2014.6.30修订南京林业大学素质拓展与创新学分认定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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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林业大学本科生 创新创业与素质拓展学分---学时认定对照表

南京林业大学本科生 创新创业与素质拓展学分---学时认定对照表
大学生艺术展演
国际级
特等奖
80
团委
一等奖
72
二等奖
64
三等奖
56
优秀奖
48
其他参与者
32
国家级
特等奖
72
一等奖
64
二等奖
56
三等奖
48
优秀奖
32
其他参与者
16
省级
特等奖
56
一等奖
48
二等奖
40
三等奖
32
优秀奖
16
其他参与者
8
三、素质拓展类
(三)国防教育类比赛
国防教育各类竞赛、比赛
国家级
特等奖
72
学工处
南京林业大学本科生
创新创业与素质拓展学分---学时认定对照表
类别
具体项目
获奖情况
学时
认定
部门
一、
创新创业实践类
(一)学术科研类
1.科研训练(包含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等项目)
国家级
第一\二完成人
128\96
学院
其他参与者
64
省级
第一\二完成人
96\64
其他参与者
48
校级
第一\二完成人
64/32
其他参与者
16
学院
77.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举办的系列活动,如“声动南林”普通话推广等
校级
组织、参与
16
78.教务处举办的实践创新活动,如“大学生实践创新活动成果展”等
校级
组织、参与
16
79.校园心理情景剧大赛、校园手语操大赛
校级
组织或获奖
16
参与
8

南京林业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条例

南京林业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条例

南京林业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条例南京林业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条例为实现学校培养目标,准确、客观地评价学生,激励大学生全面发展,提高综合素质,特制定本条例。

一、综合素质测评的基本原则(一)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发挥评价体系在大学生成长过程中的激励和导向作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和社会竞争力的提高,着重测评大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业成绩、身心素质和组织、协调、交际、专业技能等方面的素质。

(二)力求综合素质测评系统的现实性、科学性和易操作性。

(三)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记实与评议相结合、自评与互评相结合的方法。

二、综合素质的结构及框架(一)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可分为基础性素质和发展性素质两个方面。

(二)基础性素质按思想道德素质、业务素质、身心素质三个指标设立。

其中“思想道德素质”主要依据学生的日常行为和表现,通过给出记实分来考察学生的政治素质、集体观念、遵纪守法、道德修养等;“身心素质”包括“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和“心理健康水平”。

(三)发展性素质包括组织管理、科技创新、技术技能、文体特长、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考试、特殊加分等因素。

综合素质分=基础性素质分90%+发展性素质分10%基础性素质分=思想道德素质分×15%+业务素质分×70%+身心素质分×15%三、综合素质测评的指标(一)基础性素质1、思想道德素质主要依据学生日常行为和表现进行评价,着重体现学生的理想信念,爱国主义精神和基本道德修养。

思想道德素质评价满分为100分,分为“基础”分和“记实”分两个部分。

“基础”分为60分,正式取得学籍的在校大学生自动获得“基础”分;记实分包括加分和扣分,记实分由学校各部门及学生所在学院,依据学校、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考察学生日常行为,如:学生在教室、实验室、图书馆、食堂、会场等公共场所的表现,学生在宿舍的表现,学生缴纳学费等义务的履行情况,学生在各种突发或特殊事件中的表现等。

对在活动中表现好的学生,要给予通报表彰;对违规、违纪行为,要给予批评、处分。

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认定管理办法

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认定管理办法

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增强创业意识、提高创新创业能力,根据我校本科生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结合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根据自身的兴趣和特长,从事超出本专业教学计划要求的学习、科研和实践活动,从而取得具有一定创新意义或实用价值的智力劳动成果或其他优秀成果,经审核评定获得的学分。

第三条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是我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凡就读于我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在校期间必须完成4个创新创业实践学分。

第二章认定范围第四条创新创业学分认定范围主要包括以下类别:1.创新创业项目:指参加各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业实践类项目。

2.学科竞赛:指由政府部门或其委托的行业权威机构组织的学科竞赛,以及由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类学科竞赛。

3.创业实践:指学生自主创业,依法在科技园注册公司等创业实践活动。

4.学术论文:指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以及被国内、国际学术会议收录的论文。

5.知识产权:指获得发明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专有权、实用新型专利以及外观设计专利等。

6.科研成果:参加教师实验教学自制仪器的研制或者其他科研课题研究。

7.学术报告:指学生结合所参与的创新创业活动,面向师生主讲的学术报告。

8.创新创业讲座:指学生参加由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团委以及科技园组织的创新创业教育相关的讲座。

9.技能考核:指学生参加外语考试、计算机类考试、普通话考试、和其它专业资格认证考试。

第五条学生在校期间,同一学生、同一项目在学分认定时,遵循就高原则,不重复认定;集体奖项与个人奖项有重复的,按最高值计算学分,不重复计算。

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获得途径及学分核定标准参见附件。

第三章认定方式及要求第六条按照“谁主办、谁组织、谁认定”的原则,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按照归口管理的模式由活动主办或组织单位(职能部门或学院)进行认定。

南京林业大学关于修订-南京林业大学教务处

南京林业大学关于修订-南京林业大学教务处

南京林业大学关于修订2014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文件精神,现对我校2014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对高等教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和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精神,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坚持育人为本,紧扣学校发展目标及办学定位,充分发挥学校的办学特色和学科优势,全面深化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构建适应高水平特色大学建设进程和分类培养的本科人才培养体系,培养素质、知识、能力协调发展,适应社会和行业发展需要的研究型、复合型和应用型人才打下坚实的基础。

培养方案要体现教育改革和创新精神,积极借鉴和吸取国内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成果和成功经验,并将我校近年来的教学改革系列成果内化到新的培养方案中。

二、基本原则(一)科学定位,突显特色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专业发展历史沿革、以及社会对人才需求的变化,参照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中相应专业基本规范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各专业人才培养定位,突显专业特色。

(二)拓宽口径,通专结合注重宽厚基础与就业导向相结合,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并重。

通过优化课程体系,实施宽口径专业培养模式。

(三)因材施教,分类指导根据专业性质和学生发展需求,对学有余力且考研比例比较大的专业,开设提高型课程。

在通识教育平台选修模块中,英语类增设提高型选修课程;设立差异化培养模块,重点开设基础课类和专业基础课类提高型课程,满足考研学生以及确有学习兴趣学生的需要。

大学生素质拓展与创新学分实施细则

大学生素质拓展与创新学分实施细则

大学生素质拓展与创新学分实施细则(试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充分发挥第二课堂活动的育人功能,引导帮助学生完善智能结构,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综合素质,根据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关于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意见》以及《XXXXXX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实施方案(试行)》的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大学生素质拓展与创新学分由明德修身(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2学分)、敏行尚能(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团活动、社会工作、技能培训5学分)、崇美塑心(身心健康与文体艺术2学分)、创新创业(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3学分)四部分组成。

基本学分为12个学分,学生应当修满每个模块的基本学分,不设上限。

学校鼓励有条件的学生积极参与各项素质拓展活动,获得学分,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二条素质拓展基本学分原则上需在前六个学期内修满,因特殊情况未修满12个学分的学生,需在第七学期初提出补修申请,经院(系)素质拓展工作指导组审批,报校素质拓展工作指导委员会同意后,在第七学期补修未完成的学分。

第三条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分为四个等级:低于12学分为不合格,满12学分为合格,12学分以上20学分以内(含20学分)为良好,超过20学分为优秀。

在学生学籍档案中只记录基本学分,在《XXXXXX大学生素质拓展与创新学分认证手册》中记录实际学分并给予等级评价。

第四条各级素质拓展活动必须事先申报。

院(系)级及以上活动由团委认定和登记备案,班级活动由各院(系)党团组织认定和登记备案,否则不予认定学分。

第五条素质拓展学分的认证原则:(一)申报自主化,即“自主选择、自主申报”,只要是学生确实参加的、自己认为重要的和应该填写的就可以申报填写;(二)组织归属化,即“谁组织,谁认证”,校级及以上活动由团委认证,院(系)及班级活动由各级党团组织认证,校大学生素质拓展工作指导委员会于每学年6月份对各院(系)素质拓展学分认证工作情况进行抽查;(三)过程公开化,即“申报认证公示、公开”。

南京林业大学学科竞赛组织管理办法(修订)

南京林业大学学科竞赛组织管理办法(修订)

南京林业大学学科竞赛组织管理办法(修订)南林教[2019]7号学科竞赛是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大学生个性发展,培养大学生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提高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群众性科技活动。

开展大学生学科竞赛,旨在营造校园学术氛围,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推进素质教育,培养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创新型、高素质人才。

为使学科竞赛的组织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组织与管理第一条学校成立学科竞赛工作小组,主管教学校长担任组长,教务处、学工处、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科技处、人文社科处、研究生院、校团委、财务处及各学院分管教学工作负责人为成员。

学科竞赛工作小组负责研究制定相关政策、筹措竞赛经费、审核认定竞赛类别等。

学科竞赛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具体事务。

第二条学科竞赛管理原则为“学院组织,学校资助,目标管理”,实施竞赛项目分类管理。

教务处在每年年初下发《南京林业大学学科竞赛立项申报通知》,申请单位申报本学年拟参加的竞赛项目,学校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确定资助经费。

第三条学院可成立学院级学科竞赛工作小组,由竞赛归口管理学院的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学科竞赛的具体实施。

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对竞赛工作负总责,为参赛学生提供赛前训练和参赛所需的必要设备、仪器、材料和场地。

项目负责人负责竞赛的组织、报名与参赛工作,需要指导教师的学科竞赛,应指派教师具体负责竞赛指导工作。

第四条加强竞赛指导教师队伍的建设。

有关学院要建设一支具有高度责任心、较高业务水平和相对稳定的学科竞赛指导队伍,以保证学科竞赛取得好成绩。

第五条积极鼓励学生参加各级各类学科竞赛活动。

相关学院和部门要认真做好参赛学生的遴选工作,通过班级→专业→学院→学校层层筛选和选拔,使得优秀学生脱颖而出。

第二章竞赛分类第六条根据学科竞赛的主办单位、知名度、影响力、高校参与度等因素,将竞赛分为国际级竞赛、国家级竞赛、省级竞赛和校级竞赛四个级别。

素质拓展学分加分细则(精简版)

素质拓展学分加分细则(精简版)

一、社会实践表一:社会实践学分标准表二、读书学分(一)学分主要认定内容1、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阅读一定数量的课外书籍,经过考核和认定等程序,达到学校规定要求的,可以获得学分,这种学分被称作读书学分。

2、校团委通过组织专家教授荐书、发放调查问卷组织学生荐书等活动,每年确定一定数量的书籍供学生参考选择阅读。

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选择阅读书目,阅读完毕后向指导教师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学分认定。

(三)读书学分的分值计算与认定依据1、本科生在校期间要阅读不少于20本的指定书目。

每阅读一本书籍,经考核认定合格的,可以获得0.1学分,成绩特别优秀的,可以获得0.2学分,总学分为2学分。

2、读书学分的认定依据为阅读的时间和效果。

学生阅读每本书目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10小时。

活动的效果主要是依据学生提供的读书笔记、书评和其他相应的证明材料,主要考察学生对书目基本内容的理解和阅读后的感受。

3、获得读书学分的项目不再参加校内其他学分的申报,已获得其它学分的项目不再进行读书学分的申报。

(五)读书学分的认定程序1、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认真阅读选定书目并填写《大学生素质拓展活动记录》,每本书提交不少于1,000字的读书笔记(手写),交指导教师审阅。

学生每学年阅读书目不得少于5本。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不给予学分认定:(1)存在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行为者;(2)不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有关材料者;(3)已经作为必修课或选修课的课程书目不作为学生选择的范围,学生选择此类书目阅读将不给予认定学分。

三、校园科技文化艺术活动学分(一)学分主要认定内容校园科技文化艺术活动学分主要对学生参加各种省级以上科技文化艺术活动竞赛、大学生文化艺术节、大学生学术科技节、党校团校培训、技能培训及获得各类职业资格证书、学校相关部门以及各学院(部)组织的各种科技文化艺术活动情况进行学分认定。

校团委每学期初确定可以授予学分的校园科技文化艺术活动,并对各种活动的具体情况进行公布。

南京林业大学学生手册题库

南京林业大学学生手册题库

南京林业大学学生手册题库一、判断题(每题0.5分)1、我校正努力建设成为一个以生态环境建设和生物资源的培育、保护与开发利用为特色,理、工、农、文、管、经、哲、法等学科协调发展,具有一定国际影响的高水平研究教学型大学。

( T)2、学生在校可以进行宗教活动。

( F )3、学校允许部分组织和个人在校进行宗教活动。

( F )4、学生在校期间有参加学生社团、勤工助学、参加社会服务、从事以盈利为目的的经商活动的权利。

( F )5、被开除学籍的学生,学校不会发给其任何学习证明。

学生必须按学校规定期限离校,档案、户口退回其家庭户籍所在地。

( T)6、校纪校规就是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日常行为等所应遵循的规范。

(T )7、每学期开学时,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者,实行暂缓注册手续。

(F )8、个别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者,只能退学。

(F )9、对于在本校或指定学校修过的同一门课程,只要学分、学时相同,即可免修现在所学课程。

(T )10、开除学籍的学生只发肄业证。

(F )11、学生未办理暂缓注册手续而又没有注册,逾期超过两周以上又无重大特殊原因的,按自动退学处理。

( T )12、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本学期课程考试成绩不及格的同学,须参加下学期开学初第二周学校组织的补考。

补考后仍不及格者可参加毕业前补考。

(F )13、每学期公布一次学业警示学生名单,相关学院按要求向学生发送“学业警示通知书”,并通知家长。

(T )14、考核需达到优秀者,才能获得该门课程的学分。

(F )15、新生无故超过两周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T )16、劳动技能训练,学生必须参加,记1学分。

(T )17、每学期期末集中安排进行考试的课程一般不超过六门。

(T )18、考核需达到优秀者,才能获得该门课程的学分。

(F )19、学生缺课累计超过其课程教学时数三分之一者,不得参加本课程的考核,该课程成绩按零分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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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林业大学教务处 二 O 一四年六月二十七日
附件:
南京林业大学本科生素质拓展与创新学分对照表
类别
具体项目
获奖情况
1.科研训练
1.1 国家级 1.2 省级
第一完成人 其他参与者 第一完成人 其他参与者
1.3 校级
2.学科竞赛及专 业技能竞赛
1.4 参与教师科研项目 2.1 国家级 2.2 省级 2.3 校级
南京林业大学本科生素质拓展与创新学分认定管理办法
( 2014 年 6 月修订) 为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学校决定自 2008 级本科学生开始,学生必须修满素质拓展与创新学分规定项目的 6 学分,方可毕业。为此,特制定本办法。 一、项目认定 1.各学院成立素质拓展与创新学分认定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素质拓展与创新学分认定工作。 2.教务处负责学科竞赛、等级考试的认定;科研训练项目视内容由教务处或团委负责认定;团委、 学工处、体育部负责社会实践活动、各类文体活动的认定;各学院负责学生论文、著作、职业技能证书等 项目的认定。 3.素质拓展与创新学分的项目每两年进行一次修订。 二、学分记录程序 1.从 2008 级开始,每个班级由班长填写学生的素质拓展与创新学分统计表。各分管教学的副院长、 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负责素质拓展与创新学分记录的审核与监督工作。 2.每学年末由学生本人提交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班长将本班材料交到学院后,由学院审核确认 后记录学分。 3.学院将取得素质拓展与创新学分的学生名单及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7 天。 4.对学生的异议,学院要妥善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取消该项目的学分,同时进行批评教育,两次 以上者,则以作弊处理。 5.对学年末未取得学分或累计学分较少者,学院应及时提醒警示,以免影响正常毕业。 6.第八学期初,学院要将毕业年级学生的素质拓展与创新学分汇总完毕,相关材料及汇总表加盖学 院公章后存档,学院完成网上学分录入工作,报送成绩单。 7.学生所提交的材料复印件由学院按年级予以分类保管、备查。 三、素质拓展与创新学分对照表及说明(对照表见附件) 说明: (1)科研训练指通过学校、省及国家立项及结题的项目。 (2)学科竞赛指由学校教务处、团委、学工处组织的各类竞赛。具体包括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 赛、力学竞赛、课外科技作品竞赛、创业计划大赛、电脑网络竞赛、高数竞赛、电脑网络竞赛、英语竞赛、 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等。专业技能竞赛指由学院组织参加的各类行业协会举办的专业技能竞赛。同类竞赛只 记录一次最高获奖级别的学分,不累加。 (3)发表论文及出版著作均为正规出版物。 (4)思想政治教育的各类活动由学生处每学年组织一次,每学年的具体活动内容由组织单位结合实际 确定,并在活动结束后向参与、组织或获奖学生的提供有效证明或证书。同类活动只记录最高分值。 (5)校际以上体育比赛指由学校体育部组织参加的校级以上各类比赛;参加校体育俱乐部必需满一年 可记分,同一俱乐部最高 1 分。 (6)各学院根据学生参与院级各项活动的具体情况酌情给 0-2 分,具体项目由学院自行确定。 四、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执行。原《南京林业大学素质拓展与创新学分认定管理办法(暂行)》(2010 年 9 月修订)同时废止。
第一完成人 其他参与者
获奖 获奖 获奖 参与
一.学术科技与创新
活动
3.论文及著作
3.1 出版著作 3.2 发表学术论文
第一作者 其他作者 第一作者 其他作者
4.专利
3.3 院刊、校报发表文章(至 少 2000 字) 4.1 第一作者
第一作者
4.2 第二作者
4.3 第三作者 5.1 国家英语四级或专业英语四级
校级
组织
1
9.校刊《南林大学生》杂志的新闻采访、编撰、设 计等工作
校级
1 组织
校级
组织或获奖
1
10 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类活动/比赛
参与
0.5
参与
0.5
11“易·梦”爱心活动
校级
组织
1
12《职业发展导刊》的新闻采访、编撰、设计等工
校级
组织
1

国家级
获奖
3
组织

参与
0.5
13 校级以上就/创业类比赛
省级、市
获奖
2

组织
1
参与
0.5
14 新生校纪校规教育测试
校级
组织
1
15 学生工作总结表彰大会
校级
组织
1
16《新生入学手册》
校级
编辑、排版
1
校级
编辑、排版
1
17《南林大学生》杂志
发表文章(第一 0.5
作者)
18“朋辈心理咨询员”培训班
校级
组织、参与
1
19《心方向--心理指导手册》
校级
编辑、排版
1
20《家苑》杂志
2.体育类
2.2.校体育俱乐部 2.3 校运动代表队 2.4.校级各单项体育比赛
省级 市级 校级 校级 校级
五.其他活动
各学院分团委根据学生参与各项活动的具体情况酌情给分
六.专业教育平台 提高型课程
校级
校级
获奖
2
参与
1
参与
1
获奖
1
参与
0.5
2
修读 1 门课程并 2 获得学分
修读 2 门课程并 4 获得学分
体育部
学院 教务处
1 0.5
1 0.5
0.5 教务处
1
1 0.5
1 0.5
1
德修养 四.文体活动
4.职业生涯规划系列活动 5.“大学生心理健康节”系列活动
参与
0.5
校级
组织或获奖
1
参与
0.5
校级
组织或获奖
1
参与
0.5
6.朋辈心理咨询员培训班
校级 校级
组织或获奖 1
参与
0.5
7.校三好表彰活动
校级
组织
1
8 思想政治教育主题教育活动
校级 校级 校级 校级 校级
校级 校级 校级 校级
校级 校级 校级 校级 校级 校级 校级 校级 校级 校级 校级 校级 校级 校级 校级
组织、参与
1
参演
1
参演
1
参演
1
参与不少于 8 小 1

组织、参与
1
组织
1
组织、参演 获奖 参与 组织、参与 组织 组织、参与 组织、参与 组织、参与 组织 组织、参与 组织 组织 组织
15.校辩论比赛 16.社会实践出征大会以及社会实践表彰会议 17.世界志愿者日系列活动 18.“文明氧吧”主题活动 19.年度学联系统校学生会评优 20.五四团内表彰活动 21 红十字会防艾系列活动 22“与信仰对话”系列活动 23“我的青春故事”系列活动 24“我的中国梦”系列主题教育活动 25 党团史知识竞赛 26“来看樱花的你”系列活动 27“环城行走,绿色青奥”活动 28“主题文化月”系列活动 29“校园观察员”活动
合格及以上
5.2 国家英语六级或专业英语八级
合格及以上
5.英语、计算机 5.3 国家或省计算机二级 等 级 及 各 类 资 格 5.4 教育部 ITAT 技能证书
考试
5.5 国家或省计算机三级(四级)及程序员
5.6 普通话水平测试
二甲及以上 二乙
5.7 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
合格及以上
学 认定 部
分门
4
组织 组织 参与 组织 参与 组织 参与 组织、获奖 参与 组织、获奖 参与 组织、获奖 组织、获奖 参与
1 1 1 1 1 1 1 1 1 1 0.5 1 0.5 1 0.5 1
学工处 0.5
1 0.5 0.5
1 0.5
46 勤工助学双选会
校级
组织
0.5
47 伯藜之星评比
校级
社团活动
48 伯藜创业大赛
1
1 0.5
1
1
团委
1
1
1
1
1
1
1
1
组织、参与
1
组织、参与
1
组织、参与
1
组织、参与
1
组织、参与
1
30“学生议事会”活动
校级
31“走出宿舍、走下网络、走进操场”系列活动 校级
32“践行南林精神”文化教育活动
校级
33“地球一小时”系列活动
校级
34“南聆讲堂”
校级
35“聆听清明”
校级
36 在宁高校学生职业发展论坛
3
省级
获奖
2
省级
参与
1
校级
高级班
1
中级班
1
4.南京林业大学水杉英才学校“未来领袖计划” 校级
组织、参与
1
5.“水杉大训堂”系列讲座
校级
组织者
1
二.社 团 活 动
6.“我关注、我参与、我表达”大学生论坛 7.大学生交响乐团专场演出 8.大学生民族乐团专场演出 9.百灵鸟艺术团专场演出
10.“筑梦成林”系列活动 11.社团巡礼月 12 学雷锋文化月 13.“水杉杯”话剧展演月 14“梦想创意周”系列活动
3
3
2
2
教务处
1
团委
1
3
2
1 0.5
3 2 2 1 0.5 学 院
3
2.5
2 1
1 1
1
教务处
1 1 0.5 1
5.8 会计从业资格证 5.9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1 合格及以上
1 合格及以上
经济管 理学院
1. 暑期社会实践 3 次并合格(必需参加)
1
2.大学生艺术展演 3.南京林业大学水杉英才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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