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标准》含《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标准评分细则表》
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标准

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全国美术馆行业管理和分类指导,充分发挥美术馆的公共文化服务作用,繁荣文化艺术事业,做好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工作,依据文化部《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办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旨在评估美术馆提供公共文化产品、发挥公共文化传播功能的能力和实绩,科学考评美术馆的典藏、研究展览、公共教育和服务质量,引导和推动美术馆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提升美术馆的管理水平、专业能力和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促使美术馆焕发生机和活力,提高社会贡献率,同时便于社会关注与监督。
第三条本标准所指称的相关术语规定如下:(一)美术馆:具有展览、典藏、研究及公共教育和服务功能,不以营利为目的,向公众开放的公益性美术馆。
原则上,该馆须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取得独立法人资格。
如美术馆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则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单位经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编制机构正式批准设立的内设机构,美术馆负责人受其所在单位法人的委托能够主持该馆的各项业务工作(二) 藏品:是指具有收藏、研究、展示价值的艺术作品等的总称。
(三)藏品库房:是指藏品集中保存的特定建筑空间。
(四)藏品保护修复场所:是指美术馆运用传统修复工艺和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对藏品进行科学分析、检测和保护、修复的特定建筑空间。
(五)展厅:是指美术馆用作举办展览、向公众展示藏品等艺术作品的特定建筑空间。
第二章综合管理第四条立馆宗旨与特色:立馆宗旨和办馆方针淸晰明确,办馆特色鲜明,基本政策组织结构公开透明,接受公众监督。
第五条发展目标与主要任务:(一) 美术馆章程符合国家文化发展总体要求,以及本馆实际和发展目标。
(二)事业发展规划符合本馆性质和功能定位,经过专家论证,并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三)年度工作计划切实可行,中长期发展规划清晰明确。
第六条管理人员和组织机构:(一)组织机构完备,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健全,严格按照工作章程积极开展活动,运行机制效率高,确保公益目标实现。
美术馆等级划分

美术馆等级划分
美术馆等级划分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各地区及各个评选机构可能会有不同的评级标准。
以下是一般常见的美术馆等级划分:
1. 国家级美术馆:由国家认定或设立的美术馆,通常由政府主管,拥有丰富的收藏品和高水平的展览策划,代表了国家的美术水平和文化底蕴。
2. 省级美术馆:由各省(市、自治区)政府主管的美术馆,通常在本地区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拥有一定规模的收藏馆藏和举办展览。
3. 地方级美术馆:由地方政府主管的美术馆,通常在本地区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收藏作品较为有限,举办的展览也相对较少。
4. 私人美术馆:由个人或私人机构设立和经营的美术馆,通常是其个人收藏品或专题展览,代表了个体收藏家的品味和爱好,也可以是专门收藏某一种艺术流派或主题的机构。
需要注意的是,美术馆的等级并不仅仅取决于馆内的收藏品和展览质量,还包括馆舍设施、教育活动、研究能力等方面的综合评价。
此外,有些国际上知名的艺术机构和博物馆也可以作为国际级美术馆或世界级美术馆来评价。
美术馆等级划分

美术馆等级划分【原创实用版】目录一、引言1.美术馆的定义与作用2.美术馆等级划分的背景和意义二、美术馆等级划分的依据和标准1.收藏品的数量和质量2.展览的规模和影响力3.馆舍建筑和设施4.教育和研究活动5.国际交流与合作三、我国美术馆等级划分的具体情况1.国家级美术馆2.省级美术馆3.市级美术馆4.县(区)级美术馆四、等级划分对美术馆的影响1.资源分配与优化2.提升美术馆品牌形象3.激发美术馆竞争力4.促进美术馆间的合作与交流五、结论1.美术馆等级划分的重要性2.面临的挑战与未来发展方向正文【引言】美术馆是集艺术收藏、研究、展示、教育和交流于一体的公共文化机构,对于推动艺术事业发展、提高国民素质具有重要意义。
在我国,美术馆等级划分是一种对美术馆进行分类管理的方法,有助于促进美术馆的规范化、标准化发展。
【美术馆等级划分的依据和标准】美术馆等级划分主要依据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定:1.收藏品的数量和质量:包括古代、现代、当代等各个时期的艺术品,以及国际艺术珍品。
2.展览的规模和影响力:包括常设展览和临时展览的规模、主题、策划及观众反馈等方面。
3.馆舍建筑和设施:包括美术馆的建筑设计、空间布局、设备设施等硬件条件。
4.教育和研究活动:包括美术馆开展的各类讲座、研讨会、工作坊等教育活动,以及研究成果的产出和应用。
5.国际交流与合作:包括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美术馆的交流与合作项目,以及在国际艺术领域的地位和影响力。
【我国美术馆等级划分的具体情况】我国美术馆等级划分为国家级美术馆、省级美术馆、市级美术馆和县(区)级美术馆,分别对应不同的收藏品数量、展览规模、设施条件、教育和研究活动,以及国际交流与合作水平。
【等级划分对美术馆的影响】美术馆等级划分对资源分配、品牌形象、竞争力以及合作与交流等方面产生积极影响。
1.资源分配与优化:通过等级划分,政府可以更有针对性地对各级美术馆进行资金、人才、技术等资源的投入和支持,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展厅展馆博物馆美术馆设计标招标评分细则及打分表

3、领导专家提问回答分,由各评委酌情打分;
0-5
合计
100
评估意见
评估人: 日期:2019年月日
评估结论
评估人: 日期:2019年月日
4、室内设计风格与周边融合;
0-5
展示设计先进,风格一致(5分)
1、展示设计体现现代美感;
2、展示设计体现规划展馆的专业性;
3、参观动线合理、灵活,便捷顺畅;
0-5
数字多媒体展示方式(5分)
1、展示手法具备新颖性和合理性;
2、展示手段的亲民性、互动性;
3、总体成本可控;
0-5
其他(5分)
1、方案文本表现力强;
0-5
布局合理,功能完善(5分)
1、展区设计功能分区合理,细节处理精致;
2、单个展区主线明细,突出主题;
3、各展区间以及各展区与公共部位之间过渡自然,衔接流畅;
0-5
室内设计先进,契合展示空间
(5分)
1、展厅室内设计大气美观;
2、展厅空间设计合理性,契合展示手段需要;
3、室内设计风格体现企业文化特色;
立雅展示
三
技术分
(35分)
内容全面,脉络清晰,定位准确
(5分)
1、资料详实,内容全面完整,具有系统性;
2、方案脉络清晰,主线、次线相辅相成;
3、方案设计达到宣传介绍、成就展示、企业文化展示、员工教育等功能;
0-5
主题明确,特色鲜明(5分)
1、主题构思明确,设计理念新颖;
2、特点鲜明,体现企业特色;
3、方案对企业产业结构、成果、企业文化把握到位,展示重点突出;
二
商务分
(25人资格;
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首批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首批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文化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9.12.28•【文号】办艺函[2009]559号•【施行日期】2009.12.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正文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首批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申报工作的通知办艺函〔2009〕55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国美术馆行业管理和分类指导,充分发挥美术馆的公益文化服务作用,推动美术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提高美术馆的建设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繁荣文化艺术事业,满足人民群众文化生活需求,文化部于2010年启动首批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工作。
根据《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办法》(文艺发[2008]48号),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坚持文艺“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分级指导的原则,立足提高美术馆的建设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满足人民群众文化生活需求。
通过对全国美术馆的评估,探索美术馆科学管理方法,推动美术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工作依据《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办法》、《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标准(暂行)》和《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标准评分细则表(暂行)》开展。
二、申报资格符合《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办法》第三章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的,经由文化部门批准成立的具有展览、典藏、研究及公共教育和服务功能,于2008年1月1日前对外开放且正常运行的美术馆,均可参加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申报。
三、申报内容和程序(一)凡参加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申报的单位,均必须填写《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申报书》(附件),该表格在文化部网站(http://)发布,需要者可直接从网上下载。
同时,按照《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办法》第三章第十六条规定,提供美术馆自申报日起未来两年的发展规划、美术馆近两年的工作总结,以及能够证明申报单位性质的证明文本的复印件。
地区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申报书

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
申报书
美术馆名称
申请单位
推荐机构
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委员会
填表说明
一、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办法》、《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标准(暂行)》和《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标准评分细则表(暂行)》,了解关于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申报工作的相关规定。
二、本表格需用蓝、黑色钢笔、中性笔或计算机认真如实填写,书写要工整、清晰,不要错填、漏填。
由于填写不当所引起的不利于申报单位的后果,责任自负。
三、本套申报书报送一式两份,请用A4纸双面打印,于左侧装订成册,并请将电子版申报书刻录成光盘一并报送。
四、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委员会办公室收件组联系人:刘国华、吴淑芹,联系电话:(010)84028227。
五、文化部艺术司文学美术处联系电话:(010)59881764,电子邮箱:whbyss926@
一、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推荐意见(一)推荐意见(由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填写)
(二)申报单位自评估得分(由申请评估的美术馆填写)
(三)推荐单位评估得分(由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填写)
二、美术馆评估申请报告
(一)美术馆简况(由申请评估的美术馆填写)
填表日期:年月日
(二)美术馆承诺书(由申请评估的美术馆填写)
三、美术馆评估总分表
(由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委员会填写)。
美术展览评分办法及评分表

美术展览评分办法及评分表
一、评分办法
评分办法旨在客观、全面地评估美术展览的质量和创意,以下是评分办法的几个关键要点:
1. 创意性和原创性(40%)
评估展览的创意和原创性,包括艺术家的独特表达方式、作品的思想深度和艺术风格的创新性等。
2. 艺术表现(30%)
评估艺术作品的表现力和技术水平,包括构图、色彩运用、材料运用和技术技巧等。
3. 展览组织与呈现(20%)
评估展览的组织结构和布局,包括展览的空间安排、展品的摆放和标识、展览的流程和互动等。
4. 反馈和参与度(10%)
评估观众对展览的反馈以及观众的参与度,包括观众参与的活动、观众留言和互动等。
二、评分表
以上评分表中的最高分为100分,评委需按照各项评分项目的分配比例进行评分,计算得出最终的得分。
评分表为评委提供了一个明确的评分标准,以确保评分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请根据以上评分办法和评分表进行美术展览的评分工作。
祝愿您的评估工作顺利!。
美术馆等级划分

美术馆等级划分摘要:1.美术馆等级划分的背景和意义2.美术馆等级划分的体系和标准3.我国美术馆等级划分的具体情况4.美术馆等级划分对艺术行业的影响5.未来展望:美术馆等级划分的发展趋势正文:【美术馆等级划分的背景和意义】美术馆是艺术交流和展示的重要场所,承担着推动艺术发展、普及艺术知识、提高人们审美水平的重要任务。
随着我国艺术事业的蓬勃发展,美术馆的数量和规模逐年增加,为满足公众对艺术欣赏的需求,对美术馆进行等级划分显得尤为重要。
美术馆等级划分旨在对美术馆的设施、展览、教育、研究等多方面进行评估,从而提升美术馆的整体水平,促进美术馆间的竞争与合作,为公众提供更好的艺术体验。
【美术馆等级划分的体系和标准】美术馆等级划分主要依据以下体系和标准进行评定:1.设施条件:包括美术馆的占地面积、建筑规模、展厅面积、藏品库房面积等硬件设施。
2.展览水平:包括展览的主题、内容、形式、周期等方面,以及展览的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力。
3.教育活动:包括美术馆为公众提供的艺术讲座、工作坊、研讨会等活动,以及对学校、社区等进行艺术教育的推广。
4.藏品与研究:包括美术馆的藏品数量、质量、来源、保存条件等方面,以及对藏品的研究、出版、交流等活动。
【我国美术馆等级划分的具体情况】我国美术馆等级划分主要分为五个等级,从高到低依次为:国家一级美术馆、国家二级美术馆、国家三级美术馆、国家四级美术馆和国家五级美术馆。
每个等级有相应的评定标准,由国家文化行政部门进行评定和管理。
目前,我国已有一批国家一级美术馆,如中国美术馆、上海美术馆等,这些美术馆在设施、展览、教育等方面具有较高的水平,为公众提供了丰富的艺术资源。
【美术馆等级划分对艺术行业的影响】美术馆等级划分对艺术行业产生了积极的影响:1.激发美术馆的竞争意识,促使其提高自身水平,以获得更高的等级评定。
2.为公众提供更好的艺术体验,帮助公众了解和欣赏艺术,提高审美水平。
3.加强国际艺术交流与合作,提升我国艺术事业的国际地位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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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藏品具有很高的历史、文化、艺术价值或浓郁的地域文化特色,数量很大,或种类很多。
(六)公共安全制度完善,应急预案科学、规范、可操作性强;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通畅,标志醒目;应急照明、救生等设施、设备完好;节日期间有应急医护人员。
第十条办公信息化:
(一)有完善的行政、业务工作数据库。
(二)有功能完善、运行可靠的局域网。
第三章建筑与环境
第十一条建筑内部功能区块布局合理、比例协调,自成系统,建筑能够适应和满足美术馆各项功能需要:
(一)美术馆:具有展览、典藏、研究及公共教育和服务功能,不以营利为目,向公众开放的公益性美术馆。原则上,该馆须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取得独立法人资格。如美术馆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则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单位经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编制机构正式批准设立的内设机构,美术馆负责人受其所在单位法人的委托能够主持该馆的各项业务工作。
第二条本标准旨在评估美术馆提供公共文化产品、发挥公共文化传播功能的能力和实绩,科学考评美术馆的典藏、研究、展览、公共教育和服务质量,引导和推动美术馆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提升美术馆的管理水平、专业能力和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促使美术馆焕发生机和活力,提高社会贡献率,同时便于社会关注与监督。
第三条本标准所指称的相关术语规定如下:
(二)藏品:是指具有收藏、研究、展示价值的艺术作品等的总称。
(三)藏品库房:是指藏品集中保存的特定建筑空间。
(四)藏品保护修复场所:是指美术馆运用传统修复工艺和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对藏品进行科学分析、检测和保护、修复的特定建筑空间。
(五)展厅:是指美术馆用作举办展览、向公众展示藏品等艺术作品的特定建筑空间。
《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标准》(含《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标准评分细则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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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标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全国美术馆行业管理和分类指导,充分发挥美术馆的公共文化服务作用,繁荣文化艺术事业,做好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工作,依据文化部《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办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制定本标准。
(三)保卫人员受过岗位培训,素质高、业务精,工作程序规范、准确,交接班制度完善,档案齐全。
(四)藏品、展品安全保障制度和相关安全保障设备完善。
(五)消防组织健全,责任明确,管理制度完善,有处置各类火灾的应急预案;消防设施完善,有与单位规模相适应的消防配套设施、设备及安全、有效的防雷装置,并有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更新、补充;消防设备操作规程科学、规范;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消防人员设备操作规范、准确、熟练。
(三)收藏经费使用合理、效果好,并能够很好地吸引优质的社会捐赠。
(四)有一定的社会资助。
第九条安全保障:
(一)按照GA27-2002《文物系统博物馆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的规定》要求执行,一、二、三级风险单位按要求落实完善的安全防范系统,一、二、三级风险部位按要求落实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二)保卫工作机构与美术馆规模相适应,管理完善、人员配置齐全;保卫工作规章制度健全,措施得当,有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有能力确保美术馆内展品、藏品和人员的安全。
第六条管理人员和组织机构:
(一)组织机构完备,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健全,严格按照工作章程积极开展活动,运行机制效率高,确保公益目标实现。
(二)人才结构、梯次合理,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人员应占在岗人员的75%以上;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具备大学以上文化程度,其中90%以上具有相关专业背景。
(三)员工聘任、考核、培训等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科学、规范,对新任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对全体员工提供多渠道、多方式的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机会,专业培训计划已经实施并取得成效。
第七条功能设置和内部制度建设:
(一)展览、典藏、研究、公共教育功能完备,并设有职责明确的专业职能部门。
(二)各专业职能部门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贯彻实施到位。
第二章综合管理
第四条立馆宗旨与特色:
立馆宗旨和办馆方针清晰明确,办馆特色鲜明,基本政策、组织结构公开透明,接受公众监督。
第五条发展目标与主要任务:
(一)美术馆章程符合国家文化发展总体要求,以及本馆实际和发展目标。
(二)事业发展规划符合本馆性质和功能定位,经过专家论证,并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三)年度工作计划切实可行,中长期发展规划清晰明确。
(一)公众藏品区,主要指展厅;
(二)公众非藏品区,主要包括公众室外空间、休息室、问询接待区、图书资料室、公共教育区域、餐饮服务区、艺术品商店(书店);
(三)非公众藏品区,主要包括藏品库房、藏品工作室(摄影室)、藏品保护修复场所、藏品暂存与周转区;
(四)非公众非藏品区,主要指行政办公区。
第十二条展厅空间能够满足不同类型展览的需要,展厅内安全设施和温湿度调节控制设施完善,设备齐全,能够按照展品质地和展览需求控制温湿度,照明设计符合展览需要。
第十三条藏品库房面积满足收藏需要,具备完善的藏品存放、保护的设备、设施等条件。
第十四条馆内空气质量好,清洁安静,参观环境好。
第十五条建筑外观清洁美观,有特色,与城市环境协调适应。
第十六条馆外环境整洁、美观、舒适,绿化面积、停车场面积符合相关建筑标准要求。
第四章藏品资源
第十七条藏品数量与质量:
(一)美术馆对藏品归属有明确规定,并向社会公开申明。
(三)各部门分工明确,协调合作,工作效率高,业绩突出。
(四)展览、典藏、研究、公共教育等艺术活动和业务工作的资料完善详实,档案健全,归档及时,利用率高。
第八条经费状况及财务管理:
(一)有充足的事业经费来源和保障,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并能有效实施。
(二)每年度有常规收藏经费,在常规收藏经费之外,对特殊收藏项目能够有资金支持,能够满足本馆收藏工作需要。原则上,除美术名家艺术馆(纪念馆)之外,省级以上(含省级)美术馆近三年以来年度收藏经费支出额度平均不低于500万元;其他美术馆近三年以来年度收藏经费支出额度平均不低于3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