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生育险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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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标准

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标准

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标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的生育保险制度日趋完善。

生育保险是指在妇女怀孕、分娩、产后恢复期间,由国家或单位为其提供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生育保险的实施,旨在保障孕产妇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口健康和社会和谐发展。

其中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是生育保险的重要内容之一,下面将对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一、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标准的概念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标准是指国家或单位为孕产妇提供医疗服务的费用标准。

根据我国生育保险制度的规定,孕产妇在生育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应由国家或单位为其报销。

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标准是生育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孕产妇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措施。

二、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标准的范围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标准的范围包括以下内容:1.孕前检查费用:包括孕前体检、妇科检查、乙肝、梅毒、艾滋病等检查费用;2.分娩费用:包括分娩费、手术费、麻醉费、输血费、护理费等费用;3.产后恢复期间的医疗费用:包括产后检查、产后康复治疗、产后用药、产后恢复期间的其他医疗费用;4.新生儿医疗费用:包括新生儿体检、新生儿疾病治疗、新生儿用药费用等。

三、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标准的报销比例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标准的报销比例是指孕产妇在生育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国家或单位为其报销的比例。

根据我国生育保险制度的规定,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标准的报销比例应不低于80%。

具体的费用报销比例,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单位的实际情况而定。

一般情况下,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标准的报销比例在80%至90%之间。

四、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标准的申报流程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标准的申报流程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医疗机构开具医疗费用清单:孕产妇在医疗机构接受医疗服务后,医疗机构应开具医疗费用清单,详细列明孕产妇所发生的医疗费用;2.孕产妇填写报销申请表:孕产妇在收到医疗费用清单后,应填写报销申请表,详细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医疗费用清单的相关信息;3.医疗机构审核报销申请表:医疗机构应对孕产妇填写的报销申请表进行审核,核实申请表上所填写的信息是否真实有效;4.生育保险机构审核报销申请表:生育保险机构应对医疗机构审核通过的报销申请表进行审核,核实医疗费用清单和报销申请表的相关信息是否一致有效;5.生育保险机构进行费用报销:生育保险机构对审核通过的医疗费用清单进行费用报销,将报销款项划入孕产妇的个人账户中。

浙江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标准

浙江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标准

浙江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标准
浙江省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和标准如下:
一、参保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具有有效的身份证件;
2.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注册或居住在浙江省内,并参加国家生育保险;
3. 已经在本省购买商业保险除外;
4. 符合相关政策要求,并根据政策补充必要的支付和声明文件。

二、报销项目:医疗费(生育期间住院和门诊的医疗费)、产前
检查费、产褥期费用、催产费用等。

三、报销标准:
1. 浙江省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生育保险有效期内包含的医疗费报销比
例一般不超过80%;
2. 产前检查费按照国家规定及本省新设立的相应补贴标准,给予报销。

若由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发生补偿的报销比例为30%;
3. 产后检查费报销比例为70%;
4. 产褥期费用报销不超过每人1500元;
5. 催产费用报销不超过每人2000元。

山东省生育险报销标准

山东省生育险报销标准

山东省生育险报销标准山东省生育险是一项为了保障妇女生育期间的基本医疗费用而设立的社会保险制度。

根据山东省相关政策规定,生育险报销标准是指在参保人员生育期间,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费用报销标准。

下面将详细介绍山东省生育险的报销标准。

首先,山东省生育险报销的项目包括产前检查、分娩、产后护理、新生儿护理等相关费用。

其中,产前检查费用包括血常规、尿常规、乙肝、梅毒、HIV等检查项目,产前检查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报销比例为100%。

分娩费用包括分娩准备费、分娩操作费、产后护理费等,报销比例为80%。

产后护理费用包括产后康复费、产后检查费等,报销比例为70%。

新生儿护理费用包括新生儿疾病筛查、新生儿听力筛查等,报销比例为80%。

其次,山东省生育险报销的费用标准是根据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和费用管理办法确定的。

具体而言,产前检查费用按照目录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报销;分娩费用按照目录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报销,其中分娩操作费按照不同分娩方式确定不同的报销标准;产后护理费用按照目录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报销;新生儿护理费用按照目录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报销。

此外,山东省生育险报销的费用实行先自付、后报销的原则。

参保人员在享受生育期间的医疗服务时,应先自行支付部分费用,然后凭医疗费用明细和发票到定点医疗机构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报销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医保卡、费用明细等。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山东省生育险报销标准中的报销比例和费用标准可能会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进行调整,参保人员在享受生育期间的医疗服务时,应及时了解最新的报销标准和政策规定,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总之,山东省生育险报销标准是为了保障妇女生育期间的基本医疗费用而设立的,具体的报销项目、标准和流程需要参保人员在享受医疗服务时认真了解和遵守,以便及时获得报销待遇。

希望本文能够帮助参保人员更好地理解山东省生育险的报销标准,合理享受医疗保障待遇。

2016生育险报销标准

2016生育险报销标准

2016生育险报销标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生育保险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对于保障妇女生育权益、促进人口和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起着重要作用。

2016年,我国对生育险报销标准进行了一定的调整和完善,以更好地满足广大妇女的生育保障需求。

首先,根据《生育保险办法》,2016年生育险报销标准在生育津贴方面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对于符合条件的生育保险参保妇女,在生育期间可以享受生育津贴的报销待遇。

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水平,生育津贴的标准也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生育津贴的报销标准会根据当地的平均工资水平和物价指数进行调整,以保障妇女在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需求。

其次,2016年生育险报销标准在生育医疗费用方面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生育保险参保妇女在生育期间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可以根据当地的医疗费用水平进行一定比例的报销。

这些医疗费用包括产前检查、分娩费用、产后恢复费用等。

2016年,针对生育医疗费用的报销标准进行了一定的提高,以更好地保障妇女在生育期间的医疗需求。

此外,2016年生育险报销标准还在生育期间的护理费用方面进行了一定的完善。

对于需要护理的产妇和新生儿,生育保险可以根据实际护理费用进行一定比例的报销,以减轻家庭的经济负担。

这些护理费用包括产后护理、新生儿护理、母婴护理等。

2016年,针对护理费用的报销标准也进行了相应的提高,以更好地保障产妇和新生儿的健康需求。

总的来说,2016年生育险报销标准的调整和完善,旨在更好地保障妇女的生育权益,促进人口和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

通过对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和护理费用的报销标准进行调整和提高,可以更好地满足广大妇女在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医疗需求,为建设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希望未来能够进一步完善生育险制度,为妇女的生育保障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职工生育保险相关政策的通知-京人社医发[2016]99号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职工生育保险相关政策的通知-京人社医发[2016]99号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职工生育保险相关政策的通知正文:----------------------------------------------------------------------------------------------------------------------------------------------------关于调整本市职工生育保险相关政策的通知京人社医发[2016]99号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为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新修订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进一步完善生育保险政策,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市实际,现就生育保险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根据新修订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增加生育奖励假30天,取消晚育假30天的规定,本市参加生育保险人员按规定生育的,增加享受生育奖励假30天的生育津贴,取消晚育假30天的生育津贴。

其享受的国家规定的产假和生育奖励假期间的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生育津贴支付标准支付。

参保人员在2016年1月1日后生育,且在本通知印发前按原规定已领取晚育假的生育津贴的,不再享受生育奖励假的生育津贴。

晚育假的生育津贴和生育奖励假的生育津贴不应同时享受。

二、参保人员申领生育保险相关待遇,或因分娩办理住院手续时,应当出具以下证明:(一)本市户籍参保人员,符合两孩以内规定生育的,按照《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关于两孩以内生育登记服务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应当提交本市卫生计生部门出具的《北京市生育登记服务单》。

符合再生育规定生育的,根据《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再生育行政确认工作的通知》,应当提交由区卫生计生委盖章确认的《北京市再生育确认服务单》。

(二)外埠户籍参保人员,根据《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关于流动人口生育服务登记工作的通知》,符合两孩以内规定生育的,应当提交由乡镇(街道)出具并盖章的《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单》;符合再生育规定生育的,需提交由乡镇(街道)出具并盖章的《北京市流动人口再生育服务单》。

《中国女职工生育保险条例》2016全文

《中国女职工生育保险条例》2016全文

《中国女职工生育保险条例》2016全文生育保险条例偶尔会有变化,但是总体的变化是不大的,下面是为大家整理的《中国女职工生育保险条例》2016全文。

第一条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保健,促进妇女平等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自收自支或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应当按照本规定参加生育保险。

有条件的地方可将所有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以及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雇工纳入生育保险。

第三条县级以上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生育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生育保险业务。

财政、地税、人事、卫生、计划生育等部门及工会、妇联等组织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生育保险工作。

第四条生育保险费由地方税务部门依法征缴。

第五条生育保险基金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筹集。

第六条生育保险基金由下列项目构成:(一)用人单位缴纳的生育保险费;(二)生育保险基金的利息等增值收入;(三)生育保险费滞纳金;(四)依法纳入生育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第七条生育保险基金实行县级统筹,设区的市原则上实行市本级统筹。

原养老保险行业统筹单位职工的生育保险由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组织实施。

第八条生育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和财政专户管理,由财政部门依法进行监督。

生育保险基金比照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银行存款计息办法计息。

生育保险基金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于平衡财政预算。

生育保险基金不计征税、费。

第九条生育保险基金用于下列支出:(一)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二)因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三)实施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手术以及符合生育政策实施复通手术所需的医疗费用;(四)国家规定的与生育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生育险报销比例是多少,怎么报销

生育险报销比例是多少,怎么报销

生育险报销比例是多少,怎么报销当我们购买社会保险时,它包括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主要包括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其他费用。

主要用于员工怀孕生子时报销。

那么生育险报销比例是多少,怎么报销,下面就由我为你介绍相关内容。

一、生育险报销比例是多少,怎么报销(一)比例多少通常情况下,生育险报销比例是以社保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一定的比例一次性支付。

其中顺产报销比例为270%;难产报销比例为320%;剖腹产报销比例为420%。

需要注意的是生育险的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是有上限的,以北京为例,在指定医院分娩的话,一级医院最高可报销3000元;二级医院2900元;三级医院2700元。

不同地区的报销上限有所不同,超过部分是需要由自己来承担的。

除此之外,生育津贴费用是包括了产假和休产假期间的生活费用,由分娩当月单位平均缴费的工资基数÷30X产假天数来计算的。

(二)怎么报销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二、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规定(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

生育险标准2016江苏

生育险标准2016江苏

生育险标准2016江苏
生育险是指国家对生育过程中的风险进行社会化保障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2016年,江苏省对生育险标准进行了调整,以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下面
将就2016年江苏省生育险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2016年江苏省生育险标准对参保对象进行了明确。

具体来说,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以及其他参保对象。

这一调整旨在扩大生育险的覆盖范围,让更多的人能够享受到生育险的保障。

其次,江苏省在2016年对生育险的缴费标准进行了调整。

根据新的标准,参
保人员需要按照一定的比例缴纳生育险费用。

此举旨在保障生育险基金的充足,以应对生育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

除此之外,2016年江苏省还对生育险的报销范围进行了调整。

新的标准明确了哪些项目可以享受生育险的报销,以及报销的比例和金额。

这一调整旨在提高生育险的实际保障水平,让参保人员在生育过程中能够得到更好的经济补偿。

另外,2016年江苏省还对生育险的待遇标准进行了修订。

具体来说,对于生育过程中的各项费用,包括产前检查、分娩费用、产后恢复等,都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以确保参保人员能够得到全面的保障。

总的来说,2016年江苏省生育险标准的调整,旨在提高生育险的保障水平,让更多的人能够享受到生育险的实际利益。

通过对参保对象、缴费标准、报销范围和待遇标准的调整,江苏省致力于构建更加完善的生育险制度,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更好的保障和服务。

希望本文能够对读者对2016年江苏省生育险标准有所了解,也希望江苏省未
来能够进一步完善生育险制度,让更多的人能够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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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生育险报销标准篇一:2016生育保险须知2016年生育保险办理规程办理时间:每月16日下午两点送资料(自备档案袋)一、 2016年女职工办理就诊卡提供材料:1. 必备证件:①“身份证”复印件②“结婚证”复印件③“婚育情况证明信”复印件④“一孩生育登记单”复印件或者生二胎用“二(多)孩生育登记单”和“生育指标申请审批表”复印件⑤一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注:复印件各两份,统一规格为A4纸2. 辽阳市生育保险定点医院机构:⑴辽阳市中心医院⑵辽化医院⑶二0一医院⑷辽阳市八院⑸文圣中心医院⑹辽阳市三院⑺灯塔市中心医院⑻辽阳襄平医院⑼辽阳市二院⑽辽阳县中心医院⑾弓长岭中心医院⑿辽阳市五院注:确定医院后不能随意更改。

3. “生育就诊卡”仅限参保满一年以上(至少满十个月)的在岗女员工办理。

4. 将以上资料放入档案袋中,每月16日下午2点,由统计员统一送人力资源部办理。

(例:8月预产期可以7月16日下午2点送资料。

以此类推。

)5. 就诊卡有效期30天,即从办理就诊卡之日起30天内有效,逾期作废。

二、 2016年生育保险津贴申领程序1. 符合条件办理独生子女生育津贴的员工(男、女不限),必备证件:①“身份证”②“结婚证”③“婚育情况证明信”(只要复印件)(男职工要求提供男女双方证明信)④“一孩生育登记单”⑤“出院证”(盖医院公章)⑥“出生医学证明”注:以上所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两份(A4纸),* 身份证复印件三份。

2. 符合条件办理二胎生育津贴的员工(男、女不限),必备证件:①“身份证”②“结婚证”③“婚育情况证明信”(只要复印件)(男职工要求提供男女双方证明信)④“二孩生育登记单”⑤“生育指标申请审批表”⑥“出院证”(盖医院公章)⑦“出生医学证明”注:以上所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两份(A4纸),* 身份证复印件三份。

3. 将以上资料放入档案袋中,在孩子出生后三个月内,送人力资源部办理,逾期办理失效。

非本市户口员工办理生育津贴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1-3个月的时间。

例:孩子出生时间为7月10日,需要在8月或9月的16日下午两点将所需资料交人力资源部,办理生育津贴用。

非本市户口最多可延长至12月的16日下午两点送资料。

三、异地就医生子女员工无需办理就诊卡1. 填写一份异地就医登记表个人信息2. 单位盖章3. 女职工需在异地社保和异地定点医院盖章4. 保存好医院费用收据原件和出院证四、异地就医生子女员工津贴材料要求①“身份证”②“结婚证”③“婚育情况证明信”(只要复印件)④“一孩生育登记单”⑤二胎需提供“二孩生育登记单”和“生育指标申请审批表”⑥“出院证”(盖医院公章)⑦“住院收据原件”⑧“”办理就诊卡、津贴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包括:1. 在集团参生育保险一年以上,至少满十个月;2. 按照要求,手续必须齐全(缺一不可);3. 男员工办理津贴必须符合,孩子出生时,本人年满25周岁;4. 送资料时间为每月16日下午两点。

办理津贴遇特殊情况,需要改日期送手续的,请提前联系我们,禁止直接把办理手续的档案袋放在办公桌上,以免耽误办理时间。

联系电话:4150492。

遇节假日,请各单位及时与我们沟通,以免耽误手续办理。

2016年1月7日篇二:2016年度男女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金柚网导读:生育保险是一种男女职工都应当参加的保险,主要是为女职工或男职工未工作的配偶在怀孕生产时提供的一种保险。

下面就是金柚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2016年男女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标准,仅供参考!生育保险是一种男女职工都应当参加的保险,主要是为女职工或男职工未工作的配偶在怀孕生产时提供的一种保险。

下面就是中国社保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2016年男女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标准,仅供参考!女职工的生育保险报销标准:1、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假期天数:(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3)晚育假增加15天;2、生育医疗费(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4、一次性补贴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男性生育保险报销标准:1、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参保男职工,可申请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⑴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⑵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时,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已为男职工正常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不含补缴、欠缴和中断缴费)满10个月以上;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且生育第一胎。

2、符合上述条件的男职工,可申请享受的一次性生育补贴标准为:流产的200元;顺产的1200元;难产或多胞胎生育的2000元。

3、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后,男职工持本人及配偶的居民身份证、、计生部门出具的或、新生儿、出院记录、费用明细清单(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就医证卡、原始发票、配偶户籍所在地街道(镇)出具的无工作单位且无固定收入来源证明,到本人单位社保关系所在地的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生育补贴申领手续。

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打印,男职工签字确认后领取补贴金额。

4、或到计划生育委员会开具。

不需要失业时间证明书,要求配偶户籍所在地街道(镇)出具的无工作单位且无固定收入来源证明。

附: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比例一、生育保险报销比例:生育保险报销比例:以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一定的比例一次性支付。

其中:1.顺产为270%。

2.难产为320%。

3.剖腹产为420%。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

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二、生育保险能报销多少钱?1、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范围: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范围包括参保的职工以及参保职工的未就业配偶。

2、生育保险待遇的内容(1)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和计划生育手术费。

(2)生育津贴,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

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由生育保险基金按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支付期限一般与产假期限相一致,不少于90天。

看完上文的内容后,相信此时大家已经知道生育保险的具体报销比例是多少了吧,通常情况下会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报销,例如顺产为270%、难产为320%。

篇三:2016生育险宣传一、医疗费用报销(一)到城区内的定点医院就医1、领表。

当事人或委托人到定点医院(或黄州区人社服务中心一楼一号窗口)领取(一式三份)。

城区内定点医院7家:黄冈市中心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区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区第三医院、区康泰医院。

2、填表。

填写并送所在单位盖章。

3、备案。

带带定点医院审核备案。

4、审批。

个人带①;②本人的社会保障卡;③身份证、社保卡、结婚证、准生证、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到区医疗保险管理局医疗管理股审批(黄州区人社服务中心401室,电话:8363590)。

5、就医。

带、到定点医院的医保窗口办理就医手续。

因特殊原因未办理入院手续的,需在入院3个工作日内补办。

6、报销。

出院时,在各定点医院的医保窗口实行及时报销。

(二)转诊到城区外的定点医院就医1、填表。

确需转诊转院,个人到城区内的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填写。

2、审批。

个人带:、社会保障卡到区医保局医疗管理股审批(黄州区人社服务中心401室,电话:8363590)。

3、报销。

出院后带以下资料到黄州人社大厅1号窗口办理报销:①原始发票、出院小结、费用清单、住院医嘱;②或、社保卡(三)自行到非定点医院就医报销的医疗费用报销1、需提供资料①医疗费用发票原件;②门诊病历及检查报告单、处臵单、处方;③检查报告单;④诊断证明;⑤长期医嘱;⑥临时医嘱;⑦出院小结;⑧费用汇总清单;⑨身份证、社保卡、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2、受理窗口。

区人社服务中心一楼的一号窗口。

3、报销查询。

自报销资料受理后,一般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将报销费用转至领款人账户,并电话或短信通知被保险人。

逾期,请致电8355373二、生育津贴的领取职工休满产假后,由区医保局通知所在单位到黄州人社服务中心414室财务股办理:(一)领女职工的。

单位带资料:1、; 2、单位收据、单位账户。

(二)领男职工的。

单位带资料:1、职工的身份证、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原的原件及印件;2、单位收据、账户。

(三)领取查询。

自报销资料受理后,一般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将报销费用转至单位账户,并电话或短信通知被保险人。

逾期,请致电 8355373 生育医疗费用的报销和生育津贴的领取 20150526 生育保险的相关知识20150526一、生育医疗费用1、生育的医疗费用:女职工在怀孕、生育和流(引)产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等医疗费用。

2、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因实行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臵(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二、符合计划生育生育津贴的的时间计算职工生育津贴和配偶护理假津贴按日计算,日支付标准按生育本人生产或流(引)产上月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缴费基数,除以月计薪天数计算1、正常生育(顺产)的享受98天生育津贴。

2、难产(剖腹产)享受113天生育津贴(正常生育98天+难产15天)。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的生育津贴。

4、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多增加30天的产假津贴,对政策内生育二孩的,不计算晚育津贴30天。

5、怀孕不满12周流产,享受30天产假的生育津贴;妊娠满12周至不满28周流(引)产,享受45天产假的护理津贴;妊娠满28周流(引)产以上的引产的,享受90天产假津贴。

6、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政策并领取生育女职工的男配偶,享受10天的护理假津贴。

三、(摘录)(一)设置享受待遇等待期1、首次参保职工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6个月只报销医疗费。

2、首次参保职工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年报销医疗费用,并享受津贴。

3、因故中断缴费,从再次缴费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报销医疗费、津贴;第7个月开始报销生育医疗费医疗费;满1年报销医疗费、津贴。

(二)对部分诊疗项目实行限额下的据实结算(三)其它规定1、生育医疗费用原则上在本地定点医院即时结算,若未在定点医院即时结算和在非定点医院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首先自付10%,再按照相关限额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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