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生育险报销标准新规定
杭州市生育保险办事指南

杭州市生育保险办事指南一、文件依据1、《杭州市生育保险暂行办法》(杭劳险[2001]084号、杭财社[2001]181号、杭人[2001]189号);2、《关于调整杭州市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标准的意见》(杭劳社工伤[2003]247号、杭财社[2003]853号、杭人[2003]334号);3、《杭州市生育保险办法的通知》(杭政[2006]12号);4、《关于杭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费支付标准的通知》(杭劳社工伤[2006]290号、杭卫发[2006]333号、杭财社[2006]1222号)。
二、享受待遇条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职工在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按规定为其办理职工生育保险申报登记手续,并连续缴费满3个月;2、符合国家、省、市规定条件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手术和复通手术的。
三、受理部门1、部、省、市属企业,事业单位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生育待遇支付到市社保局业务大厅19号工伤生育窗口办理;2、区属企业的生育待遇支付到各所属区的社保业务大厅办理。
四、受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五、支付办理资料(一)生育待遇支付申报材料1、参保企事业单位填写的《杭州市职工生育保险费用支付申报表》(一式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2、生殖健康服务证的申报户口联(复印件),发证单位盖章不清晰的复印件,需随带原件;3、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婴儿死亡医疗诊断证明(复印件);4、分娩时的住院医疗发票(复印件);5、医疗部门出具的生育医疗诊断证明(原件);6、住院或出院时,有关生育情况记载的病历(原件);(二)计划生育手术待遇支付申报材料1、参保企事业单位填写《杭州市职工生育保险费用支付申报表》(一式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2、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发票(复印件);3、医疗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诊断证明(原件);4、门诊或出院时,病历中有关计划生育手术情况的记载(原件);(三)报销超过支付标准4000元以上生育费用的申报材料报销女职工生育医疗费超过支付标准4000元以上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开支范围的费用,除按上述(一)的规定递交申报材料外,还需要提供门诊、住院的医疗费用清单和原始医疗发票,以及记载有关生育的门诊、住院原始病历;六、办理结果1、参保企事业单位在每月12日之前递交申报材料的,经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于当月20日以后凭受理单到市社保局业务大厅19号工伤生育窗口(区属企业到各城区社险办)领取回执,生育保险待遇费用通过当月的结算一次性拨付给职工所在单位;2、参保企事业单位在每月12日以后递交申报材料的,经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于次月20日以后凭受理单到社保局业务大厅19号工伤生育窗口(区属企业到各城区社险办)领取回执,生育保险待遇费用通过次月的结算一次性拨付给职工所在单位;七、注意事项1、用人单位必须在女职工产后或者计划生育手术后6个月内向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申报手续,超出规定受理时间将不予受理;2、女职工因生育引起并发症的医疗费用,不属于生育保险支付范围。
浙江生育险报销条件,报销流程?

浙江⽣育险报销条件,报销流程?符合国家计划⽣育政策⽣育或实施计划⽣育⼿术;所在单位按规参加⽣育保险并为该职⼯连续⾜额缴费⼀年以上;在定点医疗机构分娩、施⾏⼈⼯终⽌妊娠⼿术,及在定点计划⽣育技术服务机构施⾏计划⽣育⼿术。
职⼯产后或术后18个⽉内,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填报《杭州市职⼯⽣育待遇申领表》提供相关资料。
国家开放⼆胎政策后为了⿎励满⾜条件的⼈们进⾏⼆胎⽣育还推出了许多优惠的政策,不仅⽣育可以得到⼀定的补贴,⽽且⼆胎⽣育还可以进⾏报销,只要满⾜⼀定的⽣育条件,我们即可进⾏报销。
但由于政策的不同,很多浙江⼈并不知道报销的条件报销的流程,那么浙江报销条件和流程是怎么样的呢?⼀、报销条件(⼀)符合国家计划⽣育政策⽣育或者实施计划⽣育⼿术。
(⼆)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并为该职⼯连续⾜额缴费⼀年以上。
(三)在定点医疗机构分娩、施⾏⼈⼯终⽌妊娠⼿术,以及在定点计划⽣育技术服务机构施⾏计划⽣育⼿术。
⼆、报销流程⼀、⽤⼈单位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1、登记表;2、参加基本养⽼、和⽣育保险⼈员增减表;3、企业职⼯基本养⽼、⼯伤和⽣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浙江⽣育保险领取要提交的申报材料1、计划⽣育部门签发的计划⽣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出⽣(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育、计划⽣育⼿术职⼯本⼈(原件及复印件);4、企业职⼯⽣育医疗证审领表;5、企业职⼯计划⽣育⼿术医疗证申领表;6、企业职⼯⽣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7、企业职⼯⽣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8、企业职⼯⽣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9、⽣育票据、费⽤清单、门诊病历、出院⼩结等原始资料;10、收款收据。
三、配偶⽣育的男职⼯需要提交的材料1、计划⽣育部门签发的计划⽣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出⽣(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男职⼯本⼈⾝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育,应当在⼥职⼯妊娠⾄⽣育或者终⽌妊娠前申办;⽣育津贴、⼀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异地就医的⽣育医疗费,应当在⼥职⼯⽣育或者终⽌妊娠后1年内申办;计划⽣育⼿术费⽤,应当在⼿术前申办;男职⼯假期津贴,应当在其配偶⽣育后1年内申办。
浙江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标准

浙江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标准
浙江省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和标准如下:
一、参保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具有有效的身份证件;
2.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注册或居住在浙江省内,并参加国家生育保险;
3. 已经在本省购买商业保险除外;
4. 符合相关政策要求,并根据政策补充必要的支付和声明文件。
二、报销项目:医疗费(生育期间住院和门诊的医疗费)、产前
检查费、产褥期费用、催产费用等。
三、报销标准:
1. 浙江省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生育保险有效期内包含的医疗费报销比
例一般不超过80%;
2. 产前检查费按照国家规定及本省新设立的相应补贴标准,给予报销。
若由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发生补偿的报销比例为30%;
3. 产后检查费报销比例为70%;
4. 产褥期费用报销不超过每人1500元;
5. 催产费用报销不超过每人2000元。
杭州:实施新生育保险法 参保人员分娩基本全额报销

杭州:实施新生育保险法参保人员分娩基本全额报销21日,杭州市发布并实施新的《生育保险办法》。
《办法》规定,今后参保职工生孩子的费用不管开支多少,只要符合规定的都可以在生育保险基金里按实支付。
此外,新《办法》还规定,生育津贴按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平均每人可以多拿1500元以上。
全职太太生孩子也能报销生育医疗费。
生育保险覆盖范围扩大新《办法》扩大了生育保险的参保范围。
《办法》规定:杭州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参加生育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雇工缴纳生育保险费。
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把事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都纳入到生育保险参保范围中来,杭州除公务员单位外,生育保险基本实现了全覆盖。
杭州市人力社保局工商生育保险处处长蔡坚力说,杭州个体户及其雇工有20多万人,以后,这些人中的育龄职工生孩子,也将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了。
正常分娩个人不用掏钱新《办法》对个人来说,最大的利好是,一般的正常分娩,不发生意外情况,生育医疗费个人基本不用掏钱,如果不是在三级医院生产,而是在二级医院生产的话,拿到手的可能比花的医疗费多。
《办法》规定:女职工在妊娠期、分娩期、产褥期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符合生育保险开支范围的按规定支付。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还另行支付生育医疗补贴费,剖宫产2000元、助娩产1500元、正常产1000元。
简单举个例子,按照以前的办法,如果是顺产,花费3500元或5000元,生育基金报销2400元,剩余自己负担。
如果是剖腹产,花费8000元或是9000元,报销5000元,剩余个人负担。
但是按照现在的办法,生孩子跟正常看病一样,可以刷医保卡,医保支付约80%。
蔡坚力算了一笔账,浙江省妇保剖腹产生孩子的平均花费为13000元左右,除去床位费、宝宝的尿不湿及其他非医疗花费,符合医保开支范围的医疗费9000元左右,医保支付比例为80%,医保支付近7000元,个人需要掏2000元左右。
杭州市生育津贴发放标准

杭州市生育津贴发放标准一、背景介绍。
杭州市作为浙江省的省会城市,一直以来都非常重视人口政策和生育政策的制定与实施。
为了鼓励生育,杭州市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生育政策,其中包括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
生育津贴是对符合条件的生育家庭给予的一定经济补贴,旨在减轻生育家庭的经济负担,促进人口的健康增长。
二、生育津贴的对象。
在杭州市,符合以下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生育津贴:1. 杭州市户籍,或在杭州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2. 符合《杭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生育政策;3. 在杭州市范围内生育的;4. 未领取其他生育补助的。
三、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
根据杭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局的规定,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如下:1. 第一胎,发放3000元;2. 第二胎,发放5000元;3. 第三胎及以上,发放8000元。
四、申请流程。
家庭在符合生育津贴发放条件后,可以按照以下流程申请生育津贴:1. 向所在社区或乡镇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提出申请;2. 提供相关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生育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3. 填写《杭州市生育津贴申请表》;4. 经过审核合格后,生育津贴将直接发放到申请人的银行账户。
五、注意事项。
在申请生育津贴时,家庭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 提供的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2. 生育津贴一经发放,不得追回;3. 生育津贴不得转让、转借或挪用;4. 如有虚报、冒领等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六、结语。
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是杭州市政府为了鼓励生育、促进人口健康增长所制定的一项重要政策。
希望符合条件的家庭能够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及时享受生育津贴的福利。
同时,也希望生育家庭能够珍惜这份补助,用于孩子的成长和家庭的幸福。
杭州市政府将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生育家庭,为他们提供更好的生活保障和服务。
关于杭州生育津贴的领取条件及标准

关于杭州生育津贴的领取条件及标准杭州生育金领取条件
职工享受生育津贴和计划生育手术津贴,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家、省、市规定条件的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
(二)申领人生育时可享受本市基本医保待遇,申领时已在本市连续参保缴费满6个月。
生育津贴申报时间是多久?是怎么发放的?
生育津贴(含计划生育津贴)申报时间为生育后至次年年底前,实行一次性发放到位和承诺先预发后补(退)差额并举的核拨方式女职工产假期间可正常发放产假工资的用人单位,建议在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核定(与医保缴费工资基数一致)后申报;如女职工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发放产假工资有困难,确需即时申领的,做好承诺登记,先按单位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基数计发,待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核定后予以补(退)差额。
杭州男生育险报销标准
杭州男生育险报销标准
杭州市男性职工生育险报销标准是指在杭州市范围内,男性职工因生育产生的
相关费用可以通过生育保险进行报销的具体标准。
根据《杭州市职工生育保险管理办法》,男性职工生育险报销标准主要包括生育津贴、生育护理假期、生育医疗费用报销等内容。
首先,生育津贴是指在职工生育期间,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男性职工发放的一
次性生育津贴。
根据杭州市相关规定,男性职工生育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次生育
5000元。
这笔津贴可以用于补贴生育期间的生活费用和相关支出,是对男性职工
生育的一种经济补贴。
其次,生育护理假期是指为了照顾新生儿和妻子,单位应当给予男性职工的带
薪假期。
根据《杭州市职工生育保险管理办法》,男性职工生育护理假期为15天。
在这段时间内,男性职工可以全身心地投入到照顾妻子和新生儿的工作中,为家庭带来更多的关爱和责任。
最后,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是指男性职工在生育期间产生的医疗费用可以通过生
育保险进行报销。
根据杭州市相关规定,男性职工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70%,即男性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医疗费用可以通过生育保险报销70%。
这一政策可以有
效减轻男性职工在生育期间的经济负担,让他们更加放心地投入到家庭生活中。
总的来说,杭州市男性职工生育险报销标准为5000元的生育津贴、15天的生
育护理假期以及70%的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这些标准的出台,有效地保障了
男性职工在生育期间的权益,也为营造和谐的家庭氛围提供了保障。
希望通过这些政策的实施,能够让更多的男性职工在家庭生活中得到更多的关爱和支持,共同构建幸福和谐的家庭。
浙江生育政策2023政策
浙江生育政策2023政策浙江生育政策2023最新政策近日,浙江省发布了2023年最新的生育政策,旨在进一步促进人口结构优化和社会可持续进展。
该政策既注意照看家庭利益,又兼顾社会需求,为广阔家庭供应更加敏捷和多样化的生育选择。
浙江省将进一步完善生育保险制度,确保妇女在怀孕、分娩和哺乳期间得到充分的保障和福利。
依据最新政策,妇女在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同时,还可以选择享受肯定期限的产假和育儿假,以便更好地照看新生儿的成长和进展。
针对年轻夫妇的需求,浙江省推出了一系列生育鼓舞政策。
其中,对于首次生育的夫妇,供应肯定额度的生育补贴,以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
为了支持夫妻二人都有稳定职业的家庭,浙江省还将供应免费的孕前检查和婴幼儿保健服务,以确保母婴的健康。
针对已经生育过一个或多个孩子的家庭,浙江省也赐予了肯定的优待政策。
在符合相关条件的状况下,他们可以享受更加宽松的方案生育政策,并有机会获得更多的生育补贴。
这一政策的出台,旨在鼓舞家庭有方案地再生育,以满意社会对年轻劳动力和人口红利的需求。
浙江省还将连续加强生育服务体系的建设和完善。
通过进一步提高妇幼保健机构的服务质量和力量,供应更加便捷的生育服务。
同时,加强生育学问宣扬和健康教育,提高家庭生育观念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促进健康、文明的生育行为。
所以浙江省2023年最新的生育政策以人为本,旨在供应更加敏捷和多样化的生育选择,促进家庭幸福和社会可持续进展。
这一政策的出台将有助于优化人口结构,提高人力资源的质量和效益,为浙江省的富强进展奠定坚实基础。
2023年浙江生育政策调整:最新政策解读近日,浙江省政府发布了一项备受关注的生育政策调整,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热议。
这一政策的出台,旨在促进人口结构优化,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进展。
下面,我们将对这一最新政策进行解读。
浙江省政府打算放宽生育政策,实施全面两孩政策。
这意味着,婚姻登记后的夫妇,不论是否是独生子女,都可以自主选择生育一个或两个孩子。
2020年杭州生育保险报销新政策
2020年杭州生育保险报销新政策一、生育津贴报销标准1、妊娠7个月以上(含)生产或早产的,按98天计发;3、多胞胎生产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0.5个月。
4、妊娠3个月以上(含)、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按1.7个月计发。
二、生育保险报销标准1、剖宫产2000元;2、助娩产1500元;需要提供以下资料:1、参保单位填写《杭州市职工生育保险费用支付申报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4、分娩时的住院医疗发票(复印件);5、医疗部门出具的生育医疗诊断证明(原件);6、住院或出院时,有关生育情况记载的病历(原件);顺便提醒一下,需要在产后6个月以内申报,否则就不受理了。
另外,在每月12日之前递交申报材料的,审核通过以后,当月20日以后凭受理单到市社保局业务大厅19号工伤生育窗口(区属企业到各城区社险办)领取回执,生育保险待遇费用通过当月的结算一次性拨付给职工所在单位;每月12日以后递交申报材料的,审核通过以后,次月20日以后凭受理单到社保局业务大厅19号工伤生育窗口(区属企业到各城区社险办)领取回执,生育保险待遇费用通过次月的结算一次性拨付给职工所在单位;以上都是所在单位的HR人员办理的,不需要本人去。
1、7个月以上(含)生产或早产的,按正常产假:98天;2、奖励假:30天;3、难产实施剖宫产、助娩产手术的:增加15日;4、多胞胎生产的:每多生育一个增加15日;6、不满3个月流产的:产假1个月;7、三个月~七个月流产、引产的:产假1.7个月;政策依据3、《关于杭州市职工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费支付标准的通知》,杭劳社工伤【2006】290号文,2006年12月11日起执行;2、产假:杭州市产假仍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619号])文件执行,即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根据新修改的《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2016年1月1日以后符合规定生育的夫妻,不论是否晚育,不论头胎还是二胎,女方都可以在法定产假期满98天后再享受30天的奖励假待遇。
职工生育险报销标准
职工生育险报销标准生育保险报销标准的制定是针对生育保险中的不同保障项目而设立的标准,生育保险保障的项目一般有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以及职工因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费用,所以在生育保险报销的时候,要准备好相关材料,能够快速的得到补偿。
小我就职工生育险报销标准来给大家介绍一下相关内容。
一、职工生育险报销标准1、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
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2、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3、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4、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5、计划生育手术费,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二、女性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标准1、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X假期天数2、假期天数(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3)晚育假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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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生育险报销标准新规定
杭州生育险报销标准新规定
新的《杭州市生育保险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扩大了生育保险的参保范围。
办法规定杭州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都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参加生育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生育保险费。
新办法规是女职工在国家统一规定的产假期限内享受生育津贴(即产假工资)。
生育津贴按照产假期限和生育时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1)杭州生育险报销标准之生育津贴计发标准
女职工生育时,用人单位已按规定为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12个月,符合国家、省、市规定条件生育的,在国家统一规定的产假期限内享受生育津贴(即产假工资)。
生育津贴按照产假期限和生育时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计发生育津贴的产假期限如下:
(一)妊娠7个月以上(含)生产或早产的,按98天计发;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剖宫产、助娩产手术的,增加0.5个月;多胞胎生产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0.5个月。
(二)妊娠3个月以上(含)、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按1.7
个月计发。
(三)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含自然流产、人工流产)的,按1个月计发。
(2)杭州生育险报销标准之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工资计发标准
职工在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按规定为其办理生育保险参保登记手续的,在国家统一规定的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限内享受计划生育手术津贴(即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工资)。
计划生育手术津贴按照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限和计划生育手术时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计发计划生育手术津贴的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限如下:
(一)放置宫内节育器按2天计发。
(二)取宫内节育器按1天计发。
(三)输精管结扎按7天计发。
(四)单纯输卵管结扎按21天计发。
(五)产后结扎输卵管按14天计发。
(六)人工流产按14天计发;人工流产同时放置宫内节育器按16天计发;人工流产同时结扎输卵管按30天计发。
(七)中期终止妊娠按30天计发;中期终止妊娠同时结扎输卵管按40天计发。
国家调整计划生育休假期限的,以上计发天数随之调整。
(3)杭州生育险报销标准之女职工生育医疗费
女职工在妊娠期、分娩期、产褥期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符合生育保险开支范围的按规定支付。
女职工在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结算生育医疗费;女职工在外地生育的,其在生育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由个人全额支付后,到统筹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结算。
女职工在生育时,用人单位已按规定为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12个月,符合国家、省、市规定条件生育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另行支付生育医疗补贴费,剖宫产2000元、助娩产1500元、正常产(含顺产、流产、引产)1000元。
职工在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实施计划生育发生的计划生育医疗费,符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开支范围的,按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结算。
职工未就业的配偶,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发生的生育医疗费按照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提醒,以上杭州生育保险待遇报销相关标准,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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