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概论笔记
《司法鉴定概论》课件 (2)

司法鉴定的局限性和挑战
局限性
司法鉴定可能受到证据不完整、技术限制、误判风险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挑战
司法鉴定面断提升鉴定能力 和技术水平。
司法鉴定的发展前景
随着法治社会建设的不断推进和科学技术的进步,司法鉴定将继续发展并发 挥更大的作用,促进公正和司法公信力的提升。
《司法鉴定概论》PPT课件 (2)
司法鉴定的定义
司法鉴定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专门知识,由司法机关或者其他相关机构对争 议性的案件事项进行科学、客观、准确的技术论证和评定。
司法鉴定的分类
司法鉴定可以分为:刑事鉴定、民事鉴定、行政鉴定、婚姻家庭鉴定和经济纠纷鉴定等不同类型。
司法鉴定的目的和作用
司法鉴定的目的是为了查明相关案件的事实,提供科学依据和证据,保证裁 判的公正、公平,维护法律的权威和社会的稳定。
司法鉴定的基本原则
司法鉴定需要遵循客观、公正、准确、科学等基本原则,确保鉴定结果的可信性和可靠性。
司法鉴定的程序和方法
1
程序
司法鉴定的程序包括受理申请、审查材料、实施鉴定、出具鉴定文书等多个环节。
2
方法
司法鉴定的方法包括现场勘查、取证、技术分析、实验鉴定等,根据具体案件需 求灵活运用。
3
质控
司法鉴定的质控措施包括备案审批、技术评估、鉴定质量监督等,确保鉴定工作 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常用司法鉴定意见质证要点读书记录

《常用司法鉴定意见质证要点》读书记录一、第一章节:司法鉴定概述今日开始阅读《常用司法鉴定意见质证要点》第一章节主要介绍了司法鉴定概述。
该章节详细介绍了司法鉴定的定义、目的、范围及其在司法实践中的重要性。
定义与性质:司法鉴定是指由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专家,根据法律的规定,对涉及诉讼的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判断并给出科学意见的活动。
这一过程涉及多个领域,如医学、工程、法律等。
目的与重要性:司法鉴定的主要目的是为司法机关提供科学、客观、准确的证据支持,确保案件的公正处理。
在司法实践中,司法鉴定意见往往成为关键证据,对于案件判决结果产生重大影响。
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鉴定范围与内容:司法鉴定的范围广泛,包括医学鉴定(如伤残等级鉴定、精神疾病鉴定等)、物证鉴定(如指纹、DNA鉴定等)、事故鉴定(如交通事故成因分析)等。
其内容主要涉及到对专门性问题的鉴别、判断以及科学意见的形成。
鉴定流程与方法:司法鉴定过程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规范,包括接受委托、现场勘查、样本采集、检测分析等环节。
鉴定方法需要根据具体的鉴定事项来确定,以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在阅读过程中,我对于司法鉴定的流程和重要性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也意识到司法鉴定人员在案件处理中的关键作用以及他们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在接下来的章节中,我期待着学习更多关于具体鉴定类型的详细知识和质证要点。
此章节为我后续的深入学习和理解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接下来的阅读过程中,我将重点关注不同鉴定领域的具体细节及其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
1. 司法鉴定定义及重要性本次阅读的《常用司法鉴定意见质证要点》在第一章中详细介绍了司法鉴定的定义及其重要性。
这一章节内容对于我理解司法鉴定在整个司法体系中的角色和重要性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以下为详细读书记录。
司法鉴定是指司法机关在处理诉讼过程中,委托专业鉴定机构或专业鉴定人员对特定问题进行分析、鉴定并提供结论意见的行为。
这是一种独立的第三方评价行为,其目的是为解决案件中的专业问题提供科学依据。
司法鉴定概论 课后练习参考答案

精品文档第一章司法鉴定概述1、如何理解司法鉴定的概念?广义的司法鉴定是为诉讼、仲裁、调解、和解等多种争议解决过程中提供科学实证活动(即所进行的各种技术鉴定);狭义的司法鉴定(《决定》中所规定的)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中所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比较共同点:二者均包含司法鉴定的实施主体、具体任务、基本手段、服务领域这些基本要素。
不同点:二者在司法鉴定服务的领域方面有宽窄之分,狭义的司法鉴定概念所服务的领域仅限于诉讼活动(诉讼活动包括侦查、起诉、审判、执行等相关活动)。
2、司法鉴定的双重性表现在哪些方面?司法鉴定是一种科学技术、专门知识、职业技能、职业经验为诉讼活动尤其是为司法审判活动提供技术保障和专业化服务的司法证明活动,其本质是科学性和法律性的有机统一。
司法鉴定的基本属性决定了其具有双重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司法鉴定活动②调整司法鉴定活动的规范③司法鉴定运作的权力配置④司法鉴定制度3、如何理解司法鉴定的基本性质与基本属性?基本性质:科学性和法律性的有机统一基本属性:司法鉴定作为一种法定证据,具有证据的一般要求;法律性(法定性)、中立性(独立性)、客观性(真实性); 别与其他证据的属性:4、如何理解司法鉴定的基本任务与具体任务?基本任务: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专门知识对诉讼活动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为诉讼活动和相关执法活动提供科学证据。
具体任务:目前,我国法律统一管理的司法鉴定的学科类别以及在诉讼活动中出现频率法医学鉴定;物证类鉴定;声像资料鉴定;较高的专门性问题所涉及的学科类别主要有:知识产权鉴定;会计司法鉴定;计算机司法鉴定;建筑工程司法鉴定研究对象主要包含哪些方面?5、司法鉴定的主要包含:司法鉴定法律规范、司法鉴定制度与理论、司法鉴定实践与技术。
6、如何理解司法鉴定与相邻学科间的关系?一、司法鉴定与侦查学侦查学:主要研究在刑事案件发生后,如何依法运用各类公开和秘密的专门调查方法查明案情、收集证据、揭露和证实犯罪行为人的刑事立法行为。
司法鉴定基础知识概述

司法鉴定基础知识概述司法鉴定是指在司法活动中,通过科学技术手段对争议事项进行评定、考证、研究、解释的一种专门性工作。
司法鉴定的目的是为了提供科学客观的证据,对于判决案件的权威性、公正性和准确性有着重要的保障作用。
本文将对司法鉴定的基础知识进行概述。
一、司法鉴定的分类根据鉴定对象和内容的不同,司法鉴定可以分为多个类型。
常见的司法鉴定包括物证鉴定、书证鉴定、鉴定心理学、鉴定生物学、鉴定医学等。
这些鉴定类型各自有其专门性和特点,在司法实践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司法鉴定的程序司法鉴定一般分为四个基本程序,即申请、委托、鉴定和结论。
申请阶段,当事人向有关司法鉴定机构提出鉴定申请;委托阶段,委托鉴定机构依法组织鉴定人员进行实地勘验、检验、检测等工作;鉴定阶段,鉴定人员根据鉴定要求进行科学分析和判断;结论阶段,鉴定机构出具鉴定结论并提交申请机关或法院。
三、司法鉴定的条件司法鉴定的进行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首先,鉴定机构必须具备合法的资质和条件;其次,鉴定人员应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同时还要遵守鉴定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准则;最后,鉴定工作应当严格遵循科学原理和程序,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四、司法鉴定的价值司法鉴定在司法实践中具有重要的价值。
首先,司法鉴定可以提供科学的证据,减少人为主观因素的干扰。
其次,司法鉴定可以解决争议事项,为法官判决提供准确的依据。
此外,司法鉴定还可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司法公正和人权保障。
五、司法鉴定的挑战和改进司法鉴定在实践中也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
例如,技术手段的不断更新给鉴定人员带来了新的知识和技能要求;同时,应对虚假鉴定和舞弊行为也是司法鉴定面临的重要任务。
为了保证司法鉴定的公正性和权威性,需要加强监管、提高鉴定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技术水平,并加强对社会公众的法律教育。
六、国际司法鉴定的发展趋势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和全球化的趋势,国际司法鉴定在合作与交流方面也呈现出新的发展趋势。
司法鉴定笔记

司法鉴定笔记
以下是一个模拟的司法鉴定笔记样本,涵盖了一些基本的笔记信息。
在实际案件中,司法鉴定笔记可能包括更多详细的调查信息,包括日期、地点、涉案人员、目击者证词等。
司法鉴定笔记
日期:2023年6月12日
地点:城市A,街道B,公寓C
涉案人员:
+ 张三(公寓租户)
+ 李四(公寓房东)
事件描述:
+ 2023年6月12日,警方接到报案,称城市A街道B公寓C内发生一起入室盗窃案。
警方赶到现场后,发现房间内物品被翻动,但没有发现明显的物品丢失。
调查过程:
+ 警方对公寓进行了全面的搜索,寻找可能的线索。
+ 对公寓内的监控录像进行了检查,发现一名男子在案发时间进入了公寓。
该男子戴口罩和手套,难以辨认身份。
+ 在现场找到了一些指纹和脚印,但没有发现有价值的线索。
鉴定结果:
+ 经过技术分析,警方确认了进入公寓的男子身份为王五。
王五有犯罪前科,且案发时正好在公寓附近。
+ 警方将王五列为嫌疑人,并对他展开了进一步的调查。
备注:
+ 需要进一步调查王五与本案的关系,以及是否有合谋或其他同伙。
+ 需要收集更多的证据,以证明王五的犯罪行为。
司法鉴定概论

司法鉴定概论(小结)一、名词解释1.司法鉴定:指在诉讼、行政执法、仲裁等司法和准司法活动中,对案件中的专门问题,由当事人申请,司法或准司法机关决定,或有司法或准司法机关主动决定,指派或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运用专门的技术方法,对专门问题进行科学判断的活动。
2.司法鉴定制度:指一个国家的法律所规定的规范司法鉴定活动的各项规则、规章和体制的总称。
3.重新鉴定:是指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对原鉴定结论全部持有异议,或者司法机关对鉴定结论存疑时,委托新鉴定机构或鉴定人,对鉴定的同一个问题再次进行鉴定。
4.同一认定:是依据案件特征判断两次以上(包括两次)出现的客体是否为同一客体的认识活动。
“同一”指的是客体与其自身的等同。
5.集中型司法鉴定体制:是指一个国家的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隶属于同一个组织系统,具有统一的管理体制。
代表:法国6.鉴定结论的审前开示:是指在法庭审判前,诉讼双方当事人将审判中使用的鉴定结论向对方披露的一种诉讼程序。
7.痕迹鉴定: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具有痕迹鉴定方面专门知识的鉴定人运用痕迹检验学之知识和现代科学技术对案件中涉及的痕迹的种属或同一问题进行的科学判断活动。
8.化学物证:是指案件中提取的量少体微,能以自身的化学属性证明案件某些事实的各种有机和无机物质。
9.语音识别:是指根据录音资料中反映的言语人的方言语音特征和个人言语风格,来判断言语人的个人特征。
10.笔迹鉴定:指鉴定人依法接受委托,通过研究、分析文书的笔迹特征、文字布局特征及书面语言特征,确定文书物证的书写人,或者比较文书物证与文书样本的书写人是否是同一人的一种专门的技术活动。
11.人像鉴定:是指利用人体头面部的生理解剖学特征,通过与案件有关录像资料上的前后两次以上出现的人的外像特征进行分析、比对,确定人身是否同一的鉴定过程。
12.伪造文书:又称“全部伪造文书”,即以真文书为样本,或按照伪造者自己设计的格式,应用描绘、复印、印刷等技术方法制作的假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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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司法鉴定基本理论1、简述同一认定原理的主要内容。
※同一认定:是一种对鉴定客体所做出的判断,这种判断是关于客体同一问题的判断,是由具有专门知识的鉴定人针对鉴定客体作出的,并且这种活动是发生在诉讼过程中发生的。
同一认定是动态的、综合的活动。
※同一认定的特征:①其主体必须是具有专门知识的鉴定人(其主体指:在司法鉴定工作中负责解决同一认定问题,对客体自身是否同一做出判断的具有专业知识和鉴定资格的人或者了解客体特征的人(如证人、侦查人员等)。
)②其客体只能是与案件有关联的人或物(P38客体、被寻找客体、受审查客体、检材和样本;客体的特征反映体;客体的条件)※客体:指在司法鉴定的过程中要运用专门的知识和技术对其进行鉴定的物体、事实和现象。
满足条件:①与案件的事实有关②具有证明案件情况的作用※客体的特征反映体:客体的反映形象就是指物体或物体的一部分在一定的条件下在某物或某地所形成的痕迹,在某些情况下还包括物体自身的复制。
如复印件。
※被寻找客体:指与案件有关的物体,这类物体就是鉴定工作的对象,是鉴定的客体。
如文书鉴定—书写人※受审查客体:指在鉴定过程中由于其与案件关系密切而被列为可疑的物体,但是这种可疑很可能是一种暂时的假设。
作为比较对象,通过鉴定对某一受审查客体——同一结论即达到鉴定目的,其他受审查客体被排除※检材、样本:两者是两个互相对应的概念。
检材:指被寻找客体所产生或留下的反映形象或者是其自身的一部分样本:指受审查客体所产生的反映形象或其自身的一部分③其目的是解决客体自身是否同一的问题④其方法必须是以客体特征的比较为基础⑤其活动属于判断性的认识活动※ 同一认定的分类:①以其主体为标准:鉴定型(主要鉴定范围:物证技术鉴定中的同一认定)和非鉴定人(物证技术鉴定以外的)同一认定②以其客体为标准:物体同一认定、分离物同一认定③以其结论的性质为标准:肯定性、否定性、确定性、非确定性(同一认定的结论是指运用各种方法所得出的被寻找客体与受审查客体是否同一的结论)④以同一认定所依据特征不同为标准:依据客体形象特征进行的同一认定;依据客体的物质成分或结构特征的同一认定;依据客体运动习惯进行的同一认定※ 同一认定的原则:区分客体(区分客体:是指必须区分各种客体在同一认定中的地位和作用,明确他们之间的相互关系。
第一章 司法鉴定概论

六、司法鉴定发展简史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 定》的主要内容
1.在管理体制方面的改革 2.在鉴定人与鉴定机构管理方面的改革 3.规定了司法鉴定工作的一般原则 4.规定了鉴定人与鉴定机构履行的义务 和法律责任
六、司法鉴定发展简史 2005年9月30日出台了《司法鉴定机构登 记管理办法》和《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 法》 2007年7月18日经司法部部务会议审议通 过《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自2007年10月 1日施行
学习方式
课堂讲授和讨论结合 理论将结合实际案例分析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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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第一章
概述
一、司法鉴定的概念 二、司法鉴定与相关概念
三、司法鉴定的认识本质特性
四、司法鉴定的任务 五、司法鉴定的法律特性 六、司法鉴定发展简史
一、司法鉴定的概念 1、鉴定 鉴定是一种有特定目的的认识活动,是人 们依据专门知识,采用对照、比较等方法 对事物的属性作出判断或评价的认识活动 2、司法鉴定 全国人大《决定》规定:司法鉴定是指在 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 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 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司法鉴定概论
香港龚心如(小甜甜)案 龚心如与丈夫王德辉
《司法鉴定概论》
遗嘱内容 第一页:“一九九零年三月十二日, 本人王德辉住香港山顶百禄经15号,谨立 遗嘱。本人死后,我所有一切财产全部遗 赠我妻子龚如心。” 第二页:“我王德辉死后一切财产全 交妻子龚如心管理,任何人不得异议。我 爱妻子,世上她是我最爱。在我死后,任 何属于我的财产、物业、我的身体,都属 于我爱妻。我的父母,虽然令我失望,但 我也坚持妻子必定要照顾他们,还有照顾 毛病的妹妹,她也不可能自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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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概论笔记
第一节司法鉴定制度概述司法鉴定制度基本内涵
司法鉴定法律制度是由司法鉴定的管理制度、启动制度,实施制度、质证制度、认证制度以及司法鉴定鉴定的程序制度,标准制度等构成的制度体系。
司法鉴定制度的建设水平在一定程度上集中反映了一个国家法治建设的基本水平,同时也关乎一国司法制度,诉讼制度,证据制度的完善与发展。
司法鉴定制度基本分类
司法鉴定制度作为一种体系化的制度范式,各个部分密切相关。
司法鉴定制度基本上可分为管理制度,启动制度,实施制度,质证认证制度和程序制度等几大类。
其中,核心部分是管理制度、启动制度、实施制度和程序制度。
这四项制度构建了司法鉴定制度的基本框架,在根本上保证了司法鉴定活动的有序开展。
中国司法鉴定制度改革与发展的相关情况介绍
国外司法鉴定制度相关内容介绍
第二节司法鉴定制度管理制度
司法鉴定管理制度概念及意义
司法鉴定的管理制度通常是指对一国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员进行行政管理和行业指导的体制。
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类型通常与一国的行政权力作用领域、社会权力的
发育程度、司法鉴定的业务范围等方面紧密相连。
司法鉴定管理制度从宏观上确立了司法鉴定活动走向,梳理了司法鉴定活动的脉络。
司法鉴定管理制度类型简介
行政权力管理型体制和社会权力指导型管理体制以及两者的结合
这种分类标准依据管理主体的权力类型
行政权力管理型体制是指司法鉴定机构与人员的社会准入与退出以及司法鉴定活动的控制方面由国家行政机关直接管理的体制。
社会权力指导体制是指司法鉴定机构与人员的社会准入与退出以及司法鉴定活动的控制等方面由行业协会进行指导的体制。
混合型体制是前述两种制度的混合,即国家权力和社会权力在司法鉴定制度下的分配。
具体分配标准依各国法律文化及制度决定
集中型管理体制与分散性管理体制以及混合型制度
集中性管理体制是指由一个政府部门或者行业组织集中挂历或者指导各类司法鉴定机构的体制。
分散型管理体制是指由多个政府部门或者行业组织分别管理或者指导相关类别的俄司法鉴定机构的体制。
混合型制度融合了上述两种制度的优势,针对具体内容
分别实行分散管理和集中管理,同时调动了连个方面的积极性。
第三节司法鉴定的启动制度
司法鉴定启动制度概述
司法鉴定启动制度是由司法鉴定的启动主体、启动方式、启动程序等内容构成的体系制度。
司法鉴定启动制度属于举证制度的重要内容,直接关系并影响司法鉴定其他制度的发展变化。
综观当今世界,司法鉴定启动制度大体可分为两大类型:司法官启动制度和当事人启动制度。
司法官启动制度的主要内容
司法官启动制是指司法价鉴定的实施人员、实施内容、实施时间等方面的选择由司法官决定的制度。
德国实施典型的司法官启动制度。
《德国刑事诉讼法典》第73条规定,司法鉴定的委托权属于法官。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也规定鉴定人的选任由受诉法院决定。
当事人启动制度的主要内容
当事人启动制是指司法鉴定的实施人员、实施内容、实施时间等方面的选择有诉讼当事人决定的制度。
在奉行当事人注意诉讼模式的英美法系国家,诉讼法或者证据法规一般都赋予诉讼当事人以司法鉴定启动权。
美国《联邦刑事诉讼规则》706条规定了当事人享有独立的司法鉴定启动权。
而加拿大《证据法》更进一步规定当
事人可自由选择鉴定人,人数可多达五名。
两种启动制度的融合
在公正、效率、民-主等诉讼价值上,上述两种制度各有利弊,如何汲取他方的优势以弥补自身的缺陷已成近几十年两大-法系国家制度建设的重点。
融合已是两大-法系国家司法鉴定启动制度的趋势。
英美法系国家融合趋势
英美法系国家的融合方式主要有:1,顺序递进方式结合。
即在双方的鉴定结论发生冲突且难以采信时才有司法官重新启动司法鉴定;2,潜在弥补方式结合,即司法官在当事人草率行使选任权的时候才主动介入。
大陆法系国家
大陆法系国家在总体上仍然保持司法官鉴定启动制度。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做出了改良。
具体分为两个方面:1,充分尊重当事人建议权;2充分保障当事人申请权。
第四节司法鉴定实施制度
司法鉴定实施制度概况
司法鉴定实施制度是由司法鉴定的实施主体(类型、地位、资格、能力、权利、义务以及责任)、实施程序、实施方法、实施标准等构成的制度体系。
司法实施制度是司法鉴定制度的核心,通常属于行政管理的制度内容,是一个庞杂的体系,这里主要介绍司法鉴定人制度。
司法鉴定人的概念
司法鉴定人是指针对鉴定的事物具有专业的知识,受司法机关指派或者聘请,对所交付的事物进行检验研究,做出具有证据意义的鉴定结论的自然人。
司法鉴定人含义中的两大要素:司法鉴定的启动主体与实施主体的关系;司法鉴定对象或者客体。
司法鉴定人的类型
鉴定人类型的合理分类是建立高素质的司法鉴定人队伍和科学的司法鉴定热制度提供较为科学的方法和基矗基本类型简介:1,专职鉴定人与兼职鉴定人;2,自然鉴定人与机构鉴定人;3,资格型鉴定人和能力型鉴定人;
司法鉴人的法律地位
1,分立式:鉴定人与证人分立,两者是独立的诉讼参加人;2,合并式:鉴定人归属证人范畴。
第五节司法鉴定的程序制度
司法鉴定程序是指按照司法鉴定人活动的客观规律所制定的规范司法鉴定工作的具体步骤。
司法鉴定程序制度建设的目标在于保证诉讼公正和效率价值的体现。
司法鉴定的申请
司法鉴定的申请,是指诉讼当事人及其利害关系人象司法机关提出司法鉴定的要求。
司法鉴定程序不是司法鉴定实施的必经程序。
司法鉴定的决定
司法鉴定的决定是指司法机关对申请人司法鉴定的申请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
司法鉴定的决定程序,是与司法鉴定的申请程序相对应的程序,其仍不是司法鉴定的必经程序。
司法鉴定的委托
司法鉴定的委托是指司法鉴定的委托主体向司法鉴定实施主体提出的进行司法鉴定的要求,是司法鉴定程序的必经程序。
司法鉴定的委托设计委托主体,委托对象,委托人数、委托事项等内容。
司法鉴定的实施
司法鉴定的实施是指司法鉴定人具体进行司法鉴定的活动,是整个司法鉴定程序的核心环节。
司法鉴定的实施涉及接受委托,必要的观察、检查及实验以及补充或重新鉴定。
鉴定结论的出具
司法鉴定工作的目的在于通过鉴定意见确定案件的事实问题,其出具关乎司法鉴定活动能够诉讼功能的发挥。
鉴定人的出庭
鉴定人出庭制度是指鉴定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法院的要求参加法庭调查、质证的行为。
鉴定人的出庭直接影响法官对鉴定意见的采信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