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套房屋的建筑面积和共有共用面积分摊
分摊面积计算方法

面积计算方法一、计算全部建筑面积的范围1、永久性结构的单层房屋,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多层房屋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
2、房屋内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及其梯间、电梯间等其高度在2.20m 以上部位计算建筑面积。
3、穿过房屋的通道,房屋内的门厅、大厅,均按一层计算面积。
门厅、大厅内的回廊部分,层高在2.20m以上的,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4、楼梯间、电梯(观光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等均按房屋自然层计算面积。
5、房屋天面上,属永久性建筑,层高在2.20m以上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及斜面结构屋顶高度在2.20m以上的部位,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6、挑楼、全封闭的阳台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7、属永久性结构有上盖的室外楼梯,按各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8、与房屋相连的有柱走廊,两房屋间有上盖和柱的走廊,均按其柱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9、房屋间永久性的封闭的架空通廊,按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0、地下室、半地下室及其相应出入口,层高在2.20m以上的,按其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保护墙)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1、有柱或有围护结构的门廊、门斗,按其柱或围护结构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2、玻璃幕墙等作为外墙的,按其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13、属永久性建筑有柱的车棚、货棚等按柱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4、依坡地建筑的房屋,利用吊脚做架空层,有围护结构的,按其高度在2.20m以上部位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15、有伸缩缝的房屋,若其与室内相通的,伸缩缝计算建筑面积。
二、计算一半建筑面积的范围1、与房屋相连有上盖无柱的走廊、檐廊,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一半计算。
2、独立柱、单排柱的门廊、车棚、货棚等属永久性建筑的,按其上盖水平投影面积一半计算。
3、未封闭的阳台、挑廊,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一半计算。
4、无顶盖的室外楼梯按各层水平投影面积一半计算。
5、有顶盖不封闭的永久性的架空通廊,按外围水平投影面积一半计算。
青岛市房屋建筑面积计算及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细则(2000年)

6. 房屋层数系指房屋的自然层数,一般按室内地坪±0米以上计算。假层、附层(夹层)、插层、阁楼(暗楼)、装饰性塔楼,以及突出屋面的楼梯间、水箱间不计层数。
7. 房屋所在层次是指本权属单元的房屋在该幢楼房中的第几层。地下层次以负数表示。
19. 依坡地建筑的房屋,利用吊脚作架空层有围护结构的,按其层高在2.20米以上部位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20. 房屋的伸缩缝,若与室内相通的,伸缩缝计算建筑面积。
21. 落地式突出窗,层高在2.20米以上的计算建筑面积。
(二)、计算一半建筑面积的范围
1. 与房屋相连有上盖无柱的走廊、檐廊,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共有建筑面积=全幢建筑面积-全幢各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单独具备使用功能的独立使用空间等。
四、共有建筑面积的分摊方法
1. 住宅楼共有建筑面积的分摊方法
住宅楼以幢为单位,根据各套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求得各套房屋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2. 商住楼共有建筑面积的分摊方法
首先根据住宅和商业等的不同使用功能按各自的建筑面积将全幢的共有建筑面积分摊成住宅和商业两部分,即住宅部分分摊得到的全幢共有建筑面积和商业部分分摊得到的全幢共有建筑面积。然后住宅和商业部分将分摊所得的共有建筑面积再各自进行分摊。
二、成套房屋建筑面积规定
(一)、套建筑面积
套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共有分摊建筑面积
(二)、套内建筑面积
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
(三)、套内使用面积
1. 套内使用面积包括卧室、起居室、厅、过道、厨房、卫生间、厕所、储藏室、壁橱等空间面积的总和。
青岛市房屋建筑面积计算和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细则

为加强房产测绘管理,规范房产测绘行为,统一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依法维护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2000 ),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一部分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一、一般规定1.房屋面积计算系指外围水平面积及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其中包括房屋建筑面积、共有建筑面积、使用面积等的测算。
2.房屋建筑面积系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 2.20米以上(含2.20米下同)的永久性建筑。
3.房屋共有建筑面积系指各产权人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
4.房屋使用面积系指房屋户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按房屋的内墙面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5.房屋的产权面积系指产权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建筑面积。
房屋产权面积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确权认定。
6.房屋层数系指房屋的自然层数,一般按室内地坪土0米以上计算。
假层、附层(夹层)、插层、阁楼(暗楼)、装饰性塔楼,以及突出屋面的楼梯间、水箱间不计层数。
7.房屋所在层次是指本权属单元的房屋在该幢楼房中的第几层。
地下层次以负数表示。
8.整幢房屋的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9.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系数保留六位小数。
10.各类房产面积测算必须独立测算两次,其较差应在规定的限差以内,取中数作为最后结果。
11.房产证注记建筑面积保留两位小数,进位的原则“ 4舍5入”。
12.房产面积的精度等级为二级。
13.房屋建筑面积测量,应使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计量器具。
测绘仪器设备应定期检测。
二、成套房屋建筑面积规定(一)、套建筑面积套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共有分摊建筑面积(二)、套内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套内使用面积1.套内使用面积包括卧室、起居室、厅、过道、厨房、卫生间、厕所、储藏室、壁橱等空间面积的总和。
2.跃层住宅中的户内楼梯按自然层数的面积总和计入使用面积。
成套房屋建筑面积和共有共用面积分摊

成套房屋建筑面积和共有共用面积分摊一、成套房屋建筑面积测算(一)成套房屋的建筑面积成套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由套内房屋的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
(二)套内房屋使用面积套内房屋使用面积为套内房屋使用空间的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按以下规定计算:1.套内使用面积为套内卧室、起居室、过厅、过道、厨房、卫生间、厕所、贮藏室、壁柜等空间面积的总和。
2.套内楼梯按自然层数的面积总和计入使用面积。
3.不包括在结构面积办的套内烟囱、通风道、管道井均计入使用面积。
4.内墙面装饰厚度计入使用面积。
(三)套内墙体面积套内墙体面积是套内使用空间周围的维护或承重墙体或其他承重支撑所占的面积,其中各套之间的分隔和套与公共建筑空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等共有墙,均按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套内自有墙体按水平投影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四)阳台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按规定计算套内阳台建筑面积均按阳台外围与房屋外墙之间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其中封闭的阳台按水平投影全部计算建筑面积,未封闭的阳台按水平投影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二、共有共用面积的处理和分摊公式(一)共有共用面积的内容共有共用面积包括共有的房屋面积和共用的房屋用地面积。
(二)共有共用面积的处理原则1.产权各方有合法权属分割文件或协议的,按文件或协议规定执行。
2.无产权分割文件或协议的,可按相关房屋的建筑面积按比例进行分摊。
(三)共有共用面积按比例分摊的计算公式。
按相关建筑面积进行共有或共用面积分摊,按下式计算:δsi=k×siσδsi k=—σsi式中:k为面积的分摊系数;si 为各单元参加分摊的建筑面积,m2;δsi 为各单元参加分摊所得的建筑面积,m2;σδsi为需要分摊的分摊面积总和,m2;σsi为参加分摊的各单元建筑面积总和,m2。
建筑面积计算标准(三)共有、分摊、专有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计算标准(三)共有、分摊、专有建筑面积范本一:建筑面积计算标准(三)共有、分摊、专有建筑面积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定建筑面积计算标准的三个重要概念:共有建筑面积、分摊建筑面积和专有建筑面积。
遵循本文档的规定将有助于确保建筑面积计算的准确性和公平性。
2. 共有建筑面积共有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内供所有业主或使用者共同使用的公共空间。
共有建筑面积可以包括以下内容:2.1 共用大厅和走廊2.2 电梯、楼梯和公共通道2.3 停车场和车库2.4 共用设施,如游泳池、健身房、花园等2.5 共用设备和服务区域,如锅炉房、消防通道等3. 分摊建筑面积分摊建筑面积是指按照业主或使用者的实际占用情况进行分摊的一部分建筑面积。
分摊建筑面积可以包括以下内容:3.1 共有建筑面积中各个业主或使用者占用的面积3.2 公共设施和设备使用面积的分摊部分3.3 公共服务区域的分摊部分4. 专有建筑面积专有建筑面积是指归属于某个业主或使用者的私人使用空间。
专有建筑面积可以包括以下内容:4.1 各个房间、厨房、卫生间等私人使用空间4.2 专属阳台、露台或花园4.3 专属车位或车库4.4 专属设施,如专属游泳池、健身房等5. 附件附件一:共有建筑面积示意图附件二:分摊建筑面积计算表格附件三:专有建筑面积划分图6. 法律名词及注释6.1 共有建筑面积:由所有业主或使用者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
6.2 分摊建筑面积:根据实际占用情况进行分摊的一部分建筑面积。
6.3 专有建筑面积:归属于某个业主或使用者的私人使用空间。
范本二:建筑面积计算标准(三)共有、分摊、专有建筑面积1. 引言本文档旨在为建筑面积计算提供详细的标准,重点介绍了共有建筑面积、分摊建筑面积和专有建筑面积的概念和计算方法,以便确保计算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2. 共有建筑面积共有建筑面积是指供所有业主或使用者共同使用的建筑空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2.1 大厅和走廊2.2 电梯、楼梯和公共通道2.3 停车场和车库2.4 共用设施,如游泳池、健身房、花园等2.5 共用设备和服务区域,如锅炉房、消防通道等3. 分摊建筑面积分摊建筑面积是指根据业主或使用者的实际占用情况进行分摊的部分建筑面积,其中包括但不限于:3.1 各个业主或使用者占用的共有建筑面积3.2 公共设施和设备使用面积的分摊部分3.3 公共服务区域的分摊面积4. 专有建筑面积专有建筑面积是指归属于某个业主或使用者的个人使用空间,常见的专有建筑面积包括但不限于:4.1 房间、厨房、卫生间等私人使用空间4.2 专属阳台、露台或花园4.3 专属车位或车库4.4 专属设施,如专属游泳池、健身房等5. 附件附件一:共有建筑面积示意图附件二:分摊建筑面积计算表格附件三:专有建筑面积划分图6. 法律名词及注释6.1 共有建筑面积:供所有业主或使用者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
房屋公摊、建筑及使用面积计算方法三篇

房屋公摊、建筑及使用面积计算方法三篇房屋公摊、建筑及使用面积计算方法三篇篇一:房屋公摊面积、建筑面积及使用面积的计算方法高层塔楼的使用率是72-75%,高层板楼的使用率是78-80%,多层住宅的使用率约为85%左右。
所谓使用率是指房屋的套内使用面积与建筑面积之比,其中建筑面积等于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面积)与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之和。
套内使用面积是指实际的房屋利用面积,即,又称地毯面积;而套内面积一般是指套内建筑面积,是套内使用面积与套内分摊面积之和。
套内使用面积是如何计算的:1、室内使用面积按结构墙体内表面尺寸计算,墙体有复合保温、隔热层,按复合层内皮尺寸计算;2、烟囱、通凤道、各种管道竖井等均不计入使用面积。
3、非公用楼梯(包括跃层住宅中的套内楼梯)按自然层数的使用面积总和计入使用面积;4、住宅使用面积包括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卫生间、餐厅、过厅、过道、前室、贮藏室、阳台、壁柜等5、套内使用面积系数:房屋按套(单元)计算面积时,使用面积系数为套内使用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加按规定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的比率(%)。
建筑面积怎么算,使用面积怎么算啊首先了解几个公式: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摊面积公摊面积=建筑面积×公摊系数公摊系数=建筑总公摊面积÷建筑总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面积好了,解释一下上面的公式1、套内使用面积,有个形象的说法叫“地毯面积”,简单说,就是把你家所有面积全铺上地毯,能铺多少面积的地毯,就是多少的套内使用面积。
2、套内墙体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包括户型内部的分隔墙(按照投影面积全部计算),两户之间的分隔墙(按照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外墙(按照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三个部分。
3、阳台面积,封闭阳台按照全部面积计算,不封闭阳台按照一半面积计算。
4、公摊面积,建筑内的楼电梯间、消防通道、为本楼服务的配电房、水泵房等附属设施用房、外墙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这些全部计算为公摊面积。
套面积计算与共有建筑面积的分摊
பைடு நூலக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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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 应计入使用面 积
相 同。 因此 , 对 多功 能综合楼就 不能和普通住 宅楼一样 , 用一 个分摊系数
一
套内墙体面 积 : 套 内自有墙 体面积 , 全部计入套内墙体面 积。 套与套 次 进行分 摊, 而是 应按谁 受益( 占有、 使用) 谁分摊 的原则 , 对各共 有建 之 间共 有墙体 , 套 与公共部位 的共 有墙体 , 按 墙体 的中线计算 套 内墙 体 筑面 积, 按各 自 的功能和 服务对 象分别进行分摊 , 即进行 多级分 摊。 面积, 套与外墙( 包括 山墙) 的墙体 , 均按墙 体的轴线计 算套内墙体面积 。 按 照国家标 准 房产测量 规定 》 , 采取 由上而 下的分摊模 式 , 即首先 套 内阳台面积 : 套 内阳台建 筑面积 均按 阳台外 围与房屋 外墙 之间的 分 摊整幢 的共 有建筑 面积 , 分摊至各功 能 区, 功能 区再 把分摊 面积 和功 水平投 影面 积计算 , 其 中封闭 阳台按 水平投 影面 积全算 建筑面 积 ; 不封 能 区原来 自 身 的共有建 筑面 积加 在一起 , 再 分摊 至功能 区内各 个层 ; 然 闭的 阳台按水 平投影 面积 的一 半计算 建筑 面积 , 没有 顶盖的 阳台, 不计 后再 把功能 区分 别分摊面积 和层原来 自 身共 有建 筑面积 加在一起 , 最后 算建筑 面积 。
= 共 有建 筑 面积 的 分摊 ( 一) 共有建 筑面积的内容 : 包括电梯井、 管 道井、 楼梯 间、 垃 圾道、 变 电室、 设备 间、 公共 门厅’ 过 道、 地下室、 值班 警卫室等 , 以及为整幢 服 务的公共 用房的建 筑面 积 , 以水平 投影面 积计算 ; 还 包括 套与公共建 筑 之间的分 隔墙 , 以及 外墙 ( 包括 山墙) 水平投 影面 积一半 的建筑 面积 。 根 据各地 的实 际情况 , 我们 本地 的外墙 ( 包括 山墙) 的共有 面 积按水平 投 影面积 的轴线计算 。 独立使 用的地下室、 车棚 、 车库 、 为 多幢 服务的警卫室、 管理 用房 、 作为人 防工程的地下室都不计入共 有建筑面 积。 ( 二) 共有建 筑面积 的计算方法 : 整幢建 筑物的建筑 面积扣 除整幢
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
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在购买商品房时,销售面积的计算方式以及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规则对购房者来说至关重要。
了解这些规则可以帮助购房者在选择商品房时做出明智的决策,避免一些潜在的风险。
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商品房销售面积是指购买商品房时实际计算出来的使用面积。
通常情况下,商品房销售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套内公摊面积和套内外墙面积。
1.套内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是指购房者购买的实际使用面积,包括房间、走道、厨房、卫生间等属于私人使用部分的面积。
2.套内公摊面积:套内公摊面积是指商品房内共用部分的面积,如楼梯间、电梯间、大堂等。
3.套内外墙面积:套内外墙面积是指商品房外侧的墙体面积,不计入套内建筑面积。
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时,需要根据上述计算方式计算销售面积,确保自己了解购买商品房的实际使用面积,以便合理评估房屋的性价比。
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在商品房中,一般都会存在一定的公用建筑面积,如大堂、楼梯间、电梯间等。
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时,不仅需要支付自己购买的套内建筑面积,还需要按一定比例分摊公用建筑面积的费用。
1.分摊比例: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比例一般由开发商根据相关规定确定,购房者按照该比例支付公用建筑面积的费用。
2.分摊方式:公用建筑面积的费用一般是按照购房者购买的套内建筑面积的比例来分摊的,购房者购买的套内建筑面积越大,分摊的费用也就越高。
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时,需要关注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规则,了解自己需要承担的费用,并在签订购房合同前对相关规定进行仔细阅读和理解,避免因为公用建筑面积的费用计算不清而造成纠纷。
综上所述,了解商品房销售面积的计算方式以及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规则对购房者来说至关重要。
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时,应当注重对相关规定的了解,以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房屋建筑面积的测算和共有面积的分摊(标准化知识讲座)
房屋建筑面积的测算和共有面积的分摊(标准化知识讲座)房屋建筑面积的测算和共有建筑面积的分摊是人们普遍关心的问题,涉及千千万万房屋产权人的切身利益。
房屋面积的大小与房屋的共有面积的分摊有很大关系。
确定房屋面积的大小,一定要了解房屋面积的计算方法及房屋共有面积的分摊原则。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日渐成熟,人们对房屋共有建筑面积分摊问题的争议有所增加。
分摊面积、分摊部位的隐蔽性和复杂性给房屋买卖双方制造了些误解,尤其是个别建设方利用政策的不全面性钻空子,损害了老百姓的利益,从而迫使更多的人开始关注商品房建筑面积的测算和共有面积的分摊问题。
一、房屋面积测算和共有面积分摊的有关规定目前,我国关于房屋建筑面积测算和共有面积分摊的主要规定包括:国家标准GB/T 17986.1—2000《房产测量规范第1单元:房产测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布的建住房[2002]74号文件;全国各地方政府颁布的当地的《房产测绘实施细则》。
GB/T 17986.1——2000自发布以来,对规范我国的房地产市场和房产测绘工作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该标准规定了城镇房产测量的内容与基本要求,其中关于房屋建筑面积的测算和共有面积分摊的规定,更值得广大房屋产权人学习和了解。
二、成套房屋面积的测算(一)成套房屋的建筑面积房屋建筑面积是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在2.20m以上(含2.20m)的永久性建筑。
成套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由套内房屋的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
套内自有墙体面积,全部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套与套之间的共有墙,套与公共部位的共有墙体,套与外墙(包括山墙的墙体),均按墙体的中线计算套内墙体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
套内阳台建筑面积均按阳台外围与房屋外墙之间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其中封闭阳台按水平投影全算建筑面积,不封闭的阳台按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而没有顶盖的阳台则不计算建筑面积。
房屋共用面积分摊规则与核算方法
房屋共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与核算方法1 共有共用建筑面积分摊的原则及基本规定•1.1产权各方有合法产权分割文件或协议的,按文件或协议规定执行;无合法产权分割文件或协议的,可依相关房屋的建筑面积比例进行分摊。
•1.2房屋共有共用建筑面积分摊以幢为单位,仅限于分摊本幢房屋内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
与本幢房屋不相连以及为多幢房屋服务的变电室、设备间、水泵房、门卫房等管理用房,不得分摊到本幢房屋内。
•1.3房屋共有共用建筑面积分摊后,不划分各户分摊面积的具体部位。
共有共用建筑面积一经分摊,任何人不得侵犯或改变其原始设计的使用功能。
2 共有共用建筑面积的分类原则上按共有共用建筑面积使用功能的不同,分为:a) 幢共有共用建筑面积b) 功能区共有共用建筑面积c) 层共有共用建筑面积d) 其他共有共用建筑面积3 商品房预测公共建筑面积的确认方法•向房屋建设单位索取经规划部门核准的设计平面图;•对公共部位进行标识,并作出相应说明;•依据图纸逐一校对、勘丈,并确认其使用功能;•共有共用建筑面积经测绘人员确认后,房屋建设单位应出具共有共用部位的使用情况说明;若该房屋由两个以上(含两个)建设单位联建,则使用情况说明应由联建各方共同进行确认。
4 共有共用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整幢房屋的建筑面积扣除整幢房屋各套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并扣除已作为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棚、车库、为多幢房屋服务的管理用房、公共用房以及人防工程等建筑面积,即为整幢房屋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
5 共有共用建筑面积分摊的一般原则5.1分幢原则:在分摊计算前,首先应判断该建筑物是一幢还是多幢.依据以下四点判断(以多塔楼的建筑物为例):a) 建筑规划许可证中该建筑物是否同期规划、同期建设;b)该建筑物的基础、结构是否为一个整体;c)该建筑物的各塔楼是否没有完全独立的共有共用设备。
d)该建筑物的施工图纸是否为一整套图纸;5.1.1 无地下室分幢原则•情况一:若裙房紧密相连,完全贯通,符合上述4个条件,则认为是一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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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套房屋地建筑面积和共有共用面积分摊
B1 成套房屋建筑面积地测算
B1.1 成套房屋地建筑面积
成套房屋地套内建筑面积由套内房屋地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
B1.2 套内房屋使用面积
套内房屋使用面积为套内房屋使用窨地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按以下规定计算:a)套内使用面积为套内卧室.起居室.过厅.过道.厨房.卫生间.厕所.贮藏室.壁
柜等空间面积地总和.
b)套内楼梯按自然层数地面积总和计入使用面积.
c)不包括在结构面积内地套内烟囱.通风道.管道井均计入使用面积.
d)内墙面装饰厚度计入使用面积.
B1.3 套内墙体面积
套内墙体面积是套内使用窨周围地维护或承重墙体或其他承重支撑体所占地面积,其中各套之间地分隔墙和套与公共建筑
窨地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等共有墙,均按水平投影面积地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套内自有墙体按水平投影面积全部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B1.4 套内阳台建筑面积
套内阳台建筑面积按8.2地规定计算.
套内阳台建筑面积均按阳台外围与房屋外墙之间地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其中封闭地阳台按水平投影全部计算建筑面积,未封闭地阳台按水平投影地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B2 共有共用面积地处理和分摊公式
B2.1 共有共用面积地内容
共有共用面积包括共有地房屋建筑面积和共用地房屋用地面积.
B2.2 共有共用面积地处理原则
a)产权各方有合法权属分割文件或协议地,按文件或协议规定执行.
b)无产权分割文件或协议地,可按相关房屋地建筑面积按比例进行分摊.
B2.3 共有共用面积按比例分摊地计算公式按相关建筑面积进行共有或共用面积分摊,按下式计算:
i i S K S ⋅=δ K=∑
∑i i
S S δ 式中:K ——为面积地分摊系数;
i S ——为各单元参加分摊地建筑面积,m 2;
i S δ——为各单元参加分摊所得地分摊面
积,m 2;
∑i S δ——为需要分摊地分摊面积总和,m 2;
∑i
S ——为参加分摊地各单元建筑面积总和,m 2.
B3 .共有建筑面积地分摊
B3.1 共有建筑面积地内容
共有建筑面积地内容包括:电梯井.管理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地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地建筑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共有建筑面积还包括套与公共建筑之间地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水平投影
面积一半地建筑面积.
独立使用地地下室.车棚.车库.为多幢服务地警卫室,管理用房,作为人防工程地地下室都不计入共有建筑面积.
B3.2 共人建筑面积地计算方法
整幢建筑物地建筑面积扣除整幢建筑物各套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并扣除已作为独立使用地地下室.车棚.车库.为多幢服务地警卫室.管理用房.以及人防工程等建筑面积,即为整幢建筑物地共有建筑面积.
B3.3 共有建筑面积地分摊方法
a)住宅楼共有建筑面积地分摊方法
住宅楼以幢为单元,依照B2地方法和计算公式,根据各套房屋地套内建筑面积,求得各套房屋分瓜所得地共有建筑分摊面积.
b)商住楼共有建筑面积地分摊方法
首先根据住宅和商业等地不同使用功能按各自地建筑面积将全幢地共有建筑面积分摊成住宅和商业两部分,即住宅部分分摊得到地全幢共有建筑面积和商业部分分摊得到地全幢共有建筑面积.然后住宅和商业部分将所得地分摊面积再各自进行分摊.
住宅部分:将分摊得到地幢共有建筑面积,加上住宅部分本身地共有建筑面积,依照B2地方法和公式,按各套地建筑面积分摊计算各套房屋地分摊面积.
商业部分:将分摊得到地幢共有建筑面积,加上本身地共有建筑面积,按各层套内地建筑面积依比例分摊至各层,作为各层共有建筑面积地一部分,加至各层地共有建筑面积中,得到各层总地共有建筑面积,然后再根据层内各套房屋地套内建筑面积按比例分摊至各套,求出各套房屋分摊得到地共有建筑面积.
c)多功能综合楼共有建筑面积地分摊方法
多功能综合楼共有建筑面积按照各自地功能,参照商住楼地分摊计算方法进行分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