砖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
砖厂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砖厂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砖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砖厂全体职工、承包商及外来人员。
第三条砖厂安全生产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砖厂成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厂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下设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车间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员,负责本部门、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七条各岗位应明确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人。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八条砖厂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九条各部门、车间负责人对本部门、车间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十条各岗位职工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十一条承包商和外来人员应遵守砖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服从砖厂安全生产管理。
第四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十二条砖厂应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三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四条职工转岗、调岗时,必须进行转岗、调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十五条职工每年应参加不少于32学时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五章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十六条砖厂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七条各部门、车间应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报告检查情况。
第十八条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整改,并上报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
第十九条对重大安全隐患,应立即停产停业,并上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六章事故报告与处理第二十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立即报告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上报。
第二十一条事故发生后,应迅速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
砖厂生产管理制度(3篇)

砖厂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砖厂生产管理,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保障生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砖厂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生产工人等。
第三条砖厂生产管理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行业标准。
第四条砖厂生产管理应注重安全、质量和效益的统一。
第五条砖厂生产管理应强调团队合作、上下联动的工作原则。
第二章生产管理组织第六条砖厂应设立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生产安排、计划和组织。
第七条生产管理部门应设立生产计划岗、生产调度岗、工艺技术岗等,明确各岗位职责。
第八条生产计划岗主要负责编制生产计划,根据市场需求和公司要求,制定合理的生产计划。
第九条生产调度岗主要负责安排生产任务,协调各部门之间的生产关系。
第十条工艺技术岗主要负责生产工艺的研究和改进,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
第三章生产管理流程第十一条砖厂生产管理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一)生产计划编制:根据市场需求和公司要求,制定合理的生产计划。
(二)生产任务安排:根据生产计划,安排具体的生产任务。
(三)生产准备工作:组织好生产所需的人力、物力和机械设备。
(四)生产过程控制:严格按照生产工艺要求进行生产过程控制,确保产品质量。
(五)生产记录和统计:及时记录和统计生产过程中的各项数据。
(六)生产效益评估:对生产效益进行评估,找出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第四章生产管理制度第十二条砖厂应建立健全以下生产管理制度:(一)生产计划制度:规定生产计划的编制、审批和执行流程。
(二)生产任务安排制度:规定生产任务的安排、分配和监督流程。
(三)生产准备工作制度:规定生产准备工作的任务分工和执行要求。
(四)生产过程控制制度:规定生产过程中的各项控制要求和要点。
(五)生产记录和统计制度:规定生产记录和统计的内容和要求。
(六)生产效益评估制度:规定生产效益评估的方法和要求。
第五章生产安全管理第十三条砖厂应加强生产安全管理,确保生产过程安全。
第十四条砖厂应制定生产安全管理制度,规定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要求和措施。
砖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砖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砖厂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砖厂生产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包括原料采购、生产加工、产品储存、运输、销售及售后服务等。
第三条砖厂应当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将安全生产纳入企业发展战略和整体管理工作中,确保安全生产与企业发展同步。
第四条砖厂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与管理第五条砖厂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砖厂应当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七条砖厂应当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和任务。
第八条砖厂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定期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三章安全生产措施第九条砖厂应当建立健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定期检查、维护、保养设备设施,确保设备设施安全运行。
第十条砖厂应当加强原料、产品储存和运输环节的安全管理,防止火灾、爆炸、泄漏等事故的发生。
第十一条砖厂应当加强作业场所的安全管理,保持作业场所整洁、有序,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砖厂应当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护,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从业人员正确使用。
第四章安全生产责任第十三条砖厂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负总责,应当定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情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四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者安全隐患,应当及时制止并报告。
第十五条从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者安全隐患,应当及时报告。
第五章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第十六条砖厂应当定期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砖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砖厂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提高砖厂安全生产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砖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砖厂所有员工、管理人员以及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人员。
第三条砖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四条砖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五条砖厂法定代表人是砖厂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砖厂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砖厂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七条砖厂各岗位员工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八条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应明确责任范围、工作内容、考核标准等。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九条砖厂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对员工进行岗前、岗中、岗后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十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
第十一条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第十二条对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进行专业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第四章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十三条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四条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隐患排查范围、方法和要求。
第十五条对发现的隐患,要按照“五定”(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完成时限、定整改资金、定整改验收)原则进行整改。
第十六条对重大隐患,要立即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
第五章安全生产设施与设备管理第十七条砖厂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备。
第十八条定期对安全生产设施和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十九条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施和设备,要及时更换或整改。
第六章应急管理与救援第二十条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等。
砖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砖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全厂职工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严格遵守厂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严禁酒后上班,职工进入生产作业岗位不准串岗、换岗、私自交换工种、顶替代岗。
3、电工、焊工、爆破员、机动车辆驾驶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和驾驶证方可从事特种作业操作及驾驶车辆,做到持证上岗。
4、严禁上班时间穿拖鞋、高跟鞋、风衣、大衣、裙子、留长发和围围巾,装出窑、粉碎和制坯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劳动保护法规。
5、严禁上班时间会客,职工家属、子女和非生产人员不准进入露天页岩采场、重点要害部位和生产作业场所,严禁带小孩上班,更不准带小孩到车间及作业场所玩耍。
6、严禁在工作时间打闹、嬉戏、开玩笑、看书报,严禁在生产过程中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7、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私拆安装电器设备设施,电工、焊工必须按规定停电停机检修电器和机械设备,严禁违章作业。
砖厂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每年进行全厂性的安全生产检查5-6次,由厂长亲自挂帅,在各车间自查的基础上进行复查。
2、各车间,班组的常规安全自查每月必须自查一次。
3、元旦,春节,五一,国庆节假日期,必须组织以安全生产,防火安全,治安保卫,文盲生产为重点的安全大检查。
砖厂安全检查制度1、安全生产检查内容包括;a、着重查思想。
尤其是查班组长是否重视安全生产b、检查现场、查隐患。
事故隐患是伤亡的前兆,大量的事故隐患存在必有伤亡事故发生;2、安全检查采取日常、定期、专业、不定期四种检查形式;A、日常安全检查a、生产岗位的生产工人应严格覆行交接班检查制度及巡回检查制度;b、工厂负责人和安全员,应在各自业务范围内,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和监督,发现不安全问题及时安排有关人员解决。
B、定期安全检查、季节性检查;是根据季节特点,为保障安全生产的特殊要求进行的检查a、春季安全检查;以雪雨季节安全用电、防火开工前安全教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防雷击为重点;b、夏季安全措施;以防暑降温、防汛、雨季生产用电、宿舍安全用电为重点;c、冬季安全检查;以防寒保暖、防冻防滑、放一氧化碳中毒、防火、宿舍安全用电为重点。
砖厂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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砖厂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为了确保砖厂生产过程的安全和员工的身体健康,订立了本管理制度。
全部员工必需遵守这些规定。
一. 安全生产的责任分工•砖厂负责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组织订立建立安全生产标准,监督检查安全工作的执行和运转情况,适时调整管理措施,保障安全生产。
•生产主管:对本职工作的质量和安全负责,组织订立和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和操作规程,适时发觉并矫正存在的安全隐患,落实安全责任制。
•工人:员工有义务执行企业的安全生产规定,遵守操作规程,依照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和设备,遵守安全防护要求。
二. 安全作业的管理要求1. 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掌控措施•生产过程中必需符合国家和企业的有关安全规定和手册要求,加强对安全标志的标注和维护,确保标志的清楚及有效性。
•做好火灾防范和扑救等工作,防止火源,严禁乱扔烟蒂,泼洒易燃液体,杜绝火源操作等高风险工序的操作。
•机器设备必需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并有专人维护和保养。
设备操作前必需进行安全检查,有异常情况时必需适时处理。
2. 安全生产管理系统要求•布置有阅历的管理人员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督促生产主管依照规定向工人讲解操作程序,并引导操作,随时查核其正确性。
•订立本安全管理制度,适时对其进行修订和更新,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违章操作等行为进行矫正,避开重点安全事故。
3. 安全生产日常管理要求•布置专门人员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修理和保养,定期对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备运行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每月例行召开安全会议,适时通报安全信息和教育策划安全活动,管好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实行懒散、疏忽的不规范行为。
4. 员工安全意识要求•员工必需严格遵守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依照规定使用和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严禁尝试任意操作或擅自更改工艺流程。
•全部员工必需加强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意识,加强自我保护和自发遵守安全规定的意识,切勿违章操作和胡乱冒险。
三. 安全奖惩方法1.对安全工作常常犯错误者,可短时间或永久取消其工作资格;2.对不遵守企业安全制度、违反管理规定的员工,依据性质、情节和影响,视情节轻重予以批判教育、警告、调离岗位、停职检查或者开除等惩罚措施;3.在发生重点伤亡事故时,对相关责任人追究刑事或者行政法律责任。
砖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砖厂安全生产,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砖厂所有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及外来施工人员。
第三条砖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四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职工的安全职责。
第五条厂长为砖厂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砖厂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七条从业人员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三章安全教育培训第八条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包括厂级、部门级、班组级,未经安全教育不得上岗。
第九条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第十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第四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第十一条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十二条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三条严禁酒后上班、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第十四条严禁擅自改变设备、设施,不得私拉乱接电源。
第十五条严禁在厂区内吸烟、用火,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生产区域。
第十六条严格执行设备操作规程,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第十七条严禁未经培训合格人员上岗操作设备。
第五章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整改第十八条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九条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采取措施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第二十条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隐患排查、治理、验收等工作进行规范管理。
第六章事故报告与处理第二十一条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救。
第二十二条事故发生后,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按照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第二十三条对事故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本制度由砖厂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砖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砖厂安全生产工作,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砖厂所有职工、管理人员及外来人员。
第三条砖厂安全生产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四条砖厂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全厂安全生产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1. 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3. 定期检查、评估安全生产状况;4. 督促整改安全隐患;5. 处理安全生产事故。
第五条各部门、车间、班组应明确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六条砖厂应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七条新职工入职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包括厂级、车间级、班组级安全教育。
第八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九条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安全演讲比赛等活动,提高职工安全意识。
第四章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整改第十条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
第十一条对重大安全隐患,应立即上报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人。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检查实行“零容忍”原则,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第五章安全生产事故处理第十三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救,同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四条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查明事故原因,追究责任。
第十五条事故处理过程中,应保护事故现场,确保事故调查的客观、公正。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砖厂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七章安全生产费用管理第十八条砖厂应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用于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设施购置、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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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制度2012年6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实行首长负责制,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的第一负责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全面的责任。
2. 企业副总经理协助法定代表人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3. 各部门、各车间、各班组的主任、班长为本部门、本车间、本班组的第一负责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4. 各岗位从业人员为本岗位的责任人,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责。
5.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按照谁主管、,谁安排,谁负责;谁当班,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6. 各单位、各级人员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条例和本厂的各项制度。
实行逐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7. 加强学习,提高业务素质,增强预防事故的能力,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
8. 认真履行职责,爱岗敬业,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
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他人伤害,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工艺操作规程》,正确佩带劳动防护用品,坚持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制度。
9. 保证安全生产的有效投入,确保生产、安全、消防、劳动卫生的设备、设施、器材的有效性。
10、定期举办反事故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11、实行事故逐级上报制度。
发生事故的部门及现场人员,应在第一时间报告企业领导,特殊情况下可直接报警。
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现场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1、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措施。
2、制定安全生产年度投入计划。
计划中包括安全技术措施、设施费用、职业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安全宣传、安全培训教育、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应急救援预案物资、个人劳动防护费用、安全先进奖励费用项目等。
3、做到安全资金专户储存,专人管理,专项使用。
4、法人要确保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专款专用。
5、明确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的责任人为本企业的法人。
6、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足额提取安全费用。
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制度1、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既达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要求。
2、建设项目安全设计必须经过主管部门审查,批准,方可施工。
3、建设项目必须使用有合格资质的建设队伍进行安全施工。
4、施工队伍在施工前要制定建设项目的安全预案及措施。
并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5、施工队伍在施工完毕后,要出据安全施工证明书。
6、施工完毕后,必须经主管部门安全检查通过后,方可投产,投入正常使用。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修制度1、安全设施、设备管理由专人负责。
2、由管理人员提前上报安全设施、设备检修设计。
3、由安全管理机构监督对安全设施、设备的检修设计审批。
4、安全设施检修队伍必须具备国家有效的资质。
5、认真整改安全检修中的各种安全隐患,直至安全合格。
6、建立、健全安全设施、设备的检修档案以及安全合格证书。
7、制定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
8、明确相关人员中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措施。
9、申请办理重大危险源安全使用证。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根据消防法规定建立健全消防档案。
2、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3、对查出的火灾隐患要督促下属及时整改,在整改期间要制定出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
4按照消防规定给下属单位配备各类消防器材,并对其进行定期检查。
5、凡进入危险源区域内人员,进行登记后方可入内,无关人员不准入内,6、进入重大危险源区域内动火,生产与施工双方有关人员必须到现场制定措施,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后,方可动火。
7、在重大危险源区域施工必须穿戴防静电服及防静电鞋,鞋底严禁钉铁器等物,施工中必须使用防暴工具。
8、按期检查安全消防设施,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9、定期进行消防培训,学会消防的“四懂四会”。
10、坚持“防消结合、预防第一”的方针原则。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设置职业卫生管理组织,配备兼职卫生人员负责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
2、将预防职业病方面所需的安全投入纳入年度的资金计划。
3、为工人配备符合标准的防护用品。
4、每年为进行一次体检,建立职工体检档案。
5、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职工给与适当的岗位津贴。
6、对不适合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人,调离岗位,并妥善安置。
7、定期为特殊工种的员工进行专项体格检查。
8、定期开展卫生检查,坚决杜绝由环境、卫生引起的事故发生。
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管理制度1、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的一项预防性措施,本单位根据安全生产、防止职业病伤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种、不同条件,本着“增产节约、保障功能、安全适用,需要局部发给的,必须发给的要给予保证”的原则。
2、本单位必须为从事生产劳动的在岗员工免费配发劳动防护用品。
3、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发放标准,及时为员工免费配发防护用品,不得无故延期或降低发放标准。
4、享受劳动防护用品的人员,必须建立“个人劳动用品基础卡片”。
工种变更时应办理变更手续,并及时为员工配发劳动防护用品。
5、员工必须正确穿戴或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6、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年限。
7、各类劳保用品,员工上岗时必须按规定配备上岗,凡因不按规定使用、配备劳保用品上岗而造成的人身事故、职业病或其它影响身体健康的事件,单位不负责,后果自负。
安全生产逐级监察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1、单位安全检查每周两次,车间每日检查一次,班组做到每班一次。
2、安全检查采取日常、定期、专业、不定期四种检查方式。
3、班组成员在岗时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及时向班组长反映,正确处理事故隐患,处理不了再由班组长向本单位安全管理机构反映,及时对事故隐患进行整改。
4、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并下发整改通知,各部门要按要求及时进行整改。
5、主管部门和领导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时,有责任立即做出反映。
6对监控整改的事故隐患,实行隐患所在岗位、基层单位、主管部门三级监控制度。
7、凡查出的各类隐患,因没有及时整改而造成事故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安全生产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一、奖励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分别由单位决定给予表扬和奖励:1、对于安全技术规程执行得好,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有显著成效的部门、班组和个人。
2、由于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并采取措施,积极参与抢险救灾、减少事故发生的成绩显著者。
3、为保证安全生产,提出合理化建议,经有关部门审查后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实施后,取得良好成效者。
4、及时制止违章和误操作并转危为安者。
5、举报事故经确认属实者。
6、在安全专项活动及安全宣传教育中成绩显著者。
7、发生重大事故,临危不惧、奋勇抢救、保护国家财产和人身安全成绩突出者。
8、对劳动条件、消除尘预防职业病发生,对环境保贡献较大的技术改进项目的主要成员。
二、责任追究1、违反用火、用电和设备检修规定的视情节罚20-50元。
2、违反劳保用品管理制度,不按规定着装,发现后罚50元。
3、各种车辆无安全措施入厂,罚责任人50元,门卫50元。
4、破坏各种安全设施的,赔偿经济损失的50%-100%5、不按规定对新入厂的员工进行安全教育的,罚责任部门100元/次6、凡因设计、安装、检修、采购质量不符合相关标准,造成停机、停产的,视情节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7、发现事故隐患,不按要求不按期限整改的,扣责任部门和责任人100元/次、人。
8、存在各种违章、违纪现象施情节给予50—100元/人。
9、对工作不负责任,不严格执行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的解除劳动合同。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制度1、新入厂的职工必须接受三级教育,凡经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者,建立安全教育档案,并领取劳动保护用品,方可进入生产岗位。
2、员工跨工种、跨班组调动或停工半年以上的员工必须进行单位和基层的教育方可上岗。
3、采用新工艺、新技术及操作新设备人员,必须进行有针对性地教育。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业的安全技术培训,并取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随身携带《操作证》。
5、新上岗、换岗的特种作业人员,在未取得《操作证》之前,不准独立作业。
6、安全管理部门,每年要组织一次安全技术考核,考核成绩要予以公布,并计入个人档案。
7、中层干部、工程技术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由单位领导和安全管理部门组织进行。
8、凡未经安全技术考核,却取得安全操作证者,一律不准独立顶操作,否则,造成事故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常产规章制度,保证安全作业。
2、特种作业人员在设备发生故障,影响安全生产时,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报告有关部门和负责任。
3特种作业人员要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本工种的工具、设备,并认真进行维修保养。
4、特种作业人员应努力学习、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不断提高自身安全技术水平。
5、特种作业人员有权拒绝管理人员违章指挥或冒险作业,有权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业安全技术培训,并取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随身携带《操作证》。
7、新上岗、换岗的特种作业人员,在未取得《操作证》前,不准独立作业。
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一、班长岗位为了全面落实班长的职能及作用,进一步完善基础管理工作,同时以保证管理的程序化和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1、遵守厂纪厂规及上级有关规定。
2、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3、掌握本车间的工业流程、生产原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4、增强环境意识,保护生态环境,降低能耗,减少污染物排放量,确保车间达到环保要求。
监督检查各岗位操作法的执行情况,纠正违章操作。
5、平衡本班生产,协调与其它相关部门及岗位的工作。
二、工人岗位为规范操作程序,强化环保意识,提高操作水平。
特制定本制度。
1、遵守厂纪厂规及上级有关规定。
2、服从班长指挥,认真完成指令性任务。
3、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4、掌握本车间的工艺流程、生产原理,不断提高操作技能。
5、增强环境意识,保护生态环境,降低能耗,减少污染物排放量,确保岗位环境达到环保要求。
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1、单位各厂点每周要进行一次安全会,会议要总结上周安全工作情况,提出本周工作重点,传达有关文件,并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学习各类事故案例,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预防此类事故在本岗位发生。
2、单位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安全、健康、环保大会,会议要总结上季度本单位的安全工作情况,并对安全检查进行奖罚总评。
3、单位主管安全的领导,定期参加上级部门召开的有关安全方面的会议。
会后要及时传达会议精神,并认真贯彻执行。
4、年底参加安全总结大会,会议总结全年的安全情况,对安全做贡献的同志给予表彰与奖励。
5、加强开会有关纪律,严肃处理无任何理由不参加会议的情况。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1、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在及时报警的同时,应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及时上报上级主管安全的领导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