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大学建筑学院硕士研究生日常工作管理规定【模板】
研究生基层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研究生基层管理,规范研究生日常行为,提高研究生综合素质,培养德才兼备的高层次人才,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研究生。
第三条研究生基层日常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教育引导与严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二)民主管理与依法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三)注重实效与持续改进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研究生基层日常管理工作由研究生院、学院、班级三级管理。
第五条研究生院负责:(一)制定研究生基层日常管理制度;(二)指导学院、班级开展日常管理工作;(三)监督、检查、考核学院、班级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学院负责:(一)贯彻落实研究生基层日常管理制度;(二)组织、协调、督促班级开展日常管理工作;(三)对班级的日常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第七条班级负责:(一)贯彻执行研究生基层日常管理制度;(二)制定班级日常管理工作计划;(三)组织开展班级日常管理工作;(四)对班级成员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第三章日常管理内容第八条研究生日常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思想政治教育:加强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培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研究生政治觉悟。
(二)学业管理:加强研究生学业管理,确保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
(三)纪律管理:加强研究生纪律管理,维护校园秩序。
(四)心理健康教育:关注研究生心理健康,提供心理咨询服务。
(五)就业指导:开展就业指导工作,帮助研究生顺利就业。
(六)文体活动:组织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丰富研究生课余生活。
第四章日常管理措施第九条思想政治教育:(一)开展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课程,确保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全覆盖;(二)定期组织研究生参加政治理论学习、主题讲座等活动;(三)加强研究生党支部建设,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第十条学业管理:(一)严格执行研究生培养计划,确保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二)加强研究生课程学习,提高研究生学术水平;(三)加强研究生科研训练,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
2024年研究生日常管理制度_研究生日常管理制度办法

2024年研究生日常管理制度_研究生日常管理制度办法研究生日常管理制度篇1为保证学院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研究生有较高的出勤率和较充裕的学习时间,提高研究生业务能力,特制度此制度。
考勤学生上课、政治学习以及学院、班级组织的集体活动,均实行考勤制度。
考勤类型:报到注册、出勤、迟到、早退、病假、事假、旷课七种。
迟到:凡在规定出勤时间,推迟出勤的,计迟到一次。
早退:凡在规定出勤时间,提前离开的,计早退一次。
旷课:凡无故缺课,不参加规定活动者均属旷课,下列情况按旷课处理:未办理请假手续而缺席。
请假未得到批准而缺席。
请假未及时办理补假手续者。
开学未如期注册且未请假者或各种假期后未请假且考勤不到者。
请假研究生学习期间一般不准请事假,如有特殊情况,须有家长出具有关证明,有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办理好请假手续后方能离校。
批假权限:请假三天以内的,由导师和辅导员共同审批;三天以上者,由副书记和导师共同审批;一周以上者,辅导员和导师签署意见,经学院副书记同意,报研究生院领导批准。
凡在重大节日前后请假,不论时间长短,都须学院副书记审核批准。
学生因病请假须有校医务室出具证明,经辅导员同意,在导师处备案方可。
学生在家因病因事不能事先请假,须及时通知学校,回校后须持家长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方可补假。
外出实验:凡出于科研工作需要,外出做实验者,须本人提出请求,导师意见,辅导员审核后,报主管副院长备案。
且须学生本人签署保证书,以保证学生校外安全。
在外住宿:原则上研究生不准在校外住宿。
有特殊情况者,须本人提出申请,辅导员和家长签署意见后报主管副书记审批,且外宿学生本人须出具保证书,以保证本人校外安全。
销假:学生请假期满,须向准假人履行销假手续。
第三章研究生学习要求研究生课程学习的要求。
除修完学校开设的英语、政治理论课外,还必须从学院开设的专业基础课中选修2-3门(6-9学分),专业课3-4门(9-12学分),专业方向课1门(2学分)。
课程成绩70分合格。
研究生院日常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研究生院的日常管理,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培养德才兼备的高层次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教育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研究生院全体研究生。
第三条研究生院日常管理坚持以下原则:1.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2. 坚持以学生为本,尊重学生主体地位,关心学生成长;3. 坚持严格管理,科学管理,民主管理;4. 坚持教育引导与纪律约束相结合。
二、入学与注册第四条研究生入学时,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办理入学手续。
第五条新生入学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研究生院办理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六条研究生在学期间,因故需休学、转学、退学的,应按照学校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三、课程学习与考核第七条研究生应按照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
第八条研究生课程考核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考试与考查相结合的方式。
第九条研究生课程考核成绩评定标准如下:1. 优秀:90分以上;2. 良好:80-89分;3. 中等:70-79分;4. 及格:60-69分;5. 不及格:60分以下。
第十条研究生课程考核不及格者,应按规定补考或重修。
四、学术研究与论文答辩第十一条研究生应积极开展学术研究,积极参加学术活动,提高学术素养。
第十二条研究生应按照培养方案要求,完成学位论文。
第十三条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应遵循以下程序:1. 研究生向导师提交学位论文答辩申请;2. 导师对论文进行审查,提出修改意见;3. 研究生根据导师意见修改论文;4. 研究生向学院提交答辩申请;5. 学院组织答辩委员会,对论文进行评审;6. 答辩委员会对论文进行公开答辩,提出评审意见;7. 学院根据答辩委员会意见,决定论文是否通过答辩。
五、奖惩与申诉第十四条研究生在学习和生活中表现优秀,可给予奖励。
第十五条研究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处分: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罚的;2. 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情节严重的;3. 学术不端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4. 严重违反学术道德,损害学校声誉的;5. 严重违反社会公德,造成恶劣影响的。
研究生办公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研究生办公管理,提高办公效率,营造良好的办公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研究生。
第三条研究生办公日常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严谨规范,高效便捷;2. 公平公正,服务至上;3. 节约资源,爱护公物;4. 诚信自律,团结协作。
第二章办公室使用第四条研究生应按照所在学院的分配,合理使用办公场所。
第五条办公室使用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第六条研究生进入办公室应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在办公室内吸烟、饮酒。
第七条办公室内不得擅自堆放杂物,保持办公桌椅整洁,定期清理。
第八条办公室内不得进行任何商业活动,不得从事与学习无关的活动。
第三章办公秩序第九条研究生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第十条研究生应尊重他人,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研究生应爱护公共设施,不得随意损坏或破坏。
第十二条研究生应遵守办公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十三条研究生应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增强团队凝聚力。
第四章办公物品管理第十四条办公室内物品由管理员负责管理,研究生需借用物品应向管理员申请。
第十五条研究生借用物品应爱护使用,不得损坏或擅自丢弃。
第十六条办公室内物品不得私自转借他人,不得用于个人商业用途。
第十七条办公室内物品遗失或损坏,研究生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章保密制度第十八条研究生应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不得泄露国家秘密。
第十九条研究生在办公过程中,不得泄露学院、导师或他人的保密信息。
第二十条研究生应妥善保管个人及他人的文件资料,不得随意丢弃。
第六章奖惩措施第二十一条对遵守本制度、表现优秀的研究生,学院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二条对违反本制度的研究生,学院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扣分等处理。
第二十三条对严重违反本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研究生,学院将依照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本制度由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研究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研究生日常安全管理,保障研究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研究生。
三、安全责任1. 研究生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增强安全意识,自觉维护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2. 导师应当对研究生进行安全教育,指导研究生遵守安全规定,关注研究生在学习、生活、科研等方面的安全。
3. 学院(系)应当加强研究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四、安全管理措施1. 校园出入管理(1)研究生进出校门应自觉遵守校园管理规定,出示学生证或校园卡。
(2)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应主动出示身份证件,接受门卫检查。
2. 宿舍安全管理(1)宿舍门窗应随时关闭,不留安全隐患。
(2)宿舍内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电热毯、电吹风等。
(3)禁止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
(4)宿舍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不得在宿舍内吸烟。
3. 食堂安全管理(1)研究生应自觉维护食堂秩序,遵守食堂卫生规定。
(2)不得在食堂内喧哗、追逐打闹,保持食堂环境卫生。
4. 实验室安全管理(1)研究生进入实验室应遵守实验室规章制度,佩戴防护用品。
(2)实验过程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改变实验流程。
(3)实验结束后,清理实验场所,确保实验室安全。
5. 交通安全(1)研究生应遵守交通规则,不得在校园内骑行电动车、摩托车等交通工具。
(2)出行时,注意交通安全,不闯红灯,不逆行。
五、安全教育1. 学校应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提高研究生安全意识。
2. 学院(系)应结合实际情况,开展针对性安全教育。
3. 导师应加强对研究生安全教育,提高研究生自我保护能力。
六、奖惩措施1. 对在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研究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规定,造成安全事故或严重后果的研究生,将依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保卫处负责解释。
如遇特殊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研究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研究生安全教育,提高研究生安全意识,保障研究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研究生。
第三条研究生安全教育实行学校统一领导、部门协同管理、学院(系)负责、研究生自我管理的原则。
二、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四条学校应将安全教育纳入研究生教育体系,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
第五条学校应邀请相关部门和专业人士,对研究生进行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卫生、防诈骗、防盗窃、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
第六条研究生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三、宿舍安全管理第七条宿舍是研究生生活的主要场所,宿舍安全管理至关重要。
第八条研究生应遵守宿舍管理规定,保持宿舍整洁、卫生,严禁在宿舍内吸烟、使用大功率电器、私拉乱接电线等。
第九条宿舍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
第十条研究生应自觉维护宿舍秩序,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居住环境。
四、实验室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实验室是研究生开展科研活动的重要场所,实验室安全管理至关重要。
第十二条研究生应遵守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第十三条实验室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器材,如灭火器、安全帽、防护眼镜等。
第十四条研究生应熟悉实验室的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交通安全第十五条研究生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自身交通安全。
第十六条研究生应乘坐合法、安全的交通工具,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
第十七条研究生应遵守公共交通秩序,文明乘车、乘车。
六、心理健康第十八条研究生应关注自身心理健康,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
第十九条学校应设立心理咨询室,为研究生提供心理健康咨询服务。
第二十条研究生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心理素质。
七、网络安全第二十一条研究生应自觉遵守网络安全法律法规,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第二十二条研究生应使用正版软件,不下载、传播非法软件。
研究生在校一日常规要求

研究生在校一日常规要求
概述
本文档旨在规范研究生在校期间的日常行为和要求,以确保他
们能够充分利用研究资源,并具备良好的学术和行为表现。
出勤
研究生应按时、按要求出席课程、研讨会和学术活动。
意外情
况下的请假应提前向导师和学院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学术活动
研究生应积极参与学术讨论和交流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学术报告、学术会议和学术研讨会。
他们应遵循学术道德规范,如不抄袭、不剽窃他人研究成果。
研究计划
研究生应制定合理的研究计划,并按计划完成各项研究任务。
他们应保持高度的研究热情和主动性,主动研究和掌握学科知识。
作业和论文
研究生应按时完成各项作业和论文,并提交给指导老师及时评阅。
作业和论文应符合学术规范,包括准确引用和注明参考文献。
实和科研项目
研究生应争取参与与专业相关的实和科研项目,积累实践经验,并在指导下完成实报告和科研成果。
行为规范
研究生应遵守学校的行为规范和纪律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守时、尊重他人、诚实守信等行为准则。
交流与协作
研究生应积极与导师、同学和研究组成员进行交流与协作,相
互研究和帮助,保持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健康管理
研究生应注重健康管理,合理安排研究和休息时间,保持良好
的体魄和心理状态。
总结
研究生在校期间应遵守本文档中的各项要求,充分发挥自身潜力,全面提升学术和专业能力,为个人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积极贡献。
注意:本文档仅供参考,具体要求以学校相关政策和规定为准。
研究生日常教学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研究生日常教学管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培养德才兼备的高层次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第三条研究生日常教学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德育为先,全面发展;2. 注重基础,培养创新能力;3. 严格规范,科学管理;4. 保障权益,服务学生。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学校设立研究生教学管理委员会,负责研究生日常教学管理的全面工作。
第五条研究生教学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第六条研究生教学管理委员会的职责:1. 制定和修订研究生日常教学管理制度;2. 组织开展研究生日常教学管理工作;3. 指导各学院开展研究生日常教学管理工作;4. 监督检查研究生日常教学管理工作;5. 处理研究生日常教学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各学院设立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本学院研究生日常教学管理工作。
第八条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的职责:1. 负责本学院研究生日常教学计划的制定和执行;2. 组织开展研究生日常教学活动;3. 指导研究生开展科研工作;4. 负责研究生日常教学档案的管理;5. 协助学校研究生教学管理委员会开展相关工作。
第三章教学计划与实施第九条研究生教学计划应包括课程学习、科研训练、学术交流、社会实践等环节。
第十条课程学习方面:1. 研究生应按照培养方案要求,修满规定的学分;2. 研究生应参加学校开设的专业课程和选修课程,提高自身专业素养;3. 研究生应参加学术讲座、研讨会等活动,拓宽学术视野。
第十一条科研训练方面:1. 研究生应积极参与导师的科研项目,提高科研能力;2. 研究生应撰写科研论文,参加学术会议,提升学术影响力;3. 研究生应积极参加各类科研竞赛,培养创新意识。
第十二条学术交流方面:1. 研究生应积极参加学术讲座、研讨会等活动,提高学术素养;2. 研究生应积极申请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展示研究成果;3. 研究生应加强与国内外学者的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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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建筑学院硕士研究生日常工作管理规定
一、报选导师
建筑学院研究生导师均由学校高标准遴选,聘任思想素质好、学术水平高、治学严谨的教师上岗指导研究生。
此外,建筑学院还聘请了建筑学术界有成就、有名望的正高职称的校外专家担任研究生导师。
研究生在新生入学后的第一个学期,将根据自己的专业兴趣和研究方向选择指导教师。
研究生和导师之间采用双向选择的方式:学院组织研究生填报选择导师的表格,在研究生填报的表格中,必须由其所选导师签名同意后(如有第二导师,必须两位导师都签名同意),学院方做正式确认。
如果选外校专家作为第一导师的研究生,必须在本学院导师中选择一位导师作为第二导师,以协助外校导师对研究生进行管理和指导。
选本校教师作为第一导师的,可不选第二导师。
原则上,本校具有正高职称的导师,其每届所带研究生不得超过3人;具有副高职称的导师,其每届所带不得超过2人;校外专家,其每届所带研究生不得超过1人。
二、培养计划
研究生指导教师确定以后,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由研究生本人在“华侨大学研究生管理系统”上制定。
1.制定培养方案:研究生自行到华侨大学主页上的“信息门户”,输入学号和密码(首次密码为********,以后可以自行更改),选择“信息服务”下的“研究生系统”进行登录。
具体操作详见《华侨大学个人培养计划制定操作手册》。
2. 打印培养计划表:研究生在制定好个人培养计划后,到培养计划(非)学历生查询打印→打印勾选学生报表→直接打印或另存为Word形式个人培养计划表,打印要求统一使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四份。
3. 审核存档:打印好个人培养计划表后,交导师审核,导师同意后签名确认(一导为外聘导师的研究生可以由二导签名);如果导师要求修改,请按上述步骤重新登陆修改。
然后交学院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
最后,研究生本人和导师各保留1份,交学院2份;待收齐后,由学院交1份至研究生处培养科存档。
4.注意事项:
(1)专业培养方案是研究生选读课程的唯一依据,学分要达到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
(2)选定了的课程必须修读,不得随意更改。
如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变更的,请在每学期开学两周内,填写个人培养计划变动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学院保存,一份送研究生处保存。
个人培养计划变动申请表请到研究生处→培养教育→下载专区下载。
(3)跨学科专业或同等学力录取的硕士研究生,一般应补修不少于4学分(2—3
门)本学科的本科主干课程或加修4学分硕士生课程,并列入个人培养计划中。
补修的本专业大学本科课程,必须通过考核,成绩及格,但不计算学分。
由于技术要求,学校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统一将硕士生补修的本科主干课程的学分设置为“0”,不影响选课结果。
学院没有统一开课的硕士生补修课程,由学生自行与开课教师联系选读,开课时间以本科为准。
(4)英语课程免修申请。
已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568分以上(三年内有效);本科阶段为英语专业,已通过专业八级考试的;符合以上条件者,可以申请免修该课程。
申请免修的学生,应在开学后的二周内到研究生处培养科递交《华侨大学研究生课程免修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经研究生处培养科认定后方可免修。
培养计划的内容请参考每年度《华侨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培养方案》,学校规定培养计划一旦制定,不得随意更改,因此在制定培养计划时,一定要认真谨慎。
三、教学实践
教学实践环节是研究生阶段的必修环节。
研究生从入学的第三学期起至少要有一个单元时间参加教学实践。
所须完成的教学工作量应不少于36学时(即一个课程作业)。
教学实践期间,研究生应认真听从主讲教师安排,不得无故缺席。
教学实践结束以后,研究生应自行到研究生处网站下载《华侨大学研究生实践活动报告书》,由实践活动指导教师填写评语及评定成绩。
考核结束后,将表格交由学院审查存档。
成绩合格者记2个学分。
成绩不合格者须再次进行实践,再次实践成绩仍不合格和未完成教学实践任务者,按必修课程不及格处理,不能参加论文答辩。
入学前在大专及以上院校从事两年以上教学工作的,可申请免去教学实践。
但必须出具书面证明,并填写《华侨大学研究生免修实践环节申请表》。
四、学术活动
硕士研究生的学术活动学分为2学分,是研究生培养的必修学分。
研究生在入学后的第三学期作1场学术报告(读书报告),主讲1场学术报告计1学分。
参加校内学术报告会、省内学术会议以及各种专题讨论班等1次计0.2学分;参加国家级学
术会议并宣读论文每次计0.8学分;参加国际学术会议且论文被录用的每次计1.2学分。
研究生每次参加学术活动后,应写出不少于250—500字的学术活动内容摘要,并填写《华侨大学研究生学术活动考核表》;本人作学术报告的,须提交经导师签字的学术报告讲稿。
达到规定要求后,将已填写的《华侨大学研究生学术活动考察表》和本人学术活动报告的演讲稿交由学院审核。
经审核合格,获得规定学分,未达要求者,视为未完成培养环节,不能进行论文答辩。
四、课程成绩
研究生须认真学习各门课程,缺勤1/3者,不能参加本门课程的考核。
研究生的课程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记分,学位课程成绩达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获得学分;非学位课程考试成绩达60分(含60分)以上即可获得学分。
研究生上交课程论文(《研究生课程论文封面》请研究生自行到研究生处主页“培养教育”栏里的“培养科下载专区”下载)的截止时间为该课程开课学期的下一学期开学后第八周,第九周为任课教师批阅周,第十周为任课教师报送成绩周。
学生迟交或未交课程论文,任课教师可不给成绩,作“缺考”论处。
研究生两门学位课考试不及格,立即取消学籍;如果只有一门学位课考试不及格,允许补考或重修一次,如补考或重修后考试仍不及格,取消学籍;选修课程如不及格,须补考或重修并取得及格成绩。
研究生在进入学位论文阶段时,仍有一门学位课不及格或未修满规定的学分或未完成教学实践环节或学术活动未达到规定学分者,不能参加毕业(学位)论文答辩;毕业(学位)论文答辩不通过者不能毕业,发给结业证书。
每学期末研究生可自行到研究生处网页下载下一学期研究生课程表。
研究生应在学期初查看该学期的选修课程目录和本人的个人培养计划与实际选课是否一致,若需变动,须在开学后一周内填写《个人培养计划变动申请表》,交学院研究生秘书,收齐后于开学后二周内送一份到研究生处审核,然后作统一更改。
五、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或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全面训练,是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主要环节。
鼓励硕士生参与导师承担的科研项目,注意选择有重要应用价值的课题,学
位论文要有新见解。
论文工作的考核分为三个环节:开题报告、论文工作中期检查、论文评阅和答辩程序。
1.开题报告:研究生入学后的第四个学期,在学分修满之后,自行到学校研究生处网页下载《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申请表》(一式两份),并认真填写。
经导师审核同意后,一般安排在13~14周,作开题报告,广泛征求意见。
开题报告内容主要包括:
①论文选题的依据,(包括选题的来源、目的和意义);
②国内外的相关研究动态,(附文献综述报告);
③课题研究的目标,(包括研究内容、拟解决的关键问题和预期成果);
④课题研究的方案,(包括工作条件、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⑤课题研究的特色与创新;
⑥课题研究的进度安排;
⑦论文提纲;
⑧主要参考文献;
⑨其他需要说明的。
开题报告专家组成员,一般由本学科至少五名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
开题报告研究生陈述时间一般不超过15分钟,每位研究生的开题报告所用时间在30分钟左右。
开题的研究生应仔细记录开题报告评审专家组的意见,并在开题报告会后确认开题报告是否通过。
如果开题报告获得通过,应在导师指导下及时根据专家组意见进行修改。
如果开题报告未通过,将延迟其后进行的中期报告、论文送审和毕业时间。
2.中期报告:研究生在第五学期(一般安排于17~18周),应参加学院组织的论文中期检查,撰写3000字左右的“中期报告”,向导师和专家组成员汇报开题以来的课题研究和论文写作情况,导师组监督其进展状况,并帮助研究生解决研究工作进程中存在的问题。
中期报告进行的方式同“开题报告”一样,如果中期报告未能通过,将延迟其后进行的论文送审和毕业时间。
3.论文评阅和答辩工作,详见《华侨大学建筑学院研究生毕业注意事项》与研究生处的《学位授予与研究生毕业工作流程》。
六、培养经费
学校拨发给理工类硕士研究生每年培养经费为1700元/人,经学院讨论学校同意,学院每年每生扣留200元作为学院研究生活动经费(包括研究生参加研究生年会费用、研究生开
题报告会评审专家补贴费与研究生培养相关的活动经费等)。
因此我院研究生每年个人实际可使用培养经费为1500元/人。
七、外出调研
外出调研一般安排在第四、第五学期,研究生外出时须经导师同意。
为方便研究生外出调研,学院有关研究生的各项活动会尽量妥善安排,需要时研究生必须立即返校。
八、附注:
具体的规定请查阅研究生处各年度所发的《华侨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和《华侨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文件汇编》,以及研究生处主页与建筑学院主页下“研究生教学”栏的各项最新通知。
2011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