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城镇部分)分解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一、我省土地调查基本情况 .............................. 1 二、目标任务 (2)(一)总体目标 ..................................................................... . (2)(二)主要任务 ..................................................................... ...................... 2 三、实施原则 (3)(一)坚持国家统一标准 (3)(二)充分利用已有成果 (3)(三)实事求是、求真务实...................................................................... .. 4(四)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 4 四、工作内容和责任分工 .. (4)(一)工作内容 ..................................................................... . (4)(二)责任分工 ..................................................................... ...................... 5 五、农村土地调查 (7)(一)调查比例尺 (7)(二)遥感影像资料采购 (7)(三)调查界线及控制面积的确定 (7)(四)权属调查 ..................................................................... . (8)(五)地类调查 ..................................................................... .. (10)(六)耕地坡度分级 .................................................................................. 11 六、城镇土地调查 .....................................12(一)调查范围和比例尺 ..................................................................... . (12)(二)初始地籍调查 (13)(三)变更地籍调查 (13)(四)统计汇总 ..................................................................... .................... 13 七、基本农田调查 (13)(一)基本内容 ..................................................................... .. (13)(二)基本方法 ..................................................................... .................... 14 八、耕地后备资源调查 (14)(一)基本内容 ..................................................................... .. (14)(二)基本方法 ..................................................................... .................... 14 九、专项用地统计调查 ................................. 14 十、土地调查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建设 (15) 1(一)建设目标 ..................................................................... .. (15)(二)总体要求 ..................................................................... .. (15)(三)县级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 (16)(四)省、市级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 (16)(五)省、市、县土地调查数据库管理系统 ........................................... 16 十一、统一时点变更 (17)(一)基本要求 ..................................................................... .. (17)(二)主要内容 ..................................................................... .................... 17 十二、成果汇总 (17)(一)数据汇总 ..................................................................... .. (17)(二)图件编制 ..................................................................... .. (18)(三)成果分析与文字报告编写 .............................................................. 19 十三、主要成果 .. (20)(一)县级调查成果 (20)(二)市级、省级汇总成果......................................................................20 十四、更新调查成果与二次调查的衔接 (21)(一)衔接原则 ..................................................................... .. (21)(二)衔接内容及要求 ..................................................................... ........ 21 十五、检查验收 .. (22)(一)自检 (22)(二)预检和验收 ..................................................................... ................ 22 十六、实施计划 ......................................... 22 十七、保障措施 (23)(一)组织保障 ..................................................................... .. (23)(二)政策保障 ..................................................................... .. (24)(三)制度保障 ..................................................................... .. (24)(四)技术保障 ..................................................................... .. (26)(五)经费保障 ..................................................................... .. (26)2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要求,为全面组织实施第二次全省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次调查”),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调查内容

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调查内容(一)农村土地调查农村土地调查,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调查及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以县级为单位实施。
1、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调查农村土地调查范围内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以相关权利人认定的权利界线进行调查。
第一次土地调查时已签订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且权属无变化,经核实无误的,可继续使用;已发的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经核实无误的,可继续使用,权属发生变化的,重新进行调查,并签署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
土地权属有争议的,须进行调处,达成一致的,签署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达不成协议的,搁置争议,按使用现状进行调查,并填写土地权属界线争议原由书。
2、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地类调查范围包括县级行政区范围内的所有土地。
其中,城市、建制镇、农村居民点、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和特殊用地单独作为图斑处理,具体地类按《土地利用分类》标准细分。
3、调查方法农村土地调查采用内外业相结合的调查方法。
在调绘中,采用实地定性、影像定位相结合的原则,在计算机上,以影像为依据,将实地调查信息进行整理入库。
对于影像没有显示或影像不够清晰的地物,根据地物的多少、难易、大小等情况,可采用直接补测法、间接补测法、仪器补测法等方法,进行地物的位置、形状、范围补测。
(-)基本农田调查将划定和调整的基本农田图件上的基本农田位置、范围等,标绘在土地利用数据库中的土地利用现状图上,统计汇总出各级行政区域内基本农田的分布、面积、地类等状况,并登记上证,造册。
(三)城镇土地调查城镇土地调查包括对已完成城镇地籍调查地区的变更地籍调查和对未完成城镇地籍调查地区的地籍调查,并对各类数据进行汇总统计。
具体调查执行《城镇地籍调查规程》、《城镇变更地籍调查实施细则》。
对已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宗地,经核实无误的,可继续使用。
权属发生变化的,重新进行调查,并签署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
1、调查范围城镇土地调查包括城市建成区、县城所在地建制镇的地籍调查,按城市建城区和建制镇图斑划分原则确定范围界线。
二调土地分类【精选文档】

125
沼泽地
指经常积水或渍水,一般生长沼生、湿生植物的土地
126
沙地
指表层为沙覆盖、基本无植被的土地。不包括滩涂中的沙地
127
裸地
指表层为土质,基本无植被覆盖的土地;或表层为岩石、石砾,其覆盖面积≥70%的土地
表A.2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一级类
二级类
含 义
编码
名称
编码
理与公
083
科教用科普等的用地
共服务
084
医卫慈善用地
指用于医疗保健、卫生防疫、急救康复、医检药检、福利救助等的用地
用地
085
文体娱乐用地
指用于各类文化、体育、娱乐及公共广场等的用地
086
公共设施用地
指用于城乡基础设施的用地。包括给排水、供电、供热、供气、邮政、电信、消防、环卫、公用设施维修等用地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土地分类
表A。1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一级类
二级类
含 义
编码
名称
编码
名称
01
耕地
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闲地(含轮歇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含蔬菜)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的已垦滩地和海涂.耕地中包括南方宽度<1.0m、北方宽度<2。0m固定的沟、渠、路和地坎(埂);临时种植药材、草皮、花卉、苗木等的耕地,以及其他临时改变用途的耕地
水利设
114
坑塘水面
指人工开挖或天然形成的蓄水量<10万m3的坑塘常水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
施用地
115
沿海滩涂
指沿海大潮高潮位与低潮位之间的潮浸地带。包括海岛的沿海滩涂。不包括已利用的滩涂
全国二调地类分类表

水田
指用于种植水稻、莲藕等水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实行水生、旱生农作物轮种的耕地。
012
水浇地
指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种植旱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种植蔬菜等的非工厂化的大棚用地
013
旱地
指无灌溉设施,主要靠天然降水种植旱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没有灌溉设施,仅靠引洪淤灌的耕地
02
043
其他草地
指树木郁闭度<0.1,表层为土质,生长草本植物为主,不用于畜牧业的草地
05
商服用地
指主要用于商业、服务业的土地
051
批发零售用地
指主要用于商品批发、零售的用地。包括商场、商店、超市、各类批发(零售)市场,加油站等及其附属的小型仓库、车间、工场等的用地
052
住宿餐饮用地
指主要用于提供住宿、餐饮服务的用地。包括宾馆、酒店、饭店、旅馆、招待所、度假村、餐厅、酒吧等
117
沟渠
指人工修建,南方宽度≥1.0米、北方宽度≥2.0米用于引、排、灌的渠道,包括渠槽、渠堤、取土坑、护堤林
118
水工建筑用地
指人工修建的闸、坝、堤路林、水电厂房、扬水站等常水位岸线以上的建筑物用地
119
冰川及永久积雪
指表层被冰雪常年覆盖的土地
12
其他土地
指上述地类以外的其它类型的土地
121
空闲地
072
农村宅基地
指农村用于生活居住的宅基地
08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指用于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科教文卫、风景名胜、公共设施等的土地
081
机关团体用地
指用于党政机关、社会团体、群众自治组织等的用地
082
新闻出版用地
指用于广播电台、电视台、电影厂、报社、杂志社、通讯社、出版社等的用地
土地利用二级分类

087 公园与绿地
指城镇、村庄内部的公园、动物园、植物园、街心花园和用 于休憩及美化环境的绿化用地。
指风景名胜(包括名胜古迹、旅游景点、革命遗址等)景点
风景名胜设施
088
及管理机构的建筑用地。景区内的其它用地按现状归入相应
用地
地类。
2
续表 A1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105 机场用地
指用于民用机场的用地。
指用于人工修建的客运、货运、捕捞及工作船舶停靠的场所 106 港口码头用地
及其附属建筑物的用地,不包括常水位以下部分。
指用于运输煤炭、石油、天然气等管道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的 107 管道运输用地
地上部分用地。
指陆地水域,海涂,沟渠、水工建筑物等用地。不包括滞洪 区和已垦滩涂中的耕地、园地、林地、居民点、道路等用地。
111 河流水面
指天然形成或人工开挖河流常水位岸线之间的水面,不包括 被堤坝拦截后形成的水库水面。
112 湖泊水面 113 水库水面 114 坑塘水面 115 沿海滩涂
指天然形成的积水区常水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 指人工拦截汇集而成的总库容≥10 万立方米的水库正常蓄水 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 指人工开挖或天然形成的蓄水量<10 万立方米的坑塘常水位 岸线所围成的水面。 指沿海大潮高潮位与低潮位之间的潮浸地带。包括海岛的沿 海滩涂。不包括已利用的滩涂。
指城镇村用地以外用于军事设施、涉外、宗教、监教、殡葬
风景名胜及特
205 殊用地
等的土地,以及风景名胜(包括名胜古迹、旅游景点、革命
遗址等)景点及管理机构的建筑用地。
注:开展农村土地调查时,对《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中 05、06、07、08、09 一级类和 103、121 二级类按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土地分类表及分类图式

农村道路
指公路用地以外的南方宽度≥1.0米、北方宽度≥2.0米的村间、田间道路(含机耕道)
105
机场用地
指用于民用机场的用地
106
港口码头用地
指用于人工修建的客运、货运、捕捞及工作船舶停靠的场所及其附属建筑物的用地,不包括常水位以下部分
107
管道运输用地
指用于运输煤炭、石油、天然气等管道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的地上部分用地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土地分类表
表A.1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一级类
二级类
含义
编码
名称
编码
名称
01
耕地
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闲地(含轮歇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含蔬菜)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的已垦滩地和海涂。耕地中包括南方宽度<1.0米,北方宽度<2.0米固定的沟、渠、路和地坎(埂);临时种植药材、草皮、花卉、苗木等的耕地,以及其他临时改变用途的耕地
093
监教场所用地
指用于监狱、看守所、劳改场、劳教所、戒毒所等的建筑用地
094
宗教用地
指专门用于宗教活动的庙宇、寺院、道观、教堂等宗教自用地
095
殡葬用地
指陵园、墓地、殡葬场所用地
10
交通运输用地
指用于运输通行的地面线路、场站等的土地。包括民用机场、港口、码头、地面运输管道和各种道路用地
101
铁路用地
指用于铁道线路、轻轨、场站的用地。包括设计内的路堤、路堑、道沟、桥梁、林木等用地
102
公路用地
指用于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的用地。包括设计内的路堤、路堑、道沟、桥梁、汽车停靠站、林木及直接为其服务的附属用地
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09] 10 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的若干意见2009-02-04 信息来源: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09] 10 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是国务院部署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加强土地管理和调控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
自2007年7月1日全面部署启动以来,各地认真组织,扎实推进,调查工作总体进展顺利。
但还存在工作进展不平衡、少数地区调查工作进展滞后、对上报土地调查数据有顾虑等问题。
上述问题不解决,将直接影响下一步工作的进度和质量。
为按时、保质完成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一、采取综合措施,整体推进工作各地要按照第二次土地调查总体方案和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认真总结2008年工作,以按照时限、全面完成、保证质量为重点,制订2009年具体工作计划和安排。
要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采取综合措施,突出重点,整体推动工作。
部建立动态通报制度,根据各地确定的工作时限,定期通报地方外业调查、数据库建设、成果核查等各项工作完成情况。
对工作进度缓慢的地区,部将进行重点督导和检查。
对于地方在土地调查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上报,部将组织力量,及时进行实地会商解决。
对于经通报和督导后,整改措施不到位、组织不力、工作进度仍然滞后的,部领导约谈省(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对约谈后改进仍不明显的,国家土地总督察约谈该省(区、市)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组长。
二、统筹协调,按要求分步骤完成任务《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06〕38号)对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目标任务作出了明确规定。
各地在全面推进第二次土地调查的基础上,统筹协调,重点抓好农村土地调查、基本农田调查以及城镇各类专项用地面积统计,保证部2009年底前汇总全国土地利用数据,按时向国务院上报汇总结果。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土地分类
城市
指城市居民点,以及与城市连片的和区政府、县级市政府所在地镇级辖区内的商服、住宅、工业、仓储、机关、学校等单位用地。
202
建制镇
指建制镇居民点,以及辖区内的商服、住宅、工业、仓储、学校等企事业单位用地。
203
村庄
指农村居民点,以及所属的商服、住宅、工矿、工业、仓储、学校等用地。
204
采矿用地
115
沿海滩涂
指沿海大潮高潮位与低潮位之间的潮浸地带。包括海岛的沿海滩涂。不包括已利用的滩涂。
续表A1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一级类
二级类
含义
编码
名称
编码
名称
11
水域及
水利设
施用地
116
内陆滩涂
指河流、湖泊常水位至洪水位间的滩地;时令湖、河洪水位以下的滩地;水库、坑塘的正常蓄水位与洪水位间的滩地。包括海岛的内陆滩地。不包括已利用的滩地。
人工牧草地
指人工种植牧草的草地。
043
其它草地
指树木郁闭度<0.1,表层为土质,生长草本植物为主,不用于畜牧业的草地。
续表A1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一级类
二级类
含义Biblioteka 编码名称编码名称
05
商服
用地
指主要用于商业、服务业的土地。
051
批发零售用地
指主要用于商品批发、零售的用地。包括商场、商店、超市、各类批发(零售)市场,加油站等及其附属的小型仓库、车间、工场等的用地。
125
沼泽地
指经常积水或渍水,一般生长沼生、湿生植物的土地。
126
沙地
指表层为沙覆盖、基本无植被的土地。不包括滩涂中的沙地。
127
裸地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
省 地级市
区县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
五是开展成果汇总
• 在土地利用数据库的基础上,逐级汇总各级行政辖区内的各 在土地利用数据库的基础上, 级土地利用数据库以及基本农田和城镇建设用地等数据, 级土地利用数据库以及基本农田和城镇建设用地等数据,形 成国家及各级行政辖区内的调查汇总成果, 成国家及各级行政辖区内的调查汇总成果,编制各级土地利 用图件,开展土地利用状况分析。 用图件,开展土地利用状况分析。 • 通过土地变更调查,将成果统一到2009年10月31日同一时点, 通过土地变更调查,将成果统一到2009年10月31日同一时点, 2009 日同一时点 逐级汇总土地调查成果。完善土地变更调查制度, 逐级汇总土地调查成果。完善土地变更调查制度,“尽快建 立起权威的土地调查数据规范体系,保证调查的质量” 立起权威的土地调查数据规范体系,保证调查的质量”。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
四是建设土地调查数据库
在农村土地调查和城镇土地调查基 础上,建立国家、 础上,建立国家、省、市(地)、 县四级,集影像、图形、地类、 县四级,集影像、图形、地类、面 积和权属于一体的土地利用数据库 及数据库管理系统。 及数据库管理系统。
D O M D E M 纠 正 控 制 点 土 地 利 用 数 据 库 国家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中关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于“启动新一轮土地调查,保证土地数据的真实性”和《国 国 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明确要求,从 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 2007年7月开始,组织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
三是基本农田调查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土地分类图式、图例、色标
R 170 G 190 B 30
012 I 水浇地
(1 .2)15 jJ_
I r~~)
20( 1.5) 101
jJ_
jJ_
20
^
RO G 160 B 100
042 人 l 牧草地
(2l 50)
R 255 G 255 B 150
< l 2( l Ozq)
/气
RO G 135 B 80 R 150 G210 B 50
村
界
02 -30- - - - -20----l-o- | R O G 0 B 0
村 民小组界 0.2 句2"0'----20-町币"四"
RO GO B 0
争议界
1.2
0.2
RO GO B 0
二l 作界 on02一50)
一(l008) 一一 RO GO B 0
204 I 采矿用地 I I
④ ~~~) I ~ 的
2
第二次全国土 地 调查土 地 分类图 式、 图 例、 色标
编号
地类 名称
式样
RGB
[ 数据 ]
10 3 I 街苍用地|
_..巷E…
|
RRO GO B 0 lBOG BOB30
104 I 农 村 道路
面状
RO G 0 BO R 170 G 85 B 80
编号Leabharlann 地类 名称坑塘水面式样
0.15
ι~
沿海滩涂 |
RO GO BO R 255 G 170 B 200
线状
l 公路用 地
面状
线 iI\
高速公路
匡l 道 县乡(含)
以上公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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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项重点也是难点是符号一一对应转换。 第二项重点,就是原有图形数据上的作业单位已录入 的属性内容如何转换过来。
数据转换(二)
南方CASS为纯图形数据格式,转换时没有编码和属性
的内容,转换后图形只有两个文件(点、线)。对于 不同采集方式的CASS数据有不同的图形转换效果,数 据来源仅为CASS软件的可以转换大部分符号,若是在 其他数据格式上采用CASS更新测量采集的则很难进行 符号转换。 浙大WALKFEILD不能对图例进行转换,但能够转换完 整属性和较完整图形。 瑞得数据能够较好地转换图形、图例和属性。
3、区划要素(含城市,建制镇,村庄,街道、街坊,以及上述各级区 域的界线等要素类)
4、权属要素(即土地权属要素,含宗地、界址线、界址点等要素类) 5、地类要素(即土地利用要素,含地类图斑、地类界线等要素类)
一个图层用一张已扩充空间数据类型的关系表描述(属性结构及 属性值),表中一条记录同时存放一个空间对象的图形数据和属 性数据。借助图层能对各城乡居民点全域实施无缝、分层的图属 一体管理。
数据库内容
应 用 数 据 空间数据 矢量数据 栅格数据
空间对象补充属性数据 数 据 库
非空间数据
非空间对象数据
对象关联数据 统计表格数据 元 数 据 扫描文档 报告文件数据 其它非空间数据
矢量数据库内容
矢量数据由图层组成,用于描述下述要素的空间对象:
1、定位基础要素(含基础控制点、图根控制点等要素类) 2、地形要素(含地物、地貌等要素类)
数学基础
平面坐标系统(温州为例)采用温州城市
坐标系,中央子午线为东经120°40′,投影 面为似大地水准面-45m。高程起算基准为 1985国家高程基准,大地高系统采用WGS84大地坐标系大地高基准。 比例尺:采用1∶500比例尺。
地图投影: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
建库流程
数据采集 权属调核查 地形数据 地籍数据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城镇部分)
地籍调查数据库建设
城镇土地调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
通知》(国发[2006]38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 开展第二次全省土地调查的通知》(浙政发[2007]15号) 文件精神,开展实施城镇土地调查及建立数字地籍数 据库成果工作。
城镇土地调查内容
地籍调查的主要内容可概括为土地权属调查和 地籍测量。
土地权属调查指通过对宗地权属及其权利所涉及的界
线的调查,在现场依据规定程序标定土地权属界址点、 线,绘制宗地草图,调查用途(地类),填写地籍调 (核)查表。
地籍测量指在土地权属调查基础上,借助仪器,以科
学的方法,在一定区域内,测量宗地的权属界线、界 址位置、形状等,计算面积,测绘地籍图和宗地图, 为土地登记提供依据。
பைடு நூலகம்
地形。地籍。档案数据 数据转换为MAPGIS格式
逻辑性编辑(MAPGIS建库)
未通过 逻辑检查
通过
数据库导入MAPGIS城镇地籍管理信息系统
数据采集(一)
数据采集是指地籍调查过程中获取的的地形、地籍、
权属核查、地籍档案成果。这些经过采集、加工、接 边处理的数据,通过不断的检查和改正直至通过数据 质量检查则数据采集完成,具体要求见《调查技术规 范》。
土地调查数据库
土地调查 数据库
农村土地调查 数据库 以正射影像图为基础 ,结合外业调查成果 和基本农田资料等, 建设农村土地调查数 据库。 依据标准:《土地利 用数据库标准》
城镇土地调查 数据库 根据城镇地籍测量、城 镇地籍调查和土地登记 成果,建立城镇土地调 查数据库。 依据标准:《浙江省地 籍调查数据库规范》
数据转换--CASS
数据转换--WALKFIELD
矢量数据的逻辑性编辑
数据建库就是对各城乡居民用地内所有施测单元的碎
部测量矢量数据实施全面、严格的逻辑性编辑和检验。 编辑内容包括: 数据分层 接边处理 构面处理 属性表数据处理 层间共线处理 图例化处理 剖分处理 数据交换处理 拓扑处理 空间图形数据检验
目前承接的地籍建库项目地籍管理信息系统都采用
MAPGIS平台,数据采集采用的是第三方软件,其中有: 南方CASS、浙大WALKFEILD、武汉瑞得。
数据采集(二)
数据转换(一)
将在CASS、WALKFIELD或瑞得测量软件中测量完成的
数据(包括地形数据和权属调查数据)转换为MAPGIS 数据格式。采集软件分别对应的可转换数据格式为: *.dxf,*.mdb,*.ebp/ebf/att/not。
建库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2002) 2、《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GB/T 13923-2006) 3、《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 4、《城镇地籍调查规程》(TD1001-93) 5、《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TD/T 1014-2007) 6、《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技术规范》(国土资源部, 2007) 7、《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TD/T 1015-2007) 8、《土地登记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0号,2007) 9、《浙江省土地登记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41号,2002) 10、《1:500 1:1000 1:2000基础数字地形图测绘规范》 (DB33/T552-2005) 11、《浙江省数字地籍调查技术规范》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2009) 12、《浙江省地籍调查数据库规范》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2009)
地籍数据库建设目的
地籍数据库建设是国土资源部门开展的一项重
大基础性土地资源调查工程,目的是全面查清 当前调查区范围内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土地 权利情况,土地利用和地类分布状况,全面更 新地籍数据库建库范围内1∶500地籍图;利用 地理信息系统(GIS)、数据库管理系统(DBMS) 和计算机网络(Internet)等信息技术手段, 建立准确、全面和现势的地籍数据库;建成地 籍管理信息系统,并实现与现有土地业务办公 自动化系统的集成;为土地登记、土地利用以 及农用地和集体土地转用征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