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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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最新工伤赔偿标准计算表

2017年最新工伤赔偿标准计算表

一、1-10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7;二级伤残:本人工资×25;三级伤残:本人工资×23;四级伤残:本人工资×21;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8;六级伤残:本人工资×16;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

二、1-6级伤残津贴(按月享受)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六级伤残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如下:一级伤残:本人工资×90%;二级伤残:本人工资×85%;三级伤残:本人工资×80%;四级伤残:本人工资×75%;五级伤残:本人工资×70%;六级伤残:本人工资×60%。

说明:1)1-4级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2)5-6级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在难以安排工作的情况下支付,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3)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三、5-10级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1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上述两金标准,根据伤残等级确定,工伤保险条例未规定统一标准,具体标准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可以在各省的工伤保险条例或工伤保险办法中查阅。

2017年重庆市工伤赔偿标准表

2017年重庆市工伤赔偿标准表

2017年重庆市工伤赔偿标准表项目待遇备注计算基数月份比例支付渠道医疗期间停工留薪原工资12个月用人单位经劳鉴委确认,可延长不超过12个月医疗费用实报实销基金单位和职工个人垫付,工伤认定后按范围报销伙食补助8元/天《关于报销交通食宿费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的通知》市外就医:交通费据实报销;伙食补助50元/人/天;住宿费100元/人/天医疗终结辅助器具国家标准基金经劳鉴委确认,可以安装假肢、假眼、假牙、矫正器、轮椅等护理费完全护理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0%停工留薪期间由所在单位负责大部分护理40%部分护理30%一至四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本人工资27个月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二级25个月三级23个月四级21个月伤残津贴一级90%伤残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由基金补足差额;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基金补足差额。

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二级85%三级80%四级75%五至六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本人工资18个月本人工资(同一至四级)六级16个月伤残津贴(保留工作)五级70%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企业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放;并由用人单位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保费。

其余同一至四级六级60%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五级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2个月基金六级10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级60个月用人单位本人提出或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关系时给付。

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100%,9年以上不满10年按90%支付,每减少一年递减1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10%支付六级48个月七至十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本人工资13个月基金本人工资(同一至四级)八级11个月九级9个月十级7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七级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8个月八级6个月九级4个月十级2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七级15个月用人单位本人提出或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或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关系时支付。

2017年临时工的工伤赔偿标准

2017年临时工的工伤赔偿标准

2017年临时工的工伤赔偿标准2017年临时工的工伤赔偿标准临时工工伤保险待遇与正式工一样吗很早以前我国就有了临时工与正式工的说法,很显然这是一对对应的用工形式。

虽然,现在我国已经取消了临时工的说法,但是在很多单位仍然存在不少的临时工。

那么,单位在对待临时工工伤保险待遇的时候是与正式工一样的吗?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介绍。

临时工是指临时招聘的工人,与正式工相对。

同工不同酬临时工就是暂时在单位工作的人员,临时工指单位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临时性、季节性用工。

也有至期延续可能,但要有双方达成共识的前提。

正式职工是指在劳支法及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后,指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从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包括企业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不论何种文化,技术都是异曲同工的词汇。

它可以指物质,如机器、硬件或器皿,但它也可以包含更广的架构,如系统、组织方法和技巧。

技术人员和工人以及外籍员工等全体人员。

临时工和正式职工待遇不一样,临时工没有和用人公司签合同,公司没有给临时工买保险;临时工也是我国的一种用工形式(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未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不会帮劳动者参保工伤保险,赔偿及解除或是终止劳动合同时的工伤待遇就全部由用人单位负担。

工伤劳动者可于工伤事故发生后一年内向用人单位属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之前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内含劳动能力伤残鉴定,伤残等级鉴定结果出来后,可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未果的就向其属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收费),也可向属地管辖权法院起诉追偿(劳动争议诉讼只收诉讼费10元人民币)。

工伤赔偿数额与年龄无关不再陈述。

根据上文的介绍,我们可以知道,临时工工伤保险的待遇与正式工是一样的,因为所在单位为其都购买了相应的工伤保险。

如果不幸发生工伤事故的话,那么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就会按照相应的条款进行赔偿,而不会区分是正式工还是临时工。

工伤赔偿标准2017版

工伤赔偿标准2017版

工伤赔偿标准2017版工伤赔偿标准2017版一、1-10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下同)。

二、1-6级伤残津贴(按月享受)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六级伤残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如下:说明:1)1-4级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2)5-6级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在难以安排工作的情况下支付,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三、5-10级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上述两金标准,根据伤残等级确定,工伤保险条例未规定统一标准,具体标准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一般是按照本人工资一定倍数计算。

可以在各省的工伤保险条例或工伤保险办法中查阅(江苏省的规定比较特别,采取定额标准,参见以下)。

举例:广东省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江苏的规定比较特别,采取定额标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40%。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江苏还特别规定,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解除劳动关系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下列标准执行:不足5年的,按照全额的80%支付;不足4年的,按照全额的60%支付;不足3年的,按照全额的40%支付;不足2年的,按照全额的20%支付;不足1年的,按照全额的10%支付,但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2017年天津市工伤赔偿标准

2017年天津市工伤赔偿标准

2017年天津市工伤赔偿标准2017年天津市工伤赔偿标准一、工伤赔偿范围及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赔偿的范围涵盖了工伤医疗费、工伤丧葬费、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定期伤残补助金、工亡补助金等。

1.工伤医疗费工伤医疗费是指因工伤引起的治疗、康复和康复期间的生活费用等,根据患者所经历的程度和康复情况进行资金补偿。

2.工伤丧葬费工伤丧葬费是指因工伤引起的死亡而支付的丧葬费用,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标准时,应考虑死者家庭的实际经济状况。

3.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指因工伤造成的部分伤残,在医学上经过鉴定后给予一次性补助,补助金额根据伤残程度、工伤赔偿金基准准备金规定的补助标准进行确定。

4.工伤定期伤残补助金工伤定期伤残补助金是指因工伤造成的伤残在医学上经过鉴定后给予每月的生活费用补助,补助金额根据伤残程度、工伤赔偿金基准准备金规定的补助标准进行确定。

5.工亡补助金工亡补助金是指因工伤事故造成劳动者死亡的,在医学上经过鉴定后给予死者家属一定数额的补助金。

二、工伤赔偿标准根据天津市工伤赔偿标准,具体工伤赔偿标准如下:1.工伤医疗费根据实际工伤医疗费用进行赔偿,最高不超过天津市工伤医疗费一次性赔付金额。

2.工伤丧葬费根据实际工伤丧葬费用进行赔偿,最高不超过天津市工伤丧葬费一次性赔付金额。

3.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天津市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进行赔偿。

4.工伤定期伤残补助金根据天津市工伤定期伤残补助金标准和伤残等级进行计算,每月支付。

5.工亡补助金根据天津市工亡补助金标准进行赔偿。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2.天津市工伤医疗费一次性赔付金额标准3.天津市工伤丧葬费一次性赔付金额标准4.天津市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5.天津市工伤定期伤残补助金标准6.天津市工亡补助金标准法律名词及注释:1.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立法机关通过的一部法律,旨在保障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的合法权益。

2017年内蒙古工伤赔偿标准

2017年内蒙古工伤赔偿标准

2017年内蒙古工伤赔偿标准
2017年内蒙古工伤赔偿内容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二)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017年青海省工伤赔偿标准

2017年青海省工伤赔偿标准

青海省2017年工伤赔偿标准根据青海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规定第五章工伤保险待遇第二十五条工伤职工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按照《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第二十六条职工受伤用人单位应将其及时送往工伤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到就近医疗机构抢救,脱离危险后应转到工伤医疗机构就医。

在外地医院抢救治疗的,用人单位应当自伤害之日起15日内向经办机构报告。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医疗目录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医疗机构治疗工伤超出工伤医疗目录的项目应征得工伤职工或家属的同意,费用由工伤职工承担。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按实际住院天数每天发给15元的伙食补助费。

经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往返交通费按硬卧以下标准凭票据报销(不包括出租车票);住院前住宿费按不超过三天,每天标准不高于150元报销,住院治疗期间按规定报销;转外就医按实际天数每天发给30元的伙食补助费。

所需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超出部分自理。

第二十七条工伤职工旧伤复发(含革命伤残军人旧伤复发),经工伤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确需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可以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

需要回原籍居住就医的,应在本人长期居住地选择一家工伤医疗机构作为医治工伤的医院,由用人单位到经办机构办理审批手续。

未经审批同意所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第二十八条工伤职工需要工伤康复的,由经办机构批准,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服务机构进行工伤康复。

第二十九条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申请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向经办机构提交《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认定工伤决定书》、《工伤证》、《劳动能力鉴定表》。

用人单位拒不提交工伤保险待遇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直接向经办机构提交工伤保险待遇申请。

申请享受供养亲属抚恤待遇的,根据所申请的待遇项目提交以下相关补充材料:(一)被供养人户口簿、身份证、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生存证明;(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无生活来源证明;(三)民政部门出具的孤寡老人或孤儿的证明;(四)养父母、养子女的关系证明;(五)供养亲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六)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材料。

工伤赔偿项目表(2017年北京)

工伤赔偿项目表(2017年北京)

工伤赔偿项目表(2017年北京)要点员工发生工伤事故时,应享受的工伤待遇(工伤赔偿)项目及赔偿计算标准列表。

2017年工伤赔偿标准(北京)一般伤情支付数目与计算方式支付人法律依据北京标准医药费凭单据基金《2011年工伤保险条例》30条3款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额】*70%基金《2011年工伤保险条例》30条4款每人每天30元交通费条件:A.医疗机构证明B.经办机构同意C.统筹地区外就医】【按因公出差标准计算】基金《2011年工伤保险条例》30条4款食宿费同交通费标准计算;异地治疗才有。

基金《2011年工伤保险条例》30条4款住宿上限:每人每天150元;伙食费每人每天50元康复性治疗费凭单据基金《2011年工伤保险条例》30条6款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轮椅费用国家规定标准基金《2011年工伤保险条例》32条工资、福利停工接受医疗期间,原待遇不变,一般不超过12个月单位《2011年工伤保险条例》33条1款护理费条件:A,生活不能自理B.停工留薪期间(12个月内)单位《2011年工伤保险条例》33条3款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受伤害或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北京2016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00%为7706*3=23118元);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北京2016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7706*60%=4623.6元)。

工伤造成伤残伤残待遇生活护理费生活自理障碍程度完全不能自理大部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一般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中会对生活自理障碍程度作出认定。

标准:50% 40% 30%伤残等级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伤残军人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的工伤保险待遇;工伤复发的职工确需治疗的享受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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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查询
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解除劳动关系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下列标准执行:不足5年的,按照全额的80%支付;不足4年的,按照全额的60%支付;不足3年的,按照全额的40%支付;不足2年的,按照全额的20%支付;不足1年的,按照全额的10%支付,但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按照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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