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消毒药剂管理制度

医院消毒药剂管理制度

医院消毒药剂管理制度

(1)根据卫生部颁发的《消毒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要求,消毒药剂须具有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和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2)医院感染管理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对全院消毒药剂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并与药剂科一起负责对拟采购消毒剂的证件进行审核。

(3)消毒药剂的试用由医院感染管理科和药剂科组织.参照《医院消毒药剂试用管理规定》执行。试用完成后,试用科室须对产品的试用情况进行书面总结和反馈,将《试用总结报告》交医院感染管理科。

(4)药剂科负责对消毒药剂的采购、进货、发放.并负责监督进货产品与库存产品质量,不得将包装破损、失效、霉变的产品发放至使用科室。

(5)消毒药剂须按照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的范围.浓度并在有效期内使用,开启时需在瓶身标注开瓶日期和时间,开启后注意安善保存避免污染,在规定时间内使用。

(6)使用中的消毒药剂应做好监测并登记:消毒剂名称、监测浓度、用途、配置时间、执行者签名等;消毒药剂每季度一次生物学监测,灭菌药剂每月一次生物学监测,医院感染管理科不定期抽检。

(7)消毒药剂在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和药剂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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