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查报告 2020年税务行政审批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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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税务行政审批自查自纠工作情况的报告

关于税务行政审批自查自纠工作情况的报告

关于税务行政审批自查自纠工作情况的报告尊敬的上级领导:根据税务行政审批自查自纠工作的要求,我们单位积极开展了相关工作,并就此向您提交一份报告,具体情况如下:一、工作背景及目的税务行政审批自查自纠工作是落实国家推进简政放权、减负增效的要求,加强税务行政审批领域的内部监督和自身建设的重要举措。

通过系统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提高行政审批的规范性、透明度和便民性,增强税务机关的执行力和服务水平。

二、工作开展情况1.制定自查自纠方案:我单位成立了专门的自查自纠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具体任务,确定责任人,并建立工作考核机制。

2.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在全体员工进行相关培训之后,我们组织了一系列的自查自纠活动。

通过全员参与的方式,对部门、业务和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和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合规行为。

3.发现问题并整改:在自查自纠过程中,我们发现了一些问题,尤其是在传达、执行和监管方面存在的不足。

在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磋商后,制定了整改方案,并要求各相关单位积极配合,取得了初步成效。

4.加强自身建设: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我们在自查自纠过程中,积极学习借鉴其他地区的先进经验,主动寻求专家指导,并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信息共享机制,提高了内部沟通和协作的效果。

三、取得的成效通过税务行政审批自查自纠工作,我们单位取得了以下成效:1.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通过自查自纠活动,我们及时发现了存在的问题,并积极采取了整改措施。

一些不规范的审批流程和内外沟通问题得到了明显改善,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2.加强内部沟通与协作:自查自纠工作的开展,有效促进了单位内部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

通过共同参与活动,加强了大家的团队意识,不断优化了工作流程,提高了整体协同效能。

3.提升工作透明度:通过自查自纠,我们加强了对政策规定的理解和执行,提高了工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减少了行政审批中的激进行为和不合规操作,为纳税人提供了更加公正、合规的服务。

税务自查报告(优秀范文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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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自查报告注意事项(一)明确报告出自何种角度,必须站在乡政府的高度来写,行文语气、叙述方式要适合当地政府的角色。

(二)报告中的文字表述要实事求是,既要肯定成绩,又不能虚报浮夸,凡是用数据来说明的事项,数据必须真实准确。

(三)报告撰写过程中,以上行公文体裁(报告),把握客观性、陈述性叙述。

文字要简练,避免重复,用语要准确,切忌词不达意,文字冗长。

(四)作为汇报材料,在会议中领导使用的文稿,可不写称谓和落款,正式上报的方向可根据相关要求决定是否添加称谓和落款以及正、副标题、报告人单位及职务等。

第二篇:税收自查报告为了推进税收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完善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积极利用总局综合数据分析平台开展执法督察,充分发挥督察内审监督作用,提高监督效能,现将税收执法情况分析报告如下:一、税收执法督察:(一)深刻认识税收执法督查的作用1、税收执法督察是规范税收执法行为的必然要求税收执法人员缘于知识、能力、经验的差异,在没有利用权力谋取私利的情况下,也会出现因对税法理解不同而造成执法行为不规范,不能准确体现税法立法宗旨的情况。

这种情况的大量存在,必然制约依法治税水平的提高。

要避免这种情况的出现,一方面需要加强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税收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使其自觉抵抗税收权力诱惑,自觉加强业务修养,提高税收执法水平;另一方面则必须要加大执法督察的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在限度遏制并消除税收执法人员的税收腐败和过错的同时,迫使他们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约束自己行为,规范执法,以适应日益发展的税收执法需要。

2、税收执法督察是提高征管质量的有力保障税收征管与规范执法密切相关,只有税收执法规范,执法人员都能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办事,税收征管质量才能真正得到提高。

税务自查报告及整改措施

税务自查报告及整改措施

税务自查报告及整改措施尊敬的税务机关:您好!我司_____成立于_____,主要从事_____业务。

一直以来,我司都高度重视税务合规工作,秉持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原则。

然而,为了进一步规范税务管理,提升税务合规水平,我司近期对税务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及整改措施报告如下:一、自查情况(一)增值税方面1、销售收入确认:经过自查,我司在销售收入确认方面基本能够按照税法规定执行,但存在部分销售业务的发票开具时间滞后于货物交付时间的情况,可能导致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不准确。

2、进项税额抵扣:在进项税额抵扣方面,我司能够认真审核抵扣凭证的合法性和真实性,但发现有个别进项发票的货物名称与实际采购货物不符,存在抵扣风险。

(二)企业所得税方面1、成本核算:我司在成本核算方面存在一些不规范之处,如部分间接成本分摊方法不够合理,导致成本核算不够准确。

2、费用列支:在费用列支方面,发现有部分业务招待费超过了税法规定的扣除标准,同时存在一些与生产经营无关的费用列支情况。

(三)个人所得税方面1、工资薪金所得:我司能够按时代扣代缴员工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所得税,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存在个别员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未及时更新的情况。

2、劳务报酬所得:对于支付给外部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存在未足额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情况。

(四)其他税种方面1、房产税:我司拥有的房产在计税依据的确定上存在偏差,导致房产税申报缴纳不准确。

2、印花税: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存在部分合同未及时申报缴纳印花税的情况。

二、原因分析(一)税务政策理解不够深入公司财务人员对部分税收政策的理解存在偏差,导致在实际操作中出现了一些错误。

(二)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在税务管理方面,公司内部缺乏完善的制度和流程,导致税务工作的规范性和准确性不足。

(三)沟通协调不畅公司财务部门与业务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不够顺畅,导致一些业务在税务处理上存在问题。

三、整改措施(一)加强税务政策学习1、组织财务人员定期参加税务培训课程,学习最新的税收政策和法规。

税务自查报告(17篇)

税务自查报告(17篇)

税务自查报告(17篇)税务自查报告(通用17篇)税务自查报告篇1一、企业基本情况:我公司系私营企业,经营地址:主营:注册资金:人。

法人代表:,在册职工工资总额。

20__年实现营业收入20__年度经营性亏损元。

二、流转税(地税):1.主营业务收入:我公司200_年1月—20__年12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元。

其中:2.营业税:我公司200_年1月—20__年12月缴纳纳营业税元。

其中:3、城市维护建设税:我公司200_年1月—20__年12月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元。

其中:4、教育费附加:我公司200_年1月—20__年12月缴纳教育费附加元。

其中:5、堤防费:我公司200_年1月—20__年12月年应缴堤防费元。

6、平抑食品价格基金:我公司200_年1月—20__年12月应缴平抑食品价格基金元。

7、教育发展费:我公司200_年1月—20__年12月应缴教育发展费元。

其中:三、地方各税部分:1.个人所得税:我公司法人代表200_年度-20__年度工资收入元,我公司200_年度-20__年度个人工资收入未达到个人所得税纳税标准,无个人所得税。

2.土地使用税:无3.房产税:我公司200_年度-20__年度无房产税4.车船使用税:我公司拥有小车辆,应缴纳车船使用税元,已缴纳。

5.印花税:我公司200_年度-20__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元,按0.03%税率应缴纳印花税元。

帐本4本,每本5元贴花,共计元。

合计应缴纳印花税元。

四、规费、基金部分:1、我公司200_年度-20__年度为职工4人缴纳了社会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其他人员未在我公司缴纳,原因系这批职工的社会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仍由以前的工作单位代缴,关系未转入我公司。

2、我公司200_年度-20__年度交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元。

五、发票使用情况:200_年度-20__年度我公司开具了发票,多少张,金额多少?企业税务情况自查报告的基本格式:1¥企业基本情况2¥企业前几个月(或者一年,看税务机关检查的期间)的收入¥税金¥税负情况3¥如果税负低说明原因4¥企业在对自己的收入交税等进行自查的情况,有无问题。

2020税务自查报告及整改措施范文精选

2020税务自查报告及整改措施范文精选

2020税务自查报告及整改措施范文精选一、企业基本情况:我们公司是一家私营企业,主营业务地址为XXX,注册资金为XXX元,法人代表为XXX,员工工资总额为XXX元。

在2006年,我们实现了营业收入,但经营性亏损了XXX元。

二、流转税(地税):1.主营业务收入:我们公司在2020年1月至12月期间实现了主营业务收入,总额为XXX元。

2.营业税:我们公司在2020年1月至12月期间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总额为XXX元,已缴纳多少元,应补缴多少元。

3、城市维护建设税:我们公司在2020年1月至12月期间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总额为XXX元,已缴纳多少元,应补缴多少元。

4、教育费附加:我们公司在2020年1月至12月期间应缴纳教育费附加,总额为XXX元,已缴纳多少元,应补缴多少元。

5、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我们公司在2020年1月至12月期间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总额为XXX元,已缴纳多少元,应补缴多少元。

6、防洪保安资金:我们公司在2020年1月至12月期间应缴纳防洪保安资金,总额为XXX元,已缴纳多少元,应补缴多少元。

7、地方教育附加费:我们公司在2020年1月至12月期间应缴纳地方教育附加费,总额为XXX元,已缴纳多少元,应补缴多少元。

三、地方各税部分:1.个人所得税:我们公司法人代表在2020年度-2020年度的工资收入为XXX元,而我们公司其他员工的个人工资收入未达到个人所得税纳税标准,因此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2.土地使用税:我们公司在2020年度-2020年度应纳土地使用税2万元,已缴纳。

3.房产税:我们公司在2020年度-2020年度应纳房产税8.4万元,已缴纳。

4.车船税:我们公司拥有乘用车辆,应缴纳车船税,其中客车辆应缴纳XXX元,货车辆应缴纳XXX元,已全部缴纳。

5.印花税:我们公司在2020年度-2020年度的主营业务收入为XXX元,按0.03%税率应缴纳印花税,共计XXX元。

四、规费、基金部分:1、我们公司在2020年度-2020年度为150名员工缴纳了社会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其他员工未在我们公司缴纳,原因是这批员工的社会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仍由以前的工作单位代缴,关系未转入我们公司。

2020年税务自查报告范文精选

2020年税务自查报告范文精选

税务自查报告范文一一、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制度建设我局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jú长单晨光为组长的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省地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规划、重大事项、重要文件的审核与决策,全面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省地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承办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同时,局内各单位均安排了专兼职人员担任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负责信息采集、信息发布、综合协调等工作。

各市、州地税局也相应成立了由jú长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对各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整体部署和统一指导,在系统内形成了责任明确、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

我局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切实维护纳税人利益及容易产生不正之风和滋生腐败的环节入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制定了《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四川省地方税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资料进行整理,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和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制度汇编》印发局内各单位。

在各市、州局及扩权试点县、市局办公室业务培训中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重点培训内容。

二、拓宽发布渠道,提升信息质量大力加强内外网信息建设。

内外网站是地税系统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载体。

全系统统一使用内网信息编报平台并由专人负责编审,实现了省局处室、市、州局及扩权试点县、市局及时采编报送和信息登载,确保了信息工作的时效性,提高了信息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完成了外网改版,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及时、全面地公开与纳税人及社会公众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

截至日,外网共公开各类信息0条。

积极主动报送专报信息。

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关注的重点工作,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地税系统工作动态。

行政审批工作的自查报告

行政审批工作的自查报告

行政审批工作的自查报告一、引言自2020年以来,我单位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工作的改革,致力于提高行政效能、优化营商环境。

为了进一步查漏补缺、总结经验教训,现撰写此份行政审批工作的自查报告,以期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好地发挥行政审批的作用。

二、工作开展情况1.审批事项的清单自查过程中,将我单位承担的主要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

对于事项名称、审批环节、法律依据、审批时限等内容进行了详细的整理,以便更好地管理和衔接。

2.工作流程的规范化评估发现部分审批事项的流程存在环节繁琐、审批时限不明确等问题。

在内部沟通会议上,我们就这些问题进行了积极讨论,并整理出详细的工作流程和流程图,以确保规范操作和高效审批。

3.规章制度的制定针对行政审批工作的特点和需要,我单位出台了统一的规章制度,明确各工作职责、权限范围、流程要求等。

通过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有效提升了行政审批工作的效率和透明度。

三、工作过程中的问题尽管在改革中取得了一些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

1.资源利用不均衡审批事项相对集中在某些部门或单位,导致其他部门负荷较轻,资源利用不均衡。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将研究制定相应的资源分配政策,通过调整审批事项的流程,合理分配工作量,优化资源利用。

2.信息共享不畅由于信息系统之间没有有效的连接和数据共享,导致审批工作中存在重复填写、核验材料的情况。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将加强与其他部门和单位之间的信息共享,通过建设统一的信息平台,实现数据的集中管理和共享,提高工作效率。

3.审批标准不一致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发现不同审批环节、不同审批人员对待同一事项的标准存在差异。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将加强内部培训和交流,明确各环节和人员对于审批事项的要求和标准,确保公正、一致的审批结果。

四、改进措施针对上述问题,我们提出以下改进措施:1.资源优化配置通过评估和调研,根据审批工作量和负荷情况,合理配置资源,确保各部门的工作负担相对平衡,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2020年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自查报告范本

2020年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自查报告范本

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自查报告范本审批:是指政府机关或授权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有关文件,对相对人从事某种行为、申请某种权利或资格等进行具有限制性管理的行为。

审批有三个基本要素:一是指标额度限制;二是审批机关有选择决定权;三是一般都是终审。

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自查报告范本一:近年来,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大量行政审批或被设定为行政许可受到《行政许可法》的严格规范,或被取消、精简或下放,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为摸清我省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情况,结合国家税务总局部署开展的税务行政审批自查自纠工作,我们对全省各级国税机关现有税务行政审批(含行政许可)项目进行了全面调查,摸清了底数,查摆了问题,提出了建议,为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完善行政审批的制度机制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调查工作开展情况(一)广泛发动,精心组织。

我们及时下发文件,广泛动员,周密部署。

各地普遍成立了分管局领导任组长,法规部门牵头,征管、流转税、所得税、进出口、国际税收等部门参加的调研小组,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注重提高工作效率,汇总下发了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局有关税务行政审批的文件材料,便于各地以此参照,有的放矢。

明确工作方法,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省局有关审批业务主管处室及各市、县国税局分别进行梳理填报。

从报送情况看,我省国税系统各单位、部门调查覆盖面均达到了100%。

(二)突出“两项重点”,坚持“两个比对”。

突出“两项重点”,即把此次调查的工作重点既放在税务行政许可和审批项目上,也放在事前备案和核准项目上,重点了解其是否属于变相行政审批,便于掌握总体情况,摸清底数。

坚持“两个比对”,即坚持把调查结果与国家有关税收政策法规调整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涉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相比对,防止相关审批项目的法律依据已经取消调整、而相关审批项目却还在进行;同时,坚持把调查结果与国家有关部门多次公布(其中国务院四次公布)的行政审批清理规范结果相比对,防止相关审批项目中央已明令禁止,基层却还在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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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税务行政审批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加大税务系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的力度,持续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改进税务行政审批工作,促进税收现代化,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一)正视突出问题
xx年以来,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中央要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纳税人期盼相比,还有差距,主要表现为:个别地方取消审批事项落实不到位,存在变相审批的现象;个别事项的审批不规范、不公开、不透明,有的手续还比较繁琐,耗时长、效率低;一些审批事项取消后,后续管理方式单一,管理措施针对性操作性不强,等等。

这些问题,必须通过进一步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切实加以解决。

(二)澄清模糊认识
一是关于审批事项底数不清的问题。

审批事项底数,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xx年第10号,以下简称10号公告)发布的审批清单为基础,清单之外不存在其他审批事项(仅由地方税务机关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除外)。

二是关于已经取消审批事项的原有依据,包括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未修改或者废止前,仍然应当进行审批的问题。

各级税务机关应
当以国务院或者税务总局取消审批事项的决定为准,自国务院或者税务总局决定取消审批事项之日起,取消的审批事项不得再进行审批。

三是关于备案等后续管理措施没有法律依据的问题。

后续管理措施,是税务机关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行使税收征收管理权的体现,税务总局有权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前提下制定备案等后续管理措施,依法加强税收管理,规范税收秩序,促进税法遵从。

四是关于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会增加执法风险或进户执法的问题。

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彻底转变管理理念,充分认识到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是依法还权明责于纳税人的重要体现,同时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在不增加纳税人负担的基础上,积极运用备案、申报、风险和信用管理等手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范税收流失。

二、进一步推进审批改革
(三)加大改革力度
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类别。

10号公告发布的80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清理完毕,其中列为其他权力事项的23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将结合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继续做好清理和规范工作。

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再梳理,进一步加大取消力度,提高取消事项的含金量。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发〔xx〕6号),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逐项优化和公开审批流程,明确审查标准,严格规范行政裁量权,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

进一步改进税收管理方式,防止将日常税收管
理事项和管理方式审批化,增加即时办结事项,不断提高税收服务和管理效能。

(四)全面清理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
按照国务院审改办的统一部署,税务总局全面清理中央指定地方税务机关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公布中央指定地方税务机关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

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指定地方税务机关实施的,原则上取消;对有法律法规依据的,通过充分论证,对不合理的指定予以取消。

地方税务机关实施的地方税种的减税、免税事项,应当按照新修订的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执行,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的,不得实行审批。

(五)巩固改革成果
严格实行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管理,非经法定程序,任何税务机关不得在清单之外增设和变相增设行政审批事项,不得在公开的清单外实施其他行政审批,不得对已经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继续实行变相审批,不得以事前备案、核准性备案等名义对已经取消的事项改头换面继续审批。

对已经取消的上级税务机关的审批事项,要同时取消下级税务机关对应的初审、复审、审核等。

不得将国务院或税务总局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指定交由行业协会、事业单位或涉税中介组织继续审批,已经指定的应当立即纠正,停止审批。

积极引导行业协会采取有别于行政审批的方式,加强对行业行为的规范。

对已经取消的中介服务应当切实落实到位,不得采取任何方式变相予以恢复。

做好下放审批事项的衔接工作,明确下放后的配套措施、承接方法,确保
接得住、管得好。

三、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
(六)建立审批清单动态更新机制
国务院发文公布取消或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税务总局更新税务行政审批目录,各省税务局应当在税务总局目录更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更新审批清单并向社会公开。

(七)建立配套工作同步落实机制
税务总局原则上在国务院发文公布取消或下放行政审批事项2个月内,完成相关税收规范性文件修改、纳税服务规范和税收征管规范更新、后续管理措施发布等工作,并在上述工作完成后的45天内完成征管信息系统的调整。

各省税务局原则上应在税务总局相关配套工作完成后1个月内做好相应的细化配套工作。

(八)建立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机制
税务总局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情况纳入执法督察和督查督办事项,实施绩效考评,坚决制止和纠正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现象。

各省税务局应当加强监督检查,以五个有没有为标准,即行政审批事项该取消的有没有取消、该下放的有没有下放、该规范的有没有规范、该公开的有没有公开、该简化的有没有简化,全面开展自查,集中组织抽查,认真听取意见,对发现的问题应当坚决予以纠正,强化责任追究,对解决问题不力、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的,应当予以通报,并追究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责任,保证审批改革顺利推进,确保改革红利有效释放。

四、进一步创新管理方式
(九)优化综合管税
注重创新后续管理方式,善于把后续管理融入税收征管和税收执法等日常工作之中,全面落实税收征管规范和纳税服务规范,综合运用申报管理、发票管理、账簿凭证管理、税源管理等日常征管方式,以及检查、处罚、强制等日常执法手段加强对纳税人的事中事后管理,提高后续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十)深化信息管税
注重运用互联网+税务方式加强风险管理,善于根据纳税申报信息、第三方信息对纳税人的日常涉税情况进行归集整理,建立风险模型,加强数据分析,强化风险识别,按照风险等级有针对性地采取案头评估、日常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主动管理,提高后续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十一)强化依法管税
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后续管理,善于通过行政指导、行政疏导、行政服务等柔性治理方式引导纳税人遵从税法。

通过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严禁违法增设纳税人义务、随意增加纳税人负担,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增强税务机关的公信力和执行力,提高后续管理的法治化水平。

五、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十二)高度重视
各级税务机关应当进一步转变观念,切实改变过去依赖事前审批
的工作方式,注重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充分发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协同推进、督促落实作用,将改革措施落到实处,确保纳税人真正享受到改革红利。

(十三)主动汇报
省以下各级税务机关应当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审批改革工作情况,取得地方党委政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同时,对审批改革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应当及时向税务总局报告,必要时专题书面请示。

(十四)强化协同
省以下各级税务机关应当积极落实国税地税合作工作规范,加强沟通联系和协调配合,共同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提高征管效能,不断优化纳税服务。

本意见执行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请及时报告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

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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