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间债券市场业务介绍(全)
银行间市场标准债券远期业务介绍及应用分析

银行间市场标准债券远期业务介绍及应用分析李 理标准债券远期业务介绍标准债券远期是指在银行间市场交易的,标的债券、交割日等产品要素标准化的债券远期合约。
2015年4月7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和上海清算所正式推出人民币标准债券远期业务,该业务通过外汇交易中心交易处理平台达成;2015年11月30日,外汇交易中心和上海清算所开始通过X-Swap 系统提供标准债券远期交易服务。
在标准债券远期上市之前,中国市场上的利率衍生品主要包括国债期货、利率互换、债券远期和远期利率协议等,其中国债期货属于场内衍生品,由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提供集中交易服务,其余三类属于场外衍生品,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银行间本币交易系统达成交易,标准债券远期上市进一步丰富了场外衍生交易产品。
与之前已经推出的人民币债券远期和远期利率协议(FRA)相比,标准债券远期通过产品的标准化设计主要解决了交易的可执行性问题。
债券远期和FRA 因为较难找到首期交易时间、到期交割时间和标的物完全一样的交易对手而成交稀少,即使首期成交,如果期间因策略调整而需要平仓或者加仓,一般也较难实现。
标准债券远期通过产品的标准化设计解决了上述问题。
目前市场上与标准债券远期较为类似的产品是国债期货,表1对两个产品进行了比较。
从表1的比较结果来看,标准债券远期增加了3年期品种,从而实现了2~10年期几乎全部利率曲线的覆盖;由国债期货的三个合约增加至四个,增加了一个上市合约;同时在价格波动上限制更少。
标准债券远期市场运行情况(一)市场基本情况与运行机制市场方面,自2015年11月30日标准债券远期X-Swap系统上线,截至2015年12月18日,市场成交59笔,金额17.2亿元,CDB3、CDB5、CDB10品种分别成交1.7亿元、5.4亿元和10.1亿元。
参与主体方面,目前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员均可参与标准债券远期交易,其中上海清算所的清算会员(综合清算会员和普通清算会员)可以直接参与交易,非清算会员通过综合清算会员基于代理清算间接参与本业务。
银行间债券市场业务介绍(ppt31张)

2.1.2 按付息方式划分
贴现债券:是指低于面值(一般为百元面值) 发行的,期限为一年期以内,到期时按面值偿还 的债券。
零息票债券(也称利随本清债券):是指在 发行时明确债券的票面利率和期限等要素,到期 时一次偿还全部本金和利息的债券。 附息票债券:是指在发行时明确债券的票面 利率和付息频率(如按年付息)及付息日,到期 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并偿付全部本金的债券。
1.4 黄金市场
黄金市场,是集中进行黄金买卖的交易场所。
国际黄金市场的参与者, 黄金市场可分为国际 金商、银行、对冲基金等金融机构、各种法人机 构、私人投资者以及在黄金期货交易中有很大作 用的经纪公司。 在黄金市场上买卖的黄金形式多种多样,主要有 各种成色和重量的金条、金币、金丝和金叶等, 其中最重要的是金条。
企业债:中央政府部门所属机构、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发行的债券 短期融资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即由国内各家银行购买不向社会发行) 和交易并约定在一年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中期票据:中期票据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按照计 划分期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期限通常在5-10年 之间
记账式国债的大部分、政策性金融债券都在该市 场发行并上市交易。
经过近几年的迅速发展,银行间债券市场目前已 成为我国债券市场的主体部分。
二、债券市场介绍
2.1 债券品种
2.1.1 按照发债主体划分 2.1.2 按照付息方式划分 2.1.3 按照利率是否固定划分
2.2 债券市场
2.3 债券交易类型
支票:由付款人自行出票,一般限于同城结算,虽然,也属见 票即付票据,但持票人需将支票解交收款银行并委托期代为收 款。
债券业务知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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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二、企业债券承销业务
2-5 发行审核工作流程
发行准备阶段
✓ 选定中介机构 ✓ 中介尽职调查 ✓ 确定投资项目 ✓ 确定发行方案 ✓ 募投项目备案 ✓ 召开董事会 ✓ 召开股东会
发行材料制作
✓ 募集说明书、主承销商 推荐意见
✓ 法律意见书 ✓ 审计报告 ✓ 信用评级报告 ✓ 发行人申请文件
发行申请阶段
✓ 募投项目审核 ✓ 发行申请材料审核 ✓ 反馈及修改、补充材料 ✓ 国家发改委内会签 ✓ 证监会、人民银行会签 ✓ 取得发行批文 ✓ 进入发行阶段
发行准备阶段与材料制作阶段一般需1-2个月
发行申请阶段一般约4-6个月
注:具体项目运作所需时间需视实际情况调整,另产业债的申请时间相对较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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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企业债券承销业务
在直接融资(不包括金融机构融资)中,债券融资的比重从2005年开始超过股票融 资。2010年债券融资规模为股票的3.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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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资及销售交易业务
3-4 交易对象及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 债券交易隶属于场外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参与者以询价方式与自己选定的 交易对手逐笔达成交易,询价手段主要通过在交易系统挂双边报价,电话,MSN询价等。
中国证监会
3
✓国家发改委审核通过后,送中 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会签; ✓中国人民银行审核债券发行定 价方案; ✓中国证监会审核承销团成员资 格;
国家发改委 (财政金融司及 相关专业司)
正式发行
中国人民银行
4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会 签同意后,国家发改委正式核 准;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择机启动正 式发行工作。
股份制银行 农村商业银行 信用社 保险公司 基金公司 财务公司 信托投资公司 资产管理公司
银行间债券市场基础及债券交易流程

图2.中国债券市场持有债券期限结构图
15% 14%
30%
9% 12%
20%
1年以下 1-3年 3-5年 5-7年 7-10年 10年以上
从图2持有债券期限结构来看,5年以下的债券持有量占绝对主力。
3.5、中国债券市场交易量
中国债券市场交易量
1,400,000.00 1,200,000.00 1,000,000.00 800,000.00 600,000.00 400,000.00 200,000.00 0.00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5.2 战略性策略
4.个券选择策略 当投资者已经构建某一债券组合时,会不定时地对组合中的一 些债券进行替换,替换为相似票息、久期、信用等级但收益率 更高的债券。这一“替换策略”是基于债券市场的不完善性,而 这种不完善性通常来自于暂时的市场不均衡或市场分割。
5.3 战略性策略
1.套利交易策略 无论是跨市场套利、跨期限套利、跨品种套利,还是同一市场、 期限、或品种内的套利,其目标都是选择被市场低估的债券买 入,选择被市场高估的债券卖出。 2.收益率曲线交易策略 2.1骑乘策略:当收益率曲线比较陡峭时,也即相邻期限利 差较大时,买入收益率曲线最突起部位所在剩余期限的债券, 以待期限缩短带来的收益。(2-3年期最典型) 2.2混合骑乘策略:在骑乘策略的基础上,根据市场状况在 债券投资组合中加入一定比例的浮动利率债券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介绍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注册规则
▪ 注册免责问题:发行注册不代表交易商协会对债务融资工具的投 资价值及投资风险进行实质性判断。
▪ 注册决定问题:由注册委员会决定是否接受注册 ▪ 注册文件:注册报告、主承销商推荐函及相关中介机构承诺书、
企业拟披露文件和其他证明性文件。 ▪ 注册回避制:担任企业及其关联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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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和MTN注册发行组织架构
银行间债券市场
资金
资金
资金
资金用途
发行人
承销商
投资者
收入
债务融资工具
债务融资工具
费用 审计
托 管托 费管
评级 费用
法律意见 费用
会计师
中央国债登记公司
评级机构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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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CP和MTN主承销和承销资格的金融机构
主承销商(24家)
中国工商银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创业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公司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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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之积极意义
仅仅从企业角度介绍:
▪ 一是:实实在在为企业提供了一种新的融资渠道或选择。 ▪ 二是:有利于降低企业财务成本、优化企业财务结构,赋予
企业更大的财务自主性。
▪ 三是:在期限、金额、时间等上具体方式上有更大选择空间,
▪ 短期融资券(CP)定义: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以 下简称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1年内还本付息 的债务融资工具。
▪ 主要规定或特点:
管理方式--依据《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规则》在交
易商协会注册
发行规模--偿还余额不得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 资金用途--应用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并在发行文件中明确
中国农业银行债券承销业务介绍

中国农业银行债券承销业务介绍一、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业务(一)业务综述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两产品均为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和交易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短期融资券期限在365天以内,一般为3、6、9、12个月。
中期票据期限一般在2-8年以内。
短期融资券或中期票据业务是指农业银行接受客户委托,按照约定的要求,在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或中期票据的各个环节中,提供组织、协调、监督等一系列专业增值智力服务。
主要包括客户准入、尽职调查、发行策划、授信管理、备案发行、后续管理等;农业银行担任客户发行短期融资券或中期票据的主承销商,凭借自身的雄厚实力和丰富的债券市场业务经验,为客户提供高质量、高效率的全程服务。
(二)业务主要功能1、客户进入货币市场直接融资,实现融资渠道多元化;2、分享银行间市场低利率,降低财务费用;3、无需担保、抵押,真正凭自身信用融资;4、客户发行的短期融资券或中期票据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挂牌上市,提高机构投资者关注度;二级市场价格随行就市,发现客户自身信用的价值。
(三)办理流程1、客户提出短期融资券或中期票据业务需求,农行根据客户情况设计符合客户要求的短期融资券或中期票据发行方案;2、客户与农业银行签定短期融资券或中期票据财务顾问服务协议和主承销协议;3、农行向签约客户提供约定的短期融资券或中期票据财务顾问服务和主承销服务。
(四)办理对象1、境内客户;2、具有偿债资金来源;3、上一会计年度盈利;4、募集资金用于生产经营;5、无违法和重大违规行为;6、无逾期支付本息纪录。
(五)农业银行优势1、发行策划优势农业银行有专业、高素质的财务顾问团队,为客户进行科学合理的发行策划,配合客户现金流变动规律,利用合理分期及配套授信减轻客户资金集中到帐及集中兑付压力。
2、发行定价优势农业银行债券交易连续五年银行间市场第一,具备卓越的债券定价、市场分析能力,可以帮助客户尽可能降低成本。
3、分销渠道优势:资金交易业务积累了大量优质客户,在发行环境不利情况下凸显大行的分销优势。
《银行间债券市场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信息披露指引》

《银行间债券市场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信息披露指引》一、引言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银行间债券市场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以下简称为“企业ABS”)日益受到市场各方的关注。
为企业ABS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监管部门出台了《银行间债券市场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信息披露指引》(以下简称“指引”),以规范信息披露行为,提高市场透明度。
本文将围绕企业ABS业务及其信息披露指引展开论述。
二、银行间债券市场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概述1.业务定义企业ABS是指企业将其持有的资产打包,通过设立特殊目的载体(SPV)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证券融资的一种金融创新工具。
企业ABS有助于企业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本结构,拓宽融资渠道。
2.业务类型企业ABS业务主要包括:信贷资产证券化、企业应收账款证券化、企业资产支持票据等。
3.业务流程企业ABS业务流程可分为:项目筹备、设立SPV、资产转让、发行证券、后续管理五个阶段。
三、信息披露指引的主要内容1.披露主体信息披露主体包括:原始权益人、SPV、托管人、评级机构等。
2.披露内容信息披露内容包括:业务基本信息、资产状况、风险揭示、评级结果、募集资金使用等。
3.披露时点信息披露时点包括:项目启动、发行前、发行中、发行后等。
4.披露方式信息披露方式包括:纸质版、电子版、网络版等。
四、信息披露的监管与违规处理1.监管机构企业ABS信息披露的监管机构为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2.监管要求监管要求包括:遵守法律法规、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等。
3.违规处理对于未按要求进行信息披露的企业,监管部门将采取自律处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通报批评、公开谴责、暂停业务等。
五、银行间债券市场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的未来发展1.市场前景在政策扶持和市场需求的双重驱动下,企业ABS市场前景广阔。
2.政策趋势未来,监管部门将不断完善企业ABS相关法规体系,推动市场创新。
3.业务创新企业ABS业务创新将不断涌现,如:REITs、绿色ABS等。
银行间市场债券交易业务

2023-11-05CATALOGUE目录•银行间市场债券交易概述•银行间市场债券交易业务类型•银行间市场债券交易业务流程•银行间市场债券交易的风险及控制措施•银行间市场债券交易的发展趋势与挑战•案例分析01银行间市场债券交易概述银行间市场债券交易是指金融机构之间通过协议进行的一类债券交易,旨在满足金融机构的投融资需求和流动性管理。
交易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一致,约定在未来某一时间以约定的价格和数量进行债券交易。
银行间市场债券交易的定义银行间市场债券交易的特点交易对手方以金融机构为主,包括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公司等。
交易方式灵活,可采用询价、竞价、协议等方式进行交易。
交易品种丰富,包括国债、企业债、金融债等各类债券品种。
市场规模巨大,是全球最大的债券市场之一。
银行间市场债券交易的重要性银行间市场债券交易是金融机构进行投融资和流动性管理的重要手段,对于维护金融市场稳定具有重要作用。
通过银行间市场债券交易,金融机构可以调整资产和负债结构,满足监管要求和经营目标。
银行间市场债券交易的规模和活跃度直接影响着整个金融市场的运行状况,是衡量一个国家金融市场成熟度的重要指标。
02银行间市场债券交易业务类型定义现券交易是指交易双方以约定的价格和时间交付债券的交易方式。
特点现券交易具有成交速度快、交易量大的特点,同时也能提供较好的流动性。
适用范围适用于金融机构之间进行大规模的债券买卖,同时也适用于企业进行小规模的债券交易。
010302特点回购交易可以提供较好的流动性,同时也可以作为金融机构进行短期融资的手段。
适用范围适用于金融机构之间进行大规模的债券买卖,同时也适用于企业进行小规模的债券交易。
定义回购交易是指债券持有人在卖出债券后,在约定的时间内以约定的价格买回同一债券的交易方式。
定义期货交易是指买卖双方在期货交易所内以公开竞价的方式达成在未来某一特定时间以约定价格交割一定数量的标准化债券的协议。
特点期货交易具有高杠杆效应、交易成本低、流动性强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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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票据市场
票据市场是指在商品交易和资金往来过程中产生的以汇 票、本票和支票的发行、担保、承兑、贴现、转贴现、再 贴现来实现短期资金融通的市场。
本票:指银行本票,由申请人将款项交付给银行,并由银行签发, 具有较高的信用度。一般限于同城结算使用,属见票即付票据, 其效力相当于现金。
汇票:包括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银行汇票的签发类似于银行本 票,但不用于同城而用于异地结算。商业汇票是一种远期票据, 票据付款人按照票据注明的日期将款项支付给票据持票人,它 可以用于同城也可以用于异地结算,但必须用于货物购销业务 的结算。
一、银行间业务介绍 二、债券市场介绍 三、银行间债券市场业务介绍
一、银行间业务
1.1 同业拆借市场 1.2 票据市场 1.3 银行间外汇市场 1.4 黄金市场 1.5 银行间债券市场
1.1 同业拆借市场
同业拆借市场,是指金融机构之间以货币借贷 方式进行短期资金融通活动的市场。同业拆借的资 金主要用于弥补银行短期资金的不足,票据清算的 差额以及解决临时性资金短缺需要。亦称“同业拆 放市场”,是金融机构之间进行短期、临时性头寸 调剂的市场。 头寸拆借,一般为日拆。 同业借贷,它的期限比较长,从数天到一年不等。
商业银行次级债:商业银行次级债券是指商业银行通过组织承销团采取招标或簿 记方式发行的、本金和利息的清偿顺序列于商业银行其他负债之后、先于商 业银行股权资本的债券,属于商业银行附属资本
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央企、国企)、中短期 企业债:中央政府部门所属机构、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发行的债券 短期融资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即由国内各家银行购买不向社会发行)和交 易并约定在一年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中期票据:中期票据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按照计划分 期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期限通常在5-10年之间
的票据,交给其他商业银行或贴现机构给予贴现,以取得资金融通。 再贴现:是指中央银行通过买进商业银行持有的已贴现但尚未到期
的商业汇票,向商业银行提供融资支持的行为。
1.3 银行间外汇市场
银行间外汇市场是指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可以经营外汇业务的境内金融机 构(包括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外资金融机构)之间通过中国外汇交易中 心进行人民币与外币之间的交易市场。
3.4 监管及中介机构
职能 监管机构 交易前台 结算后台
清算后台
名称
职责
中国人民银行
银行间债券市场的监管机构,负责制订 银行间市场的发展规划、管理规定、对 市场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推动市场创 新。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简称“交易中心”)
作为市场中介组织,为市场提供交易、 信息、监管等三大平台及其相应的服务
市场组织形式:中国银行间外汇市场实行会员制管理,凡经批准设立、开展 外汇业务以及经营结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均可申请成为银行 间外汇市场的会员,经审核批准后,通过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的电子交易 系统入市交易。
报价成交方式:目前,银行间市场实行分别报价、撮合成交的竞价交易方式。 交易主体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现场或通过远程终端报出买、卖价格,中 国外汇交易中心的交易系统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对外汇买入 报价和卖出报价的顺序进行组合,按照最低卖出价和最高买入价的顺序 撮合成交。
3.1 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品种
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包括政策 性银行债、商业银行债券)、企业债、 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
3.2 债券交易类型
现券交易:交易双方以约定的价格在当日或 次日转让债券所有权的交易行为。
回购交易:分为质押式回购与买断式回购两 种。
利率互换、债券借贷等交易业务
3.2.1质押式回购 Vs 买断式回购
标的券种范围 报价方式 回购期限 债券所有权
交易规模限制
质押式回购
买断式回购
与现券买卖相同
与现券买卖相同
利率报价
净价交易、全价结算
最长不超过1年
最长不超过91天(3个月)
质押债券仅被冻结,所有 对资金融入放,该业务相
权不发生改变。回购债券 当于一笔债券现券买入+
质押,交易双发在回购期 远期卖出的交易组合,债
其他银行间品种的结算依然通过中债登 完成。未来,中期票据、利率互换以及 其他创新品种的结算业务都可能转移到 上清所。
3.5 交易员资格与分类
所有境内机构投资者均可进入银行间 债券市场
债券市场结算成员按托管账户分类管理
金融机构
实行准入备案制,可选
择成为直接结算成员,也 可选择成为间接结算成员。
结算代理人(法人机构)、 担任企业债券承销商的证券公司
3.2.1 质押式回购与买断式回购比较 3.3 银行间债券交易特点 3.4 监管机构与中介机构 3.5 交易员资格与分类 3.6 银行间市场交易成员构成 3.7 银行间债券交易结算流程 3.8银行间债券交易相关数据接口 3.9 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结算制度 3.10 银行间债券市场结算规则 3.11银行间债券交易结算的基本流程
交易方式为询价交易,而非撮合交易,所以交易不连续 单笔交易量大:现券买卖通常成交面额不低于1000万元,信
用品种(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等)的单笔成交3 亿元内都属于正常成交量水平;而利率品种(国债、政策 金融债等、央行票据)成交面额则更大,有时甚至超过10 亿元成交面额 需要专业的交易员询价以及交易:由于成交价不连续以及部分 价格为异常价格,故需要培养专业的人员实时跟踪市场走 势 有专门的机构对债券进行估值:由于价格的不连续,需要专门 的机构对债券进行估值,作为市场成员记账以及定价的基 础
内不得动用
券所有权发生转移
证券公司、基金公司
任何一家市场参与者
证券公司融入和融出的余 开放式融入单只券种余额
额不得超过其实收资本的 应 小 于 该 券 流 通 总 量 的
80%;
20%,
证券投资基金的质押式回 开放式融入债券总余额应
购余额不得超过其资产净 小于自营债券总量的200%
值的40%
3.3 银行间债券交易特点
2.1.2 按付息方式划分
贴现债券:是指低于面值(一般为百元面值) 发行的,期限为一年期以内,到期时按面值偿还 的债券。
零息票债券(也称利随本清债券):是指在发 行时明确债券的票面利率和期限等要素,到期时 一次偿还全部本金和利息的债券。
附息票债券:是指在发行时明确债券的票面利 率和付息频率(如按年付息)及付息日,到期时 支付最后一次利息并偿付全部本金的债券。
央行票据:中央银行为调节商业银行超额准备金而向商业银行发行的短期债务凭 证,其实质是中央银行债券。
政策性金融债:是指我国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 业发展银行)为筹集信贷资金,经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批准,通过组织承销 团招标发行方式,向中资商业银行、商业保险公司、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 用社联社以及邮政储汇局等金融机构发行的金融债券。
目前,我国债券流通市场由三部分组成,即沪深证券交易所 市场、银行间交易市场和证券经营机构柜台交易市场。
2.2.2 债券市场图解
2.3 债券交易类型
现券交易:交易双方以约定的价格在当日或次日转让 债券所有权的交易行为。
回购交易:分为质押式回购与买断式回购两种。
质押式回购,也叫封闭式回购,是指在交易中买卖双方按照 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达成资金拆借协议,由资金融入方提供 一定的债券作为质押获得资金,并于到期日向资金融出方 支付本金及相应利息。
2.2.1 债券市场
场内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内买卖债券所形成的市场,这种 市场组织形式是债券流通市场的较为规范的形式,交易所 作为债券交易的组织者,本身不参加债券的买卖和价格的 决定。只是为债券买卖双方创造条件,提供服务,并进行 监管。
场外交易市场,是指在证券交易所以外进行证券交易的市场。 许多证券经营机构都设有专门的证券柜台,通过柜台进行 债券买卖。在柜台交易中场中,证券经营机构既是交易的 组织者,又是交易的参与者,此外,场外交易中场还包讯手段形成的市场等。
经过近几年的迅速发展,银行间债券市场目前已成 为我国债券市场的主体部分。
二、债券市场介绍
2.1 债券品种
2.1.1 按照发债主体划分 2.1.2 按照付息方式划分 2.1.3 按照利率是否固定划分
2.2 债券市场
2.3 债券交易类型
2.1 债券品种
按发行主体分为: 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商业
可进行现券交易及债券 回购。
金融机构(乙类账户成员 不能开展结算代理业务)
非金融机构
实行结算代理人制度, 可通过结算代理人进入 银行间债券市场,成为 间接结算成员。
可通过结算代理人进行 现券交易,并可与结算 代理人进行债券正回购 交易。
未开立甲、乙类账户的金融机构、 非金融机构
中债登一级托管
清算交割模式:银行间外汇市场实行本外币集中清算的办法。银行间外汇市 场的交易会员的外汇资金清算通过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在境外开立的统一 的外汇帐户办理,人民币资金清算通过各会员在中国人民银行开立的人 民币帐户办理。目前,本外币资金在交易日的第二天同时办理交割入帐, 即T+1清算。
1.4 黄金市场
黄金市场,是集中进行黄金买卖的交易场所。
1.5 银行间债券市场
银行间债券市场是指依托于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 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简称同业中心)和中央 国债登记结算公司(简称中央登记公司),包括 商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保险公司、证券公司 等金融机构进行债券买卖和回购的市场。
记账式国债的大部分、政策性金融债券都在该市场 发行并上市交易。
国际黄金市场的参与者, 黄金市场可分为国际金 商、银行、对冲基金等金融机构、各种法人机构、 私人投资者以及在黄金期货交易中有很大作用的 经纪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