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房的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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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房的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1.环境布局合理,洁污区域分开,功能流程符合需要。

2.工作人员入室必须洗手、更换工作服、戴帽子、口罩、换鞋。离开产房应换外出衣。个人物品不得带入产房内。

3.患呼吸道疾患、皮肤有伤口或皮肤感染者应暂时调离产房工作。

4.产房温度应保持在24℃-26℃,湿度50%-60%。室内日清洁,周彻底清洁,定时通风,待产室、产房每日空气消毒2次,地面、物体表面每日清洁,遇污染随时消毒并视污染程度加大消毒剂的浓度。拖鞋一用一消毒。

5.无菌物品专柜放置,按灭菌日期排放有序。

6.查体前后应洗手或消毒,阴道检查,肛诊时应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范和手卫生制度。

7.操作人员术前严格执行外科手消毒流程,穿无菌手术衣、戴手套,术中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并执行标准预防和基于传播途径的预防。手套发生刺破或缝合切口时,应更换新的无菌手套。

8.产包一经打开,超过4小时即为污染,应重新清洗消毒灭菌。所有重复使用的消毒灭菌物品均按要求密闭转运、送消毒供应室集中处理。

9.助产使用器械与处理脐带器械应分开使用,严禁用侧切剪处理脐带。

10.疑有宫腔污染时,应立即留取标本培养,以指导术后抗生素的使用。

11.对患有疑似传染病的产妇隔离待产、分娩或助产后,隔离待产室和隔离病房进行终末消毒,胎盘不得让家属带走,做好与家属交接签字后装入双层黄色塑料袋中按照病理性废物处理。

12.医务人员如发生锐器伤或职业暴露时应立即按《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标准操作规程》进行局部处理并上报院感办,组织评估、预防和随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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