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和谐发展
长江三角洲地区金融创新、金融集聚与经济协调发展研究

2020年第12期总第263期征信CREDIT REFERENCENo.122020Serial No.263收稿日期:2020-08-24作者简介:耿德林(1987—),男,安徽天长人,硕士,主要研究方向为货币信贷管理与金融稳定。
摘要:梳理金融创新、金融集聚对长三角地区经济发展的传导机制,借助空间面板模型对传导效应进行实证分析,结果显示:长三角地区经济发展的空间关联性较强,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奠定了基础;长三角地区金融创新指数具有明显的正向溢出效应,推动区域金融创新指数,有利于推动区域经济合作和协调发展;金融集聚程度具有正向的涓流效应,能够通过规模递增效应促进区域经济的协同发展。
关键词:长三角;金融创新;金融集聚;经济发展;空间溢出中图分类号:F832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747X (2020)12-0083-06长江三角洲地区金融创新、金融集聚与经济协调发展研究耿德林(中国人民银行南通市中心支行,江苏南通)一、引言及文献综述(一)研究背景及意义长三角地区包括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和安徽省,面积35.8万平方公里,约占我国国土面积的3.73%,区域内人口总数达到全国总人口的16.15%,而地区经济总量(GDP )约占我国经济总量的1/4,全员劳动生产率位居全国前列。
当前,长三角地区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最活跃、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大局和全方位开放格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战略地位。
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增强长三角地区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提高经济集聚度、区域连接性和政策协同效率,对引领全国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意义重大。
而金融发展作为经济发展的核心和血脉,是实体经济发展中不可或缺的一环,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离不开金融的协调发展。
因此,研究金融发展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影响对于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二)文献综述1.金融创新与经济发展关系研究王爱俭等人(2008)借助系统理论研究了金融创新对经济的扩散效应,并利用长三角地区的数据对扩散效应进行了验证,研究认为金融创新能够强有力地支持经济发展[1]。
科学完善金融监管,促进经济稳定发展

科学完善金融监管,促进经济稳定发展随着经济的腾飞,中国已成为众多国际投资者热切关注的金融市场。
外来资本的逐渐增多,一方面成为了我国国民经济的新增长点,促进了金融业快速发展,使中国经济在世界上的地位举足轻重;而另一方面,过多的外来资本流入,也给尚不稳定的中国金融市场带来了冲击,中国金融监管体系面临着严峻考验。
而构建“和谐社会”,则要求社会经济应该在稳定中求发展,金融监管作用凸显,必须大有作为。
那么,需要一种怎么样的金融监管,才既有利于经济与金融发展,又能克服发展的冲动、市场竞争的盲目性、金融体系内在脆弱性及不稳定性这些负面因素的干扰,而将发展的动机变成梦想。
笔者认为,应当注重处理好以下三方面的问题:一、金融监管应具有前瞻性以适应金融市场发展金融市场在不断创新中发展,其所带来的一系列变化,使得监管大大落后于金融的发展,无疑为金融监管带来了许多困难,于是难免隐藏着危机。
金融监管又往往应危机的发生而产生或者加强,而当金融发展到一定阶段,它又成为束缚金融发展的锁链,下一次危机也随之静静地孕育其中了。
金融监管的最终目的无疑是促进金融发展,金融监管并不是对金融创新活动的动机或者说内在动力实施监管,假如因为监管而扼杀了发展的动因,那就失去了监管的意义,监管也就不复存在了。
回顾金融监管的历程我们不难看到,每当金融监管阻碍了金融的发展时,这种目的监管体制也就走向了消亡。
金融监管从某种意义上说,已成为建立在现代高科技基础上庞大的金融工程的一个不可缺少的部分。
一方面,人们在设计金融创新产品时,就必须自觉地将其风险降到最低,另一方面,金融监管职能部门应更具有充分地前瞻性,在风险发生之前,将其发生可能性与发生后的危害性控制到最小范围。
期望监管者从技术上超过金融专家是不可能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也经常具有监管者所缺乏的洞察力。
所以,监管工作必须依靠和利用市场机制和内部治理,它们必须成为整个监管体系中必不可少的部分。
富有前瞻性的金融监管体系可以稳住国家金融环境转化时的立场,又能给外国金融机构的加强信心的契机。
金融监管与创新

金融监管与创新一、引言在金融领域,监管与创新一直是一对矛盾体,虽然金融创新在一定程度上推动着经济的发展,但也会伴随着金融风险的增加。
因此,金融监管作为一项保障金融市场稳定的重要措施,应该与创新互相配合,既要促进金融创新,又要把握好监管度,避免金融创新带来的风险难以控制。
本文将从金融创新与监管的本质出发,探讨金融监管与创新之间的关系。
二、金融创新与监管的本质金融创新是指通过引入新的金融产品、服务、技术和市场机制等方式,推动金融领域的改革和发展。
在金融市场快速发展的今天,金融创新已成为推动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动力。
金融监管是指国家对金融机构、金融市场进行监管,以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
监管旨在避免金融市场波动,框架内推动其健康发展。
监管的目的是确保资本市场的合法、公平、透明和稳定,为经济稳定增长提供保障。
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的关系就好比掌握农业生产的农民与耕地管理的政府之间的关系。
在耕地管理良好的情况下,农民才能实现高产,但如果政府没有对耕地的管理,极有可能导致农民的收成下降,甚至引发灾难性后果。
同样的,金融监管对于金融创新来说必不可少,它相当于是一个合理的规则制度,保障金融繁荣、金融安全、金融市场公平,同时有利于推进金融市场更为全面、健康、有序地发展。
三、金融监管与创新的互动关系金融监管与金融创新之间的关系并不是简单的单向作用,它们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既有监管对创新的影响,也有创新对监管的挑战。
1. 监管对创新的影响在金融市场中,监管对创新起着引导作用,监管层出台的政策、法规和规则完全可以起到打击金融乱象、规范金融行为和促进金融创新的作用。
监管层针对风险持续加强执法力度,从而加速了金融行业的升级、化,以及与现代化金融体系的融合。
好的监管既可以规范市场行为、保护消费者利益,也可以激发金融市场活力,推动金融生态的改善。
2. 创新对监管的挑战由于金融创新通常涉及到新技术、新业态、新业务,监管难度加大。
传统的监管难以适应金融创新的快速变化,长期以来,监管体系存在的一些问题,如监管的刚性、机构间职责不够明确、监管手段单一,这些都是需要改善的问题。
中国金融监管制度的变迁

中国金融监管制度的变迁一、本文概述本文旨在全面梳理和深入剖析中国金融监管制度的变迁历程。
金融监管制度作为保障金融市场稳定、防范金融风险、保护投资者权益的重要手段,在中国的金融体系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随着中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深化,金融监管制度也经历了从无到有、从简单到复杂、从粗放到精细的变迁过程。
本文将通过回顾中国金融监管制度的发展历程,分析监管制度的变革动因,探讨监管制度对金融市场的影响,以及展望未来监管制度的发展趋势,以期为中国金融监管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提供参考和借鉴。
在研究方法上,本文将采用历史分析法和案例分析法,结合相关数据和文献资料,对中国金融监管制度的变迁进行深入研究。
本文还将借鉴国际金融监管制度的先进经验,对比分析中国金融监管制度的优劣之处,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
通过研究,本文旨在揭示中国金融监管制度变迁的内在规律和外部动因,分析监管制度在金融市场中的作用和影响,以及探讨监管制度未来的发展方向。
本文的研究不仅有助于深化对中国金融监管制度的理解,也为政策制定者和金融从业者提供了有益的参考和启示。
二、中国金融监管制度的起源与早期发展中国金融监管制度的起源可以追溯到20世纪80年代初期,当时中国正处于改革开放的初期阶段,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的发展相对滞后,金融监管体系尚未形成。
在这一时期,中国的金融监管主要依赖于政府的行政命令和计划手段,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也相对有限。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金融市场的发展,中国金融监管制度开始逐步建立。
1984年,中国人民银行开始履行中央银行职能,负责金融市场的监管。
随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相继成立,分别负责证券市场和保险市场的监管。
这些机构的成立标志着中国金融监管体系的基本框架初步形成。
在早期发展阶段,中国金融监管制度主要面临两方面的挑战。
一方面是金融市场的不成熟和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能力较弱,需要政府加强监管以维护金融稳定。
另一方面是改革开放带来的金融创新和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要求金融监管机构不断更新监管理念和手段,以适应市场的变化。
金融创新与金融稳定性

金融创新与金融稳定性近年来,随着金融行业的迅猛发展,金融创新作为推动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已经成为全球经济的热点话题。
然而,金融创新的快速发展也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和挑战,其中之一就是金融稳定性。
本文将探讨金融创新与金融稳定性之间的关系,并就如何平衡二者作出分析和思考。
一、金融创新与金融稳定性的概念解析金融创新,简单来说,是利用新的金融工具、机制和业务模式等创造性地开展金融业务的过程。
它可以推动金融市场的发展,提高金融机构的效率和竞争力,满足人们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多样化需求。
金融创新通常包括产品创新、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等方面。
而金融稳定性指的是金融系统或金融市场在面临外部冲击或内部问题时能够保持其正常运行的能力。
金融稳定性是一个重要的宏观经济目标,它对于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稳定、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二、金融创新对金融稳定性的影响金融创新对金融稳定性既有积极的影响,也存在一定的负面效应。
1. 积极影响首先,金融创新通过提高金融机构的效率和竞争力,促进资源配置的优化,进而提升经济的增长潜力。
例如,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使得资金流动更加便捷,降低了金融交易成本,为实体经济提供了更多的融资渠道。
其次,金融创新能够满足人们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多样化需求。
通过引入新的金融产品和业务模式,金融创新可以更好地满足个人和企业的需求,提供更加个性化和定制化的金融服务。
2. 负面影响然而,金融创新也存在着稳定风险。
首先,金融创新可能加大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复杂性,使得监管难度增加。
例如,过多的衍生品产品可能导致金融市场的风险传染效应增加,对整个金融体系造成巨大的冲击。
其次,不规范的金融创新可能带来信息不对称、道德风险和市场失灵等问题,破坏金融市场的公平和透明,损害投资者利益,甚至引发金融市场的恶性循环。
三、如何平衡为了平衡金融创新和金融稳定性,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考虑。
首先,加强金融监管和风险管理。
金融强国感悟心得体会(3篇)

第1篇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金融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
近年来,我国金融业改革不断深化,金融实力不断增强,逐步迈向金融强国的行列。
作为一名金融从业者,我深感荣幸,同时也对金融强国的发展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以下是我对金融强国的一些感悟和心得体会。
一、金融强国的重要性金融强国是一个国家经济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重要体现。
金融强国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 金融体系健全。
金融体系包括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等多个领域,金融强国要求各个领域协调发展,形成完整的金融产业链。
2. 金融创新活跃。
金融创新是金融强国发展的动力,金融强国要求金融企业不断推出新产品、新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金融需求。
3. 金融监管严格。
金融监管是维护金融稳定的重要手段,金融强国要求监管部门依法行使职责,确保金融市场公平、公正、有序。
4. 金融开放度较高。
金融开放度是金融强国的重要标志,金融强国要求放宽市场准入,吸引外资金融机构参与竞争,提高我国金融业的国际竞争力。
二、我国金融强国的发展历程1. 改革开放初期,我国金融业以银行业为主,金融体系相对单一,金融实力较弱。
2. 20世纪90年代,我国开始推进金融改革,逐步放开金融管制,金融体系逐渐完善,金融实力逐步增强。
3. 进入21世纪,我国金融业迎来快速发展期,金融市场规模不断扩大,金融创新不断涌现,金融实力大幅提升。
4. 近年来,我国金融改革深入推进,金融监管体系不断完善,金融业对外开放不断扩大,金融强国地位日益凸显。
三、金融强国的发展机遇与挑战1. 机遇(1)经济持续增长。
我国经济持续增长为金融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金融需求不断增长,为金融强国建设提供广阔空间。
(2)金融科技创新。
金融科技创新为金融强国建设注入新活力,推动金融业转型升级。
(3)国际地位提升。
我国在国际金融体系中的地位不断提高,为金融强国建设提供有利条件。
2. 挑战(1)金融风险防控。
金融风险防控是金融强国建设的重要任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需要不断加强监管,提高金融体系的抗风险能力。
加强金融监管维护金融稳定

加强金融监管维护金融稳定近年来,全球范围内金融风险不断上升,金融市场波动频繁,因此加强金融监管成为维护金融稳定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从加强金融监管的必要性、加强金融监管的主要措施以及加强金融监管的重要意义三个方面进行论述。
一、加强金融监管的必要性金融市场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任何一次金融风暴都会对实体经济造成严重的冲击,甚至引发经济危机。
因此,加强金融监管具有以下必要性:1. 提高金融市场稳定性:金融市场的稳定对于保持经济平稳运行至关重要。
加强金融监管能够提高金融市场的稳定性,减少金融风险,并有效避免金融危机的发生。
2. 防范金融风险传染:金融风险往往会通过金融市场迅速传播,形成金融风暴。
加强金融监管可以通过各项制度措施,防范金融风险传染,最大限度地减少金融风险对整个金融系统的冲击。
3. 保障金融机构安全运行:金融监管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保障金融机构的安全运行,防止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出现问题导致金融市场崩溃。
加强金融监管有助于加强对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和内控制度,保障金融机构的稳健发展。
二、加强金融监管的主要措施为了加强金融监管,保持金融稳定,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建立健全的金融法律法规是加强金融监管的基础。
应当加强对金融监管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完善,提高金融监管的法制化水平,加大对金融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2. 健全监管机制和体制:加强金融监管需要健全监管机制和体制。
应当加强金融监管部门的组织建设,完善内部监管制度,提高监管的专业化水平,增强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 强化市场监管:加强金融市场监管是维护金融稳定的重要举措。
应当加大对金融市场操纵、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市场秩序。
4. 加强风险管理和内控制度建设:金融机构是金融市场的主体,加强对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和内控制度建设是加强金融监管的重要内容。
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科学的风险管理体系,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对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监管问题的思考

( ) 二 银行 监管 的法律 法规还 不够完 善 。 法律 法规 的不完 善使 我 国的监 管法 规呈 现以下不
这就会 使银行 的信 用风 险 、 动性 风险 、 流 汇率 与利
率 风险 等增加 , 得银行 面 临的风 险加 大 , 使 如果监 管机 和谐之处 : 一是 监管 法规 缺位 现象 。 国的金融 监管 长 我
以帮助 商业银 行获 得更 大的收益 , 是金 融创新 活 动 , 存 款人 、 权 人 、 资人 、 东 等市 场 参 与者 没有 足够 但 债 投 股 具有非 常大 的风 险 。
信 息用 以对商业 银行 进行 评价 和选择 ,难 以对 商业银
主要存 在 以下 几点 风险 : 一是 就创新 本质 来看 , 创 行 的经 营形成有 效 的制约 作用 。 再次 , 未充 分 发挥基层 新之初 往往要 投入 较大 的成本 ,并 伴随着 很 高的失 败 监 管部 门的作用 。对 各地 监管部 门人员 未按 照不 同地 率 ; 是创新 之初往 往无 经验 可循 , 二 并缺少 实 际投入 产 区银 行机 构 的业 务规 模 、业务 复杂 程度及 风 险状况进 出的财务数 据支持 , 常使创 新活 动 中途 夭折 ; 是新 行 配置 , 常 三 而是实 行人 员 的平 均分 配 , 造成有 的地 方监管 产 品很 可 能会抵 消原有 产 品的市场 份额 ,需要 综 合统 人 员工作 强度 大 , 的地方 监管 人员 闲置 。 有 而且 基层监 筹 的分析 ; 四是 由于银行 产 品的 同质性 , 新产 品创造 出 管 部 门上 报 的监 管信 息可 利用 的程 度往往 不 高 ,很 难 来后很 易 于被其 他银行 模仿 ,而 使创新 的 收益大 大减 实 现对基 层 的有 效监 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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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和谐发展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和谐发展摘要:金融创新是金融深化的突破口,金融监管作为一种管制手段对金融创新既有促进作用也有抑制作用。
不同类型的金融创新对金融监管也提出了不同的要求。
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在“博弈”互动过程中共同促进金融业发展。
关键词:金融创新;金融监管;和谐发展中图分类号:F832.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05-0061-05引言2008年9月,次贷危机高潮迭起,引发了美国“百年一遇”的金融危机。
从贝尔斯登到“两房”,到雷曼兄弟,再到美林、AIG的一系列事件,强烈冲击着全球金融秩序。
危机背后,我们可以看出金融创新与监管的失调。
20世纪70年代以来,产品创新、工具创新、市场创新、交易方式创新、服务创新、制度创新等层出不穷,极大地提高了金融效率,成为全球金融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
这次金融危机是一系列金融衍生品环环相扣后由一个“蝴蝶效应”所引发的,而其本身就属于一个金融创新。
金融创新,是一把双刃剑。
但金融危机的发生本质上并不是金融创新本身的问题,而是监管的问题。
一、金融创新的基本理论(一)金融创新的概念创新这一概念是本世纪初美籍奥地利经济家约瑟夫?熊彼特(Joseph Schumpeter)首次提出的。
熊彼特使用“创新”一词是用来定义将新产品、工艺、方法或制度引用到经济中去的第一次尝试。
20世纪70年代以来,金融领域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人们将金融领域的这些变化称之为金融创新。
但是金融创新真正成为金融领域一种引人注目的现象并成为研究的对象,则是80年代的事。
虽然金融创新是一个普遍接受并广泛使用的概念,但直到目前为止,金融创新一词在学术界依然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
阿诺德?希尔金(Arnold Heertje)认为:创新,总的来说指所有种类的新的发展,金融创新则指改变了金融结构的金融工具的引入和运用;大卫?里维林(David Lliewellyn)对金融创新如下定义:金融创新是指各种金融工具的运用,新的金融市场及提供金融服务方式的发展,在他看来金融创新显然应该包括金融体制创新,而且是一种极为重要的创新。
从以上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到,随着人们对金融创新认识的深入,金融创新的定义也在发生变化,这种变化主要体现在金融创新的外延,即金融创新的分类上。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所谓金融创新是指会引起金融领域结构性变化的新工具,新服务方式,新市场以及新体制。
(二)金融创新的基本理论金融创新是以金融深化理论,理性预期理论和利率平价理论为基础的经济学范畴,下面就简单阐述一下有关的基本理论。
1.金融深化理论美国当代著名经济学家爱德华 S 肖从发展经济学的角度对金融与经济发展的关系进行了开创性的研究。
金融在所有国家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金融机制一方面会促使被抑制经济摆脱徘徊不前的局面,加速经济的增长;另一方面,如果金融领域本身被抑制或扭曲的话,则会阻碍和破坏经济的发展,因此,要实现经济发展,就必须实行金融先行的政策。
金融深化理论在分析方法上,提出“财富的研究比货币的研究更为重要”的观点。
在以往的经济研究和政策制定中以货币为中心。
但金融深化理论认为,要研究经济,最重要的不是流量而是存量,只有研究财富的存量才能说明一个国家的实力,也才可能看出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趋势及发展潜力。
一个国家经济越发达,它的金融资产量越大。
金融资产的大小跟该国的国民收入之间有一定的比例关系,这个比例越高,经济发展越快。
据此,肖提出金融深化理论,要求放松金融管制,实行金融自由化。
这与金融创新的要求正相适应,因此成了推动金融创新的重要理论依据。
2.理性预期理论理性预期学派是从货币学派分离出来的一个新兴经济学流派,最早提出理性预期思想的是美国经济学家约翰?穆斯。
20世纪70年代初,卢卡斯正式提出了理性预期理论。
理性预期理论的核心命题有两个:第一,人们在看到现实即将发生变化时倾向于从自身利益出发,作出合理的、明智的反应;第二,那些合理的明智的反应能够使政府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不能取得预期的效果。
据此,政府的责任在于确立一种有利于公众进行理性预期的政策规则,减少经济的不确定性,强硬反对凯恩斯主义政府干预经济的理论和政策,力主经济自由主义,要求建立有效的市场机制,反对金融管制,这与金融创新的要求正相吻合。
3.利率平价理论利率平价理论由凯恩斯于1923年在其《货币改革论》中首先提出,后经一些西方经济学家发展而成。
该理论认为,由于各国间存在利率差异,投资方为获得较高收益,就将其资金从利率低的国家转移到利率高的国家。
如甲国的利率水平高于乙国,投资者就会把资金从乙国调往甲国。
为避免汇率风险,投资者一般按远期汇率把在甲国的投资收益变为乙国货币,并将此收益与乙国投资所得收益进行比较,从而确立投资方向。
两国间投资收益存在的差异导致了资本在国际间的流动,直到通过利率的调整两国的投资收益相等时,国际间的资本流动才会停止。
厉以宁先生指出,利率平价理论研究两国利率之间的差异,以及整个资本的流进流出和它的管制问题,都推动了金融创新理论的发展。
而其本身也成为国际金融创新的重要理论依据。
(三)金融创新存在的主要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在各个方面都取得了进展。
但是,由于受到体制、技术、政策和市场需求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约,目前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很大差距,存在许多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金融管制严,金融创新缺乏内在动力经过多年改革,我国的金融管制已大大放松,但同西方国家相比,我国仍存在比较严格的金融管制,严格的金融管制限制了金融创新的空间。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由于体制上的原因,还远远没有真正做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和自我约束,优胜劣汰的机制尚未形成,这使得各国有商业银行缺乏金融创新的内在动力和外在压力。
2.品种少、规模小消费信贷、网上银行、租赁、个人理财业务等只是少量开办,仍处于探索阶;投资银行、商业银行、国际金融和衍生金融工具业务等方面,还处在待发展阶段,尚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从已开办的新业务的发展水平看,由于受到来自内外部的约束限制,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创新业务的发展规模较小,在银行的整体业务中占的比例低,难以起到调整、优化总体资产负债结构的作用,也难以产生规模效应。
3.金融创新主要表现为数量扩张、质量较低我国现有金融创新重点放在易于掌握、便于操作、科技含量小的外在形式的建设上,如金融机构的增设、金融业务的扩张等,而与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相适应的经营机制方面的创新明显不足。
此外,由于金融创新主体素质不高,创新的内容比较肤浅,手段也比较落后。
4.负债类业务创新多,资产类业务创新少存款等负债业务一直是各家金融机构竞争相对激烈的业务领域,金融机构退出的业务创新和工具创新也在这个领域最为丰富。
如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大额存单等大部分业务和工具创新皆属于负债类业务创新。
长期以来,贷款一直是金融机构垄断的资源,这个领域过去几乎不存在竞争,因而创新明显少于负债业务。
5.金融创新的监管不完善目前,对国有商业银行在金融创新方面的监管还不到位、不完善。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在金融创新的许多方面还不规范,自我约束性不强,经常出现违规行为。
我国金融法规仍不健全,金融创新的监管手段仍很落后,还没有将金融创新活动纳入正常轨道,所以加强金融法制建设,改进和完善金融监管手段,加强金融监管的创新就成为一项重要的任务。
二、金融监管的基本理论(一)金融监管的概念金融监管是指政府通过特定的机构(如中央银行)对金融交易行为主体进行的某种限制或规定。
金融监管本质上是一种具有特定内涵和特征的政府规制行为。
综观世界各国,凡是实行市场经济体制的国家,无不客观地存在着政府对金融体系的管制。
(二)金融监管的理论基础1.从一般“市场失灵”理论角度看现代经济学的研究成果表明,市场机制不是万能的,在市场失灵的情况下,应当发挥政府这一“看得见的手”的作用。
金融领域作为整个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市场失灵的问题。
在经济领域中,市场失灵主要表现在:(1)外部性问题。
外部性包括正外部性和负外部性。
前者如私人阳台上种植的花草对行为所产生的愉悦作用等,后者如大气污染等。
对金融业而言,两种外部性可能都存在。
(2)垄断。
某些部门具有很强的由其技术决定的规模经济效益,同时,其固定资本又具有很强的长期使用性和沉淀性,因而构成加入壁垒就自然垄断。
金融业在本质活动上是规模经济的,因此就会表现追求超大规模,摆脱管理的特征。
信息不对称。
信息不对称是指在竞争的市场中,消费者和生产者作为交易的双方,对其交易信息的了解是不完全和不对称的。
金融信息的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也存在着不对称现象,这将导致市场主体在最大限度的增进自身效用时作出不利于他人的行为,即道德风险问题。
2.从金融业的特征看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金融业与其他经济部门相比,存在着多方面的特殊性,使得金融监管尤为必要。
(1)金融业是“公共性”产业。
金融机构经营的是特殊商品――货币,资金来源于社会公众的储蓄,而资金的运用又是面向社会公众,因而金融机构的经营状况、行为、业绩对社会公众产生直接的影响。
(2)金融业(尤其是银行)是高负债行业。
金融机构在经营过程中面临着诸多风险,其中任何一项风险都会对金融机构的经营成败产生重大影响,但是金融机构为了追逐高额利润,往往盲目扩张资产导致资产状况恶化。
(3)金融风险具有很强的传染性。
一家银行或几家银行出现危机会迅速波及到其他银行形成整个金融业的危机,并危及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综上理论分析,我们可以说,金融创新是金融自由化的必然产物,而金融监管则是国家干预主义在金融业的逻辑延伸。
经济发展史表明,绝对的自由化和绝对的政府干预的作用都是有限的。
因此,当代大多数国家都采取“自由”与“干预”相结合的经济体制。
至于是“自由”多一点还是“干预”多一点,则取决于各国的历史、文化背景和现实经济发展水平等综合因素。
从理论根源上讲,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的关系就像“自由”与“干预”一样,是动态的“博弈”过程,金融发展一方面需要金融创新作为动力,另一方面又需要加强金融监管以维护金融安全,以利于金融业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
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就这样互相作用,作为一对矛盾统一体,在自身发展的同时,共同促进金融改革的深化。
(三)金融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1.金融监管体系存在“ 真空”目前,我国的金融监管组织体系还不健全,最突出的问题是整个金融监管组织体系仍按计划管理模式设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四大金融监管机构虽各有分工、各有侧重,但相互之间仍存在权责不清与相互冲突的问题,存在监管中的“真空”,相互配合不力,从而降低了整体监管效率。
监管机构内部各监管部门之间难以协调,负责审批的不负责监管和检查,负责现场检查的不负责审批和日常监管,各职能部门在实际操作中各自为政,难以统筹安排监管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