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机构实施基于HACCP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认可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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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CCP的重要性

HACCP的重要性

在食品的生产过程中,控制潜在危害的先期觉察决定了HACCP的重要性。

通过对主要的食品危害,如微生物、化学和物理污染的控制,食品工业可以更好地向消费者提供消费方面的安全保证,降低食品生产过程中的危害,从而提高人民的健康水平。

HACCP通过对食品全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危害分析,找出关键控制点(CCP),只对关键控制点(CCP)采用有效的预防措施和监控手段,就达到了有效控制危害性的目的,对企业来说,是一种有效低成本的安全预防方法。

HACCPHACCP认证HACCP表示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

确保食品在消费的生产、加工、制造、准备和食用等过程中的安全,在危害识别、评价和控制方面是一种科学、合理和系统的方法。

但不代表健康方面一种不可接受的威胁。

识别食品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环节并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防止危害的发生。

通过对加工过程的每一步进行监视和控制,从而降低危害发生的概率。

目录∙产生∙HACCP组成∙HACCP认证程序∙HACCP的七大原则∙认证机构实施基于HACCP的认证基本要求HACCP定义1. HACCP(Hazard Analysis Critical Control Point)的含义:什么是HACCP体系?国家标准GB/T15091-1994《食品工业基本术语》对HACCP的定义为:生产(加工)安全食品的一种控制手段;对原料、关键生产工序及影响产品安全的人为因素进行分析,确定加工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建立、完善监控程序和监控标准,采取规范的纠正措施。

国际标准CAC/RCP-1《食品卫生通则1997修订3版》对HACCP的定义为:鉴别、评价和控制对食品安全至关重要的危害的一种体系。

2. 什么是危害,食品生产过程中的主要危害是什么?危害的含义是指生物的、化学的或物理的代理或条件所引起潜在的健康的负面影响。

食品生产过程的危害案例包括金属屑(物理的)、杀虫剂(化学的)和微生物污染,如病菌等(生物的)。

今天的食品工业所面临的主要危害是微生物污染,例如沙门氏菌、大肠杆菌O157:H7.防腐剂、胚芽菌、峻菌、肉菌等。

HACCP 标准

HACCP 标准

基于HACCP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规范(试行)中国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基于HACCP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规范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基于HACCP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以下简称HACCP管理体系)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食品链中的组织及其供方,希望表明其食品的安全性的上述组织可按本文件建立和保持HACCP管理体系,并在适用时依据本文件获得认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文件的引用而成为本文件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文件,然而,鼓励根据本文件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000 —2000 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idt ISO9000:2000);GB/T 19080 —2003 食品与饮料行业 GB/T19001—2000应用指南(ISO15161:2001,IDT);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02年第3号公告食品生产企业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管理体系认证管理规定3 术语和定义除下列术语和定义外,本文件采用GB/T 19000 - 2000中的术语和定义。

3.1流程图 flow diagram生产或制造某特定食品所用步骤或操作顺序的系统表述。

3.2食品安全 food safety对食品在按照预期用途被加工和(或)食用时不会伤害消费者的保证。

注:“消费者”与ISO9000:2000标准中“顾客”术语的定义相同。

3.3安全支持性措施、SSM supportive safe measures除关键控制点外,为满足食品安全要求所实施的预防、消除或降低危害发生可能性的特定活动。

注:SSM是组织按照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结合自身条件并根据其在食品链中所处阶段可能实施的具体计划,如:——良好农业(含水产养殖)规范(GAP);——良好操作规范(GMP);——良好卫生规范(GHP);——良好分销规范(GDP);——良好兽医规范(GVP);——良好零售规范(GRP)。

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HACCP)体系认证实施规则

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HACCP)体系认证实施规则

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HACCP)体系认证实施规则1.目的、范围与责任1.1为规范食品行业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以下简称HACCP体系认证)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1.2 本规则规定了从事HACCP体系认证的认证机构(以下简称认证机构)实施HACCP体系认证的程序与管理的基本要求,是认证机构从事HACCP体系认证活动的基本依据。

1.3 本规则适用于无专项HACCP体系认证实施规则的HACCP体系认证。

有专项规则的HACCP体系认证应按照相应认证实施规则实施。

1.4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HACCP体系认证的认证机构和认证人员应遵守本规则的规定,遵守本规则的规定,并不意味着可免除其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2.认证机构要求2.1从事HACCP体系认证活动的认证机构应依法设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从事HACCP体系认证的技术能力,并获得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批准。

2.2认证机构应在获得国家认监委批准后的12个月内,向国家认监委提交其实施HACCP 体系认证活动符合本规则、GB/T 27021《合格评定管理体系审核认证机构的要求》、GB/T 22003《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审核与认证机构要求》的证明文件。

认证机构在未取得相关证明文件前,只能颁发不超过10张该认证范围的认证证书。

2.3认证机构应按照适用的我国和进口国(地区)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制定专项审核指导书。

3.认证人员要求3.1认证机构中参加认证活动的人员应具备必要的个人素质和认证所需相关专业及认证检查、检验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和工作经历。

3.2认证审核员应当具备按标准要求实施HACCP体系认证活动的能力,满足教育经历、工作经历和审核经历的要求,并按照《认证及认证培训、咨询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取得中国认证认可协会的执业资格注册。

HACCP认证的认可基本要求

HACCP认证的认可基本要求

认证机构实施HACCP质量体系认证的认可基本要求中国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认证机构实施HACCP安全体系认证的认可基本要求1总则1.1从事以HACCP为基础的食品安全体系认证的认证机构应满足CNAB-AC11、CNAB-AC12、CNAB认可规则及本文件的规定,以上认可规范中所指的质量体系在此均应视为以HACCP为基础的食品安全体系。

1.2CNAB为了科学规范地对认证机构开展以HACCP为基础的食品安全体系认证的能力和范围进行认可评审,特制定本文件。

1.3本文件适用于CNAB对申请从事以HACCP为基础的食品安全体系认证的认证机构的认可评审和认可后的监督管理工作,同时也适用于申请认可和获得认可的认证机构对其以HACCP为基础的食品安全体系认证工作的管理。

2 定义及缩写评审:与认证某一组织有关的所有活动,包括文件审查、审核、审核报告的编制与审查,以及其它有关的必要活动,这些活动的目的是确定该组织是否满足并有效实施了批准认证所依据的特定标准的相关条款的全部要求,并为作出是否批准认证的决定提供充分的信息。

食品安全:根据其预期的使用, 食品在备制和/或食用时不会造成对消费者的伤害的保证。

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是指对食品安全危害予以识别,评估和控制的系统化方法。

GMP:良好操作规范SSOP:卫生标准操作程序。

CCP:关键控制点。

3 认可要求3.1 组织3.1.1认证机构符合CNAB-AC11的2.1.2 e)款要求的委员会须有能力审议确认开展HACCP为基础的食品安全体系认证活动及其认证业务范围。

3.1.2认证机构符合CNAB-AC11的2.1.2 j)款要求的管理人员须具有食品安全及相应的申请认可业务范围方面的知识和经验。

3.1.3认证机构须对由于认可机构撤销认证机构获得的认可资格而给以HACCP为基础的食品安全体系认证供方所带来的影响负责,并在实施以HACCP为基础的食品安全体系认证前做出安排。

最全食品安全质量手册及及程序文件

最全食品安全质量手册及及程序文件

德州益彤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安全管理手册(依据IS0 22000:2005标准)文件编号:YT-2012-12-14版本: A / 0持有部门:分发号:2012年12月14日实施颁布令为实施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提高公司产品质量和市场占有率,根据GB/T22000-2006 idt ISO22000:2005《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对食品链中任何组织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食品安全管理手册》。

本组织的《食品安全管理手册》阐述了德州益彤食品有限公司的食品安全方针、食品安全目标及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和保持的法规性文件,是公司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运行中应遵循的法规和准则,对外是公司食品安全保证能力的文字表述,以使客户和第三方确信公司产品品牌的食品安全保证能力。

现予以批准颁布,自批准之日起开始实施,请公司全体同仁务必认真学习,坚决贯彻执行。

总经理: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四日公司简历德州益彤食品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生产销售及代加工益生菌饮料及发酵型乳酸菌饮料的公司。

公司拥有两条先进完整的全自动化饮料生产线,拥有成熟的生产工艺,专业的研发及生产团队。

可生产100ml, 200ml ,330ml等各种规格瓶装益生菌饮料及发酵型乳酸菌饮料。

公司技术力量雄厚、引进了一流的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化验检测设备仪器齐全,国内同行业一流水平。

可以为广大客户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品质,同时公司具有充足的仓储能力,各种装卸工具齐全。

自公司成立以来一直坚持以人为本,诚信经营的经营理念,追求客户价值利益最大化,目前公司除生产自己的产品外,还给国内知名饮品企业进行代加工的生产业务。

先后与知名食品饮料生产商“福建好彩头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合作,代加工其主打健康型的乳酸菌饮品小样“小乳酸”产品,后与上海沁爽食品有限公司合作,代加工其“张小七牌乳酸菌饮品”产品等等,公司始终坚持做放心食品,严控质量关,得到客户及消费者的支持和厚爱。

益彤公司将以专业的团队,专业的技术,严格的质量,优质的服务,助客户一臂之力,为客户提供最好的、最安全的产品!与客户共创企业辉煌!有代理、批发采购合作、代加工意向均可与我公司联系,沟通洽谈。

HACCP认证认可基本要求

HACCP认证认可基本要求

认证机构实施基于HACCP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认可基本要求中国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认证机构实施基于HACCP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认可基本要求1 范围1.1从事基于HACCP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以下称HACCP认证)的认证机构应满足CNAB-AC11、CNAB-AC12、CNAB认可规则及本文件的规定。

1.2本文件适用于CNAB对申请从事HACCP认证的认证机构的认可评审和认可后的监督管理工作,同时也适用于申请认可和获得认可的认证机构对其HACCP认证工作的管理。

2引用文件以下文件所包含的条款,通过本文件的引用,构成本文件的条款。

引用文件以现行有效版本为准。

GB/T19011-2003《质量和(或)环境管理体系审核指南》(ISO19011:2002,IDT)CNAB-AC11:2002《认证机构实施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认可基本要求》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管理委员会2002年第3号公告《食品生产企业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管理体系认证管理规定》GB/T19000-2000《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idt ISO9000:2000)GB/T19080-2002《食品与饮料行业GB/T 19001-2000应用指南》(ISO15161:2001,IDT)3术语和定义CNAB-AC11、CNAB-AC12、 GB/T19000-2000 标准、GB/T19080-2002标准的术语和定义及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食品安全:对食品在按照预期用途被加工和(或)食用时不会伤害消费者的保证。

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对食品安全危害予以识别,评估和控制的系统化方法。

HACCP原理:适用于食品生产过程中进行危害分析与预防措施、确定关键控制点、建立关键限值、关键控制点监控、纠偏行动、记录保持和验证程序七项原则。

HACCP计划:根据HACCP原理制定的,确保在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范围中对显著危害进行控制的文件。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为了规范我国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国家认监委制定了《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现予以公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1.目的、范围与责任1.1为规范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工作,促进食品等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食品生产企业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管理体系认证管理规定》(认监委2002年第3号公告)制定本规则。

1.2本实施规则是认证机构从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活动的依据。

1.3本规则规定了从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认证机构(以下简称认证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程序与管理的基本要求。

1.4本规则适用于对直接或间接介入食品链中的一个或多个环节的组织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1.5本规则中的认证依据不但涵盖了HACCP原理的基本要求,而且还对组织的其他管理方面提出了要求。

1.6认证机构遵守本规则的规定,并不意味着可免除其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2.认证机构要求2.1从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活动的认证机构,应获得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符合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机构通用要求》及其应用指南等认可规范的要求。

2.2鉴于食品安全的特殊性,认证机构应在获得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后的12个月内,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针对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能力的认可。

超期未获得认可的认证机构,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将暂停其从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活动的批准资质,直至获得认可。

2.3 认证机构在未获得认可前,只能颁发满足认可需要数量的不带认可标志的认证证书。

3.认证人员要求认证检查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食品生产、食品安全及认证检查、检验等方面的教育、培训或工作经历,并按照《认证及认证培训、咨询人员管理办法》(质检总局2004年第61号令)有关规定取得中国认证认可协会的执业注册。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2010

附件:编号:CNCA—N—007:2010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2010-01-26 发布 2010-03-01实施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目录1.目的、范围2. 认证机构要求3. 认证人员要求4. 认证依据5. 认证程序6. 认证证书7. 信息报告8. 认证收费附件: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专项技术规范目录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1.目的、范围1.1为规范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法规制定本规则。

1.2 本规则规定了从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认证机构(以下简称认证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程序与管理的基本要求,是认证机构从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活动的基本依据。

1.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活动的认证机构应当遵守本规则。

1.4 认证机构遵守本规则的规定,并不意味着可免除其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2.认证机构要求2.1从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活动的认证机构,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从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技术能力,并获得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批准。

2.2 认证机构应在获得国家认监委批准后的12个月内,向国家认监委提交其实施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活动符合本规则和GB/T22003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审核与认证机构要求》的证明文件。

认证机构在未取得相关证明文件前,只能颁发不超过10张该认证范围的认证证书。

3.认证人员要求3.1认证机构中参加认证活动的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个人素质和食品生产、食品安全及认证检查、检验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和(或)工作经历。

3.2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审核员应符合以下条件:——具有国家承认的食品工程或相近专业本科或以上的学历;——满足GB/T22003《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审核与认证机构要求》中关于审核员的教育、食品安全培训、审核培训、工作经历和审核经历的要求;——具备实施危害分析的能力;——按照《认证及认证培训、咨询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取得人员注册机构的执业资格注册。

HACCP认证体系要求

糖类(指蔗糖、甜菜糖) 乳及乳制品类 饮料类(包括固体饮料) 酒类 花生、干果、坚果制品类(不包括炒
卫生注册产品目录
• Z14 果脯类 • Z15 粮食制品及面、糖制品类 • Z16 食用油脂类 • Z17 调味品类(不包括天然的香辛干
料及粉料) • Z18 速冻方便食品类 • Z19 功能食品类 • Z20 食品添加剂类(专指食用明胶)
出口企业HACCP认证增加内容
• 0.2食品安全管理原则 • 4.2.2食品安全手册 • 5.1管理承诺 • 5.2以消费者食用安全为关注焦点 • 5.5.3内部沟通 • 5.5.4外部沟通 • 6.3 HACCP前提计划的制定与实施 • 6.4资源提供 • 7.9 HACCP后续计划的制定与实施
效控制 • 出口食品的包装、储存、运输过程的良
好卫生控制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要求
• 有毒有害物品的储存和使用管理规定 • 产品的卫生质量检验符合要求,并得到
有效控制
卫生注册需评审HACCP体系产 品目录
• 罐头类 • 水产品类(活品、冰鲜、晾晒、腌制品
除外) • 肉及肉制品 • 速冻蔬菜 • 果蔬汁 • 含肉或水产品的速冻方便食品ຫໍສະໝຸດ 以消费者食用安全为关注焦点
• 0.2食品安全管理原则中原则1——以消费者食 用安全为关注焦点
• 4.1总要求 • 5.1管理承诺、5.2以消费者食用安全为关注焦
点、5.3食品安全方针、5.5.3内部沟通、5.5.4外 部沟通、5.6管理评审 • 6.4资源提供 • 7.2与安全产品有关的要求的确定、7.3.3预期用 途和消费群体的确定、7.7不安全产品处置、 7.8消费者食用安全的监视与评价等
• 3月1日实施;
认证要求
• 国家质检总局于6月1日批准发布了《食 品安全管理体系 要求》(SN/T1443.12004)和《食品管理体系审核指南》标 准

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审核员预测试卷一(题库)

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审核员预测试卷一(题库)[单选题]1.《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江南博哥)HACCP)体系认证实施规则》规定了从事HACCP体系认证的认证机构实施HACCP体系认证的()与管理的基本要求,是认证机构从事HACCP体系认证活动的基本依据。

A.程序B.方案C.办法D.步骤参考答案:A[单选题]2.HACCP体系认证初次认证审核应分两个阶段实施,关于一阶段描述正确的是()。

A.经文件评审认为组织的文件合理完整,且申请认证范围的产品工艺简单,一阶段认证审核可以不到现场B.如果认证机构已经对同一家组织实施了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一阶段认证审核可以不到现场C.如果认证机构已经对同一家组织实施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对组织情况较熟悉,一阶段认证审核可以不到现场D.无论何种情况,一阶段都应在组织的现场进行参考答案:D[单选题]3.GB14881-2013标准所说的污染()A.包括了食品生产过程中发生的过敏原的污染因素传入过程B.不包括食品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生物的污染因素传入过程C.不包括食品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化学的污染因素传入过程D.不包括食品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物理的污染因素传入过程参考答案:A[单选题]4.GB14881-2013对分离和分隔的定义区别()A.分离通过在物品.设施.区域之间留有一定空间,而非通过设置物理阻断的方式进行隔离B.分离通过在物品.设施.区域之间留有一定空间,并通过设置物理阻断的方式进行隔离C.分离通过在物品.设施.区域之间留有一定时间,并通过设置物理阻断的方式进行隔离D.分隔,通过设置物理阻断如墙壁.卫生屏障.遮罩或独立房间等进行分离参考答案:A[单选题]5.当组织发现生产的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存在其他不适于食用的情况时,应当()。

A.召回B.发布通知C.立即停止生产D.报告管理部门参考答案:D[单选题]6.关键限值偏离时,当评价产品超出可接受指标时,可()A.废弃B.做其他用途C.返工D.以上都是参考答案:D[单选题]7.关键限值的确定应()A.数字化B.直观C.简单化D.现代化参考答案:B[单选题]8.若用SOP控制食品安全危害,应对SOP确定的()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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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机构实施基于HACCP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认可基本要求1 范围1.1从事基于HACCP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以下称HACCP认证)的认证机构应满足CNAB-AC11、CNAB-AC12、CNAB认可规则及本文件的规定。

1.2本文件适用于CNAB对申请从事HACCP认证的认证机构的认可评审和认可后的监督管理工作,同时也适用于申请认可和获得认可的认证机构对其HACCP认证工作的管理。

2引用文件以下文件所包含的条款,通过本文件的引用,构成本文件的条款。

引用文件以现行有效版本为准。

GB/T19011-2003《质量和(或)环境管理体系审核指南》(ISO19011:2002,IDT)CNAB-AC11:2002《认证机构实施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认可基本要求》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管理委员会2002年第3号公告《食品生产企业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管理体系认证管理规定》GB/T19000-2000《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idt ISO9000:2000)GB/T19080-2002《食品与饮料行业GB/T 19001-2000应用指南》(ISO15161:2001,IDT)3术语和定义CNAB-AC11、CNAB-AC12、 GB/T19000-2000 标准、GB/T19080-2002标准的术语和定义及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食品安全:对食品在按照预期用途被加工和(或)食用时不会伤害消费者的保证。

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对食品安全危害予以识别,评估和控制的系统化方法。

HACCP原理:适用于食品生产过程中进行危害分析与预防措施、确定关键控制点、建立关键限值、关键控制点监控、纠偏行动、记录保持和验证程序七项原则。

HACCP计划:根据HACCP原理制定的,确保在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范围中对显著危害进行控制的文件。

HACCP体系:通过关键控制点控制相应食品安全危害的体系。

基于HACCP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HACCP管理体系:识别、评估以及控制危害的体系,包括三个主要部分:管理、HACCP体系和SSM方案。

安全支持性措施、SSM :除关键控制点外,为满足食品安全要求所实施的预防、消除或降低危害发生可能性的特定活动。

注:SSM是组织按照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结合自身条件并根据其在食品链中所处阶段可能实施的具体计划,如:——良好农业(含水产养殖)规范(GAP);——良好操作规范(GMP);——良好卫生规范(GHP);——良好分销规范(GDP);——良好兽医规范(GVP);——良好零售规范(GRP)。

SSM 方案:控制已确定危害发生的安全支持性措施的实施和有效运行。

注:SSM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卫生标准操作程序(SSOP);——其他影响食品安全的标准操作程序(SOP),包括工艺操作和设备维护保养规程等。

SSOP(卫生标准操作程序):为达到食品安全要求而规定的活动及其顺序。

危害分析:对危害以及导致危害存在条件的信息进行收集和评估的过程,以确定出食品安全的显著危害,因而宜将其列入HACCP计划中。

控制:遵循正确程序且满足标准的状态。

通过提供客观证据,对SSMHACCP管理体系已满足食品安全要求的认定。

HACCP验证:通过提供客观证据对HACCP管理体系已经满足本文件要求的认定。

验证包括监视、审核、测量和评价等。

通过提供客观证据对规定要求已得到满足的认定,包括方法、程序、试验和其他评估的应用,以及为确定符合HACCP计划的监视。

注1:“已验证”一词用于表示相应的状态。

注2:认定包括下述活动,如:——变换方法进行计算;——将新设计规范与已证实的类似设计规范进行比较;——进行试验和演示;——文件发布前的评审。

关键限值、CL:critical 区分可接收或不可接收的判定值。

关键控制点、CCP:control 能够施加控制,并且该控制对防止、消除某一食品安全危害或将其降低到可接受水平是必需的某一步骤。

潜在危害:理论上可能发生的危害。

显著危害:由危害分析所确定的,需通过HACCP体系的关键控制点予以控制的潜在危害。

危害:食品中所含有的对健康有潜在不良影响的生物、化学或物理因素或食品存在条件。

原料:产品的构成材料,如初级产品、添加剂、加工助剂、包装材料以及影响食品安全的类似材料。

食品安全事故:已放行的食品被消费者食用后发生对身体危害的事件。

不合格品回收:对已放行的食品中不合格品的召回和处理制度。

4对认证机构的要求4.1 组织4.1.1 认证机构符合CNAB-AC11:2002的2.1.2 e)款要求的委员会应含有具备HACCP 基本知识的相关利益方代表,包括消费者、政府、获得HACCP认证的组织等,委员会应有能力审议HACCP食品安全体系认证有关的议案。

4.1.2 认证机构符合CNAB-AC11的2.1.2 j)款要求,认证机构应有不少于3名HACCP 审核员,每个认证范围的中类(见附录1)有不少于2名相应专业的审核员,其中至少1名为专职审核员。

管理审核方案的人员和专业能力评定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能力,包括具有食品专业以及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和HACCP原理与应用的基本知识。

4.1.3 认证机构应有对申请和获得HACCP认证的组织的生产和(或)加工、过程及危害分析、关键控制点实施验证的能力。

4.1.4认证机构应按照本文件的“基于HACCP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范围分类表”建立并实施HACCP认证范围管理程序。

4.1.5 认证机构应建立HACCP认证管理和审核用文件,包括第一阶段审核和第二阶段审核的程序文件和(或)作业指导文件。

4.1.6 认证机构应明确规定批准和保持HACCP认证的条件,包括组织具有符合卫生法律法规要求的资质,组织应在遵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的要求和实施SSOP基础上建立并有效实施基于HACCP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对食品安全事故有妥善的处理措施。

4.1.7 认证机构应要求获得HACCP认证的组织建立程序,以及时向认证机构通报HACCP 管理体系变更的最新信息,通常包括:1)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的变更;2)国家有关食品安全要求、SSOP的主要变更;3)HACCP计划的变更;4)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及处理措施;5)其他重要信息。

4.2 认证人员4.2.1 认证机构应规定HACCP审核员的能力和资格准则,其中审核员素质和通用的知识与技能应满足GB/T19011-2003--ISO19011:2002中的相关要求。

4.2.2 认证机构应规定HACCP审核员的特定知识和技能要求,包括:1)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2)HACCP原理和应用;3)食品生产全过程和工艺的知识。

4.2.3为满足审核能力要求,认证机构应规定HACCP审核员需要的教育、培训、工作经历和审核经历。

通常为:1)通过以下培训:─ SSOP,HACCP原理与应用的相关知识;─适用的法律法规;— HACCP认证标准和(或)规范性文件;—审核技巧、方法;─案例分析。

上述内容培训的总时间不应少于40个学时。

2)大学以上学历,4年以上工作经历。

在工作经历中,至少2年食品生产、加工、检验方面的工作经历,或经不少于40学时的专业技术培训与5次且至少10个人日的完整的HACCP审核经历。

3)具有相应专业的HACCP审核员除满足本条款的1)、2)的要求外,还应具有在食品生产、加工方面的背景。

具体要求为:①食品及相关专业(如微生物、生物、兽医、畜牧、植保、化学等专业)毕业的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a)相应食品专业的生产、加工企业3年产品开发、技术、检验或质量管理经验;或b)相应食品专业的食品卫生管理、检验机构3年技术、检验经验;或c)完成5次且至少10个人日完整的相应食品专业的以HACCP为基础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审核的经历。

②非食品及相关专业毕业的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a)相应食品专业的生产、加工企业10年产品开发、技术、检验或质量管理经验;或b)相应食品专业的食品卫生管理、检验机构10年技术、检验经验。

4.2.4 技术专家应具有相关食品专业的大学学历并有5年从事食品开发、技术、检验或质量管理的工作经历,或非食品相关专业的大学学历并有10年从事食品开发、技术、检验或质量管理的工作经历。

4.2.5 认证机构应规定HACCP审核员和技术专家的身体条件,并应满足食品卫生法规要求。

5认证要求5.1 认证信息认证机构实施基于HACCP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所依据的标准和(或)规范性文件(需经CNAB同意,并向CNCA备案)或对其解释性说明应由有能力的委员会和(或)人员编制,经符合CNAB-AC11的2.1.2 e)款要求的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由认证机构公开发布。

认证机构应在公开文件中明确说明HACCP认证依据的准则,并向申请HACCP认证的组织提供文本。

当国家或CNAB发布通用的HACCP认证用标准或规范性文件后,认证机构应将发布的认证用标准或规范性文件作为认证准则实施认证。

5.2 认证受理认证机构应在公开文件中明确规定申请HACCP认证的组织的基于HACCP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并有效实施的足够时间。

申请HACCP认证的组织在申请书附件中通常宜包括:资质、厂区周边环境、适用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清单、产品描述、工艺流程图。

5.3 审核员时间认证机构应参照CNAB-AC12附件2的审核员时间表建立HACCP认证审核的审核员时间表,并形成文件。

每次审核的审核员时间应依据企业规模、认证产品的品种、加工过程和工艺以及认证的风险等因素来确定。

即使考虑到所有因素,对某个组织初评审核员时间总量的调整,减少量不能大于认证机构规定的审核员时间表中要求的审核员时间的20%。

5.4 认证审核5.4.1 为确保审核的有效性,审核组至少应有1名具有相应专业审核能力的HACCP审核员,或由技术专家提供技术支持。

5.4.2 审核组应有能力对组织的生产和(或)加工、过程及危害分析、关键控制点进行验证。

5.4.3 审核组成员在进入生产现场前应主动出示本人健康证明,并遵守组织的对人员的卫生要求。

5.4.4 认证机构按所选用的准则进行审核,通常包括两个阶段。

1)第一阶段审核的目的是调查申请方是否已具备实施认证审核的条件,主要包括:a)审查文件的符合性和适宜性;b)调查对适用法律法规的识别情况;c)调查HACCP计划的可行性,包括与受审核方就确定关键控制点及其关键限值的达成一致;d)与申请方就第二阶段审核的安排达成一致;此阶段的审核一般在申请方的现场进行,以便于审核组收集到更多的必要信息,并给申请方提供一个有关信息进行反馈的机会。

如果审核组对组织的情况了解,对产品加工过程熟悉,且组织生产现场较小,产品加工过程简单,第一阶段也可不到现场,只以文件审查方式进行,但认证机构对此应有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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