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T724-2000电力操作电源规范
DLT724-2000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维护规程资料

DL/T724-2000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包括蓄电池、充电装置、微机监控器)运行与维护的技术要求和技术参数,适用于电力系统各部门直流电源的运行和维护。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的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2900.11-1988 蓄电池名词术语GB/T2900.33-1993 电工术语电力电子技术DL/T459-2000 电力系统直流电源柜订货技术条件3 名词术语名词术语除按引用标准GB/T2900.11及GB/T2900.33中的规定外,再增补以下名词术语:3.1初充电新的蓄电池在交付使用前,为完全达到荷电状态所进行的第一次充电。
初充电的工作程序应参照制造厂家说明书进行。
3.2恒流充电充电电流在充电电压范围内,维持在恒定值的充电。
3.3均衡充电为补偿蓄电池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电压不均现象,使其恢复到规定的范围内而进行的充电。
3.4恒流限压充电先以恒流方式进行充电,当蓄电池组电压上升到限压值时,充电装置自动转换为限压充电,至到充电完毕。
3.5浮充电在充电装置的直流输出端始终并接着蓄电池和负载,以恒压充电方式工作。
正常运行时充电装置在承担经常性负荷的同时向蓄电池补充充电,以补偿蓄电池的自放电,使蓄电池组以满容量的状态处于备用。
3.6补充充电蓄电池在存放中,由于自放电,容量逐渐减少,甚至于损坏,按厂家说明书,需定期进行的充电。
3.7恒流放电蓄电池在放电过程中,放电电流值始终保持恒定不变,直放到规定的终止电压为止。
3.8容量试验(蓄电池)新安装的蓄电池组,按规定的恒定电流进行充电,将蓄电池充满容量后,按规定的恒定电流进行放电,当其中一个蓄电池放至终止电压时为止,按以下公式进行容量计算:C=Ift(Ah)式中C -蓄电池组容量,Ah;If_-恒定放电电流,A;t -放电时间,h。
DLT 727-2000 互感器运行检修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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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T 727—2000
目
前言
次
1 范围 ..................................................................................................................................................... 1 2 引用标准 ........................................................................................................................................... 1
本导则规定了互感器运行、检修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及检修应遵守的工艺、方法、质量标准等。 本导则适用于交流额定电压 3kV~500kV电力系统中,供电气测量、电能计量、继电保护、自动 装置等及兼做载波通信用的互感器,包括油浸绝缘、SF 6 气体绝缘及树脂浇注的电流互感器、电磁式 电压互感器及电容式电压互感器。国外引进互感器的运行、维护应以订货合同的技术条款和制造厂 规定为基础,参照本导则要求执行。 DL/T727—2000
输出、准确级、准确限值系数等技术参数相同,保护绕组伏安特性无明显差别的互感器,并进行试 验合格,以满足运行要求。 3.1.12 电压互感器(含电磁式和电容式电压互感器)允许 1.2 倍额定电压下连续运行,中性点有效 接地系统中的互感器,允许在 1.5 倍额定电压下运行 30s,中性点非有效接地系统中的互感器,在系 统无自动切除对地故障保护时,允许在 1.9 倍额定电压下运行 8h。系统有自动切除对地故障保护时, 允许在 1.9 倍额定电压下运行 30s。 3.1.13 电磁式电压互感器一次绕组 N (X) 端必须可靠接地。电容式电压互感器的电 容分压器低压端子(N、δ、J)必须通过 载波回路线圈接地或直接接地。 3.1.14 3.1.15 3.1.16 中性点非有效接地系统中,作单相接地监视用的电压互感器,一次中性点应接地。为防止谐 保护电压互感器的高压熔断器,应按母线额定电压及短路容量选择,如熔断器断流容量不能 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除剩余电压绕组和另有专门规定者外,应装设自动(快速)开关或熔 振过电压,应在一次中性点或二次回路装设消谐装置。 满足要求时应加装限流电阻。 断器;主回路熔断电流一般为最大负荷电流的 1.5 倍,各级熔断器熔断电流应逐级配合,自动开关 应经整定试验合格方可投入运行。 3.1.17 66kV 及以上电磁式油浸互感器应装设膨胀器或隔膜密封,应有便于观察的油位或油温压力
电网直流电源系统运行标准

附件7直流电源系统运行规范国家电网公司二○○五年三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引用标准 (1)第三章设备验收 (1)第四章设备运行维护管理 (5)第五章蓄电池的运行及维护 (6)第六章充电装置的运行及维护 (10)第七章微机监控装置的运行及维护 (11)第八章直流系统巡视检查项目 (11)第九章事故和故障处理预案 (12)第十章技术培训要求 (14)第十一章设备技术管理 (15)第十二章备品备件管理 (16)第十三章直流电源系统设备更新改造和报废 (16)直流电源系统运行规范编制说明 (17)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直流电源系统的运行管理,促进发电厂、变电站(换流站、串补站、通信站)直流系统运行管理水平的提高,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依据国家、行业的有关标准、规程和规范并结合近年来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设备评估分析、生产运行情况分析以及设备运行经验而制定的。
第三条本规范对直流电源系统设备验收、运行维护、巡视检查、缺陷及异常处理、技术管理、培训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第四条本规范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所属单位直流电源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网省公司可根据本规范,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第二章引用标准第六条以下为本规范引用的标准、规程和导则,但不限于此。
GB/T 13337.1-1991 固定型防酸隔爆式铅酸蓄电池订货技术条件GB 50172-1992 电气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DL/T 5044-1995 火力发电厂、变电所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定DL/T 637-1997 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订货技术条件DL/T 459-2000 电力系统直流电源柜订货技术条件DL/T 724-2000 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生产设备评估管理办法》国家电网公司《变电站管理规范》(试行)国家电网公司《直流电源系统技术标准》国家电网公司《直流电源系统技术监督规定》国家电网公司《预防直流电源系统事故措施》国家电网公司《直流电源系统检修规范》第三章设备验收第七条交接验收当直流电源系统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应进行投运前的交接验收试验。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印发《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的通知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印发《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文号】电监安全[2011]23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标准化正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印发《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的通知(电监安全〔2011〕23号)电监会各派出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集团公司,各有关企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范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电监会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联合制定了《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现予印发,请依照执行。
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二○一一年八月)目次1 适用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4 一般要求4.1 原则4.2 建立与保持4.3 评定与监督5 核心要求5.1 目标5.2 组织机构和职责5.3 安全生产投入5.4 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5.5 教育培训5.6 生产设备设施5.6.1 设备设施管理5.6.2 设备设施保护5.6.3 设备设施安全5.6.4 设备设施风险控制)5.6.5 设备设施防汛、防灾5.7 作业安全5.7.1 生产现场管理5.7.2 作业行为管理5.7.3 标志标识5.7.4 相关方安全管理5.7.5 变更管理5.8 隐患排查和治理5.9 重大危险源监控5.10 职业健康5.10.1 职业健康管理5.10.2 职业危害告知和警示5.10.3 职业健康防护5.10.4 职业危害申报5.11 应急救援5.12 信息报送和事故调查处理5.13 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前言为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规范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委托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组织编制本规范。
国网公司直流电源系统技术标准

附件9:直流电源系统技术标准(附编制说明)国家电网公司目录1 总则 (1)2 引用标准 (1)3 使用条件 (1)3.1 正常使用的环境条件 (1)3.2 正常使用的电气条件 (2)4 型号与基本参数 (2)4.1 型号 (2)4.2 基本参数 (2)5 通用技术要求 (3)5.1 系统组成 (3)5.2 各部件要求 (3)5.3 结构与元器件的要求 (4)5.4 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5)5.5 电气绝缘性能 (5)5.6 防护等级 (6)5.7 噪声 (6)5.8 温升 (6)5.9 蓄电池组容量 (7)5.10 事故放电能力 (7)5.11 负荷能力 (7)5.12 连续供电 (7)5.13 电压调整功能 (7)5.14 充电装置的技术性能 (7)5.15 效率 (8)5.16 保护及报警功能要求 (8)5.17 微机监控装置的要求 (9)5.18 电磁兼容性 (10)5.19 谐波电流 (10)6 检验与试验 (10)6.1 出厂试验 (10)6.2 型式试验 (10)6.3 试验项目 (10)6.4 试验方法 (11)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17)7.1 标志 (17)7.2 包装 (18)7.3 运输 (18)7.4 贮存 (18)直流电源系统技术标准编制说明 (20)直流电源系统技术标准1 总则1.1 为了适应电网发展要求,提高设备运行的安全可靠性,加强直流电源系统设备技术管理,特制定本技术标准。
1.2 本标准是依据国家和行业的有关标准、规程和规范并结合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设备评估分析、生产运行情况分析以及设备运行经验而制定的。
1.3 本标准对直流电源系统设备的技术条件、订货、监造、出厂验收、包装贮运、现场安装、现场验收、试验方法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1.4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发电厂、变电所及其他电力工程对直流电源装置的技术管理。
2 引用标准以下为输电设备设计、制造及试验所应遵循的国家、行业和企业的标准及规范,但不仅限于此:GB 13337.1-1991 固定型防酸式铅酸蓄电池技术条件GB/T 17626.2-1998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GB/T 17626.12-1998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振荡波抗扰度试验DL/T 637-1997 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订货技术条件DL/T 5044-2004 火力发电厂、变电所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定DL/T 459-2000 电力系统直流电源柜订货技术条件DL/T 724-2000 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规程DL/T 5120-2000 小型电力工程直流系统设计规程DL/T 781-2001 电力用高频开关整流模块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生产设备评估管理办法(生产输电[2003]95号)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加强电力生产技术监督工作意见(生产输电[2003]29号)国家电网公司预防直流电源系统事故措施(国家电网生[2004]641号)3 使用条件3.1 正常使用的环境条件3.1.1 海拔不超过1000m。
南方电网通信电源技术规范

南方电网通信电源技术标准LtDQ/CSG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Q/CSG1203011—2021Q/CSG1203011—2021目次前言 (I)1 范围 (1)2 标准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2)4 缩略语 (4)5 通信电源系统配置原那么及通用技术条件. 46 交流供电系统技术要求 (7)7 通信直流供电系统技术要求 (15)8 蓄电池技术要求 (41)9 平安和接地 (48)10 通信电源设备配置要求 (49)11 制造工艺的一般要求 (52)Q/CSG1203011—2021前言为保障南方电网平安、优质、经济运行,推进南方电网通信电源的标准化管理,提供通信电源设备选型技术标准,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依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并结合通信电源技术开展及南方电网实际情况,规定了南方电网通信电源在规划、设计、设备选型、运行维护等方面需遵循的技术指标及功能特性,以标准和指导南方电网所属各单位通信电源的规划、设计、工程建设、运行维护等工作。
本标准由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系统运行部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系统运行部、广东电网公司系统运行部、海南电网公司系统运行部。
主要起草人:谢尧、陈新南、徐键、李昭桦、张思拓、李爱东、邓文成、陈育平、方里宁。
南方电网通信电源技术标准1范围1.1 本标准规定了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各单位通信电源规划、建设、验收、运行、维护、检修等工作应遵循的根本原那么和技术标准。
1.2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各单位通信电源规划、建设、验收、运行、维护、检修等工作。
2标准性引用文件以下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但凡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但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900.11-2021 蓄电池名词术语DL/T 5044-2021 电力工程直流电源系统设计技术规程DL/T 724-2000 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YD/T 1051-2021 通信局〔站〕电源系统总技术要求YD/T 1058-2007 通信用高频开关电源系统YD/T 731-2021 通信用高频开关整流器YD/T 983-2021 通信电源设备电磁兼容性限值及测量方法YD/T 799-2021 通信用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YD/T 944-2007 通信电源设备的防雷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TL 9000 Telecom Leadership 9000 3术语和定义除引用标准GB 2900.11外,再增补以下术语和定义:3.1通信电源为通信设备供电的装置。
国家电网公司直流电源系统运行规范

国家电网公司二○○五年三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引用标准 1第三章设备验收 1第四章设备运行维护管理 5第五章蓄电池的运行及维护 6第六章充电装置的运行及维护 10第七章微机监控装置的运行及维护 11第八章直流系统巡视检查项目 11第九章事故和故障处理预案 12第十章技术培训要求 14第十一章设备技术管理 15第十二章备品备件管理 16第十三章直流电源系统设备更新改造和报废 16直流电源系统运行规范编制说明 17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直流电源系统的运行管理,促进发电厂、变电站(换流站、串补站、通信站)直流系统运行管理水平的提高,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依据国家、行业的有关标准、规程和规范并结合近年来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设备评估分析、生产运行情况分析以及设备运行经验而制定的。
第三条本规范对直流电源系统设备验收、运行维护、巡视检查、缺陷及异常处理、技术管理、培训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第四条本规范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所属单位直流电源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网省公司可根据本规范,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第二章引用标准第六条以下为本规范引用的标准、规程和导则,但不限于此。
GB/T 13337。
1-1991 固定型防酸隔爆式铅酸蓄电池订货技术条件GB 50172-1992 电气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DL/T 5044—1995 火力发电厂、变电所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定DL/T 637—1997 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订货技术条件DL/T 459—2000 电力系统直流电源柜订货技术条件DL/T 724—2000 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生产设备评估管理办法》国家电网公司《变电站管理规范》(试行)国家电网公司《直流电源系统技术标准》国家电网公司《直流电源系统技术监督规定》国家电网公司《预防直流电源系统事故措施》国家电网公司《直流电源系统检修规范》第三章设备验收第七条交接验收当直流电源系统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应进行投运前的交接验收试验。
17-DLT 724-2000 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维护规程

DL/T724-2000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包括蓄电池、充电装置、微机监控器)运行与维护的技术要求和技术参数,适用于电力系统各部门直流电源的运行和维护。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的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2900.11-1988 蓄电池名词术语GB/T2900.33-1993 电工术语电力电子技术DL/T459-2000 电力系统直流电源柜订货技术条件3 名词术语名词术语除按引用标准GB/T2900.11及GB/T2900.33中的规定外,再增补以下名词术语:3.1初充电新的蓄电池在交付使用前,为完全达到荷电状态所进行的第一次充电。
初充电的工作程序应参照制造厂家说明书进行。
3.2恒流充电充电电流在充电电压范围内,维持在恒定值的充电。
3.3均衡充电为补偿蓄电池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电压不均现象,使其恢复到规定的范围内而进行的充电。
3.4恒流限压充电先以恒流方式进行充电,当蓄电池组电压上升到限压值时,充电装置自动转换为限压充电,至到充电完毕。
3.5浮充电在充电装置的直流输出端始终并接着蓄电池和负载,以恒压充电方式工作。
正常运行时充电装置在承担经常性负荷的同时向蓄电池补充充电,以补偿蓄电池的自放电,使蓄电池组以满容量的状态处于备用。
3.6补充充电蓄电池在存放中,由于自放电,容量逐渐减少,甚至于损坏,按厂家说明书,需定期进行的充电。
3.7恒流放电蓄电池在放电过程中,放电电流值始终保持恒定不变,直放到规定的终止电压为止。
3.8容量试验(蓄电池)新安装的蓄电池组,按规定的恒定电流进行充电,将蓄电池充满容量后,按规定的恒定电流进行放电,当其中一个蓄电池放至终止电压时为止,按以下公式进行容量计算:C=Ift(Ah)式中C -蓄电池组容量,Ah;If_-恒定放电电流,A;t -放电时间,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