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关于加强网络舆情引导与监控的暂行规定
学校规章制度之学校网络舆论管理制度

学校规章制度之学校网络舆论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意义
为了规范学校网络舆论管理,发挥网络在教学和科研中的积极作用,加强对网络言论的管理和监督,保护广大师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良好的网络环境,本制度制定。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校全体师生、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在本校网上活动。
三、原则
1. 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维护学校形象,确保网络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2. 坚持依法管理网络,尊重自由和保护隐私。
3. 坚持自律、自我约束,规范言行,文明上网。
四、管理措施
1. 学校网络管理部门对校园网进行监控,记录网上言论和行为。
2. 发现违规言论和行为,先予以口头警告,情节严重的,将进
行书面警告或采取相应措施。
3.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言论和行为,将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五、责任制度
1. 各单位应加强网络管理,建立健全各级网站管理责任制。
2. 学校网络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做好网络安全保卫
工作。
六、其他
本制度由学校网络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大学关于加强网络舆情管理和网络文明传播工作的实施意见

XX大学关于加强网络舆情管理和网络文明传播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校网络舆情管理和网络文明传播工作,不断提高网络舆论引导水平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大兴网络文明之风,积极营造有利于学校事业快速发展的网络环境,根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网络舆情管理和网络文明传播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网络宣传、提高舆论引导能力的重要精神,以加强网络舆情引导、网络文明传播制度建设为根本,以队伍建设和技术建设为支撑,以适时适度引导为手段,以掌控网络话语权为核心,努力营造良性互动、清朗向上的网络环境。
(二)网络舆情管理工作主要包括网络舆情的监测、分析研判、控制和引导等。
网络文明传播工作主要包括构建和完善校园网和网络媒体管理制度,建设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氛围,推动正面、积极、鼓劲的网络舆论的形成。
本意见的适用范围包括:网站、论坛、博客、微博、微信、手机等网络媒介。
(三)加强网络舆情管理和网络文明传播工作的原则是:1.归口管理、分工合作。
在学校委的领导下开展网络舆情管理和网络文明传播工作,实行统管理、分工负责;网络舆情管理和网络文明传播工作所涉及的二级单位须密切配合,协同高效地调查处置相关问题,构建网络文明传播环境,努力打好网络宣传工作主动仗。
2.以人为本、公开透明。
要充分尊重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真实、准确、有效发布信息,主动答疑释惑、澄清事实、说明情况,切实增强网络舆情管理和网络文明传播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
3.科学引导、及时处置。
要遵循网络传播规律和青年大学生思想特点,积极创作发布体现核心价值观导向的网络新闻、网络评论、网络作品,弘扬网络正能量;客观准确地分析师生员工等关心关注的热点敏感问题,及时发现和应对处置各种虚假信息、有害信息。
二、组织协调(一)成立XX大学网络舆情管理和网络文明传播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学校舆情监测报告制度

一、概述为全面加强学校网络舆情监测工作,及时掌握学校舆情动态,有效预防和化解舆情风险,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目标1. 建立健全学校网络舆情监测体系,实现对学校网络舆情的全面、实时、有效监测。
2. 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置学校网络舆情,防止不良信息传播,维护学校形象。
3. 提高学校舆情应对能力,有效化解舆情风险,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稳定。
三、组织机构1. 成立学校网络舆情监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学校网络舆情监测工作。
2. 设立网络舆情监测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网络舆情监测工作。
3. 建立网络舆情监测队伍,由学校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学生代表等组成。
四、工作职责1. 网络舆情监测工作领导小组:(1)制定学校网络舆情监测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2)协调解决网络舆情监测工作中的重大问题;(3)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分析学校网络舆情动态,提出应对措施;(4)对网络舆情监测工作进行监督、考核。
2. 网络舆情监测办公室:(1)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学校网络舆情信息;(2)及时报告网络舆情动态,提出应对建议;(3)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舆情应对工作;(4)开展网络舆情监测培训,提高监测队伍素质。
3. 网络舆情监测队伍:(1)负责实时监测学校网络舆情,发现并及时报告;(2)对网络舆情信息进行分类、整理、分析;(3)协助相关部门开展舆情应对工作。
五、工作流程1. 监测阶段:网络舆情监测队伍通过多种渠道收集、整理网络舆情信息,对舆情进行分类、整理、分析。
2. 报告阶段:网络舆情监测办公室对收集到的网络舆情信息进行汇总,形成舆情报告,及时报告给学校网络舆情监测工作领导小组。
3. 应对阶段:学校网络舆情监测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舆情报告,组织相关部门制定应对措施,开展舆情应对工作。
4. 总结阶段:对网络舆情监测和应对工作进行总结,分析经验教训,完善工作机制。
六、保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网络舆情监测工作落到实处。
学校网络舆情管理制度

学校网络舆情管理制度一、导言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普及,网络舆情问题愈发严重,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和学校管理的重要因素。
为加强学校对网络舆情的管理,维护学校的声誉,制定本网络舆情管理制度。
二、网络舆情管理范围1.学校网络舆情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相关人员在网络平台上发布的言论、信息、评论等。
2.学校网络舆情管理制度适用于通过网络平台传播并对学校的声誉和形象造成潜在影响的言论、信息、评论等。
3.学校网络舆情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内部人员在网络平台上发布、传播的与学校相关的言论、信息、评论等。
三、网络舆情管理原则1.公开透明原则:学校应向相关人员宣传网络舆情管理制度,并公开网络舆情管理的相关信息和机制。
2.理性引导原则:学校应通过合理、客观的引导方式,引导师生理性、文明地表达自己的观点。
3.快速响应原则:学校应及时、快速地响应网络舆情事件,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舆情应对和处理。
4.合法合规原则:学校在网络舆情管理中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学校规定。
1.网络舆情信息收集机制学校应建立健全网络舆情信息收集机制,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设立网络舆情管理部门或机构,负责网络舆情信息的收集、整理和监管。
(2)建立网络舆情信息平台,实时收集和监测与学校有关的网络舆情信息。
(3)委托专业机构对网络舆情信息进行分析和研判,及时提供相关报告和建议。
2.网络舆情事件处置机制学校应建立网络舆情事件快速响应和处置机制,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设立网络舆情应对小组,明确分工和责任,及时进行问题处理和回应。
(2)根据舆情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确定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公开声明、澄清事实、采取法律手段等。
(3)与相关部门、媒体进行紧密合作,加强信息沟通和协调,共同应对网络舆情事件。
3.网络舆情信息公开机制学校应建立网络舆情信息公开机制,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将重要的网络舆情信息及时、准确地向师生公开,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猜测和误解。
学校网络舆情管理制度

学校网络舆情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网络舆情管理制度,维护良好的网络舆情环境,促进学校形象的宣传和提升,本制度制定。
第二条学校网络舆情管理制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的,是学校管理网络舆情的基本规范。
第三条学校网络舆情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教职员工、学生和任何以学校名义发布信息的个人和组织。
第四条学校网络舆情管理坚持依法合规、权责明确、保护隐私、社会责任和诚信原则。
第五条为加强学校网络舆情管理,学校将配备专职网络舆情管理人员,负责网络舆情的监测、分析、应对和处置工作。
第六条学校网络舆情管理制度由学校相关部门负责制定、修订和推广。
第二章舆情监测和分析第七条学校网络舆情管理人员应定时、定地对学校相关信息进行监测,关注学校的网络舆情反映和社会对学校的评价。
第八条学校网络舆情管理人员应利用网络舆情监测工具和技术手段,对学校相关信息进行有效监控和分析。
第九条学校网络舆情管理人员应及时对网络舆情进行分析和评估,了解社会对学校的关注点和评价,及时发现并有效应对网络舆情风险。
第十条学校网络舆情管理人员应向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提供舆情分析报告,及时通报网络舆情发展态势和风险点,提出应对措施和建议。
第三章应对和处置第十一条学校网络舆情管理人员应根据舆情的发展态势和风险点,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和处理方案。
第十二条学校网络舆情管理人员应在学校领导的指导下,及时回应社会关注点,发布公开声明,提升学校形象。
第十三条学校网络舆情管理人员应积极开展网络舆情传播,引导公众关注学校的积极形象和成绩,回击不实信息和恶意攻击。
第十四条学校网络舆情管理人员应与新闻媒体、舆论影响者和社交媒体进行有效沟通和合作,引导正面舆论,维护学校声誉。
第四章反馈和总结第十五条学校网络舆情管理人员应定期对网络舆情应对和处理效果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网络舆情监控、报告、处理办法

网络舆情监控、报告、处理办法令狐采学作者:佚名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2626 更新时间:429 8:58:43(4月9日华网字J048号)为净化网络环境,根据国务院信息办、公安部、国家安全部、教育部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院的网上舆情监控、报告、处理等工作由学院党委、网络信息中心、学生处、院团委、人事处、院办、保卫处等部门协助完成。
二、学院党委为网上舆情监控的领导部门,总负责舆情的处理协调事务。
三、网络信息中心负责网上舆情监控、报告事务;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向党委报告,然后根据党委的处理意见(文字批示或电话指示)对舆情处理(如删除、举报等),并把处理结果及时报给党委。
四、学生处、人事处、院办、院团委、网络信息中心、保卫处在发生重大舆情时要全力协助学院党委查处相关校内、外人员。
五、保卫处在发生重大舆情时,要协助学院党委联系公安部门,全力查处相关违法人员,情节严重的要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六、网络信息中心暂设一名专门人员负责网上舆情监控。
七、网上舆情监控内容包括校内外论坛、贴吧、博客、QQ群、虚拟社区等网站。
八、监控人员在工作时间每天浏览查看与学院相关的监控网站至少三次以上,并做好记录。
九、监控人员发现不良信息,要及时备份,并在1个工作日内,填报《华豫学院网上舆情信息报告处理单》,报请学院党委领导阅示。
特殊情况,直接电话向党委或院领导汇报。
十、网络监控人员发现包含以下内容信息的。
应及时向上级报告;违反法律规定的,应及时上报公安机关。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2、损害国家机关声誉的;3、煽动分裂国家、破环国家统一的;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教唆犯罪的;7、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恶意攻击他人的;8、损害学院声誉,影响学院安全稳定的;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湖南大学关于加强网络舆情引导与监控的暂行规定

湖南大学关于加强网络舆情引导与监控的暂行规定为进一步加强网络舆情监测~特别是加强对校园网络舆情的引导与监控~防止不良信息对校园的侵害~促进和保障校园网络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网络舆情引导与监控管理由党委宣传部牵头管理。
由党委宣传部网络办公室负责~设专职网络舆情监督员~各学院、部门、院所应成立网络舆情引导与监控工作小组~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的网络信息安全责任人~并配备网络舆情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网络舆情的引导与监控工作。
第二条网络舆情监督员及管理员职责,一,网络舆情监督员工作职责:负责监测校园网及各二级单位网站、学生网站的舆情情况~了解各网站当前的舆情~及时将舆情通报相关单位网络舆情员~督促及时控制和引导~并作好日志记录和备案工作,负责跟踪各单位的舆情控制及引导情况~及时上报学校。
,二,网络舆情管理员工作职责:负责监测本单位网站的舆情~及时向网络舆情监督员通报备案,发现舆情或接到党委宣传部网络舆情监督员的舆情通报后~及时向本单位负责人和网站管理员报告~对舆情进行控制和引导,负责向网络舆情监督员及时反馈舆情的控制和引导情况。
,三,学生工作部的网络舆情管理员除负责对本单位网站进行监测外~还应监测校内、外有关湖南大学的大学生BBS舆情~加强与BBS负责人的沟通和交流~及时通报舆情并会同相关单位引导控制。
第三条网络舆情的引导与控制,一,凡连入校园网的各级网站~如发生舆情~由各网站主办单位网络舆情引导与监控工作小组负责引导或直接删除有害信息。
,二,经监测发现在校园网以外的Web主页、BBS、博客等公众信息服务系统发生有关湖南大学的舆情~党委宣传部及时报告校领导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并根据具体情况报上级有关网络管理部门处理。
第四条自办网站的注册及备案,一,凡在校园网上开办Web主页、BBS、博客等公众信息服务系统的单位和个人~须到学校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办公室办理网站登记注册手续~并到党委宣传部备案。
学校网络舆情管理制度

学校网络舆情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了加强学校网络舆情管理,保障学校网络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网络舆情是指在网络上传播的关于学校及教职员工、学生的言论、观点、事
件等信息。
3.学校成立网络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校网络舆情管理工作,制定相关
制度,开展监督检查。
二、管理要求
1.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报告、处置机制,及时掌握师生思想动态,预防和化解网络舆
情危机。
2.建立网络舆情研判机制,对网络舆情进行分析、研判,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情况,提出
工作建议。
3.建立网络舆情应对机制,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澄清事实真相,回应社会关切。
4.加强对学校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的管理,确保信息发布真实、准确、及
时。
5.加强对师生的网络素养教育,提高师生对网络信息的辨别能力和批判意识。
三、责任追究
1.对违反本制度的单位或个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
追究刑事责任。
2.对未及时发现、报告、处置网络舆情的单位或个人,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对在网络舆情管理工作中存在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将依法依规严
肃处理。
四、附则
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网络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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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关于加强网络舆情引导与监控的暂行规定为进一步加强网络舆情监测~特别是加强对校园网络舆情的引导与监控~防止不良信息对校园的侵害~促进和保障校园网络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网络舆情引导与监控管理
由党委宣传部牵头管理。
由党委宣传部网络办公室负责~设专职网络舆情监督员~各学院、部门、院所应成立网络舆情引导与监控工作小组~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的网络信息安全责任人~并配备网络舆情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网络舆情的引导与监控工作。
第二条网络舆情监督员及管理员职责
,一,网络舆情监督员工作职责:负责监测校园网及各二级单位网站、学生网站的舆情情况~了解各网站当前的舆情~及时将舆情通报相关单位网络舆情员~督促及时控制和引导~并作好日志记录和备案工作,负责跟踪各单位的舆情控制及引导情况~及时上报学校。
,二,网络舆情管理员工作职责:负责监测本单位网站的舆情~及时向网络舆情监督员通报备案,发现舆情或接到党委宣传部网络舆情监督员的舆情通报后~及时向本单位负责人和网站管理员报告~对舆情进行控制和引导,负责向网络舆情监督员及时反馈舆情的控制和引导情况。
,三,学生工作部的网络舆情管理员除负责对本单位网站进行监测外~还应监测校内、外有关湖南大学的大学生BBS舆情~加强与BBS负责人的沟通和交流~及时通报舆情并会同相关单位引导控制。
第三条网络舆情的引导与控制
,一,凡连入校园网的各级网站~如发生舆情~由各网站主办单位网络舆情引导与监控工作小组负责引导或直接删除有害信息。
,二,经监测发现在校园网以外的Web主页、BBS、博客等公众信息服务系统发生有关湖南大学的舆情~党委宣传部及时报告校领导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并根据具体情况报上级有关网络管理部门处理。
第四条自办网站的注册及备案
,一,凡在校园网上开办Web主页、BBS、博客等公众信息服务系统的单位和个人~须到学校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办公室办理网站登记注册手续~并到党委宣传部备案。
,二, 师生员工需在校园网以外开办以湖南大学为主题的BBS等公众信息服务系统的~应到政府相关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并及时到校党委宣传部备案。
第五条各单位应严格执行保密规定~严禁涉及党和国家~以及学校秘密的信息上网。
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
涉密。
第六条师生员工不得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实施,
,2,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否定四项基本原则,
,3,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4,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5,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6,损害湖南大学声誉、形象的不实言论。
第七条违反本管理办法规定的~学校可依规进行处理,对违反法律法规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八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