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案例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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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案例教程

合同法案例教程

合同法案例教程一、案例引入:小明的购车奇遇。

就说有个叫小明的家伙,他打算买辆车。

他在一个二手车市场里看中了一辆看起来超酷的汽车。

卖家老张跟他说:“兄弟啊,这车子可棒了,没出过啥大事故,发动机也刚刚保养过。

”小明一听,心动得不行,当场就和老张签了个合同,合同里写着车子无重大事故,性能良好啥的。

结果呢,小明开着车没几天,就发现这车子老是出毛病。

他把车送到修理厂一检查,好家伙,这车子以前出过严重的追尾事故,而且发动机也有很多隐藏的问题。

这时候小明就怒了,他觉得老张欺骗了他,这就涉及到合同法里的诚信原则了。

1. 诚信原则的体现。

在合同法里,诚信原则就像是大家做买卖时的一个不成文的道德约定。

老张在卖车的时候,就应该如实告诉小明车子的真实状况。

他没有做到这一点,就违反了诚信原则。

就好比你和朋友交换小零食,你要是偷偷把过期的零食给人家,那肯定是不厚道的呀。

那小明该怎么办呢?他可以根据合同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他可以要求老张承担违约责任,比如赔偿他修车的费用,甚至是解除合同,让老张把钱退给他,他把车还回去。

2. 合同的解除与违约责任。

(1)解除合同。

解除合同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做的事儿。

一般来说,像这种因为一方违约,而且违约的情况还比较严重,影响到了另一方订立合同的目的的时候,就可以解除合同。

小明买车是为了能正常使用,结果车有这么多问题,他买车的目的根本就实现不了,所以他有权利要求解除合同。

(2)违约责任。

老张的这种行为就是违约行为。

违约责任有很多种承担方式。

除了上面说的赔偿修车费用和解除合同退款之外,还可能包括支付违约金。

如果他们的合同里有约定违约金,比如说如果一方隐瞒车辆真实情况,就要支付车款的10%作为违约金,那老张就得乖乖掏这笔钱。

二、租房那些事儿:小红和房东的纠结。

再说说小红租房的例子。

小红在一个大城市里工作,她租了一间房子,和房东签了一年的合同。

合同里规定每个月10号之前交房租,不能在房子里进行违法活动啥的。

合同法经典教学案例

合同法经典教学案例

合同法经典教学案例以下是一个合同法经典教学案例:甲、乙签订一份购销合同,约定甲向乙供应1000吨优质煤炭,总价款为100万元,乙向甲支付了20万元定金。

后因甲的原因,甲只供应了500吨优质煤炭,剩余的500吨无法供应。

乙要求甲双倍返还定金并支付违约金。

问题:1. 乙可以请求甲返还多少定金?为什么?2. 乙可以请求甲支付多少违约金?为什么?答案:1. 根据《民法典》第586条第2款规定,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本案中,主合同标的额为100万元,定金数额不得超过20万元。

乙向甲支付了20万元定金,故甲应当返还20万元定金。

2. 根据《民法典》第585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本案中,由于甲未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导致乙遭受了损失,故甲应当向乙支付违约金。

根据《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案中,由于甲未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导致乙遭受了损失,故甲应当向乙支付违约金。

根据《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故应当按照主合同标的额的20%计算违约金,即20万元。

合同法案例(课件)

合同法案例(课件)

03
案例三:合同解除与终止
案例概述
甲与乙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 定乙租赁甲的房屋,租期一年。后因 乙未按时支付租金,甲要求解除合同 。
乙提出异议,认为甲无权解除合同。 双方争议至法院。
案例分析
甲是否有权解除合同?
如果构成违约,甲是 否有权解除合同?
乙未按时支付租金是 否构成违约?
案例结论
违约责任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 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本案例中,乙未按照约定支付 货款,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解除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本案例中,甲可以催告乙在合理期限内支付货款,若乙仍 未履行,甲有权解除合同。
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一方当事人 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 期限内仍未履行时,另一方当事人有 权解除合同。
法院最终判决甲有权解除合同,乙应 承担违约责任。
在本案例中,乙未按时支付租金,构 成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的违约行为。甲 催告后,乙仍未履行,因此甲有权解 除合同。
04
案例四:合同争议解决
案例概述
甲未交付房屋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乙有权要求甲继续履行 合同并赔偿损失。
在本案中,乙已经按时支付了租金,没有违约行为。因此,乙有权要求甲交付房屋 并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案例结论
01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甲未按 照约定交付房屋的行为已经构成 了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02
乙有权要求甲继续履行合同并赔 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合同法案例(课件

优秀法律教学案例(3篇)

优秀法律教学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合同法作为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

为了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和实际操作能力,某法学院在《合同法》课程中引入案例教学法,取得了显著的教学效果。

以下是一则优秀的教学案例。

二、案例介绍案例名称:甲乙双方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案情简介:甲(出卖方)与乙(买受方)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甲将其位于某市的房屋出售给乙,价格为100万元。

合同签订后,乙支付了10万元定金。

然而,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甲以房屋产权证存在瑕疵为由,拒绝将房屋过户给乙。

乙认为甲违约,要求甲双倍返还定金并赔偿损失。

甲则认为,双方合同中并未明确约定房屋产权证瑕疵问题,故不应承担责任。

争议焦点:1. 房屋产权证瑕疵是否属于合同约定的标的物质量瑕疵?2. 甲是否构成违约?3. 乙能否要求甲双倍返还定金并赔偿损失?三、教学过程1. 引入案例:教师首先向学生介绍案例背景,引导学生思考争议焦点。

2. 分组讨论:将学生分成若干小组,要求每个小组针对争议焦点进行讨论,并尝试找到解决纠纷的方案。

3. 小组展示:各小组派代表展示讨论成果,教师和其他学生进行点评。

4. 案例解析:教师结合法律法规和案例实际,对争议焦点进行详细解析,引导学生掌握相关法律知识。

5. 模拟法庭:组织学生进行模拟法庭活动,让学生扮演法官、原告、被告等角色,通过模拟法庭审理过程,加深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运用。

6. 总结与反思:教师对整个教学过程进行总结,引导学生反思案例中的法律问题,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和实际操作能力。

四、教学效果通过引入该案例,学生不仅掌握了《合同法》中关于标的物质量瑕疵、违约责任等知识点,还学会了如何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纠纷。

以下是教学效果的具体体现:1. 学生对合同法相关法律知识掌握程度提高;2. 学生的法律思维和实际操作能力得到锻炼;3. 学生对法律职业的认同感和责任感增强;4. 学生在模拟法庭活动中表现出较高的参与度和积极性。

法律课教学案例(3篇)

法律课教学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在我国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合同法的普及和应用越来越广泛。

为了提高学生对合同法中违约责任的认识,本案例选取了一则典型的合同违约案例,通过分析案例,使学生深入了解违约责任的相关法律知识。

二、案例简介甲公司是一家从事服装生产的企业,乙公司是一家从事服装销售的商家。

2019年3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服装购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1000件某品牌服装,总价款为100万元。

合同约定交货时间为2019年5月30日,付款时间为收到货物后5个工作日内。

然而,甲公司未能按期交货,导致乙公司无法按约定时间销售服装,给乙公司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

三、案例分析与教学目标1. 分析甲公司违约行为甲公司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交货,属于违约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 分析乙公司损失及赔偿乙公司因甲公司违约行为,导致无法按约定时间销售服装,造成了经济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3. 教学目标(1)使学生掌握合同法中违约责任的相关法律规定;(2)培养学生运用法律知识分析实际问题的能力;(3)提高学生对合同法的重视程度,增强法律意识。

四、教学过程1. 引入案例教师通过提问的方式,引导学生关注案例中的违约行为,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2. 案例分析(1)教师引导学生分析甲公司的违约行为,指出其违反了合同法的相关规定;(2)教师引导学生分析乙公司的损失及赔偿,强调违约责任的重要性;(3)教师总结违约责任的相关法律规定,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

法律讲堂关于合同法案例(3篇)

法律讲堂关于合同法案例(3篇)

第1篇一、引言合同法作为我国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规范了市场经济中的各种合同关系。

合同法的实施,对于维护市场秩序、保护交易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通过几个具体的合同法案例,对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解读,以期为法律学习者提供参考。

二、案例一: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情简介:甲与乙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甲将其名下的一套房产以100万元的价格卖给乙。

合同中约定,乙应在签订合同后5日内支付定金10万元,剩余房款在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支付。

然而,在乙支付定金后,甲以房价上涨为由,拒绝履行合同。

乙遂将甲诉至法院。

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

甲以房价上涨为由拒绝履行合同,构成违约。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因此,法院判决甲继续履行合同,将房屋过户给乙。

案例分析:本案例涉及合同履行问题。

根据《合同法》第六十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甲在签订合同后,无权以房价上涨为由拒绝履行合同。

乙作为守约方,有权要求甲继续履行合同。

三、案例二:劳动合同纠纷案情简介:丙与丁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约定丙在丁公司担任经理,月薪为1万元。

合同中约定,丙在试用期内月薪为8000元。

试用期满后,丁公司以丙工作能力不足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丙不服,认为丁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遂将丁公司诉至法院。

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丙与丁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合法有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本案中,丙在试用期内月薪为8000元,不符合法律规定。

丁公司以丙工作能力不足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因此,法院判决丁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丁公司支付给丙赔偿金。

案例分析:本案例涉及劳动合同解除问题。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符合法定条件。

合同法的案例法律讲堂(3篇)

合同法的案例法律讲堂(3篇)

第1篇一、引言合同法是调整民事主体之间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对于维护市场秩序、保障交易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以实际案例为切入点,深入剖析合同法中的相关问题,为读者提供一份实用的法律讲堂。

二、案例一:违约责任案情简介: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供应一批货物,总价款为100万元。

合同约定,甲公司应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将货物送达乙公司。

然而,甲公司未能按期履行合同,导致乙公司遭受损失。

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分析:根据《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案中,甲公司未能按期履行合同,构成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

处理结果:经法院审理,判决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违约金20万元,并承担乙公司因违约所造成的其他损失。

三、案例二:合同解除案情简介:丙公司与丁公司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约定丙公司将一处房屋租赁给丁公司使用,租赁期限为5年。

合同签订后,丁公司在租赁期间发现,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影响正常使用。

丁公司要求解除合同,但丙公司拒绝。

法律分析:根据《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案中,丁公司因房屋质量问题无法正常使用,符合合同解除的条件。

处理结果:经法院审理,判决解除丙公司与丁公司之间的租赁合同,并要求丙公司退还丁公司已支付的租金。

四、案例三:合同效力案情简介:戊公司与己公司签订了一份技术转让合同,约定戊公司将一项技术许可给己公司使用。

合同签订后,戊公司发现己公司不具备使用该技术的条件,且未经戊公司同意擅自转让给第三方。

法律课教学案例及分析(3篇)

法律课教学案例及分析(3篇)

第1篇案例名称:张某与李某合同纠纷案案例时间: 2020年案例地点:某市人民法院案例简介:张某与李某于2019年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张某将位于某市的房屋出租给李某,租赁期限为一年。

合同中明确约定租金为每月8000元,押金为一个月租金,即8000元。

合同签订后,李某按约定支付了首月租金和押金。

但在租赁期间,李某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经协商,张某同意退还李某押金,并减免一个月租金。

然而,李某在搬离房屋时,发现房屋内的部分家具损坏,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教学案例教学目标:1. 使学生了解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和规定。

2. 培养学生分析案例、运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3. 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教学过程:1. 导入:教师简要介绍案例背景,引导学生思考双方纠纷的焦点和法律依据。

2. 案例分析:- 教师引导学生分析张某与李某签订的租赁合同是否合法有效。

- 学生讨论房屋质量问题是否构成张某违约,以及李某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 教师讲解合同法中关于违约责任的相关规定。

3. 法律知识讲解:- 教师讲解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如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等。

- 教师讲解租赁合同的相关规定,如租赁期限、租金、押金、房屋质量等。

4. 案例分析讨论:- 教师引导学生根据所学知识,分析张某与李某纠纷的解决途径。

- 学生分组讨论,提出解决纠纷的建议。

5. 总结:- 教师总结案例分析过程,强调合同法的重要性。

- 教师强调学生在日常生活中要树立法律意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例分析案例焦点:1. 张某与李某签订的租赁合同是否合法有效?2. 房屋质量问题是否构成张某违约?3. 李某是否可以要求张某赔偿损失?案例分析:1. 张某与李某签订的租赁合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合法有效。

2.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出租人张某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因此,房屋质量问题构成张某违约。

3. 李某可以要求张某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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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案例教学
篇一:合同法教学案例一
《合同法》教学案例一
21. XX年3月15日,某纺织厂与某服装厂签订一份布料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由纺织厂于XX年4月15日前提
供真丝双绉面料1000 米,服装厂先支付价款8 万元,并于 5 月20日将货款一次性全部支付。

XX年4月15日,服装厂通知纺织厂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纺织厂回函言:因设备老化,按时交付有一定困难,请求暂缓履行,服装厂因为要抢在夏季到来之前上市销售该批真丝服装,没有同意纺织厂迟延履行的要求。

XX年4月25日,因纺织厂没有履行合同,服装厂致函纺织厂,要求纺织厂最迟在 5 月10 日前履行合同,否则解除合同。

XX年5月20日,纺织厂仍未履行合同,服装厂只好从别的渠道用每米90 元的价格购买了真丝双绉面料1000 米,总价款9 万元,同时通知纺织厂解除合同,返还8 万元货款及利息,并要求纺织厂赔偿误工损失及购买布料多支付的1万元价款。

XX年8月10日,纺织厂要求履
行合同,称服装厂解除合同没有征得纺织厂的同意,因而合同没有解除,服装厂应当接受货物。

在遭到拒绝后遂起诉至法院。

试分析:
(1 )服装厂是否有权解除合同?
(2)法院能否支持纺织厂的主张?
(3)服装厂能否要求损害赔偿?
答题要点:
(1)服装厂有权解除合同。

依照《合同法》第94 条规定,当事人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仍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本案中,纺织厂迟延履行主要债务,在服装厂的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履行,因此服装厂有权解除合同。

(2)法院不能支持纺织厂的主张。

这涉及到法定解除权应当如何行使的问题。

依照《合同法》第96 条的规定,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本案中,服装厂在解除合同时通知了纺织厂,纺织厂对此没有提出异议,依照法律的规定,合同自解除的通知到达纺织厂时就已经生效,不需要纺织厂的同意。

因此纺织厂的主张,法院不能支持。

(3)服装厂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依据法律有关规定,解除合同与损害赔偿可以并存,当事人解除合同后如果有其他损失的仍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22.甲商场3 月份欲从乙冰箱厂购进冰箱50 台,每台2800 元,共计14 万元。

双方约定4 月份货到后先付4 万元,其余待销售后付清余下的10 万元货款。

后乙冰箱厂想在甲商场开设销售专柜,打开销路。

双方遂签订租赁场地合
同,约定租赁期为1 年,自同年4 月起至次
年4 月止,月租金2 万元,共计24 万元。

由乙冰箱厂3 个月付 1 次,分 4 次付清。

7 月份乙冰箱厂通知甲商场,称用应收
甲商场的10万元冰箱货款中的6万元抵销其4月至7 月的租金。

试分析:
(1)用所学的合同法的理论和有关法律规定分析乙冰箱厂的做法是否合法?
(2)为什么?
答题要点:
(1)乙冰箱厂的做法符合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该案涉及的是合同权利义务终止中债务相互抵销的法律规定。

抵销,是指两个以上的债的关系的当事人就互负给负种类相同的债务,各自得以其对他方享有的债权充抵自己对他方的债务,而使各自的债务在对等的数额内相互消灭的意思表示。

(2)我国《合同法》第99 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

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

本案中,甲商场与乙冰箱厂互负债务,互享债权,彼此的合同标的物又属于种类和品质相同的货币,也到了履行期,因此,乙冰箱厂可以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同类债务相互抵销的规定,通知甲商场对6 万元债务予以抵销。

23.甲油料厂与某供销社订立一份农副产品供销合同,双方约定由供销社在1 个月内向甲油料厂供应黄豆30 吨,每吨单价1000 元。

在合同履行期间,乙公司找到供销社表示愿意以每吨1500 元的单价购买20 吨黄豆,供销社见其出价高,就将20 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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