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变更需要的材料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办理医师执业注册及变更注册所需资料
(一)办理执业医师注册所需资料:
1、《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
2、小2寸免冠半身彩色近照1张;
3、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半年内的《医师注册健康检查表》1份;
4、《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聘用证明》1份(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1份(医务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
6、《医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名字页和有照片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
7、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注:职工凭人事部证明/学生凭学生证复印件及导师签名,将上述资料交医务部审核盖章,然后自行前往卫生局窗口办理。
(二)办理执业医师变更(变进我院)所需资料:
1、《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第五页拟执业机构意见负责人签字和盖单位公章);
2、小2寸免冠半身彩色近照1张;
3、《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聘用证明》1份(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1份(医务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
5、《医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有名字页和有照片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加盖接收单位公章)
6、《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有名字页和有照片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
(加盖接收单位公章)
7、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加盖接收单位公章)
注:职工凭人事部证明/学生凭学生证复印件及导师签名,将上述资料交医务部审核盖章,然后自行前往原执业地所属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变出,再到卫生局窗口办理变进。
(三)办理执业医师变更(变出我院)所需资料:
1、《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第五页拟执业机构意见负责人签字和盖单
位公章);
2、《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聘用证明》1份(拟聘单位负责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
3、拟聘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1份(盖单位公章);
4、《医师资格证》复印件1份(有名字页和有照片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加
盖接收单位公章)
5、《医师执业证》复印件1份(有名字页和有照片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加盖
接收单位公章)
6、《身份证》复印件1份;(加盖接收单位公章)
执业医师注册所需各种材料:
按照国家《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第三章第七条的规定申请医师执业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两张;
(三)《医师资格证书》;
(四)注册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验表;
(五)申请人身份证明;
(六)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拟聘用证明;
(七)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获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二年内未注册者,申请注册时,还应提交在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接受3至6个月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
附:
西安市医师变更注册应提交材料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并已注册者,申请变更注册时,应到原执业机构、拟执业机构及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变更注册事项。变更注册由医疗机构集体办理。变更注册分三种情况:
1.属市辖区内人员变更(含西安市局管辖单位之间人员变更):
需提交材料:①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②《医师资格证书》;
③《医师执业证书》;
④属人事部门认定的《医师资格证书》需提交《医师职称证书》;
⑤拟执业机构单位聘用证明及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2.属西安市外人员变更到市辖区内:
①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②《医师资格证书》;
③原《医师执业证书》;
④变更通知单(加盖原注册行政部门公章);
⑤拟执业机构单位聘用证明及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
复印件。
⑥变更信息导出软盘;
⑦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彩照2张。
3.属市辖区内人员变更到西安市外:
①同市辖区内人员变更的(1)、(2)、(3);
②自带空白软盘一个;
③拟执业机构单位聘用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