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中央商务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调整文本171888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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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青岛城市规划:中心城区规划

2020年青岛城市规划:中心城区规划
2020年青岛城 市规划:
中心城区
规划
集团管理咨询项目
© 公司版权所有 2008
▪ 2016年1月8日,国务院正式批复《青岛市城市总 体规划(2011——2020)》。新版总体规划划定了中心城 区的开发边界,按照“三主、五副、多层级”网络型 城市公共服务中心体系,将青岛分成:城市主中心、 城市副中心、东岸城区、北岸城区、西岸城区。详细 规划各中心区的定位,将青岛打造成“三城联动、组 团发展”的海湾型中心城区。
▪ 崂山区:国家级崂山风景名胜区核心区和滨海度 假旅游目的地,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蓝色硅 谷海洋科技研发产业带和高等教育集中发展区,青岛 的金融商务、财富管理和文化节庆会展中心。
集团管理咨询项目
© 公司版权所Βιβλιοθήκη 2008【北岸城区】:▪ 高新区、西片区、东片区
▪ 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核心区、国家重要的区域性航空港 、现代化综合服务中心:按照“生态优先、科技领衔、做高做强” 的要求,高水平建设“科技、生态、人文型”宜居新城。
集团管理咨询项目
© 公司版权所有 2008
【城市副中心】:
▪ 李沧、崂山、城阳、青岛湾老城区和辛安五个城市副中心 ▪ 李沧副中心:是胶州湾东岸中部地区公共服务中心,对于完善青岛的公共服务
中心体系具有积极作用。规划自铁路青岛北站至李村中心形成以商务办公、商贸物 流等现代服务业功能为主的城市副中心,包括李沧交通商务区和李村商贸中心,重 点加快推进铁路及轨道交通枢纽的建设,大力发展交通商务、商贸流通产业。 ▪ 崂山副中心:在麦岛路以东、松岭路以西、枣儿山以南区域,形成以金融商务 、财富管理、文化体育、科技研发、行政办公、旅游会展服务功能为主的城市副中 心。 ▪ 城阳副中心:以城阳区行政服务区为轴心,正阳路与南北向城市主干路为轴线 ,重点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综合配套功能,形成以办公、商务、旅游、教育功能为 主的城市副中心。 ▪ 青岛湾老城区副中心:包括中山路及火车站、邮轮母港周边地区。规划形成以 文化旅游、交通集散功能为主的城市副中心,逐步搬迁行政办公职能,改善交通条 件,为旅游产业的发展置换充足的用地空间,增强传统历史文化价值。 ▪ 辛安副中心:以黄河路为轴线,形成以科技研发、商贸物流功能为主的城市副 中心。围绕山东科技大学,加快推进村庄改造,积极转移、搬迁传统制造业,实现 一般制造业的转型发展,为现代服务业的发展置换用地空间,发展成为辐射带动西 海岸新区产业发展转型升级的科技研发中心。

《青岛西站片区外围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

《青岛西站片区外围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

《青岛西站片区外围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城乡规划的知情权、参与权,推进政务公开和依法行政,提高城乡规划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青岛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政务公开的的有关规定,对《青岛西站片区外围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规划内容进行社会公示。

一、公示内容(一)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起施行)(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令第146号)(2006年4月1日起施行)(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2006年3月17日起施行)(4)《城市用地分类和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5)《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6)《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7)《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1年1月1日起施行)(8)《山东省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山东省国土资源厅)(9)《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鲁政办发〔2013〕36号(10)《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2016年1月批复)(11)《青岛西海岸新区总体规划(2013-2035年)》(上报稿)(12)《西海岸新区综合交通规划(2013-2030年)》(在编)(13)《青岛市市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2017版试行)(14)其他国家、山东省、青岛市及黄岛区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

(15)西海岸新区在编、已批各上位专项规划及交通商务区各专项规划。

(二)主要内容1.规划范围北至西客站商务区辖区边界,西至规划张宝公路——规划雷公山路——风河大坝北岸,南至风河大坝北岸,东至海西路——东岳路——规划风河北路——胶河路——沈海高速——海高区北部片区控规西边界。

规划面积14.83km²。

2020年青岛城市规划:中心城区规划 PPT

2020年青岛城市规划:中心城区规划 PPT

假旅游目的地,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蓝色硅
谷海洋科技研发产业带和高等教育集中发展区,青岛
的金融商务、财富管理和文化节庆会展中心。
【北岸城区】:
高新区、西片区、东片区
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核心区、国家重要的区域性航空
港、现代化综合服务中心:按照“生态优先、科技领衔、做高做
强”的要求,高水平建设“科技、生态、人文型”宜居新城。
660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面积108平方米。
有序引导东岸、北岸及西岸城区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围绕建设宜居幸福现代化国际城市的目
标,统筹旧城更新与新区建设,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增加绿地、
广场等公共空间,提升居住环境质量。至2020年中心城区规划居
住用地216.88平方公里,占城市建设用地的32.48%,人均35.55
务中心体系具有积极作用。规划自铁路青岛北站至李村中心形成以商务办公、商
贸物流等现代服务业功能为主的城市副中心,包括李沧交通商务区和李村商贸中
心,重点加快推进铁路及轨道交通枢纽的建设,大力发展交通商务、商贸流通产
业。
崂山副中心:在麦岛路以东、松岭路以西、枣儿山以南区域,形成以金融商
务、财富管理、文化体育、科技研发、行政办公、旅游会展服务功能为主的城市
西片区:为红岛经济区,包括红岛街道办事处、河套街道办
事处、上马街道办事处、棘洪滩街道办事处;引导高新技术产业、
国际化城市要素的集聚,建设科技、人文、生态新城。
东片区:为城阳区城,包括城阳街道办事处、流亭街道办事
处、夏庄街道办事处、惜福街道办事处;建设以总部经济为主体
的现代服务业集聚与发展中心;加强崂山西麓风景资源与水源地
2020年青岛城市规划:中心城区规划

2010经典-2008年青岛中央商务区-CBD调研报告.ppt

2010经典-2008年青岛中央商务区-CBD调研报告.ppt

中央商务区的地下空间
►中央商务区地下空间开发以地下交通、商业、 文化、娱乐休闲、人防等功能为主体,地下 空间开发总量为128万平方米,公共服务设施 30万平方米,配建停车9.4万平方米,社会停 车0.7万平方米,轨道交通3.5万平方米。
中央商务区的交通状况
►中央商务区比邻青岛两条城市快速路和被称 为“青岛迎宾大道”的山东路,距青岛流亭 国际机场20公里,距火车站3.1公里,而且在 商务区内规划了近40条道路henguima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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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商务区的规划范围
► 中央商务区规划范围西起山东路(含山东路以西100米), 东至福州路,南起延吉路,北至辽源路,用地面积2.45平方
公里。
中央商务区的建筑规模、总投入
► 中央商务区总建筑面积约500万平方米,规划人口 5.4万人,总投入约320亿元人民币,计划在8—10 年内完工(05年底编定规划开始建设)。
中央商务区的管理和开发
►中央商务区在地域上属于市北区的组成部分, 并接受市北区委、区政府的直接领导,由中 央商务区管委会和中央商务区开发建设有限 公司统一管理和开发,开展拆迁腾地、招商 引资、项目落地等工作。
中央商务区招商进展,正在兴建的项 目
►目前中央商务区达成投资意向的项目投资额 已超过一百亿元人民币,正在兴建的项目有 万达广场,国家羽毛球训练中心,新兴长城 大酒店、中海山东路项目、环宇康庭,嘉合 新兴国际服务型公寓,良辰美景等住宅项目。
举例说明:

中央商务区(CBD)核心规划方案

中央商务区(CBD)核心规划方案

中央商务区(CBD)核心规划方案总规划师:安岗中央商务区(CBD)是一个中心城市的灵魂,是城市的人气聚集区,是城市经济发展的火车头,是城市总体战略意图的具体表现。

要想建成区域性的商贸、金融、信息、文化、会展及办公为一体城市商务中心区(CBD),需要有科学的规划、绿色生态设计,要达到有便捷的立体交通网络及各种配套设施一应俱全。

要达到这个目标,最重要的是建好中央核心商务区;他是中央商务区(CBD)的龙头,是人气的主要活动区域。

对国内来讲, CBD 是一个中心城市对外辐射的核心桥头堡;对国外来说, CBD 是一个进入中国中心城市的门户。

伴随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将有大批跨国公司、金融机构进入中国,建立它们的总部,引发众多行业聚集,这必然对中央商务区的高档办公环境产生大量、持续的需求。

加快建立 CBD 将有助于接纳来自于国外的服务、贸易、金融、证券、商务等行业的投资。

CBD 作为国际性商务活动的平台,外商习惯它、认可它。

在中国中心城市建设中央商务区,实质上是为国内企业提供了与国际商务接轨的必要条件。

因此,抓住机遇,加快建设 CBD 是中国迎接“入世”挑战的客观需要。

当前国内的区域经济竞争,首先表现为中心城市间的竞争,而中心城市的竞争很大程度体现在 CBD 的功能和水平上。

也可以说区域经济的竞争集中体现在 CBD 之间的竞争上, CBD 将成为国内区域经济竞争的制高点。

另外,国际经济竞争的突出特点,也表现在各国大城市之间的竞争上。

竞争的一个主要方面就是形象竞争,也就是有没有中央商务区的竞争,一个规划科学的CBD ,可以提高这个城市的竞争能力,并辐射周边地区,带动区域经济的发展。

同时也可以通过 CBD 这个平台,有效地参与区域经济和国际经济的竞争。

一个好的 CBD 规划,需要有一个灵魂建筑群,这个建筑群不但要是 CBD 区域的主要商贸、金融、信息、文化、会展及办公集散地,而且是中心城市的标志。

我们用国内外的 CBD 进行比较说明。

关于北京商务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部分内容更

关于北京商务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部分内容更

关于《北京商务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部分内容更正的说明《北京商务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中更正的内容如下:一、原文本第3.1条:本区域内各地块的土地使用强度详见本导则“附图4容积率控制规划图”、“附图5 建筑控制高度规划图”、“附图6建筑密度规划图”。

按照附图要求,本区域内各类地块的容积率、建筑密度指标按照土地使用性质进行控制,建筑高度按照高度分区进行控制。

容积率:居住类用地的容积率为3.5,公建类用地的容积率为4.0-5.5;部分现状保留地块容积率大于7.0。

建筑密度:居住类用地的建筑密度为25%;公建类用地的建筑密度为30%-40%。

建筑高度:分为100米以上建筑高度分区、80米建筑高度分区、60米建筑高度分区、30米建筑高度分区、18米高度分区和开放空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的规定。

现将该文本更正为:第3.1条本区域内各地块的土地使用强度详见本导则“附图4容积率控制规划图”、“附图5 建筑控制高度规划图”、“附图6建筑密度规划图”。

按照附图要求,本区域内各类地块的容积率、建筑密度指标按照土地使用性质进行控制,建筑高度按照高度分区进行控制。

容积率:居住类用地的容积率为3.5,公建类用地的容积率为 4.0-5.5;部分现状保留地块容积率大于7.0。

建筑高度:分为100米以上建筑高度分区、80米建筑高度分区、60米建筑高度分区、30米建筑高度分区、18米高度分区和开放空间。

本区域内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容积率、建筑高度等规划指标按已给定的规划条件执行。

本区域内各类用地的比例和开放空间坚持整体协调的原则,居住类用地的建筑密度为30%;公建类项目的建筑密度结合规划设计方案确定。

二、原文本第6.6条中:各建设地块根据其不同的土地使用性质,应满足相应的绿地率规定,具体为:商务设施、文化娱乐为20%;混合区、居住用地为25%;中小学、教育用地为30%;市政、电信局用地为25%;22万伏变电站用地为30%。

青岛中央商务区中心广场及周边道路地下空间(青岛中央广场)项目

青岛中央商务区中心广场及周边道路地下空间(青岛中央广场)项目

中央广场 位于连 云港路和敦 化路交 界区域 .其地面 部分 为由两个下沉式 广场组成 的休闲广场 .下沉广场 的 设计 .增加了城市 的立体感 .形成地下空 间与地面 的过 渡 。曲线的流动造 型 、幻彩 的夜景使其成 为全新地标 。 通过 下沉广场和 多处采光天井 设计 ,地面 与地下空 间联 成 整体 .阳 光 的温暖 树 影 的婆娑 、碧 草 的芬芳 月 色 的阴柔 .都可 以一一体味 。西北侧下沉 广场结合地 形 与高 差 .利用 台阶 、扶梯构成 丰富而又有 趣味的立体 空 间 。同时在面 向广 场的一面 .做 出多个退 台 .增加 了商 业的界 面 .以及游 客的观景点 。在外面 的材质运用 了石 材与玻 璃的结合 .既增加的 商业的通透性 .有结合有 石 材的稳 重。东南侧 下沉广场利 用欧式的风格 .大大 的雨 篷 将 下 沉 广 场 围 合 起 来 .增 加 了 ” 波 浪 ” 的 寓 意 并 且 为广 场 赋予 灵动 的气 息 。下沉 广场 和多 处采 光天 井设 计 以及通透的玻璃 罩入 1 3 也 保证了 自然 光透射到下 面 的 购物 中心 。 中心 的地 面 景观 以高 科技 和趣 味性 的手 法将玻璃 雨篷设计成 为海洋生 物造型 ( 鲍鱼 海参的形 状 )。夜间 ,沿项 目城市道路 网络提供 了一 个壮观的灯 光效 果。L E D 屏幕耸 立在主要 大街 的交汇处 ,在地下 商 场的上 面行成 了一个 完全的城市 交流网络 。特色的灯管 将表 面活动反射到 下面的商场 步行通道上 创造有趣而 强 有力的视觉效果 。 ( 图七 图八 )

周边项 目中 .万达 广场 诺德广场 以及利群均以百货 及主力店为主 .使得本项 目以步行街为主的线性设计更具 有独特性 .不同面积的店铺也使得销售更具有灵活性。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南区中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青政函〔2020〕115号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南区中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青政函〔2020〕115号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南区中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正文:----------------------------------------------------------------------------------------------------------------------------------------------------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南区中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市南区人民政府:你区《关于呈请批复〈市南区中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青南政呈〔2020〕13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市南区中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范围东至福州路,西至镇江路,南至江西路,东北至敦化路,西北至延吉路,规划总用地面积420.12公顷。

要科学有序推进规划建设,致力于将本片区打造为集高品质居住、科研教育和商务服务于一体的综合片区。

二、要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管控。

严格控制城市空间刚性要素,按照控规确定的红线、绿线、紫线等控制线落实保护要求。

优化提升城区环境品质,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达到30.7公顷。

在开发建设过程中,可依据本规划先行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统筹考虑规划功能、产业发展、公益配套、城市设计、市政交通承载力、日照条件等因素,合理确定具体项目的相关控制指标。

三、要加快推进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

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级统筹、区级落实、以需定建、优化配置”的基本原则,规划新增居住用地(除村庄安置区)应按照市政府相关政策文件要求配置一定比例的人才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四、要合理利用现有空间资源,根据重点项目建设、危旧建筑改造以及闲置土地资源盘活等需求,有序推进规划实施,确保城市基础设施承载力、公共服务配套满足城市发展需要,推动街区产业空间拓展、城市功能完善、土地集约利用、市民方便宜居“四个目标一个过程完成”。

五、完善片区交通路网体系,进一步优化细化区域内支路网系统,规划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达到92.32公顷,规划路网密度达到11.98公里/平方公里,加快动静态交通设施融合建设,实现区内外交通有机衔接,提高城市交通运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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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中央商务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
文本·说明书
青岛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市民用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理工大学工程兵工程学院地下空间研究中心
青岛市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
青岛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O O八年七月
文 本
第一章
第一条规划背景
《青岛中央商务区及周边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原控规)是由青岛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于2005年6月经青岛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目前,该规划在实施过程中已不能满足中央商务区发展的需要,为了促进和加快中央商务区的建设,通过控规的调整,提高城市土地集约使用效益,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与社会服务设施配套,地上与地下空间开发有机衔接,优化确定用地功能及开发强度,强调规划实施的可操作性。
4、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
(1)供应设施用地(U1)
a)供水用地(U11):规划中水处理站一处,位于A-2-7地块,用地面积0.31公顷。
b)供电用地(U12):规划变电站一处,位于A-2-5-5地块,用地面积0.25公顷。
c)供热用地(U14):用地面积4.17公顷,现状青岛热电公司。
(2)交通设施用地(U2)
原控规用地面积为402.31公顷,包括辽源路以南的中央商务区和辽源路以北的居住片区两大功能区。此次规划调整以辽源路以南的中央商务区为主,其规划范围西起山东路(两侧),东至福州路,南起延吉路,北至辽源路,用地面积245.7公顷,规划人口5.4万人。
第六条 功能定位:青岛中央商务区是青岛中心区在功能上的补充和完善、空间上的拓展与延伸。通过对青岛中央商务区现状用地功能分析以及区域未来发展前瞻性研究,确定:南京路以西为发展商务、金融、科技、信息流通、中介等现代服务业为主,居住为辅的商务中心片区;南京路以东为配套设施完善的综合居住片区。
青岛中央商务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文本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2008-07-11来源:青岛市人民政府 青政字[2008]61号文批复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规划背景
《青岛中央商务区及周边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原控规)是由青岛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于2005年6月经青岛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目前,该规划在实施过程中已不能满足中央商务区发展的需要,为了促进和加快中央商务区的建设,通过控规的调整,提高城市土地集约使用效益,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与社会服务设施配套,地上与地下空间开发有机衔接,优化确定用地功能及开发强度,强调规划实施的可操作性。
第二条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0.04)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5.12)
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4、《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0)
5、《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2002版)
6、《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1988.10,建设部、交通部联合颁布)
d)旅馆业用地(C25):规划在敦化路南侧、徐州路西侧布置五星级酒店和相关配套设施,满足商务区商务接待需求,用地面积2.81公顷。
(3)体育用地(C4)
保留现状新兴体育馆用地,改造建设区级体育文化中心,用地面积3.38公顷。
(4)医疗卫生用地(C5)
结合分区规划,港口医院作为该区域区级医疗设施,为满足其发展需要适当扩大用地,调整后用地面积3.08公顷。同时结合修建性详细规划进一步落实社区卫生和养老设施。
(1)行政办公用地(C1)
保留现状行政办公用地,包括市北区政府、公交集团公司、青岛市档案馆等,用地面积2.11公顷。
(2)商业金融业用地(C2)
a)商业用地(C21):集中在南京路以东综合居住片区,是为居住区配套的商业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为10.28公顷。
b)金融保险业用地(C22):规划在敦化路北侧、连云港路东侧布置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服务机构,形成区域金融中心,同时可适当兼容商务办公、商业、研发等城市商务功能,用地面积3.43公顷。
a)入学率:参照青岛市人口出生率确定,托幼3%,小学6%,初中3%。
b)每班人数:小学45人/班,中学50人/班,托幼30人/班。
c)生均用地:根据青岛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建标准,小学14—19 m2/人,初中15—19 m2/人,托幼14—16 m2/人。
按照人口规模5.4万人,需配套初中33班、小学72班、托幼54班。
第三章 规划结构与用地布局
(一)规划结构
根据用地区位特性及城市总体布局要求,结合对周边条件的分析,确定本区域规划结构为“一心、两区、三轴、一带”。
一心:商务核心区。以圆形广场为几何中心,形成以商务办公、信息、金融为主的商务核心。
两区:南京路以西商务中心片区和南京路以东综合居住片区。
三轴:沿敦化路东西向区域发展中心轴、沿连云港路南北向商务发展轴、沿绍兴路居住生活轴。
对原控规教育设施调整如下:
a) 原控规24班中学调整为36班,用地面积由3.30公顷扩大为4.53公顷。
b) 原控规24班小学调整为36班,用地面积由1.90公顷扩大为3.32公顷。
c) 规划36班小学一处,位于山东路东侧A-1-19-1地块,用地面积2.50公顷。
d) 规划幼儿园七处,分别为A-1-19-2地块8班幼儿园、A-3-13地块12班幼儿园、A-4-3地块6班幼儿园、A-4-23地块3班幼儿园、A-4-24地块8班幼儿园、A-4-34地块12班幼儿园和B-7-12地块6班幼儿园。
5、绿地(G)
(1)公共绿地(G1)
a)公园(G11):规划居住区公园2处,分别位于A-4-4地块和A-4-35地块,用地面积1.61公顷。
b)街头绿地(G12):包括道路两侧绿化景观带、海泊河两侧滨水休闲绿化等,用地面积30.47公顷。
6、水域(E)
海泊河是区域内主要水系,水域面积4.55公顷。
2008年7月11日经青岛市人民政府青政字[2008]61号文批复
7、《山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 (2002年10月8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44号)
8、《青岛市城市分区规划》
9、《青岛市快速轨道交通线网规划》、《青岛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等专项规划。
10、《青岛市建筑规划管理办法》
11、《青岛市中央商务区及周边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三条 规划原则
1、可持续发展原则。合理制定开发时序和实施步骤,开发建设与环境保护相结合,提升土地的价值和使用效率,近远期结合,为可持续开发提供技术支持,创造健康、有序的城市空间环境。
4、各层面规划相统一原则。控规调整在分区规划以及上一轮控规成果的基础上进行深化和优化,确保各层面规划的衔接和统一。
5、近远期相结合原则。在现状土地权属的基础上,统筹考虑土地开发的社会、经济效益,合理确定规划范围内土地开发时序,近远期结合,确保商务区稳定、协调发展。
6、空间形态优化原则。以城市设计的手段,规划绿化、建筑景观、公共开放空间,强调空间形态秩序,发挥地域的经济和景观潜力,塑造具有时代特色的城市空间环境构架。
第四条 规划目标
秉承青岛的独特建筑风格,形成一个多元共存的城市公共开放空间;
城市金融、中介服务、科技信息等现代服务业的高端产业聚集区和核心区;
构筑良好的中央商务区城市形象,形成与自然环境和谐的城市生态环境,创造具有浓郁现代城市形象的全新标志性区域;
创造商务之都、科技之都、现代之都、魅力之都。
规划范围及规模
商业步行街用地(S19):商务中心区内规划两条“人”字形商业步行街,用地面积2.9公顷。
游憩集会广场用地(S22):在敦化路与连云港路交叉口规划圆形休闲活动广场和商业步行街,是商务区重要的公共活动空间,用地面积2.1公顷。
(3)社会停车场库用地(S3)
机动车停车场库用地(S31):在商务区外围及大型公建和人群较为集中的区域新增社会公共停车场2处,位于A-1-3、A-4-5地块,用地面积1.26公顷,总泊位410个。
a)公共交通用地(U21):用地面积1.22公顷。规划公交站场2处:分别位于A-2-9-2地块和A-4-35地块,可停放公交车辆230辆;规划地铁枢纽站1处,位于A-2-9-2地块。
b)其他交通设施用地(U29):主要为现状保留加油站,包括sk加油站、南京路加油站、振华加油站等,用地面积0.76公顷。
一带:海泊河滨水休闲景观带。
(二)用地布局
1、居住用地规划(R)
(1)住宅用地(R21)
规划在原控规的基础上,在南京路以西商务中心片区适当增加部分商业居住综合用地,满足商务区居住配套需求。调整后居住用地面积为85.1公顷,其中商业居住综合用地14.83公顷。
(2)中小学、托幼 (R22)
本规划采用标准:
2、以人为本原则。以建设生态城市为目标,充分挖掘自然资源优势,结合区域城市外部条件,规划在进一步展现城市中央商务区景观特色、合理组织城市交通基础上,构建和谐、舒适、安全的城市生活与活动社区。
3、规划实施的可操作性原则。以用地的控制和管理为重点,使规划设计与规划管理衔接,用地功能整合、各项设施建设统筹兼顾,强调规划的可操作性。
(5)文物古迹用地(C7)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于姑庵(明朝)位于福州路西侧,院内建筑现已遭拆除,幸存两棵银杏古树,规划予以修复重建,并制定保护范围和保护措施,用地面积1.57公顷。
3、道路广场用地(S)
(1) 道路用地(S1)
规划城市道路分为四级:快速路、主干道、次干路、支路。用地面积53.16公顷。
(2)广场用地(S2)
第二章 功能定位与规模
(一)规划范围
此次规划调整以辽源路以南的中央商务区为主,其规划范围西起山东路,东至福州路,南起延吉路,北至辽源路,总用地面积245.7公顷。
(二)规模
1、建设规模
建设规模从土地的集约利用、建设开发时序、城市景观、对现状住宅的日照遮挡等方面考虑,并通过建筑空间形态的研究来综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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