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三期评定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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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受伤人员休息期、营养期、护理期评定标准

人身损害受伤人员休息期、营养期、护理期评定标准

人身损害受伤人员休息期、营养期、护理期评定(一)1 范围本规定了人体损伤后受伤人员休息期、营养期和护理期评定的原则、方法和内容。

本适用于人身伤害、道路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纠纷案件等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受伤人员的休息期、营养期和护理期评定。

2 定义本所指“三期”是指人体损伤后受伤人员所需休息、营养和护理的时间,分别称为休息期、营养期和护理期。

2.1 休息期休息期(亦称误工期、医疗休息期),是指人体损伤后,接受医疗及功能康复,不能参加一般工作、学习、活动的时间。

2.2 营养期营养期(亦称营养补偿期),是指人体损伤后,需要补充必需的营养物质,以提高治疗质量或者加速损伤康复的时间。

2.3 护理期护理期(亦称护理陪护期),是指人体损伤后,在医疗或者功能康复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帮助的时间。

3 总则3.1 目的本为人体损伤后受伤人员的休息期、营养期和护理期的评定提供依据。

3.2 评定原则人体损伤后,休息、营养、护理期限的评定应以原发性损伤及后果为依据,结合治疗方法及效果、个体年龄、身体状况等因素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4 头部损伤4.1 头皮损伤4.1.1 头皮擦挫伤头皮擦挫伤:休息1-15日,营养 1-7日,无需护理。

4.1.2 头皮血肿皮下血肿:休息7-15日,无需营养,无需护理。

帽状腱膜下血肿:休息15-60日,营养7日,护理1-7日。

骨膜下血肿:休息7-30日,营养7日, 无需护理。

帽状腱膜下血肿需穿刺抽血:休息30-60日,营养15日,护理1-15日。

4.1.3 头皮裂伤钝器创口长度<6cm或者锐器创口长度<8cm:休息15-30日,营养1-7日,护理1-7日。

钝器创口长度≥6cm或者锐器创口长度≥8cm:休息15-60日,营养7-15日,护理1-7日。

4.1.4 头皮撕脱伤撕脱面积<20cm2:休息15-30日,营养1-7日,护理1-7日。

撕脱面积≥20cm2:休息30-60日,营养7-15日,护理7-15日。

三期鉴定是什么意思

三期鉴定是什么意思

三期鉴定是什么意思
三期鉴定一般指的是人身伤害、道路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损害等人身损害赔偿中受伤人员的误工期、护理期和营养期的评定。

一、误工期。

人体损伤后经过诊断、治疗达到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治愈(即临床症状和体征消失)或体征固定所需要的时间。

二、护理期。

人体损伤后,在医疗或者功能康复期间生活自理困难,全部或部分需要他人帮助的时间。

三、营养期。

人体损伤后,需要补充必要的营养物质,以提高治疗质量或者加速损伤康复的时间。

人体损伤三期鉴定标准

人体损伤三期鉴定标准

人体损伤三期鉴定标准人体损伤是指外力作用于人体,导致身体组织和器官结构受到破坏或功能受到损害的现象。

在司法鉴定中,对于人体损伤的鉴定是非常重要的,而人体损伤的三期鉴定标准则是其中的重要内容之一。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人体损伤的三期。

人体损伤的三期分别是急性期、恢复期和后遗症期。

急性期是指损伤发生后的最初阶段,通常在伤后48小时内;恢复期是指损伤进入愈合和修复阶段,通常在伤后48小时到3个月内;后遗症期是指损伤愈合后,残留下的功能障碍和症状继续存在的阶段。

在进行人体损伤的三期鉴定时,需要综合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首先,需要考虑损伤的部位和范围。

不同部位和范围的损伤对人体的影响是不同的,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鉴定。

比如,头部和颈部的损伤可能对大脑和脊髓造成影响,而四肢的损伤可能影响到肌肉和关节的功能。

其次,需要考虑损伤的严重程度。

损伤的严重程度直接影响到损伤的愈合和后遗症的形成,需要进行综合评估和鉴定。

另外,还需要考虑损伤对日常生活和工作的影响。

损伤可能会导致受伤者无法正常工作和生活,这也是进行鉴定的重要方面之一。

最后,需要考虑损伤的治疗和康复情况。

不同的治疗和康复情况对损伤的愈合和后遗症的形成都有影响,需要进行综合考虑和鉴定。

在进行人体损伤三期鉴定时,需要充分了解和掌握损伤的相关知识和技术,进行全面、客观和准确的评估和鉴定。

只有这样,才能为司法和医学提供准确的依据和参考,保障受伤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总的来说,人体损伤三期鉴定标准是司法鉴定中的重要内容,需要进行全面、客观和准确的评估和鉴定。

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受伤者的合法权益。

人身损害三期评定标准

人身损害三期评定标准

人身损害三期评定标准人身损害是指对个人身体、精神或财产造成的损害。

在司法领域,对于人身损害的评定是非常重要的,它关乎到受害人的权益和赔偿问题。

为了更准确地评定人身损害,司法界制定了一系列的评定标准,其中包括了三期评定标准。

下面我们将详细介绍人身损害三期评定标准的相关内容。

首先,第一期评定标准是指人身损害的初期阶段。

在这个阶段,主要评定受害人的伤情程度和治疗方案。

评定的主要依据包括了医疗记录、医生诊断和治疗情况等。

通过对这些信息的分析和评定,可以初步确定受害人的伤情程度和对应的赔偿标准。

同时,第一期评定标准也会考虑到受害人可能面临的长期治疗和康复问题,为后续的评定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其次,第二期评定标准是指人身损害的中期阶段。

在这个阶段,主要评定受害人的康复情况和生活能力。

评定的主要依据包括了康复治疗记录、康复效果和日常生活能力等。

通过对这些信息的综合分析和评定,可以更准确地确定受害人的康复情况和对应的赔偿标准。

同时,第二期评定标准也会考虑到受害人可能面临的长期康复和生活困难问题,为后续的评定工作提供更全面的参考依据。

最后,第三期评定标准是指人身损害的后期阶段。

在这个阶段,主要评定受害人的长期影响和赔偿需求。

评定的主要依据包括了长期治疗记录、长期影响和赔偿需求等。

通过对这些信息的深入分析和评定,可以最终确定受害人的长期影响和对应的赔偿标准。

同时,第三期评定标准也会考虑到受害人可能面临的长期生活困难和赔偿需求,为最终的赔偿方案提供科学依据。

综上所述,人身损害三期评定标准是司法领域对人身损害进行评定的重要依据。

通过对受害人的伤情程度、康复情况和长期影响进行综合评定,可以更科学地确定赔偿标准,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评定工作也需要充分考虑受害人可能面临的长期治疗和生活困难问题,为司法判决提供科学依据,促进公正司法。

希望相关部门和专业人士能够严格按照三期评定标准进行评定工作,确保评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人身损害三期评定标准

人身损害三期评定标准

人身损害受伤人员休息期、营养期、护理期评定标准人身损害受伤人员休息期、营养期、护理期评定标准1围本标准规定了人体损伤后受伤人员休息期、营养期和护理期评定的原则、方法和容。

本标准适用于人身伤害、道路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纠纷案件等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受伤人员的休息期、营养期和护理期评定。

2定义本标准所指“三期”是指人体损伤后受伤人员所需休息、营养和护理的时间,分别称为休息期、营养期和护理期。

2.1休息期休息期(亦称误工期、医疗休息期),是指人体损伤后,接受医疗及功能康复,不能参加一般工作、学习、活动的时间。

2.2营养期营养期(亦称营养补偿期),是指人体损伤后,需要补充必需的营养物质,以提高治疗质量或者加速损伤康复的时间。

2.3护理期护理期(亦称护理陪护期),是指人体损伤后,在医疗或者功能康复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帮助的时间。

3总则3.1目的本标准为人体损伤后受伤人员的休息期、营养期和护理期的评定提供依据。

3.2评定原则人体损伤后,休息、营养、护理期限的评定应以原发性损伤及后果为依据,结合治疗方法及效果、个体年龄、身体状况等因素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4头部损伤4.1头皮损伤4.1.1头皮擦挫伤头皮擦挫伤:休息1-15日,营养1-7日,无需护理。

4.1.2头皮血肿皮下血肿:休息7-15日,无需营养,无需护理。

帽状腱膜下血肿:休息15-60日,营养7日,护理1-7日。

骨膜下血肿:休息7-30日,营养7日,无需护理。

帽状腱膜下血肿需穿刺抽血:休息30-60日,营养15日,护理1-15日。

4.1.3头皮裂伤钝器创口长度<6cm或者锐器创口长度<8cm:休息15-30日,营养1-7日,护理1-7日。

钝器创口长度三6cm或者锐器创口长度三8cm:休息15-60日,营养7-15日,护理1-7日。

4.1.4头皮撕脱伤撕脱面积<20cm2:休息15-30日,营养1-7日,护理1-7日。

撕脱面积三20cm2:休息30-60日,营养7-15日,护理7-15日。

人损伤残三期鉴定流程

人损伤残三期鉴定流程

人损伤残三期鉴定流程一、啥是三期鉴定呢?三期鉴定啊,就是对人体损伤后的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进行鉴定。

这可关系到受伤的小伙伴能得到多少赔偿之类的重要事情呢。

比如说,你不小心被车撞了,受伤了不能上班,这误工期就很关键啦,还有在受伤期间可能需要人照顾,这就是护理期,同时为了让身体恢复得好,营养也不能少,这就是营养期啦。

二、啥时候能做三期鉴定呢?一般来说呢,得等伤情稳定了才行。

总不能伤还在变来变去的时候就去鉴定吧,那结果肯定不准呀。

就像你刚摔了一跤,腿还肿得像个大馒头,而且还不知道后面是会变好还是变坏呢,这时候去鉴定就不合适啦。

通常医生会根据你的受伤情况告诉你大概什么时候可以去做这个鉴定。

比如说,骨折的话,可能得等骨头长到一定程度,伤口愈合得差不多的时候。

三、去哪做三期鉴定呢?宝子们,这就得找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啦。

可不能随便找个地方哦。

这些司法鉴定机构都是经过相关部门批准的呢。

你可以问问律师,或者在网上搜搜本地比较靠谱的司法鉴定机构。

一般大一点的城市都有好几家这样的机构。

找到机构之后呢,就可以打电话或者去现场咨询一下具体的鉴定流程啦。

四、鉴定的时候要带啥呢?这可重要啦。

你得带上自己的身份证呀,这就像你的身份证明,没有它可不行。

然后就是与受伤相关的病历资料啦,什么门诊病历、住院病历、检查报告(像X光片、CT片这些都得带上),这些东西都是能证明你受伤情况的重要依据呢。

要是少了这些,鉴定机构的医生可就很难准确判断你的三期啦。

五、鉴定过程是啥样的呢?到了鉴定机构之后呢,会有专门的鉴定人员来接待你。

他们会先查看你带的病历资料,然后会对你的伤情进行检查。

这个检查可能会有点像你在医院看病时候的检查,不过会更有针对性哦。

比如说,看看你的伤口愈合情况,活动是否受限之类的。

宝子们不用担心,这个过程不会很疼啦,鉴定人员都很专业的。

然后呢,他们会根据查看病历和检查的结果,综合判断你的误工期、护理期和营养期。

六、鉴定结果啥时候能出来呢?一般来说呢,不会马上就出结果。

人身损害三期评定规范

人身损害三期评定规范

人身损害三期评定规范 Last updated on the afternoon of January 3, 2021GA/T1193-2014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规范GA/T1193-2014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规范2014年11月26日发布实施前言本标准按照GB/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中国法医学会和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79)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中国法医学会、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旭、宁锦、王岩、常林、田雪梅、刘会、杜雁、郭兆明、项剑、狄胜利、张凤芹、李屹兰、杨天潼、何光龙。

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的原则、方法和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人身伤害、道路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损害等人身损害赔偿中受伤人员的误工期、护理期和营养期评定。

2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误工期lossofworkingtimeperiod人体损伤后经过诊断、治疗达到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治愈(即临床症状和体征消失)或体征固定所需要的时间。

护理期nursingperiod人体损伤后,在医疗或者功能康复期间生活自理困难,全部或部分需要他人帮助的时间。

营养期vegetativeperiod人体损伤后,需要补充必要的营养物质,以提高治疗质量或者加速损伤康复的时间。

评定assessment运用专门知识,评价确定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和营养期的过程。

评定意见assessmentconclusion评定人运用专门知识对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和营养期进行分析所得出的综合性判断。

3总则目的本标准为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和营养期的评定提供依据。

人身损害受伤人员三期鉴定完整版

人身损害受伤人员三期鉴定完整版

人身损害受伤人员三期鉴定集团标准化办公室:[VV986T-J682P28-JP266L8-68PNN]人身损害受伤人员休息期、营养期、护理期评定标准人身损害受伤人员休息期、营养期、护理期评定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人体损伤后受伤人员休息期、营养期和护理期评定的原则、方法和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人身伤害、道路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纠纷案件等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受伤人员的休息期、营养期和护理期评定。

2 定义本标准所指“三期”是指人体损伤后受伤人员所需休息、营养和护理的时间,分别称为休息期、营养期和护理期。

2.1休息期休息期(亦称误工期、医疗休息期),是指人体损伤后,接受医疗及功能康复,不能参加一般工作、学习、活动的时间。

2.2营养期营养期(亦称营养补偿期),是指人体损伤后,需要补充必需的营养物质,以提高治疗质量或者加速损伤康复的时间。

2.3护理期护理期(亦称护理陪护期),是指人体损伤后,在医疗或者功能康复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帮助的时间。

3 总则3.1目的本标准为人体损伤后受伤人员的休息期、营养期和护理期的评定提供依据。

3.2评定原则人体损伤后,休息、营养、护理期限的评定应以原发性损伤及后果为依据,结合治疗方法及效果、个体年龄、身体状况等因素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4 头部损伤4.1头皮损伤4.1.1头皮擦挫伤头皮擦挫伤:休息1-15日,营养1-7日,无需护理。

4.1.2头皮血肿皮下血肿:休息7-15日,无需营养,无需护理。

帽状腱膜下血肿:休息15-60日,营养7日,护理1-7日。

骨膜下血肿:休息7-30日,营养7日,无需护理。

帽状腱膜下血肿需穿刺抽血:休息30-60日,营养15日,护理1-15日。

4.1.3头皮裂伤钝器创口长度<6cm或者锐器创口长度<8cm:休息15-30日,营养1-7日,护理1-7日。

钝器创口长度≥6cm或者锐器创口长度≥8cm:休息15-60日,营养7-15日,护理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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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T1193-2014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规范GA/T1193-2014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规范2014年11月26日发布实施前言本标准按照GB/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中国法医学会和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79)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中国法医学会、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旭、宁锦、王岩、常林、田雪梅、刘会、杜雁、郭兆明、项剑、狄胜利、张凤芹、李屹兰、杨天潼、何光龙。

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的原则、方法和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人身伤害、道路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损害等人身损害赔偿中受伤人员的误工期、护理期和营养期评定。

2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误工期lossofworkingtimeperiod人体损伤后经过诊断、治疗达到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治愈(即临床症状和体征消失)或体征固定所需要的时间。

护理期nursingperiod人体损伤后,在医疗或者功能康复期间生活自理困难,全部或部分需要他人帮助的时间。

营养期vegetativeperiod人体损伤后,需要补充必要的营养物质,以提高治疗质量或者加速损伤康复的时间。

评定assessment运用专门知识,评价确定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和营养期的过程。

评定意见assessmentconclusion评定人运用专门知识对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和营养期进行分析所得出的综合性判断。

3总则目的本标准为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和营养期的评定提供依据。

评定原则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和营养期的确定应以原发性损伤及后果为依据,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并结合治疗方法及效果,全面分析个体的年龄、体质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具体见附录A、附录B。

评定时机评定时机应以外伤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经过诊断、治疗达到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症状及体征稳定为准。

4头部损伤头皮血肿[]a)一般情况下:误工15~30日,护理l~7日,营养l~7日。

b)需穿刺抽血/加压包扎:误工30~60日,护理1~15日,营养7~15日。

头皮创[]cm、锐器创口长度小于或等于8cm:误工20~30日,护理1~7日,营养1~7日。

cm、锐器创口长度大于8cm:误工45~60日,护理1~7日,营养7~15日。

头皮撕脱伤[]cm2:误工60~90日,护理7~15日,营养15~20日。

cm2:误工90~120日,护理15~60日,营养20~60日。

头皮缺损cm2:误工30~60日,护理7~l5日,营养15~20日。

cm2:误工60~120日,护理15~90日,营养20~60日。

颅盖骨骨折[(颅骨开放性骨折]a)非手术修复:误工90~120日,护理和营养期可根据临床治疗情况确定;b)手术修复:误工120~150日,护理和营养期可根据临床治疗情况确定。

闭合型颅脑损伤[S06]开放型颅脑损伤[S06]颅脑损伤并发症及后遗症[]根据临床治疗情况确定。

涉及外伤性智力缺损或者精神障碍者,原则上,误工期可在原损伤条款的基础上加90日,上限可至评残前一日止;营养期同原损伤的条款,护理期视临床情况确定。

5面部损伤眼部损伤[S05]a)眼睑血肿:误工7~15日,无需护理和营养;b)眼睑裂伤:误工20~30日,护理1~7日,营养1~7日;c)合并眼睑闭合不全/上睑下垂:误工30~90日,护理7~20日,营养7~15日;d)行眼睑内、外翻手术治疗:误工90~120日,护理20~30日,营养30~45日。

5,泪器损伤[]:a)泪小管、泪囊、泪腺损伤:误工30~45日,护理7~15日,营养1~7日;b)鼻泪管损伤:1)非手术治疗:误工30~45日,护理7~15日,营养7~15日;2)手术治疗:根据临床治疗情况确定。

a)出血或充血:误工15~30日,无需护理和营养;b)睑球粘连伴眼球运动障碍:误工45~60日,护理30~45日,营养15~30日;c)双眼损伤:根据临床治疗情况确定。

a)无后遗症:误工15~30日,无需护理和营养;b)行角膜移植术:误工60~120日,护理30~60日,营养30~45日。

a)外伤性虹膜睫状体炎:误工30~60日,护理7~15日,营养7~15日;b)外伤性瞳孔散大/虹膜根部离断:误工30~60日,护理7~15日,营养7~15日;c)前房出血:误工30~60日,护理15~30日,营养15~30日;出血致角膜血染:误工60~90日,护理30~45日,营养30~45日;d)睫状体脱离[]:根据临床治疗情况确定。

a)单纯巩膜裂伤:误工45~60日,护理20~45日,营养20~45日;b)伴眼内容物脱出:误工120~180日,护理45~60日,营养30~60日。

a)晶状体脱位[]:误工60~90日,护理15~30日,营养7~15日;b)外伤性白内障:误工60-120日,护理15~30日,营养7~15日;c)白内障手术治疗:误工120~150日,护理15~45日,营养15~45日。

a)玻璃体出血:误工30~60日,护理15~30日,营养15~30日;b)玻璃体切割术:误工120~180日,护理15~45日,营养15~45日。

a)视网膜震荡、出血[]:误工15~30日,一般无需护理和营养;较为严重的损伤,治疗期间考虑护理和营养;b)视网膜脱离或脉络膜脱离:根据临床治疗情况确定;c)黄斑裂孔:误工30~90日,护理30~45日,营养30~45日;d)外伤性视网膜病变:误工90~120日,护理30~45日,营养30~45日。

90日。

a)非手术治疗:误工60~90日,护理15~30日,营养30~45日;b)手术治疗:根据临床治疗情况确定。

耳部损伤[]a)耳廓血肿:误工15~20日,护理1~7日,营养1~15日;b)耳廓撕裂创、耳廓切割伤:误工15~30日,护理7~15日,营养7~15日;c)耳廓部分或全部离断:误工15~30日,护理7~15日,营养7~15日;d)化脓性耳廓软骨膜炎:误工45~60日,护理和营养根据临床治疗情况确定。

a)单纯性外耳道损伤:误工20~30日,无需护理和营养;b)合并乳突损伤或下颌骨损伤:误工90~120日,护理45~60日,营养45~60日。

a)自行愈合:误工15~30日,无需护理,营养1~7日;b)手术修补术:误工30~90日,护理1~7日,营养1~7日。

a)听小骨脱位、骨折:误工30~60日,护理和营养根据临床治疗情况确定;b)手术治疗:误工90t-120日,护理和营养根据临床治疗情况确定。

a)迷路震荡:误工60~90日,护理7~15日,营养7~15日;b)内耳窗膜破裂:误工90~120日,护理30~60日,营养15~30日。

鼻部损伤[]a)线状骨折:误工20~30日,无需护理,营养1~7日;b)粉碎性骨折/手术治疗:误工30~60日,护理20~30日,营养20~30日。

颌面部、口腔损伤a)创口长度单条小于或等于或累计小于或等于5cm:误工15~30日,护理1~7日,营养1~7日;b)创口长度单条大于或累计大于5cm:误工20~45日,护理1~7日,营养7~15日;c)颌面部穿通伤:误工30~60日,护理1~7日,营养7~15日。

a)单纯线状骨折:误工60~90日,护理15~30日,营养30~60日;b)粉碎性骨折:误工90~120日,护理30日,营养60~90日。

a)单纯线状骨折:误工60日,护理15~30日,营养20~30日;b)粉碎性骨折:误工120日,护理20~30日,营养30~60日。

a)牙齿脱落或折断[、]:误工30~45日,护理1~7日,营养15~30日;b)复位固定:误工60~90日,护理7~15日,营养30~45日。

6颈部损伤颈部皮肤创[、]误工15~60日,护理1~7日,营养1~7日。

咽部损伤[]误工20~30日,护理7~20日,营养7~20日。

喉损伤[]60日,护理和营养根据临床治疗情况确定。

甲状腺损伤[甲状腺开放性伤口、甲状腺区扭伤和劳损]甲状旁腺损伤7胸部损伤胸部软组织损伤cm[]:误工15~30日,护理1~7日,营养1~15日。

cm[]:误工30~60日,护理1~15日,营养15~30日。

肋骨骨折[]胸骨骨折[]误工60~120日,护理20~30日,营养30~60日。

气胸[、]mL以下):误工30~60日,护理7~15日,营养7~15日。

mL~l500mL):误工60~90日,护理15~30日,营养15~30日。

500mL以上):误工90~120日,护理20-30日,营养30~45日。

肺损伤[]食管损伤[]气管、支气管损伤[、]心脏损伤[]误工120~210日,护理90~120日,营养60~90日。

胸内大血管损伤根据临床治疗情况确定。

胸导管损伤[]误工60~90日,护理和营养根据临床治疗情况确定。

纵膈气肿、脓肿、纵膈炎误工90~180日,护理和营养根据临床治疗情况确定。

膈肌损伤[]乳房损伤[、]误工30~60日,护理1~15日,营养7~30日。

8腹部损伤[]腹部软组织损伤cm:误工15~30日,护理1~7日,营养1~15日。

cm:误工30~60日,护理1~15日,营养15~30日。

肝脏损伤[]胰腺损伤[]肾损伤[]腹部空腔脏器损伤膀胱、输尿管、尿道损伤[、、]60日。

输卵管、卵巢、子宫损伤[、(创伤性子宫穿孔、创伤性子宫破裂、子宫损伤通入体腔开放性伤口)]腹膜后血肿[]误工60~90日,护理和营养根据临床治疗情况确定。

9脊柱、骨盆部损伤脊柱骨折[T08.X051]椎间关节脱位误工45~60日,护理30~45日,营养20~30日。

外伤性椎间盘突出脊髓损伤[、、、]阴茎损伤[]阴囊损伤[]51(阴囊开放性伤口]:误工30~90日,护理20~30日,营养20~30日。

睾丸损伤[]侧睾丸切除[]:误工60~90日,护理45~60日,营养45~60日。

女性外阴裂伤[]误工60~90日,护理20~30日,营养20~30日。

阴道损伤[]误工60~90日,护理20~30日,营养20~30日。

外伤性流产、早产误工60~90日,护理20~30日,营养30~60日。

10肢体与关节损伤肢体软组织损伤cm:误工15~20日,护理1~7日,营养1~15日。

cm:误工20~30日,护理1~15日,营养15~30日。

骨折a)非手术治疗:误工60~120日,护理30~60日,营养60~90日;b)手术治疗:误工90~120日,护理30~60日,营养60~9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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