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仪器仪表装配工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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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仪器仪表装调工国家职业标准

电子仪器仪表装调工国家职业标准

电子仪器仪表装调工国家职业标准一、职业概况1.1职业名称电子仪器仪表装调工1.2职业定义使用手工工具、仪器仪表及专用电子设备,从事对电子仪器仪表进行组合装配及调试的人员。

1.3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是:电子仪器仪表装调工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电子仪器仪表装调工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电子仪器仪表装调工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电子仪器仪表装调工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1.4职业环境条件室内、常温。

1.5职业能力特征有一定的学习能力与表达能力,有较强的空间感与应用计算能力,有准确的分析、推理及推断能力,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准确协调,色觉正常。

1.6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

1.7鉴定要求1.7.1适用对象从事或者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7.2申报条件参照“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

1.7.3鉴定方式非一体化鉴定模式(四、三、二级):理论知识考试使用笔试卷,技能操作考核使用实际操作方式进行,两项考试(考核)均使用百分制,成绩皆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一体化鉴定模式(五级):每个模块鉴定均达到60分为合格。

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还要进行综合评审。

1.7.4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理论知识考试原则上按每20名考生配1名考评人员(20:1),技能操作考核原则上每5名考生配1名考评人员(5:1)。

1.7.5鉴定时间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为90分钟,技能操作考核时间为240~360分钟。

1.7.6鉴定场地设备理论知识考试场所为标准教室。

技能操作考核应具备能满足该工种技能鉴定所需要的场所,与电子仪器仪表装调所需的工具与设备(包含装配、测试用仪器仪表与鉴定用标准仪器),场地环境应符合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要求。

二、工作要求2.1 “职业功能”、“工作内容”一览表2.2 各等级工作要求。

[电子行业企业管理]电子仪器仪表装调工国家职业标准

[电子行业企业管理]电子仪器仪表装调工国家职业标准

(电子行业企业管理)电子仪器仪表装调工国家职业标准电子仪器仪表装调工国家职业标准一、职业概况1.1职业名称电子仪器仪表装调工1.2职业定义使用手工工具、仪器仪表及专用电子设备,从事对电子仪器仪表进行组合装配及调试的人员。

1.3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是:电子仪器仪表装调工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电子仪器仪表装调工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电子仪器仪表装调工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电子仪器仪表装调工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1.4职业环境条件室内、常温。

1.5职业能力特征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和表达能力,有较强的空间感和应用计算能力,有准确的分析、推理及判断能力,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准确协调,色觉正常。

1.6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

1.7鉴定要求1.7.1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7.2申报条件参照“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

1.7.3鉴定方式非一体化鉴定模式(四、三、二级):理论知识考试采用笔试卷,技能操作考核采用实际操作方式进行,两项考试(考核)均采用百分制,成绩皆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一体化鉴定模式(五级):每个模块鉴定均达到60分为合格。

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还要进行综合评审。

1.7.4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理论知识考试原则上按每20名考生配1名考评人员(20:1),技能操作考核原则上每5名考生配1名考评人员(5:1)。

1.7.5鉴定时间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为90分钟,技能操作考核时间为240~360分钟。

1.7.6鉴定场地设备理论知识考试场所为标准教室。

技能操作考核应具备能满足该工种技能鉴定所需要的场所,以及电子仪器仪表装调所需的工具和设备(包括装配、测试用仪器仪表和鉴定用标准仪器),场地环境应符合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要求。

二、工作要求2.1“职业功能”、“工作内容”一览表2.2各等级工作要求2.2.1电子仪器仪表装调工(五级)2.2.2电子仪器仪表装调工(四级)2.2.3电子仪器仪表装调工(三级)2.2.4电子仪器仪表装调工(二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电测仪表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电测仪表工
选择原则;
(7)掌握检定项目的确定和检定 5
结果的处理;
(8)掌握安装式仪表在现场的检 2
验方法;
(9)掌握安装式仪表现场接线检 3
查;
(10) 掌握安装式仪表在发电厂 2
和变电站的应用
(1) 了 解 电 测 指 示 仪 表 检 定 规 5
程、交流仪表校验装置检定方法、
直流仪表检验装置检定方法、电量
2
15
率 及 二 构和工作原理;
次测量 (2)掌握互感器在电气测量中的 2
应用和使用方法;
(3)了解互感器的准确度,比差 1
和角差等基本概念;
(4)掌握三相有功功率的量原理 3
和测量方法;
(5) 掌 握 三 相 无 功 功 率 的 量 方 3
法;
(6)掌握功率表的接线原理和使 3
用注意事项;
(7)了解发电厂(变电站)次测量 1
高级电测仪表工鉴定要求
一、适用对象 专门从事电测仪表及检定装置工作的人员。
二、申报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水平鉴定: 1.取得中级《技术等级证书》后,在本专业(工种)工作 4 年以上, 并经高级技术等级培训; 2.从事本专业(工种)工作实践 14 年以上,并经过本工种高级技术 等级培训; 3.高级技工学校(班)毕业,并经过本工种高级技能训练。 三、考评员与应考者比例 1.理论知识考试原则上每 20 名应考者配 1 名考评员(20∶1); 2.技能操作考核原则上每 5 名应考者配 1 名考评员(5∶1)。 四、鉴定方式和时间 技能鉴定采用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两种方式进行。 1.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为 120min,试卷满分为 100 分,考试达 60 分 及以上为合格; 2.技能操作考核时间(含笔试及实际操作)为 4h,满分为 100 分,考 核达 60 分及以上为合格。 以上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两项均合格者,视为技能鉴定合 格。 五、鉴定工具、设备要求 根据技能操作考核要求,配备相应的工具、设备。

电子仪器仪表装调工国家职业标准

电子仪器仪表装调工国家职业标准

电子仪器仪表装调工国家职业标准一、职业概况职业名称1.1电子仪器仪表装调工职业定义1.2使用手工工具、仪器仪表及专用电子设备,从事对电子仪器仪表进行组合装配及调试的人员。

1.3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是:电子仪器仪表装调工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电子仪器仪表装调工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电子仪器仪表装调工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电子仪器仪表装调工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职业环境条件1.4 室内、常温。

1.5职业能力特征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和表达能力,有较强的空间感和应用计算能力,有准确的分析、推理及判断能力,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准确协调,色觉正常。

1.6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

鉴定要求1.7 1.7.1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7.2申报条件参照“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

1.7.3鉴定方式非一体化鉴定模式(四、三、二级):理论知识考试采用笔试卷,技能操作考核采用实际操作方式进行,两项考试(考核)均采用百分制,成绩皆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一体化鉴定模式(五级):每个模块鉴定均达到60分为合格。

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还要进行综合评审。

1.7.4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理论知识考试原则上按每20名考生配1名考评人员(20:1),技能操作考核原则上每5。

)5:1名考评人员(1名考生配1.7.5鉴定时间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为90分钟,技能操作考核时间为240~360分钟。

1.7.6鉴定场地设备理论知识考试场所为标准教室。

技能操作考核应具备能满足该工种技能鉴定所需要的场所,以及电子仪器仪表装调所需的工具和设备(包括装配、测试用仪器仪表和鉴定用标准仪器),场地环境应符合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要求。

工作要求二、2.1 “职业功能”、“工作内容”一览表工作内职业功三五四二装配准准备并熟悉图技术文件的准备并熟悉准备并熟悉和技术资纸及技术资纸和技术资料㈡生产工艺的准㈡检查装配用工㈡㈡检查装配用工检查装调用工具、设备及所需材备与核查具、设备及所需具、设备及所需料材料材料二部件装配㈠零部件的预加工㈠复杂部件的装㈠零部件的预加复杂零部件的㈠装配处理配工处理㈡㈡整机装联整机装配㈡手工焊接㈡焊接组装㈢㈢装联调试与检三调试㈠㈠功能调整调试㈠整机调试㈠验整机检验检查㈡㈡检验与校正检验㈡㈡技术创新㈠技术创新四及组织管理技术指导及培㈡训2.2 各等级工作要求2.2.1 电子仪器仪表装调工(五级)技能要求工作内容职业功能比重专业知识要求.2.2.2 电子仪器仪表装调工(四级)电子仪器仪表装调工(三级)2.2.32.2.4 电子仪器仪表装调工(二级)。

电子设备装接工国家职业标准

电子设备装接工国家职业标准

电子设备装接工国家职业标准电子设备装接工国家职业标准1.职业概况1.1 职业名称电子设备装接工。

1.2 职业定义使用设备和工具装配、焊接电子设备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 , 分别为 : 初级 ( 国家职业资格五级 ) 、中级( 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 、高级 ( 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 、技师 ( 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 、高级技师 ( 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 职业环境室内、外 , 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具有较强的计算机能力和空间感、形体知觉。

手臂、手指灵活,动作协调。

色觉、嗅觉、听觉正常。

1.6 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 ( 或同等学历 )1.7 培训要求1.7.1 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 , 根据其培训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为 : 初级不少于 48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 360 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 280 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 240 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 200 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培训初、中、高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三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备理论培训场地应具有可容纳 20 名以上学员的标准教室 , 并配备合适的示教设备。

实际操作培训场所应具有标准、安全工作台及各种检验仪器、仪表等。

1.8 鉴定要求1.8.1 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1.8.2 申报条件——初级 (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 并取得结业证书。

(2) 在本职业连续从事或见习工作 2 年以上。

(3) 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 (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 ,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3 年以上 , 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 并取得结业证书。

仪器仪表制造工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仪器仪表制造工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仪器仪表制造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征求意见稿)1职业概况1.1职业名称仪器仪表制造工①1.2职业编码6-26-01-011.3职业定义使用工具、机械设备、检测装备和工艺装备,进行仪器仪表产品及零部件或自动化控制系统加工生产、组合装配、调试检测的人员。

1.4职业技能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1.5职业环境条件室内,常温或特殊要求下的恒温、恒湿、净化环境、防静电环境。

1.6职业能力特征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有较强的空间感和计算能力,有准确的分析、推理、判断能力,手指、手臂灵活。

1.7普通受教育程度初中毕业(或相当文化程度)。

1.8职业培训要求晋级培训期限:五级/初级工不少于80标准学时;四级/中级工不少于40标准学时;三级/高级工不少于32标准学时;二级/技师不少于48标准学时;一级/高级技师不少于64标准学时。

1.9职业技能鉴定要求①本职业分为两个职业方向:仪器仪表装调工、测量与控制系统(单元)装调工。

1.9.1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①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3)经本职业五级/初级工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经本职业四级/中级工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4)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②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经本职业高级工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电子专用设备装调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电子专用设备装调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电子专用设备装调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征求意见稿)1职业概况1.1职业名称电子专用设备装调工1.2职业编码6-21-04-011.3职业定义使用设备、仪器仪表和工具,装配、调试电子专用设备的人员。

1.4职业技能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1.5职业环境条件室内、常温。

1.6职业能力特征具有一定的学习理解能力、判断推理能力、交流表达能力和准确运用数字进行运算的计算能力;根据视觉信息协调眼、手、足及其他部位,迅速、准确、协调地做出反应,完成既定操作的能力;无色盲。

1.7普通受教育程度初中毕业(或相当文化程度)。

1.8职业技能鉴定要求1.8.1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1)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学徒期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1)取得本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①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1)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电子行业企业管理)电子仪器仪表装调职业标准

(电子行业企业管理)电子仪器仪表装调职业标准

《电子仪器仪表装调工》职业标准(试运行)一、职业概况1.1职业名称电子仪器仪表装调工1.2职业定义使用手工工具、仪器仪表及专用电子设备,从事对电子仪器仪表进行组合装配及调试的人员。

1.3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是:电子仪器仪表装调工(国家职业资格五级)、电子仪器仪表装调工(国家职业资格四级)、电子仪器仪表装调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电子仪器仪表装调工(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1.4职业环境条件室内、常温。

1.5职业能力特征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和表达能力,有较强的空间感和应用计算能力,有准确的分析、推理及判断能力,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准确协调,色觉正常。

1.6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

1.7鉴定要求1.7.1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该职业的人员。

1.7.2申报条件参照《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执行。

试运行期间按以下条件申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电子仪器仪表装调工》(三级)1)具有相关专业(电子类、数控机床及机电一体化专业)四级证书。

2)完成高中阶段学习,从事本职业三年以上。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电子仪器仪表装调工》(二级)1)具有相关专业(电子类、数控机床及机电一体化专业)三级证书。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一年以上。

相关职业包括:电子、医用电子类装接工、调试工、换能工等技术人员相关专业包括:电子类、数控机床及机电一体化专业注:本鉴定申报条件仅限于试运行使用,在该职业(模块)纳入正常培训轨道后,鉴定申报条件参照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布的《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执行。

1.7.3鉴定方式电子仪器仪表装调工(国家职业资格四、三、二级)为非一体化鉴定模式,理论知识考试采用笔试卷,技能操作考核采用实际操作方式进行,两项考试(考核)均采用百分制,成绩皆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电子仪器仪表装调工(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为一体化鉴定模式,每个模块鉴定均达到60分为合格。

电子仪器仪表装调工(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需要进行综合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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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电子仪器仪表装配工。

1.2职业定义
使用手工工具、仪器、仪表从事电子仪器仪表组合装配与调试的人员。

1.3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职业环境
室内、常温。

1.5职业能力特征
有一定学习能力,有较强的空间感和计算能力,有准确的分析、推理、判断能力,手指、手臂灵活。

1.6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

1.7培训要求
1.7.1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训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40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4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18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180标准学时。

1.7.2培训教师
培训初、中级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培训高级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具有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丰富的生产和工艺实践经验;培训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取得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4年以上,或具有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丰富的生产组织和工艺实践经验。

1.7.3培训场地设备
标准教室及具备必要的电子仪器仪表装调设备和工具的技能训练场所。

1.8鉴定要求
1.8.1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从事本职业学徒期满。

(3)连续从事本职业2年以上。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传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高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1.8.3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

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技能操作考核采用实际操作方式进行,两项考试(考核)均采用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技师、高级技师鉴定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1.8.4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原则上按每20名考生配备1名考评人员(20:1);技能操作考核原则上按5名考生配备1名考评人员(5:1)。

1.8.5鉴定时间
各等级的理论知识考试时间均为120min,技能操作考核时间为240~360min。

1.8.6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场所为标准教室。

技能鉴定场所应具备能满足技能鉴定需要的厂房,以及电子仪器仪表装配所需的工具、仪器仪表和工艺装备器材,环境符合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要求。

2.基本要求
2.1职业道德
2.1.1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2.1.2职业守则
(1)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

(2)遵章守纪,安全生产。

(3)尊师爱徒,团结互助。

(4)勤俭节约,关心企业。

(5)钻研技术,勇于创新。

2.2基础知识
2.2.1基础理论知识
(1)电工学理论知识。

(2)电子技术(模拟、数字)基础理论知识。

(3)仪器制造工艺学。

(4)手动、气动、电动工具、夹具的设计制造的基础知识。

(5)自动调节、成分分析及测量技术的基础知识。

(6)识图、绘图基本知识,公差与配合知识。

(7)焊接技术基础知识。

(8)计算机应用基础知识。

2.2.2专业理论知识
(1)仪器仪表的分类、工作原理及调试方法。

(2)常用仪器仪表的名称、型号、规格、用途、使用范围及维护保养知识。

(3)仪器仪表结构及零部件基础知识。

(4)误差理论及数据处理方法。

2.2.3其他必备知识
(1)常用法定计量单位及换算方法。

(2)ISO9000质量保证体系的基本知识。

2.2.4法律、法规常识
(1)电力法中有关安全用电的内容。

(2)计量法、消防法、环境保护法的有关内容。

(3)劳动法中有关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资、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争议、法律责任的内容。

2.2.5安全生产知识
3.工作要求
本标准对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的技能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包括低级别
的要求。

3.1初级
3.2中级
3.3高级
3.4技师
3.5高级技师
4.比重表
4.1理论知识
4.2技能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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