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技术规范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技术要求》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技术要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技术要求,是指在道路上进行危险货物运输时,必须遵守的安全技术规定。
这些要求旨在保障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以下是《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技术要求》的主要内容。
一、车辆要求1.车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拥有完善的防爆、防火、防漏技术装备。
2.车辆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保证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的安全性能。
3.车辆应当配备相应的危险货物运输标志,确保其他车辆和行人能够对危险货物进行识别和辨别。
二、驾驶人员要求1.驾驶人员应当持有相应的道路运输资格证,具备驾驶危险货物的相关经验和技能。
2.驾驶人员应当定期进行危险品运输相关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对危险品运输安全的认识和应对能力。
3.驾驶人员应当遵守交通法规,严禁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
三、危险货物包装要求1.危险货物应当采用适当的包装材料,确保在运输过程中不会发生泄漏或污染。
2.危险货物包装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具备防火、防爆性能,并能够承受一定程度的撞击和挤压。
3.危险货物包装应当标明明确的品名、危险性质和警示标志,以便其他人员对其进行识别和辨别。
四、运输过程管理要求1.运输过程中,应当制定详细的运输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救援和应对。
2.运输过程中,应当合理规划路线,尽量避免经过人口密集区、易发生交通拥堵的区域。
3.运输过程中,应当加强与公安、消防、卫生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性。
五、危险货物装卸要求1.危险货物装卸作业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操作规范、安全可靠。
2.危险货物装卸作业场所应当设有相应的防爆、防火设备,以应对意外情况的发生。
3.危险货物装卸作业应当定期进行演练和培训,提高操作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通过遵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技术要求》,可以有效地提升危险货物运输的安全性,减少事故发生的风险。
同时,相关部门应当严格监管和执法,加强对危险货物运输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技术要求得到有效的贯彻落实。
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规程

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规程
《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规程》
危险货物运输是一项高风险的工作,需要严格的操作规程来确保货物的安全运输以及对环境和人身安全的保护。
因此,制定一套严谨的规程是非常重要的。
首先,危险货物的运输需要遵守国家和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
在运输之前,必须了解货物所属的危险品类别及其特性,以及相应的运输条件和安全要求。
运输人员必须接受相应的培训,了解危险货物的相关知识和运输规程。
其次,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规程中需要规定货物包装、标识和装卸的要求。
货物的包装必须符合相应的标准,以保证在运输过程中不会因为包装不当而造成泄漏或者爆炸等意外。
同时,货物的标识也非常重要,必须清晰标明货物的名称、危险性质和相应的警示标志。
在装卸过程中,需要按照规程进行操作,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以确保货物的安全运输。
再者,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规程还需要规定运输车辆的要求和监管措施。
运输车辆必须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运输过程中必须安全稳定,避免发生任何意外。
同时,在运输过程中需要严格监管,确保运输车辆按照规程进行操作。
最后,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规程中还需要规定灾害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一旦发生灾害事故,需要迅速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并且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总的来说,制定一套严谨的《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规程》,对于确保危险货物的安全运输和对环境和人身安全的保护是非常关键的。
只有严格遵守规程,才能有效地减少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的风险和事故的发生。
危险品道路运输规章制度

危险品道路运输规章制度一、危险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职责危险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明确运输企业、承运人、发货人等各方的责任,加强对危险品道路运输的监管。
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危险品道路运输管理体系,落实危险品运输的所有责任主体的监督管理职责,并做好运输过程中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此外,管理机构还应当定期组织对危险品运输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和技术交流,提升其运输安全管理水平。
二、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的申请和审批危险品道路运输企业在开展运输活动之前,需要向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相关许可证。
申请前,企业需提供完整的公司资质证明、运输车辆及司机的相关资质证书、危险品运输技术方案、应急预案等材料。
管理机构应当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情况做出许可证的审批决定,确保危险品运输企业具备运输资质。
三、危险品道路运输车辆的安全要求危险品道路运输车辆作为危险品运输的工具,其安全性至关重要。
车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具备装载危险品的条件,包括车辆结构、防火、防爆设施的设置等。
运输车辆还需定期接受安全检查,保证车辆状态良好,装载设备齐全,并随时保持联系畅通,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响应。
四、危险品道路运输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危险品道路运输人员是危险品运输中的重要环节,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直接关系到运输安全。
因此,管理机构应对运输从业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使其了解危险品特性和运输规程,掌握应急处置技能,并通过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事危险品运输工作。
此外,管理机构还应定期组织对运输人员进行安全意识教育,提高其风险识别和应急反应能力。
五、危险品道路运输过程中的监督和管理危险品道路运输过程中,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运输车辆、人员和危险品的监督和管理。
对于危险品的装卸、保管、运输过程中的安全防范等工作,管理机构应当严格把关,确保运输过程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同时,管理机构还应建立危险品运输信息系统,及时掌握运输状况,做好预警和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货物运输服务标准和规范

货物运输服务质量标准和规范为规范公司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货物运输第一条危险货物托运人应当对托运的危险货物种类、数量和承运人等相关信息予以记录,记录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 年。
第二条危险货物托运人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包装并在外包装设置标志,并向公司说明危险货物的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等情况。
需要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的,托运人应当按照规定添加,并告知公司相关注意事项。
危险货物托运人托运危险化学品的,还应当提交与托运的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第三条不得使用罐式专用车辆或者运输有毒、感染性、腐蚀性危险货物的专用车辆运输普通货物。
其他专用车辆可以从事食品、生活用品、药品、医疗器具以外的普通货物运输,但应当由运输企业对专用车辆进行消除危害处理,确保不对普通货物造成污染、损害。
不得将危险货物与普通货物混装运输。
第四条专用车辆应当按照国家标准《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的要求悬挂标志。
第五条专用车辆应当配备符合有关国家标准以及与所载运的危险货物相适应的应急处理器材和安全防护设备。
第六条公司运输车辆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险货物脱落、扬散、丢失以及燃烧、爆炸、泄漏等。
第七条驾驶人员应当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
驾驶人员或者押运人员应当按照《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的要求,随车携带《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卡》。
第八条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除驾驶人员外,公司在专用车辆上配备押运人员,确保危险货物处于押运人员监管之下。
第九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途中,驾驶人员不得随意停车。
因住宿或者发生影响正常运输的情况需要较长时间停车的,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应当设置警戒带,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运输剧毒化学品或者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需要较长时间停车的,驾驶人员或者押运人员应当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部令第9号

• • • •
危险货物运输管理(交通部令第 号 危险货物运输管理(交通部令第9号)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于2005年6月16日经第 11次部务会议通过。 危险货物dangerous goods 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 特性,在运输、储存、生产、经营、使用和处置中,容易 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毁或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 质和物品。 爆炸性物质 explosive substances 固体或液体物质(或这些物质的混合物),自身能够 通过化学反应产生气体,其温度、压力和速度高到能对周 围造成破坏,包括不放出气体的烟火物质。 烟火物质 pyrotechnic substances 能产生热、光、声、气体或烟的效果或这些效果加在一起 的一种物质或物质混合物,这些效果是由不起爆的自持放 热化学反应产生的
•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第二十一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应当按照《道 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中有关车辆管理的规定,维护、 检测、使用和管理专用车辆,确保专用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第二十二条 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专用 车辆进行审验,每年审验一次。审验按照《道路货物运输及站 场管理规定》进行,并增加以下审验项目: (一)专用车辆投保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情况; (二)罐式专用车辆罐体质量检验情况; (三)必需的应急处理器材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配备情 况。 第二十三条 禁止使用报废的、擅自改装的、检测不合格的、 车辆技术等级达不到一级的和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除铰接列车、具有特殊装置的大型物件运输专用车辆外, 严禁使用货车列车从事危险货物运输;倾卸式车辆只能运输散 装硫磺、萘饼、粗蒽、煤焦沥青等危险货物。 禁止使用移动罐体(罐式集装箱除外)从事危险货物运输。
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原则汽车运送、装卸危险货品作业规程JT618-2023替代JT3145-19912004年12月30日公布 2005年3月1日实行1 范围本原则规定了汽车运送、装卸危险货品旳基本规定和安全作业规定。
要原则合用于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放射性物品、腐蚀品和杂类等危险货品旳汽车运送和装卸。
2 规范性引用文献下列文献中旳条款通过本原则旳引用而成为本原则旳条款。
但凡注日期旳引用文献,其随即所有旳修改单(不包括勘误旳内容)或修订版均不合用于本原则,然而,鼓励根据本原则到达协议旳各方研究与否可使用这些文献旳最新版本。
但凡不注日期旳引用文献,其最新版本合用于本原则。
GB190 危险货品包装标志GB4387 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送安全规程GB6944 危险货品分类和品名编号GB7258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8978 污水综合排放原则GB11806 放射性物质安全运送规定GB12268 危险货品品名表GB13392 道路运送危险货品车辆标志JT230 汽车导静电橡胶拖地带JT617-2023 汽车运送危险货品规则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合用于本原则。
3.1自行加速分解温度运送包装件中旳自反应物质或有机过氧化物也许发生自行加速分解旳最低温度。
3.2控制温度自反应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可以安全运送旳最高温度。
3.3应急温度对温度失去控制旳自反应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实行应急措施旳最高温度。
3.4最高容许浓度又称极限阈值。
健康成人长期经受而不致导致急性或慢性危害旳最高浓度。
3.5自反应物质热不稳定物质,虽然没有氧气(空气)参与也易产生强烈旳放热分解,属于易燃固体(第4.1项)。
4 通则汽车运送危险货品应符合JT617-2023旳规定。
危险货品旳装卸应在装卸管理人员旳现场指挥下进行。
在危险货品装卸作业区应设置警告标志。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2023年修正)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2023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23.11.10•【文号】•【施行日期】2023.11.10•【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2013年1月23日交通运输部发布根据2016年4月11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9年11月28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23年11月10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第三章专用车辆、设备管理第四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军事危险货物运输除外。
法律、行政法规对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放射性物品等特定种类危险货物的道路运输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危险货物,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等危险特性,在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和处置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毁或者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质和物品。
危险货物以列入《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 617)的为准,未列入《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 617)的,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结果为准。
本规定所称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是指使用载货汽车通过道路运输危险货物的作业全过程。
本规定所称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是指满足特定技术条件和要求,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载货汽车(以下简称专用车辆)。
第四条危险货物的分类、分项、品名和品名编号应当按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 617)执行。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技术规范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技术规范1 车辆与设备技术要求1.1 基本要求1.1.1 车辆安全技术条件应符合GB7258的要求。
1.1.2 车辆技术状况应符合JT/T198规定的一级车条件。
1.1.3 车辆应配置符合GB13392的标志,并按规定使用。
1.1.4 车辆应配置符合AQ3004—2005的车载监控系统和必要的通讯工具。
1.1.5 车辆应配置切断总电源和隔离电火花装置,切断总电源装置应安装在驾驶室内。
1.1.6 车辆车厢底板应完好平整、周围栏板应牢固。
1.1.7 车辆应根据装运危险货物性质和包装形式,配备相应的捆扎、防水和防散失等用具。
1.1.8 车辆应配备与运输类项相适应的消防器材。
1.1.9 运输易燃易爆危险货物的车辆,应安装符合JT230规定的导静电橡胶拖地带装置,并使用木质底板等防护衬垫。
1.1.10 运输危险货物的集装箱车辆,应使用专用集装箱车辆,其牵引马力应不小于310匹、核定载质量应不小于25吨。
1.1.11 运输危险货物车辆的使用年限不宜超过10年。
1.2 特定要求1.2..1 运输使用国际集装箱装运危险品的车辆应符合国际海上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的相关规定。
1.2.2 运输爆炸、桶装易燃液体、遇水易燃物品、有机过氧化物、剧毒品、感染性、放射性危险货物应使用厢式货车、罐式车或专用容器,运输爆炸品还并应符合科工爆(2001)156号文的规定。
1.2.3 运输剧毒、爆炸、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非罐式专用车辆,核定载质量应不超过10吨。
1.2.4 运输需要控温危险货物的车辆,应使用配置控温设施的专用车辆。
1.2.5 运输放射性物品的车辆,应符合GB11806规定的要求。
1.2.6 运输零星危险品配送的车辆符合运输易燃易爆、强腐蚀性危险货物技术条件、具有通行权的小型厢式车辆。
1.3 罐体1.3.1 运输危险货物车辆的压力罐体,应符合GB150规定的要求。
1.3.2 运输危险货物车辆的常压罐体,应符合GB18564规定的要求。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技术规范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技术规范
(修订版)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车辆、停车场地、从业人员、环境保护、安全防护、消防、实时监控系统、管理制度、质量信誉考核及安全评估等基本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在本市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企业(单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经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
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50 钢制压力容器
GB 6944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
GB 7258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 12463 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 13392 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
GB/T 16563 液体气体及加压干散货罐式集装箱技术要求和实验方法
GB 18564 汽车运输液体危险货物常压容器(罐体)通用技术条件
GB 18565 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
JT/T 198 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
JT 230 汽车导静电橡胶拖地带
安监管危化字[ ]43号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
国经贸安全[ ]189号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
科工爆[ ]156号爆破器材运输车辆安全技术条件
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55号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交通部令第9号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市政府令第56号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国务院令第591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562号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
交通部令第5号关于修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决定
交通部令第6号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
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37号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
交公路发[ ]280号《关于印发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交运发[ ]106号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办法
JT/719- 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限值及测量方法
JT/T794-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
JT/T796-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技术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3.1专业配送
具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企业为危险化学品经营、使用单位集中配送烟花爆竹、放射性物质、危险废弃物、生物试剂等特殊货物;或是为根据本市相关管理要求对部分剧毒、易燃易爆、强腐蚀性化学品等实施特许配送。
3.2分级管理
按照承运的危险货物品种的危险等级不同而对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实行的差别管理。
4 分类、分项和分级管理
4.1 危险货物的分类和分项应符合GB 6944的规定。
4.2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上的经营范围宜分别表述为: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 类 * * 项;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仅限集装箱运输,除剧毒品、爆炸品和放射品外);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剧毒品);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标注货物品名)。
4.3 按照危险货物的危险程度分为如下三个级别:
4.3.1三类高危等级危险货物:包括爆炸品、放射性物质及剧毒品。
4.3.2高危等级危险货物:包括毒性气体、低闪点易燃液体、易于自燃物品、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物质、有机过氧化物、感染性物
质、强腐蚀性物质。
4.3.3普通等级危险货物:在GB 6944中已列明但在上述类项之外的危险货物(主要包括易燃气体、非易燃无毒气体、易燃固体、氧化剂、毒性物质、弱腐蚀品、杂类)。
5 车辆与设备技术要求
5.1 基本要求
5.1.1 车辆安全技术条件应符合GB7258 的要求。
5.1.2 车辆技术状况应符合JT/T198 规定的一级车条件,车辆能源消耗要求应符合JT/719- 规定。
5.1.3 车辆应配置符合GB 13392 的标志,并按规定使用。
5.1.4车辆应配置符合JT/T794- 的车载卫星定位装置和必要的通讯工具。
5.1.5 车辆应配置切断总电源和隔离电火花装置,安装隔热和熄灭火星装置,和符合JT230规定的导静电橡胶拖地带装置。
5.1.6 车辆车厢底板应完好平整、周围栏板应牢固。
5.1.7 车辆应根据装运危险货物性质和包装形式,配备相应的捆扎、防水和防散失等用具。
5.1.8 车辆应配备与运输类项相适应的消防器材。
5.1.9 运输易燃易爆危险货物的车辆,应使用木质底板等防护衬垫措施。
5.1.10运输危险货物的集装箱车辆,应使用专用集装箱车辆,其牵引车牵引马力应不小于310匹、核定载质量应不小于25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