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卷烟市场无证户治理的分析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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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烟零售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卷烟零售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实践与探索206INTELLIGENCE························卷烟零售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霸州市烟草专卖局孙建昆摘要:中国烟草行业始终坚持在专卖体制下构建以市场为取向的适度竞争的格局,经过一系列重大改革和调整,促进了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行业资源配置得到优化。

然而,在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烟草专卖市场管理的过程中,发现还存在无零售许可证经营以及不在当地烟草企业进烟和销售假烟等违法违规现象。

这些“现象”不容忽视,需要我们认真研究,理性对待,妥善解决。

关键词:零售市场问题违规对策一、违法违规现象存在的主要原因(一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从业人员伴随着工商企业的兼并、整合、重组以及结构调整,全国人口健康水平的提高以及农村改革的发展等,出现了新的社会群体:城市待业人员、城中村无地农民、老弱及企业退养人员、外地流入人口以及农村富余劳动力等。

这些人员大多数生活水平较低,为了生活,他们中的一部分人员开始从事卷烟零售。

(二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的原因1、法制观念不强,随意经营。

这些人不知法、不懂法,不知该如何合理合法地经营,自以为自己的钱,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2、就近或附带经营。

以家宅或路边为经营基地或在有“照”经营的副食店中附带经营卷烟。

这样,不仅方便经营,而且省时、省力、省人又省事,还能增加经济收入。

3、零售卷烟已成为大部分零售户经营利润的主要来源。

“稍紧平衡”政策让一些零售户感到卷烟赚钱但不够卖。

为增加盈利,一些零售户四处找烟、从大户或外地企业加价购进卷烟,甚至接受制假分子的推销。

4、专卖法律宣传不到位,管理不到位。

对一些法律观念淡薄的人,光靠几次宣传是不解决问题的,必须触及其痛处,让他感到不遵守专卖法就会受到损失、就会经营不下去,甚至会剥夺其人身自由、受到法律的制裁。

卷烟零售户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卷烟零售户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卷烟零售户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卷烟零售户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卷烟零售户是指售卖卷烟的零售业主,而随着烟草行业的不断变化,卷烟零售户也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从卷烟零售户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两个方面来进行探讨。

一、卷烟零售户存在的问题1. 难以获得高质量的卷烟供应与超市等大型零售商相比,卷烟零售户往往难以获得高质量的卷烟供应。

一方面是由于烟草公司对供应商进行管理,使得卷烟零售户难以在经济上竞争,另一方面是由于卷烟零售户往往无法获得相应的严格产品质量管理体系,难以掌握烟草产品的质量。

2. 面对“仿冒假烟”问题近年来,不法分子越来越多地涉足假冒伪劣烟草行业,使得卷烟零售户也不可避免地面临着“仿冒假烟”的问题。

与此同时,卷烟零售户还面临着应对“仿冒假烟”的问题。

3. 需要满足政策和法规的监管要求卷烟零售户不仅需要遵守相关的行业内部规范和准则,还适用于各种政策和法规的监管要求。

在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规、政策的同时,卷烟零售户还需要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和运营环境,以保持良好的经营状况。

4. 消费者疑虑和偏好的变化卷烟消费者的疑虑和偏好的变化也会影响到卷烟零售户的经营情况。

例如,对吸烟各种的限制,对烟草危害的认识,消费者的健康倾向变化等。

二、对策1. 提高卷烟零售商的竞争力为了应对高质量卷烟供应方面的问题,卷烟零售户需要提高自己的竞争力,增加自己的优势。

可以采取的措施包括优化供应链、制订合理的采购计划、降低物流成本、提高货源质量等。

2. 应对“仿冒假烟”的问题为了应对“仿冒假烟”的问题,卷烟零售户需要改善客户满意度,尽可能验证烟草商品的来源和质量,确保烟草商品与消费者满意。

提高客户满意度的措施包括提高产品的可信度、及时供应高质量的卷烟产品等。

3. 应对政策和法规监管要求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卷烟零售户需要提供符合政策和法规要求的烟草商品和服务。

卷烟零售户应高度关注烟草行业的最新政策和法规变化,及时遵守相关要求。

此外,卷烟零售户还应开展内部核查回顾制度,确保自己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整治无证经营卷烟行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整治无证经营卷烟行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创新方法,“对症下药” 一是整治手段上找突破,通过对 无证经营户采用教育宣传,依法许可、 教 育 劝 退、 强 制 取 缔 等 多 种 方 式, 按 照 先 宣 传 后 查 处、 先 城 镇 后 农 村、 先 重点后一般的办法,整体推进无证经 营户的整治工作。二是针对违法经营 者擅于“打时间差”逃避执法的情况, 专卖执法部门采取单独执法与联合执 法相结合、常规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 合等形式,加强执法灵活性,实行“全 天 候 ” 监 管。 三 是 对 屡 罚 屡 犯、 屡 教 不改的卷烟无证经营户,要联合市场监 管采取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等措 施予以重罚,坚决取缔无证照经营行 为。四是对于查处的无证经营卷烟案 件,符合条件的及时移交市场监管部门 进行处理。不便移交的案件,按违反《广 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管理条例》第 二十一条“以营利为目的违法储存烟草 制品的、应当持有当地进货的有效证 明”的规定,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烟 草专卖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没 收违法储存的烟草制品或者处以违法 储存烟草制品货值 50%以上一倍以下 的罚款”进行处罚。五是对已取缔的 无 证 户, 加 强 回 访 复 查 后 续 监 管, 不 能 放 任 自 流, 要 纳 入 重 点 观 察、 监 控 的 范 围, 通 过 定 期、 不 定 期 地 进 行 事 后监控,防止其“旧病复发”。 3、加强宣传,舆论造势 多年的实践证明,取缔无证经营 卷烟行为,仅靠烟草部门的力量远远不 够,从法律的支持和行政手段依据和职 权都不够,因此,需要通过广泛的宣传、 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来保证取缔效 果。无证经营现象的出现,其中一个重 要的原因就是无证经营户的法制意识 薄弱。因此,加强宣传教育成为整治无 证经营的重要手段。一是通过宣传相 关 法 律 知 识, 发 放 警 告 书, 规 劝 无 证 经营者自动放弃违法经营,并适时通 过一些典型案例,做好耐心细致的思

降低运城辖区卷烟市场无证经营户的占比

降低运城辖区卷烟市场无证经营户的占比

降低运城辖区卷烟市场无证经营户的占比单位名称:山西省运城市烟草专卖局专卖科山西省万荣县烟草专卖局小组名称:捍卫者 QC小组日期:2014年3月前言《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无证户的存在,严重违反了烟草专卖法律法规,损害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危害极大。

一是损害持证户的利益。

无证户不执行明码标价、明码实价,其所卖卷烟的价格往往比持证户低,不仅抢占了有证户的生意,同时无形当中也削弱了持证户的利益。

二是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

卷烟是按照烟草公司——持证零售户——消费者这种秩序流通的,而无证户往往从非法渠道购进卷烟,从事违法经营,获取不正当利益。

三是增加专卖管理的难度。

现行专卖法律规定,对无证户的处理需要工商部门配合,处理程序较为复杂,烟草部门要处理无证户就得通过工商部门。

四是损害了烟草管理部门的形象。

无证经营现象的长期存以及造成的市场秩序紊乱让持证户十分反感,他们普遍认为这是烟草执法部门不作为带来的,损害了烟草行政执法的公信力。

名次解释:无证户:指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而从事烟草专卖品经营的卷烟零售户,按照《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一、小组概况:二、选题理由:市局标准:运城市局规定无证户的占比控制在1.5%以内。

小组成员调取了2013年11月-2014年2月的运城辖区内无证户占比情况,见表1、图1:运城辖区2013年11月-2014年2月无证户占比统计表单位:户11月12月1月2月平均无证户301 250 380 310 310 持证户12870 12950 12770 12850 12860 占比 2.33% 1.93% 2.98% 2.41% 2.41%统计时间:2014年2月统计人:黄露运城辖区2013年11月-2014年2月无证经营户占比统计图统计时间:2014年2月统计人:黄露通过表1、图1可以看出运城辖区内的无证户占比平均数达到了2.41%%,超出了1.5%的标准。

卷烟销售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卷烟销售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卷烟销售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一、引言近年来,卷烟销售行业面临着越来越多的问题。

卷烟作为一种有害物品,给人们的健康带来了巨大风险,同时也滋生了许多不良社会现象。

本文将探讨目前卷烟销售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应针对性强的对策建议。

二、主要问题分析1. 未成年人吸烟问题未成年人吸烟是当前社会普遍关注和重视的一个问题。

尽管法律规定18岁以下禁止购买和吸食香烟能快运但实际上有部分商家或个体经营者担贼心虚私下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能快运另外,在某些场所如小餐馆、违规摆摊等地方依然可以见到年纪轻轻就挑选并消费香黄紧中网站无可镇堵由于青少年身心发展尚不完全,抵抗力较差容易形成长期甚至终身吸毒需进而伴随这类行为导致早逝或生活质量大幅度下降。

2. 假烟泛滥问题在一些偏远地区和非法市场,假冒伪劣卷烟的出现屡见不鲜。

这些假烟以低价诱惑消费者,给人们带来的危害不言而喻。

同时,这也损害了合法厂家的利益,对正常市场经营秩序造成严重影响。

3. 无证销售问题一些小型杂货店、摊贩等个体商户未获得相关资格认证便擅自从事卷烟销售活动。

他们缺乏规定品牌供应商直接赠予发票、警察局检查记录尽管有时候价格可能会稍低于正规渠道可靠但产品安全性无法保障消费者权益4. 卷烟能源否符合国家标准某些厂家为了提高效率和降低成本根据报道选择使用劣质原料制作卷式香茧网络关键是这样的产品完全没有经过任何环境保护组织安检及产品评测风险系数极其巨大。

三、解决方案及建议1. 加强法律法规执行针对未成年人吸烟问题,应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向未成年人销售香烟能快运将FUL Jupiter×4锡纸明着销售控烟产品使用正品的无责认证等行为。

此外,完善监管体系和一二三级市场管理,提高相关检查部门的执法效率。

2. 假烟问题防范与化解建议加大打假力度,并增加消费者对真伪卷烟的辨别能力。

通过科技手段改进包装设计和标签功能实现每一块相同时都会反馈出二维码供验证如果检验后商品不合格供上线最近!此外可以推动制定严厉处罚假冒伪劣卷烟销售和生产者的相关法律条文以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

卷烟市场集中整治方案

卷烟市场集中整治方案

卷烟市场集中整治方案近年来,我国卷烟市场呈现出一些不正之风,比如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销售卷烟、乱贴卷烟商标、私设烟草专卖点、销售假冒伪劣卷烟等问题,严重影响了烟草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为了加强对卷烟市场的监督管理,维护市场秩序,加强对烟草产业的监管,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国家相关部门出台了卷烟市场集中整治方案。

本文将从方案的背景、目标、具体措施、实施效果等方面进行分析。

一、方案背景卷烟市场的不正之风主要源于市场监管不力、行业自律不严等因素。

然而,这些问题却直接危及消费者的健康和权益,也严重侵害了公共利益。

因此,国家相关部门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于近年出台了卷烟市场集中整治方案,对卷烟市场进行全面的监督和管理。

二、方案目标卷烟市场集中整治方案的目标是整顿市场秩序,加强监管,保障消费者权益,防止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市场,提高市场准入门槛,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具体措施1.加强销售许可证管理。

各地应加大对卷烟销售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力度,对没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卷烟。

2.加强市场监管。

各地烟草专卖局应做好市场巡查和日常监管,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卷烟批发、零售等行业从业单位给予警告、罚款、吊销许可证等处罚。

3.打击无证销售。

对没有销售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未经烟草公司许可的销售点从事卷烟销售行为的,一经发现依法予以取缔,责令停业并处罚金。

4.加强品牌保护。

对卷烟制假、伪造卷烟商标的行为,要加强打击力度,重罚制假者,保护卷烟品牌的合法权益。

5.加强行业自律。

卷烟行业企业应建立健全自律机制,加强行业自律和规范,共同维护行业的良好形象和品牌形象。

四、实施效果卷烟市场集中整治方案的实施,有效地净化了卷烟市场环境,提高了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保障了消费者的权益,进一步规范了市场秩序,同时有利于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综上所述,卷烟市场集中整治方案充分体现了国家对烟草行业的监管力度,有利于维护市场的健康有序,保障消费者的权益,促进行业的发展。

[凌云县无证经营卷烟业务的现状与对策]无证运输真品卷烟

[凌云县无证经营卷烟业务的现状与对策]无证运输真品卷烟

[凌云县无证经营卷烟业务的现状与对策]无证运输真品卷烟(一)本辖区无证零售户数量经过这几年来开展零售户合理布局调整工作和卷烟大物流大配送工作,目前凌云县共有卷烟经营户为838户。

经过整合后,卷烟零售许可证的含金量得到了很大的提高,被许可人接受管理的意识正在增强,违法经营现象呈现逐步减少的趋势,但也带来了无证经营户有增长的现象。

据调查统计,全县无证经营户共有67户,占持证经营户的8%。

其中,泗城镇6户、逻楼镇12户、加尤镇9户、下甲乡8户、邻站乡9户、朝里乡7户、沙里乡7户、玉洪乡9户。

(二)无证户的基本经营方式、规模、经营能力等情况1.基本经营方式。

这几年来,凌云县烟草局会同工商部门一直在不断加大对本辖区的无证经营户的打击力度,随着打击力度的深入,无证经营户变得越来越狡猾,导致对无证经营的打击难度越来越大。

目前绝大部分县城、乡镇所在地和公路沿线的无证经营户的经营方式由以前的公开摆卖到现在的暗中兜售,卷烟的存放地点由经营场所转入于私人卧室或与之毗邻的居民、商店、摊点里。

偏远农村无证经营户也因感受到打击的压力,经营方式由全天候经营改为白天暗中经营,晚上少量公开经营的方式。

从该局查获的案件数量和调查了解的情况分析,目前该县的无证经营户均是采取零售的方式,尚未发现有批发等情况。

2.无证经营规模小,月销售能力低目前凌云县的无证经营户主要分布在偏远农村和宾馆、酒楼、娱乐场所等,偏远农村由于人口分布比较分散,村与村之间距离较远,大部分的村屯为十几户或几户,村屯农村农户比例偏多,农户更加分散,加之,农民收入又低,在销售卷烟的类别上只有销售低档的卷烟,三类以上的基本上没有,加上这些无证经营户的资金短缺,经营时间不规则,进货无规律,因此他们的销量不是很大,每月销量大都在5—12条之间。

宾馆、酒楼、娱乐场所等由于均是对内营业,受消费人群、消费时间、物价水平等特点的影响经营的卷烟均是一、二类以上卷烟,他们的销量也是每月3—5条左右。

无证经营存在原因及对策

无证经营存在原因及对策

国家烟草专卖局烟草专卖文明执法行为规范(国烟专【2004】215号) 2010-06-07 信息来源:崇文烟草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烟草专卖依法行政和文明执法水平,严格执行《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树立烟草专卖行政执法良好的社会形象,创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诚实守信的烟草市场环境, 根据《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行为规范。

第二条烟草专卖执法要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指导思想, 遵循社会主义法治公开、公正、平等的原则, 正确把握执法主体与市场主体的关系, 严格履行烟草专卖管理职能,寓服务于管理之中。

第三条本规范适用于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对涉烟管理相对人的烟草专卖检查、监督、许可、处罚等执法行为。

第二章文明执法行为标准第一节文明执法的基本要求第四条执法严格。

要严格履行法律赋予的烟草专卖执法职能, 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严厉打击烟草专卖违法行为。

第五条行为合法。

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检查、监督、许可、处罚等执法行为。

第六条政务公开。

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运用广播、电视、公示栏等形式, 公开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和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审批事项等内容, 做到法律法规透明、程序公开。

第七条服务热情。

要坚持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 在管理中要耐心做宣传教育、说服解释工作。

第八条用语文明。

要讲礼貌, 使用文明执法用语。

第九条衣着整洁。

佩戴执法标识要规范统一。

第二节执法检查行为标准第十条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时,不得对非经营性场所进行检查:如该场所涉嫌违法, 确须检查的, 应及时向有执法权限的执法机关报告并配合其进行检查。

第十一条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在对卷烟零售户、违法行为发生地等有关场所进行检查前,须出示执法证件, 说明来意, 并有当事人或见证人在场。

第十二条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中应告知当事人权利, 并认真、耐心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第十三条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时, 应尽量避免翻动与执法活动无关的财物:检查完成后, 要对检查所涉及的其他物品尽可能的复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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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卷烟市场无证户治理的分析对策
烟草在线专稿作者:张燏更新日期:2011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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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在线专稿卷烟流通领域中,无证户是个特殊群体。

指的是没有依法申领或及时依法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而从事或长期从事卷烟零售经营的商户。

无证户的货源不稳定、进货渠道不固定、经营能力参差不齐、在对卷烟的需求上处于“半饥饿”状态、真假烟识别能力有限、管理上具有相当难度。

结合日常工作,笔者就无证户的治理做了一些思考。

一、无证户形成并长期存在的原因
无证户的形成有历史原因也有现实原因,存在方面有其个体上主观原因也有烟草行政执法部门管理缺位形成的适宜条件。

历史上看,从2004年换发新版“许可证”开始,专卖部门着眼于“合理布局”,基本上是农村按人口、城镇按街道长度设置零售点。

这样布局的结果从持证经营角度上看商户率大幅下降,但同时相当部分原先一直从事卷烟经营却没有取得零售许可证的商户就此变成了“无证户”,笔者所在的县2004年换证前8800户左右,换证后5200户。

从现实情况看,随着近几年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新开道路、新建社区的陆续增加也催生了新的无证户。

如果说无证户的存在是由于其本身对于烟草专卖法律的无知和逐利思想的驱使而形成的,那么他们的长期存在就是烟草行政执法部门管理缺位而造成的了。

这里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宣传的缺位,绝大多数无证户认为只要不卖假烟,自己的经营行为就是合法的,且对烟草部门或多或少存在不满,认为自己卖烟,烟草部门就该给办理许可证并提供服务,这一点反映了烟草部门面向社会宣传的不足;
(二是内部监管和大户监管上的缺位,无证户的货源绝大部分来源于周边持证户或城镇大户,他们的周边持证户和大户的货源又都来自于烟草公司,这说明烟草行政执法部门对核量的监管和大户的监管出现了问题;
(三是与工商部门联合执法力度不够,受执法权限制约,对无证户的处理要依靠工商部门,可实际上工商部门对卷烟无证户治理热情有限,还没有形成良性、常态的联合治理机制。

二、无证户存在的危害性
作为专营体制下的卷烟市场,无证经营烟草制品不仅损害了持证经营者的利益、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给烟草行政执法部门的公信力带来损害,更严重的是将动摇我们的营销基础。

其一,损害持证经营者的利益,这一点是不言而喻的,市场容量有限,多一个经营者,平均利润值就会下降,这对持证经营者是不公平的;
其二,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这里包括卷烟流通秩序和价格秩序,卷烟是按照烟草公司——持证零售户——消费者这种秩序流通的,无证户的出现会改变这种流通模式,他们的需求同时也催生了大户的出现,大户在限量政策下无法满足需求的时候自然会转向乱渠道进货,无证户目前已成了非法卷烟流通渠道的终端。

价格方面,向无证户提供货源的基本上都是以进货价格销售的,供货方面也许是出于带货的需要也许是出于人情,但在客观上都造成了价格秩序的不稳定;
其三,损害了烟草行政执法部门的公信力,无证经营现象的长期存以及造成的市场秩序紊乱让持证户十分反感,他们普遍认为这是烟草执法部门不作为带来的,这一点已经损害了烟草行政执法的公信力;
其四,将动摇烟草企业的营销基础,营销基础起码要具有稳定的市场和忠实的客户群,但由于无证经营现象的存在,起码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市场不稳定,影响了持证零售户合理利润的获取,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持证户对销售部门规范、优质的服务满意度。

三、无证户的治理对策
从成因和危害性看,无证户的问题涉及方方面面。

因此,应把无证户的治理当做一项综合和长期性工作,因为这个问题成因复杂、社会影响面广,追求立竿见影势必造成反弹、问题解决不彻底和带来负面影响。

所以可以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是要广造舆论,以丰富、多样化的宣传手段向社会宣传无证经营烟草制品的危害和非法性,争得社会各方理解,同时要争取广大持证零售户的支持,他们的支持、配合乃至宣传更易使此项工作获得社会认同,从社会舆论层面孤立无证经营者;
(二是要合理规划零售点的设置,对于新开道路、社区、新农村建设要有充分思想准备,要预留指标,不能以单纯的商户率进行限制,同时对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留有余地,即使增加服务成本也应纳入持证户队伍,这也体现了烟草企业的社会责任;
(三是要掌握无证户的真实情况,要了解无证户的周边环境、存在时间、经营规模、进货渠道后进行排队,符合条件的给予办证,不符合条件的再予以取缔,要堵疏结合;
(四是要加强对大户的管理,凡是有批发、转售、向无证户提供货源行为的零售户,要掌握他们的经营特点、主营商品、辐射范围、零售销量,对于他们违法经营的行为一是依法处罚、二是严格控量、三是进行整顿;
(五是要落实对协议量签订环节的监管,对大户的协议量签订,专卖部门一定要参与并进行监督,要按照满足零售的原则进行签订,严防签订“人情量”、“任务量”,从源头上进行控制;
(六是做好同工商部门的协作,其实在我们做好前几项工作后,无证经营行为将会受到大幅度遏制,对于极少数屡教不改的钉子户再与工商部门协作共同查处,做到查处一个、震慑一片。

同时对工商部门要做到依靠而不依赖,说到底,烟草市场的管理还是以烟草行政执法部门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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