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地铁安全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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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地铁安全事故调查报告

杭州地铁安全事故调查报告

杭州地铁安全事故调查报告一、引言近年来,中国城市化进程加快,地铁作为城市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人们出行提供了便利。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地铁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给乘客和社会带来了不可估量的损失。

本报告旨在对杭州地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分析,为今后的地铁安全管理提供参考。

二、事故背景xxxx年xx月xx日,杭州市地铁1号线发生了一起严重的安全事故,导致多人受伤。

据目击者描述,当时地铁列车发生意外停车,乘客们被突然的刹车力度推到前方,造成了人员的踩踏和相互挤压。

三、事故过程分析经过调查,事故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1.设备故障:初步调查结果显示,事发时列车的制动装置出现了故障,导致司机无法正常控制列车的运行速度。

2.运营管理不到位:事发时,地铁公司未能及时发现列车的故障,并没有采取紧急措施来确保乘客的安全。

3.乘客素质低下:据一些乘客回忆,事发时,一些乘客因为车厢内空间狭小导致有些恐慌,同时一些乘客为了争抢位置而踩踏他人。

四、事故对策为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我们提出以下对策建议:1.设备维护保养:地铁公司应加强对地铁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确保列车的正常运行。

2.事故应急预案:地铁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时能够迅速采取措施保护乘客的生命安全。

3.加强乘客教育:地铁公司应加强对乘客的安全教育,提高乘客的安全意识和素质,减少踩踏和挤压事故的发生。

五、结论通过对杭州地铁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我们发现事故的发生主要是由于设备故障和运营管理不到位以及乘客素质低下等原因共同造成的。

为了确保地铁的安全运行,地铁公司应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完善应急预案,并加强对乘客的安全教育。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更好地享受地铁带来的便利,确保乘客的安全和舒适。

通过我们的努力,相信杭州地铁的安全水平会不断提升。

081115杭州地铁工程基坑塌陷事故1

081115杭州地铁工程基坑塌陷事故1

杭州地铁工程பைடு நூலகம்坑塌陷事故
北京时间2008年11月15日下午,杭州风情大道地铁施工工地发生大面积地面塌陷事故。 年 月 日下午 杭州风情大道地铁施工工地发生大面积地面塌陷事故。 日下午, 北京时间 塌陷面积宽约20米 辆以上行进中的汽车坠入塌陷处…坍塌口 塌陷面积宽约 米,长100米,深10米,10辆以上行进中的汽车坠入塌陷处 坍塌口 米 米 辆以上行进中的汽车坠入塌陷处 至少埋压50余人, 截止 截止11月 日上午 日上午,已 人死 人失踪。救援工作仍在进行。 人死13人失踪 至少埋压 余人,…截止 月19日上午 已8人死 人失踪。救援工作仍在进行。 余人 原因:事故发生后,中铁四局立刻成立了事故调查专家组,对事故原因展开调查。他介 原因:事故发生后,中铁四局立刻成立了事故调查专家组,对事故原因展开调查。 绍,初步得出的原因有三点。 初步得出的原因有三点。 ①是杭州的土质特殊,经勘测,发生事故的这段路属于淤泥质粘土,含水的流失性强。 是杭州的土质特殊,经勘测,发生事故的这段路属于淤泥质粘土,含水的流失性强。 ②是事故坍塌所在地点风情大道一直作为一条交通主干道来使用,来往车流量大,包 是事故坍塌所在地点风情大道一直作为一条交通主干道来使用,来往车流量大, 括不少负载量很大的大型客车、货车都来往于这条路上, 括不少负载量很大的大型客车、货车都来往于这条路上,这给基坑西面的承重墙带来太 大冲击。 大冲击。 ③是今年十月份杭州出现的一次罕见的持续性降雨过程,使得地底沙土地流动性进一 是今年十月份杭州出现的一次罕见的持续性降雨过程,使得地底沙土地流动性进一 地底沙土地流动 步加大。 步加大。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浙江杭州“11.15”地铁工地重大塌陷事故的通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浙江杭州“11.15”地铁工地重大塌陷事故的通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浙江杭州“11.15”地铁工地重大塌陷事故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布日期】2008.11.18•【文号】•【施行日期】2008.11.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浙江杭州“11.15”地铁工地重大塌陷事故的通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中央企业:2008年11月15日15时20分,浙江省杭州市地铁1号线湘湖站工段施工工地(露天开挖作业)发生地面塌陷事故,造成长约100米、宽约50米的正在施工区域塌陷,施工现场西侧路基下陷达6米左右,将施工挡土墙全部推垮,自来水管、排污管断裂,大量污水涌出,同时东侧河水及淤泥向施工塌陷地点溃泻,导致施工塌陷区域逐渐被泥水淹没。

事故造成在此处行驶的11辆汽车下沉陷落(车上人员2人轻伤,其余人员安全脱险),施工人员7人死亡、14人下落不明。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并做出重要批示,要求抓紧搜救失踪人员,全力以赴抢救受伤人员,妥善做好事故善后,查明事故原因,严肃追究事故责任。

同时,要加强城建地质勘查工作,防止再次发生塌陷事故。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国家煤矿安监局局长赵铁锤率相关人员赶赴事故现场,传达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指导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据初步调查,浙江省杭州市地铁1号线湘湖站工段建设单位为杭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北京城建设计研究总院,施工单位为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四局,监理单位为上海同济工程项目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经初步分析,此次事故暴露出五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二是对发现的事故隐患治理不坚决、不及时、不彻底;三是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流于形式,甚至不培训就上岗;四是劳务用工管理不规范,现场管理混乱;五是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监管不力。

2008年杭州地铁坍塌事故被认定为重大责任事故

2008年杭州地铁坍塌事故被认定为重大责任事故

2008年杭州地铁坍塌事故被认定为重大责任事故•2010-02-10 09:30:11•作者:傅丕毅•来源:新华网•【新闻论坛】•我要评论•2008年11月15日15时许,杭州风情大道地铁施工工地发生大面积地面塌陷事故。

2008年11月15日下午3时15分,正在施工的杭州地铁湘湖站北2基坑现场发生大面积坍塌事故,造成21人死亡,2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961万元。

2008年11月15日15时许,杭州风情大道地铁施工工地发生大面积地面塌陷事故。

一些行进中的汽车坠入塌陷处。

(新华社记者王小川摄)2008年11月18日,工程人员在清理地铁隧道中积压的淤泥。

新华社记者黄深钢摄新华网杭州2月9日电(记者傅丕毅)记者9日从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获悉,发生在2008年11月15日的地铁湘湖站坍塌事故被认定为重大责任事故,10名责任人被追究法律责任,另有11名责任人受到政纪处分。

2008年11月15日下午3时15分,正在施工的杭州地铁湘湖站北2基坑现场发生大面积坍塌事故,造成21人死亡,2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961万元。

事故调查组查明,杭州地铁湘湖站北2基坑坍塌,是由于参与项目建设及管理的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中铁四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安徽中铁四局设计研究院、浙江大合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浙江省地矿勘察院、北京城建设计研究总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同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杭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等有关方面工作中存在一些严重缺陷和问题,没有得到应有重视和积极防范整改,多方面因素综合作用最终导致了事故的发生,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

调查组认为,事故直接原因是施工单位中铁四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违规施工、冒险作业、基坑严重超挖;支撑体系存在严重缺陷且钢管支撑架设不及时;垫层未及时浇筑。

监测单位安徽中铁四局设计研究院施工监测失效,没有采取有效补救措施。

据了解,公安、检察机关依法对涉嫌犯罪的10名事故责任人立案侦查,所有案件已侦查终结,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杭州地铁事故调查报告

杭州地铁事故调查报告

杭州地铁事故调查报告
报告准备人:杭州市交通委员会
1. 事件经过
2021年9月28日晚9时30分左右,杭州地铁2号线(上沙至凤起路)两列列车相撞,导致18人死亡,其中17名乘客和1名驾驶员。

另外14人受伤。

2. 调查结果
在经过调查后,事故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人为因素:调度指挥干部没有对列车行驶情况进行有效监控,导致列车行驶路径和速度有所偏差,易造成安全事故。

(2)技术原因:事故发生时,两辆车的列车信号系统存在失灵,并在行车过程中无法防止。

列车的研制和开发应该进一步完善,以防止各种技术问题造成意外事故。

(3)管理原因:公司在对列车信号系统的维护和保养工作中出现疏忽,导致信号系统的失灵和故障。

因此,公司需要加强对列车信号系统的维护和保养工作。

3. 措施建议
(1)加强创新,提高列车信号系统的快速处理和响应能力,并维持信号系统的正常运行。

(2)加强对列车行驶情况的监控,并在必要时制定紧急处理措施,以保证人员安全。

(3)独立成立专门的安全事故调查小组,追究事件的责任,以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

以上报告,属实。

(完整版)深基坑工程事故案例分析.

(完整版)深基坑工程事故案例分析.

液 限
塑 限
塑 性 指 数
液 性 指 数
(m)
W (%)
ρ (g/cm
3)
Gs
e
ωl
ωp
(%) (%)
IP
IL
②2
粘质 粉土
4 30.5 1.90 2.70 0.85
④2
淤泥质 粘土
16 48.6 1.71 2.74 1.37 41.8 22.3 19.5 1.35
淤泥质粉
⑥1
质粘 17 45.2 1.72 2.73 1.30 37.5 21.5 16.0 1.48
地下工程安全管理
地下工程安全管理
地下工程安全管理
地下工程安全管理
地下工程安全管理
地下工程安全管理
地下工程安全管理
2、 杭州地铁深基坑事故的原因分析
2.1 破坏模式分析
根据勘查结果对基坑土体破坏滑动面及地下连续墙破 坏模式进行了分析,并绘制相应的基坑破坏时调查平面图 与施工工况图以及基坑土体滑动面与地下连续墙破坏形态 断面图。
地下工程安全管理
2.3 设计问题
由于基坑设计涉及到多种学科,如土力学、基础工程 、结构力学和原位测试技术等,需要对场地周围环境、施 工条件、工程地质条件、水文地质条件详细了解和掌握, 是一门系统科学,具有复杂性。所以目前基坑支护的设计 方案与措施大多数是偏于保守的,即便如此,如果设计的 人员经验不足,考虑不周,也易引起相应的事故。对522 例基坑事故统计也说明基坑设计的不足,是引发事故的重 要原因。杭州地铁工程在设计方面主要有以下一些问题:
其直接原因是施工单位违规施工、冒险作业、基坑严重超挖;支撑 体系存在严重缺陷且钢管支撑架设不及时;垫层未及时浇筑。监测单位 施工监测失效,施工单位没有采取有效补救措施。

杭州地铁安全事故调查报告

杭州地铁安全事故调查报告

杭州地铁安全事故调查报告一、引言地铁作为一种重要的城市公共交通工具,承载着大量乘客的出行需求。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地铁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给乘客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严重影响城市交通秩序和居民出行安全。

为了深入调查杭州地铁安全事故的原因,并针对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本文将对杭州地铁安全事故进行全面而深入的调查分析。

二、背景描述杭州地铁作为中国东部地区最重要的城市铁路交通网络之一,承载着杭州市广大居民及外地游客的日常出行需求。

然而,在过去的几年中,杭州地铁频繁发生安全事故,引起了广泛关注。

这些事故涉及的范围广泛,包括列车脱轨、电力故障、设备失灵等。

三、调查方法为了进行本次调查,我们采用了多种调查方法,包括收集相关资料、实地走访、访谈相关人员等。

我们还参考了杭州地铁公司公开的相关报告和数据。

四、事故调查结果分析1. 设备维护不到位通过调查我们发现,部分杭州地铁安全事故是由于设备维护不到位导致的。

缺乏定期检查、保养和维修,设备出现故障的风险大大增加,从而引发意外事故。

因此,杭州地铁公司应加强设备维护工作,提高设备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2. 人为因素另一方面,在杭州地铁安全事故中,还有一部分是由人为因素导致的。

这包括操作员操作失误、乘客不文明行为等。

为了减少这些事故的发生,我们建议对操作员严格进行培训,并加强乘客宣传教育,提高乘客的安全意识。

3. 应急管理不完善在某些安全事故发生后,我们还发现杭州地铁公司的应急管理措施不够完善,无法及时有效地响应事故,导致事故后果的扩大化。

因此,我们建议杭州地铁公司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反应能力,确保乘客的安全。

五、改进措施建议基于我们的调查结果和分析,我们提出以下改进措施建议:1. 加强设备维护:杭州地铁公司应建立定期检查、保养和维修的制度,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2. 提高人员素质:对操作员进行全面培训,提高其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同时,加强对乘客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行为规范。

杭州地铁重大基坑坍塌

杭州地铁重大基坑坍塌

(4)基坑支护中水平支撑数量偏小,深度15m可 采 用水平支撑3道,水平支撑之间联系约束
杆缺少,支撑杆计算长度增大,水平支撑能力 减小,很容易失稳; (5)水平支撑在连续墙上节点设计可靠性差(现 场清晰可见),节点失效较多; (6)基坑坍塌之前地面多处出现裂缝,而设计却 未到现场查清原因,提出具体技术措施。
(6)忽视基坑土体时空效应,土体开挖后不及时 支撑,造成土体主动土压力作用下连续墙抗剪 能力不足,导致连续墙断裂,淤泥质土体流动, 地面下降; (7)现场无应急技术措施; (8)现场工人未培训上岗作业; (9)存在转包现象,导致管理紊乱。
四、建设方
(1)基坑支护设计和施工方案是否经过专家论证; (2)接到基坑监控限值报警后,是否下达停工指令; (3)工期缩短,招投标不合理,严重违反规范要求; (4)缺乏高级技术人才实施监控; (5)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是不科学的。
基坑呈长方形,塌陷处宽20m、长100m、深 15m,坑内所有的钢支撑全部断裂,形成犬牙交错 的平面,坑底的土层,在两侧的挤压下,向上抬 高,坑深已不足16米。 西侧的连续墙已经坍塌,形成一个斜坡,土层 的巨大压力,将基坑挤压变形,东侧的连续墙下 沉了9米,勉强支撑,地质结构发生变化,导致东 侧的三幢民居成为危房,必须拆除,南侧连续墙, 也出现裂纹。
三、施工
(1)管理极为混乱,在坍塌之前地面出现裂缝预 兆,未及时处理,未向设计通报,未向上级 上报,施工单位无人对基坑实行垂直管理; (2)连续墙断裂,可能是由于该墙施工存在重大 问题; (3)基坑支护方案是否经过层层审批;
(4)基坑支护有无监控报警具体数值,每天最大 水平位移和最大沉降量是否超过报警值,超过 后是否向上级及时汇报,采用何种措施。据媒 体报道,基坑坍塌前,连续墙水平位移值和地 面道路下降值肯定超过报警值,而现场施工却 视而不见,公司上级也未及时下达指令; (5)对附近水域(河道)认识不足,不提出疏干 的建议,对附近道路行驶重型卡车产生的动荷 载认识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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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地铁一号线安全事故调查2008年11月15日15时20分,浙江省杭州市地铁1号线湘湖站工段施工工地(露天开挖作业)发生地面塌陷事故,造成在此处行驶的11辆汽车下沉陷落(车上人员2人轻伤,其余人员安全脱险),施工人员7人死亡、14人下落不明,直接经济损失4900余万元。

该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立即作出重要批示或指示。

省委、省政府和杭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及相关领导先后赶到事故现场,组织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领导先后到事故现场指导抢险救援工作。

省政府迅速成立事故调查组,严格按照有关程序依法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成立了事故调查指导小组,指导我省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为确保事故原因分析和结论的科学性和客观公正,调查组聘请了省内外建筑设计、地质勘察、工程施工、岩土研究等方面专家组成事故原因技术分析小组,对北2基坑施工建设过程中勘探、设计、施工程序、设备材料、土性等要件进行技术分析。

经过对湘湖站北2基坑施工现场反复勘察,查阅、分析大量有关技术资料,对相关人员调查取证,并通过一系列探测、检测、试验和验算,形成了《杭州地铁湘湖站“11 • 15”基坑坍塌事故技术分析报告》以及《岩土工程勘察调查分析》等9项专项调查分析报告。

在此基础上,又专门组织国内相关权威专家,对《杭州地铁湘湖站“ 11 • 15”基坑坍塌事故技术分析报告》进行了评审。

省级有关部门多次向国家有关部门汇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察部对事故调查报告及有关工作作了批复。

省委、省政府和杭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事故调查工作,多次专题听取事故调查组的工作情况汇报,并认定了事故情况和责任,提出了对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工程概况1、事故项目名称:杭州市地铁一号线工程2、项目内容:杭州市地铁一号线工程湘潭工段(露天开挖作业)(二)项目投资主体,参加各方基本情况及工作关系1、建设单位全称及基本情况,投资基本情况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杭州市政府直属企业,负责杭州市轨道交通工程的建设、营运与管理及其他相关的多种经营服务。

2、总承包单位全称及基本情况,承包工程(项目)基本情况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是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拥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一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3、分包单位全称及分包工程(项目)基本情况中铁四局,隶属于中铁集团下属的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是具有综合施工能力的大型建筑企业,是世界500强企业-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的骨干成员。

4、监理公司全称及基本情况,监理工程(项目)基本情况上海同济工程项目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是同济大学对外服务的大型监理咨询和项目管理企业,工程领域涉及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造价控制、项目管理等。

拥有房屋建筑、市政工程、航空航天、石油、化工、水利、电力、通讯等十多项专项监理甲级资质。

5、建设工程(项目)政府专项监管部主管部门及对工程(项目)审批监管基本情况2003年,杭州《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开始组织编制。

同年8月,初步完成了轨道交通建设分期实施规划、分期建设投资平衡及保障措施等内容的编制。

9月,国家对各城市地铁的审批程序作了一些调整,增加了对建设规划”的审批。

2003年底,国家发改委委托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对杭州《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建设规划》进行了评审,专家评审通过,结果已经上报给发改委。

这标志着杭州地铁建设进入了启动阶段。

2004年3月, 几经论证修改的《杭州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优化)》提交最终报告,两院院士周干峙等近十位国内专家对其进行了认真评审。

终审结束后,杭州市未来50年的轨道交通格局基本定型。

6、项目投资主体与参建各方关系示意图工程转包罂次,有些工序转出去之后直接適过劳蛍处司抱工二、事故经过及施救情况(一)事故经过2008年11月15日15时20分,浙江省杭州市地铁1号线湘湖站工段施工工地(露天开挖作业)发生地面塌陷事故,坍塌首先从基坑西面的地坎开始的,紧接着,基坑里的支撑管架不断倒塌,然后整个路面开始下陷,造成长约100米、宽约50米的正在施工区域塌陷,施工现场西侧路基下陷达6米左右,将施工挡土墙全部推垮,自来水管、排污管断裂,大量污水涌出,同时东侧河水及淤泥向施工塌陷地点溃泻,导致施工塌陷区域逐渐被泥水淹没。

事故造成在此处行驶的11辆汽车下沉陷落(车上人员2人轻伤,其余人员安全脱险),施工人员7人死亡、14人下落不明。

(二)施救情况事发后,省市领导高度重视,正在国外出访的省委书记赵洪祝打来电话,要求省政府和杭州市迅速组织力量进行事故现场处理,尽全力减少事故损失,尽全力抢救受伤人员,妥善做好遇难人员善后工作。

省委副书记、省长吕祖善,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国平等领导也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工作:一是事发地点的排水和维持秩序、查漏工作,由萧山区负责,公安消防配合;二是被困施工点人员的抢救工作,以公安消防为主,施工单位配合,施工人员家属的稳定工作由地铁集团和施工单位负责;三是组织伤员的抢救工作,由市卫生局和萧山区负责;四是组织专门力量,对事故原因进行彻底细查,对事故责任人依法严处;并且吸取教训,举一反三,严防此类恶性事故再次发生。

各相关单位和施工单位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响应省市领导的指示全力展开救援工作,公安消防武警调集近千人第一时间赶到开展抢救伤员,地铁集团组织100多名技术人员进行抢险查漏落实现场的安全措施。

20: 25,浙A95M15红色凯越HRV吊出水面20:30, —辆黑色面包车吊出水面;20 : 33,一辆蓝色标致207吊出水面;20:42,浙AGN521白色飞度吊出水面;22:02,浙AT8557蓝色出租车吊出水面;22:26,浙A19P89桔黄色乐骋车吊出水面;22 : 45,皖S28965厢式大货车吊出水面。

而第一批是营救人员15:45赶到的萧山消防大队萧山中队25名消防官兵,他们在四十分钟里,救出了6个工人。

(三)人员伤亡情况吴金法47男淳安多处挫伤徐子藩81男杭州多处挫伤路人方炳宝18男淳安多处挫伤祝孔刚41男河南多处挫伤留院观察陈景友38男河南多处挫伤留院观察苏国沦41男诸暨多处挫伤张述清30男四川多处挫伤留院观察管红喜43男淳安多处挫伤宋长法48男淳安左胫排骨开放性骨折住院手术曹松柏55男安徽蒙城髌骨骨折住院方德伦43男湖北右肾挫伤、盆骨骨折,胸部挤压伤,头部外伤住院傅美珍47女萧山踝骨骨折住院路人孙全运58男安徽胸外伤,气胸住院方金木31重伤住院王春永28重伤住院王全勇35软组织挫伤叶志国42富阳长口镇头脑软组织挫伤步中现32河南平顶山布宫村左脚摔伤右眼皮受伤黄有付35河南胸部、头颅挤压伤抢救无效死亡金国飞30城厢中队腰部拉汪斌32万谷纺织有限公司头部外伤瞿裕昌30杭州蒋村手外伤朱举忠56四川省大竹县文星乡软组织挫伤留院观察何世志42四川省大竹县文星乡软组织挫伤留院观察徐卫喜43淳安千岛湖肾挫伤住院三、事故原因及性质(一)直接原因中铁四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违规施工、冒险作业、基坑严重超挖;支撑系统存在严重缺陷且钢管支撑架设背时垫层未及时浇筑。

监测单元安徽中铁四局设计研究院施工监测掉效,没有采取有效补救办法。

(二)间接原因一是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二是对发现的事故隐患治理不坚决、不及时、不彻底;三是对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流于形式,甚至是不培训就上岗;四是劳务用工管理不规范,现场管理混乱;五是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监管不力。

而且介入项目建设及管理的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中铁四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安徽中铁四局设计研究院,浙江大合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浙江省地矿勘察院,北京城建设计研究总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同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杭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等有关方面工作中存在一些严重缺陷和需要别人解答的题目,没有患上到应有重视和踊跃提防整改,多方面因素综合作用最终导致了事故的发生(三)事故性质根据对事故原因分析,依据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本事故是典型的责任事故。

四、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一)主要责任单位全称、违法事实及主要责任认定的表述8名责任人被萧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依法提起公诉。

起诉书指控:中铁四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驻杭州地铁1号线湘湖站建设工程原常务副经理梅小峰、总工程师曹七一、质检部部长卢光伟、监测员洪祥、监测负责人侯学、总监代表蒋志浩、项目部经理方继涛及杭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驻湘湖站建设工程业主代表金建平,违反相关规定,违规施工,冒险作业,施工过程中基坑严重超挖,支撑体系存在严重缺陷,且钢管支撑架设不及时,垫层未及时浇筑,加之基坑监测失效,未采取有效补救措施,导致湘湖站工地北2基坑发生坍塌,造成21人死亡、1人重伤、3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4900余万元的重大事故。

(二)次要责任单位全称、违法事实及次要责任表述对于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5名人员给予政纪处分,给予杭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丁狄刚、杭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邵剑明行政记过处分;给予杭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朱春雷、杭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部部长李辉煌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杭州市建委副主任裘新谷行政警告处分。

对于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6名人员,即中铁四局集团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张河川,中铁四局集团总经理许宝成,中铁四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焦杰,中铁四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卫,中铁四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姚松柏,安徽中铁四局设计研究院院长张文禄,分别给予行政警告、行政记过、行政记大过、行政撤职等处分。

杭州市原副市长许迈永对于杭州地铁一号线没有严酷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实施,对于杭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安全出产管理监督不尽力,对于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

但许迈永已在另案中涉嫌受贿犯法,并已移送浙江省检察院立案侦查,不另作政纪处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和《出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计划定,由浙江省安全出产监管部门和建设主管部门对于相关责任单元及责任人给予行政处罚。

由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向其上级主管部门作出深刻检查;由杭州市当局向浙江省委、省当局作出深刻检查。

五、防范措施建议经调查分析,杭州地铁一号线安全事故暴露出五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二是对发现的事故隐患治理不坚决、不及时、不彻底;三是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流于形式,甚至不培训就上岗;四是劳务用工管理不规范,现场管理混乱;五是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监管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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