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从业人员 行为规定(汇编)
保险资金运用法规及监管规定汇编(2017年6月)

保险资金运用法规及监管规定汇编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七年六月目录第一部分基础性规定 (5)1.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 (5)1.2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 (29)1.3保险资产配置管理暂行办法 (39)1.4保险集团公司管理办法(试行) (45)1.5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暂行规定 (53)1.6关于调整《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暂行规定》有关规定的通知 (60)1.7关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有关事项的通知 (61)1.8关于调整保险资金投资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62)1.9关于保险资金运用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 (64)1.10关于加强和改进保险资金运用比例监管的通知(第三部分第(一)条第二款已废止) (66)1.11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保险公司资产配置审慎性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 (71)1.12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组合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监管的通知 (73)第二部分分类规定 (76)2.1股票类 (76)2.1.1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76)2.1.2关于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 (85)2.1.3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有关问题的通知 (89)2.1.4保险公司股票资产托管指引(试行) (91)2.1.5关于股票投资有关问题的通知 (96)2.1.6关于规范保险机构股票投资业务的通知 (97)2.1.7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资格条件 (98)2.1.8关于保险机构投资证券交易问题的通知 (100)2.1.9关于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103)2.1.10中国保监会关于提高保险资金投资蓝筹股票监管比例有关事项的通知 (104)2.1.11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3号:举牌上市公司股票》的通知 (105)2.1.12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资金股票投资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 (108)2.2股权及不动产投资类 (112)2.2.1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 (112)2.2.2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暂行办法 (121)2.2.3关于保险资金投资股权和不动产有关问题的通知 (129)2.2.4关于保险公司投资股权和不动产报告(申请)事项的说明 (131)2.2.5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139)2.2.6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4号:大额未上市股权和大额不动产投资》的通知 (141)2.3基金类 (147)2.3.1保险公司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147)2.4债券类 (150)2.4.1关于加强保险机构债券回购业务管理的通知 (150)2.4.2保险资金投资债券暂行办法 (151)2.4.3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务管理办法 (158)2.4.4关于加强保险资金投资债券使用外部信用评级监管的通知 (164)2.5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类 (166)2.5.1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管理办法 (166)2.5.2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管理暂行规定 (180)2.5.3关于债权投资计划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 (190)2.5.4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资金投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191)2.5.5中国保监会关于债权投资计划投资重大工程有关事项的通知 (192)2.6金融产品和金融衍生品类 (194)2.6.1关于保险资金投资有关金融产品的通知 (194)2.6.2保险资金参与金融衍生产品交易暂行办法 (197)2.6.3保险资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规定 (202)2.6.4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参与融资融券债权收益权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204)2.7信托类 (205)2.7.1关于保险资金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 (205)2.8利率互换及银行存款类 (207)2.8.1人民币利率互换交易操作规程 (207)2.8.2关于保险机构开展利率互换业务的通知 (210)2.8.3关于规范保险资金银行存款业务的通知 (211)2.9境外投资类 (212)2.9.1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212)2.9.2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223)2.9.3中国保监会关于调整保险资金境外投资有关政策的通知 (231)2.10其他类 (232)2.10.1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资金投资优先股有关事项的通知 (232)2.10.2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资产支持计划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33)第三部分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 (241)3.1关于加强保险资金风险管理的意见 (241)3.2保险机构债券投资信用评级指引(试行) (245)3.3保险资产管理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指引 (253)3.4保险机构投资者交易对手风险管理指引 (258)3.5关于加强保险资产配置风险管理的通知 (266)3.6关于保险机构投资风险责任人有关事项的通知 (267)3.7保险资金运用内控与合规计分监管规则 (269)3.8中国保监会关于试行《保险资产风险五级分类指引》的通知 (274)3.9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资产管理产品风险责任人有关事项的通知 (283)3.10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2号:风险责任人》的通知 (285)3.11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指引》及应用指引的通知 (288)第四部分关联交易 (309)4.1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309)4.2关于执行《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313)4.3关于重大关联交易认定有关事宜的复函 (315)4.4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1号:关联交易 (316)4.5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公司关联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 (319)4.6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321)4.7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324)第五部分其它规定 (327)5.1关于规范保险公司公布资金运用收益信息行为的通知 (327)5.2关于开展保险资金托管工作的通知 (329)5.3关于外资保险公司在华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有关问题的通知 (332)5.4关于加强资产管理能力建设的通知 (333)5.5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340)5.6关于加强和改进保险机构投资管理能力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 (346)5.7关于债权投资计划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 (348)5.8关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产品业务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 (349)5.9关于规范有限合伙式股权投资企业投资入股保险公司有关问题的通知 (351)5.10关于跨境人民币结算再保险业务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353)5.11关于授权北京等保监局开展保险资金运用监管试点工作的通知 (354)5.12中国保监会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保险资产托管业务的通知 (355)5.13中国保监会办公厅关于保险资金运用属地监管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359)5.14中国保监会关于设立保险私募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360)第一部分基础性规定1.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颁布单位:全国人大常委会发文字号:主席令第二十六号颁布时间:2015-04-24实施日期:2015-04-24效力级别:宪法法律时效性:已修正(1995年6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2002年10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决定》修正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2009年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十一届)第十一号公布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保险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修正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等五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保险活动,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保险业的监督管理,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浙江 2023年保险销售资质综合练习真题模拟汇编(共149题)

浙江 2023年保险销售资质综合练习真题模拟汇编(共149题)1、依照《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由保监会给予警告,对有违法所得的处1倍以上到3倍以下罚款,不超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处1万元以下罚款(多选题)A. 伪造B. 变造C. 丢失D. 转让或租借试题答案:A,B,D2、依照《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由保监会给予警告,对有违法所得的处1倍以上到3倍以下罚款,不超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处1万元以下罚款(多选题)A. 伪造B. 变造C. 丢失D. 转让或租借试题答案:A,B,D3、封闭式基金的投资技巧:()(多选题)A. 关注小盘基金。
B. 关注封转开基金C. 关注分红潜力D. 折价率低的基金试题答案:A,B,C4、本家庭模型有()(多选题)A. 少年家庭B. 青年家庭C. 中年家庭D. 老年家庭试题答案:B,C,D5、属于普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是()。
(多选题)A. 学生团体平安保险B.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C. 煤气罐爆炸意外保险D. 机动车驾驶意外伤害保险E. 矿井下意外伤害保险试题答案:A,B6、属于客户非财务信息的有()(多选题)A. 工作单位B. 社会保障C. 出生时间D. 健康状况试题答案:A,C,D7、制约北京地区寿险业长期可持续发现的主要因素#答案:()(多选题)A. 寿险营销队伍素质不高B. 职业道德缺失C. 执业行为不规范D. 社会形象差试题答案:A,B,C,D8、以下哪些做法是降低风险()(多选题)A. 购买保险B. 将债券,股票,外汇转让给他人C. 减少理财产品的投资金额D. 对理财项目成本费用提前设定界限试题答案:C,D9、对于分红保险,如果保险公司经营状况不佳,()。
(单选题)A. 保单持有人能分享的红利就会较少B. 分红可能为负C. 不可能没有分红D. 分红金额不变试题答案:A10、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元(单选题)A. 6000B. 9000C. 10000D. 12000试题答案:A11、保险销售从业人员需要考取()才有资格从事保险销售工作。
个人理财真题汇编2(单选题)

个人理财单选题真题汇编2(30题)第31题下列黄金种类中,通常被称为“黄金存折”的是()。
A.纯金币B.纪念金币C.条块现货D.纸黄金正确答案:D银行纸黄金让投资者免除了储存黄金的风险,也让投资者有随时提取所购买黄金的权利,或按当时的黄金价格,将账户里的黄金兑换成现金,通常也称为“黄金存折”。
第32题个人理财业务管理部门的内部调查监督,应重点检查()的情况。
A.销售业绩是否达标B.业务记录是否齐全C.是否存在错误销售和不当销售D.理财产品销售人员的资格正确答案:C根据《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第十四条规定可知,个人理财业务管理部门的内部调查监督,应在审查个人理财顾问服务的相关记录、合同和其他材料等基础上,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错误销售和不当销售情况。
第33题独立销售机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保险经纪公司以及保险代理公司等具有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人。
A.10B.15C.20D.30正确答案:A独立销售机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保险经纪公司以及保险代理公司等具有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10人。
第34题理财经理为客户做预算控制时,下列属于短期可控预算的是()。
A.个人所得税支出B.旅游支出C.续期保险费支出D.房贷本息支出正确答案:B个人所得税、房贷利息与续期保费支出在短期内固定,不属于短期可控制预算。
第35题假如你有一笔资金收入,若目前领取可得10000元,而3年后领取可得。
15000元,如果当前您有一笔投资机会,年复利收益率为20%,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答案取近似数值)A.无法比较何时领取更有利B.3年后领取更有利C.目前领取并进行投资和3年后领取没有差别D.目前领取并进行投资更有利正确答案:D若目前领取并进行投资,3年后为:10000×(1+20%)3=17280元>15000元,因此目前领取并进行投资更有利。
第36题债券型基金一般是()到账。
A.T+1B.T+3C.T+4D.T+5正确答案:B货币型基金的流动性较高,一般是T+1或T+2到账,债券型基金一般为T+2或T+3到账,股票型基金一般为T+4或T+5到账。
保代考试真题汇编四

全真300分(1)2两全保险的纯保费由危险保费和储蓄保费组成。
其中,储蓄保费的主要用途是()。
A.用于支付退保金或用于生存给付B. 用于支付退保金或用于死亡给付C. 用于支付退保费或用于生存给付D. 用于支付退保费或用于死亡给付3在寿险核保中,由于优质风险类别的人不仅身体健康,且有良好的家族健康史,无吸烟、酗酒等不良嗜好,保险人对他们所采取的承保方式是()。
A. 拒保B. 按照标准费率承保C. 按照高于标准的费率予以承保D. 按照低于标准的费率予以承保4由于下雪而导致人员的冻伤和死亡,则在该事件中下雪属于()。
A.技术风险B. 风险事故C. 风险因素D. 动态风险5根据《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中国保监会不予颁发《资格证书》人员的情形之一是()。
A. 因欺诈等不诚信行为受行政处罚未逾3年的B. 因欺诈等不诚信行为受行政处罚逾3年未逾4年的C. 因欺诈等不诚信行为受行政处罚逾4年未逾5年的D. 因欺诈等不诚信行为受行政处罚逾5年未逾6年的6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在向客户推荐的保险产品应符合客户的需求,不强迫或诱骗客户购买保险产品。
这所诠释的是职业道德原则中的()。
A. 守法遵规原则B. 诚实信用原则C. 勤勉尽责原则D. 专业胜任原则7参加资格考试的人员有考试作弊、扰乱考场秩序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根据《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将受到的处罚是()。
A. 允许其继续参加考试,但是其考试成绩无效,该考生1年内不得参加资格考试B. 停止其继续参加考试,宣布其考试成绩无效,该考生3年内不得参加资格考试C. 允许其继续参加考试,其考试成绩部分有效D. 停止其继续参加考试,其考试成绩折半计算8保险行业自律组织制定的规范从业人员行为的规则对保险代理从业人员的行为所起的作用是()。
A.间接约束作用B. 直接约束作用C. 无限约束作用D. 有限约束作用9保险营销员从事保险营销活动时,未经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同意,代替或者唆使他人代替投保人、被保险人签署保险单证及相关重要文件的,根据《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将由(),并依法处以罚款。
陕西保监局关于陕西省贯彻实施《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

陕西保监局关于陕西省贯彻实施《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公布日期】2013.06.27•【字号】陕保监发[2013]78号•【施行日期】2013.06.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保险正文陕西保监局关于陕西省贯彻实施《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陕保监发〔2013〕78号)各保险公司,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为进一步深化保险营销员管理体制改革,落实《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简称《办法》)相关规定,按照中国保监会《关于贯彻实施<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中介〔2013〕320号)的要求,我省自2013年7月1日起将启动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简称资格考试),停止举办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考试。
现就贯彻落实《办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及考试安排2013年7月1日起,我省将按照《办法》组织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考试。
从6月24日起,考试承办单位开始受理全省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资格考试频次及报名流程与原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相同,每月考试日期由考试承办单位(西安夏宇广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确定。
原则上西安每周安排一次考试,其余9个地市每月安排两次考试,两次考试间隔约半个月,具体考试日期由考试承办单位提前在其网站(http://)公布,请各公司负责考试工作的人员和报考人员注意查看。
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受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调试影响,6月28日-30日的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暂停。
二、报考条件及从业区域(一)A证(全国通用)2013年7月1日起,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报名参加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可取得A证,从业区域为全国。
(二)B证(陕西省内使用)2013年7月1日起,具备高中以上学历(含初中专、技校、职业高中等)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报名参加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可取得B证,从业区域为陕西省行政辖区。
中国人身保险从业资格A10《人身保险监管》真题汇编一

中国人身保险从业资格A10《人身保险监管》真题汇编一[单选题](江南博哥)1.监管机构明确规定,保险公司经营分红保险产品,每一会计年度向保单持有人实际分配盈余的比例不低于当年全部可分配盈余的()。
A.30%B.50%C.70%D.80%参考答案:C[单选题]2.何玲是甲保险公司湖北分公司团体业务部的销售员工,在北京旅游时遇见住在北京的老同学王松,得知王松目前自己在北京经营一家公司,何玲大喜,马上跟王松游说向她所在的分公司购买团体保险,帮老朋友增加业绩。
请问何玲的行为符合相关监管规定吗?()A.符合B.不符合参考答案:B[单选题]3.《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保监会令(2004)第12号)第十六条规定,保险机构投资者为投资连结保险设立的投资账户,投资股票的比例最高可以为()。
A.50%B.60%C.80%D.100%参考答案:D[单选题]4.乙保险公司营销员张芝误导客户,并私吞客户所交保险费。
乙保险公司给予张芝纪律处分之外,还必须在()日内向当地保险行业协会报告。
A.3B.5C.10D.20参考答案:B[单选题]5.2009年,中国保监会发布了《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09)第3号),该办法规定,保险公司对新型产品投保人的回访应当在犹豫期内完成,并首先采用()方式。
A.会见B.电话C.信函D.抽查[单选题]6.保险机构在原负责人辞职、被撤职或者原负责人因疾病、意外事故等原因无法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等情形下,可以指定临时负责人,但临时负责时间不得超过()。
A.1个月B.2个月C.3个月D.6个月参考答案:C[单选题]7.以下行为符合保险营销员展业行为的核心监管要求的有()。
①保险营销员在授权范围内从事保险代理业务②保险营销员从事保险营销活动,向客户出示所属保险公司发放的《保险营销员展业证》③向客户明确说明保险合同中责任免除、犹豫期、健康保险产品等待期、退保等重要信息④保险营销员将保险单据等重要文件交由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本人签名,确认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的真实投保意愿A.①③④B.①②④C.①②③D.①②③④参考答案:D[单选题]8.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是中国保监会新主席项俊波上任后所强调的监管首要任务。
[汇编]团体险保险人的提示与明确说明义务的对象如何认定(一)
![[汇编]团体险保险人的提示与明确说明义务的对象如何认定(一)](https://img.taocdn.com/s3/m/d4b027c1ac51f01dc281e53a580216fc700a53bf.png)
团体险保险人的提示与明确说明义务的对象如何认定(一)根据《保险法》第17条第2款规定,保险人对保险合同中免除其责任的条款,应当向“投保人”进行提示与说明。
尽管立法较为明确,但审判实践中,对于团体保险中保险人提示与说明义务的对象,仍存在争议。
例如,保险合同中“投保人”的认定标准如何?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如何判断?明确说明义务是向投保人还是被保险人履行?理论与实践上均存在争议。
我院2013年审理的(2013)翠屏民初字第721号原告王常银与被告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宾中心支公司人身保险合同纠纷及(2013)翠屏民初字第953号原告刘艺与被告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宾中心支公司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两案中均涉及团体保险若干问题,本文拟对此进行探讨:团体保险中保险人仅需向投保人进行提示与明确说明对于学生平安险、师生平安险等团体人身险种,保险人的提示与明确说明和义务的对象为何?在审判实践中存在着争议:一种观点认为,在此类团体保险中,学生只持有师生平安保险凭证而未收到合同条款的,或保险公司提供了履行免责条款说明义务的《告家长书》但无涉案被保险人家长签字的《告家长书》的回执栏的,应认定保险公司没有尽到明确说明义务。
因学生在此类团体保险合同中系被保险人,此种观点不仅要求保险人按保险法要求对投保人履行提示与明确说明义务,还要求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履行提示与明确说明义务。
另一种观点认为,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为投保人及保险人,被保险人为保险合同的关系人,因此,明确说明的对象应为投保人及保险人,被保险人为保险合同的关系人,因此,明确说明的对象应为投保人,尤其是在团体人身险中,被保险人人数众多,不可能由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履行明确说明义务,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无权提出保险人未就免责条款尽明确说明义务的抗辩。
笔者认为,从现行立法规定及保险人提示与说明义务的立法精神来看,在团体保险中,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判然有别,保险人仅需向作为投保人的单位或团体履行提示与“明确说明”义务即可,无需向每个被保险人进行提示与“明确说明”,第二种观点更为可采。
南京 2023年保险中介相关法规制度真题模拟汇编(共93题)

南京 2023年保险中介相关法规制度真题模拟汇编(共93题)1、如果某保险代理机构的业务或者财务出现异动的,中国保监会有权将其列为()。
(单选题)A. 重点检查对象B. 一般检查对象C. 重点整顿对象D. 一般整顿对象试题答案:A2、经营者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单选题)A. 3日B. 5日C. 7日D. 15日试题答案:D3、《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持有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格证书》的,中国保监会依法撤销并收回其《资格证书》,给予警告;该证书持有人()年内不得向中国保监会申请《资格证书》。
(单选题)A. 1B. 2C. 3D. 5试题答案:C4、下列属于消协职能的是()。
(单选题)A. 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政策B. 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C. 代替消费者起诉D. 代替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的监督检查试题答案:B5、根据《民法通则》()可以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多选题)A. 公民B. 法人C. 个体工商户D. 联营组织试题答案:A,B,C,D6、定值保险合同生效后,在合同有效期间发生保险事故并造成财产损失时,确定赔偿金额的办法是()(单选题)A. 根据双方事先约定保险标的的价值作为计算赔偿金额的依据B. 根据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实际价值作为计算赔偿金额的依据C. 根据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被损部分的价值作为赔偿金额的依据D. 保险事故发生后双方协商确定赔偿金额试题答案:A7、参与合伙组织的合伙人,不能以()作为出资形式。
(单选题)A. 劳务B. 信用C. 工业产权D. 房产试题答案:B8、诉讼时效一般只对()产生法律效力。
(单选题)A. 请求权B. 抗辩权C. 形成权D. 支配权试题答案:A9、对于相邻关系的本质,下列表述正确的为()。
(单选题)A. 相邻关系是对一方财产所有人或使用人财产权利的限制,同时又是对另一方财产所有人或使用人财产权利的扩张B. 相邻关系是既无损于财产所有人或使用人的利益,同时也满足对方的合理需要的制度C. 相邻关系是发生在相互毗邻的不动产所有人或使用人之间的物权制度D. 相邻关系是根据当事人的约定而产生的试题答案:A10、下列选项中属于补偿性保险合同的有()(多选题)A. 张某为自己的母亲投保的人寿保险B. 李某为自己投保的疾病保险C. 刘某为自己的珠宝投保盗窃险D. 王某为自己的房屋投保火灾险E. 周某为自己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投保责任险试题答案:B,C,D11、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如实向()提交有关材料,反映真实情况,并对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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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从业人员行为规定(汇编)一、保险法(一)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第一百一十六条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二)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三)阻碍投保人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或者诱导其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四)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五)拒不依法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六)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虚构保险合同或者故意夸大已经发生的保险事故的损失程度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七)挪用、截留、侵占保险费;(八)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九)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十)利用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或者保险评估机构,从事以虚构保险中介业务或者编造退保等方式套取费用等违法活动;(十一)以捏造、散布虚假事实等方式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或者以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扰乱保险市场秩序;(十二)泄露在业务活动中知悉的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商业秘密;(十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行为。
(二)个人保险代理人第一百二十五条个人保险代理人在代为办理人寿保险业务时,不得同时接受两个以上保险人的委托。
第一百二十六条保险人委托保险代理人代为办理保险业务,应当与保险代理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依法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百三十一条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及其从业人员在办理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欺骗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二)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三)阻碍投保人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或者诱导其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四)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五)利用行政权力、职务或者职业便利以及其他不正当手段强迫、引诱或者限制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六)伪造、擅自变更保险合同,或者为保险合同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七)挪用、截留、侵占保险费或者保险金;(八)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九)串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骗取保险金;(十)泄露在业务活动中知悉的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商业秘密。
二、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一)从业资格第六条从事保险销售的人员应当通过中国保监会组织的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资格考试),取得《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
(现由公司组织考试)(二)执业管理第十三条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应当为取得资格证书且无本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人员在中国保监会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中办理执业登记,并发放《保险销售从业人员执业证书》(以下简称执业证书)。
执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信息系统中予以变更,并在3个工作日内换发执业证书。
第十七条执业证书持有人的执业地域不得超出资格证书规定的从业地域范围。
第十九条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应当在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的授权范围内从事保险销售。
保险销售从业人员从事保险销售,应当出示执业证书,保险代理机构的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还应当告知客户所代理的保险公司名称。
(三)管理责任第二十四条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应当规范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的销售行为,严禁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在保险销售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一)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二)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三)阻碍投保人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诱导其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四)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五)利用行政权力、职务或者职业便利以及其他不正当手段强迫、引诱或者限制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或者为其他机构、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六)伪造、擅自变更保险合同,或者为保险合同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七)挪用、截留、侵占保险费或者保险金;(八)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或者个人从事保险销售;(九)以捏造、散布虚假信息等方式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或者以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扰乱保险市场秩序;(十)泄露在保险销售中知悉的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十一)在客户明确拒绝投保后干扰客户;(十二)代替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十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的其他规定。
保险销售从业人员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由中国保监会责令改正,可以对相关保险公司采取向社会公开披露、对高级管理人员监管谈话等监管措施。
三、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一)信息披露要求第四条保险公司开办新型产品,应当制作产品说明书和投保提示书,并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第五条新型产品的信息披露,应当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准确描述与产品相关的信息。
保险公司应当对信息披露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无重大遗漏,不得对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及社会公众进行欺骗、误导和隐瞒。
第六条保险公司销售新型产品,应当向投保人出示保险条款、产品说明书。
向个人销售新型产品的,还应当出示投保提示书。
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公司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公司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公司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
向个人销售新型产品的,保险公司提供的投保单应当包含投保人确认栏,并由投保人抄录下列语句后签名:“本人已阅读保险条款、产品说明书和投保提示书,了解本产品的特点和保单利益的不确定性”。
第七条保险公司在产品说明书和其他宣传材料中演示保单利益时,应当采用高、中、低三档演示新型产品未来的利益给付。
利益演示应当坚持审慎的原则,用于利益演示的分红保险、投资连结保险的假设投资回报率或者万能保险的假设结算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保监会规定的最高限额。
第八条保险公司及其代理人进行新型产品的信息披露,不得使用比率性指标与其他保险产品以及银行储蓄、基金、国债等进行简单对比,也不得对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及社会公众作引人误解的宣传或者虚假宣传。
第十条保险公司对新型产品投保人的回访应当在犹豫期内完成。
回访应当首先采用电话方式,并制作录音;电话回访不成功的,可以采用信函或者会见等方式,但必须取得投保人签名的回执;通过以上所有方式均不能成功回访的,保险公司应当就回访情况及不能成功回访的原因等有关内容进行详细记录。
(二)信息披露材料管理第十二条保险公司新型产品的其他信息披露材料应当与保险条款及产品说明书保持一致。
第十三条保险公司以任何方式向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及社会公众演示新型产品未来利益给付的,应当符合本办法的要求。
第十四条新型产品的信息披露材料应当由保险公司总公司统一负责管理。
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设计、印刷新型产品的信息披露材料,应当报经其总公司批准。
除省级分公司以外,保险公司的其他各级分支机构均不得设计、印刷和修改新型产品的信息披露材料。
第十五条保险公司不得授权其代理人设计、印刷和变更新型产品的信息披露材料。
保险代理人不得设计、印刷和变更其代理销售的新型产品的信息披露材料。
第十六条保险公司及其代理人不得使用与新型产品的保险条款、产品说明书不一致的信息披露材料。
(三)万能保险信息披露第二十五条万能保险的产品说明书应当包含以下内容:(一)风险提示1、在产品说明书封面显著位置用比正文至少大一号的黑体字提示该产品为万能保险,结算利率超过最低保证利率的部分是不确定的。
2、提供灵活缴费方式的,应当特别提示投保人停止缴费可能产生的风险和不利后果。
(二)产品基本特征万能保险的运作原理,产品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保单利益以及万能险的主要投资策略。
(三)保单账户1、保单账户价值的计算方法;2、逐项列明收取的各项费用、费用扣除比例(或者金额)及扣费时间。
(四)利益演示1、以表格形式演示万能保险各保单年度末的保单利益,表格中至少应当包括以下要素:(1)期缴或者趸缴保险费、追加保险费以及累计保险费;(2)收取的各项费用,其中初始费用、保单管理费、风险保费等主要费用需逐项列明;(3)进入万能保单账户的价值;(4)不同假设结算利率下各保单年度末保单账户余额、死亡给付金额和现金价值。
2、保险期间少于10年的,必须逐年演示各保单年度末的保单利益;保险期间大于10年的,前10年各保单年度末的保单利益必须逐年演示。
3、利益演示时,必须注明用于演示的万能保险的假设结算利率,并用醒目字体注明该利益演示是基于公司的精算及其他假设,不代表公司的历史经营业绩,也不代表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预期,最低保证利率之上的投资收益是不确定的,实际保单账户利益可能低于中、高档利益演示水平。
(五)犹豫期及退保1、犹豫期的含义、起算时间、天数及投保人在犹豫期内享有的权利;2、犹豫期后退保需扣除的费用以及退保金的计算方法。
第二十六条保险公司每月应当至少在公司网站上公布一次当月的日结算利率和年化结算利率。
第二十七条保单期满前,保单账户余额不足以支付当前的风险保费及其他费用的,保险公司应当及时催告投保人,并且告知不按时支付相关费用的法律后果。
第二十八条保险公司应当在保险合同条款中约定每年至少向投保人提供一份保单状态报告。
第二十九条对万能保险投保人的回访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确认投保人是否购买了该保险产品,投保人是否在投保单上亲笔签名;(二)确认投保人是否知悉犹豫期的起算时间、天数以及犹豫期享有的权利;(三)确认投保人是否知悉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四)提示投保人超过最低保证利率的收益是不确定的,取决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五)确认投保人是否知悉费用扣除项目及扣除的比例或者金额;(六)确认投保人是否知悉退保可能产生的损失。
(四)分红保险信息披露第三十条分红保险的产品说明书应当包含以下内容:(一)风险提示在产品说明书封面显著位置用比正文至少大一号的黑体字提示该产品为分红保险,其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
其中,采用增额方式分红的,应当特别提示终了红利的领取条件。
(二)产品基本特征产品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保单利益,以及分红保险的主要投资策略。
(三)红利及红利分配1、说明产品的红利来源,包括死差、费差、利差等,并作出简要解释;2、说明产品红利分配的方式,属于现金红利还是增额红利,是否具有终了红利,并作出简要解释;3、说明红利实现方式,包括直接领取、抵缴保险费、累积生息或者其他方式;4、说明红利分配政策以及确定保单红利水平的影响因素。
(四)利益演示1、以表格形式演示分红保险各保单年度末的保单利益,表格中至少应当包括以下要素:(1)各年度保险费及累计保险费;(2)满期给付、身故给付、退保金等保证利益;(3)当年度红利、累积红利等非保证利益。
采用增额方式分红的,可以在表格中演示终了红利,但应当特别说明终了红利的领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