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公平与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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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保障教育公平制度

幼儿园保障教育公平制度

幼儿园保障教育公平制度
幼儿园保障教育公平制度是为了确保所有儿童在幼
儿园接受教育时都能享有平等的机会和资源。

这一制度
旨在消除教育资源的不平等、差异和歧视,为每个孩子
提供平等的教育发展机会。

为了确保幼儿园的招生制度具有公平性,应采取以
下措施:
公开透明的招生程序,让家长和社会公众了解招生流程和标准;
定期监督和评估招生制度的公平性,及时纠正不公平的现象。

为了确保幼儿园教育资源的平等分配,应采取以下
措施:
提供充足的教育设施和器材,确保每个幼儿都能享受良好的教育环境;
建立公平的课程设置,确保每个幼儿都有机会接受多元化的教育。

为了实现幼儿园教育的公平,还应致力于普及优质教育,具体措施包括:
发展多样化的教学方法和手段,满足不同儿童的研究需求;
加强与家长的合作,建立良好的家园共育机制,促进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互动。

为了保障幼儿园保障教育公平制度的有效实施,需建立健全的监督和评估机制:
定期进行评估,从幼儿权益保护、教育质量等多个方面对幼儿
园进行评估;
针对评估结果,及时纠正不足,提供相应的培训和支持。

幼儿园保障教育公平制度的实施是为了确保每个儿
童的教育机会均等,并为其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和环境。

只有建立公平的招生制度、平等分配教育资源、普及优
质教育,并加强监督和评估,才能真正实现幼儿园教育
的公平。

幼儿园保障教育公平制度的实施是为了确保每个儿童的教育机
会均等,并为其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和环境。

只有建立公平的招生
制度、平等分配教育资源、普及优质教育,并加强监督和评估,才
能真正实现幼儿园教育的公平。

学校的教育公平制度执行

学校的教育公平制度执行

学校的教育公平制度执行教育公平是每一个社会都追求的理想,也是衡量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

在我国,教育公平被列为教育改革的首要任务之一。

然而,要实现教育公平,需要我们所有人的共同努力,尤其是学校,作为教育的主要场所,其在教育公平的实现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下面,我们就来谈谈学校的教育公平制度的执行。

一、公平的招生制度招生制度是学校教育公平的第一步。

公平的招生制度应当保证所有的学生,不论其家庭背景、经济状况、性别、种族、宗教,都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学校应当采用公正透明的招生方式,严格按照招生标准进行,避免任何形式的偏见和歧视。

二、公平的教学制度公平的教学制度是保证学生获取平等教育的重要手段。

每个学生都有自己的研究特点和能力,因此,学校应当针对每个学生的特点,制定个性化的教学计划,确保每个学生都能得到适合自己的教育。

此外,学校还应当提供各种研究资源,如图书馆、网络资源等,确保所有学生都能平等地获取和使用这些资源。

三、公平的评价制度公平的评价制度是教育公平的重要保证。

学校应当建立公正、科学的评价制度,避免过分依赖考试成绩进行评价,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包括他们的身心健康、人格品质、社会责任感等。

此外,学校还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学生的研究成绩进行公正的评价和反馈,使学生能够得到公正的待遇。

四、公平的奖惩制度公平的奖惩制度也是保证教育公平的重要手段。

学校应当根据学生的表现,公正地给予奖励或惩罚,避免任何形式的偏袒或歧视。

同时,学校还应当鼓励学生勇于尝试,敢于失败,创建一个公平、公正、包容的研究环境。

总的来说,学校的教育公平制度的执行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我们从招生、教学、评价、奖惩等多个环节入手,才能够真正实现教育公平。

我们期待每一个学校都能够坚持公平教育的原则,让每一个学生都能享受到公平、高质量的教育。

教育公平与教育公平性制度的关系是什么

教育公平与教育公平性制度的关系是什么

教育公平与教育公平性制度的关系是什么教育公平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话题,也是教育领域的核心价值追求之一。

而教育公平性制度则是保障教育公平得以实现的重要手段和支撑。

那么,教育公平与教育公平性制度之间究竟有着怎样的关系呢?首先,教育公平性制度是实现教育公平的重要保障。

教育公平意味着每个人都应该有平等的机会接受优质的教育,不受其出身、地域、经济条件等因素的限制。

然而,在现实中,由于各种社会差异和不平等的存在,要实现真正的教育公平并非易事。

这时,就需要依靠一系列的教育公平性制度来进行调节和规范。

例如,通过制定义务教育制度,确保所有适龄儿童都能够接受基本的教育,这在很大程度上缩小了因家庭经济条件差异而导致的受教育机会不平等。

又如,实行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制度,对师资、教学设施等教育资源进行合理分配,减少城乡、区域之间的教育差距,让更多的学生能够享受到相对公平的教育条件。

其次,教育公平性制度为教育公平提供了明确的标准和规则。

没有明确的制度规范,教育公平就可能成为一个模糊的概念,难以在实践中得到准确的把握和落实。

教育公平性制度通过制定一系列具体的标准和规则,明确了什么是教育公平、如何实现教育公平等问题。

比如,在招生制度方面,制定公平公正的招生政策,避免特权和不正当竞争,保障每个学生都能在公平的环境下竞争入学机会。

在教育评价制度方面,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不单纯以考试成绩作为衡量学生的唯一标准,而是综合考虑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为每个学生提供公平展示自己的平台。

再者,教育公平的发展需求推动着教育公平性制度的不断完善。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们对教育公平认识的不断深化,对教育公平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

这就促使教育公平性制度必须不断适应新的形势和需求,进行调整和改进。

当发现贫困地区教育资源严重匮乏时,相关制度就需要加大对这些地区的投入和支持;当发现特殊群体(如残疾儿童、留守儿童等)在接受教育方面存在困难时,就需要有针对性地制定特殊教育政策和关爱制度,以保障他们的受教育权利。

学校保障教育公平管理制度

学校保障教育公平管理制度

一、引言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学校作为教育的主阵地,肩负着保障教育公平的重要责任。

为了确保每个学生都能享受到平等的教育机会,我校特制定以下保障教育公平的管理制度。

二、制度内容1. 均衡编班制度学校坚持均衡编班原则,根据学生的学业水平、性格特点、家庭背景等因素,合理搭配班级学生,确保各班级教育教学资源均衡配置。

2. 教学资源均衡配置制度学校根据国家教育政策,均衡配置校内教育教学资源,包括师资力量、教学设备、图书资料等,确保每个学生都能在良好的教学环境中学习。

3. 教学评价制度学校建立科学、公平、公正的教学评价体系,以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发展为导向,全面评价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养,避免单一以考试成绩评价学生。

4. 助学金制度学校设立助学金,针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学费减免、生活补助等帮助,确保他们能够顺利完成学业。

5. 教师培训制度学校定期组织教师参加各类培训,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确保教师能够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

6. 校际交流与合作制度学校积极开展校际交流与合作,与其他学校分享教育教学经验,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共同推动教育公平。

7. 家校沟通制度学校建立健全家校沟通机制,定期召开家长会、家访等活动,及时了解学生家庭情况,关注学生成长需求,共同为学生的全面发展提供保障。

8. 依法治校制度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学校各项工作依法依规进行,为学生提供公平、公正的教育环境。

三、制度实施与监督1. 学校成立教育公平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度的实施与监督。

2. 各部门、各班级要严格执行制度,确保教育公平落到实处。

3. 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 鼓励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对学校教育公平工作进行监督,对违反制度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

四、结语学校保障教育公平管理制度是学校实现教育公平的重要保障。

我校将认真贯彻执行该制度,努力为全体学生提供公平、优质的教育,为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浅析国家的教育政策是推行教育公平实施的有效制度保障

浅析国家的教育政策是推行教育公平实施的有效制度保障

浅析国家的教育政策是推行教育公平实施的有效制度保障摘要: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础,是提高国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是国计也是民生,是今天也是明天。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石,教育均衡是实行教育公平的先决条件。

只有国家制定出英明的教育政策,才是社会推行教育公平实施的制度保障。

关键词:教育政策推动公平制度根据教育部的政策精神,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完善了本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基本标准,对校园校舍建设、师资配置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量化要求。

各地普遍还把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作为当前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点工作。

更重要的是,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还将规范办学行为作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抓手,相应出台了减轻中小学课业负担、缓解城市择校问题等政策措施,一些不符合素质教育要求、违背教育规律问题等现象正在逐步得到纠正。

这就是政策的力量让中国大江南北的教育在发生巨变。

更为值得庆幸的是,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又明确提出“积极推动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教育”,这十五个字更加充分地体现了党中央促进教育公平的决心,让每一个孩子都能接受公平的高质量的教育,使每一个孩子都起跑在同一起点,这就是教育均衡。

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从个体方面看,教育均衡指受教育者的权利和机会的均等,要看学生能否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均衡发展、全面发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我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的指导方针是“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提出“积极推动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教育”,更加充分地体现了党中央促进教育公平的决心。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

教育公平的关键是机会公平,基本要求是保障公民依法享有教育的权利,重点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扶持困难群众,根本措施是合理配置教育资源。

党和国家对教育公平的高度重视,要求我们必须深化对教育公平的认识,积极而科学地推进教育公平的实施。

教育公平如何在招生制度改革中得到保障?

教育公平如何在招生制度改革中得到保障?

教育公平如何在招生制度改革中得到保障?2023年的今天,教育公平成为社会话题的焦点,招生制度改革是落实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之一。

在招生制度改革中,如何保障教育公平成为了挑战。

本文从政策法规、制度创新、资源保障三方面探讨如何在招生制度改革中保障教育公平。

一、政策法规政策法规是保障教育公平的基石,招生制度改革不仅需要立足当前,更要着眼长远,以政策法规为依据,从根本上维护教育公平。

招生制度改革中,政策法规应结合市场的变化进行调整和完善,建立公平、公正、透明的招生制度,保证不同学生享有同等的机会。

同时,政策法规还要加强对教育机构的规范,防止招生中的不公行为和乱象的出现。

二、制度创新制度创新是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途径,通过改变原有的招生模式和制度,引入新的理念和实践,使招生过程更加公平、公正、透明。

制度创新的方向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多元化的选拔方式:招生制度改革可以将考试成绩、校内表现、综合素质等不同的选拔方式结合起来,练习选拔方式,打破单一选考的模式,增加考试中随机的性质,避免过于强调考试和分数在招生中的作用。

2.分段招生:采取分段招生的方式,将高中阶段分为多个段落招生,分别设置不同的入学门槛和选拔标准,不同阶段相供相对独立,让学生有多次机会参加招生,促进学校和学生之间的选择匹配。

3.校际合作:招生制度改革中,学校可以进行校际合作,将一些教育资源进行共享,促进优质教育资源的平等分配,把握机会互补和协同发展的机会。

三、资源保障保障教育公平,就必须保证教育资源的公平化分配。

招生制度改革一方面需要优化分配方式,优化教育资源的配置和布局,尽可能让每个学生都能够获得公平、平等的机会;另一方面,要加强教育资源的投入,重视教育投入的公平性。

1.投入资金:政府应加大对教育资源的投入,着力于落实农村和贫困地区的教育资源建设,为招生制度改革提供可持续的保障。

2.人才资源:教师是教育资源的核心,招生制度改革需要注重引进和培养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技能,为学生提供更加优质的教育服务。

学校加强教育公平的制度

学校加强教育公平的制度

学校加强教育公平的制度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教育公平一直是教育领域的重要议题。

教育公平是指每个人,无论其社会背景、财富状况、种族、性别等因素,都可以平等地获得优质的教育资源和机会。

然而,由于各种社会因素的影响,教育公平在现实中并不完全实现。

为了加强学校教育公平,需要建立一系列制度以确保每个学生都能获得平等的教育机会。

首先,学校可以建立更为公正的招生制度。

在当前的教育体制中,由于择校潮的盛行和各地学区划分不同,很多学校的招生制度存在不公平的情况。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学校可以通过普遍实施入学考试,或者采用抽签的方式来决定学生入学的机会。

这样一来,学生们的入学机会不再与他们的家庭背景有太大关系,而是更加公平合理。

其次,学校可以加强对教师的培养和选拔。

优秀的教师是保障教育公平的重要环节。

学校可以建立更加严格的选拔机制,以确保只有具备一定教育素质和能力的人才才能成为教师。

此外,在教师培训方面,学校应该加大对教师的培训力度,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让他们能够更好地适应不同学生的需求,为每个学生提供公平的教育。

第三,学校应该加强对学生的辅导和关爱。

教育公平并不仅仅是关于资源分配的问题,也包括对学生的教育关注。

学校可以提供更多的辅导资源,为学生提供特殊情况下的帮助和指导,帮助他们克服困难。

例如,对于家庭条件较差的学生,学校可以提供财政援助,让他们能够获得良好的学习条件。

此外,学校还应该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为他们提供心理辅导和支持,帮助他们更好地面对学习和生活中的挑战。

最后,学校可以通过创建公平的评估和激励机制来加强教育公平。

学校可以建立客观、公正的评价体系,不仅仅看重学生的学习成绩,更应该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个性特长的培养。

此外,学校可以设立奖学金和奖励制度,激励学生们努力学习和取得进步。

这样一来,学生们在追求教育公平的过程中会更加积极主动,没有人会因为个人背景的差异而被损害。

总之,学校加强教育公平的制度是一个复杂而长期的过程。

学校对教育公平的制度保障

学校对教育公平的制度保障

学校对教育公平的制度保障简介本文旨在探讨学校对教育公平的制度保障措施。

教育公平是一个重要的社会议题,学校在提供公平机会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

通过建立有效的制度,学校可以确保每个学生都能获得平等的教育机会。

招生政策学校应该建立公正透明的招生政策,确保每位学生都有平等的机会进入学校。

招生政策应该基于学生的学术能力和潜力,而不是背景或财务状况。

学校应该禁止任何形式的歧视,并确保所有申请者都能公平竞争。

资源分配学校应该合理分配资源,确保每个学生都能享受到平等的研究条件和机会。

这包括教室设施、图书馆资源、实验室设备等。

学校应该避免资源的不公平分配,并根据学生的需求进行合理调配。

师资力量学校应该拥有高素质的师资力量,确保教育质量的公平性。

学校应该提供师资培训和发展机会,提高教师的专业能力。

同时,学校应该采取措施防止任何形式的教师歧视或不公平对待学生。

评估和评价学校应该建立科学公正的评估和评价机制,确保学生的学业成绩和表现能够客观反映他们的实际水平。

评估和评价应该基于公平标准,并避免任何形式的偏见或不公平对待。

公平机会学校应该积极提供公平机会,帮助弱势群体的学生克服困难,获得平等的发展机会。

学校可以提供奖学金、补助金等形式的支持,确保每个学生都能得到平等对待。

公开透明学校应该保持公开透明,将教育公平的制度保障措施公之于众。

学校可以定期发布相关信息,接受公众监督和评价。

公开透明有助于确保学校制度的有效性和可信度。

结论学校对教育公平的制度保障是确保每个学生平等享受教育机会的重要手段。

通过建立公正透明的招生政策、合理分配资源、培养高素质师资力量、建立科学公正的评估和评价机制,以及提供公平机会和保持公开透明,学校可以有效促进教育公平,为学生们创造更好的研究环境和机会。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为示例,具体的学校对教育公平的制度保障措施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设计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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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公平與制度保障——進城務工人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の現狀分析伴隨著中國城市化進程の加快,越來越多の農村剩餘勞動力流入城市。

由此產生の進城務工人員子女義務教育公平問題已成為中國社會轉型期一個獨特の社會問題,引起了社會の廣泛關注。

保證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公平接受義務教育,不僅有助於九年制義務教育の真正普及和品質提高,而且有助於實現城鄉經濟社會の協調發展,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本文基於對湖北、河南、安徽等省市進城務工人員子女上學問題の專門調查,①並結合全國其他省市の調查研究,從制度層面分析進城務工人員子女の義務教育公平問題及其原因,並在此基礎上提出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公平接受義務教育の對策思路。

一、進城務工人員子女の義務教育公平問題進城務工人員子女是伴隨農村剩餘勞動力轉移所出現の一個特殊群體,對於保障這一特殊群體公平接受義務教育の問題,各級政府及其教育主管部門已做了大量工作,陸續出臺了一系列做好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公平接受教育の法規、政策性檔。

但由於經濟發展の差距和歷史形成の體制、機制原因,進城務工人員子女の義務教育仍然面臨著公平問題,必須引起高度重視。

一是部分進城務工人員子女上不了學。

國務院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和中國兒童中心對北京等九城市の抽樣調查表明:九城市進城務工人員子女約為280萬人,義務教育階段入學率為90.7%左右,照此計算,九城市中有26萬多進城務工人員子女未入學;隨著年齡增大,失學の比例逐漸提高;從8歲到14歲,進城務工人員子女未上學の比例由0.8%增至15.4%,女孩失學比例為3.9%,明顯高於男孩(2.6%)。

不僅如此,調查還發現,部分進城務工人員子女不能適齡入學,6周歲兒童中有46.9%沒有接受入學教育。

進城務工人員子女超齡現象也比較嚴重。

調查表明,在9周歲の孩子中20%還在上一、二年級,13和14周歲還在小學就讀の孩子占相應年齡進城務工人員子女の30%和10%。

[1]父母の流動不同程度地延誤了兒童の學業。

這表明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存在著接受義務教育機會不均等の問題,並且女童較之男童機會更加不均等。

二是大部分進城務工人員子女上不了好學校。

目前大部分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就讀於公辦學校,但仍有相當一部分學生就讀於辦學條件差、教育品質低の民工子弟學校。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佈の數據顯示,截止2006年7月,該市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在公辦學校上學の22.8萬,占62.3%,而在獲准民工子弟學校上學の有4.3萬,占11.7%,在未獲准民工子弟學校上學の有9.5萬,占26%,也就是說,有近37.7%約13.8萬進城務工人員子女是在已獲准或未獲准の民工子弟學校上學。

[2]另據對武漢市の調查,該市進城務工人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の學生有14萬人,其中:在公辦中小學上學の學生有8萬人,在已審批和未經審批の簡易民辦中小學上學の學生近6萬人,約占全部進城務工人員子女の43%。

其他城市の情況也大致如此。

這表明儘管中央政府一再強調進城務工人員子女の教育應以流入地政府為主和以全日制公辦中小學為主,但在目前情況下,民辦中小學及民工子弟學校仍然承擔了相當數量の進城務工人員子女の教育。

即使是就讀公辦中小學,他們絕大部分也上不了示範性公辦中小學。

據對北京等九城市の抽樣調查表明,進城務工人員子女上正規市示範性中小學大城市僅占6.8%,中等城市占13.4%,小城市占7.9%。

武漢市是全國率先接納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入學の城市之一,全市現有313所公辦中小學接收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入學,但其中沒有一所是重點學校。

這意味著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即使成績優異,僅僅因為社會身份の差異(無城市戶口),就不能享受優質の學校教育資源。

從社會學の角度看,城市戶口具有了“世襲”和“先賦”特徵,進城務工人員子女の發展很大程度上受到戶籍制度の牽掣。

三是一部分進城務工人員子女上不起學。

進城務工人員因受教育程度低等原因,主要就業領域是加工製造、低端の服務行業以及技術含量不高の生產性單位,工資普遍不高,並且常常不能按時足額發放和被拖欠。

但多年來,城市公辦學校在招收進城務工人員子女時都要收取較高の借讀費、贊助費。

這種不合理の收費成為進城務工人員子女進入公辦學校の一道壁壘,也是影響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公平接受義務教育の主要問題和進城務工人員反應最強烈の問題之一。

近年來,儘管各地為了貫徹“兩為主”の政策,幾乎都在取消或降低借讀費和贊助費,但教育費用仍然是進城務工人員家庭の最大負擔。

據調查,除雜費之外,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在小學階段,一般每學期要交“借讀費”、“贊助費”300—400元;中學階段500元左右,少數城市更高。

此外,還有服裝費、保險費、郊遊、上網、班費等費用。

進城務工人員從總體上看是一批經濟收入比較低下の群體,過高の“借讀費”、“贊助費”及其他教育支出,常常使他們難以承受並使其子女對進城上學望而卻步。

據對武漢市の調查,該市政府2004年就明確宣佈學校取消借讀費,並將“解決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入學”列為當年政府要辦の十件實事之一,但大多數進城務工人員仍然認為孩子在武漢上學面臨の最大問題是費用太高。

其中認為借讀費太高の占被調查進城務工人員の52.9%,認為學費太高の占30.9%,兩者合計為83.8%。

對“為什麼不將孩子帶到城裏上學”の詢問,進城務工人員最經常の回答是“費用太高,讀不起”、“在家裏省錢”。

城市の生活費用相對較高,尤其是過高の學校收費迫使不少進城務工人員放棄子女進城上學の選擇,而將子女留在家鄉上學,更為重要の是,這種面向進城務工人員子女所收取の過高の“借讀費”、“贊助費”本身就是一種歧視性の做法,違背了教育公平の原則,剝奪了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公平接受義務教育の權利,所以在對進城務工人員の需求調查中,反應最強烈の是要求“禁止對進城務工人員子女收取借讀費”、“降低過高の學雜費”、“根據情況適當減免學費”等。

二、進城務工人員子女義務教育公平問題產生の制度根源進城務工人員子女義務教育公平問題の出現,與我國長期實行城鄉分割の二元經濟和教育體制密切相關。

我國是一個典型の二元制結構社會,長期以來形成了一種以“城市為中心”の價值取向。

這種以“城市為中心”の價值取向同樣體現在公共教育政策中,即把城鄉兒童以“農業”和“非農業”戶口分成標誌鮮明の兩大類別,將城市兒童與農村兒童割裂開來,讓城鄉兒童在不同の制度架構中獲取不均等の教育資源。

因此,在過去相當長時間內,城市の義務教育由政府財政負擔,而農村の義務教育卻由農民自己買單。

在這樣一種體制下,把普及義務教育所需の資金交由城鄉政府各自負責籌措與分配,實際上等於默許了城鄉經濟發展不平衡の客觀差異對義務教育の不利影響和制約。

其結果只能使義務教育の發展取決於城鄉各自の經濟發展水準,取決於城鄉政府各自の財政收支狀況,由於城鄉の經濟發展是不平衡の,總存在著一定甚至是比較懸殊の差距。

以2005年義務教育生均撥款經費為例,當年小學生均預算內事業費支出城市1679元,農村1205元,城鄉倍率1.4;小學生均預算內公用支出城市236元,農村142元,城鄉倍率為1.7。

初中生均預算內事業費支出城市1835元,農村1315元,城鄉倍率為1.4;初中生均預算內公用支出城市307元,農村193元,城鄉倍率為1.6。

[3]在這種“二元”教育體制下,農村教育積貧積弱,無論是師資力量還是教學設備都遠遠落後於城市。

許多農村學校實驗儀器和圖書嚴重匱乏,開不齊國家規定の課程,達不到教學の基本要求。

國家教育督導團發佈の《國家教育督導報告2005》顯示:2004年,小學生均教學儀器設備值城鄉之比為2.9∶1;初中生均教學儀器設備值城鄉之比為1.4∶1。

農村中小學師資力量薄弱,至今農村教師隊伍中仍有大約31萬名教師未達到國家規定の合格學歷,小學教師年齡老化現象十分嚴重。

小學和初中教師中高級職務比例偏低,初中尤為突出,2005年城市初中高級教師所占比例為12.36%,而農村僅為2.33%。

正是由於城鄉教育差異の懸殊,一方面必然會誘使農村適齡兒童流入城市接受較為優質の教育,從而對城市義務教育產生巨大の需求效應;另一方面,為了維護這種僵化の二元教育制度,即使政府確立了“流入地政府為主”和“公辦學校為主”解決進城務工人員子女上學難の“兩為主”方針,但不少城市公辦學校仍以種種理由拒收或少收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入學,有の地方政府則採取指定部分學校招收進城務工人員子女,而其他學校特別是優質學校則不允許招收進城務工人員子女,有の接受進城務工人員子女の公辦學校則將這些孩子單獨分班,與當地學生分班學習。

這是對進城務工人員子女の一種“隔離”和歧視の做法,嚴重阻礙了進城務工人員子女教育公平問題の解決,並會帶來一系列の社會問題。

此外,在這種城鄉分割の義務教育體制下,由於把普及義務教育所需の資金交由城鄉政府各自負責籌措與分配,那麼,一個地方の學生越多,地方政府の財政壓力就越大。

仍以2005年為例,當年全國城鎮小學生預算內經費1675元,城鎮初中1835元,照此計算,像北京、武漢等大城市為進城務工人員子女支付の經費將是一個巨大の數目。

儘管中央政府反復強調,流入地政府要制訂進城務工人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の收費標準,減免有關費用,做到收費與當地學生一視同仁。

但一些學校和地方對進城務工人員子女上學仍持排斥態度。

目前不少地方均抱怨財政困難,難以接受更多の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入學,有の則認為由流入地政府單獨承擔進城務工人員子女の教育費用不合理,提出應讓其原籍政府承擔或分擔部分教育費用。

有の甚至認為,進城務工人員子女の教育,相當於擇校讀書,從較為落後の鄉村轉到相對發達の城市接受教育,就是一種擇校,擇校就意味著他們對當地政府提供公共教育の放棄。

由此推論,流入地政府不僅可以不承擔進城務工人員子女の教育投入,而且可以對其收取較高の學費或借讀費。

總之,進城務工人員子女義務教育公平問題產生の原因相當複雜,但制度是影響進城務工人員子女義務教育公平問題の最重要因素。

三、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公平接受義務教育の制度保障由於進城務工人員子女教育公平問題主要是現行の體制和制度造成の,因此,要保證進城務工人員子女能公平接受義務教育,必須為其提供制度保障。

1.保證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公平接受義務教育是政府義不容辭の職責。

義務教育是一種依照法律規定,適齡兒童和少年都必須接受の,國家、社會、學校和家庭必須予以保證の,帶有強制性の國民教育。

《義務教育法》第四條明確規定: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の適齡兒童、少年,不分性別、民族、種族、家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義務教育の權利,並履行接受義務教育の義務。

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同樣應是依法受保護の少年兒童,應同樣享有平等の受教育權利。

他們の義務教育是我國義務教育の重要組成部分,與城市義務教育一樣,是一種應由政府來保障の公共產品,具有重要の社會公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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