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经济师财税第三章财政收入概述知识点(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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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消费税制
知识点:消费税的概念
消费税是对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在特定环节征收的一种税。即消费税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的一种税。
消费税的特点:
(1)征税项目具有选择性;
(2)征税环节具有单一性;
(3)征收方法具有多样性;
(4)税收调节具有特殊性;
(5)消费税具有转嫁性。
知识点:消费税的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境内”是指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起运地或所在地在境内。
知识点:消费税的征收范围
(1)烟;(2)酒;(3)化妆品;(4)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5)鞭炮、焰火;
(6)成品油;(7)摩托车;(8)小汽车;(9)高尔夫球及球具;(10)高档手表;
(11)游艇;(12)木制一次性筷子;(13)实木地板;(14)电池;(15)涂料。
知识点:消费税的税率
(一)消费税的税率形式: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
【提示1】黄酒、啤酒、成品油适用于定额税率;卷烟、白酒复合计税;其他税目适用于比例税率。
高档化妆品适用15%的比例税率;小汽车税目下中轻型商用客车适用5%比例税率;新增超豪华小汽车【零售价格130万元(不含增值税)及以上的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零售环节适用10%比例税率;涂料适用4%比例税率。
【提示2】从高适用税率的情形:(1)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未
分别核算的,按最高税率征税;(2)纳税人将应税消费品与非应税消费品以及适用税率不同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根据组合产制品的销售金额按应税消费品中适用最高税率的消费品税率征税。
【例题·单选题】消费税采用从价定率、从量定额和复合税率三种形式,下列应税消费品中适用复合税率的是()。
A.超豪华小汽车
B.成品油
C.白酒
D.高档化妆品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超豪华小汽车和高档化妆品都适用比例税率;成品油适用定额税率。
(二)消费税适用税率的特殊规定
知识点: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一)自行销售
1.从量定额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消费税单位税额
2.从价定率
应纳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销售额的规定同增值税)
3.复合计税(卷烟、白酒)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销售额×比例税率
【提示1】销售额中扣除外购已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的特殊规定:
①外购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
②外购已税化妆品生产的化妆品;
③外购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④外购已税鞭炮、焰火生产的鞭炮、焰火;
⑤以外购的已税石脑油为原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⑥以外购的已税润滑油为原料生产的润滑油;
⑦以外购的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⑧以外购的已税木质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质一次性筷子
⑨以外购的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
⑩以外购的汽油、柴油用于连续生产的汽油、柴油;
单位和个人外购大包装润滑油,经简单加工改成小包装润滑油或外购润滑油不经加工只贴商标的行为,视同应税消费税品的生产行为,应当申报缴纳消费税,准予扣除外购润滑油已纳消费税税款。
外购电池、涂料大包装改成小包装或外购电池、涂料不经加工只贴商标的行为,视同应税消费税品的生产行为,应当申报缴纳消费税。
【提示2】上述前十项适用于委托加工情形。
【提示3】外购、进口和委托加工收回的汽油、柴油、石脑油、燃料油、润滑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成品油的,应凭通过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确认的成品油专用发票、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以及税收缴款书(代扣代收专用),按规定计算扣除已纳消费税税款,其他凭证不得作为消费税扣除凭证。
【提示4】外购石脑油、燃料油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应凭取得的成品油专用发票所载明的石脑油、燃料油的数量,按规定计算退还消费税,其他发票或凭证不得作为计算退还消费税的凭证。
【提示5】纳税人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当按照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例题·多选题】下列情形的应税消费品,按照现行消费税法的有关规定,应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的有()。
A.用于抵债的应税消费品
B.用于馈赠的应税消费品
C.用于对外投资入股的应税消费品
D.用于换取生产资料的应税消费品
E.用于换取消费资料的应税消费品
『正确答案』ACDE
『答案解析』纳税人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当按照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二)自产自用
1.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2.用于其它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具体有两种情况:
(1)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的,按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应纳税额=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自产自用数量×适用税率
(2)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三)委托加工
1.委托加工的含义
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
2.代收代缴税款
受托方是法定的代收代缴义务人,由受托方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