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内部审计制度范本
企业内部审计规章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审计行为,提高审计质量,保障企业资产安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及其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内部审计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本企业内部设立的独立审计机构,对本企业及其下属单位、分支机构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审查、评价和咨询的活动。
第四条内部审计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审计: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企业规章制度进行审计。
(二)客观公正:审计人员应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不受外界干扰。
(三)独立监督:内部审计机构应独立于被审计单位,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
(四)服务大局:内部审计工作应服务于企业整体战略目标,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与人员第五条本企业设立内部审计部,负责组织实施本企业内部审计工作。
第六条内部审计部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组织架构合理,职责分工明确。
(二)审计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三)审计工作条件符合国家有关要求。
第七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三)具有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态度。
第三章内部审计范围与内容第八条内部审计范围包括:(一)财务收支审计:审查企业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合规性。
(二)经济活动审计:审查企业经济活动的合规性、效益性。
(三)内部控制审计:审查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
(四)风险管理审计:审查企业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五)专项审计: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开展专项审计工作。
第九条内部审计内容主要包括:(一)审查企业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合规性。
(二)审查企业经济活动的合规性、效益性。
(三)审查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
(四)审查企业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五)审查企业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范本(六篇)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健全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制度,实现内部审计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职责,发挥内部审计的服务、监督职能,促进和提升企业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单位的所有内部审计,各单位经营活动、管理工作、财务收支及核算等经济活动,依据本制度接受内部审计检查和监督。
公司及公司所属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向内部审计部门提供的财务会计等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三条内部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及人员第四条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为监察审计部。
监察审计部内审工作在部门分管领导及财务总监领导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相关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职能,发挥监督、评价和服务功能。
第五条监察审计部配备具有内审执业资格、相应业务能力的专职内部审计人员,根据内审工作需要,可组织抽调各单位相1关人员,成立内审工作小组,以有效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第六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具备与其从事的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熟悉公司的经营活动。
第七条内部审计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职业道德规范:1、内部审计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严格遵守内部审计法律和法规规定。
2、内部审计人员不得从事损害国家利益、公司利益活动。
3、内部审计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做到独立、客观、公正。
4、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必要时可聘请有关专家协助。
5、内部审计人员应当遵循保密性原则,按规定使用其在履行职责时所获取的资料。
6、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报告中应客观地披露所了解的全部重要事项。
7、内部审计人员应不断接受后续教育,提高服务质量。
第八条公司实行审计回避制度,内部审计人员与审计事项或被审计单位(部门)有利害关系的,应事先申明,不得参与该项审计工作。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范本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范本(公司名称)审计制度范本本公司旨在维护公司的财务透明度、合规性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为此特制定本审计制度范本。
本制度旨在确保公司审计行为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完整性,以及保护公司的资产和利益。
所有涉及公司内部审计的相关人员都有责任遵守并执行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1.1 内部审计的目的和范围本公司内部审计的目的是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系统的有效性,以提供有关组织绩效、风险管理和合规性的独立和客观的意见。
内部审计的范围包括财务、运营、合规等方面。
1.2 内部审计的原则1) 独立性原则:内部审计应独立于其他部门,行使其职责,并直接向公司高层管理层报告。
2) 客观性原则:内部审计应客观、中立地评估和提出意见,确保其审计结果准确无误。
3) 保密性原则:内部审计人员应严守秘密,不得泄露审计信息,不得将审计结果用于个人或他人的利益。
4) 专业性原则:内部审计人员应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保持其专业能力的提升,以完成审计任务。
第二章审计程序2.1 审计计划和程序内部审计人员应根据公司的风险评估和工作计划,制定详细的审计计划和程序。
审计计划和程序应包括以下内容:1) 审计目标和范围:明确审计的目标和范围,确保审计行为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 信息收集:收集相关的会计、财务和运营信息,包括文件、记录和报告等。
3) 内部控制评估: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和合规性,发现潜在的风险和问题。
4) 事实核查:核实公司资产和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确保数据的可靠性。
5) 问题分析和建议:分析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以提高公司的内部控制效果。
2.2 审计调查和汇报内部审计人员在执行审计程序的过程中,应遵守以下规定:1) 调查:对涉及的人员进行访谈,收集证据并进行问题调查,确保审计结果准确无误。
2) 汇报:根据审计计划,及时向公司高层管理层汇报审计进展、问题和建议,以及审计结果。
3) 结果跟踪:跟踪审计结果的整改情况,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和落实。
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制度范本

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制度范本第1章总则第1条为规范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2条国有企业内部审计是指本企业委托内部审计机构对企业经营管理情况进行监督、评估与审计的工作。
第3条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财务、运营、风险管理、合规性、内控等方面。
第4条本工作制度适用于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国有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工作制度进行具体落实。
第2章内部审计机构第5条国有企业应设立内部审计机构,负责执行内部审计工作。
第6条内部审计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配置、岗位职责等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应符合相关规定。
第7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具备与内部审计职责相适应的专业和能力。
第3章内部审计程序第8条内部审计工作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内部审计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9条内部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阶段:(一)审计计划编制:根据企业年度经营计划和风险评估,编制审计计划。
(二)审计准备:进行审计前的准备工作,包括确定审计对象、编制审计程序、获取相关资料等。
(三)证据收集:根据审计程序进行相关证据的收集与整理。
(四)问题分析:对收集的证据进行问题分析,评估内控合规性和风险。
(五)问题解决建议:提出问题解决建议,形成审计报告。
(六)问题跟踪:对审计报告中的问题进行跟踪,确保问题解决并落实。
第4章审计报告第10条审计报告是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成果之一,应当准确、全面地反映审计结果和问题。
第11条审计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审计计划和流程的介绍;(二)审计对象情况的描述;(三)审计发现的问题和建议;(四)对问题解决情况的评估。
第12条审计报告应及时提交给有关部门和领导,同时将报告副本存档。
第5章审计结果与监督第13条被审计对象应积极配合内部审计工作,提供相关资料和协助内部审计人员进行工作。
第14条内部审计人员发现重大经济问题或者违法违纪行为,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范文(5篇)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根据国家有关审计的法律法规和股份公司规范化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被审计对象,特指公司各部室、境内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上述机构相关责任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包括监督被审计对象的内部控制制度运行情况,检查被审计对象会计账目及其相关资产,监督被审计对象预决算执行和财务收支,评价重大经济活动的效益等行为。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第一条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为审计部,对公司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系统的内部审计监督。
第二条审计部配备专职审计人员若干人,设审计部主任____名,由审计委员会提名后董事长任免,审计部主任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具有与审计工作相适应的审计、会计、经济管理、工程技术等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第四条内部审计人员根据公司制度规定行使职权,被审计部门(个人)应及时向审计人员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破坏或者打击报复。
第五条内部审计人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忠于职守,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保守秘密;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
第六条内部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对象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三章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内容和职责第一条内部审计的范围公司内部审计范围包括财务审计、内控审计以及专项审计。
财务审计包括资产审计、费用成本审计、投资效益审计、经济效益审计等。
内控审计包括资金、物资、采购、生产、营销等公司内部经营管理环节中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
专项审计包括基建、技改预决算审计、科研项目审计、离任审计等。
第二条内部审计的目的通过内部审计,评价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完善,以达到查错防弊,改进管理,提高经济效益,规范公司运作行为的目的。
第三条审计部的主要工作范围为1、对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对资金、财产的完整、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3、对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算、信贷计划和经济合同的执行情况及其经济效益进行审计监督。
公司企业内部审计制度范本

公司企业内部审计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加强风险管理,保障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提高公司企业的竞争力和效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企业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企业内部审计部门或审计委员会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准则和公司企业规章制度,对公司企业内部的财务、经营和管理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的活动。
第三条公司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应当坚持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保密性的原则,遵循国家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准则和公司企业规章制度。
第四条公司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应当依据风险管理的原则,对公司企业的风险进行评估,确定审计工作的重点和目标,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第五条公司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应当加强对重要风险、重大问题的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审计机构第六条公司企业内部审计机构设立审计部门或审计委员会,负责公司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七条审计部门或审计委员会的工作应当独立于被审计对象,不受其干扰和限制。
第八条审计部门或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包括:(一)制定和完善公司企业内部审计制度;(二)组织和实施公司企业内部审计工作;(三)监督和检查公司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四)向董事会或经理层报告审计工作的结果。
第九条审计部门或审计委员会应当由具备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组成,人员素质要求高,具备公正和保密的能力。
第十条审计部门或审计委员会应当定期接受培训,不断提高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三章审计范围第十一条公司企业内部审计应当从财务、经营和管理的各个方面对公司企业的风险进行评估和管理。
第十二条公司企业内部审计的范围包括:(一)财务审计:对公司企业的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二)经营审计:对公司企业的经营活动的合规性、效率性和经济效益进行审计;(三)管理审计:对公司企业的管理过程和规章制度的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审计;(四)其他审计:对公司企业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进行审计。
企业内部审计制度范本(五篇)

企业内部审计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和审计监督,有效控制风险,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完善公司治理、促进公司内部控制有效运行、改善公司风险管理方面的作用,根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法规和《公司章程》,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内部审计是企业实施的内部经济监督,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经营活动及所属部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管理人员责任评价、合同复查等有效地进行监督和评价的一种活动第三条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工作的执行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指导、监督公司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和审计人员的职责,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内部审计人员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本公司的规章制度,对本公司及所属控股、参股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独立进行审计监督,审计负责人向董事会负责并定期报告工作第四条公司内部审计遵循“依法、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公司应保证其工作合理、合法、有效,达到完善公司内部约束机制。
内部审计的目标是促进公司内部程序的合理性和资源利用的有效性,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错误和舞弊的发生,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与有关决议能够有效实施执行。
通过系统化、规范化的方法,评价、改进公司及所属单位等组织机构、人员及其经营管理行为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过程中的效果,促进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
第五条本制度是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基本管理制度。
公司授权监察审计部根据本制度制订和完善有关的操作规程和工作指引,实现审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及所属部门和员工均依照本制度接受内部审计监督。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第七条监察审计部是公司的内部审计机构,并对董事会负责,独立于公司业务部门,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扰。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范本(4篇)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范本(____字)第一部分:总则第一章:目的和适用范围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控制,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保证公司利益最大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并具有指导性、强制性和约束性。
第二章:内部审计基本原则第三条:有效性原则。
内部审计应当保证其工作的有效性,确保真实、准确和全面。
第四条:独立性原则。
内部审计应独立于公司其他业务部门,行使其职能,保证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第五条:机密性原则。
内部审计应严守职业道德,保护企业商业机密和员工个人隐私。
第六条:专业性原则。
内部审计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独立完成审计工作。
第三章:内部审计组织第七条:内部审计部门由公司聘用的内部审计人员组成,直接向董事会汇报。
第八条:内部审计部门应报备公司监事会,并定期向监事会汇报工作。
第九条:内部审计部门应定期进行组织调整,提升内部审计工作的专业化水平和效率。
第十条:内部审计部门应建立完善的内控审计档案管理制度,做到档案存储、查阅和保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
第二部分:内部审计程序第四章:内部审计计划和风险评估第十一条:内部审计部门应根据公司经营情况、业务规模和风险特征,制定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并报董事会备案。
第十二条:内部审计计划应综合考虑公司的战略目标、重大项目、关键业务和风险控制需求。
第十三条:内部审计部门应定期对公司的风险进行评估,并及时调整内部审计计划。
第十四条:内部审计部门应加强与公司各业务部门的沟通和合作,了解业务流程和风险点,确保审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第五章:内部审计实施第十五条:内部审计部门应按照内部审计计划,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进行全面的审计。
第十六条:内部审计部门应遵循内部审计操作规程,采取合理的审计方法和技术手段,确保审计工作的准确和高效。
第十七条:内部审计部门应及时发现和报告企业经营风险、系统缺陷和管理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和审计监督,有效控制风险,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完善公司治理、促进公司内部控制有效运行、改善公司风险管理方面的作用,根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法规和《公司章程》,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内部审计是企业实施的内部经济监督,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经营活动及所属部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管理人员责任评价、合同复查等有效地进行监督和评价的一种活动第三条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工作的执行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指导、监督公司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和审计人员的职责,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内部审计人员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本公司的规章制度,对本公司及所属控股、参股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独立进行审计监督,审计负责人向董事会负责并定期报告工作第四条公司内部审计遵循“依法、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公司应保证其工作合理、合法、有效,达到完善公司内部约束机制。
内部审计的目标是促进公司内部程序的合理性和资源利用的有效性,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错误和舞弊的发生,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与有关决议能够有效实施执行。
通过系统化、规范化的方法,评价、改进公司及所属单位等组织机构、人员及其经营管理行为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过程中的效果,促进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
第五条本制度是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基本管理制度。
公司授权监察审计部根据本制度制订和完善有关的操作规程和工作指引,实现审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及所属部门和员工均依照本制度接受内部审计监督。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第七条监察审计部是公司的内部审计机构,并对董事会负责,独立于公司业务部门,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扰。
第八条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向董事会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董事会及其下设的审计委员会的指导、检查和监督,监察审计部负责人具体组织和实施内部审计工作。
第九条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与业务部门的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审计负责人不得兼管业务部门;不得兼任财务以及其他经营性工作;内部审计人员应避免审计评价其上一年度负责审计过的工作和部门,不得参与原经办业务的已审计事项,第十条公司应配备与审计任务相匹配的专职内部审计人员,审计人员应熟悉公司的经营业务和内部控制规范,具备开展审计活动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经验和技能。
具有一定的政治素养、应当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客观公正、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保守秘密,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泄露秘密、玩忽职守。
并不断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内部审计职业培训和后续教育来保持和提高审计工作水平和专业胜任能力。
第十一条内部审计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和防范潜在舞弊的意识,特别要对可能影响公司目标、营运或资源的重大风险保持高度警惕。
第十二条内部审计人员应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不得负责被审计对象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的决策和执行。
内部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对象存在利益冲突时,应该主动申请回避,利害关系人也可以提出要求该审计人员回避的申请。
第十三条内部审计人员依照法律和本制度行使职权,受国家法律和公司规章制度的保护,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审计人员执行任务,不得对审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第十四条内部审计人员按审计程序开展工作,对审计事项应予保密,未经批准不得公开。
第十五条审计人员每年应保证一定的后继教育时间,可通过参加专业协会组织的各类培训、会议或公司内部业务培训等,以保持专业的熟练性。
第三章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责和权限第十六条监察审计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制定公司内部审计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二)负责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三)负责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进行审计;(四)负责对被审计单位的经营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五)负责对被审计单位的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含主要干部的离任审计);(六)负责对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状况进行审计;(七)对公司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算、财务决算、重大经济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对重大投资方案及其经济效益进行评价;(八)组织对发生重大违规违纪、侵害公司利益或因工作失职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等问题进行责任审计;(九)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要求办理的其他审计事项。
第十七条为有效履行内部审计职责,董事会授予监察审计部如下权限:(一)在本制度规定的范围内,根据年度审计计划确定审计项目和审计对象;(二)根据需要委派审计人员对公司所属单位或特定事项实施内部审计;(三)根据需要参加与内部审计职责有关的各种会议及各类事项,包括:1.参加或列席公司(包括部门)及分公司召开的有关重大投资、资产处置财务收支预算、决算及其他与经济活动有关的会议等; 必要时召开本公司、部门、下属企业有关审计工作会议;2.参与重大经济决策的可行性论证或可行性报告事前审计;3. 参与重要合同、经济业务的调查、评估、论证、决策、审查、监督,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四)在履行职责时,监察审计部有权要求被审计对象及时提供真实、完整的计划、预算、决算、财务会计资料、招投标资料、经济合同、统计报表、会议纪要、与审计内容有关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及相关电子数据,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并对其审查。
(五)在履行职责时,监察审计部可以不受限制地直接、立即查阅属于公司的所有文件和记录,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提供的文件和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查阅的文件和记录包括但不限于:1、规章制度、会议纪要、工作计划和总结等内部文件资料;2、凭证、账册、报表、对账记录、实物等会计资料;3、客户档案、业务操作记录、系统数据等业务资料;4、签订的各类合同、招投标活动记录、工程预决算资料;5、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档案管理等文件资料;6、其他与审计工作相关的资料。
(六)在履行职责时,监察审计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对审计对象或相关人员进行约见谈话。
有权按照公司有关制度向有关部门及控股子公司和个人开展调查和询问,取得相关证明材料;(七)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对被审计单位的下列行为,有权做出制止的决定,提出纠正、处理意见以及改进经营管理的建议,并报告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1、阻挠、妨碍内部审计工作的及拒绝提供资料行为;2、经济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3、严重违反财经法规、造成严重损失浪费的行为4、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以及其他与经济活动和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5、截留、挪用公司或客户资金,转移、隐匿、侵占公司财产的行为;6、其他违法违规,侵害客户和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审计部还具有以下权限:(一)就审计事项的有关问题向被审部门(子公司)和个人进行调查;(二)盘点被审公司全部实物资产和有价证券等;(三)要求被审部门(子公司)有关负责人在审计工作底稿上签署意见,对有关审计事项写出书面说明材料。
(四)制止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国家规定或严重危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审计部经权力机构批准,有权对重大紧急事项立即采取封存账簿、资产等临时性措施或申请其他部门采取保全措施后报有关领导。
(五)建议有关部门对违反财经法纪和严重失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部门(子公司)和个人追究责任;(六)对被审部门(子公司)提出改进管理的建议;(七)责令被审部门(子公司)限期调整账务;追缴被审部门(子公司)或个人违法违规所得和被侵占的公司资产;(八)可以随时调阅公司、控股公司及参股公司的与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
第十八条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依法行使职权,被审计对象要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碍。
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应当配合内部审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妨碍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
第四章内部审计工作内容、程序和方法第十九条内部审计工作包括:常规审计、专项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结算审计等,涉及业务、财务、信息系统等方面内容。
第二十条公司内部审计种类包括:1、财务审计:对公司财务计划、财务预算执行情况、财务收支的合法性、真实性、效益性等进行监督检查;对财务管理和财产管理情况等进行监督评价。
2、内控审计:对公司内部控制系统的合法性、健全性和有效性进行测评和监督检查。
内部控制的审查和评价的重点为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采购和销售环节、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重要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事务等事项。
3、基建项目审计:对基本建设、技术改造等工程项目立项、计划、合同签订、执行情况、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控制、概预算、决算等进行的内部审计监督。
4、合同审计:对公司大宗物资采购合同、产品营销合同、承包租赁合同、技术转让合同等合同执行情况、存在的问题和违规违章情况等进行的内部审计监督。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公司认为重大的合同,审计部门应当参与合同前期审查。
5、责任审计: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属分子公司及控股公司负责人和各部门负有经济责任的管理人员任期的履职情况、经济活动及个人收入情况等进行的内部审计监督。
公司副总裁以上人员审计由审计委员会授权审计;副总裁以下需要审计的由总裁授权人力资源部委托内部审计部门进行审计。
内部审计部门原则上应于相关经济责任人离任、离职前进行审计。
6、专项审计:对与公司经济活动有关的特定事项,向公司有关部门或个人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调查结果。
包括:6.1管理审计:对被审单位管理活动的效率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计。
6.2效益审计:在财务收支审计基础上,对其经济活动效益性、合理性进行审计。
6.3审计调查:对公司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题调查。
6.4职工保险福利收缴支付审计。
7、公司年度内部控制测试与自我评价审计:对公司的内部控制、部门及管理层提交的年度内部控制测试和自我评价报告进行审计,并提交公司年度内部控制测试与自我评价报告。
8、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总裁授权的其他审计。
第二十一条内部审计机构有权检查被审公司审计区间内所有有关经营管理的账务、资料,包括:(一)会计账簿、凭证、报表;(二)全部业务合同、协议、契约;(三)全部开户银行的银行对账单;(四)各项资产证明、投资的股权证明;(五)要求对方提供各项债权的确认函;(六)与客户往来的重要文件;(七)重要经营投资决策过程记录;(八)其他相关的资料。
必要时可自审计区间向前追溯或向后推迟,被审部门(子公司)不得拒绝。
被审部门(子公司)有意隐匿、毁弃、篡改会计资料以及重要文件的,一经发现,审计部应该及时向董事会汇报,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置。
第二十二条公司内部审计方式:1、报送审计:被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应在指定时间将审计部要求的有关材料报送审计部接受审计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