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财政与税收(计算题) 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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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计算题:

1)2012年,某计算机公司生产出最新型号计算机,为了赢得市场,公司公开宣布每台计算机不含税销售单价0.9万元。

1.当月向五个大商场销售出500台,对这五个商场在当月20天内付清500台计算机购货款,均给予5%的销售折扣;

2.发货给外省市分支机构200台,用于销售;

3.采取以旧换新方式,收购旧型号计算机,销售新型号计算机100台,每台折价0.25万元;

4.为某体育运动会赠送计算机50台

请计算当期销项税额.

解:当期销项税额=(500+200+100+50)×0.9×17%=130.05万元

2)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17%,2012年5月有关生产经营业务如下:

(1)销售甲产品给某大商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80万元;另外,开具普通发票,取得销售甲产品的送货运输费收入5.85万元。

(2)销售乙产品,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销售额29.25万元。

(3)将试制的一批应税新产品用于本企业基建工程,成本价为20万元,成本利润率为10%,该新产品无同类产品市场销售价格。

(4)销售使用过的进口摩托车5辆,开具普通发票,每辆取得含税销售额1.04万元;该摩托车原值每辆0.9万元。

(5)购进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的货款60万元、进项税额10.2万元,货物验收入库;另外,支付购货的运输费用6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

(6)向农业生产者购进免税农产品一批,支付收购价30万元,支付给运输单位的运费5万元,取得相关的合法票据,农产品验收入库。本月下旬将购进的农产品的20%用于本企业职工福利。计算该企业2002年5月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答案

(1)销售甲产品的销项税额:80×17%+5.85÷(1+11%)×11%=14.18(万元)

(2)销售乙产品的销项税额:29.25÷(1+17%)×17%=4.25(万元)

(3)自用新产品的销项税额:20×(1+10%)×17%=3.74(万元)

(4)销售使用过的摩托车应纳税额: 1.04÷(1+4%)×4%×50%×5=0.1(万元)

(5)外购货物应抵扣的进项税额:10.2+6×7%=10.62(万元)

(6)外购免税农产品应抵扣的进项税额:(30×13%+5×7%)×(1-20%)=3.4(万元)

(7)该企业5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额:14.45+4.25+3.74+0.1-10.62-3.4=8.25(万元)

3)某工业企业当月销售货物销售额为300万元,以折扣方式销售货物销售额80万元,另开红字专用发票折扣8万元,销售的货物均已发出;

当月购进货物取得的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是150万元,货款已付,销货方保证在下月5日前将货物发出。

当月企业为装修货物展销厅还购进一批装饰材料,取得的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款是1.3万元。

当月底企业计算当月应纳增值税是:

(300+80-8)×17%-150×17%-1.3 =63.24-2.55-1.3=36.44(万元)

根据增值税条例及有关规定,具体分析该企业哪些行为是错误的,如何纠正,并正确计算企业当月应纳增值税额。

(300+80-1.3)×17%=64.379(万元)

4)A、B、C三个企业均为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B为生产企业,A、C为商业企业。所售货物均适用17%的税率。×月份发生以下业(1)B企业售给A商场一批货物,采用委托银行收款方式结算,货物已发出并办妥托收手续,开具的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500万元,税金85万元。A尚未付款。

(2)B当月购进一批生产用原材料,已支付货款和运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90万元,税金15.3万元,尚未到货。(3)B厂购进一批纪念品取得的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4 000元,税金680元,其中一部分在节日时发给本厂女职工,价值2 000元;另一部分赠送客户,价值2 000元。

(4)因质量问题,A商场退回上月从B厂的进货150件,每件不含税价为800元。退货手续符合规定。

(5)A批发给C一批货物,不含税价为100万元。按合同规定,提货后20天内付清货款,如果提前10天付款给予10%折扣;晚付款一天则加收全部货款的15%。C商店于提货后8天就全部付清,享受了10%的价格折扣。

(6)C商店本月零售商品取得销售收入(含税价)468万元。

根据以上资料,A、B、C纳税人计算缴纳增值税情况如下:

A纳税人的纳税情况:90×17%-85=-69.7(万元)当月不交税。

B纳税人的纳税情况:(85-150×0.08 ×17%)-(15.3+0.068)=73-15.368=61.632(万元)当月交增值税61.632(万元)。

C纳税人的纳税情况:468÷(1+17%)×17%-100×17% =51-17=34(万元)当月交值增值税34万元。

根据有关规定,分析A、B、C纳税人纳税情况是否正确,应如何调整?

(1)A纳税人的问题:①A向B购货尚未付款,所以不应抵扣进项税额85万元。②A退货后没有相应调减进项税额,造成的少交税金,属于偷税行为。正确的做法是:100×17%-(0-0.08×150×17%)=17+2.04=19.04(万元)所以应交增值税19.04万元。

(2)B纳税人的问题:①B当月购进90万元的原材料尚未到货入库,所以17万元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②购进的纪念品中发给女职工的2 000元货物,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2 000×17%=340元),所以多抵扣了0.034万元③将购进的纪念品赠送客户应视同销售计征销售税额。正确做法是:85-(150×0.08 ×17% )+0.2×17% -(0.068-0.034)=73(万元)

(3)纳税人的做法是正确的。

5)某外贸公司2012 年6月从国外进口成套化妆品一批,到岸价格为70 000元,进口关税为17 500元,其消费税税率为30%。当月该公司将这批化妆品在国内销售给A公司,获取销售收入180 000元。

请计算该公司应纳增值税税额。

在进口环节:组成计税价格=(70000+17500)÷(1-30%)=125 000元应纳增值税=125000×17%=21250元

在国内销售环节:销项税额=180000×17%=30600元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30600-21250=9350元

6)某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税率为17%,退税税率为13%。某年4月的有关经营业务为: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200万元,外购货物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34万元通过认证。上月末留抵税款3万元;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收款117万元存入银行;本月出口货物的销售额折合人民币250万元。试计算该企业的当期的“免、抵、退”税额。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250(17%-13%)=10(万元)当期应纳税额=100 17%-(34-10)-3=-10(万元)

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250 13%=32.5 (万元)

该企业当期应退税额=10 (万元)

当期免抵税额=32.5-10=22.5 (万元)

7)某化妆品生产企业通过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化妆品,每箱不含增值税售价1000元,合计销售500箱,增值税进项税额34000元。

消费税率30%,增值税率17%。

计算:(1)该企业应纳的消费税和增值税是多少?

(2)如果该企业将非独立核算的门市部改为独立核算的门市部,卖给独立核算门市部的不含增值税出厂价为每箱800元,门市部再按1000元出售。应纳的消费税和增值税如何计算?

答案:(1)企业应纳消费税=1000500 30%=150000(元)企业应纳增值税=100050017%-34000=51000(元)(2)企业应纳消费税= 800500 30%=120000 (元)企业应纳增值税= 80050017%-34000=34000 (元)门市部应纳增值税= 100050017%- 80050017% =17000(元)

(注意:34000+17000=51000)

8)某卷烟厂某月生产并通过交易市场销售甲级卷烟1000箱,每标准箱不含增值税实际售价1.45万元,另外有50箱作为礼品送给协作单位。当月移送到本市非独立核算的门市部200箱,门市部实际销售150箱,每箱含增值税售价1.872万元。国家不含增值税核定价1.55万元,增值税进项税为145万元,消费税比例税率45%,定额税率150元⁄箱。计算该卷烟厂应纳消费税和增值税。

(1)从量定额应纳消费税:0.015(1000+50+150)=18(万元)

(2)从价比例应纳消费税[1.55(1000+50)+1.872⁄(1+17%)150] 45% =840.375

(3)卷烟厂应纳的消费税=18+840.375=858.375(元)

(4)应纳的增值税=[1.45(1000+50)+ 1.872⁄(1+17%)150] 17%-145=154.625(万元)

9)A酒厂9月发生以下业务:从农业生产者购入粮食1500吨,共计支付收购价款300万元。A酒厂将收购的粮食委托B酒厂生产加工成白酒,B酒厂在加工过程当中代垫辅助材料款89万元,收取加工费250万元。加工的白酒计1000吨,当地无同类产品市场价格。A 酒厂将收回的白酒900吨出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900万元。另外100吨加工成药酒出售,药酒销售额400万元。A酒厂外购材料发生的进项税50万元。粮食白酒消费税比率税率20%,定额税率0.5元/斤,药酒消费税率10%。

计算B酒厂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应纳增值税和A酒厂应纳的消费税、增值税。

B酒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300x(1-13%)+89+250+0.5x1000x2000/10000]/(1-20%) x20%(比例)+0.5x1000x2000 / 10000(定额)=275(万元)

B酒厂应纳的增值税=(89+250)x17%=57.63(万元)

A酒厂应纳的消费税=400x10%=4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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