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一、引言实验室生物安全是指在从事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中,采取一系列措施来避免实验室人员、环境和社会受到潜在的生物危害。
为了确保实验室的安全运行,保护实验人员的健康和环境的安全,特制定本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实验室所有涉及生物安全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实验研究、教学、检测、诊断等。
三、人员管理1、实验室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经过生物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新入职人员必须接受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包括实验室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个人防护知识等。
3、实验室负责人应定期组织人员进行生物安全知识的更新培训和应急演练。
四、实验室布局与设施1、实验室应合理布局,分为清洁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并有明显的标识和隔离措施。
2、实验室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生物安全柜、洗眼器、紧急喷淋装置、通风系统等,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测。
3、实验室的门窗应具备良好的密封性,以防止病原微生物的泄漏。
五、实验活动管理1、实验活动应在经过评估和批准的实验室内进行,不得在不符合要求的场所开展。
2、实验前应制定详细的实验方案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经过审核批准。
3、严格控制实验样本的来源、采集、运输和保存,确保样本的质量和安全性。
六、个人防护1、实验室人员应根据实验活动的风险程度,选择合适的个人防护装备,如防护服、手套、口罩、护目镜等。
2、个人防护装备应定期检查和更换,确保其有效性。
3、实验人员在离开实验室前,应正确脱下个人防护装备,并进行消毒处理。
七、废弃物处理1、实验室废弃物应分类收集,包括感染性废弃物、病理性废弃物、损伤性废弃物、化学性废弃物等。
2、感染性废弃物应进行高温高压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后,再按照规定进行处置。
3、病理性废弃物应按照医疗废物的处理要求进行处置。
4、损伤性废弃物应放入利器盒中,进行专门的处理。
八、消毒与灭菌1、实验室应定期进行消毒和灭菌处理,包括环境消毒、设备消毒、实验器具消毒等。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一、引言实验室生物安全是指在从事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中,为避免病原微生物对人员、环境和社会造成危害和潜在威胁,所采取的一系列预防和控制措施。
为了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保障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和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实验室从事与生物安全相关的实验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病原微生物的研究、检测、教学等。
三、管理职责(一)实验室负责人1、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的全面管理,制定和完善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2、组织开展生物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实验室人员的生物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定期对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二)实验室安全员1、协助实验室负责人开展生物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日常的生物安全监督和检查。
2、对实验室人员进行生物安全技术指导,确保实验操作符合生物安全要求。
3、负责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和报告。
(三)实验室工作人员1、严格遵守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实验操作。
2、参加生物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自身的生物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3、发现生物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四、实验室设施和设备要求(一)实验室布局1、实验室应合理布局,分为清洁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各区之间应有明显的分隔和标识。
2、实验室内应设置合理的人流和物流通道,避免交叉污染。
(二)实验室设施1、实验室应配备必要的通风、空调、消毒、灭菌等设施,确保实验环境符合生物安全要求。
2、实验室内应设置洗手池、洗眼器等应急设施,以便在发生生物安全事故时及时进行处理。
(三)实验室设备1、实验室应配备符合要求的生物安全柜、高压灭菌器、移液器等设备,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校准。
2、设备的使用和操作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安全。
五、实验室人员管理(一)人员培训1、实验室人员在上岗前应接受系统的生物安全培训,包括生物安全知识、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一、总则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实验室对生物实验及相关活动的安全管理,保障实验室内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实验室内进行的一切生物实验和相关活动。
二、实验室生物安全等级分类根据实验室进行的生物实验的危险程度,本实验室将实验室生物安全等级分为四个级别:1. 一级生物安全实验室(BSL-1):主要进行无害微生物实验,实验操作遵循基本的卫生和安全要求;2. 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BSL-2):主要进行对人体有潜在危害的微生物实验,实验操作需要具备一定的实验室技能和防护要求;3. 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BSL-3):主要进行对人体具有高度致病性的微生物实验,实验操作需要在高度控制的环境下进行;4. 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BSL-4):主要进行对人体具有极高致病性和传染性的微生物实验,实验操作需要在极高的生物安全水平下开展。
三、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责任1. 实验室主任:- 负责制定和完善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确保实验室内各类个人防护用品及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开展定期的生物安全培训和演习。
2. 实验室工作人员:- 遵守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 做好个人防护,使用必要的实验器材和装备;- 参与生物安全培训并定期进行健康监测;- 及时汇报实验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
四、实验室生物安全设施要求1. 实验室准入控制:- 对实验室区域进行限制性准入,确保只有经过培训并得到授权的人员才能进入实验室;- 对进入实验室的人员进行身体检查,特别是检查传染病情况;- 对实验材料和设备进行严格的准入和出库管理。
2. 实验室通风和排放:- 确保实验室内的通风设施正常运行,保持室内空气的流动;- 实验室应具备排放等级相匹配的排风系统。
3. 实验材料管理:- 对实验所用的生物材料进行分类储存和标识,确保易感染、高毒性物质与其他物质分开存放;- 严格控制实验材料的使用量和浓度,避免超标操作。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https://img.taocdn.com/s3/m/9c8e3dcc03d276a20029bd64783e0912a3167c5b.png)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实验室安全,做好生物实验工作,保证实验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实验物品的安全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实验室生物实验的相关人员,包括实验室管理人员、实验室工作人员、实验室访问人员等。
第三条实验室应当配备专职生物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实验室应当根据实验室内生物实验的危险等级,制定不同的生物安全管理措施,并严格执行。
第五条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应当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相一致。
第二章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基本要求第六条实验室应当建立完善的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组织架构,并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
第七条实验室应当定期进行生物安全管理培训,确保实验人员具备必要的生物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八条实验室应当制定详细的生物实验操作规程,包括实验操作步骤、实验操作注意事项、实验操作风险评估等。
第九条实验室应当配备必要的生物安全设施和设备,确保实验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实验物品的安全使用。
第十条实验室应当定期进行生物安全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并解决生物安全隐患。
第三章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措施第十一条实验室应当严格按照生物实验的危险等级确定对应的生物安全措施,包括实验操作、废物处理、实验室清洁等。
第十二条实验室应当建立严格的生物实验操作规程,明确各项实验操作细节和注意事项,并严格执行。
第十三条实验室应当建立健全的废物处理制度,将实验产生的废物分类处理,确保废物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第十四条实验室应当建立严格的实验室清洁制度,定期对实验室进行清洁消毒,保持实验室内卫生环境。
第十五条实验室应当建立实验风险评估制度,对每项实验进行风险评估,确定相应的生物安全管理措施。
第十六条实验室应当建立实验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实验事故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理。
第四章实验室访问人员管理第十七条实验室应当对访问人员进行身份审核,确认其身份后方可进入实验室。
第十八条实验室应当向访问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确保其了解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管理要求。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通用3篇)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通用3篇)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加强实验室科研管理,是实验室科学研究贴合生物安全规范,对实验室师生身体健康负责,根据卫生部“关于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南京医科大学生物安全管理办法》等,参照国际公认的生物安全原则,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中所述“生物安全”包括病原微生物、有毒有害化学品及相关废弃物等可能导致安全损害的资料。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条:各课题组负责针对实验室的特点制定、维护和监督有效的实验室安全计划。
第四条:实验室负责人对所有研究人员和实验室来访者的安全负责。
第三章:管理制度第五条:实验室管理人员职责课题组负责人人应按照“生殖医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生物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确保实验室设施、设备、个人防护设备、材料等贴合有关安全要求,定期检查、维护、更新,确保不降低其设计性能;及时阻止不安全的活动。
第六条:实验室员工安全管理所有人员上岗前均应系统地理解有关实验室生物安全的培训。
要求所有人员根据可能接触的生物理解免疫以预防感染。
人员的生物安全培训及免疫应包括运输和清洁员工的特殊工作人员。
第七条:实验环境的安全标记及要求实验室内应系统而清晰地标示出危险区,且适用于相关的危险;在某些状况下,宜同时使用标记和物质屏蔽标识出危险区;应清晰地标识在实验室或实验设备上使用的具体危险材料;通向工作区的所有进出口都应标明存在其中的危险。
应使涉及的非实验员工(如维修人员、合同方、分包方)明白其可能遇到的任何危险。
实验室的每个出口和入口应可辨别,入口处应有标记,标记应包括国际通用的危险标志(如:生物危险标志、火线标志和放射性标志)以及其他有关的规定和标记。
应设紧急出口并有标记以和普通出口区别。
应急撤离路线应有在黑暗中也可明确辨认的标识。
实验室入口应有可锁闭的门。
门锁应不妨碍紧急疏散。
第八条:实验室运作的管理程序实验室须根据实验对象、生物危害程度评估、研究资料、设施特点、设备具体制定相应的标准操作程序:1)员工的健康监护;2)实施危害评估,采取措施的安排;3)化学品和其他危险物品的确认(包括适当的标识要求)、安全存放与处置及监控程序;4)操作有害材料的安全行为的程序;5)防止高风险和污染材料失窃的程序;6)确认培训需要和教材的方法;7)获得、维护和分发实验室所有使用材料之安全数据单的程序;8)实验室设备安全去污染和维护的程序;9)紧急程序,包括漏来源理程序;10)事件记录、报告及调查;11)废弃物处理和处置。
生物安全实验室管理制度

生物安全实验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生物安全实验室的管理,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T 27400-2008)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生物实验活动的各类实验室。
第三条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应当遵循依法依规、科学规范、安全可靠、环保节能的原则。
第四条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应当纳入实验室整体管理体系,明确责任,加强监督,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实验室应当设立生物安全管理组织,明确生物安全管理负责人,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生物安全管理组织应当制定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生物安全管理组织应当定期对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和改进,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
第三章实验活动管理第八条实验室应当根据实验内容、实验生物等因素,确定生物安全等级,并按照生物安全等级进行实验室设计和建设。
第九条实验室应当对实验人员进行生物安全培训,确保实验人员了解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
第十条实验室应当建立健全实验生物管理制度,加强对实验生物的管理,确保实验生物的安全。
第十一条实验室应当建立健全实验废弃物处理制度,对实验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存放、处理,防止实验废弃物对环境和社会造成危害。
第四章设施设备管理第十二条实验室应当配备符合生物安全要求的设施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测、维护,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实验室应当对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设施设备的安全可靠。
第五章个人防护与健康监护第十四条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当穿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防止实验生物、实验废弃物对自身和他人造成伤害。
第十五条实验室应当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建立健全工作人员健康档案,确保工作人员的健康安全。
第六章事故处理与应急预案第十六条实验室应当制定事故处理和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处理流程、应急措施和应急资源配置。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篇)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篇)第一章总则一、为了规范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确保实验室的安全和实验人员的健康,保护环境安全,以及保障实验室的正常运行,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实验室的生物实验,包括但不限于微生物实验、生物化学实验、遗传学实验等。
三、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由实验室安全管理部门制定,实验室负责人贯彻执行并向实验人员宣传和培训。
第二章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责任一、实验室负责人是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定期组织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和演练。
二、实验室负责人应当定期检查实验室的生物安全设施和器材的运行情况,确保符合要求,并及时处理异常情况。
三、实验室人员对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的遵守是责无旁贷的,应当认真学习并遵守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自觉维护实验室的生物安全。
四、违反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给实验室生物安全造成危害的,实验室负责人有权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三章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基本原则一、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应本着预防为主、防范为重、安全第一的原则,避免事故和事故后果的发生。
二、实验室生物实验应当按照严格的操作规程进行,严格遵守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实验的安全进行。
三、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保障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四、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应当定期组织进行生物安全风险评估,针对可能的生物安全风险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第四章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措施一、实验室生物安全设施应当符合实验室生物安全标准的要求,包括生物安全柜、生物安全防护门、生物废弃物处理设施等。
二、实验室应当建立符合实验室生物安全标准的进出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实验人员和实验物品的进出,避免外来物体的进入。
三、实验室应当建立完善的实验室生物废弃物管理制度,对生物废弃物进行分级分类处理,并定期清理和消毒。
四、实验室应当建立定期检查和维护生物安全设施的制度,确保生物安全设施的正常运行。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保障实验室人员和环境的健康安全,防止生物实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险事故,根据《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责任制度1. 实验室主任负责整个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建立完善的生物安全管理体系,并确保实验室内的所有人员都遵守相关的生物安全规定。
2. 实验室主任应制定生物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并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有效实施。
3. 实验室人员应按照实验室主任的要求进行生物安全培训,牢固树立生物安全意识,提高生物安全管理水平。
第三章实验室生物安全设施管理1. 实验室应具备相应的生物安全设施,包括生物安全柜、生物防护柜、无菌操作台等,确保实验过程中的生物安全。
2. 实验室生物安全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施的正常使用功能。
3. 生物实验涉及的有害生物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不得私自带入实验室。
第四章实验室生物安全操作规程1. 实验室生物安全操作应遵守相应的实验操作规程,严格执行生物安全操作步骤,避免因操作不当而导致的事故发生。
2. 实验室人员在进行生物实验操作时应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包括防护服、口罩、手套等,尽量减少生物实验操作对人员的伤害。
3. 实验室内禁止食用、饮水、吸烟等行为,严禁将实验室用品带出实验室。
第五章实验室生物废物处理规范1. 实验室生物废物应按照生物安全管理规定的程序进行分类、包装、处理,不得随意乱倒或乱丢。
2. 实验室生物废物应定期进行清理处理,保持实验室内的环境整洁。
3. 实验室生物废物应交由专门处理机构进行处理,不得私自处理或随意处理。
第六章实验室生物安全意外事故应急处理1. 实验室生物安全意外事故发生时,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预案,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置,确保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2. 实验室生物安全意外事故发生后,应及时进行事故调查,找出事故原因,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1、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在接受相关生物安全知识、法规制度培训并考试合格。
2、从事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体检。
3、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教育经历,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及工作经验,熟练掌握自己工作范围的技术标准、方法和设备技术性能。
4、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与岗位工作有关的检验方法和标准操作规程,能独立进行检验和结果处理,分析和解决检验工作中的一般技术问题,有效保证所承担环节的工作质量。
5、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常规消毒原则和技术,掌握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
6、实验室人员在下列情况进入实验室特殊工作区需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1)身体出现开放性损伤;(2)患发热性疾病;(3)呼吸道感染或其它导致抵抗力下降的情况;(4)正在使用免疫抑制剂或免疫耐受;(5)妊娠;7、实验活动辅助人员:应掌握责任区内生物安全基本情况,了解所从事工作生物安全风险,接受与所承担职责有关的生物安全知识和技术,个体防护方法等内容的培训,熟悉岗位所需消毒知识和技术,了解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
8、外单位来检验科参观、学习、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控制区域应有相关批准并遵守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相关规章制度。
实验室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实验室人员体检制度(1)对新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必须进行的上岗前体检,不符合岗位健康要求不得从事相关工作。
(2)实验室技术人员要在身体状况良好的情况下从事相关工作,发生发热、呼吸道感染、开放性损伤、怀孕等情况时,不宜再从事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相关工作。
(3)检验科负责人在批准外来学习、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前应了解其健康状况,必要时安排进行临时性体检。
2、实验室人员免疫预防制度(1)实验室人员应根据岗位需要进行免疫接种和预防性服药。
(2)检验科实验室可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对各类人员进行必要的临时性免疫接种和预防性服药。
(3)发生实验室意外事件或生物安全事故后应根据需要进行必要的应急免疫接种或预防性服药。
3、发生事故后的人员管理(1)发生实验室意外事件或一般生物安全事故后由医务科/检验科制定相关人员救治、免疫接种和医学观察方案,发现异常,临时性调离岗位。
临时调离岗位的人员在重新上岗前必须进行体检,体检结果达到岗位健康要求后上岗。
(2)发生重大生物安全事故后由医务科/检验科制定相关人员救治、免疫接种和医学观察方案,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尽量控制人员感染范围。
医学观察发现异常,临时性调离岗位,临时调离岗位的人员在重新上岗前必须进行体检,体检结果达到岗位健康要求后上岗。
生物安全工作自查制度1、主任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生物安全全面检查。
2、科室负责人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的全面管理,检查、督促,不定期进行科室生物安全工作检查。
及时发现、纠正违规行为,避免生物安全事故发生。
3、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必要时制定纠正措施或实施整改,并进行跟踪验证。
4、各专业实验室相关人员应无条件参加安全自查工作。
5、将自查发现的问题作为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计划解决。
生物安全管理程序医学实验室的特殊环境通常会造成一定程序的生物污染,包括对实验室内工作人员和环境的污染,这些污染通常主要由处理污染性物质时的操作不当造成。
针对实验室生物污染,采取适当的生物安全防护是十分必要的。
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是指实验室工作人员所处理的实验对象含有致病的微生物的其毒素时,通过在实验室设计建造,个体防护装置,严格遵从标准化的工作及操作程序和规程等方面采取综合措施,确保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受实验对象侵染,确保周围环境不受其污染。
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的内容包括:安全设备、个体防护装置和措施(一级防护),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标准化的操作及规程。
1 目的有效地针对科室进行全面的生物安全管理,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
2 范围适用于科室各专业实验室。
3 职责3.1、科主任负责任命生物安全小组,指导,规范其工作。
3.2、生物安全小组组长负责安全小组日常工作的安排。
3.3、生物安全小组负责科室安全的具体工作。
4 工作程序4.1、生物安全小组组成4.1.1、孟雪飞为安全小组组长。
4.1.2、经年度考核,从科室成员中选取具有高度责任心和实验室知识的技术骨干,为生物安全小组安全成员。
安全小组成员任期一年,任期中出现特殊情况科主任可对之罢免。
注:安全成员:李艳芳、谷守越、景丽红、阚丽英。
4.2、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维护和检查4.2.1、生物安全小组指定针对安全操作和安全装备的检查方案,至少每年检查一次。
4.2.2、生物安全小组建立安全清单,为回顾性检查提供资料并进行记录,形成《安全记录》。
4.2.3、对危险品、危险区进行鉴定并加以标志。
4.2.4、实验室应按规定及时报告所有的事件和潜在的危险因素。
4.2.5、安全小组应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并对各种紧急情况下应急措施进行培训。
4.2.6、若发生职业暴露应及时报告科主任和生物安全小组人员。
4.3、警告标记和标签的建立。
4.3.1、对不同危险程度的实验工作区进行标志。
4.3.2、对高度危险性区域要张贴危险公告。
4.3.3、对装存危险物质的容器必须贴上标签,其内容应详细。
5、安全操作规程5.1、一级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5.1.1、在实验室工作区禁止吸烟5.1.2、禁止在实验室放置食物、饮料及类似的存在有潜在的从手到口的接触途径的其他物质。
禁止用实验室的冰箱(柜)储存食物。
5.1.3、处理腐蚀性或毒性物质时必须做好防护工作。
应使用安全镜、面罩或其他的眼睛和面部防护用品。
5.1.4、在实验室工作区,病区应穿白大衣或隔离衣,服装应符合实验室设备的要求。
5.1.5、应穿着舒适,防滑并能保护整个脚面的鞋子。
5.1.6、在实验工作区头发不可下垂,避免与污染物质接触或影响实验操作,有此类危险的饰物应避免带入工作区。
不可留长胡须。
5.1.7、由实验工作区进入非污染区要洗手,接触污染物后要立即洗手。
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5.1.8、禁止堆积过多的垃圾,至少应每日清理一次。
5.1.9、禁止在实验工作区存放个人物品。
5.1.10、在实验室指定清洁区和非清洁区,非本室工作人员禁止进入工作区。
5.1.11、从移液器吸取液体、禁止口吸。
5.1.12、按照实验室安全规程操作,降低溅出和气溶胶的产生。
5.1.13、每天至少消毒一次工作台面,活性物质溅出后要随时消毒。
5.1.14、所有培养物,废弃物在运出实验室之前必须进行灭活,高压灭活。
需运出实验室灭活的物品必须放在专用密闭容器内。
5.1.15、生活垃圾和医用垃圾一定要分开装放。
5.2、二级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5.2.2、实验室入口贴有生物危险标志,内部显著位置须贴上有关的生物危险信息,注明危险因子,生物安全级别,负责人姓名。
5.2.3、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或必须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进入。
5.2.4、工作人员应接受必须的免疫接种和检测(如乙型肝炎疫苗、卡介苗),建立工作人员的健康档案。
5.2.5、必要时收集从事危险性工作人员的基本血清留底,并根据需要定期收集血清样本,应有检测报告,如有问题及时处理。
5.2.6、将生物安全程序纳入标准操作规范或生物安全手册,由实验室负责人专门保管,工作人员在进入实验室之前要阅读规范并按照规范要求操作。
5.2.7、工作人员要接受有关的潜在危险知道的培训,掌握预防职业暴露以及暴露后的处理程序。
5.2.8、尽可能使用塑料器材代替玻璃器材。
5.2.9、应用一次性注射器,用过的针头禁止折弯,剪断,折断,重新盖帽,从注射器取下,禁止用手直接操作。
用过的针头、注射器必须直接分开放入锐器盒,消毒浸泡。
由医院专门负责部门人员进行处理。
5.2.10、禁止用手处理破碎的玻璃器具,装有污染针,利器及破碎玻璃的容器在丢弃之前必须消毒。
5.2.11、实验设备在运出修理或维护前必须进行消毒。
5.2.12、人员暴露感染性物质时,及时向科主任或安全管理小组人员汇报,并记录事故经过和处理方案6、记录6.1、实验室消毒记录6.2、实验室废弃物处理记录。
实验室意外事件处理与报告制度一、实验室发生职业暴露后按照既往进行的该种污染物的生物安全危害度评估结果,快速有效的对意外暴露人员进行紧急医学处置;对污染区域进行有效的控制,最大限度的清除和控制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和扩散;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和暴露人员的医学观察等原则和步骤进行处理;1、根据既往进行的生物安全危害度的评估和暴露的程度即时进行现场紧急医学处置,消除或最大程度降低病原微生物对暴露人员的伤害;同时,有效的污染区域进行防控,最大限度的防止污染物对周围人员和环境的污染。
2、一般性的事故可在紧急医学处置后,要立即向实验室负责人报告事故情况和处理方法,以及时发现处理中的疏漏之处。
3、当重大事故发生时,在进行紧急医学处置的同时,要立即向实验室负责人报告情况;立即协调现场紧急处理和周围环境污染防控;协调评估职业暴露的危害性和对暴露人员的伤害程度;对药物可以治疗和预防该污染物感染的,力争在暴露后最短时间内开始预防性用药;留取暴露人员相应的标本备检,并同时进行医学观察。
4、建立意外事故登记,详细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经过;暴露方式;损伤的具体部位、程度;接触物种类(培养液、血液或其他体液)的情况;处理方法及处理经过;是否采用药物预防疗法;定期检测的日期、检测项目和结果。
二、意外事故现场处理方法:工作人员发生意外事故时,如针刺损伤、感染性标本溅及体表或口鼻眼内,或污染实验台面等均视为安全事故,应立即进行紧急医学处置 (根据事故情况采用相应的处理方法)。
根据生物安全危害度和暴露程度,现场初步评估职业暴露危害程度和选择处理方式。
1、化学污染: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被污染部位;根据造成污染的化学物质的不同性质用药;在发生事件后的48小时内向有关部门汇报,并报告感染管理科。
2、锐器刺伤:(1)被血液、体液污染的针头或其他锐器刺伤后,应立即采用相应保护措施,清创,对创面进行严格消毒处理,并进行血源性传播疾病的检查和随访。
(2)意外受伤后必须在48小时内报告有关部门,并报告感染管理科。
(3)可疑被HBV感染的锐器刺伤时,应尽快注射抗乙肝病毒高效价抗体和乙肝疫苗;(4)可疑被HIV感染的锐器刺伤时,应及时找相关专家就诊,根据专家意见预防性用药,并尽快检测HIV抗体,然后根据专科医生建议行周期性复查(如 6周、12周、6个月等)。
3、皮肤、粘膜、角膜被污染(1)皮肤若意外接触到血液或体液或其他化学物质时,应立即用肥皂和流动水冲洗;(2)若患者的血液、体液意外进入眼睛、口腔,立即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3)及时就诊,请专科医生诊治;48小时内向有关部门报告,并报告感染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