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林业有害生物普查技术方案(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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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实施方案

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实施方案

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实施方案一、前言林业有害生物对森林资源造成了严重威胁,为了及时有效地控制和防治有害生物,必须对其进行全面的普查工作。

本文档旨在制定林业有害生物普查的实施方案,以指导相关工作的开展。

二、普查范围本次林业有害生物普查范围包括全国各地的森林资源,主要针对林木病虫害、有害植物和其他有害生物进行普查。

重点关注各类有害生物的种类、分布、数量和危害程度等情况。

三、普查内容1. 林木病虫害普查对各类林木病虫害进行逐一调查,包括病虫害的种类、分布范围、危害程度、发生规律等内容,确保全面了解病虫害的情况。

2. 有害植物普查对各类有害植物进行详细调查,包括有害植物的种类、分布范围、数量、危害程度等内容,以便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3. 其他有害生物普查对其他有害生物如啮齿类动物、有害昆虫等进行综合调查,了解其种类、数量、分布等情况,为防治工作提供依据。

四、普查方法1. 野外调查通过实地走访、采集标本、观察记录等方式,对林业有害生物进行详细的野外调查,获取准确的数据。

2. 数据分析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综合评估有害生物的危害程度和发展趋势,为制定防治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3. 技术手段结合遥感、地理信息系统等技术手段,对林地进行遥感监测和空间分布分析,提高普查效率和准确性。

五、普查成果应用1. 制定防治方案根据普查结果,制定针对性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方案,针对不同有害生物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

2. 监测预警建立有害生物监测预警系统,及时发现有害生物的异常情况,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3. 信息共享将普查数据进行信息化管理,建立林业有害生物数据库,为相关部门和科研机构提供数据支持。

六、普查保障1. 人员培训对从事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普查技能和防治意识。

2. 资金支持保障普查工作所需的经费,确保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3. 协作配合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推动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的开展。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国有林场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国有林场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国有林场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布日期】2020.11.24•【分类】征求意见稿正文关于《国有林场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为适应国有林场改革发展的需要,我局对《国有林场管理办法》(林场发〔2011〕254号)进行了修订。

现将《国有林场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于2020年12月9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将宝贵意见、建议反馈我们(电子邮箱:***************,传真:010—84238865)。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附件:国有林场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2020年11月24日附件国有林场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有林场管理,推进国有林场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国有林场的设立、撤并、建设、经营等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国有林场是指经过法定程序设立,以向社会提供生态产品和生态服务为目的,以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为任务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或企业。

第三条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按照行政隶属关系,负责所属国有林场管理工作。

第四条根据国有林场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功能定位,建成绿色林场、科技林场、文化林场、智慧林场的目标趋向。

建立健全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利用和人、财、物等管理制度,不断推进国有林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五条国有林场对其范围内的林地、林木、草原、水域等自然资源资产拥有经营管理权(法律有其他规定或有其他特殊约定的除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剥离或侵占。

第二章机构职责第六条设立国有林场,除具备法律、法规规定设立法人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有一定规模、权属明确、四至界线清晰的林地。

设立国有林场的林地具体规模,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确定。

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X政办发〔X〕27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遏制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蔓延,促进森林生态可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统领,以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为总目标,坚持“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管、强化责任”的方针,紧紧围绕全市生态建设及林业产业发展实际,以深入实施“碧水蓝天”工程,建设“森林X、美丽X”为契机,不断健全完善防治检疫体系机制,全面提高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预警能力和综合治理水平,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实现防治体系现代化、社会化,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林业产业发展提供有效支撑和保障。

二、目标任务到X年,全市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御灾、防治减灾体系全面建成,防治队伍建设全面加强,生物入侵防范能力和灾害应急处置能力显著提升,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5%以上,有害生物测报准确率达到90%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100%,主要林业有害生物常发区监测覆盖率达到100%。

三、主要内容(一)加强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认真落实监测预报制度,运用人工监测、引诱剂监测等监测手段,对辖区内林区进行灾情监测,实现监测精细准确、预报及时,有效提高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预报预警水平。

进一步完善监测预警机制,科学布控监测站(点),加强对自然保护区、重点生态区、重点林业产业基地和林业有害生物常发区的监测预警、灾情评估。

充分利用我市监测网络管理模式,建立健全专、兼职测报员体系。

充分发挥基层护林员的监测作用,拓宽林业有害生物疫情灾情发现途径。

将普查制度常态化落到实处,每5年开展1次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定期对全市范围内的重大林业有害生物进行调查,为开展科学防治提供决策依据。

(二)完善检疫御灾体系建设。

林业有害生物普查方法

林业有害生物普查方法

林业有害生物普查方法何振;李密;罗兵;喻锦秀;周刚【摘要】系统介绍了湖南省林业有害生物普查方法,并针对普查过程中踏查线路的设置与标准地的选择、标本的采集与制作和影像资料的拍摄和分类整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为今后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的开展提供参考.【期刊名称】《湖南林业科技》【年(卷),期】2017(044)002【总页数】5页(P79-83)【关键词】林业有害生物;普查;方法;对策【作者】何振;李密;罗兵;喻锦秀;周刚【作者单位】湖南省林业科学院,湖南长沙410004;湖南省林业科学院,湖南长沙410004;株洲市林业局,湖南株洲412007;湖南省林业科学院,湖南长沙410004;湖南省林业科学院,湖南长沙410004【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S763通过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全面查清林业有害生物种类、分布、危害、寄主方面的基本情况,有利于科学制定防治规划,是保护林木资源、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手段。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先后开展了三次全国范围内的林业有害生物普查。

1979 - 1983 年开展的全国第一次森林病虫普查,基本弄清了森林病虫种类、分布及其天敌资源情况[1];2003 年开始的全国第二次森林病虫普查,以外来和本土严重危害的林业有害生物分主[2];国家林业局 2014 - 2016 年组织开展了全国第三次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在前两次的基础上进一步摸清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发展新特点和新变化,为制定科学的防控措施提供准确的基础数据。

2016 年,国务院办公厅发文要求之后每 5 年组织开展一次林业有害生物普查。

目前,全国第三次林业有害生物普查顺利完成。

有关普查情况的报道主要集中在市级和县级层面[3-11],普查取得的进展[12]、存在的问题[13]和高新技术的应用也有部分报道[14-16],笔者在充分查阅相关文献基础上,结合国家林业局发布的《全国林业有害生物普查技术方案》和湖南省实际情况,系统介绍了湖南省林业有害生物普查的基本方法,并针对普查工作中碰到的主要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并提出了对策建议,可为今后的普查工作提供参考。

认真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实施方案(最新)

认真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实施方案(最新)

认真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实施方案为有效遏制林业有害生物的发生和危害,巩固林业建设成果,维护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现就认真做好X年度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如下:一、提高认识,明确任务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扎实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受自然因素影响和客观条件制约,局部地区林业有害生物危害依然严重,防控形势异常严峻。

松材线虫病呈现扩张态势,老疫区未彻底根除,又发现了新的疫情,美国白蛾随苗木调运传入隐患增大;松阿扁叶蜂种群数量和发生面积依然居高不下,对全市森林资源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核桃举肢蛾、板栗二象等病虫害使核桃板栗遭受严重损失,成为制约农民脱贫增收的瓶颈。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保障森林资源安全和生态安全,提高百姓福祉的高度,充分认识林业有害生物的严重性和做好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按照《X年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责任书》要求,全面加强监测普查,扎实开展检疫执法,大力开展松材线虫病、松阿扁叶蜂、核桃板栗等经济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严防美国白蛾等检疫性有害生物的入侵,坚决防止胡蜂伤人事件发生。

X年,全市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低于4.8‰,无公害防治率、测报准确率分别达到85%、90%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100%。

二、防治结合,精准施策(一)加强监测,准确预警。

各县区要建立健全林业有害生物监测网络体系,改进监测手段,加大监测站点密度,认真搞好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工作。

要在加强国家级和省级测报点工作的同时,结合当地实际,增设一定数量的测报点,逐步形成以国家和省级测报点为引领、地方各级监测点为基础、群众举报为补充的高效能全覆盖监测体系。

要科学运用遥感监测、无人机监测等先进技术手段,加强重点生态区位和主要经济林病虫害的监测预警,及时准确发布灾害预警信息,为有效开展防治提供科学依据。

(二)严格检疫,筑牢防线。

要进一步加强检疫执法工作,对省际间调运种子苗木及其他繁殖材料,一律严格执行“调运准入”制度和“检疫要求书”制度,严禁从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疫区调入苗木及其产品。

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总结

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总结

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总结林业有害生物普查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它对于保护森林生态、维护生态平衡、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次普查工作主要目标是全面了解林业有害生物的种类、分布、危害程度等信息,为后续的防治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在此,我对本次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进行总结。

一、普查背景与目标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和人类活动的不断加剧,林业有害生物的危害日益严重。

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林业有害生物的发生情况,科学制定防治措施,保护森林资源,我们开展了本次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

本次普查的主要目标包括:掌握林业有害生物的种类、数量、分布及危害程度;分析林业有害生物的发生规律和趋势;为制定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策略提供科学依据。

二、普查方法与流程本次普查采用了多种方法,包括现场调查、样地调查、遥感监测等。

具体流程如下:制定普查方案和技术路线;组织普查队伍,进行培训;开展现场调查和样地调查;收集和分析遥感监测数据;汇总和整理普查数据,形成普查报告。

三、普查结果与发现通过本次普查,我们获得了大量宝贵的数据和信息。

普查结果显示,林业有害生物的种类繁多,危害程度不同。

其中,部分害虫和病菌的危害尤为严重,给林业生产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此外,我们还发现了一些新的林业有害生物种类,这些新发现的物种可能会对森林资源造成潜在威胁。

同时,我们也发现了一些林业有害生物的危害规律,这对于制定针对性的防治措施具有重要意义。

四、问题与原因分析虽然本次普查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在普查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

主要问题包括:普查队伍的技术水平参差不齐,部分队员对普查技术掌握不够熟练;遥感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精度有待提高;部分区域的普查工作受到天气、地形等自然条件的限制,难以完全覆盖。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进行了原因分析。

首先,普查队伍的技术水平参差不齐主要是由于培训不足和队员经验不足导致的。

其次,遥感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精度问题可能与遥感数据源的选择、处理和分析方法有关。

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

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

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来自:国家林业局作者:国家林业局责编:fzccsq 日期:2011-12-20 9:36:49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各计划单列市林业局: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是保护森林的战略性措施,是维系生态安全的基础性保障工作。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精神,加快构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长效机制,切实提高防治能力,有效遏制林业有害生物高发势头,促进林业“双增”目标的如期实现,现就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重要意义(一)维护国土生态安全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我国是林业有害生物危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现有林业有害生物8000余种,主要林业有害生物近3O0种,广泛分布在森林、湿地、荒漠三大生态系统中,严重威胁着生态安全。

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保护好“三个系统、一个多样性”,是维护国土生态安全的必然要求。

(二)维护经济贸易安全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提出了新使命。

一些国家为限制我国产品出口,利用林业有害生物设置贸易壁垒,遏制我国经济发展。

近年来,北美、欧盟、韩国等针对舞毒蛾、光肩星天牛、香蕉穿孔线虫等分别制定了《来自亚洲舞毒蛾疫区的船舶及船上货物运行管理指南》等技术性贸易措施,导致我国每年数百亿美元的货物出口受到影响。

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已成为应对国际技术性贸易壁垒,维护经济贸易安全的重要内容。

(三)维护森林食品安全对林业有害生物防冶工作提出了新挑战。

当今森林食品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但由于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方式和防治技术的落后,使用化学农药防治的现象仍很普遍,直接造成农药残留、水源污染等森林食品安全问题。

特别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经济林和林下经济得到较快发展,森林食品产量大幅增加。

转变防治方式,改进防治技术,科学开展防治工作,是从源头上保证森林食品安全,有效保障广大林农切身利益及公众健康的重要举措。

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调查技术

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调查技术

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调查技术一、引言林业有害生物是威胁森林生态系统稳定和林木健康的重要因素,为了有效防控和治理林业有害生物,需要对有害生物进行科学、系统的监测和调查。

本文将介绍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调查技术的基本概念、技术手段及未来发展趋势,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提供参考。

二、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调查技术的基本概念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调查技术是指通过运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对森林中的有害生物进行监测、调查和分析,以了解其分布、发生规律和危害情况,为制定防控措施提供依据。

三、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调查的技术手段1、地面踏查地面踏查是一种常用的监测方法,通过在林间设置样地,观察样地内林木的生长情况和病虫害发生情况,结合地形图和林相图进行分析,以掌握病虫害的分布和发生规律。

2、遥感技术遥感技术是一种利用卫星或飞机等遥感平台获取地面信息的技术,通过遥感技术可以快速获取大面积的森林病虫害信息,提高监测效率。

3、昆虫捕获器昆虫捕获器是一种利用昆虫趋光、趋化等特性捕获昆虫的装置,可以用于监测昆虫的种类、数量和分布情况,为病虫害的预测和防治提供依据。

4、分子生物学技术分子生物学技术是一种利用生物分子信息进行检测和分析的技术,可以用于检测病原菌、虫卵等微小生物,提高监测的准确性和灵敏度。

四、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调查技术的未来发展趋势1、高分辨率遥感技术随着遥感技术的发展,高分辨率遥感技术将成为未来林业有害生物监测的重要手段。

高分辨率遥感技术可以获取更精细的森林病虫害信息,提高监测的准确性和效率。

2、人工智能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可以用于林业有害生物监测数据的分析和处理,提高数据分析的准确性和效率,为病虫害的预测和防治提供更准确的依据。

3、生物传感器技术生物传感器技术是一种利用生物分子识别物质的新型检测技术,可以用于检测森林病虫害的发生情况,提高监测的灵敏度和准确性。

五、结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调查技术是有效防控和治理林业有害生物的重要手段,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发展,未来将会有更多的新技术和新方法应用于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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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林业有害生物普查技术方案(征求意见稿)二零一四年五月目录1普查围 (1)2普查对象和容 (1)2.1普查对象 (1)2.2普查容 (2)3普查方法 (3)3.1踏查 (4)3.1.1地面人工踏查 (4)3.1.1.1踏查时间 (4)3.1.1.2踏查路线 (4)3.1.2空中监测调查 (5)3.1.2.1初步调查 (5)3.1.2.2地面核查 (5)3.2标准地调查 (5)3.2.1林木病害调查 (6)3.2.2林木害虫调查 (6)3.2.3林业有害植物调查 (7)3.2.4林业鼠(兔)害调查 (8)3.3定向调查 (9)3.3.1诱虫灯调查 (9)3.3.2引诱剂调查 (9)3.4场所调查 (10)3.4.1木材有害生物调查 (10)3.4.2种实、果品、花卉有害生物调查 (10)4标本采集和影像拍摄 (10)4.1标本采集 (10)4.2影像拍摄 (11)5业整理 (12)5.1标本鉴定 (12)5.2标本和影像整理 (12)5.3数据整理 (12)6普查材料报送 (13)6.1报送方式 (13)6.2报送容 (13)7普查预期成果 (14)7.1地方层面 (14)7.2国家层面 (14)附件1 全国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对象 (25)附件2 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及成灾标准 LY/T 1681—2006 .. 39附件3 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危害)程度统计方法 (42)附件4 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标准(林造发[2012]26号)45全国林业有害生物普查技术方案(征求意见稿)为全面掌握我国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分布和危害的基本情况,丰富和完善我国各级林业有害生物数据库及标本室,开展重要有害生物风险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国森林法》、《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和《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以及《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全国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的通知》(林造发[2014]36号)精神,特制订本方案。

1普查围全国围森林、荒漠和湿地三大生态系统的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观赏和四旁绿化树木以及花卉、苗木、种实、果品、木材及其制品的生产和经营场所等。

2普查对象和容2.1普查对象可对林木、种苗等林业植物及其产品造成危害的所有病原微生物、有害昆虫、有害植物及鼠、兔、螨类等都列入普查畴。

普查对象包括:(1)国家林业局2013年第4号公告公布的《全国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和《全国林业危险性有害生物》,以及国家林业局2014年第6号公告新增列的林业危险性有害生物—椰子织蛾和松树蜂。

(2)2003年以来全国有发生、危害记录的506种其它林业有害生物种类(见附件1),以及各省(区、市)发生统计起点以上的林业有害生物种类。

(3)2003年以来从国(境)外或省级行政区外传入的林业有害生物新纪录种类。

(4)除上述外,各省(区、市)自行确定的林业有害生物种类;有条件的省份可开展主要林业有害生物种类的天敌资源调查。

2.2普查容(1)林业有害生物种类(包括亚种和株系)。

规的中文名称和拉丁学名参见附件1,其中,病原微生物和有害昆虫的中文名称和拉丁学名分别参照《林业资源分类与代码林木病害》(GB/T 15161—1994)和《森林植物害虫分类与代码》(GB/T 15775—2011)。

(2)寄主植物(危害木材种类)。

寄主植物是指有害生物危害的植物种类(包括乔木、灌木、花卉等)。

寄主植物种类多于20种的,按照不同科、属,至少列出主要的20种。

危害木材种类是指危害的原木、板材、方材、木质包装材料、垫脚木和人造板等。

(3)危害部位。

危害部位是指寄主植物的干部、枝部、梢部、叶部、根部、种子、果实等。

(4)分布围。

分布围是指普查发现的林业有害生物种类的全部分布区域,包括发生危害区域以及未发生危害区域。

分布围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

(5)发生区域。

发生区域是指普查发现的林业有害生物种类的发生危害区域。

发生区域以乡级行政区为单位。

(6)发生面积和成灾面积。

发生面积是指林业有害生物达到轻度及以上统计标准的面积;达到成灾标准的为成灾面积。

危害程度中的“轻、中、重”等级,根据《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及成灾标准》(LY/T 1681—2006)填写,没有列入该标准的林业有害生物种类发生(危害)程度统计标准参见附件3,成灾情况根据《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标准》林造发[2012]26号)填写。

发生于经济林(果园)以及苗圃、花圃、温室及其他种苗繁育基地的,以寄主植物的实际种植面积计算;发生于其他林地的,以林业小班为单元计算。

对于14种全国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以及2003年以后发现的从国(境)外或本省级行政区外传入的林业有害生物,分布围和发生区域均以乡级行政区为单位。

同时,还要调查其发现时间、传入地、传入途径,以及对当地经济、生态、社会影响等。

3普查方法本次普查以地面调查、诱虫灯和引诱剂调查等传统、科学实用的普查方法为主,以现代先进技术如“3S”技术为辅。

鼓励有条件地区积极尝试将遥感技术、航空调查、基于卫星导航的勾绘和定位技术以及物联网技术等运用到本次普查工作中。

市和市在物联网技术,省、省和省在遥感及无人机技术,省和市在GIS技术等方面进行尝试。

3.1踏查踏查要涵盖普查围的所有类型。

通过踏查确定林业有害生物的种类、寄主植物、危害部位以及分布围和面积。

踏查发现有林业有害生物分布的,依据踏查点类型或有害生物特点分别设置标准地调查、定向调查或场所调查等方式进行详查。

3.1.1地面人工踏查3.1.1.1踏查时间根据林业有害生物的生物学特性,踏查应选择在林业有害生物的发生盛期或症状显露期进行。

3.1.1.2踏查路线踏查前,有目的的访问或咨询当地林业技术员、护林员,查阅当地森防部门的有害生物发生档案,了解有害生物的种类、分布和发生情况,设计好踏查路线和踏查点,每条踏查路线要包含多个踏查点。

踏查路线应根据当地主要森林类型、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地的地形、地貌进行选择,如林间防火道、铁路、公路、林班线。

踏查时,重点考虑港口、口岸、铁路、公路、建设工地,特别是新近架设通信电缆和电力线附近的林地;受人为干扰严重,生物多样性差,生态环境简单的林地(如岛屿)和受突发性灾害干扰后的如火灾、洪水发生地的林地;历史上林业有害生物频发的林地。

踏查以踏查点为基本单位,在每个踏查点发现的全部有害生物填入附表1。

3.1.2空中监测调查对于山高路远、地处偏僻而人力很难到达的区域,应积极利用航空遥感、无人机等技术。

3.1.2.1初步调查通过航空遥感、无人机等技术监测对比林木树冠外观的变化,通过判读在地图上勾绘出需开展人工地面核查的区域或分布点,确定地理坐标,并结合实际情况设计供人工地面核查人员前往的线路,填写空中监测调查记录表(附表2)。

3.1.2.2地面核查当地森防部门根据实际需要指派专人赴实地确定树冠变化的原因。

确因林业有害生物造成的,按照“3.2标准地调查”要求开展详查。

3.2标准地调查在地面人工踏查和空中监测调查的基础上,发现林业有害生物的,应设立代表性的标准地或样方进行详查。

人工林标准地或样方累计面积不应少于有害生物寄主面积的3%,天然林不少于0.2%,种苗繁育基地(苗圃、花圃)不少于栽培面积(数量)的5%。

每块标准地面积1~5亩,同一类型的标准地尽可能设3次以上的重复调查。

在标准地寄主植物的数量不少于30株,少于30株的应全部调查。

以面积设立标准地比较困难时,应设立标准株进行调查,标准株的数量不少于30株。

发现有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的,要按照《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调查总则》(GB/T 23617—2009)进行调查。

每个标准地的调查结果填入附表3。

3.2.1林木病害调查(1)叶部、枝梢、果实病害调查每100~1000亩设1块标准地,每块标准地面积3亩左右,标准地寄主植物至少100株,每块标准地随机调查30株以上。

以枝梢、叶片、果实为单位,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枝梢、叶片、果实,统计枝梢、叶片、果实的感病率。

(2)干(根)部病害调查每100~500亩设1块标准地,每块标准地面积3亩左右,标准地寄主植物至少100株,每块标准地随机调查30株以上。

对于树木死亡或生长不良而地上部分又没有明显症状的,应挖开根部进行调查。

在标准地上,通常以植株为单位进行调查,统计健康、感病和死亡的植株数量,计算感病率。

林木病害的发生程度通常以百分率表示。

对于植株感病轻重差异较大的,用感病指数表示。

计算公式如下:∑(病级株树×该级代表数值)感病指数= ----------------×100总株树×最高一级代表数值3.2.2林木害虫调查(1)食叶、枝梢害虫调查每100~1000亩设1块标准地,每块标准地面积3亩左右,标准地寄主植物至少100株,在每块标准地按对角线抽样法抽查30株以上,统计每株树上害虫数量,或目测叶部害虫危害树冠、枝梢的严重程度。

(2)蛀干害虫调查每50~100亩设1块标准地,每块标准地面积3亩左右,标准地寄主植物至少100株,在每块标准地按对角线抽样法抽查30株以上,统计每株树上害虫数量,或目测蛀干害虫危害树木的严重程度。

(3)种实害虫调查种实害虫调查主要在种子园、母树林和其它采种林分进行。

通常750亩以下设1块标准地,750亩以上每增加150亩增设1块。

每块标准地面积为1亩,按对角线抽样法抽查5株以上,每样株在树冠上、中、下不同部位采种实10~100个,解剖调查被害率。

(4)地下害虫调查地下害虫调查采用挖土坑法。

同一类型林地设1块标准地,通常每3亩设1个,每块标准地土坑总数不超过10个。

土坑大小一般为1米×1米(或0.5米×0.5米),深度到无害虫为止。

土坑应分布均匀,设在已发生危害的苗圃或新造林地的被害地段上。

3.2.3林业有害植物调查每100~1000亩设1块标准地,每块标准地面积3亩左右。

对于侵占林地的种类,如紫茎泽兰、豚草等,计算侵占林地的面积和比例;对于一些藤本攀缘类有害植物,如薇甘菊、菟丝子类等,调查林木的受害情况。

3.2.4林业鼠(兔)害调查(1)鼠(兔)密度调查地下类。

对于地下害鼠密度调查,一般采用土丘系数法或切洞堵洞法,具体参见《森林害鼠(鼠兔)监测预报办法(试行)》(造防函[2002]13号)的有关规定。

地上类。

鼠平鼠、田鼠、姬鼠、绒鼠和鼠兔:一般采用环形夹或中号板夹,以百夹日调查法进行鼠密度调查。

调查时,在每块标准地将100个鼠夹按夹距5米、行距20米的平行线,或按Z字形、棋盘式等形式布设;鼠夹布放后,间隔24小时进行检查,用空夹将已捕获鼠的鼠夹替换,72小时后将捕鼠夹全部收回,计算捕获率。

沙鼠类:在标准地堵洞后,在洞口附近布设鼠夹,以新鲜胡萝卜为饵料,共设置100个中号鼠夹。

统计堵洞数、有效洞数、百夹日捕获数,计算捕获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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