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器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电气设备安全管理的标准管理规程(4篇)

电气设备安全管理的标准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使用,保护人员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公司内部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公司应建立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电气设备的检查、维护、保养、使用和修理。
第四条公司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电气设备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第五条公司应加强对电气设备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安全管理的能力。
第六条所有涉及电气设备的安全事故都应立即上报,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第二章电气设备的管理责任第七条公司应指定专人负责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电气设备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电气知识和安全管理能力,定期参加培训并通过考核。
第九条电气设备管理人员应负责电气设备的检查、维护、保养和修理工作。
第十条电气设备管理人员应制定电气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计划,并按计划进行操作。
第十一条电气设备管理人员应确保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及时排除设备故障,并记录下来。
第十二条电气设备管理人员应定期组织对电气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十三条电气设备管理人员应加强对电气设备使用人员的培训,提高其电气安全意识和操作能力。
第十四条电气设备管理人员应定期召开安全会议,交流经验并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三章电气设备的安全检查第十五条电气设备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时间间隔不超过半年。
第十六条安全检查应包括外观检查、接地检查、线路检查等,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
第十七条电气设备的检查记录应详细记录设备的检查日期、检查人员、当时的问题和处理情况。
第十八条检查记录应保存在电气设备管理档案中,保留不少于三年。
第四章电气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第十九条电气设备应经常进行日常维护保养,保持设备的良好状态。
第二十条日常维护保养包括设备的清洁、检查接线端子的紧固情况、检查各种电器元件是否正常工作等。
第二十一条维护保养记录应详细记录设备的维护日期、维护人员、维护内容和维护结果。
第二十二条维护保养记录应保存在电气设备管理档案中,保留不少于三年。
电气和用电设备安全运行管理规定(3篇)

电气和用电设备安全运行管理规定电气和用电设备安全运行管理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管理规定,旨在保障电气设备和用电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以下是一份针对电气和用电设备安全运行管理的规定,总字数约2000字。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电气设备和用电设备的正常运行,确保工作环境的电气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涉及电气设备和用电设备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电气设备和用电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第四条管理要求:电气设备和用电设备的运行管理必须遵循科学、规范、安全、节能的原则。
第五条负责人:每个单位必须有专人负责电气设备和用电设备的安全管理。
第六条监督检查: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对单位的电气设备和用电设备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必须及时整改。
第七条备案登记:单位必须按照规定将电气设备和用电设备的相关信息进行备案登记。
第八条奖惩制度:对于违规操作、违规使用、违规维修电气设备和用电设备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规定进行相应的奖惩。
第二章电气设备管理第九条电气设备必须符合以下要求:1. 新投运的电气设备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2. 外观无损坏,电气连接可靠,不得存在漏电、短路等现象。
3. 所有电气设备必须配备完善的过电流、过载、漏电等保护装置。
4. 定期进行电气设备的维护保养,并保持设备的清洁和整洁。
第十条电气设备的使用:1. 不得超过电气设备的额定负荷。
2. 禁止在电气设备的周围涂抹易燃物质。
3. 禁止在电气设备上进行未经授权的改动和调试。
4. 禁止将电气设备用于非其定位的功能。
第十一条电气设备的维修维护:1. 电气设备的维修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维修人员进行。
2. 维修过程中必须断电,并使用适当的绝缘工具和防护设备。
3. 不得私自使用不合格的零部件或组装不合格的配件。
第十二条电气设备的报废处理:1. 电气设备达到使用寿命或无法修复时,必须按照规定进行报废处理。
2. 电气设备的报废处理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并做好相应的安全处理措施。
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4篇)

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二条企业应当设立电气设备安全生产责任制,将电气设备安全生产工作纳入企业日常管理体系。
第三条企业领导层应当对电气设备安全负总责,并逐级分解,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和义务。
第四条工作人员应当履行本职工作,按照企业相关规定和要求,加强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第五条企业应当设立电气设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和日常维护工作。
第六条电气设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当配备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的工作人员。
第七条电气设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当制定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并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
第四章电气设备安全管理第八条企业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
第九条企业应当对电气设备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和维护,并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条企业应当对电气设备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建立电气设备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建立电气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报告和处理电气设备安全事故。
第五章外部协调第十三条企业应当与相关部门和单位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维护电气设备安全。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接受相关部门和单位的监督和检查,并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和落实。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定期参加行业会议和培训,了解最新的电气设备安全管理技术和经验。
第六章处理总结第十六条企业应当建立电气设备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安全管理不力的人员进行问责。
第十七条企业应当定期组织电气设备安全工作总结和评估,及时改进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八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企业最高决策机构所有,具体事宜由电气设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解释。
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全企业。
第二十条本制度的修改和解释应经企业最高决策机构批准。
电气设备设施安全管理规定(5篇)

电气设备设施安全管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选钛厂实际,制订本规定。
二、选钛厂电气设备管理部门以及电气维检修车间和电气设备设施使用单位,要按照电气设备设施安装施工使用的相关规范规程落实电气设备设施防火措施,负责所管理或使用的电气线路与电气设备消防安全防火措施的具体落实,必须加强电气设备设施安全检查及火灾隐患整改,防止电气线路及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或引发火灾事故。
三、架空线路必须合理选择导线、注意安全距离、安装防雷设备,经常巡回检查;室内外布线要合理设计、严格施工、合符要求、导线连接牢固、定期检查;电缆布线要规范施工、封堵电缆孔洞、采用防火材料、加强检测维护;临时用电线路必须得到电力主管领导批准方可安装敷设,并指定人员专职负责安全防护,使用完毕后及时拆除;临时架空用电线路不得妨碍人员通行或威胁人身安全,不得将导线悬挂树上危及人身安全,电源必须有良好的安全保护装置;电气线路必须采取接地和接零安全技术措施,安装熔断器和自动空气开关短路保护装置。
四、安装使用变压器:安装前要注意检查并保证变压绝缘良好;安装中要注意接线牢固接地可靠;运行中要注意电流电压测量防止超负荷运行;日常要加强各个零部件检查及时处理破损漏油等问题;油温要控制在85℃以下并定期抽样化验或更换器油;同时变压器室也必须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
五、安装使用照明和动力配电盘:相关部件均要良好接地且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配电盘的接线采用绝缘导线并要防止接错漏接和接触不良;配电盘上安装的各种刀闸及断路器处于断电状态时刀片和可动部分均不应带电;在可燃粉尘和可燃纤维场所安装配电盘要采用铁皮密封配电箱,在爆炸危险的场所要采用防爆配电箱;配电盘必须保持清洁附近不准堆放衣服手套等可燃物;同时高低压配电室更要采取严格的防火措施。
六、安装使用电动机:要根据电动机的使用要求正确选择电动机型号和容量;正确安装在非燃烧的机座上并使电动机及启动装置与可燃物质保持____米以上的距离;所配用电源线的两端必须用金属软管或塑料管套管及牢固进线盒连接处保护;电动机电源线管均要接地并固定在电动机螺栓上;要根据电动的机型号和容量采用合适的保护装置;必须加强电动机的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及时打扫清洁及时注油润滑;电动机周围不准堆放可燃易燃物,启动部分附近不准堆放任何物品;电动机及连动的机械至开关的通道必须保持畅通;必须严格控制电机运行温度且保证运行升温不得超55℃;必须严格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操作并及时排除不安全因素;电动机使用完毕后及时切断电源。
电气和用电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气和用电安全管理,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预防电气火灾和触电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的电气设备和用电设施的安全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电气安装、运行、维护、检修、试验、拆除等环节。
第三条本规定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电气和用电安全。
第四条单位应建立健全电气和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成立电气和用电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电气和用电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车间应设立电气和用电安全管理员,负责本部门、车间的电气和用电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电气和用电安全管理员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电气和用电安全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本规定;(二)组织制定本部门、车间的电气和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三)组织开展电气和用电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四)组织电气和用电安全教育培训;(五)参与电气事故的调查处理;(六)其他与电气和用电安全相关的工作。
第三章电气设备与用电设施管理第八条电气设备和用电设施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分类,并按照规定进行安装、运行、维护、检修和试验。
第九条电气设备和用电设施的设计、选型、安装、运行、维护、检修和试验应符合以下要求:(一)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设计规范;(二)具备足够的机械强度、电气性能和绝缘性能;(三)安装位置合理,便于操作和维护;(四)有可靠的接地保护措施;(五)定期进行试验和检查。
第十条电气设备和用电设施的安装、运行、维护、检修和试验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人员承担。
第十一条电气设备和用电设施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保持其良好的运行状态。
第十二条电气设备和用电设施出现故障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电气设备安全管理规定(5篇)

电气设备安全管理规定1.目的为加强公司电气设备安全管理,防止人身触电伤亡、设备损坏以及影响电网安全运行事故的发生,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使用电气设备的单位。
3.职责3.1制造部负责电气设备的采购、验收及设备的档案实施归口管理。
并负责定期的电气设备维护检查和监督。
3.2制造部负责电力系统安全运行监督检查。
新安装电力设施安全评审。
电气作业人员的资格评审。
3.3能源供应厂负责对公司电气设备进行安装、检查、维护、督促和帮助各单位搞好电气设备的使用。
3.4各相关单位负责对电气设备日常使用及维护并负责做好自查工作。
4.管理内容4.1电气设备安全管理4.1.1电气设备安全责任按产权划分,各相关单位应对所属产权的电气设备的安全负责。
4.1.2对新装、增容单位必须委托具有由国家电监委颁发的《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的并经当地供电部门备案的企业进行安装,竣工后负责对所属产权的电气设备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的由承装企业出具验收合格证明书,并承担安全责任。
4.1.3电气设备在投运前应通知供电企业进行竣工检查,隐蔽工程还应通知供电企业进行中间查验,并做好中间查验记录。
供电企业查验范围为10KV线路(环网柜)T接点或变电站的10KV出线柜起至专用变配电房0.4KV配电屏(包括配电屏)止,必要时可延伸至用电末端。
4.1.4电气设备验收合格具备送电条件的,能源供应厂向供电部门提交送电申请并附电气设备验收(试验)报告和竣工图纸等有关资料,由供电部门审验合格后按规定程序送电。
4.1.5电气设备投运后应按有关电气技术规程规定的周期进行预防性试验。
对试验不合格的设备必须进行及时维修或更换。
未按规定进行预防性定期试验的、对设备运行异常、危及电网安全的,能源供应厂可按规定暂停供电。
4.1.6应确保用电功率因数符合电网要求,保证无功补偿装置的正常运行,对于损坏的电容装置或开关装置应及时更换和维修。
4.1.7配电房应符合通风、防火、防鼠害、防小动物及防潮要求,夏季变压器应有通风和降温措施。
电气设备安全管理规定范文

电气设备安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保障生产安全,提高电气设备的使用效率和经济效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使用电气设备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电气设备的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合理、经济的原则。
第四条电气设备的管理应注重维护、保养、检修与安全用电的有机结合,加强对电气设备全过程的管理。
第五条电气设备的管理应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和规范,结合企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操作。
第六条企事业单位应设立电气设备管理岗位,明确人员责任,实行专人管理。
第二章电气设备的分类和等级第七条电气设备可以按照线路电压和供电系统的性质进行分类。
第八条电气设备按照线路电压分为低压设备和高压设备。
第九条低压设备指额定电压不超过1000V的设备。
第十条高压设备指额定电压超过1000V的设备。
第十一条电气设备按照供电系统的性质可分为工业电气设备和民用电气设备。
第十二条工业电气设备指供电系统为工业供电系统的设备。
第十三条民用电气设备指供电系统为民用供电系统的设备。
第十四条电气设备应按照国家标准对其等级进行分类,设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第三章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第十五条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应包括以下内容:(一)设立完善的电气设备管理制度。
(二)制定电气设备的维护和保养计划。
(三)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测和检修。
(四)建立电气设备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指南。
(五)对电气设备的使用人员进行培训和教育。
(六)制定电气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措施。
(七)加强电气设备的巡查和监测,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
(八)建立电气设备维修档案和事故记录。
(九)对电气设备的更新和更新计划进行定期评估。
第十六条企事业单位应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测和鉴定,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设备及时整改或报废。
第十七条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电气设备巡检制度,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和测试,记录检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第十八条企事业单位应保证电气设备的配电房、机房、操作区域等场所的安全,设施完整,防护措施到位。
电气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电气设备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效力1.为确保企业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和资产安全,订立本规定。
2.本规定具有法律效力,适用于企业内全部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
第二条定义和术语解释1.电气设备:指在电力系统中进行能量转换、调配、掌控和保护的各类设备,包含发电设备、变电设备、配电设备以及用电设备等。
2.管理负责人:指企业内负责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负责人,由企业领导确定。
第二章电气设备安全管理责任第三条管理负责人的职责1.负责订立企业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并进行有效实施。
2.负责组织开展电气设备的安全培训和技术沟通活动。
3.负责订立电气设备的维护计划,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
4.负责电气设备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提失事故防范和改进措施。
5.负责订立电气设备的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活动。
6.负责与相关部门合作,确保电气设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第四条员工的责任1.遵守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依照操作流程进行操作。
2.发现电气设备异常情况或故障,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并采取相应的紧急措施。
3.参加电气设备安全培训,并定期接受岗位操作技能的考核。
第三章电气设备安全管理措施第五条设备购置与验收1.在购置电气设备前,应明确设备的技术指标和安全要求,并严格依照要求进行验收。
2.合格的电气设备应有明确的标识,方便使用和维护管理。
第六条设备安装与改造1.电气设备的安装和改造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并依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操作。
2.在设备安装和改造过程中,必需进行必需的试验和检测,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七条设备维护与保养1.建立设备维护计划和保养制度,依照规定进行定期检查、清洁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可靠。
2.对紧要设备应实施设备状态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运行中的故障和隐患。
第八条设备运行与监控1.电气设备的运行必需符合相关规程和操作规定,不得超负荷运行。
2.建立设备运行记录,定期进行设备运行数据的统计分析和评估,及时发现设备运行中的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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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器設備安全管理规定 Prepared on 24 November 2020
1.目的
安全有效的使用各种电气设备,使各种电气设备、设施达到安全可靠,减少用电设备的事故隐患。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所有的电气设备、设施。
3.职责
3.1.维修部负责对全厂用电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进行管理。
3.2.安全环保办负责对全厂用电设施的安全运行进行监督。
4.内容
配电室的管理
生产性用电设施的管理
其它用电设施的管理。
员进行维修,并填写《制作维修单》。
5相关记录
电气设备检查记录表
制作维修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