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计划与食品安全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汇编
2023年食品安全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

2023年食品安全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为了确保社会公众的食品安全,保障民众的身体健康,每年食品安全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都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介绍2023年食品安全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策划一个全面、系统的食品安全抽检和风险监测措施,以保障食品安全。
I. 背景介绍食品安全是一个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重要问题,也是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关键环节。
然而,随着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食品安全问题也日益凸显,食品安全事件频发,对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都带来了不可忽视的影响。
因此,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高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2023年食品安全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应该全面提升。
II. 目标设定1. 加强食品生产过程监管,确保食品从源头到餐桌的安全。
2. 提高食品安全抽检和监测的覆盖面和效果,确保食品供应链的安全。
3. 提高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准确性和科学性,及时发现和预防食品安全风险。
III. 操作措施1. 加强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1)建立健全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要求企业建立完备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并持续推进食品生产过程的标准化、规范化。
(2)加大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企业生产环境、设备设施、原料采购、生产工艺等各个环节的监管力度,保障食品生产过程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 加强餐饮企业的监管(1)加强对餐饮企业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菜品来源、食材质量、餐饮环境的监控力度。
(2)加强对餐饮企业的培训力度,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确保菜品的制作和加工过程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3. 加强食品安全抽检工作(1)制定食品安全抽检计划,通过抽取食品样品进行化验,对市场上的食品进行食品安全指标检测。
(2)加强对食品抽检结果的分析和统计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解决。
对不合格的食品及时下架,并对生产企业进行批评教育和追责问责。
4. 加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1)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对常见食品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和预测,及时出台措施防范风险。
2023年食品安全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

2023年食品安全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为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权益,促进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国家决定在2023年实施全面的食品安全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
该计划旨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提高食品质量,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以下为2023年食品安全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的主要内容:一、抽检计划:1. 范围:抽检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加工企业、食品销售企业以及一些风险较高的食品生产环节,例如农产品种植环节和水产品养殖环节等。
2. 抽检项目:抽检项目涵盖了常见的食品安全问题,例如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添加剂超标、传染性病原体等。
3. 抽检频次:按照食品种类的不同以及风险等级的评估,制定不同的抽检频次。
对于风险较高的食品,每批次都进行抽检,对于风险较低的食品,每季度进行抽检。
二、风险监测计划:1. 监测对象:风险监测主要针对一些容易受到污染的食品,例如海产品、畜禽产品等。
对于进口食品,也将进行风险监测。
2. 监测内容:风险监测主要包括对食品中的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添加剂超标、传染性病原体等进行检测。
3. 监测方法:风险监测将采用先进的检测方法和技术,包括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技术、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技术、核磁共振技术等,以提高监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三、结果处理:1. 对于抽检和监测中发现问题的食品,将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包括下架、召回、销毁等,以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2. 对于存在严重问题的企业,将依法进行处罚,包括罚款、责令停产停业等,以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的环境。
四、食品安全宣传教育:1. 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提高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意识和素质。
2. 加强对食品企业的指导和培训,提高企业的自律意识和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五、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1. 对抽检和监测的结果进行及时公开,让消费者充分知情,增加对食品安全的信任和信心。
2024年食品安全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计划(二篇)

2024年食品安全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计划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要求,确保及时发现和查处食品生产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依据省级相关部门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
一、工作任务本年度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任务总计1759批次,具体分布如下:食品生产环节909批次(含风险监测100批次),食品流通环节500批次,食品消费环节350批次(含风险监测115批次)。
其中,食品生产环节重点监测粮食及其制品、炒货及坚果制品、糕点、食用油、茶叶、肉制品等品种;食品流通环节重点监测婴幼儿配方乳粉、豆制品、糕点、炒货、节令食品(粽子、绿豆糕、月饼)等品种;食品消费环节重点监测熟肉制品、凉拌菜、盒饭等品种。
保健食品的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任务将另行安排。
二、工作分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风险管理科室负责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的综合协调及方案制定,汇总相关信息,并负责考核全市食品抽检工作。
相关科室、直属单位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负责国家、省、市三级抽样、送样统筹工作,并负责问题样品或不合格样品的核查与查处。
各县区(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落实本辖区食品流通消费环节的抽样任务。
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及有关承检机构负责食品生产环节的抽样和检验工作。
三、抽样检验(一)时间安排:全年均衡分配,国家级、省级抽样时间拟安排在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的首月进行,市级抽检则按季度、月度分别安排。
全市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任务应于规定时间内完成。
季节性食品在相应季节增加采样量,节令性食品应在节前一个半月开展。
(二)区域分布:抽样区域应覆盖全市各县区(开发区)以及规定比例的乡镇和行政村。
重点区域包括食品生产聚集区、集中交易市场、问题多发区、大型餐饮场所等。
(三)样品规定:采样应遵循省级规范和实施细则,确保样品量满足检验需求。
具体抽样量按照规定执行。
2024食品安全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计划

2024食品安全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计划一、制定抽检计划在制定抽检计划时,需要明确抽检的目标、范围和频次。
具体而言,应针对不同食品种类、不同风险因素以及不同抽检场所(如生产、流通、餐饮等)进行差异化抽检设计。
在确定抽检方案时,应充分考虑食品产业链的特点,确保从源头到餐桌的全方位覆盖。
此外,为提高抽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应定期更新和完善抽检计划。
二、组织抽检实施在实施抽检过程中,应注重规范化操作,确保采样方法、检测项目、判定标准等环节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具体而言,应严格遵循抽检规范,确保采样的随机性和代表性。
在实验室检测环节,应注重检测方法的标准化和检测设备的更新维护,提高检测数据的可靠性。
同时,应加强抽检过程的质量控制,防范抽检过程中的潜在风险。
三、风险监测分析风险监测是食品安全抽检的重要环节,涉及数据收集、整理、分析和预警等方面。
通过对大量数据的分析处理,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风险点,为后续的风险预警和防控提供科学依据。
在风险监测分析过程中,应注重数据的实时性和动态性,定期发布风险监测报告,为相关部门的风险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四、信息公示与反馈信息公示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
通过及时公示抽检结果,使消费者了解食品安全状况,引导理性消费。
同时,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反馈机制,鼓励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拓宽信息来源渠道。
对于社会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问题,应迅速组织调查核实,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五、问题处置与整改针对抽检中发现的问题食品,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坚决遏制问题食品流入市场。
具体而言,应对问题食品进行追溯召回,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同时,应加强对问题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其整改落实到位。
针对普遍性、区域性的食品安全问题,应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执法力度,从源头上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六、人员培训与考核为提高食品安全抽检和风险监测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应定期开展人员培训与考核工作。
培训内容应涵盖法律法规、抽检技术、风险评估等方面,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2023年食品安全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计划

2023年食品安全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计划一、前言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频发,给人民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带来了巨大威胁和影响。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并维护社会治安,制定和落实有效的食品安全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计划是必要的。
二、总体目标2023年,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督能力,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抽检和风险监测体系,确保食品市场的安全和有序进行。
三、核心任务1. 加强食品安全抽检力度:加大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等环节的抽检力度,确保各类食品的质量安全。
其中,着重对高风险食品进行频次较高的抽检,提高发现问题的概率和效率。
2. 完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体系:制定科学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标准和方法,全面评估各类食品及其生产流程中的潜在风险,确保食品生产的安全可靠。
3. 加强食品溯源和追溯体系建设:推行食品溯源系统,在食品生产和流通环节建立可追溯的记录和信息,便于对问题食品的快速定位和召回,建立起“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4. 加强食品安全监测技术研发:加大对食品安全监测仪器设备和技术的研发投入,提高监测方法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确保食品安全监测工作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5.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公告机制:加强对各类食品安全事件和问题的信息收集和发布,及时向社会公众传递食品安全风险和预警信息,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和知情度。
四、工作措施1.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人员队伍建设: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专业性和有效性。
2. 完善食品安全抽检和风险监测的法律法规体系: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食品安全抽检和风险监测的责任主体和权责,规范食品安全监管行为。
3. 强化风险管控措施: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等环节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和监测,制定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推动食品产业健康发展。
4. 加大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通过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发现和解决生产环节中存在的问题,提高企业自律和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食品安全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计划(4篇)

食品安全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计划为进一步____毕节市政府《____加强全区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管理工作____》(毕署办通[____)____号)、《毕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毕节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工作____》(毕市食药监发[____]____号)及金沙县教育局金教稳[____]____文件精神,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提高我乡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管理水平,确保师生饮食安全,结合我乡实际,拟定计划如下:一、指导思想以____为指导,全面____。
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要求,认真____毕节市政府《____加强全区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管理工作____》(毕署办通[____)____号)文件精神。
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履行职责,坚持预防为主、科学管理、明确责任、综合治理,把日常监管与集中整治、学校自律与部门监管、全面推进与重点突出有机结合起来,确保在校师生饮食安全。
二、完善工作制度,严格食堂管理各单位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要求,结合学校、幼儿园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持证上岗、健康检查、索票索证、进货查验、消毒、食品留样和食物中毒事故报告等各项管理制度,制定详细的食堂操作规程,完善食物中毒应急处置预案,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
(一)食堂管理1、学校、幼儿园食堂应由学校、幼儿园自办自管,严禁实行对外承包经营。
2、学校食堂应当具备与经营品种、数量相适应,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仓贮、原料处理、加工、销售及就餐场所,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保持规定的距离。
3、应当有相应的消毒、盥洗、采光、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洗涤、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等设施。
4、食堂内、外环境要保持整洁,名种炊具及盛装食品的盆、碗要经常洗刷,摆放有序,必须符合卫生要求。
所有机械及电器及时保养、擦拭并保持清洁。
食品安全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与食品安全检查计划
食品安全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与食品安全检查计划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食品安全是关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大问题。
为了保障公众的饮食安全,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制定科学合理的食品安全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以及食品安全检查计划至关重要。
一、食品安全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抽检是指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标准,从市场上抽取食品样品进行检测,以评估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风险监测则是通过系统和持续地收集、分析和评估食品中可能存在的危害因素,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科学依据。
(一)抽检和监测的目标明确抽检和监测的主要目标是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问题,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公众的健康。
具体包括:1、掌握市场上各类食品的质量状况,了解常见的食品安全风险。
2、对重点食品、重点区域和重点环节进行针对性监测,发现潜在的食品安全隐患。
3、为食品安全监管决策提供数据支持,推动食品安全标准的完善和更新。
(二)抽检和监测的范围1、食品种类:涵盖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膳食食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
2、生产经营环节:包括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小作坊、食品销售单位(超市、农贸市场、便利店等)、餐饮服务单位(餐馆、学校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等)。
(三)抽检和监测的项目根据不同食品的特点和可能存在的风险,确定具体的检测项目。
常见的检测项目包括:1、农药残留:如有机磷、有机氯、氨基甲酸酯类等农药在蔬菜、水果中的残留量。
2、兽药残留:如抗生素、激素等在畜禽肉、水产品中的残留量。
3、重金属:如铅、镉、汞、砷等在食品中的含量。
4、食品添加剂:如防腐剂、甜味剂、着色剂等的使用是否符合标准。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计划
一、工作背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食品安全问题日益受到广泛关注。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食品安全形势,制定本工作计划。
二、工作目标1. 提高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2. 发现食品安全隐患,防范食品安全风险;3. 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三、工作内容1. 制定抽样检验方案(1)抽样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抽样检验方案。
(2)抽样范围:涵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等环节,包括粮食、食用油、肉蛋奶、水产品、饮料、糕点、调味品等。
(3)抽样方法:采用随机抽样的方式,确保抽样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
2. 组织实施抽样检验(1)成立抽样检验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抽样检验工作的顺利进行。
(2)对抽样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抽样检验技能和水平。
(3)对抽样检验结果进行审核、汇总和分析,确保检验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处理抽样检验结果(1)对不合格产品,依法进行查处,确保问题产品得到有效处理。
(2)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企业,责令其整改,并跟踪整改效果。
(3)对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四、工作要求1. 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2. 抽样检验人员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抽样检验方案开展工作,确保抽样检验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3. 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监管合力,共同推进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4. 对抽样检验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形成震慑作用。
五、工作进度1. 2022年第一季度:完成抽样检验方案制定、抽样人员培训等工作。
2. 2022年第二季度:开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对检验结果进行审核、汇总和分析。
3. 2022年第三季度:对不合格产品进行查处,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企业进行整改跟踪。
2024年食品安全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范文
2024年食品安全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范文一、背景作为推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食品产业在近年来快速发展,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撑点。
然而,食品安全问题也频频发生,给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带来了严重威胁。
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制定一份科学有效的食品安全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至关重要。
二、目标本计划的主要目标是全面提高食品安全水平,掌握食品安全形势,及时发现和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三、计划内容1. 抽检计划(1)制定全面的抽检计划,对各类食品进行抽检,包括农产品、畜禽肉制品、水产品、调味品、食品添加剂等。
(2)根据食品的重要性和风险程度,制定差异化的抽检比例和频次,对高风险品种和关键环节加大抽检力度。
(3)充分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手段,提高抽检效率和准确性,确保食品抽检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2. 风险监测计划(1)建立全国食品风险监测网络,覆盖全国各地区,形成食品风险监测网络体系。
(2)完善食品风险监测指标体系,包括食品中的毒素、重金属、农药残留、微生物等指标。
(3)加强对特定人群(老年人、儿童、孕妇等)的食品风险监测,确保这些群体的食品安全。
3. 报告发布(1)定期发布食品安全抽检和风险监测的结果,向社会公开透明。
(2)及时发布食品安全预警信息,提示消费者注意和避免潜在风险。
(3)组织专家研究分析食品安全的发展趋势和问题,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四、实施措施1. 加强机构建设(1)增加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的投入,提高人员数量和质量。
(2)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抽检和风险监测的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和权限。
2. 完善法律法规(1)修订完善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提高违法食品生产、流通和销售的处罚力度。
(2)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公开的制度,加强监管的公开透明。
3. 增加科技投入(1)加大对食品安全监测技术的研发投入,提高监测手段和技术水平。
(2)加强对新兴食品安全问题的研究,开展前瞻性的风险评估,提前预警和应对。
2023年食品安全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范文
2023年食品安全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范文一、背景和目标食品安全是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健康的重要保障,也是社会稳定和发展的基础。
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安全,制定2023年食品安全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
本计划的目标是全面抽检和监测食品市场中的食品安全状况和风险点,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防范风险,保障食品安全。
二、抽检和监测范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监管要求,本计划将抽检和监测以下范围的食品:1. 市场销售的各类食品,包括粮食、油脂、肉禽、乳制品、水产品、蔬菜、水果、饮料等。
2. 生产、加工、存储、运输等环节的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
3. 餐饮服务场所提供的各类菜品和食品。
4. 生产和销售的进口食品。
5. 各类食品生产和销售经营者的实施食品安全管理的情况。
三、抽检和监测内容1. 对食品样品进行化学成分、微生物污染、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含量等方面的检测。
2. 对食品标签及说明书的准确性和一致性进行抽检和监测。
3. 对生产、加工环节的生产工艺、卫生条件和食品安全管理进行抽检和监测。
4. 对餐饮服务场所的卫生条件、食品安全管理和食品原料质量进行抽检和监测。
5. 对进口食品的检验抽检和监测。
四、抽检和监测方法1. 根据食品安全监管需要,选择抽检样本,并确保样本具有代表性。
2. 采用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检验方法进行化学成分、微生物污染、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含量等方面的检测。
3.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对食品标签及说明书进行抽检和监测。
4. 对生产、加工环节的生产工艺、卫生条件和食品安全管理进行现场检查和抽样检测。
5. 对餐饮服务场所的卫生条件、食品安全管理和食品原料质量进行现场检查和抽样检测。
6. 对进口食品进行检验,确保其符合我国的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
五、抽检和监测机制1. 设立专门的食品安全抽检和风险监测团队,负责制定抽检和监测方案,组织实施抽检和监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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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计划与食品安全抽检和风险监
测计划汇编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计划
一、抽样依据
为了切实履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监管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及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33号)的规定,制定了《县XX年度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抽样检验计划》。
二、抽样要求
1、对全县87家建立食品检验室,具备一定质量保证能力的领证企业,按照每一种产品每年2次进行抽查;对没有建立食品检验室且不具备质量保证能力的64家食品加工小作坊,按照每一种产品每年3次进行抽查。
2、原则上每次抽样每个单元抽取1个批次产品,对于同一获证单元产品品种较多的企业,每次抽样覆盖所有品种。
3、县市场监督检验所对抽查中新发现的食品加工企业和小作坊要及时上报食品安全股。
三、抽样组数
《计划》覆盖了全县87家获得生产许可证的食品企业和64家食品加工小作坊的11类产品,共计640组(见附件),其中食用油221组、大米33组、糕点237组、纯净水8组、卤制品12组、茶叶16
组、调味品37组、酒类18组、禽蛋类10组、豆制品6组、其他类42组。
四、组织实施及后处理
县市场监督检验所负责按《计划》组织抽样、检验,并及时将检验报告(2份)和每季度检验结果汇总(含结果分析)报送食品安全股,由食品安全股送达检验报告并按程序发布抽查结果公告,对于抽检不合格的由食品生产安全股上报分管副局长,分管副局长统筹安排,并督促整改。
食品安全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
一、工作任务
XX年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任务共1759批,其中:食品生产环节909批(含风险监测100批),食品流通环节500批,食品消费环节350批(含风险监测115批)。
食品生产环节以粮食及其制品、炒货及坚果制品、糕点、食用油、茶叶、肉制品等为重点品种,食品流通环节以婴幼儿配方乳粉、豆制品、糕点、炒货、节令食品(粽子、绿豆糕、月饼)等为重点品种,食品消费环节以熟肉制品、凉拌菜、盒饭等为重点品种。
保健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任务另行安排。
二、工作分工
市局承担风险管理的科室负责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方案制定,收集、汇总全市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问题样品或不合格样品后续处置情况及结果等相关信息,负责全市食品抽检工作考核;相关科室、直属单位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市局食品相关科室负责涉及本环节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制定及抽检工作的协调、落实,收集、汇总本环节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相关信息。
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负责国家省市三级抽样、送样统筹工作,收集填报抽样信息和检验数据;汇总全市监督抽检结果,形成分析报告;组织问题样品或不合格样品的核查与查处;负责县区级(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样业务指导、培训。
各县区(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落实本辖区食品流通消费环节抽样、送样任务。
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及有关承检机构负责食品生产环节抽样,并实施相关样品收
样、检验、结果报送等工作,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安排专人负责配合稽查支队做好相关抽样工作。
三、抽样检验
(一)时间安排。
原则上全年均衡分配,国家级、省级抽样时间拟安排于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的首月即4月、7月、9月三个月抽样(节令性食品,如绿豆糕、粽子、月饼除外),市级抽检食品生产、流通环节分季度安排,食品消费环节分月度安排。
XX年12月10日前完成全市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任务(附件1、2、3)。
季节性生产销售的食品或存在季节性质量安全风险较高的食品在相应季节增加采样量。
节令性食品应在节前1个半月开展。
专项整治抽检及抽检计划调整,由市局按有关要求另行发文通知。
(二)区域分布。
抽样区域应覆盖全市各县区(开发区)以及25%的乡镇和行政村。
同时,突出食品生产聚集区、食品及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问题多发区、大型集体餐饮场所,以及农村、城乡结合部、中小学校园及周边等重点区域。
生产环节抽样应对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492家(获证共601张)至少覆盖1次。
食品流通环节采样涵盖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小食杂店等不同业态。
食品消费环节采样重点为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以及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小型餐饮、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等。
抽样时,除了乳制品外,其他抽样品种应避免出现与国家级、省级重复抽检。
XX 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中发现的不合格或问题样品,XX年实施跟踪抽检。
餐饮食品以餐饮服务单位加工自制产品为主。
(三)样品规定。
采样时应严格遵照省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试行)》以及《省XX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实施细
则》规定,采样量应满足检验、复核、留样需要。
抽样时,原则上1个食品生产企业在同1个获证单元内抽取1批次样品,最多抽取3个不同产品各1批次样品;对于乳制品生产企业可根据任务情况合理安排增加抽样频次。
1个食品经营单位原则上最多抽取3个不同产品各1批次样品。
1个餐饮服务单位只抽取1批次样品。
(四)检验单位。
食品消费环节样品检验全部由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承检,流通及生产环节样品检验由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及相关机构承检(附件4)。
承检单位应严格按照省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试行)》以及《省XX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实施收样、检验、结果报送等工作。
原则上应在收到样品20日内出具检验报告,节令性食品检验应在收到样品10日内出具检验报告,承检单位对其出具的检验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五)后处理。
承检单位发现不合格样品或问题样品中含有非食用物质或其他可能存在较高风险的,应当在确认检验结果并签发检验报告后24小时之内报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局应在24小时内启动核查处置,及时开展执法检验,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
涉及重大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及时报告省局。
对于其他不合格样品或问题样品,市局收到承检机构的报告后,涉及监督抽检项目的,5个工作日内组织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企业进行核查处理;涉及风险监测项目的,按照省局《食品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问题样品核查处置流程(试行)》有关要求组织开展问题样品核查处理工作。
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分别于XX年7月10日、12月10日前向市局相关科室报送《不合格产品查处情况汇总表》(附件7)。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市局食品相关科室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明确责任分工、抽样程序及信息上报时间节点,确保采样及后续处理工作有序开展。
同时,各单位应以问题为导向,提高问题发现率、处置率和上报率,切实发挥抽检监测的监管实效。
市局将对抽检监测工作适时督查,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二)抽检工作应严格执行省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实施细则(XX版)》,对于仅涉及风险监测项目的品种,采样过程可简化执法相关程序。
食品抽样结束后,应按要求填写《样品抽检信息登记表》(附件5)分别报送至市局相关科室及检验单位(电子版以Excel表格形式报送)。
餐饮消费环节每月采、送样应提前和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业务室联系,原则上必须在当月10日前完成。
承检单位应严格按照抽检计划完成检验工作,并将检验报告书(合格为一式三份、不合格为一式五份)、《样品抽检信息登记表》(附件5,填写完整)、《不合格产品信息汇总表》(附件6)及结果分析报告以纸质和电子件两种方式报送至市局承担风险管理的科室。
(三)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执行国家级、省级抽样任务时,应与县区(开发区)建立良好的沟通平台,及时(一般食品每月,节令食品每周)上传抽样信息(包括被抽样单位、样品名称、生产批次等信息)以供县区(开发区)食品抽样人员查询,避免同企业、同品种、同批号食品的重复抽样。
各县区(开发区)根据企业生产许可证副页
及实际生产的食品品种,补差补缺,负责辖区食品生产企业的全覆盖。
(四)参与抽检监测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有关抽检监测的信息,不得在开展抽样工作前事先通知被抽检单位,不得将监测结果用于有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
(五)各县区(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并参照本计划,争取政策、资金支持,制定本辖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与风险监测计划,分别与7月10日、12月10日前上报监督抽检与风险监测信息,并于XX年12月10日向市局报送年度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