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知识问答(开除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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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知识问答

来源:何继东日期:2008-11-13 17:23:46 点击数:675

26.开除公职人员缴费年限是否可作为基本养老金的依据。

根据《关于开除公职人员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问题的复函》(兵劳社函[2003]44号)规定,开除公职人员属原固定职工人员,1996年1月1日以后开除公职,其开除公职前在企业和事业单位工作未缴费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下同)不能视同缴费年限。1995年12月31日前已缴费的年限与1996年1月1日以后的实际缴费年限可以合并计算;属合同制职工的人员,其1996年10月1日以后的实际缴费年限和1995年12月31日前已缴费的视同缴费年限可以合并计算。

1.什么是养老保险。

又称为老年保险或年金保险,是指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能够依法获得经济收入,物质帮助和生活服务的社会保险制度。

2.养老保险有哪些特征。

(1)一是强制性。国家通过立法,强制用人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履行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缴纳养老保险费,待劳动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可向社会保险部门领取基本养老金,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保障退休以后的基本生活。

(2)二是互济性。随着生产的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家庭规模逐步缩小,人口寿命延长,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仅仅依靠家庭和企业或单位养老的传统格局已经难以维持。所以,必须由国家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按照“大数法则”,在全社会的范围内统一筹集资金,统一调剂使用,依靠全社会的力量均衡负担和分散风险。一般来说,养老保险费用应由国家、企业或单位、个人三方共同负担,并在较高的层次上和较大的范围内实现养老保险费用的社会统筹与互济。

(3)三是普遍性。劳动者首先是一个自然人,必然要经历漫长的老年岁月,这是人生的必经阶段,是人类不可抗拒的自然规律。养老的问题不仅是社会问题,而且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任何一个国家,任何一个社会,要想求生存,求发展,就必须重视和解决好养老问题。

3.团场职工如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关于农垦企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3]15号)规定,从2003年7月1日起各地要按规定将农垦企业及其

职工纳入当地基本养老保险范围。从事非农业生产的企业和职工,执行当地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从事农业生产的企业和职工,实行符合农业生产特点的参保办法。

从事非农业生产职工的个人缴费,原则上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从事农业生产的职工,缴费基数可自治区上年度平均工资(60%-300%)核定,缴费方式可以采取按月申报,按月或按季、收获季节缴纳。

4.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如何办理基本养老保险。

《劳动保障部门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引导鼓励高

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意见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21号)规定,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不断完善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社会保险参保办法,切实搞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和接续服务,方便其在劳动力市场流动。

高校毕业生到基层灵活就业和自主创业的,按当地有关参保政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在社会保险申报登记、缴费等方面提供方便,及时为参保人员建立个人账户,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

高校毕业在企业工作、自主创业或灵活就业,并参加了当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今后考录或招聘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其缴费年限与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退休时按机关事业单位的办

法计发养老金。高校毕业生曾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原在机关事业单位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退休时按企业的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

5.军队复员干部如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关于认真做好军队复员干部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7号)规定,各地要采取积极措施,使复员干部能够按规定参保缴费并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复员干部到企业工作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其军龄视同缴费年限,并与其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对自谋职业的,可按照个体工商户的参保政策参加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其军龄视同缴费年限,并与其

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复员干部尚未参保缴费的,可持有效证明到当地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军龄手续,待其参保缴费后,其军龄与实际缴

费年限合并计算。

6.企业内部退养人员如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在国有企业改制、破产过程中,一些企业富余人员安置比较困难,对其中一些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或工龄已满30年、实现再就业有困难的下岗职工,可实行企业内部退养,前提条件是企业与职工经过协商,必须达成一致意见。职工内部退养期间,由企业发放生活费,企业和个人按国家有关规定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待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再办理

退休手续。

内部退养人员如果重新就业(包括从事个体经营),他们应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停止领取生活费,由新就业单位支付工资,并按当地政府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其中从事个体经营的,以个体身份参保缴费,他们重新就业后的社会保险费年限与其以前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7.为什么要实行社会保险费缴费申报制度。

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申报制度是指单位和个人进行社会保险登记后,在规定期限内携带缴费申报材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数额,经核定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国家强制性规定。缴费申报制度明确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之间的法律责任,是树立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社会保险意识的重要手段。

8.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以什么形式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养老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必须以货币形式缴纳,征收机构不得直接以实物形式征收养老保险费,若缴费单位以物抵费,则必须以通过中介机构变卖或拍卖后的实得金额缴纳。

9.单位是否必须替职工代扣代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根据《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同时,《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缴费单位必须按照条例规定严格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缴费单位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时,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预或拒绝。

10.个人如何了解单位替自己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情况。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为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建立缴费记录,并负责安全、完整保存。缴费记录应当一式两份。缴费单位、缴费个人有权按照规定查询。当前存在的查询方式有电话查询、触摸屏查询、在电视报纸上公布、对账单查询等。

11.基本养老保险费是否可以减免。

基本养老保险费不得减免。

12.为什么要提高统筹层次。

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从县级统筹起步的,经过20多年的改革、发展,目前已有部分省份实现了省级统筹,但许多地区仍实行市级或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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