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及其改革回顾
养老保险制度发展历程回顾

养老保险制度发展历程回顾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养老保险制度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历程可以追溯到上世纪初,经历了多个阶段的演变和完善。
本文将回顾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历程,并探讨其对社会的影响和未来的发展方向。
一、养老保险制度的起源养老保险制度的起源可以追溯到20世纪初的欧洲。
当时,工业化进程加快,工人阶级的崛起使得社会对于劳动者的福利保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德国是第一个建立起养老保险制度的国家,于1889年颁布了《社会保险法》,确立了养老保险的基本框架。
此后,其他欧洲国家纷纷效仿,建立了自己的养老保险制度。
二、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起步较晚,直到20世纪80年代才开始探索建立。
1986年,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养老保险法》,标志着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正式建立。
初期的养老保险制度主要以企业职工为主体,由企业和职工共同缴纳保险费,并由企业负责管理和发放养老金。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我国经济发展迅速,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
为了更好地应对这一挑战,我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
1997年,我国开始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将养老保险的范围扩大到了城镇非公有制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
2009年,我国又出台了《农村居民养老保险试点方案》,将养老保险的范围扩大到了农村地区。
三、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与挑战随着养老保险制度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我国的养老保险覆盖范围逐渐扩大,保障水平也逐步提高。
然而,养老保险制度仍面临着一些挑战。
首先,养老保险制度的资金缺口问题亟待解决。
由于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加剧,养老保险基金面临着巨大的压力。
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矛盾日益突出,资金缺口问题亟待解决。
其次,养老保险制度的公平性有待提高。
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着城乡差异、行业差异等问题,导致养老保险待遇的不平等。
为了提高养老保险制度的公平性,我国需要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加强监管和管理。
养老金制度的历史演变回顾与未来发展方向

养老金制度的历史演变回顾与未来发展方向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日益突出,养老金制度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养老金制度的建立和发展经历了漫长的历史过程,本文将回顾养老金制度的历史演变,并探讨未来的发展方向。
一、养老金制度的起源与发展养老金制度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古代社会。
在古代,人们普遍依靠家庭养老,子女负责赡养年迈的父母。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变化,家庭养老模式逐渐无法满足人们的需求,养老金制度开始出现。
20世纪初,欧美国家率先建立了现代养老金制度。
德国于1889年颁布了世界上第一个全国性的养老保险法案,为工人提供了养老金。
此后,其他国家纷纷效仿,建立了各自的养老金制度。
在中国,养老金制度的发展可以追溯到20世纪50年代。
当时,中国政府开始实行国家养老保险制度,为参加工作的人员提供养老金。
然而,由于经济条件有限,养老金的发放水平较低,无法满足人们的需求。
二、养老金制度的改革与完善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中国的养老金制度也经历了一系列的改革与完善。
1997年,中国政府开始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为企业职工提供养老金。
此后,养老金制度逐渐扩大覆盖范围,包括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农村居民养老保险等。
然而,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的加剧,养老金制度面临着诸多挑战。
一方面,养老金缺口日益扩大,养老金支付压力不断增加;另一方面,养老金投资收益率低,无法满足养老金的增长需求。
为了应对这些问题,中国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养老金制度改革政策。
2019年,中国政府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发展工作的意见》,提出了一系列的改革举措。
其中包括逐步延迟退休年龄、提高养老金发放水平、完善养老金投资运营机制等。
这些改革举措旨在提高养老金制度的可持续性和公平性,为老年人提供更好的养老保障。
三、养老金制度的未来发展方向未来,养老金制度的发展方向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增加养老金的筹资渠道。
目前,养老金主要通过社会统筹和个人缴费来筹集资金。
我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回顾

我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回顾养老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险制度的一部分,主要是指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在劳动者达到国家规定年龄退出劳动岗位后,给以一定的物质保障,以维持其基本生活的制度。
它的基本要求是在法定范围内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会劳动生活后自动发生作用。
目的是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以社会保险手段来达到保障的目的。
养老保险制度一般分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我国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从无到有,从计划经济模式转变到市场经济模式,从“摸着石头过河”到一步步推进,再向纵深发展,经历了一系列艰辛的过程。
在改革开放30年之际,我们有必要对此做一个简单的回顾,以达到检验成果、总结经验、认识不足的目的。
一、新中国成立后城镇养老保险制度的模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城镇企业职工的退休办法是按照1951年2月政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由1952年10月颁布的《中央人民政府人事部关于颁发各级人民政府工作人员退职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所下达的办法进行的。
当时的职工,大多是解放后招收的,全国只有企业职工800万名。
1952年全国退休人员仅有2万名,平均400名职工才相应有一个退休者,因此实行的是现收现付制的劳动保险模式,并且是具有全国范围内的跨企业统筹养老保险的形式。
1955年12月国务院颁布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处理暂行办法》,分别规定了男女职工的退休年龄、退休工资的领取等问题。
根据这一办法,50年代退休人员基本上领取的退休金大多相当于工资的50%左右。
这与世界大多数国家的养老金与工资之间的比例相仿。
这一基本制度一直延续到1966年“文革”开始之前。
“文革”开始不久,财政部在有关文件中规定:“国营企业一律停止提取工会经费和劳动保险金,企业的退休职工、长期病号和其他劳保开支,改在企业营业外列支。
”这样,已经开始社会化的劳动保险又走上了企业包办的回头路,社会保险倒退为企业保险和单位保险。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发展历程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发展历程养老保险制度是指由国家主导并建立的,通过社会统筹和个人缴费的方式,为退休人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第一阶段:试点实施阶段(1951-1978年)在新中国成立后的1951年,中国开始试点实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
此阶段的制度特点是地方性、单一性和试点性,只覆盖了部分城镇职工,缴费规模较小,保障水平相对较低。
第二阶段:建制立法阶段(1979-1997年)在改革开放初期的1979年,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法》,确立了养老保险作为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此阶段的重大改革举措是将养老保险扩大到全国范围内,并逐步实现了全民参保。
同时,职工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也开始逐步建立,形成了多层次、多渠道的养老保险制度。
第三阶段:全国统筹改革阶段(1998-2011年)在1998年,我国启动了全国统筹改革,旨在整合原有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建立统一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此阶段的重大改革举措包括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登记、缴费和待遇发放制度,实现了全国范围内的养老保险制度覆盖,并提高了保障水平。
第四阶段:差异化改革阶段(2012年至今)自2012年起,我国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进行了差异化改革。
此阶段的改革目标是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和不同个人的实际情况,灵活调整养老保险的制度设计和待遇发放方式,以提高保障水平和适应不同群体的需求。
同时,我国还推出了个人账户制度,鼓励个人自主补充养老金,增加养老保险的可持续性和灵活性。
总的来说,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经历了试点实施、建制立法、全国统筹和差异化改革等不同阶段的发展过程。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的加剧和经济社会的发展需求,养老保险制度仍然面临着许多挑战和改革任务,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健全。
农村养老保险发展历程

农村养老保险发展历程1978年,中国决定进行农村经济,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是中国农村经济体制变革的标志。
随着集体经济和家庭经济的发展,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逐渐提高。
然而,由于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缺失,农村居民在养老方面面临着严重的困境。
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发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若干意见》,这是中国农村养老保险发展的开始。
根据该意见,试点地区将以县为单位,逐步建立起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实施由个人和集体共同缴费的制度。
试点工作一开始主要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如浙江、江苏等地。
随着试点工作的推进和经验的积累,农村养老保险逐渐得到了全国范围内的普及。
2024年,全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率达到了73%,标志着中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已基本完善。
为了进一步推进农村养老保险的发展,2024年,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业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指导意见》,提出了进一步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具体举措。
根据这一意见,要加快推进省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整合,实现跨地区的统筹支付;要增加政府补贴力度,提高农村养老保险待遇;要加强农村养老保险管理和监督,确保保险基金的合理使用和安全运行。
随着国家政策的不断完善,农村养老保险的发展成绩显著。
截至2024年底,全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已经超过3亿,覆盖率接近90%。
同时,养老金水平也在逐步提高,各地纷纷提高最低养老金标准,确保农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保障。
然而,农村养老保险发展中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首先,农村养老保险经费不平衡的问题仍然较为突出,一些地区的养老基金收支压力较大;其次,农村养老保险的待遇水平仍然较低,尤其是一些贫困地区的情况更为突出;此外,农村养老保险的管理和监督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综上所述,农村养老保险经历了从试点到全国推广的发展过程,取得了一系列的积极成果。
然而,农村养老保险发展仍需持续和完善,以更好地服务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需求。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历史沿革与改革现状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历史沿革与改革现状1.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的历史沿革1养老保险制度的初创期1950~1957标志着中国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的是1951年2月26日政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此条例对城镇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制度从实施范围、实施内容、待遇标准等方面做出了各种具体的规定;2养老保险制度的扩充、发展期1958~1966①国务院在1958年2月9日和3月7日分别颁布了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关于工人、职员退职处理的暂行规定,至此,养老保险从劳动保险条例中脱离出来,成为了独立的、统一的企业、机关的养老保险制度;②为了解决城镇集体经济中从业人员及他们的退休养老问题,1966年4月20日发布了关于轻、手工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社员退休统筹暂行办法和关于轻、手工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社员退职暂行办法,建立了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的退休统筹制度;③在1958年、1959年,国务院还颁布了有关军人的退休管理的规定,在制度方面进一步完善了养老保险体系;3养老保险制度的停滞、倒退期1967~1977①1966年开始的“文化大革命”使养老保险的组织管理机构遭到了严重的破坏,原有的退休、退休制度也近似于瘫痪,造成了实际上的干部、职工的终身制;②1969年2月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国营企业财务工作中几项制度的改革意见草案,使原有的养老保险制度失去了社会统筹的功能,职工的退休养老成了其所在单位内部的事务,使社会保险退化为企业保险、社会保障倒退为企业保障;4养老保险制度的恢复期1978~19861978年6月2日,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这标志着养老保险制度从此进入了制度恢复期,但同时也将1958年统一起来的企业和机关退休、退职制度重新分化为两个分离的制度;5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发展期1986~①从体制上对传统养老保险制度革命的标志是1986年7月12日国务院颁布的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②1991年6月26日,为扩大传统养老保险的缴费基础,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明确了养老保险制度的社会统筹,意味着现代养老保险制度将从此得以确立;③1993年10月15日,国务院颁布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统筹问题的批复,确立了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原则;④1995年3月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进一步确立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原则;⑤1997年7月16日,国务院根据两年来各地方的实践,颁发了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提出了“七统一”;⑥1998年3月成立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对全国的社会保险体制进行统一的管理;定对基本养老保险的社会统筹基金与个人账户基金进行分账管理,做实个人账户;2.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1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①保险实施范围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施范围包括城镇中的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的职工、城镇中的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主及其职工,以及城镇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其帮工、自由职业者;②养老保险的管理在管理机构上,全国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主管,各地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领导下,建立市或省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及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统一经办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管理个人养老保险金账户;③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资金来源基本养老保险的基金由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基金组成;社会统筹基金的资金来源为企业缴费,个人账户基金的资金来源由企业和个人的缴费组成;④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账户一律按职工本人缴费工资基数11%记入;其中个人缴费比例要逐步达到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8%,其余部分从企业缴费中划入;⑤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模式目前中国的养老保险基金筹集模式是:现收现付+基金积累,也就是在养老保险基金内再将基金具体化为两个不同的形式,分别使用现收现付制和基金积累制的筹集模式;⑥享受养老保险金的条件退休年龄上,男性职工60周岁,从事管理和科技工作的女性为55周岁,从事生产和工勤辅助工作的女性50周岁;缴费期限上,个人缴费累计满15年;⑦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a.凡按规定缴费且缴费年限满15年的,按当地平均工资的20%享受基础养老保险待遇,超过15年的,每超过一年增发一定比例,按此计算基础养老金的总体水平控制在30%左右;b.个人账户养老金月发放标准是按账户积累额的1/120计算,个人账户用完后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个人缴费不满15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⑧建立基本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及其正常调整机制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金通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委托的各大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服务网点直接向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企业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实现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2城镇企业职工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企业职工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企业根据自身经济能力,在国家规定的实施政策和实施条件下为本企业职工建立的一种辅助性养老保险制度;对建立我国的企业职工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做了规定;3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完全是职工个人根据自己的工资收入情况,自愿参加、自愿选择经办机构、自愿按规定缴纳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费的补充养老保险形式;3.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现行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是根据1978年6月2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而形成的框架体系;该制度的特点是:1养老保险费用完全由国家或单位负担,个人不缴费;2养老金给付以本人工资为基数,按工龄长短计发;4.农村养老保险制度1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①1991年10月,民政部在山东牟平县召开了“全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会议”,确定了建立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基本原则;②1992年7月,民政部在武汉召开了“全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经验交流会”,重点推广了武汉市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经验;③1992年12月,民政部又在江苏省张家港市召开了“全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会议”,重点推广了江苏省在全省全面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经验;2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具体内容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a.坚持低保障标准,以保障农民的基本生活为目的;b.养老保险资金的筹集,必须坚持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扶持的原则;c.坚持自助为主、互济为辅、储备积累的做法;d.农村务农、务工、经商等各类人员的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②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具体内容a.在资金筹集上,按照“个人交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扶持”的原则,实行个人账户储备积累制;b.在缴费方式上采用灵活的缴费方式;大体分为定期缴费、不定期缴费和一次性缴费;c.在个人账户的管理上:投保人在缴费期间身亡者,个人缴纳的保险费本息全部退给其法定继承人;投保人领取养老金,保证期为10年;投保人迁往外地时,若迁入地尚未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可将其个人缴纳全部本息退给本人;投保人因招工、提干、考学等途径农转非时,可将保险关系含资金转入新的保险制度,或将个人缴纳全部本息退还本人;d.在实施范围上,规定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对象是非城镇户口、不由国家供应商品粮的农村人口;e.在投保、享受年龄上,规定缴纳保险费年龄一般为20周岁至60周岁;领取养老金的年龄一般为60周岁,没有男女差别;f.在制度的管理方式上,建立农村各类人员养老保险一体化管理体制;5.我国现行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和完善1个人账户的“空账”运作问题所谓个人账户的“空账”运作,就是名义上个人账户中有积累的基金存在,实际上其中并没有任何资金;在解决个人账户“空账”问题方面,有两个可能性途径:①增加政府的财政投入;②容许一定时期内的“空账”运作,通过个人账户中的基金应对已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给付,在这种情况下,政府需要负担个人账户基金积累时期的资金收益部分;2养老保险的覆盖面、增加缴费问题缴费人员除了各类所有制企业中的在职人员,还可以包括自营业者,享受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以及“体制外”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特别是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如何加强对他们的养老保险费用的征缴工作,是扩大养老保险的覆盖面的关键问题;3养老保险的基金筹集模式问题我国目前也已采取的是现收现付加基金积累的这样一种混合模式;但是在社会统筹基金部分目前仍然是现收现付模式;4个人账户养老金给付问题退休老年人的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个人账户养老金的给付应该有一个较为科学的计算方法和标准;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问题由于城镇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配套工程,所以政府付出了极大的投入,使得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制度大致成型;但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上,却依然是没有改变过去的“吃皇粮”的传统;。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及其改革回顾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与其改革回顾当前,我国养老保险体系已经初步形成了以基本养老保险为基础、以企业年金为补充、以个人储蓄寿险为更高需求的“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
总的来看,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发展大体经过了两个大的阶段:传统养老保险阶段(1950—1986)和养老保险调整与改革阶段(1986至今)。
一、传统养老保险制度与其评析(一)传统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与其发展1、传统养老保险的初步建立阶段 (1950—1957)新中国成立后,为了配合恢复国家经济、稳定国家秩序的目标,国家开始改革原有的职工保障制度,建立新的社会保险体系。
1951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是新中国首个内容较为完整的社会保险法规,对养老、医疗、工伤、生育等内容都作了规范。
这也成为中国城镇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发端。
而且,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退休制度也在这一阶段初步建立。
1955年,国家发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处理暂行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职处理暂行办法》、《关于处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职、退休时计算工作年限的暂行规定》,这些制度规定构建起了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退休制度。
当然,这些制度是显著区别于企业职工劳动保险的,具有相对独立性。
截至1956年,企业职工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保险基本全部确立,全国被劳动保险制度覆盖的职工达1600万人,签订集体劳动合同的职工有700多人,实际上有2300万人参与了劳动保险制度中的退休养老保险,这一数据占全国国营、公私合营、私营企业职工总数的94%。
1[1]2、传统养老保险的发展阶段(1958—1966)这一阶段的主要特征是城镇养老保险制度日益规范、待遇标准不断提高、覆盖范围不断扩大。
1958年,国家发布了《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放宽了退休条件,适度提高了待遇标准,统一了工人与职员的养老保险。
此外,合作化完成以后,在集体单位工作的职工的退休养老问题也得到一定程度解决。
3、传统养老保险蜕变为单位保险时期(1967—1985)这一阶段突出特点是传统的城镇养老保险制度由于受到文革等多种因素的影响,社会保险的社会互助共济功能被大大削弱,最终蜕变为单位保险。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历史沿革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历史沿革
一、上世纪50年代以前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沿革
到上世纪50年代,我国还没有形成完整的养老保险制度,因此对于
养老问题的解决主要靠自身实力或者社会安排。
通常情况是,年长者可以
靠家庭、社会义务以及特别的宗教团体等来获得养老金钱。
在20世纪50年代,按照新中国宪法规定,中国第一个养老保险制度,城市工人养老保险制度,在1953年初正式实施。
它是通过由劳动者、企
业和政府三方共同缴纳,以满足城市职工养老支出而建立的预付式社会保
障制度。
同时,也开始实施农村工人养老保险,依靠公社和团体发放养老金,同时也开始实行新式退休制度,在继续保障一定生活水平基础上,实
行全额养老金。
二、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沿革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开始从城市和农村两个方面,全面推进,预付式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也随之,为全面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打
下基础。
1983年,为进一步发展农村社会保险,我国统一实施了“全民参保、全面缴费、全面享受”的新型农村社会保险制度,并把养老保险全面贯彻
到农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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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及其改革回顾当前,我国养老保险体系已经初步形成了以基本养老保险为基础、以企业年金为补充、以个人储蓄寿险为更高需求的“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
总的来看,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发展大体经过了两个大的阶段:传统养老保险阶段(1950—1986)和养老保险调整与改革阶段(1986至今)。
一、传统养老保险制度及其评析(一)传统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及其发展1、传统养老保险的初步建立阶段 (1950—1957)新中国成立后,为了配合恢复国家经济、稳定国家秩序的目标,国家开始改革原有的职工保障制度,建立新的社会保险体系。
1951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是新中国首个内容较为完整的社会保险法规,对养老、医疗、工伤、生育等内容都作了规范。
这也成为中国城镇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发端。
而且,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退休制度也在这一阶段初步建立。
1955年,国家发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处理暂行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职处理暂行办法》、《关于处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职、退休时计算工作年限的暂行规定》,这些制度规定构建起了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退休制度。
当然,这些制度是显著区别于企业职工劳动保险的,具有相对独立性。
截至1956年,企业职工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保险基本全部确立,全国被劳动保险制度覆盖的职工达1600万人,签订集体劳动合同的职工有700多人,实际上有2300万人参与了劳动保险制度中的退休养老保险,这一数据占全国国营、公私合营、私营企业职工总数的94%。
1[1]2、传统养老保险的发展阶段(1958—1966)这一阶段的主要特征是城镇养老保险制度日益规范、待遇标准不断提高、覆盖范围不断扩大。
1958年,国家发布了《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放宽了退休条件,适度提高了待遇标准,统一了工人与职员的养老保险。
此外,合作化完成以后,在集体单位工作的职工的退休养老问题也得到一定程度解决。
3、传统养老保险蜕变为单位保险时期(1967—1985)这一阶段突出特点是传统的城镇养老保险制度由于受到文革等多种因素的影响,社会保险的社会互助共济功能被大大削弱,最终蜕变为单位保险。
文革结束后,城镇养老保险得到了积极的修复和调整,但单位保险的性质并为根本改变,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1986年。
(二)传统养老保险制度的特征中国传统养老保险制度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计划经济体制大背景下逐步确立起来的,是特定社会经济制度发展的必要需要。
总的来讲,这一时期的养老保险制度具有如下几个特征:第一,国家、单位共同保障,单位负主要责任。
传统养老保险制度下,国家和单位成为社会保险的直接财务负担者,在文革后期,国家、单位共同保障的传统养老保险制度彻底退化为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单位几乎负担全部责任。
这种与生产紧密联系的养老保险制度具有浓烈的单位福利色彩。
第二,由于单位是传统养老保险的主要承办者,而保险待遇等相关福利与单位生产经营状况紧密相关,这就导致了传统养老保险制度单位差别显著、制度标准混乱,更为关键的是,这种基于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具有极强的封闭性,所有制度待遇都基于是否在本单位有岗位(或曾经有岗位)。
第三,财务模式统一为现收现付。
这一时期的养老保险制度的财务制度是完全的现收现付之,基本不存在基金积累。
当然,这也是特定社会分配制度所需要的,由于职工待遇水平很低,基本不存在基金积累制养老的可能。
第四,覆盖范围狭窄,保险的社会性低。
传统的养老保险制度局限于城镇职工,农村人口基本无法享有,覆盖范围很狭窄。
而单位主办的特征,进一步缩小了单一标准的养老模式的覆盖范围,养老保险的社会性大打折扣。
二、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发展与评析20世纪80年代中期,经济体制改革在城镇开始推进。
1986年12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这标志着中国国有企业改革进入关键阶段。
在单位保险模式下,公有制企业是社会保障资金的实际给付单位,是制度运行的经济基础。
而经济体制改革、企业破产削弱了这种基础,自此,打破原有单位保险,推进包括养老保险在内的整个社会保障体制改革势在必行。
(一)养老保险改革与发展的几个阶段回顾上个世纪80年代至今的养老保险改革,可大体分为两个阶段:养老保险调整与改革阶段(1986—2000)和养老保险规范发展阶段(2001年至今)。
1、养老保险调整与改革阶段(1986—2000)这一阶段的调整与改革阶段从1986年开始,至2000年结束,这一阶段是以新的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取代原有单位保险制度为主要特征的,最终以统帐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基本确立为结束标志。
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发布,明确提出要逐步建立和健全适应新形势需要的社会保障制度,并首次提出要以社会化管理为主。
1986年以后,中国开始建立新的劳动合同制工人的退休养老制度,正式实行职工个人缴纳养老保险基金。
1987年,国务院发布《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国家对劳动合同制工人的退休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退休养老金的来源由企业和劳动合同制工人共同缴纳,这是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具体变革的标志。
国务院国发1995[6]号文件《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中指出: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由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在理顺分配关系,加快个人收入工资化、货币化进程的基础上,逐步提高个人缴费比例。
在1995年各省、市、自治区、行业出台的基本养老保险改革方案中,充分肯定了养老保险基金由国家、企业、个人三方负责的筹资模式。
至此,国家确立了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养老新模式。
在这种模式下,企业与职工按一定比例承担保险金缴纳,交费被分成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两部分,个人账户归职工个人所有,社会统筹在区域内互助共济。
连同此后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实施办法之二》,两个文件标志着我国统帐结合的养老新模式开始推行。
1995年国发[6]号文件,对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方案,做出了11条原则规定,允许各地区在实施过程中根据本地区的具体情况修改与完善。
因此,各地区、各部门站在改革的不同角度,以“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为总体原则,普遍制定并出台了改革方案。
由于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统一与管理高度分散化,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负效应,付出了昂贵的改革成本。
表现为:首先,个人账户大小不一,使个人账户的转移成为一个难点,甚至无法操作,影响了全国统一劳动力市场的形成与完善;其次,部分地区基本养老保险水平居高不下,有的地区养老金替代率甚至高达105-110%,造成了国家和企业的沉重负担,全国养老待遇总体水平偏高,养老金平均替代率在86%左右,高于发达国家20-30个百分点。
其三,全国各地统筹层次参差不齐,以市、县为单位的社会统筹,分散风险的能力低,相互调剂能力差,难以保障部分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
其四,养老保险统筹覆盖面大小不一, 有的地方社会统筹包括不同所有制企业,甚至将行政事业单位也纳入了养老保险的范畴(如海南省),而有的地方仅权限于国有企业。
从全国水平看,养老保险覆盖面仍旧过窄,影响了改革的进程。
鉴于全国养老保险制度的混乱局面, 1997年,国务院发颁发《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要求各地逐步统一基本养老保险方案,改变各地基本养老保险差异过大的局面。
1998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成立,全国社会保障行政管理体制走向统一。
同年7月,我国开始打破行业统筹等非属地统筹管理模式的养老保险制度,国务院发出《关于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和行业统筹移交地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此后,行业统筹模式逐步被取消,统帐结合模式的基本养老保险属地管理得到贯彻,并逐步向省级统筹过渡。
统帐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在理论上是兼顾了效率与公平,具有科学性与合理性,但是,在中国的实践中却出现了严重的“空帐”问题,严重影响城镇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设与发展。
为了解决“空帐”问题、规范养老保险制度,2000年12月25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印发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方案的通知》,重点对正在确立中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进,包括分离基本养老保险的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对社会统筹基金与个人帐户基金实行分帐管理,并逐步作实个人账户。
次年,辽宁省作为改革试点开始实行新的制度模式。
统帐结合的养老保险模式得到了调整与改进,开始朝着更为科学、有效的方向发展。
2、养老保险规范发展阶段 (2001年至今)这一阶段从2001年至今。
这一阶段的基本目标是建立既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又能保障个人全面发展的,独立于企、事业单位置外的养老保险制度,并不断规范统帐结合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养老保险的覆盖面也不断扩大,到2006年末,全国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1876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279万人。
其中,参保职工14131万人,参保离退休人员4635万人,分别比上年末增加1011万人和268万人。
2006年末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工人数为1417万人。
2006年末,企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1685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141万人。
全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全部按时足额发放。
2006年末纳入社区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共2833万人,占企业退休人员总数的68.8%,比上年末提高0.5个百分点。
2006年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6310亿元,比上年增长23.9%,其中征缴收入5215亿元,增长20.9%,各级财政补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971亿元,中央财政预算安排774亿元。
全年基金总支出4897亿元,比上年增长21.2%,年末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存5489亿元。
2[2]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在这一阶段也取得了较大进展。
面对日益严重的老龄化趋势,加之传统的家庭保障日益弱化,自20世纪80年代起,我国不少地方开始了农村养老保险的制度探索。
回顾整个农村养老保险发展历程,大体经历了制度探索与初建阶段(1986—1992)、试行推广阶段(1992—1998)、改革与完善阶段(1999年至今)。
进入21世纪,我国农村养老保险进一步开展试点与推广,部分地区(尤其是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已经进入大面积推广阶段,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范围不断扩大、标准不断提高、模式渐趋规范。
2003年底,全国有1870个县(市、区)不同程度地开展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5428万人参保,积累基金259亿元,198万农民领取养老金。
到2006年末全国参加农村养老保险人数为5374万人,全年共有355万农民领取了养老金,比上年增加53万人,全年共支付养老金30亿元。
2006年末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存354亿元。
3[3](二)改革的成就与现存的问题1、养老保险改革取得的成就城镇养老保险改革取得了巨大成就,不仅体现在覆盖面扩大、待遇水平提高上,还体现为在制度自身的发展与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