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结算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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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结算管理制度1

1.目的

规范资金支出标准、审批权限,管好用活资金,特制订本制度。

2.主题及适应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及下属事业部资金

支出和管理要求,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和所有员工。3.内容

3.1资金结算要求

3.1.1 出差借款原则:前款不清,后款不借。

3.1.2 凡需付款的业务,必须列入当月资金计划,

没有资金计划的且无追加资金计划的,若无总经

理特批,一律不予以付款。

3.1.3员工借用款项,部门主管领导应认真审核

所需金额和使用用途,如果没有按规定的用途开

支或挪用,其主管公司领导和部门领导必须责令

借款人在一个月内归还,否则从责任人工资中双

倍扣回。

3.1.4 所有通过现金和银行存款支付的款项都必

须由财务总助签批。

3.1.5现金、银行存款每月必须定期和不定期进

行盘点和核对。

3.1.6 各项欠款和往来余款在年底以前必须全部

结清,因特殊情况不能结清的,由总经理批准同意,否则对责任人按每天万分之五予以罚息。

3.1.7往来结算在2000元以上的不予支付现金,

通过银行支付。特殊情况需要支付现金在10000元以上的,应提前1天向财务申报用款计划。3.2付款程序

付款程序见附件一

3.3 出差借款

3.3.1出差人接到出差指令后,填写派遣单,详细说明出差任务、地点、路线、出差时间、完成任务时间等。

3.3.2 借款程序:出差人申请借款、财务结算会计查注欠款情况、部门领导审核、公司财务总助批准后,即可到财务办理借款。

3.3.3 借款人原则上欠款不允许跨月,如有欠款的,财务从其下月工资中扣除,直到扣完为止。3.3.4总助以上领导借款在1万元以内,当月有资金计划,填写借支单可直接从财务取款,借支在1万元以上的,由公司财务总助签批。

3.3.5总助以上领导个人欠款不得超过2万元,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超支的,必须由总经理特批,并且从每月工资中扣除,公司董事不在此限额范围之内。

3.4 备用金借款

3.4.1 借款范围:小车司机、商务采购员、总办采购员、销售发运员、发票管理员。

3.4.2借款限额:商务采购员3000元;小车司机2000元;总办采购员2000元;销售发运员3000元;财务发票管理员400元;营销代表5000元。

3.4.3 备用金的借支由本人申请,主管领导审定,

财务总助批准,并由部门领导监督其使用情况。

3.4.4 备用金的使用人员换岗或离厂时,由各部门负责人把关,结清备用金。

3.4.5 备用金必须专款专用,如果挪作他用或公

款私用,每发现一次视其情节轻重予以罚款

100-1000元。

3.5 销售业务员借款

3.5.1 正式营销代表周转金借款,由营销公司根

据实际情况核定,欠款最多不允许超过5000元。

3.5.2 营销代表当月业务费借款,由本人申请,营

销公司按《借款原则》和总经理批准的借款计划

办理,并将邮、汇的交易所单据和营销代表的借

据一起,报送财务部转营销代表个人帐。

3.6其他借款

3.6.1工伤住院借款,由本部门主持工作的事业部总经理、部长审核,财务总助批准。

3.6.2个人私事一般不予以办理借款。3.7物资采购付款

3.7.1 所有采购付款,必须按当月物资采购计划和追加的资金计划执行。

3.7.2 付款程序:经办业务员申请,财务结算会计查注往来单位帐面余欠情况,部门领导审核,财务总助批准,即可到财务办理付款。

3.7.3由于上笔款项余款未清,或发票未回,且时

间超出一个月以上的,若没有领导特批,财务拒绝

支付该笔款项。

3.7.4 计划外的采购付款,由经办人填写《追加资金计划》,部门领导审核,事业部总经理审批,并报公司总经理批准,财务才予以支付,见附表。

4附加说明

4.1本制度由财务本部负责起草、解释和修订。

4.2原管理制度与本制度存在冲突的,以本制度为准。

附件一:付款程序

附件二:

追加资金计划表

年月日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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