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办渎职案件的五查五定法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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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查五看五解决心得体会

五查五看五解决心得体会

五查五看五解决心得体会五查五看五解决是一种常用的问题解决方法,它通过系统性的分析和思考,帮助我们全面理解问题,并找到有效的解决办法。

在实践中,我运用了五查五看五解决的方法,解决了许多难题,获得了一定的经验和体会。

一、五查五查是指通过彻底地调查和了解问题的背景、原因、影响等方面,从而获取全面的信息,为解决问题提供基础。

首先是查问题的背景。

了解问题的起因、发展历程以及相关的背景知识,有助于我们更好地把握问题的本质。

其次是查问题的原因。

明确问题产生的原因和根本原因,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通过对问题产生原因的查找,可以避免仅仅处理表面问题而不解决根本问题。

接着是查问题的现状。

了解问题当前的状态,包括问题的规模、程度、影响等方面,可以帮助我们把握问题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有针对性地制定解决方案。

然后是查问题的影响。

问题不仅仅会对当事人产生影响,还可能对周围的人、组织以及整个社会产生影响。

对问题影响的全面了解,可以帮助我们预测可能的后果,并采取相应的对策。

最后是查问题的解决方式。

通过了解类似问题的解决经验、借鉴其他领域的解决方法,可以为解决问题提供有益的启示和借鉴,提高问题解决的效率和质量。

二、五看五看是指从不同的角度、层面对问题进行全面观察和分析,从而找到解决问题的着力点。

首先是看全局。

把问题放在更广阔的背景下来观察,从一个整体的角度来审视问题,避免片面地看待和解决问题。

其次是看细节。

通过对问题的深入细致的观察,发现问题中的细微之处和不起眼的因素,往往可以为解决问题带来新的启发和突破。

接着是看远近。

明确问题的时间维度和空间维度,分析问题的发展趋势和问题发生的各个阶段,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预测问题的变化和发展。

然后是看内外因素。

分析问题的内在原因和外在因素,发现问题发生的内在规律和外界的影响,有助于我们找到解决问题的突破口和方向。

最后是看深浅层次。

问题往往存在深层次和浅层次的原因,通过对问题的深层次和浅层次的观察,可以更全面地理解问题,并找到解决问题的综合策略。

五查五问五找活动剖析材料

五查五问五找活动剖析材料

“五查五问五找”活动自我剖析材料
为深入贯彻“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实践教育活动和争先创优活动,切实增强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我对“五查五问五找”五项内容认真开展了自我剖析,现将剖析情况向组织做以下汇报:
一、我对“五查五问五找”五项内容的理解。

从内容上看,这五项内容包含了我们的政治素质与业务素质方面是否存在问题,是对政治素质与业务素质的有效提高的再次升华,是充分调动我们广大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的一剂良方。

从形式上看,五项内容不是要求我们只查自身的优点,而是要求我们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是我们大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催化剂。

二、剖析出来的问题。

总的说来,我自身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学习不够精,学习不够深,虽然通过了司法考试,但目前的学识与当前的审判任务的完美完成还有很大的一段距离,当遇到疑难的案件时,时常会找不出案件的法律关系及解决问题的突破口,只好向书本求真解或向老同志请教,为此我认为学习不够精,不够深是我目前亟待解决的首要问题,随之而来的是因为学习不精而导致的工作能力、工作效率等方面的欠缺,与那些资深的法官还有一定的差距。

三、整改意见。

我要加强自身的业务学习,努力提高自
身的业务水平,力争将合同法,侵权责任法,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学深学透,及时更新法律思想与法律思维,用知识武装自己,努力成为一名学者型、精英型法官。

五定三统一查处具体制度

五定三统一查处具体制度

五定三统一查处具体制度五定三统一查处具体制度是指在我国执法体系中,对于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依据法律的规定,按照五定三统一的原则进行。

这一制度的建立,不仅是为了确保法律实施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也是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安宁。

下面将对五定三统一查处具体制度进行详细介绍。

五定,即定性、定案情、定案件、定责任、定措施。

在处理违法犯罪案件时,五定的程序是按照严格的法律规定进行的。

首先,要明确违法犯罪行为的性质,判断是否构成犯罪行为。

然后,对案情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调查,收集相关证据,确保案件的基本事实清楚。

接下来,要根据犯罪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确定案件的类别和性质,进而明确追究责任的范围和层次。

最后,要依据法律规定,确定采取的具体措施,确保案件的查处有法可依、有据可查。

三统一,即统一行政执法、统一协调行动、统一治安管理。

这一原则要求执法机关在查处违法犯罪案件时,要加强内部的协作和配合,确保执法行动的一致性、有效性和权威性。

首先,各执法部门要加强沟通与合作,确保行政执法的一致性,在相同的案件中,要统一执法标准,避免出现执法不公和执法冲突的情况。

其次,要加强执法行动的协调,确保多个执法部门之间的协同作战,提高办案效率和工作质量。

最后,要加强治安管理,确保社会的安全和秩序,减少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查处具体制度是指在进行执法行动时,要按照法律和相关规定,采取具体的措施来进行查处。

这包括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环节的具体规定和程序。

立案时,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对案情进行层层审批,确保立案的合法和及时。

侦查时,要依法取证,采取合法手段搜集证据,确保犯罪嫌疑人有罪的证据确凿充分。

审判时,要依法进行公开、公正、公正的审判,确保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执行时,要依法强制执行判决,确保刑罚得以执行,确保社会的安全和稳定。

五定三统一查处具体制度的建立和贯彻实施,为我国的执法活动提供了明确的指导,不仅保障了法律的权威和公正,也使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的保护。

五查五看剖析材料

五查五看剖析材料

五查五看剖析材料材料一:五查五查是指对某一事物进行全面、系统的调查、查找、登记、统计、分析的工作。

五查一般指的是人民公安机关对某一地区的治安、刑事案件、刑满释放人员、社会秩序等进行全面排查,目的是为了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五查工作通常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1.人口五查:就是对某一地区的人口进行调查,包括户籍人口和非户籍人口,目的是掌握人口的基本情况,如人口数量、家庭结构、年龄、性别等信息。

2.车辆五查:就是对某一地区的车辆进行调查,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目的是掌握车辆的基本情况,如车辆数量、车辆类型、车辆所有人等信息。

3.物品五查:就是对某一地区的物品进行调查,包括贵重物品、易失物品、管制物品等,目的是掌握物品的基本情况,如数量、价值等信息。

4.社会五查:就是对某一地区的社会情况进行调查,包括社会治安、社会秩序、社会矛盾等,目的是掌握社会的基本情况,如犯罪率、治安事件数量等信息。

5.其他五查:就是对其他相关方面进行调查,根据具体情况不同可能包括生态环境五查、犯罪分析五查、突发事件五查等,目的是全面了解某一地区的情况,为后续工作提供依据。

材料二:五看五看是指对某一地区、某一对象进行全面观察、检查、审查、评估、分析的工作。

五看一般指的是对地方经济、社会状况等进行全面调研和分析的工作,目的是为了了解地方的经济发展状况、社会问题等,为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依据。

五看工作通常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1.经济五看:就是对某一地区的经济状况进行观察和评估,包括地方的产业结构、经济增长速度、固定资产投资情况等,目的是了解经济运行情况,为制定经济发展政策提供参考。

2.社会五看:就是对某一地区的社会问题进行观察和分析,包括就业状况、教育水平、医疗保障、社会保障等,目的是了解社会问题的状况,为解决社会问题提供依据。

3.环境五看:就是对某一地区的自然环境进行观察和评估,包括气候条件、生态环境、环境污染等,目的是了解地方的环境状况,为保护环境、可持续发展提供参考。

五查五看心得体会

五查五看心得体会

五查五看心得体会近年来,中国在实施五查五看工作中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取得了人们广泛认可和好评。

五查五看是指执纪审查、监察调查,巡视巡察,大督查,专项检查和督导检查,这些工作形式因其具有全面、深入、系统、科学等特点,有效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进行。

在我参与五查五看工作的过程中,我深刻认识到了五查五看的重要性,也对此有了一些体会和心得。

首先,五查五看明确了目标和任务,提供了一种有效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五查五看的核心是查找、发现、解决问题,通过对党的领导机关、党的干部和公务员的行为、工作和作风进行全面、深入、系统的检查,最大限度地发现问题和存在的隐患。

通过查找问题,看准问题,在解决问题的基础上推进工作。

这种方法不仅能够为精确施策提供必要的数据和信息,而且还能够为全面推进工作提供宏观指导和具体操作指南。

其次,五查五看加强了党的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的力度,严肃了党内政治生活的纪律和规范。

通过执纪审查、监察调查等形式,对党的干部和公务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和约束,增强了党员干部的规矩意识和纪律观念。

通过巡视巡察、大督查等形式,对党的领导机关和党的干部的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系统的检查,不仅能够发现问题和隐患,而且还能够推动问题的解决和工作的改进。

通过专项检查和督导检查等方式,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和管理,实现全面从严治党的目标和任务。

再次,五查五看促使了党的干部和公务员的作风建设和职业操守的提升。

通过执纪审查和监察调查等方式,及时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严肃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的领导地位和权威。

通过巡视巡察和大督查等手段,加强对党的领导机关和党的干部的工作和作风的检查和监督,深入发现和纠正问题,促进工作的推进和改进。

通过专项检查和督导检查等方式,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和管理,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和公务员的职业操守和服务意识。

最后,五查五看激发了党员干部和公务员的工作激情和责任感。

通过执纪审查和监察调查等方式,对党的干部和公务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和约束,使他们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增强了党员干部和公务员的舆论导向、工作纪律,促使他们忠诚于党的事业,忠实履行职责使命。

五查五看剖析报告

五查五看剖析报告

关于“五查五看”剖析报告按照市委“五查五看”活动总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重点剖析存在的问题及根源,做到查摆问题准、原因分析透、危害后果明、整改措施实,着力查找自己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对个人存在问题的原因进行了更深层次的剖析,达到了自我教育、自我提高、自我完善的目的,现具体照剖析如下:一、基本情况(一)查执法行为方面作为一名国企管理人员,不仅要有相应的业务知识和管理能力,同时也要具备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扎实的工作作风。

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以全会的形式专题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一基本治国方略,在日常工作中自己带头断深入学习《企业国有资产法》《公司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着力提高依法经营、依法治企的能力和水平,结合企业实际,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

(二)查收费行为方面**行业作为公用事业型企业,民生是发展的最终目的,也是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工作中要换位思考,想用户所想,急用户所急,帮用户所需,解用户所难,着力解决群众的热点难点问题,始终把“*********”作为企业价值观,真正做到“********”,在具体生产经营中不存在违反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现象。

(三)查工作作风方面虽然平时也比较注重学习,但在学习内容上,缺乏“挤”劲和“钻”劲,只注重与本身业务有关的内容,对很多新事物、新知识学习掌握的不够好,特别是对党的重要理论知识学习不够;在实际工作中,对在新形势、新任务和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没有进行深层次的分析,仅看表面现象,思考不深刻;有时在工作任务重、工作难展开、难出成效、压力大的情况下,思想上产生畏难和歇气情绪,对自己要求有所放松。

在管理工作中,着力解决分管单位(部门)办事拖拉、效率低下问题,杜绝推诿扯皮现象的出现。

(四)查群众纪律方面对于广大用户坚持开展供水社会服务承诺制度,实行“首问负责制”; 建设完成公司微信公众平台,通过关注公司微信公众平台,可实现信息查询、在线交流、咨询服务、消息推送等功能,更好地服务我市广大用户。

浅析查处渎职侵权案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查处渎职侵权案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查处渎职侵权案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作者:杨雪哲来源:《活力》2009年第12期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是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部门的的重要职责,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依法行政,保障司法公正,发挥着重要作用。

但随着社会改革不断深入,渎职侵权案件呈现出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如:渎职侵权案件犯罪主体缩小,新领域犯罪开局难打开。

因此,查处渎职侵权工作面临着严峻的考验,我们应该认真剖析和研究这些新问题、新特点,采取相应对策,依法打击和惩处渎职侵权犯罪。

一、理解和掌握渎职侵权案件的定性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体身份。

我们在工作中,正确判断案件的主体身份对于案件的构成至关重要,主要有三种观点: 一是以身份定主体,即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具备正式干部和公务员身份的才能成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二是以公务定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本质在于行使权力、从事公务,只要行为是依照法律进行管理国家、社会事务的职能活动,他就可能成为刑法意义上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三是以职能定主体,认为只要在国家机关中依法从事公务,无论其是否具有正式干部身份,都应视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基于以上几种不同的认识,司法实践中对一些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国家机关中受委托或受委派从事公务的人员是否构成渎职罪的主体存在是否立案追究刑事责任的争议。

对此,笔者认为,以身份定主体只强调身份而忽视其职能性、公务性,是与立法本意相背离的。

因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本质特征在于“依法从事公务”,而公务的三个要素就是管理性,即公务员对国家,社会或集体事务的管理活动;职能性,即公务员对国家,社会或集体事务的管理活动;职能性,即公务是行为人代表国家职能部门、职能机关进行的管理活动;依法性,即公务是行为人依法进行的。

因此,国家机关中受委托或受委派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即使其身份并非纯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但由于他们是以国家机关名义行使职权,符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属性。

民警五学五查五改个人剖析材料

民警五学五查五改个人剖析材料

民警五学五查五改个人剖析材料
个人剖析材料是指对一个人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的材料,通常包括个人的基本信息、学习成绩、家庭背景、兴趣爱好、性格特点、优点缺点等方面的内容。

民警五学五查五改是指民警队伍中要求民警具备的五个方面的知识和能力,分别是:“五学”即法律学、心理学、社会学、经
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五查”即查案、查证、查获、查控和查解;“五改”即整改违法犯罪问题、整改执法不规范问题、整改执法领导责任问题、整改廉政建设问题和整改基层管理问题。

根据上述要求,个人剖析材料中可以包括这位民警的个人信息、学习经历、专业技能、工作表现、案件侦破经验、思维方式、沟通能力、责任心、执行力等方面的内容,以展示他是否具备“五学五查五改”的要求,并对他的优点和缺点进行评价。

通过个人剖析材料的整理和分析,可以帮助上级领导和同事更好地了解这位民警,从而更好地发挥他的优势、补充他的不足,提高他的工作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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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办渎职案件的五查五定法浅析
当前渎职案件成上升趋势,尤其是在2016年7月8号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出台后,渎职案件中的追责成当前工作的重头戏。

现就办理渎职案件如何调查取证和大家交流些粗浅的认识。

调查取证要紧紧围绕犯罪或违纪构成四要件(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去收集证据,在取证顺序上,个人认为应运用“五查五定”方案,先易后难、先果后因、有外及内、层层推进的顺序。

一、查法规定方案
在启动调查取证之前,做好充分的准备,精心制作调查方案,讲究工作的计划性,做到“谋定而后动”。

首先要全面收集和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全面了解和掌握案件线索反映领域的操作规程、管理流程、行业背景以及所处行业的法律、规章、各种决定、通知、内部管理制度、岗位具体职责等红头文件。

在此基础上,对照线索反映情况,再结合对线索的分析评估,对调查的目的、方向、范围、调查的问题、调查的重点取证顺序、调查突破口的选取、调查人员分工、及安全防范预案和应对措施都要事先进行精心谋划,保证调查工作有条不紊,一举中的。

如《孙子兵法》讲的“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再次伐兵,其下攻城”分为两个范畴、四个层次,伐谋和伐交是不战思维,就如我们如果经过周密计划取到主要定罪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和鉴定勘验报告,进行分析研判,看是否符合法规规定的形式和内容,争取零口供定案达到不战而胜;伐兵和攻城是不惧战思维,犹如我们取当事人口供和证人证言,和对方斗智斗勇,查清违法违纪事实,争取让合法合规证据证明的事实最大程度接近客观事实。

二、查身份定主体
渎职犯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根据两高《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包括以下四类:
1、在国家机关中工作,包括各级国家权利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军事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2、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等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如保险管理机构、电力管理部门在各自领域行驶一定的国家行政管理职权,但他们又不属于国家机关,在这些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如村里的两委班子成员包括小组长,只要他们从事公务就属于这类人。

3、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如地方烟草管理局、盐业管理部门、基层土地所和财政所都可划归此类组织。

4、虽未列入国家机关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从事公务的人员。

比如各类国家机关中的合同制、聘任制人员。

如城管局、公安干警中的聘用人员、合同工。

第一种可以称作为“纯国家工作人员”,其他三种可以成为“准国家工作人员”主要是经过授权、委托和聘用等程序代表国家行使职权过程中存在渎职行为时,且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才构成犯罪,才能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否则身份不符合就不能按渎职调查。

因此,查身份很重要,要调查清楚被查对象主体身份是否属于这四类人。

如果很明显属于这四类人之一,可以先不取此证,防止打草惊蛇,主要证据取完后再取身份证据。

三、查损失结果定客体
渎职犯罪一般是结果犯,也就是说渎职行为只有造成一定的实际危害结果,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才构成犯罪,而确定损害后果通常是认定渎职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前提和必要条件,只有损害结果达
到两高《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规定的立案数额或程度、情节要求才能启动刑事立案。

如果没达到刑事立案标准,但有危害结果发生就按违纪立案,依规依法给予其相应的党政纪处分。

此环节是确定罪与非罪的。

造成的实际危害结果就是渎职行为侵害的国家保护的客体造成的后果,大家都知道客体是国家保护不受侵害的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是国家公职人员为实现国家利益的需要进行的职务行为,具有职权性、公共性、强制性特征,侵犯不同的客体结果就会犯不同的罪,这是区分此罪与彼罪的环节。

渎职侵犯的客体分为两类:一类是一般客体,涉及罪名为玩忽职守和滥用职权;另一类是特殊客体,涉及的罪名为私放在押人员罪、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环境监管失职罪、食品监管渎职罪、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等35类罪名。

原则上按照特殊客体优先的原则,不符合特殊客体的再按一般客体认定,用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罪兜底。

四、查因果行为定客观方面
渎职案件的查办应该是“执果索因”。

危害结果确定后,达不到刑事立案标准的,确有违纪违法事实就按党政纪立案。

要分析和查找危害结果是那些原因和行为造成的,也就是定此案件的客观方面。

再结合前期收集和掌握的法律法规情况,辨别原因,运用因果关系的逆向研究方法可以推判。

举例:安全生产渎职的因果关系上认定上,应从安全生产渎职作为结果犯的角度,先从危害结果入手,然后逆推,层层认定,找出相关职责,分清直接责任人员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从而认定行为人的渎职行为与危害后果之间直接的因果关系,为下一步确定责任主体的行为:
1、是否发生严重的安全生产危害结果;
2、危害结果是否由于被监管者的渎职行为造成;
3、被监管者的危害行为是否由于监管者没有履行监管义务造成;
4、监管者是否履行了监管义务;
5、监管者是否具有履行这种监管义务的能力;
6、监管者是否对被监管者具有监督、管理的权责。

权责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其所管理事项的决定权、处理权及相关职责。

这些权责都有其应当遵照的法律、
法规、规定及内部的规章制度可循。

在渎职行为确定后,还需要进一步查清这种渎职行为是在哪个环节,由哪些人具体负责的,根据岗位的具体职责和单位分工,从而锁定渎职的具体行为人,并追上一级主管领导的主体责任、领导责任和单位主管纪委的监督责任。

五、查罪过性质定主观方面。

渎职犯罪在主观方面的罪过形式往往决定案件的定性。

滥用职权和徇私枉法类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是作为犯,玩忽职守类犯罪是主观方面是过失,是不作为犯。

因此,最后一项任务就是看看是故意还是过失。

在取证过程中询问当事人知道不知道自己的职责,当事人的行为是否符合他所在岗位的规定,是否合法合规,同时还要看看客观结果进行逻辑推理来判断当事人的主观方面,然后还要深挖当事人是否存在徇私舞弊情节,以进一步确定是否属于“徇私舞弊”的特殊渎职犯罪、受贿犯罪等等。

一般情况下,可以查清原案入手,通过接触被监管人,查当事人和被监管人及其亲友之间是否存在交往甚至是权钱交易,有无徇私情、徇私利的情节。

进而判明其在主观方面是故意还是过失,确定案件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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