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保险险种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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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保险学生综合保险介绍

中国人寿保险学生综合保险介绍

我国人寿保险学生综合保险介绍一、保险产品概述1.1 产品简介我国人寿保险学生综合保险是为在校学生量身定制的一款综合保险产品。

该产品在保障学生身体健康的基础上,同时也覆盖了意外伤害、意外医疗和门诊医疗等保障内容,为在校学生和家长提供了全面的保险保障。

1.2 保险范围该保险产品的保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意外伤害、意外医疗、门诊医疗、住院医疗、家庭住院津贴、重大疾病保障等内容,全面覆盖了学生在校期间可能面临的各类风险。

1.3 产品特色我国人寿保险学生综合保险以其全面的保障内容和灵活的保险期限得到了广大学生和家长的认可。

该产品还在保险金的支付、理赔流程等方面提供了便利和高效的服务,为客户提供了更加优质的保险体验。

二、保障内容介绍2.1 意外伤害保障在校学生由于活泼好动,意外伤害的风险也相对较高。

我国人寿保险学生综合保险针对意外伤害提供了全面的保障,包括意外身故、伤残、医疗费用补偿等内容,为学生在校期间提供了安全保障。

2.2 意外医疗保障学生在校期间,当遭遇意外导致需要进行医疗治疗时,可能会带来较大的经济压力。

我国人寿保险学生综合保险在意外医疗方面提供了全面的保障,包括住院治疗医疗费用、手术费用、康复费用等内容,有效减轻了学生和家长的负担。

2.3 门诊医疗保障除了意外医疗外,学生在日常生活中也可能需要进行一些门诊治疗。

我国人寿保险学生综合保险提供了门诊医疗保障,包括门诊医疗费用、门诊手术费用等内容,为学生在校期间提供了更加全面的医疗保障。

2.4 重大疾病保障除了意外伤害和意外医疗外,我国人寿保险学生综合保险还覆盖了重大疾病保障。

该项保障内容在学生罹患严重疾病时提供一定的保障金,减轻了家庭的经济压力。

2.5 家庭住院津贴在校学生因疾病住院治疗时,可能会给家庭带来一定的经济负担。

我国人寿保险学生综合保险提供了家庭住院津贴,为家庭在学生住院期间提供了一定的经济支持。

三、保险费用及购物方式3.1 保险费用我国人寿保险学生综合保险的保险费用较为灵活,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和保障需求进行测算,保费也相对较为亲民,为学生和家长提供了实惠的保险选择。

人寿险种简介

人寿险种简介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险种介绍迄今已有50年经营历史的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主要经营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标的的寿险业务,开办的险种主要有传统性寿险和投资分红型寿险两大类,它们分别含有普通寿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养老金保险四个基本类型80多个险种,能充分满足不同层次、不同年龄、不同性别的人的保险需求。

少儿保险系列: “国寿少儿保险”、“国寿英才少儿保险”、“国寿独生子女两全保险”、“国寿子女教育婚嫁备用金保险”;普通寿险系列:“国寿99鸿福两全保险”、“国寿福馨两全保险”、“国寿福瑞两全保险”、“国寿简易人身保险”、“国寿如意两全保险”;养老保险系列:“国寿养老年金保险“国寿金色夕阳养老年金保险(A)”、“国寿松鹤养老金保险”、“国寿松柏养老金保险”、“国寿养老金还本保险”;健康保险系列:“康宁终身保险”、“康宁定期保险”、“国寿生命绿荫疾病保险”、“国寿关爱生命女性疾病保险A、B”、“国寿团体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型)先在成都地区销售};意外伤害保险:“国寿学生、幼儿平安保险”、“国寿学生、幼儿平安保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国寿学生、幼儿平安保险附加住院医疗保险”、“国寿旅游意外保险”、“国寿乘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分红保险系列:“国寿千禧理财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鸿运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鸿星少儿两全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康宁重大疾病保险(分红型)”‘国寿鸿泰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永泰团体年金保险(分红型)”;国寿鸿福相伴两全(分红型)(简介)保险特点:既为您提供死亡保障,又为您提供身体高度残疾保障,满期时还可以获得丰厚的满期保险金。

同时,该产品为您提供可观的周年红利,让您分享我公司的职业化投资和专业化经营成果。

保费每三年交付一次,交费轻松。

一、投保范围:出生满三十日以上、五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

二、保险利益。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本公司负以下保险责任: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中国人寿险种大全

中国人寿险种大全

中国人寿险种大全2010-08-05 11:55:20 关键词:中国人寿险种保险产品【摘要】中国人寿100多个险种为客户提供了多种选择和全面保障。

公司长期积累的寿险经验及精英荟萃的专业精算队伍,使得中国人寿在产品研发和创新方面始终走在市场的前列,许多创新产品填补了国内市场的空白,深化了保险产品的内涵。

以下为大家介绍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险种大全。

养老保险·国寿个人养老年金保险B型(分红型)·国寿个人养老年金保险·国寿美满一生年金保险(分红型)·国寿松鹤养老金保险·国寿松柏养老金保险·国寿保险金转换年金保险·国寿养老金还本保险·国寿养老年金保险·国寿鸿寿年金保险(分红型)·国寿金色夕阳养老年金保险(B)·国寿金色夕阳养老年金保险(A)医疗健康·新康宁定期保险(2007修订版)·新康宁终身保险(2007修订版)·国寿康恒重大疾病保险·康宁终身保险(2007修订版)·康宁定期保险(2007修订版)·国寿鸿康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B型)·国寿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A型)·国寿康宁终身保险·国寿住院医疗津贴保险·国寿大额疾病医疗保险·国寿生命绿荫团体疾病保险·国寿康宁定期保险·国寿视力康复保险·国寿生命绿荫疾病保险·国寿康裕重大疾病保险·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A款)·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B款)·国寿职工团体补充医疗保险·国寿康宏住院及手术津贴医疗保险女性保险·国寿计划生育手术安康保险·国寿母婴安康保险·国寿计划生育妇幼幸福健康保险·国寿关爱生命女性疾病保险(A)·国寿关爱生命女性疾病保险(B)少儿保险·国寿阳光宝贝吉祥卡·国寿英才少儿保险·国寿鸿星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子女教育保险(A)·国寿子女教育保险(B)·国寿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住院医疗补充·国寿子女教育婚嫁备用金保险·国寿独生子女两全保险·国寿少儿两全保险·国寿鸿宇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鸿运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康健学生、幼儿人寿保险投资分红·瑞鑫两全分红保险(分红型)·安享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鸿丰B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金彩明天两全保险(A款)(分红型)·国寿瑞祥终身寿险(万能型)A款·国寿美满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国寿鸿盛终身保险(分红型)(2003版)·国寿鸿祥两全保险(分红型)(2003版)·国寿鸿裕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千禧理财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鸿禧年金保险(分红型)·国寿康宁重大疾病保险(分红型)保障保险·国寿祥福定期寿险·国寿相知B卡·国寿瑞祥终身万能保险(B款)·国寿祥和定期保险·国寿出境人员传染病保险·国寿祥运定期保险·国寿全家福保险(B型)·国寿关爱一生终身寿险·国寿简易人身保险·国寿安居定期保险·国寿祥瑞还本终身保险·国寿祥瑞终身保险·国寿鸿信消费信贷定期寿险意外伤害·健康吉祥金卡·吉祥钻石卡·国寿畅行卡·国寿E卡通--飞翔卡·吉祥无忧卡·安心馨卡·国寿安心天使·国寿安心卡·国寿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国寿吉祥卡(A)·国寿公交车车上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国寿整形外科手术安全保险·国寿吉祥卡(B)·国寿医疗急救保险·国寿燃气用户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国寿参观者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国寿辉煌人生保险·国寿意外伤害急救保险·国寿住宿旅客平安保险·国寿全家福保险(A型)·国寿乘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国寿指定交通工具乘客意外伤害保险·国寿中国公境外意外伤害及紧急救援保险·国寿个人旅意外伤害保险·国寿航空意外伤害保险·国寿学生、幼儿平安保险·国寿机动车驾乘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国寿家庭幸福保险·国寿校园意外伤害保险·国寿病员安康保险·国寿安达意外伤害保险·国寿安乘意外伤害保险·国寿公路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国寿安心意外伤害保险(B型)·国寿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国寿安心意外伤害保险(A型)团体保险·国寿团体重大疾病保险·国寿团体人身保险·国寿执法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国寿安泰团体定期寿险保险·国寿团体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疾病保险·国寿团体终身寿险·国寿永泰团体年金保险(分红型)·国寿旅客意外伤害保险·国寿建筑工程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国寿团体定期寿险·国寿观光景点、娱乐场所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国寿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国寿旅意外保险·国寿团体女性安康保险·国寿团体医疗保险·国寿团体年金保险·国寿团体年金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型)·国寿出境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附加保险·国寿附加瑞鑫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国寿附加安康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B ·国寿附加意外伤害医疗生活津贴保险·国寿学生、幼儿平安保险附加住院医疗保险·国寿附加定期保险(A)·国寿附加三大特定疾病保险·国寿附加定期保险(B)·国寿附加指定交通工具乘客意外伤害保险·国寿附加补偿金保险·国寿附加疾病住院医疗保险·国寿附加疾保险·国寿附加住院医疗补贴金保险·国寿附加住院医疗保险·国寿附加住院医疗生活津贴保险·国寿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国寿附加意外伤害医疗费用保险·国寿附加意外伤害保险·国寿康健学生、幼儿附加意外伤害保险·国寿附加意外伤害住院收入保障保险·国寿康健学生、幼儿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国寿康健学生、幼儿附加疾病住院医疗保险·国寿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国寿附加关爱一生长期健康保险·国寿附加豁免保险费定期保险·国寿学生、幼儿平安保险附加意外伤害医·国寿附加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住院津贴保险两全保险·国寿鸿富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瑞鑫两全保险·国寿瑞鑫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金彩明天两全保险(B款)(分红型)·国寿新简易人身两全保险·国寿金鑫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裕鑫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鸿泰两全保险(分红型)(2003版)·国寿99鸿福两全保险·国寿鸿泰两全保险(分红型)(2001版)·国寿福瑞两全保险·国寿鸿鑫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福馨两全保险·国寿如意两全保险·国寿鸿丰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鸿福相伴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鸿瑞两全保险(分红型)机动车辆·交通强制保险。

中国人寿保险险种介绍

中国人寿保险险种介绍

中国人寿保险险种介绍中国保险大全(中国人寿保险险种介绍)一、健康保险1、全残、津贴性保险本险种是基于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发生重大身体伤残或发生致残事故所给予被保险人的固定金额的保险。

若被保险人发生全残的,根据其任何一项至少达到100%的残度指示,保险公司将按合同承诺的保险金支付给被保险人;若被保险人发生部分残疾的,根据其任何一项残度指示达到50%-99%,合同将按约定的比例支付津贴。

2、医疗保险本险种是指对持有本险种保单的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伤害、疾病或其他受益事件而产生的保险费用(包括住院、住院外诊疗、未住院医疗等)按照约定支付保险金的保险。

3、重疾保险本险种是指由于被保险人存在定义的重疾而产生的医疗费用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保险金的保险。

重疾一般指定义在重疾保险合同中的重大疾病,如中风、癌症、心脏病和肺结核等疾病。

4、疾病费用补偿保险本险种是指为提高被保险人重疾健康医疗费用支出水平而支付保险金的保险。

二、意外保险1、伤残保险本险种是指因意外伤害致残而依照保险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保险的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致使其身体发生残废或残疾,且在合同中定义的身体残疾程度达到保险合同约定的百分比后,保险公司就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支付保险金给被保险人。

2、豁免保险本险种是指当被保险人在投保后60天发生指定疾病(一般包括七种重大疾病),保险人不再承担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将不再受到合同中定义的任何死亡或疾病责任限制的保险。

3、遗属险本险种是指被保险人在投保期间内发生重大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的,保险人给予被保险人的家属一次性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4、旅游保险本险种是指被保险人出去旅游期间投保的保险,以应对旅游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伤害和疾病而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三、家财保险1、家庭财产保险本险种是指对除投保人和家庭成员本人外的财物(一般为家庭成员居住在家中的固定财产)发生火灾、爆炸、暴风雨等灾害后支付保险金的保险。

2、财产盗窃保险本险种是指在被保险人的家庭中发生盗窃事件,根据具体的合同约定支付保险金的保险。

国寿福终身寿险臻享版条款内容

国寿福终身寿险臻享版条款内容

国寿福终身寿险臻享版条款内容一、介绍国寿福终身寿险臻享版是一款由中国人寿推出的终身寿险产品,旨在为投保人提供全面的保障和福利。

本文将对国寿福终身寿险臻享版的条款内容进行全面、详细、完整地探讨。

二、产品特点国寿福终身寿险臻享版具有以下几个产品特点:1. 终身保障国寿福终身寿险臻享版为投保人提供终身保障,无论何时发生意外或意外身故,投保人的受益人都能获得相应的保险金。

2. 多样保障计划国寿福终身寿险臻享版提供多种保障计划,投保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的保险计划,保障范围灵活多样。

3. 全面的保障项目国寿福终身寿险臻享版涵盖了意外身故保险金、全残保险金、高残保险金、重大疾病保险金等多个保障项目,为投保人提供全面的保障。

三、保险责任与免责条款国寿福终身寿险臻享版的保险责任和免责条款如下:1. 保险责任(1)意外身故保险金:投保人在保险期限内意外身故,保险公司将支付相应的保险金给受益人。

(2)全残保险金:投保人在保险期限内全残,保险公司将支付相应的保险金给投保人本人。

(3)高残保险金:投保人在保险期限内高残,保险公司将支付相应的保险金给投保人本人。

(4)重大疾病保险金:投保人在保险期限内被确诊患有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将支付相应的保险金。

2. 免责条款(1)故意犯罪、自杀等行为造成的身故、残疾不在保险责任范围内。

(2)投保人隐瞒或不完全提供健康状况等重要信息,导致保险公司无法正常评估风险的,保险公司有权拒绝支付保险金。

四、保险费与保险期限1. 保险费国寿福终身寿险臻享版的保险费根据投保人的年龄、性别、保额、保险计划等因素来决定,投保人需要根据保险公司提供的费率表来确定具体的保险费用。

2. 保险期限国寿福终身寿险臻享版的保险期限可以选择10年、20年、终身等不同的期限,投保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来选择合适的保险期限。

五、退保与保险金受益人1. 退保投保人可以在保险合同生效后的一定期限内选择退保,保险公司将根据相应的退保规定进行退保处理。

中国人寿保险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中国人寿保险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是中国人寿保险的一种产品,主要为被保险团体提供意外伤害保障。

以下是其主要特点和条款:
1. 保险对象: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主要面向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合法组织的成员。

2. 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伤残或烧伤,保险公司将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3. 保险金额:保险金额由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根据被保险人的职业类别、保险期限等因素进行评估。

4. 保险费:保险费由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根据被保险人的职业类别、保险期限、保险金额等因素进行评估。

5. 保险期限:保险期限由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一般为一年,可续保。

6. 免责条款:在某些情况下,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如被保险人因故意行为、疾病、战争等导致的意外伤害。

7. 退保和减保:在保险期限内,投保人可以申请退保或减保,但需要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支付一定的手续费。

8. 保险理赔:在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尽快通知保险公司,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保险公司将在收到材料后进行调查和理赔。

总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旨在为被保险团体提供意外伤害保障,确保在发生不幸情况时能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

中国人寿保险险种介绍

中国人寿保险险种介绍

中国人寿保险险种介绍1.人寿保险人寿保险是中国人寿保险最主要的险种之一,旨在为被保险人或其家属提供保障,以应对因意外伤害、疾病或意外死亡等情况导致的意外损失。

人寿保险主要包括定期寿险、终身寿险和分红寿险等。

定期寿险在特定的保险期限内提供保障,终身寿险提供终身保障,并且可能带有现金价值,分红寿险在保障身故的同时还可以获得保险公司的红利。

2.健康保险健康保险是为了应对医疗费用而设计的保险险种。

中国人寿保险提供多种健康保险产品,包括医疗费用补充保险、重疾险和住院津贴保险等。

医疗费用补充保险在医疗保险基础上提供额外的保险保障;重疾险提供对被保险人罹患特定重大疾病的保障;住院津贴保险在被保险人住院时提供每天一定金额的津贴。

3.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主要为受伤或丧失生命能力的人士提供保障。

中国人寿保险的意外伤害保险产品提供意外伤害导致伤残或死亡的保险金。

这种保险通常还包括额外的飞行意外伤害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等附加保障。

4.旅行保险旅行保险是为旅行者提供保障的一种保险产品。

中国人寿保险的旅行保险覆盖范围包括旅行意外伤害、旅行延误、紧急医疗救援等。

旅行保险通常可根据旅行时间和地点的不同提供不同的保障计划。

5.教育金保险教育金保险是为了应对子女教育费用而设计的一种定期寿险产品。

中国人寿保险的教育金保险通常可以选择缴费期间和保险期间,在特定的时间点提供教育金给付或一定额度的现金价值。

6.年金保险年金保险是为了确保退休后有稳定的收入而设计的一种保险产品。

中国人寿保险的年金保险可以提供一定的年金给付,用于满足退休后的生活需求。

年金保险通常可以选择缴费期间和领取年金的方式。

总结:总的来说,中国人寿保险提供了多种险种以满足不同人群和企业的保险需求,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旅行保险、教育金保险和年金保险等。

这些险种提供了保障个人和家庭的生活、健康、教育和退休等方面的需求。

在选择保险产品时,个体需根据自身需求和偏好,仔细了解保险条款和保险责任,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

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66鸿运保险(B型)条款

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66鸿运保险(B型)条款

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66鸿运保险(B型)条款一、保险产品介绍1.1 产品名称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66鸿运保险(B型)1.2 产品概述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66鸿运保险(B型)是一款旨在为客户提供全面保障的人寿保险产品。

该产品结合了寿险和投资的双重特点,为客户提供保障和增值的双重收益。

1.3 保险期间和保险额该产品的保险期限为30年,保险额由客户根据自身需求选择。

保险额范围为100万至5000万元不等。

1.4 保险费用保险费用根据客户选择的保险额和年龄确定,具体费用请咨询保险顾问。

二、保险责任2.1 正常寿险保障在保险期间内,如果被保险人不幸身故,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进行赔付,以确保被保险人家属的生活稳定。

2.2 疾病赔付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被确诊患有身故保险公司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进行赔付。

重大疾病包括但不限于癌症、心脏病、肝病等。

2.3 意外伤残赔付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意外受到伤残,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进行赔付。

伤残程度根据医生的评估结果确定。

三、退保规定3.1 退保申请被保险人可以在保险期间内申请退保,需向保险公司书面提出退保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文件。

3.2 退保费用根据保险条款规定,保险公司会收取一定的退保手续费等费用。

3.3 退保计算退保金额按照保险条款约定的退保计算公式确定,具体计算方法请咨询保险顾问。

四、其他条款4.1 免责条款在以下情况下,保险公司不承担赔付责任:•被保险人故意自杀或自残。

•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患病时已经达到或超过保险合同约定的年龄。

•被保险人在交保险费时提供虚假信息。

4.2 续保条款保险期满后,被保险人可以申请续保,继续享受保险责任。

具体续保条件和费用请咨询保险顾问。

4.3 解除、解约和纠纷解决双方在保险合同履行中如有解除、解约等情况,应按照合同约定协商解决。

如无法协商解决,可提请相关仲裁机构或法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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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19620-80岁27)98 15280
117540 3388 46994
19 49 120000
240000 121536 3471 51875
20 50 120000
240000 125688 3556 56988
29 59 120000
240000 170400 4436 115078
30 60 120000 11总71收2 益分1析17:12 240000 164580 4548 123078
从保单生效起 至保险期满
都享有高额分红!
➢自本合同约定的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起, 若被保险人生存,本公司于本合同每年或 每月的生效对应日给付养老年金。
➢专款专用 老来无忧 ➢复利累积 领取灵活 ➢递增领取 更添价值 ➢保证领取 八五有福
➢ 被保险人在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前因疾病身故,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 息)与现金价值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在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前因意外伤害身故,按所交保险费(不 计利息)的200%与现金价值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 金,合同终止。
合计收益 收益率 合计收益 收益率
(固定)
1
(累计)
2
30 120000 11712 234240 314706 282619 516859 431% 597324 498%
35 120000 10356 207120 278270 210509 417629
40 120000 9两16种8 领183取360类2型463收48益1对522比84 :335644
4710 11580 105472 164534 173411 182676 285478 299370 306180 307934 303469 294331 597324
各年龄段固定领取总收益表:60岁起领,领取20年
年末 年龄
累计 保费
年固定 养老金
固定领 取合计
累计养 老金 (年末)
累积 红利
顶级养老产品---产品篇
——国寿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分红险)培训课件
中国人寿上海分公司个险销售部
一、产品亮点 ---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
➢年年有分红 ➢月月有养老 ➢天天有保障 ➢人人都要买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每年享受公司经营 成果,坐享红利分配。
➢全程分红 时间超长 ➢年年分红 抵御通胀 ➢累积生息 保值增值 ➢应急养老 随时领取
第一年领取固定养老金:11712元
20年合计:234240元 或20年复利累计:314706元
每年12000元*10年=120000元
年金开始领取后身故一次性给付 未领取各期养老年金之和
利益演示分析:30岁 男 60岁起固定领取11712元;
保 单 年 度
年 末 年 龄
累计保 费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生存给 付
累积生存 给付(年
407% 332% 269% 217%
年末 年龄
累计 保费
年固定 养老金
固定领 取合计
累计养 老金
(年末)
累积 红利
45 75 120000 117=1321470263+6208727619=55987536024元(443.29386倍) 1339 248521
49 79 120000 11712 314706 11712
280 282619
合计
120000 234240 314706
282619
备用应 急养老 基金
末)
年度最 退保金(现
高身故
金价
保障 值)(年末)
假定高等红利
周年红 利
累积红利
1 31 12000 2 32 24000 10 40 120000 18 48 120000
24000 48000 240000 240000
4生5存48金+现价16+2累计红利162
11=0约2830万 385
552
348% 280%
488779 398631
10% 45 120000 8•1固12定年162领24比0 递21增79领72取1低05277 ;267517 223% 323249
50 120000 7188 143760 193144 67781 211541 176% 260925
各年龄段•固递定增累领计取比总递增收累益计表低:5%60岁起领,领取20年
选择:缴 费 期:10年; 领取年龄:60岁; 领取期限:20年; 领取方式:年领;
可以全市统一,以利于销售。
每年都参与红利分配,按高等红利计算,
累计领取282619元.
合 计: 516859元 (431%) 复利累计:597234元 (498%)
领取前因疾病身故返还所交保费或现金价值 领取前因意外身故返还所交保费的两倍
➢ 1、平准年金。本公司按保险合同载明的领取金额 给付养老年金,直至约定领取期限届满,本合同 终止。
➢ 2、增额年金。本公司首年给付的养老年金按保险 合同载明的领取金额确定,从下一个保单年度起 以后每个保单年度的年金给付标准,在上一个保 单年度给付标准的基础上,按首年给付标准的5% 增加,直至约定领取期限届满,本合同终止。
➢ 被保险人在约定的养老年金领取期间身故,按约定领取期限内尚未领取 的各期养老年金之和一次性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意外风险 双倍保障 ➢人性设计 市场独有 ➢养老之后 万一有事 ➢保证领取 利益倍增
➢一份投入 多重收益 ➢满足客户 理财需求 ➢年年递增 老来尊荣 ➢分红养老 功能齐全
两种领取方式选择
1、固定年领取+累计红利
35 65 120000 11712 75758 175680 130512 3607 163956
=234240+282619=516859元(4.31倍)
40 70 120000 117122、累1计50养00老5金+1累17计12红0 利 90288 2538 205934
说明:被保险人在养老年金领取期间身故, 按约定领取期限内尚未领取的各期养老年金 之和一次性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病 故:还本或现价高者; 意外身故:200%的本金
或现价高者 ;
固定养老金:如果到期不领, 可存于公司进行复利滚存;
周 年 红 利:周年红利不领, 可累计生息;
由于缴费方式、领取年龄、 领取方式、领取类型、领取期 限的4-4-2-2-2,组合可达上千 种,销售难度极为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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