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工程实施方案
社会救助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方案

社会救助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方案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面临很多困难和挑战。
其中最为突出的问题就是一些困难家庭难以获得基本的生活保障,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我们需要制定更加完善的社会救助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方案,来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加长久的帮助。
一、兜底概念兜底工作,即国家、社会对困难群体实行最基本的供给保障,以及对临时、突发、意外等各种形式的风险开展保障行动。
这种方式旨在取消极端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建立社会民生保障网络,减少社会经济不稳定因素的影响,促进可持续发展。
二、兜底保障内容兜底保障的内容主要涉及经济、卫生、文化、教育、住房、法律援助、志愿服务等方面。
具体包括以下内容:1、最低生活保障国家对困难家庭的日常支出或短期突发支出进行补贴,以保障其最基本的生活需求。
同时,也可采用社区藏艺品、小额贷款、社会捐赠等方式解决困难家庭的突发经济需求。
2、创业扶贫为具有创业能力的人员提供综合帮扶、优惠贷款、税收优惠、税后补贴和技术支持等全方面的支持,以助推新生力量脱贫致富。
3、义务教育和高中路费补助义务教育是每个孩子的基本权利,对于贫困家庭的孩子来说,更是问题的重点。
因此,国家应对贫困家庭的孩子进行义务教育的激励,并实现教育公平。
同时,对于资助生中的转化生和高中阶段的家庭,国家应给予较为优厚的补助。
4、医保和大病救助对困难家庭的医疗费用进行全额或部分补贴,对医保制度的权利进行切实和全面的保护,实现基本医疗保障。
同时,对困难家庭中以及全社会发生的重大疾病进行全站资助。
5、定点医疗和基本药物补贴对贫困家庭进行最优惠的药品,设立定点医疗机构,专门咨询专业医生,以一定的比例补助贫困家庭的医疗费用。
以上内容仅为兜底保障内容的一部分,还有许多方面都需要需要重点关注。
三、解决问题的重要性社会救助对于贫困群体的帮助不可小觑,通过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兜底保障的工作不断加速,贫困户的生活水平得到了一定的提高。
2023年脱贫攻坚低保兜底行动方案

2023年脱贫攻坚低保兜底行动方案一、背景说明2023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也是脱贫攻坚战的最后一年。
尽管我国在过去几年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但仍然有一部分人口处于贫困状态,需要国家的支持和保障。
因此,制定并实施2023年脱贫攻坚低保兜底行动方案,对于确保基本民生和实现全面小康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标和原则1. 目标:到2023年,全面解决绝对贫困问题,实现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保障。
2. 原则:- 突出重点:重点关注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确保资源的优先使用。
- 融合政策:整合社会保障、扶贫政策,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保障。
- 精准施策:通过精准识别和评估,确保帮助到真正需要帮助的人。
- 综合施策:综合运用资金、产业、教育、医疗等多种手段,形成长效机制。
三、主要措施1. 完善低保制度- 提高低保标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提高低保标准,确保低保人员基本生活需求。
- 完善低保评估机制:建立全面、科学的贫困评估机制,确保将救助资源集中到最需要的人群身上。
- 拓宽低保对象范围:将低保对象扩大至贫困老年人、残疾人、特困家庭等贫困人群,确保不漏一户、不拉一人。
2. 发放临时救助- 建立临时救助机制:建立健全城乡居民临时困难救助制度,对突发意外、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临时困难的人员给予临时救助。
- 快速响应:设立专门的救助组织,确保救助资源向受困人员迅速运送,最大限度地减小损失。
- 兜底保障:对于因灾害等原因致贫的人群,及时发放临时救助,确保其基本生活需求。
3. 增加就业机会- 扶持创业就业:建立创业就业扶持基金,对贫困人口提供创业贷款、技能培训、创业指导等全方位支持。
- 优化公共就业服务:加强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就业补贴等公共就业服务,帮助贫困人口获得稳定的就业机会。
- 促进农民工就业:加强农民工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提高他们的创业就业能力。
4. 加强教育支持- 教育扶贫资金保障:增加教育扶贫专项资金投入,确保贫困地区教育资源充足。
社会救助兜底脱贫实施方案

社会救助兜底脱贫实施方案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根据《**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明确办公室组成人员及成员单位分工 __》精神,更好发挥社会救助在推进精准扶贫中的重要作用,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__令649号)、《 __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14号)、《中共**省委 **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陕发【**】20号)、《 __办公厅转发 __等部门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 __政策有效衔接指导意见 __》( __【**】70号)和省、市相关政策文件为指导,坚持应保尽保、应扶尽扶、分类保障、动态管理,资源统筹、因地制宜的原则,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 __中的重要作用,与其它扶贫政策一起形成合力,编密织牢“覆盖全面、救急解难、托底有力、持续发展”的基本民生安全网。
(一)兜底保障对象范围1、农村低保。
建档立卡贫困户中丧失劳动力,没有自我发展能力,到期无法通过生产扶持、就业发展、搬迁安置和其他措施脱贫的困难家庭,按条件和程序审核后纳入农村低保,给予兜底保障。
2、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建档立卡贫困户中丧失劳动能力,无生活、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法定义务人无履行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做到应救尽救、应养尽养。
(二)社会救助扶持对象范围1、医疗救助。
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医疗救助和特重大疾病救助范围,根据家庭经济状况,分类别、分层次给予救助。
2、临时救助。
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生重大疾病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困难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因基本生活必须品价格上涨、家庭成员身患疾病维持基本医疗、接受非义务阶段教育等原因,导致生活必须费用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基本生活暂时出现困难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及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突发重大疾病或者其他特殊困难,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给予应急性、过渡性基本生活救助。
XX民政局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XX民政局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实施方案X XX 民政局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民政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民发〔20xx〕90 号)和 XX 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X 民发〔20XX〕X 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坚持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应救尽救,坚持正确引导、统筹衔接、综合施策。
进一步优化政策供给,完善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保障性扶贫措施,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作用,切实保障好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的基本生活。
二、主要措施(一)实行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分类保障。
结合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和低保动态管理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的认定工作,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并认定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其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经济收入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对象,认定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一类对象,按照农村低保标准全额发放低保金;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有一定经济收入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对象,认定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二类对象;对有可能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对象,认定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三类对象;二、三类对象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差额发放低保金。
(二)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制度。
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重病重残对象纳入低保的政策办法。
低保兜底措施实施方案

低保兜底措施实施方案一、背景。
近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与此同时,一些特殊困难群体的生活依然面临着诸多困难。
为了保障这些群体的基本生活,我国实施了低保兜底措施,旨在提供最基本的生活保障,确保他们基本生活不会出现严重困难。
二、实施目标。
低保兜底措施的实施目标是为那些生活困难的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让他们能够基本维持生活,并且逐步脱贫致富。
同时,通过实施低保措施,促进社会公平和谐,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
三、实施原则。
1. 公平原则,低保兜底措施的实施应当遵循公平原则,不偏袒任何一方,确保每一个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群体都能够得到相应的帮助。
2. 保障原则,低保兜底措施实施过程中,必须坚持保障最基本的生活需求,确保特殊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不会出现严重困难。
3. 激励原则,低保兜底措施不仅仅是为了解决眼前的困难,更要通过激励措施,帮助特殊困难群体逐步脱贫致富,实现自我发展。
四、实施步骤。
1. 识别对象,首先,需要对特殊困难群体进行认真的识别和甄别,确保帮助的对象是真正需要帮助的人群。
2. 制定标准,在识别对象的基础上,需要制定相应的低保标准,明确收入、财产等方面的界定,确保帮助的对象符合条件。
3. 发放资金,一旦确定了帮助对象,就需要及时发放相应的低保资金,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4. 监督管理,在资金发放之后,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管理机制,确保低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和规范,杜绝滥用和浪费。
五、实施效果。
通过低保兜底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地保障特殊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公平和谐。
同时,通过激励措施,可以帮助他们逐步脱贫致富,实现自我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六、总结。
低保兜底措施的实施对于特殊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具有重要意义,也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
我们需要坚持公平原则,保障原则和激励原则,严格按照实施步骤,确保低保兜底措施的有效实施,为特殊困难群体提供更好的帮助,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黑龙江省民政厅印发《关于统筹全省民政领域资源聚力脱贫攻坚兜底保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龙江省民政厅印发《关于统筹全省民政领域资源聚力脱贫攻坚兜底保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民政厅•【公布日期】2020.08.26•【字号】黑民规〔2020〕8号•【施行日期】2020.08.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扶贫、救灾、慈善正文黑龙江省民政厅印发《关于统筹全省民政领域资源聚力脱贫攻坚兜底保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民规〔2020〕8号各市(地)、县(市)民政局:现将《关于统筹全省民政领域资源聚力脱贫攻坚兜底保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黑龙江省民政厅2020年8月26日关于统筹全省民政领域资源聚力脱贫攻坚兜底保障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兜底保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民政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民政领域脱贫攻坚兜底保障的各项部署,切实发挥民政领域制度保障优势和政策集成效能,编密织牢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兜底保障网,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探索建立解决相对贫困问题的长效机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聚焦脱贫攻坚兜底保障,聚焦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聚焦推进落实“六稳”“六保”工作任务,以实施“五统五兜”工程为抓手,进一步统筹全省民政领域资源,加强政策集成、资金集成、力量集成,不断健全完善民政救助政策体系和制度体系,探索建立全民政领域聚力解决相对贫困问题的长效机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汇聚起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强大合力,筑牢脱贫攻坚“最后一道防线”。
二、基本原则(一)资源汇集、政策集成。
加强民政领域各类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和民政民生政策的有效衔接,强化工作集成、资源集聚、政策叠加,统筹推动各类政策、资金、力量向特殊领域、特定人群倾斜,切实发挥各类资源的集成效应和乘数效应,促进兜底保障政策更好更多覆盖贫困人口。
兜底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兜底扶贫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
近年来,我国扶贫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贫困人口数量大幅减少。
然而,仍有一部分贫困人口因病、因残、因灾等特殊情况而无法脱贫,成为脱贫攻坚的难点和重点对象。
为了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必须加大对兜底贫困人口的扶持力度,制定兜底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确保不让任何一个贫困群众掉队。
二、兜底扶贫工作目标。
兜底扶贫工作的根本目标是实现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不愁住、不愁病”,确保他们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具体目标包括,贫困人口基本生活保障有力度、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能力明显增强。
三、兜底扶贫工作重点。
1. 健全兜底保障机制。
建立健全贫困人口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确保他们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加强对特殊困难群体的帮扶力度,确保他们生活无忧。
2. 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教育、医疗、住房等基本公共服务投入,提高服务质量,缩小城乡、地区之间的差距,确保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公共服务。
3. 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
通过开展职业培训、技能提升等活动,帮助贫困人口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提高脱贫致富的能力,实现可持续脱贫。
四、兜底扶贫工作措施。
1. 完善扶贫政策。
加大对贫困人口的扶持力度,完善相关政策,确保贫困人口享有基本生活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
2.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加大对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改善贫困地区的交通、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条件,提高贫困地区的发展水平。
3. 强化社会帮扶。
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兜底扶贫工作,开展捐助、志愿服务等活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扶贫格局。
五、兜底扶贫工作保障措施。
1. 加强政府监管。
建立健全兜底扶贫工作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兜底扶贫工作的督查和考核,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2. 加大财政投入。
政府要加大对兜底扶贫工作的财政投入,确保兜底扶贫工作的顺利开展。
3. 完善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兜底扶贫工作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兜底扶贫工作的顺利实施。
广东兜底服务双百工程实施方案

广东兜底服务双百工程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广东省委、省政府于2020年启动了广东兜底服务双百工程,旨在全面推进精准扶贫与精准脱贫,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针对全省贫困地区的脱贫任务,制定并实施兜底服务双百工程方案,以确保每一户贫困家庭都能享受到兜底扶贫政策的红利,实现持久脱贫。
二、工程目标1. 精准识别和登记贫困户:通过全面排摸和评估,确保准确确定和登记所有符合贫困标准的贫困户。
2. 全面落实基本公共服务:提供基本教育、基本医疗、基本住房安全等公共服务,确保贫困户享有相应权益。
3. 全面实施扶贫产业工程:通过扶持发展农产品生产、劳务输出、乡村旅游等增收项目,增加贫困户收入。
4. 优化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医疗保障、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保障所有贫困户的基本生活需求。
三、工程实施步骤1. 贫困户信息登记: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全省范围内的贫困家庭进行全面排摸和登记,并建立家庭档案,详细记录家庭成员、收入状况、住房条件等信息。
2. 制定帮扶计划:根据贫困户的实际情况,分析其致贫原因,制定个性化的帮扶计划。
由专门的帮扶人员负责跟踪落实,确保帮扶措施得以有效执行。
3. 提供基本公共服务:通过加大教育投入,改善贫困地区的学校条件;加强卫生健康服务,提升贫困地区的医疗水平;推进住房安全改造,改善贫困户的居住条件。
4. 扶贫产业工程:根据贫困地区的产业发展潜力,投入资金和技术支持,推动农产品生产、农村旅游、劳务输出等扶贫产业的发展,带动贫困户增收。
5.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医疗保障、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将所有贫困户纳入保障范围,提供必要的经济支持和救助。
四、工程保障措施1. 资金支持:省、市、县三级财政共同投入资金,确保工程实施所需经费到位。
2. 人员培训:通过组织培训班和专家指导,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
3. 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工程的监督检查体系,定期对各地的工作进展和效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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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工程实施方案
为切实落实《中共xx县委、xx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x发〔xx〕x号),认真组织实施兜底脱贫工程,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社会保障兜底脱贫的实施意见》(xx 政办〔xx〕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发展战略和行动计划,结合民政工作职责,强化制度保障,整合各方资源,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社会救助的兜底保障功能,按照扶贫脱贫“社会保障兜底一批”的要求,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编密织牢托底安全网,确保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贫困家庭全部纳入社会保障救助范围,共享社会发展成果。
(一)精准识别,应保尽保。
确保所有农村无业可扶和无力脱贫贫困人口(以下简称“两无”贫困人口)、暂时不能脱贫人口和其他符合条件的农村困难群众全部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切实保障其基本生活。
(二)加大投入,强化保障。
加大资金投入,提高保障标准,健全工作机制,强化保障措施,提高社会救助管理服务水平。
(三)加强衔接,形成合力。
加强社会救助保障体系建设,充分发
挥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制度的有效衔接和资源整合,全面形成各项保障救助制度各有侧重,互为补充,合力保障的良好格局。
(一)逐步提高低保标准,确保低保对象基本生活水平与全面小
康相适应
1.全面实行低保兜底,逐步提高保障标准。
按照实行低保制度兜
底脱贫的任务要求,进一步完善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相适应的调整机制,逐步提高保障标准。
2.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实现应保尽保。
以县 __精准识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基础,各乡镇对所登记建档的贫困家庭逐一进行核实。
对“两无”贫困人口或暂时无法通过 __脱贫的困难家庭,要全部纳
入农村低保范围,实行“兜底保障”,做到动态管理,应保尽保。
对纳入低保范围的A类、B类对象,按其本人享受低保标准的30%和20%分类增发保障金。
建立健全低保对象动态调整机制,对经过 __收入
增长实现稳定脱贫并高于低保标准的,要按规定退出低保范围。
(二)健全特困人员供养制度,确保供养人员共享全面小康成果
1.提高特困供养人员供养水平。
全面建立特困供养人员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的60%合理确定供养标准,有效保障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
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提高供养水平。
积极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建立特困供养人员护理保险、护理补贴制度,逐步解决特困供养人员护理难题。
2.加强特困供养设施建设和管理。
加强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后管养,积极推进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定额补助,推动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提高服务管理水平。
探索建设护理型特困供养机构或在特困人员供养机构中设立特护区,为患病或失能失智的特困供养人员提供护理服务。
3.加强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
继续完善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适时调整提高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加强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确保孤儿健康成长。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合理调整提高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完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将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儿童纳入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范围。
4.实施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民生工程。
着力解决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和长期照护支出困难,做到应补尽补,确保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残疾人。
(三)提高医疗救助保障水平,有效遏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1.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在积极对上争取医疗救助资金支持的基础上,县级财政根据测算的资金需求和上级财政补助资金情况,足额安排本级财政医疗救助资金。
实施过程中的缺口部分,县级财政应及时予以兜底。
2.扩大医疗救助对象范围。
从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重点救助对象)扩大至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特大疾病患者及因病致贫家庭重特大疾病患者等。
3.资助参加农村合作医疗。
资助重点救助对象参加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代其缴纳个人应负的全部参合资金,资助率达到100%。
4.适当提高住院救助比例。
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含建档立卡贫困户)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各类补充保险等补偿后,仍难以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救助。
重点救助对象救助不设门槛费。
对重点救助对象在年度救助限额内,分病种进行救助。
病种范围内按70%给予救助,不是病种范围内的按15%给予救助。
对特困供养人员的救助比例不低于90%。
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农村0—14周岁急性白血病及先天性心脏病儿童,按xx卫农〔xx〕34号文件确定的医疗
救助标准执行。
对经上述各种保险补偿(含保底补偿)或医疗救助后,剩余个人自负医疗费用仍然较高的救助对象,酌情予以二次救助。
(四)规范临时救助制度,防止因突发性困难致贫返贫
1.根据 __、 __和省民政厅有关临时救助政策,进一步健全完善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办法和“救急难”实施方案,适时提高临时救助标准,全面建立以发现、认定、快速响应、社会力量参与和监督检查等为主要内容的急难救助长效机制,有效保障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突发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困难致使生活陷入困境、生存面临危机及其他社会救助制度实施后仍有严重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
坚持应救尽救原则,切实将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的群众纳入救助范围。
提高救助水平,加大对突发重特大疾病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各类困境儿童、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力度。
2.健全完善“救急难”工作机制。
健全完善“救急难”工作主动发现机制,及时了解、掌握、核实辖区内居民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事故、罹患重病等特殊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救助、早干预,严防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发生。
3.拓展临时救助方式。
根据临时救助对象实际需求,对给予临时救助金、实物救助后生活仍有困难的救助对象,积极提供转介服务。
进一步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设施,落实配备相应机构人员,提升救助服务能力,全面发挥救急难的作用。
实行政府救助、慈善救助、家庭自救相结合,保障困难家庭对象与个人对象基本生活。
(五)加强社会保障救助制度衔接,形成兜底扶贫合力
切实加强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之间的衔接,加强社会保障救助制度与社会力量参与之间的衔接,形成各项社会保障救助制度功能充分发挥、各项社会保障救助资源充分整合,城乡困难群众生活得到有效保障的良好格局。
加强农村低保制度和 __政策的有效衔接,精准识别农村低保对象和贫困人口。
充分利用省、市两级建立的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建立起纵向贯通市县,横向联通各有关部门(机构)的信息共享体系,确保申请救助对象公正高效认定。
实现民政低保信息系统与扶贫建档立卡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实现精准识别、精准救助。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供坚实保障。
健全完善以社会救助为主体的社会保障兜底扶贫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各乡镇要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切实履行社会救助申请受理、调查、评议等审核职责等相关具体责任和工作职责,设立村(居)社会救助信息员, __排查所辖区域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特别是高度关注急难救助对象,坚决防止出
现因救助不及时、不到位而引起的不良事件发生。
畅通社会救助“最后一公里”,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经办机构队伍建设,按工作量和相关要求充实基层工作力量,安排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有人办事、有钱办事。
(二)加强统筹协调,形成整体合力。
健全政府牵头、涉及社会救助政策实施相关部门参与的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的作用,通过日常联系、会议协调、简报交流、督查调研等形式,进一步密切部门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加强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做好平台接入的协调工作,进一步强化社会救助工作之间、社会救助与社会保障工作之间的统筹衔接。
履行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统筹职责,认真落实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制度,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会救助。
(三)强化督查考核,确保工作落实。
各乡镇要围绕社会保障兜底扶贫的总体目标,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完成任务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有计划、有步骤的推进落实。
县民政局要加强督促检查,采取督查督办、督促指导、领导分片包保等方式,确保督查检查到位。
要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及社会救助保障工作取得的
成效,坚定打嬴脱贫攻坚战的决心和信心。
积极参与、监督和支持社会保障兜底工作,在全社会凝聚起扶贫济困的强大正能量和良好氛围。
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