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五小行业”行业规范要求
“五小”行业基本情况分析及整治规范对策(胡)

九龙坡区“五小”行业基本情况分析及整治规范对策“五小”行业(餐饮业、食品流通、小旅馆、小美容美发店、小歌舞厅、小洗浴室、小网吧)是我区广大市民日常餐饮、娱乐消费的主要场所,也是迎接国家卫生城区暗访检查的重点行业,其主要特点是行业数量多、分布广、流动性强、基础设施差、监管难度大、存在的问题多等。
我局将针对我区“五小”行业整治情况作一个综合汇报。
一、“五小”行业基本情况根据九龙坡区中梁山以东8个街镇(杨家坪、谢家湾、黄桷坪、石桥铺、石坪桥、渝州路、九龙镇、中梁山)的摸底数据统计,共有“五小”行业3297家,其中餐饮行业1529家、食品流通1174家、公共场所(小旅店51家、小美容美发店551家、小小歌舞厅179家、小洗浴室20家、小网吧38家)839家(按照我局制定的“五小”行业卫生要求划定的面积为标准),持有有效许可证的约占60%(一部分是有证无效,如:铁马市场;一部分是无证经营,如:背街小巷或社区内不具备基本卫生发证条件的);涉及经营业主和从业人员约1600余人;持有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约占70%。
这些“五小”行业除“两证”不全外,普遍存在经营面积小、不能按要求划分功能分区、基本的卫生设施欠缺、经营者法律及卫生意识淡薄等问题。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无证照经营比较普遍。
检查中多数食品生产经营户未取得有效证照,从业人员多数未持健康证上岗。
2、部分领域存在严重的监管空白。
尤其是前店后厂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各职能部门的衍接存在问题,质监部门不发食品加工许可证,工商部门不发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而且这些网点基础条件较差,极易造成严重的监管空白。
3、流动性大。
“五小”行业经营户多为个体,流动性大、不稳定、经营业主文化程度低、卫生法律、法规知识欠缺,监管部门的整改意见得不到落实。
4、经营场所面积狭小。
大部分“五小”行业经营场所面积狭小,有的既是经营场所又是生活场所,无法进行合理布局,存在严重的交叉污染隐患。
五小管理制度

五小管理制度一、引言五小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企业内部的各项工作,确保员工的工作效率和积极性,提升企业整体运营质量而订立的。
本制度明确了五小管理的定义、目标、管理标准和考核标准,旨在促进企业的高效运作和员工的良好进展。
二、定义五小管理是指对工作场所的乾净、物资的按需使用、时间的合理布置、仪容仪表的整齐规范、文化氛围的营造进行全面管理的制度。
五小分别指五个方面的管理:五洁、五S、五通、五整、五美。
1. 五洁五洁是指办公区域及设备、仓库库房、生产车间、休息区等工作环境的清洁管理,包括地面、墙面、家具设备、卫生间等的清洁维护,确保工作环境乾净、卫生、舒适。
2. 五S五S是指整理(Seiri)、整顿(Seiton)、清扫(Seiso)、清洁(Seiketsu)、纪律(Shitsuke)五个日语词汇的缩写,旨在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流程的规范化管理,削减挥霍,提高生产效益。
3. 五通五通是指信息通畅的管理,包括充分沟通、适时反馈、信息共享、问题解决和工作布置的通畅性,保证部门间、员工之间的信息传递流畅和精准。
4. 五整五整是指整理工作物品、资料、文件等的规范化和标准化的管理,确保工作物品的整齐有序,易于存取和使用。
5. 五美五美是指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包括工作氛围、工作态度、职业道德的培育,提升员工的归属感和荣誉感。
三、管理标准1. 五洁管理标准•每日定时清扫工作区域,包括地面、墙面、办公桌、椅子等。
•定期进行大扫除,清洗空调过滤网、门窗、卫生间等。
•每月进行一次深度清洁,包括清洗茶水间、厕所等。
•对于工作场所内的废纸、垃圾等,适时分类处理或投放指定垃圾桶。
2. 五S管理标准•每日保持本身的工作台面乾净,不留下杂物。
•定期对不用的物品进行整理、分类、清理和处理。
•工作完成后,整理好工作区域,确保下一个人能顺当进行工作。
•提倡工作过程中的标准操作、标识牌管理,削减错误和挥霍。
3. 五通管理标准•部门间的信息沟通应适时、精准、全面。
2024年公共场所四小行业专项整治方案策划方案

2024年公共场所四小行业专项整治方案策划方案一想到这个“2024年公共场所四小行业专项整治方案策划方案”,我脑袋里瞬间浮现出一幅整治大作战的画面。
这可是个大工程,得从源头抓起,公共场所的“四小行业”可是影响着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城市形象呢。
1.目标定位咱们得明确目标,专项整治是为了什么?提高公共场所管理水平,提升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权益。
具体来说,就是让小餐饮、小旅馆、小浴室、小歌舞厅这“四小行业”规范化经营,打造和谐、安全、舒适的公共场所。
2.工作重点(1)小餐饮行业:严格审查餐饮服务许可证,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严查食品添加剂和过期食品。
(2)小旅馆行业:规范旅馆业经营许可,加强消防安全检查,提高住宿环境质量。
(3)小浴室行业:加强对浴室卫生环境的监管,严查非法经营,确保公共浴池卫生安全。
(4)小歌舞厅行业:规范歌舞厅经营许可,加强噪音污染治理,提升服务质量。
3.实施步骤现在,咱们来具体谈谈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通过各种渠道宣传专项整治的目的和意义,让从业人员和消费者都认识到这次整治的重要性。
(2)调查摸底阶段:组织力量对公共场所“四小行业”进行拉网式排查,摸清底数,建立档案。
(3)集中整治阶段:针对排查出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整治,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查处。
4.工作措施为了让这个方案更具操作性,咱们得制定一些具体的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2)落实责任追究:对整治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确保整治效果。
(3)加强政策宣传:通过各种渠道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从业人员和消费者的法律意识。
(4)严格执法检查:加大执法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形成震慑。
(5)创新管理手段: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监管效能,实现精准管理。
5.预期效果咱们来展望一下整治后的效果。
(1)公共场所“四小行业”经营秩序明显改善,服务水平得到提升。
“五小”行业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巷府字[2012]15号巷口镇巩固国家卫生城市“五小”行业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为整体推进我镇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进程,切实解决创卫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加大我镇“五小”行业(小饮食店、小美容美发厅、小旅馆、小歌舞厅、小网吧) 的专项整治工作力度,确保国家卫生城市复评顺利通过验收,根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花岗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五小”行业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区府办发…2012‟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五小”行业整治工作的客观实际,特制定巷口镇巩固国家卫生城市“五小”行业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通过各相关部门、各村以及全镇人民群众共同参与,相互配合,齐心协力,加大对“五小”行业的专项整治,确保我镇“五小”行业整治工作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二、组织领导镇人民政府成立巷口镇巩固国家卫生城市“五小”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督促指导小组,负责全镇“五小”行业整治,统一组织指挥调度,接受区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指导。
组长:林黛君(中共巷口镇委员会副书记、巷口镇人民政府镇长)副组长:廖荣景(巷口镇政法委书记)颜家辉(巷口镇武装部部长)何林辉(巷口镇人民政府副镇长)罗睿(巷口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成员:周勇(巷口镇人民政府综治办公室主任)范永珠(巷口镇人民政府城管办主任)李德厚(巷口镇卫生院院长)李树刚(巷口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办主任)汪福燕(巷口镇人民政府文化服务中心主任)梁波(巷口镇人民政府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周刚(巷口镇派出所所长)罗宗文(巷口镇八卦村主任)马家强(巷口镇沙坪村主任)许太华(巷口镇巷口村主任)刘永华(巷口镇中山村主任)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推进和开展,李树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镇卫生院院长李德厚同志任副主任。
三、工作原则。
政府主导,社会支持;各块结合,以块为主;疏堵结合,长效管理。
通过党政拉动、部门联动、基层推动、群众行动,切实把“五小”行业整治好、规范好、巩固好。
2023年“五小”行业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2023年“五小”行业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标近年来,“五小”行业(小煤矿、小型金属冶炼、小型建材、小型化工、小型印染行业)一直是环境保护工作的难点和薄弱环节。
这些行业存在严重的污染排放问题,对生态环境的破坏程度较大,不仅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也不利于可持续发展。
为了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我国决定在2023年实施“五小”行业专项整治攻坚行动,确保达到以下目标:1. 切实减少“五小”行业的污染排放,明显改善环境质量;2. 提高“五小”行业企业的环境保护意识和能力,推动绿色发展;3. 建立健全“五小”行业监管制度,加强执法监督,形成长效治理机制;4. 增强公众环保意识,促进社会共治共享。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为实现以上目标,我们将采取以下主要任务和措施:1. 强化政策支持(1)出台相关政策文件,明确“五小”行业专项整治攻坚行动的目标、任务和要求;(2)加大财政投入,给予“五小”行业环保改造资金支持;(3)优化税收政策,鼓励“五小”行业企业采取环保措施;(4)加强环境保护产业政策支持,推动“五小”行业向绿色发展转型。
2. 加强环境监管(1)建立健全“五小”行业污染源监测体系,加强对企业污染排放情况的实时监测;(2)加强对“五小”行业企业的定期、不定期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违规行为;(3)加大惩罚力度,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包括罚款、停产整顿等措施;(4)推动电子监管技术应用,实现对“五小”行业企业的精细化监管。
3. 推动产业升级(1)鼓励“五小”行业企业加快绿色技术研发和应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环境排放标准;(2)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推动“五小”行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和节能减排措施;(3)支持“五小”行业企业开展资源有效利用和循环经济试点示范;(4)加强“五小”行业企业的技术咨询和培训,提升企业的环保意识和能力。
4. 完善监管机制(1)建立完善“五小”行业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制度,促进企业主动公开环境信息;(2)加强对环保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提高执法水平和能力;(3)完善“四个清单”管理机制,即环评清单、污染物排放清单、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和应急处置清单,做到动态管理;(4)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联动共治的工作机制。
五小场所管理制度

五小场所管理制度
1、上班期间,不的随意进入吸烟室;
2、工作之余、休闲时间吸烟请在吸烟室;
3、在室内吸烟请注意防火安全,不得乱弹烟灰及乱弃烟头、烟灰,烟头一定要放入烟灰缸内;
4、室内吸烟请注意卫生,不得随意吐痰、乱丢杂物,保持室内清洁,不得大声喧哗;
5、吸烟室由专人负责及安全吸烟情况。
提示:吸烟有害健康!
1、上班期间,不得进入娱乐室;
2、娱乐用品玩完后,请放回原位置并排放整齐有序;
3、请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不得大声喧哗影响他人;
4、不得进行类似赌博的游戏;
5、设专人管理、监督,定期打扫室内卫生。
1、急救人员持证上岗;
2、常备药品应齐全;
3、经常检查药品的使用期;
4、定时对室内及用具进行消毒;
5、对职工定期体检;
6、宣传各种常见病例常识。
长兴县城区“五小行业”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长兴县城区“五小行业”管理暂行办法(试行)长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兴县城区“五小行业”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长政办发…2008?90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长兴县城区“五小行业”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六月二十三日长兴县城区“五小行业”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加强长兴城区“五小行业”管理,防治环境污染,保护城市生态环境,提高城市品位,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长兴县餐饮业管理暂行办法》及《长兴县雉城镇建成区车辆清洗站设置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长兴城区区域是指:东至经四路;北至忻湖路;西至画溪大道;南至318国道。
包括长牛线(西立交桥至画溪桥),318国道过境段(东立交桥至三星)。
主要街道指:金陵路、解放路、人民路、明珠路、长安路、车站路、海兴路、长海路、明珠二路、县前街、太湖路、龙山大道。
第三条本办法“五小行业”是指:1.餐饮业(包括中西式餐、快餐、干湿式点心、卤菜店等);2.加工业(包括铝合金加工及零售、白铁皮加工、标牌字牌制作、皮鞋制作等);3.修理洗车业(包括非机动车修理、机动车修理、汽车美容、洗车及其他三类维修行业等);4.娱乐休闲业(包括歌舞厅、酒吧、棋牌室、茶室、台球室、美容美发及洗足、按摩保健等);5.其它行业(包括开水灶、浴室、花圈店及生熟菜经营等)。
凡从事以上经营的,均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行业设置规划选址布局应规划选址,严格按照《长兴县城区商贸业发展规划》的要求合理布局,相对集中;已设置的行业不符合规划要求的,按照整治一批、取缔一批的原则,逐步使行业设置有序化。
行业设置布局应遵循以下规定:(一)餐饮店布局1.禁止设置地段:金陵北路、河滨路、滨河大道、米行东弄、仓前一街、解放路、步行街。
五小整治达标标准

一、中小饭店标准(一)卫生管理1. 卫生管理组织、制度健全(经营人员少于10人者可只设卫生管理员),许可证、健康证明齐全,个人卫生符合要求。
2. 要相对固定场所采购食品及食品原料并做好记录,采购米、面、油、饮料、酒水、生鲜肉等必须向供货商索取加盖红章的《卫生许可证》和半年之内《检验报告》或同批肉检验、检疫证明复印件,其他食品及食品原料索取相关票据;进货记录及资料要保存至食品用完后1个月以上。
(二)操作间3. 操作间封闭,厨房面积不少于8㎡,地面硬化,粘贴不少于1.5m高瓷片墙裙(最好是瓷片到顶),墙顶防潮处理,防蝇、防鼠、防尘设施齐全。
4. 操作间内按照污染区→半污染区→洁净区的流程进行布局,不得有交叉感染,加工好的食品存放在可开合的食品输送口附近。
5. 加工凉菜的区域要相对封闭或设置凉菜间,操作台上方吊装紫外线消毒灯(按30W/15㎡的密度),刀、墩、抹布等工具要专用,室内温度不超过25℃。
6. 操作间内至少有3个水池,并分别注明“洗菜”、“洗肉”、“洗餐具”。
7. 柜台摆放直接入口食品,要有完善的防蝇、防尘设施。
8. 废弃物盛放容器要加盖,并保持外观整洁。
(三)洗消间9. 有专用洗消间或洗消区,洗消间要有三个水池。
10. 餐具(碗、碟、盘)配备座均2套以上;有远红外或蒸汽消毒柜,消毒柜容量大于总餐具量的1/4,保洁柜容量大于3/4.11. 餐饮具要洗净、消毒并保持洁净,达到“光、洁、涩、干”的效果。
12. 使用统一消毒餐具的饭店除外。
(四)卫生间13. 设水冲式便池、洗手池、机械通风设施。
墙壁有1.5米以上防水墙裙,地面防水防潮可冲洗。
14. 门窗有防蝇设施,有卫生纸和纸篓。
15. 有专人保洁,无积粪、无异味、纸篓不外溢。
(五)严禁使用燃煤大灶16. 在中小饭店中严禁使用燃煤大灶、露天烧烤。
二、小理发店、(含美容店)标准(一)卫生管理1. 卫生管理组织、制度健全(经营人员少于10人者可只设卫生管理员),卫生许可证、健康证明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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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五小行业”行业规范要求
1、小美容、美发卫生规范标准:①有严格的消毒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提示标志;有专人负责,并掌握正确的消毒操作程序和方法;用品、用具用后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毛巾细菌总数不超过规定标准,刀具、胡刷、毛巾、围布等不得检出大肠菌群和金黄色葡萄球菌。
②各类美容美发用具、用品的数量按规定配备,理发工具、围布与座位数均按1:1配置;毛巾与座位数按5:1以上配置。
③设有专用的理发(美容)工具消毒箱和其它用品、用具的消毒设施。
④备有供患有头癣等皮肤病顾客使用的专用理发工具,单独存放,标志明显,用后及时清洗消毒。
⑤染(焗)、烫发场所设有机械通风装置。
烫发、染(焗)发、美容均设有单独的操作间,布局合理。
使用的染(焗)、烫发剂及美容化妆品等符合国家《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的要求。
2、小洗浴卫生规范标准:①有禁止皮肤病、性病等传染性疾病患者就浴的措施,入口处警示标志醒目。
②有严格的消毒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提示标志;有专人负责,并掌握正确的消毒操作方法;各类公共用具、用品进行严格清洗、消毒和保洁。
各类公共用品、用具数量足够,供顾客使用的毛巾、浴巾做到面巾与身巾分开、垫巾与披巾分开。
并有明显识别标志,随脏随换。
③每日歇业后,及时打开门窗进行充分的自然通风换气。
彻底清洗浴池,经消毒后注水;营业期间定期、足量补充新水2次以上,每次水量占总水量20%以上;浴盆一客一清洗一消毒。
清洗、消毒和补充新水台帐齐全。
④洗浴用水、补充新水水质必须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淋浴用水水质达到二次供水水质卫生标准。
⑤候浴、更衣、休息室、浴室间等室内设计、布局合理,应设有保暖设施和机械通风换气设施;男浴室按要求配有一定数量的淋浴设施;女浴室禁止池浴。
洗浴间地面有坡度,防滑、防渗、无积水。
⑥设有公共用具、用品清洗、消毒专用消毒间,清洗、消毒、保洁设施齐全。
设有水冲式厕所,蹲式便器,粪便排泄通畅和无渗溢。
有独立的排风换气设施。
3、小游泳池(场、馆)卫生规范标准:①禁止皮肤病、性病和传染性疾病患者入池游泳,
有醒目的警示标志。
有查验游泳者当年健康证制度。
禁止出租或出借游泳衣裤。
②有严格的消毒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提示标志;有专人负责,并掌握正确的消毒操作方法;池水游离余氯、化学性余氯、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浑浊度等指标控制在标准范围以内。
③场馆管理区域内的各类食品、饮料经营、销售点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要求。
④游泳池必须有池水净化及消毒设施。
⑤游泳池设有更衣室、淋浴室和水冲式厕所等,并布局合理。
淋浴室每30-40人设一个喷头;女厕所每40人设一便池,男厕所每60人设一个大便池和两个小便池。
⑥淋浴室设置强制通过式淋浴装置;通往游泳池走道之间设置强制通过式浸脚消毒池(池长不小于2米,深度20厘米,宽度与走道相同)。
4、小文化娱乐场所卫生规范标准:①各类场所生活饮用水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
有严格的消毒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提示标志;各类公共用具、用品按时进行严格消毒;定期对室内空气和地面进行消毒。
②各类场(厅)内禁止吸烟,设立单独吸烟室、休息室,并独立安装足够风量的排风装置。
设有水冲式公共厕所和卫生间,有洗手池及通风设施,蹲位数量足够,并保持厕所内外环境整洁卫生。
③场所内的厕所必须为水冲式,有专人负责管理,保持清洁卫生。
有洗手、烘手、机械通风设施,地面无积水、无臭味、无积粪、无尿垢、无蝇蛆。
墙壁顶棚整洁。
④在营业前一小时对营业场所进行空气消毒;不得在营业期间使用杀菌波长的紫外线灯、荧光灯、滑石粉或有害顾客健康的烟雾剂。
本条规范适用于歌舞厅、酒吧等文化娱乐场所。
5、小旅店卫生规范标准:①床上用品被套、枕套(巾)、床单等卧具应一客一换,长住旅客的床上卧具至少一周一换。
②有专用消毒间、电子消毒柜及洗衣房,有专人负责,并能规范演示消毒过程。
有茶具、拖鞋、毛巾等清洗、消毒、保洁柜(橱)或使用一次性客用物品,使用的清洁剂、消毒剂符合相关卫生标准,有清洗消毒保洁制度,消毒间不得存放杂物。
③客房卫生间的洗手池、浴缸、座便器每日清洗消毒,操作过程符合程序要求,先面池、后浴缸、再座便器。
且按由洁到脏,由上到下的顺序要求进行,不互相交叉污染,“已消毒”标志明显。
无卫生间客
房每个床位应配备有不同标记的脸盆和脚盆各一个。
脸盆、脚盆和拖鞋应做到一客一换。
清洁的脸(脚)盆、拖鞋的表面应光洁,无污垢、无油渍,每客用后消毒,并有面盆、脚盆固定消毒设施。
④公共卫生间(盥洗间和厕所)应该每日清扫、消毒,做到并保持无积水、无积粪、无尿垢、无蚊蝇、无异味。
卫生间应有自然通风管井或机械通风装置。
⑤各类旅店必须消除“四害”,有防蚊、蝇、蟑螂和防鼠害的设施,并经常检查设施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⑥空调装置的新鲜空气进风口应设在室外,远离污染源,空调器过滤材料应定期清洗或更换。
⑦店内自备水源和集中供水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规定。
⑧旅客废弃的衣物应进行登记,统一销毁。
本标准适用于旅店、宾馆、招待所等公共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