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种类代码编制规则使用说明
发票规则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2.卷式发票:12位发票代码:第1位为0且第11-12位为06或07
3.增值税专票:10位发票代码:第8位为1或者5
4.增值税普票:10位发票代码:第8位为3或者6
5.增值税普票:12位发票代码:第1位为0,第2-5位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区和计划单列市,第6-7位年度,第8-10位批次,第11-12位票种,04代表普通发票(二联)、05代表普通发票(五联)
6.货运专票:10位发票代码:第8位为2或者7
7.机动车发票:12位发票代码:第1位不是0,且第8位是2
8.通行费发票,电子普通发票代码为12位,发票代码第11-12位为12
9.二手车,发票代码编码规则调整为:第1位为0,第2-5位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第6-7位代表年度,第8-10位代表批次,第11-12位为17。
发票种类代码编制规则使用说明

附件2发票种类代码编制规则使用说明一、特定行业代码在规定的码值编码范围内,“特定行业代码”可由省级税务机关根据各自管理情况进行编制。
二、特殊规格特殊规格是指未使用税务总局规定规格,即:“发票类型代码表”规格栏是特殊规格,如29、59等,代码原则上在规定的范围内,由各省级税务机关统一编制。
三、通用定额发票特殊规格或特殊金额的处理特殊规格或特殊金额类通用定额发票是指未按照税务总局规定的发票规格或发票票面面额设置的通用定额发票,即不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税发〔2009〕142号)规定的面额或规格。
此类发票种类代码由各省级税务机关按照代码编制规则统一编制,通过扩展码区分不同规格、不同金额的发票。
(一)特殊规格类通用定额发票1~5位:所在省级税务机构代码前5位代码值;6~7位:发票类别版式代码,使用“59”代码值;8~9位:特定行业代码,各省可引用税务总局设置的代码,也可根据本地情况在规定码值范围内设置;10位:联次代码,按照“联次代码表”对应代码值编制;11位:金额版代码,按照“金额版代码表”对应代码值编制(“Z”除外);12位:扩展码,按“0-9”和“A-Z”(字母“I”和“O”除外)顺序编码。
比如,某省地税局20元并列两联通用定额发票,规格存在“128mm×50mm”和“145mm×80mm”两种,则其发票种类代码分别为“2XXXX5900L80”、“2XXXX5900L81”,发票种类名称分别为“通用定额发票(并列二联贰拾元•128mm×50mm)”、“通用定额发票(并列二联贰拾元•145mm×80mm)”。
(二)特殊金额类通用定额发票1~5位:所在省级税务机构代码前5位代码值;6~7位:发票类别版式代码,按使用规格取对应代码值;8~9位:特定行业代码,各省可引用税务总局设置的代码,也可根据本地情况在规定码值范围内设置;10位:联次代码,按照“联次代码表”对应代码值编制;11位:金额版代码,使用“Z”代码值;12位:扩展码,按“0-9”和“A-Z”(字母“I”和“O”除外)顺序编码。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普通发票全面启用全国统一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的通告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普通发票全面启用全国统一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布日期】2004.10.08•【字号】粤国税发[2004]204号•【施行日期】2005.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普通发票全面启用全国统一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的通告(粤国税发[2004]204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全国普通发票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的通知》(国税函[2004]521号)的规定,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决定,从2005年1月1日起,印制使用的普通发票全面启用全国统一普通发票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以下简称“新发票”)。
现通告如下:一、“新发票”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的编制规则(一)“新发票”分类代码为12位阿拉伯数字。
从左至右排列:1.第1—8位的编排(按总局规定的编制规则进行):第1位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代码,1为国家税务局,2为地方税务局,0为总局;第2、3、4、5位为地区代码(地、市级),以全国行政区域统一代码为准;第6、7位为年份代码;第8位为统一的行业代码。
2.第9—12位为细化的发票种类代码,按照发票每一种类编码唯一的原则由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系统自行编制。
(二)发票号码(即发票顺序码)编制规则普通发票号码为8位阿拉伯数字。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系统发票号码只代表发票顺序号码。
(三)“新发票”分类代码和号码印制位置和规格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统一印制在发票右上角:第一排为分类代码,第二排为发票号码。
发票号码采用号码机印刷,号码机采用哥特字体。
发票分类代码印制规格与发票号码一致。
二、“新发票”启用时间“新发票”全面启用时间为2005年1月1日,在此之前按照旧发票分类代码和号码印制的普通发票可以使用至2004年12月31日为止,逾期作废。
原有版面发票已发售完的地方,在接收到“新发票”后可以提前发售使用。
三、严厉打击炒买炒卖、伪造发票等发票违法行为。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全国普通发票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的通知》的通知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全国普通发票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的通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公布日期】2004.08.10•【字号】闽国税函[2004]373号•【施行日期】2004.08.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福建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全国普通发票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的通知》的通知(闽国税函[2004]373号)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全国普通发票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的通知》(国税函[2004]52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全省普通发票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编制方案,请遵照执行。
一、普通发票分类代码及发票号码的编制方案:(一)普通发票分类代码编制方法普通发票分类代码为12位阿拉伯数字。
从左到右排列。
具体内容为:第1位:1代表国家税务局;2代表地方税务局,0为总局。
第2-5位:为地区代码,以全国行政区域统一代码为准,总局为0000,省局为3500。
第6-7位:为年份代码,用当年公元年份后两位数表示(例如2004年以04表示)。
第8位:为行业代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规定,国税行业代码具体为:1表示工业;2 表示商业;3 表示加工修理修配业;4 表示收购业;5 表示水电业;6 表示其他。
第9位:为金额版代码,使用CTAIS中设定的金额版代码,即:1 表示万元版;2表示十万元版;3表示百万元版;4表示千万元版;5表示千元版;6表示百元版;7表示十元版;8表示税控机版;9表示无限额版;0表示电脑版。
第10-12位:为标识该版别式样的发票在该行业该版别中的顺序,从001开始编制。
为了便于对发票的识别,对顺序号进行分段,即从001到099为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类使用,其中001至030为省局统一印制类使用,031至099为各设区市统一印制类使用;从100到999为企业冠名发票类使用并由各设区市局编制使用。
发票知识

发票知识发票代码码第1位为区分国地税的代码,1为国家税务局、2为地方税务局,0为总局。
第2、3、4、5位为地区代码(省、地市级),以全国行政区域统一代码为准,总局为0000。
第6、7位为年份代码(例如2011年以11表示)。
第8位为统一的行业代码,其中,国税行业划分:1工业、2商业、3加工修理修配业、4收购业、5水电业、6其他;地税行业划分:1交通运输业、2建筑业、3金融保险业、4邮电通信业、5文化体育业、6娱乐业、7服务业、8转让无形资产、9销售不动产、0表示其他。
第12位为发票版额与类型代码,其中1代表百元版,2代表千元版,3代表万元版,4代表十万元版,5代表百万元版,6代表无限额版,7代表定额发票,8代表卷筒式发票,9代表打孔式机打发票,0代表平推式机打发票。
发票号码是发票的序号。
两者加在一起,能够确保这张发票在全国的唯一性。
6、从号码看日期与序号矛盾。
如发票号码为006的反而开具发票的日期比007的晚,如果一个单位购买了成本的发票,一般号码相连,大伙可以将可以发票输入到计算机里,利用电子表格的排序功能执行自动排序,看其发票日期与号码是否矛盾。
7、是否复写。
因为发票最少联次也是三联,所以发票必须复写,通知遇到发票时可以即看发票正面、也要察看发票的背面,看其是否复写了。
8、直接与开具发票的企业、单位联系进行核实。
因为正规发票一般都不向外提供,因为发票直接和税收联系,有的还验旧换新。
审计人员核实时可以理直气壮,因为提供假发票的门市、企业一般存在偷税行为,审计人员可以指出其违法行为,给假发票提供者施加压力,进而取得审计证据。
9、向12366台查询。
因为发票购买人的信息已经存入国地税的发票发售系统,当你就某代码的发票查询时,国地税都会告诉你,该代码的发票是某某企业购买的,应该由哪家企业使用,这样真假发票一目了然;即使一些略懂发票知识从外地购买代码为3714***的发票因为其号码、代码与水务发售的单位、企业不一致也容易区别、识破。
普通发票分类代码编制规则

1.有税务机关使用的特种发票(“101”为发票换票证、“102”为税务机关通用发票、“103”税务机关工本费发票)和工商业发票(“201”为货物销售发票、“202”为待定、“203”为农产品收购发票、“204”为矿产品收购发票、“205”为废旧物资收购发票、“206”为图书销售发票(批发)、“207”为图书销售发票(零售)、“208”为工业加工修理修配发票、“209”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210”为水费发票、“211”为电力销售发票、“212”为机动车维修发票、“213”为文物古籍外销发票“214”为粮食销售统一发票、“215”为乡镇煤炭产品专用发票、“216”为出口专用发票、“217”为废旧物资销售发票、“218”为机动车零配件销售发票)2.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内容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劳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的收付款凭证。
发票是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凭据,也是税务稽查的重要依据。
发票的基本内容包括:发票的名称,字轨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个人)名称(章)等。
如果是代扣、代收、委托代征税款的,其发票内容应当包括代扣、代收、委托代征税种的税率和代扣、代收、委托代征的税额。
增值税专用发票还应当包括:购货人地址,购货人税务登记号,增值税税率,税额,供货方名称,地址,以及其税务登记号。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主要内容:1.购销双方纳税人名称;2.购销双方纳税人地址、电话;3.购销双方纳税人登记号、开户银行及账户;4.销售货物或劳务的名称、计量单位和销售数量;5.不包括增值税在内的单位售价及货款总金额;6.增值税税率、税额;7.发票填开日期、发票号码等。
3.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基本联次,统一规定为四联,各联次必须按以下规定用途使用:第一联为存根联,由销货方留存备查;第二联为发票联,购货方作付款的记账凭证;第三联为税款抵扣联,购货方作扣税凭证;第四联为记账联,销货方作销售的记账凭证。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国税系统普通发票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编制方案(试行)》的通知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国税系统普通发票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编制方案(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布日期】2004.07.06•【字号】粤国税发[2004]147号•【施行日期】2004.07.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国税系统普通发票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编制方案(试行)》的通知(粤国税发[2004]147号)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全国普通发票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的通知》(见粤国税函[2004]265号文)要求,现将《广东省国税系统普通发票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编制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省局2004年6月9日下发的《关于贯彻税务总局统一全国普通发票分类代码和号码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粤国税函[2004]297号)的要求一并遵照执行。
有关海洋石油企业发票的具体编码方法另行制定下发。
2004年7月6日广东省国税系统普通发票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编制方案(试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全国普通发票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的通知》(国税函[2004]521号,省局2004年5月24日以(粤国税函[2004]265号文转发)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国税系统的实际,制定全省普通发票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的编制方案。
一、普通发票分类代码编制规则普通发票分类代码(以下简称分类代码)为12位阿拉伯数字。
从左至右排列:(一)第1—8位的编排(按总局规定的编制规则进行)第1位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代码。
1为国家税务局,2为地方税务局,0为总局。
第2、3、4、5位为地区代码(地、市级)。
以全国行政区域统一代码为准,总局为0000,广东省为4400。
我省行政区域统一代码详见附件一。
第6、7位为年份代码。
例如2004年以04表示,2005年以05表示,依此类推。
第8位为统一的行业代码。
国税行业划分共六类:1工业、2商业、3加工修理修配业、4收购业、5水电业、6其他。
从发票代码你了解以下信息

从发票代码你了解以下信息:增值税发票代码共10位:第1--4位代表各地区代码第5--6两位代表制版年度第7位代表批次(分别用1,2,3,4..表示)第8位代表版本的语言文字(分别用1,2,3,4代表中文,中英文,藏汉文,维汉文)第9位代表几联发票(分别用4,7表示四联,七联)第10位代表发票的金额版本号(分别用1,2,3,4表示万元版,十万元版,百万元版,千万元版,用"0"表示电脑发票)普通发票代码:普通发票为12位阿拉伯数字。
从左至右排列:第1位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代码,1为国家税务局、2为地方税务局,0为总局。
第2、3、4、5位为地区代码(地、市级),以全国行政区域统一代码为准,总局为0000。
第6、7位为年份代码(例如2004年以04表示)。
第8位为统一的行业代码,其中,国税行业划分:1工业、2商业、3加工修理修配业、4收购业、5水电业、6其他;地税行业划分:1交通运输业、2建筑业、3金融保险业、4邮电通信业、5文化体育业、6娱乐业、7服务业、8转让无形资产、9销售不动产、0表示其他。
第9,10位为细化的行业发票代码,每个行业的统一发票按名称顺序编排.为合理使用代码资源,我省国税发票代码的第9,10位代码实行分段使用,其中01-29代表行业统一发票的代码,30以上的数字代表单位衔头发票代码的编码规则。
第11位为发票的联次代码(其中定额发票为票面金额的代码,从小到大顺序分9类).阿拉伯数字1-9表示1联至9联式发票,0表示超过10联以上发票.第12的金额为发票额代码,其中1代表百元版,2代表千元版,3代表万元版,4代表十万元版,5代表百万元版,6代表无限额版,7代表定额发票,8代表卷筒式发票,9代表打孔式机打发票,0代表平推式机打发票.发票号码是发票的序号。
两者加在一起,能够确保这张发票在全国的唯一性。
一、发票鉴别方法:(一)发票有关知识1、定额发票的联次、规格:定额发票的联次共分为三联,其左半部分为存根联,中间部分为记账联,右半部分为发票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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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发票种类代码编制规则使用说明
一、特定行业代码
在规定的码值编码范围内,“特定行业代码”可由省级税务机关根据各自管理情况进行编制。
二、特殊规格
特殊规格是指未使用税务总局规定规格,即:“发票类型代码表”规格栏是特殊规格,如29、59等,代码原则上在规定的范围内,由各省级税务机关统一编制。
三、通用定额发票特殊规格或特殊金额的处理
特殊规格或特殊金额类通用定额发票是指未按照税务总局规定的发票规格或发票票面面额设置的通用定额发票,即不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税发〔2009〕142号)规定的面额或规格。
此类发票种类代码由各省级税务机关按照代码编制规则统一编制,通过扩展码区分不同规格、不同金额的发票。
(一)特殊规格类通用定额发票
1~5位:所在省级税务机构代码前5位代码值;
6~7位:发票类别版式代码,使用“59”代码值;
8~9位:特定行业代码,各省可引用税务总局设置的代码,也可根据本地情况在规定码值范围内设置;
10位:联次代码,按照“联次代码表”对应代码值编制;
11位:金额版代码,按照“金额版代码表”对应代码值编制(“Z”除外);
12位:扩展码,按“0-9”和“A-Z”(字母“I”和“O”除外)顺序编码。
比如,某省地税局20元并列两联通用定额发票,规格存在“128mm×50mm”和“145mm×80mm”两种,则其发票种类代码分别为“2XXXX5900L80”、“2XXXX5900L81”,发票种类名称分别为“通用定额发票(并列二联贰拾元•128mm×50mm)”、“通用定额发票(并列二联贰拾元•145mm×80mm)”。
(二)特殊金额类通用定额发票
1~5位:所在省级税务机构代码前5位代码值;
6~7位:发票类别版式代码,按使用规格取对应代码值;
8~9位:特定行业代码,各省可引用税务总局设置的代码,也可根据本地情况在规定码值范围内设置;
10位:联次代码,按照“联次代码表”对应代码值编制;
11位:金额版代码,使用“Z”代码值;
12位:扩展码,按“0-9”和“A-Z”(字母“I”和“O”除外)顺序编码。
比如,某省地税局一联通用定额发票,规格为“175mm×
70mm”标准规格,存在1.5元、2.5元、3元和4元四种面额,则其发票种类代码分别为“2XXXX51001Z0”、“2XXXX51001Z1”、“2XXXX51001Z2”、“2XXXX51001Z3”,发票种类名称分别为“通用定额发票(一联壹元伍角•170mm ×70mm)”、“通用定额发票(一联贰元伍角•170mm×70mm)”、“通用定额发票(一联叁元•170mm×70mm)”、“通用定额发票(一联肆元•170mm×70mm)”。
(三)特殊金额且特殊规格类通用定额发票
1~5位:所在省级税务机构代码前5位代码值;
6~7位:发票类别版式代码,使用“59”代码值;
8~9位:特定行业代码,各省可引用税务总局设置的代码,也可根据本地情况在规定码值范围内设置;
10位:联次代码,按照“联次代码表”对应代码值编制;
11位:金额版代码,使用“Z”代码值;
12位:扩展码,按“0-9”和“A-Z”(字母“I”和“O”除外)顺序编码。
比如,某省地税局三联通用定额发票,存在规格为“125mm×70mm”,面额分别为1.5元、2.5元、3元和4元四种发票,则其发票种类代码分别为“2XXXX59003Z0”、“2XXXX59003Z1”、“2XXXX59003Z2”、“2XXXX59003Z3”,发票种类名称分别为“通用定额发票(一联壹元伍角•125mm ×70mm)”、“通用定额发票(一联贰元伍角•125mm×70mm)”、
“通用定额发票(一联叁元•125mm×70mm)”、“通用定额发票(一联肆元•125mm×70mm)”。
四、特定业务定额发票特殊规格或特殊金额处理
特殊规格或特殊金额类特定业务(行业)定额发票是指未按照税务总局规定的发票规格或发票票面面额设置的仅在特定业务或特定行业内使用的定额发票,即不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税发〔2009〕142号)规定的面额或规格。
此类发票种类代码由各省级税务机关按照代码编制规则统一编制,通过扩展码区分不同规格、不同金额的发票。
1~5位:所在省级税务机构代码前5位代码值;
6~7位:发票类别版式代码,使用“84”代码值;
8~9位:特定行业代码,各省可引用税务总局设置的代码,也可根据本地情况在规定码值范围内设置;
10位:联次代码,按照“联次代码表”对应代码值编制;
11位:金额版代码,按照“金额版代码”(“Z”除外)对应代码值编制;
12位:扩展码,按“0-9”和“A-Z”(字母“I”和“O”除外)顺序编码。
比如,某省地税局公交客运定额发票,有0.5元、1元、1.5元、2元、2.5元、3元和4元七种面额,发票联次为1联,规格“125mm×70mm”,同时,l元面值还存在“175mm×
70mm”的规格。
发票种类代码举例如下:
五、企业冠名定额发票特殊规格或特殊金额处理
(一)特殊规格类企业冠名定额发票
特殊规格的企业冠名定额发票编制码值时,代码中不考虑规格问题,不使用第12位“扩展位”进行区分,一般情况,统一使用税务总局编制的代码;对于不同规格,在企业需要印制时,通过发票代码对应的发票属性进行区分。
如果税务总局编制的代码不能满足管理需要,各省可按规则自行编制代码。
代码举例如下:
(二)特殊金额类企业冠名定额发票
特殊金额的企业冠名定额发票,第11位“金额版代码”
均使用特殊金额代码“Z”标识,不同金额的不使用第12位“扩展码”进行区分。
一般情况,统一使用税务总局编制的代码;对于不同金额,在企业需要印制时通过发票代码对应的发票属性进行区分。
如果税务总局编制的代码不能满足管理需要,各省可按规则自行编制代码。
代码举例如下:
(三)特殊规格且特殊金额类企业冠名定额发票
规格和金额都不在标准范围内的企业冠名定额发票,第6、7位“发票类别版式代码”均使用“6B”,第11位“金额版代码”均使用特殊金额代码“Z”标识,不同规格或金额的不使用第12位“扩展码”进行区分。
一般情况,统一使用税务总局编制的代码;对于不同金额,在企业需要印制时通过发票代码对应的发票属性进行区分。
如果税务总局编制的代码不能满足管理需要,各省可按规则自行编制代码。
代码举例如下:
六、特殊规格类企业冠名普通发票
(一)机打平推式普通发票
特殊规格的企业冠名机打平推式普通发票,在编制代码时,一般不考虑规格问题,不使用第12位“扩展码”进行区分。
一般情况,统一使用税务总局编制的代码;对于不同规格,
在企业需要印制时通过发票代码对应的发票属性进行区分。
如果税务总局编制的代码不能满足管理需要,各省可按规则自行编制代码。
1~5位:一般使用“00000”,不能满足各省需要的,各省可使用本地税务机构代码前5位代码值;
6~7位:发票类别版式代码,使用“69”代码值;
8~9位:特定行业代码,一般使用“00”,不能满足需要可根据各省情况在规定码值范围内设置;
10位:联次代码,按照“联次代码表”对应代码值编制;
11位:金额版代码,按照“金额版代码表”(“Z”除外)对应代码值编制;
12位:扩展码,一般使用“0”,不能满足需要可根据各省情况在规定码值范围内设置。
代码举例如下:
(二)机打卷式普通发票
特殊规格的企业冠名机打卷式普通发票,在编制代码时,一般不考虑规格问题,不使用第12位“扩展码”进行区分。
一般情况,统一使用总局编制的代码;对于不同规格,在企业需要印制时通过发票代码对应的发票属性进行区分。
如果税务总局编制的代码不能满足管理需要,各省可按规则自行
编制代码。
1~5位:一般使用“00000”,不能满足各省需要的,可使用各省税务机构代码前5位代码值;
6~7位:发票类别版式代码,使用“79”代码值;
8~9位:特定行业代码,一般使用“00”,不能满足需要可根据各省情况在规定码值范围内设置;
10位:联次代码,按照“联次代码”对应代码值编制;
11位:金额版代码,按照“金额版代码”(“Z”除外)对应代码值编制;
12位:扩展码,一般使用“0”,不能满足需要的可根据各省情况在规定码值范围内设置。
代码举例如下:
(三)手工普通发票
特殊规格的企业冠名手工普通发票,在编制代码时,一般不考虑规格问题,不使用第12位“扩展码”进行区分。
一般情况,统一使用税务总局编制的代码;对于不同规格,在企业需要印制时通过发票代码对应的发票属性进行区分。
如果税务总局编制的代码不能满足管理需要,各省可按规则自行编制代码。
1~5位:一般使用“00000”,不能满足各省需要,可使
用各省税务机构代码前5位代码值;
6~7位:发票类别版式代码,使用“6A ”代码值;
8~9位:特定行业代码,一般使用“00”,不能满足需要可根据各省情况在规定码值范围内设置;
10位:联次代码,按照“联次代码”对应代码值编制;
11位:金额版代码,按照“金额版代码”(“Z”除外)对应代码值编制;
12位:扩展码,一般使用“0”,不能满足需要可根据各省情况在规定码值范围内设置。
代码举例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