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种类代码编制规则使用说明
增值税发票的编码规则

增值税发票的编码规则增值税专用发票左上角有10位代码,这10位代码是按什么含义组合的?如:3300044140。
前面四位3300是指地区代码(3300属于浙江省),与纳税人所在的行政区代码的前四位是相同的;第五、六位是指发票制版年度(一般指年份,如上面的04);第七位是指批次,如上面的3300044140是浙江省04年第四批;第八位是代表版本的语言文字(分别用1、2、3、4代表中文、中英文、藏汉文、维汉文),上述发票的代码的第八位是1,说明是中文发票;第九位代表发票的联次,上面发票的代码的第九位都是4,说明是四联式发票;第10位,是指发票的金额版本号(手写发票分别用1、2、3、4代表万元版、十万元版、百万元版、千万元版,用“0”表示电脑发票),上述两个代码发票都是电脑版发票。
电脑版发票是有限额的,一般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申请,审核以后报地、市、州,省级税务机关审批,分别可以核定最大开票限额万元、十万元版、百万元、千万元。
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内容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劳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的收付款凭证。
发票是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凭据,也是税务稽查的重要依据。
发票的基本内容包括:发票的名称,字轨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个人)名称(章)等。
如果是代扣、代收、委托代征税款的,其发票内容应当包括代扣、代收、委托代征税种的税率和代扣、代收、委托代征的税额。
增值税专用发票还应当包括:购货人地址,购货人税务登记号,增值税税率,税额,供货方名称,地址,以及其税务登记号。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主要内容:1.购销双方纳税人名称;2.购销双方纳税人地址、电话;3.购销双方纳税人登记号、开户银行及账户;4.销售货物或劳务的名称、计量单位和销售数量;5.不包括增值税在内的单位售价及货款总金额;6.增值税税率、税额;7.发票填开日期、发票号码等。
全电发票号生成规则

全电发票号生成规则电子发票号是由税务局根据一定的规则生成的,其目的是为了确保发票的唯一性和真实性。
以下是关于全税务电子发票号生成规则的详细解释。
1. 发票类型代码:首先,发票类型代码是电子发票号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用于标识发票的种类。
例如,专用发票的类型代码为"01",普通发票的类型代码为"04"。
不同类型的发票有不同的发票号段。
2. 发票代码:发票代码是由税务局统一指定的一段数字,用于标识发票的开具单位和所属地区。
发票代码通常是8位数字,由税务部门在单位注册时分配。
3. 发票号码:发票号码是电子发票号的另一重要组成部分,用于标识同一类型发票中的不同张数。
一般情况下,发票号码由8位数字组成,从00000001开始递增,直至99999999。
4. 开票日期:电子发票号中的开票日期是指发票的开具日期,通常采用年月日的方式表示。
开票日期在税务部门的统一监管下,由开票单位自行填写。
5. 校验码:为了提高发票号的唯一性和防止伪造,电子发票号中还包含了一位校验码。
校验码是通过一定的算法计算得出的,用于验证发票代码、发票号码以及开票日期的合法性。
校验码的计算算法由税务局统一制定。
总结:综合以上几点,电子发票号的生成规则可以概括为"发票类型代码+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校验码"。
其中,发票类型代码、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由税务部门统一分配;开票日期由开票单位填写;校验码通过算法计算得出。
这样的生成规则保证了电子发票号的唯一性和真实性,有效防止了发票的伪造和重复开具。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电子发票号生成规则可能略有不同,具体的规则以税务部门的要求为准。
以上规则仅为一般情况下的电子发票号生成规则,供参考之用。
湖北发票代码编制规则(【2007】32号附件2)

发票代码编制规则普通发票代码由12位阿拉伯数字组成,从左至右排列。
第1位为国税代码:即1代表国税普通发票第2、3、4、5位为地区代码:以全国(地、市)行政区域统一代码为准,用四位数表示。
(天门为4296,仙桃为4294,潜江为4295,林区4292)第6、7位为年份代码:例如2006年印制发票以06表示。
第8位为行业发票代码:我省用2表示工业、商业、及加工修理修配也发票,包括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发票、废旧物资销售统一发票和出口货物(劳务)专用发票;4表示收购业发票,包括收购业务统一发票、棉花收购统一发票、粮油收购统一发票和废旧物资收购收购统一发票;6表示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发票和其它发票(除上述发票之外的发票)第9位为发票联次代码:分别用0-8表示,其中1-7代表不同的发票联次,是几联的发票就以相应的数字几表示。
为避免出口货物(劳务)专用发票与增殖税普通发票重码,我省特别规定:出口货物(劳务)专用发票不论是几联,一律用8表示第10位为票种和金额办法代码:0为电脑版发票、1为万元版、2为十万元版、3为百万元版、4为千元版、5为百元版、6为定额票、7位千万元版。
8为无金额版本(金额版次与种类代码统一)第11位为统一发票和企业冠名发票代码:0为统一发票代码;1-9为企业企业冠名发票代码.为满足统一编码和企业印制企业冠名发票的要求,在第11位代码不够使用时,可考虑第12位代码结合,编制企业冠名发票代码,当与第12位代码结合时,不再编制批次代码.在同一市州局最多可允许90家企业申请印制冠名发票.第12位为批次代码:代表当年同一种发票的印制批次.一年内印制同一种类的发票,不论分几次印制,均应依次顺序编排发票号码,一亿个号码编满后,才启用下一批次号码.为避免重码,我省棉花收购统一发票的批次代码一律用4表示,粮油收购统一发票的批次一律用6表示,废旧物资统一发票的批次代码一律用8表示.五、专用发票种类代码编制规则第1位为专用发票代码:即1为专用发票;2为普通发票;3为自印票第2位为文字版本代码:1为中文、2为中英文、3为藏汉文、4为维汉文、5为蒙汉文第3位为联次代码:1-9分别代表的是一到九联次发票代码,A 为十联、B为十一联、C为十二联第4位为金额版次代码:0为电脑版、1为万元版、2为十万元版、3为百万元版、4为千万元版、5为千元版、6为百元版、7 为十元版、8为税控收款机、计价器、9为无金额限制、A为壹角版、B为贰角版、C为伍角版、D为壹圆版、E为贰圆版、F为叁圆版、G为伍圆版、H为壹拾圆版、I为贰拾圆版、J为伍拾圆版、K为壹佰圆版、L为伍佰圆版、M为壹仟圆版、N为贰仟圆版、O为伍仟圆版、P为贰佰圆版。
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的意义

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的意义增值税发票代码共10位阿拉伯数字。
从左至右排列:第1--4位代表各地区代码第5--6两位代表制版年度第7位代表批次(分别用1,2,3,4..表示)第8位代表版本的语言文字(分别用1,2,3,4代表中文,中英文,藏汉文,维汉文)第9位代表几联发票(分别用4,7表示四联,七联)第10位代表发票的金额版本号(分别用1,2,3,4表示万元版,十万元版,百万元版,千万元版,用"0"表示电脑发票)普通发票代码共12位阿拉伯数字。
从左至右排列:(一)普通发票分类代码编制规则普通发票分类代码(以下简称分类代码)为12位阿拉伯数字。
从左至右排列:第1位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代码,1为国家税务局、2为地方税务局,0为总局。
第2、3、4、5位为地区代码(地、市级),以全国行政区域统一代码为准,总局为0000。
第6、7位为年份代码(例如2004年以04表示)。
第8位为统一的行业代码,其中,国税行业划分:1工业、2商业、3加工修理修配业、4收购业、5水电业、6其他;地税行业划分:1交通运输业、2建筑业、3金融保险业、4邮电通信业、5文化体育业、6娱乐业、7服务业、8转让无形资产、9销售不动产、0表示其他。
第9、10、11、12位为细化的发票种类代码,按照保证每份发票编码唯一的原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自行编制。
(二)发票号码(即发票顺序码)编制规则普通发票号码为8位阿拉伯数字。
如发票号码资源不够用,在设计时应考虑与分类代码结合,即在分类代码的第9、10、11、12位中设置1位为批次代码。
企业冠名发票,可在第9、10、11、12位分类代码中设置1位单独表示,或者直接在发票号码中以给每个企业分配一段号码的方式进行编制。
(三)印制位置和规格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统一印制在发票右上角:第一排分类代码,第二排发票号码。
发票号码采用号码机印刷的,号码机采用哥特字体。
普通发票分类代码编制规则

1.有税务机关使用的特种发票(“101”为发票换票证、“102”为税务机关通用发票、“103”税务机关工本费发票)和工商业发票(“201”为货物销售发票、“202”为待定、“203”为农产品收购发票、“204”为矿产品收购发票、“205”为废旧物资收购发票、“206”为图书销售发票(批发)、“207”为图书销售发票(零售)、“208”为工业加工修理修配发票、“209”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210”为水费发票、“211”为电力销售发票、“212”为机动车维修发票、“213”为文物古籍外销发票“214”为粮食销售统一发票、“215”为乡镇煤炭产品专用发票、“216”为出口专用发票、“217”为废旧物资销售发票、“218”为机动车零配件销售发票)2.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内容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劳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的收付款凭证。
发票是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凭据,也是税务稽查的重要依据。
发票的基本内容包括:发票的名称,字轨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个人)名称(章)等。
如果是代扣、代收、委托代征税款的,其发票内容应当包括代扣、代收、委托代征税种的税率和代扣、代收、委托代征的税额。
增值税专用发票还应当包括:购货人地址,购货人税务登记号,增值税税率,税额,供货方名称,地址,以及其税务登记号。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主要内容:1.购销双方纳税人名称;2.购销双方纳税人地址、电话;3.购销双方纳税人登记号、开户银行及账户;4.销售货物或劳务的名称、计量单位和销售数量;5.不包括增值税在内的单位售价及货款总金额;6.增值税税率、税额;7.发票填开日期、发票号码等。
3.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基本联次,统一规定为四联,各联次必须按以下规定用途使用:第一联为存根联,由销货方留存备查;第二联为发票联,购货方作付款的记账凭证;第三联为税款抵扣联,购货方作扣税凭证;第四联为记账联,销货方作销售的记账凭证。
沈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统一普通发票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的通知

沈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统一普通发票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沈阳市国家税务局•【公布日期】2004.10.13•【字号】沈国税发[2004]173号•【施行日期】2004.10.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沈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统一普通发票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的通知(沈国税发〔2004〕173号)各分局,县(市)局:按照《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统一普通发票分类代码和发票码的通知》(辽国税办函〔2004〕4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全国普通发票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的通知》(国税函〔2004〕521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市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实际,制定我市普通发票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编制规则,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一、普通发票分类代码编制规则我市普通发票分类代码为12位阿拉伯数字,从左至右排列为:第1位为1。
第2、3、4、5位为2101。
第6、7位为年份代码:04为2004年、05为2005年、以后年度以此类推。
第8位为统一的行业代码:1工业、2商业、3加工修理修配业、4收购业、5水电业、6其他。
第9位为通用发票和衔头发票代码:1通用、2衔头。
第10、11位为发票种类代码(见附件1)。
第12位为批次代码:1第一批、2第二批、3第三批、4第四批、5第五批、6第六批、7第七批、8第八批、9第九批、0第十批。
二、普通发票号码编制规则发票号码(发票顺序码)为8位阿拉伯数字,发票号码资源不够时与批次代码结合使用。
三、根据省局统一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工作要求,市局统一对CTAIS软件进行了升级工作。
四、统一代码和发票号码的执行时间。
新发票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的启用时间为2004年9月1日,旧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截止使用时间为2004年12月31日。
附件:1、沈阳市国家税务局普通发票种类代码明细表(略)2、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统一普通发票分类代码和发票码的通知(辽国税办函〔2004〕43号)(略)3、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发票种类代码(略)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全国普通发票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的通知》(国税函〔2004〕521号)(略)二OO四年十月十三日。
会计实务:常用增值税发票都有哪些?不知道的看过来!

常用增值税发票都有哪些?不知道的看过来!发票是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取得的收付款凭证。
我们常用的增值税发票都有哪些?不知道的看过来哦!一、发票种类1.目前增值税发票主要包括以下四个票种•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开具的发票,是购买方支付增值税额并可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据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
•增值税普通发票(含电子普通发票):是增值税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服务时,通过增值税税控系统开具的普通发票。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凡从事机动车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从2006年8月1日起,在销售机动车(不包括销售旧机动车)收取款项时开具的发票。
•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暂不包括铁路运输服务)开具的专用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及安全管理要求等与现有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致。
(只能用到2016年6月30日)2.增值税专用发票与普通发票的主要区别(1)使用的主体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只能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小规模纳税人需要使用的,一般只能经税务机关批准后由当地的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则可以由从事经营活动并办理了税务登记的各种纳税人领购使用。
(2)税款是否允许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仅是购销双方收付款的凭证,而且还可以用作购买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扣除增值税的凭证,因此不仅具有商事凭证的作用,而且具备完税凭证的作用。
而增值税普通发票除税法规定的经营项目外都不能抵扣进项税。
二、发票样式1.增值税专用发票专用发票的基本联次为三联:发票联、抵扣联和记账联。
发票联,作为购买方核算采购成本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记账凭证;抵扣联,作为购买方报送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和留存备查的凭证;记账联,作为销售方核算销售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记账凭证。
发票规格为240mm×140mm。
2.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为电脑六联式发票。
发票号段规则

发票号段规则发票号段规则是指根据税务部门制定的规定,对发票号码的范围和规则进行设置和管理。
在中国,发票号段规则主要是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制定和管理,以保证发票号码的合规性和稽核的有效性。
下面我们将对发票号段规则进行详细的介绍和解析,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发票号段规则的设置是基于税务管理的需要,旨在规范企业和个人的财务行为,提高税收征管效率,防范和打击税收违法行为。
对于不同类型的发票,发票号段规则可能存在一些差异,下面我们将以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为例进行介绍。
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号码一般由12位数字组成。
前8位数字表示发票代码,由税务部门统一分配并管理,用于标识发票的种类和归属地区;后4位数字表示发票号码,由开具发票的单位或个人自行设置并管理。
在发票号段规则中,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规定:1. 发票代码范围:税务部门会为每个单位分配一定范围的发票代码,不同的企业会有不同的发票代码段,用于标识和管理其发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 发票号码范围:企业或个人在获得发票代码后,需要按照一定的规则设置发票号码,例如不能重复、不能跨越不同发票代码段等规定。
税务部门也会要求企业在设置发票号码时,按照一定的逻辑规则和顺序进行设置,以保证发票的编码顺序和唯一性。
3. 发票号段的管理:税务部门会对每个单位的发票号段进行管理和监控,通过计算机系统对开具的发票号码进行记录和跟踪。
如果发现发票号码出现异常(如重号、断号、跳号等),税务部门会及时核查和处理,以保证发票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对于增值税普通发票,其发票号段规则与增值税专用发票类似,也是由税务部门进行统一管理和监控,以保障发票的合规性和稽核的有效性。
在具体的开具和使用中,企业和个人需要严格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设置和管理发票号段,不得随意篡改和伪造发票号码。
发票号段规则是税务部门对于发票管理的重要规定,对企业和个人来说具有指导性和约束性。
遵守发票号段规则可以有效预防不正当税收行为,提高纳税人的纳税诚信度,对于维护税收秩序和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2
发票种类代码编制规则使用说明
一、特定行业代码
在规定的码值编码范围内,“特定行业代码”可由省级税务机关根据各自管理情况进行编制。
二、特殊规格
特殊规格是指未使用税务总局规定规格,即:“发票类型代码表”规格栏是特殊规格,如29、59等,代码原则上在规定的范围内,由各省级税务机关统一编制。
三、通用定额发票特殊规格或特殊金额的处理
特殊规格或特殊金额类通用定额发票是指未按照税务总局规定的发票规格或发票票面面额设置的通用定额发票,即不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税发〔2009〕142号)规定的面额或规格。
此类发票种类代码由各省级税务机关按照代码编制规则统一编制,通过扩展码区分不同规格、不同金额的发票。
(一)特殊规格类通用定额发票
1~5位:所在省级税务机构代码前5位代码值;
6~7位:发票类别版式代码,使用“59”代码值;
8~9位:特定行业代码,各省可引用税务总局设置的代码,也可根据本地情况在规定码值范围内设置;
10位:联次代码,按照“联次代码表”对应代码值编制;
11位:金额版代码,按照“金额版代码表”对应代码值编制(“Z”除外);
12位:扩展码,按“0-9”和“A-Z”(字母“I”和“O”除外)顺序编码。
比如,某省地税局20元并列两联通用定额发票,规格存在“128mm×50mm”和“145mm×80mm”两种,则其发票种类代码分别为“2XXXX5900L80”、“2XXXX5900L81”,发票种类名称分别为“通用定额发票(并列二联贰拾元•128mm×50mm)”、“通用定额发票(并列二联贰拾元•145mm×80mm)”。
(二)特殊金额类通用定额发票
1~5位:所在省级税务机构代码前5位代码值;
6~7位:发票类别版式代码,按使用规格取对应代码值;
8~9位:特定行业代码,各省可引用税务总局设置的代码,也可根据本地情况在规定码值范围内设置;
10位:联次代码,按照“联次代码表”对应代码值编制;
11位:金额版代码,使用“Z”代码值;
12位:扩展码,按“0-9”和“A-Z”(字母“I”和“O”除外)顺序编码。
比如,某省地税局一联通用定额发票,规格为“175mm ×70mm”标准规格,存在1.5元、2.5元、3元和4元四种面额,则其发票种类代码分别为“2XXXX51001Z0”、“2XXXX51001Z1”、“2XXXX51001Z2”、“2XXXX51001Z3”,发票种类名称分别为“通用定额发票(一联壹元伍角•170mm×70mm)”、“通用定额发票(一联贰元伍角•170mm×70mm)”、“通用定额发票(一联叁元•170mm×70mm)”、“通用定额发票(一联肆元•170mm×70mm)”。
(三)特殊金额且特殊规格类通用定额发票
1~5位:所在省级税务机构代码前5位代码值;
6~7位:发票类别版式代码,使用“59”代码值;
8~9位:特定行业代码,各省可引用税务总局设置的代码,也可根据本地情况在规定码值范围内设置;
10位:联次代码,按照“联次代码表”对应代码值编制;
11位:金额版代码,使用“Z”代码值;
12位:扩展码,按“0-9”和“A-Z”(字母“I”和“O”除外)顺序编码。
比如,某省地税局三联通用定额发票,存在规格为“125mm×70mm”,面额分别为1.5元、2.5元、3元和4元四种发票,则其发票种类代码分别为“2XXXX59003Z0”、“2XXXX59003Z1”、“2XXXX59003Z2”、
“2XXXX59003Z3”,发票种类名称分别为“通用定额发票(一联壹元伍角•125mm×70mm)”、“通用定额发票(一联贰元伍角•125mm×70mm)”、“通用定额发票(一联叁元•125mm×70mm)”、“通用定额发票(一联肆元•125mm×70mm)”。
四、特定业务定额发票特殊规格或特殊金额处理
特殊规格或特殊金额类特定业务(行业)定额发票是指未按照税务总局规定的发票规格或发票票面面额设置的仅在特定业务或特定行业内使用的定额发票,即不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税发〔2009〕142号)规定的面额或规格。
此类发票种类代码由各省级税务机关按照代码编制规则统一编制,通过扩展码区分不同规格、不同金额的发票。
1~5位:所在省级税务机构代码前5位代码值;
6~7位:发票类别版式代码,使用“84”代码值;
8~9位:特定行业代码,各省可引用税务总局设置的代码,也可根据本地情况在规定码值范围内设置;
10位:联次代码,按照“联次代码表”对应代码值编制;
11位:金额版代码,按照“金额版代码”(“Z”除外)对应代码值编制;
12位:扩展码,按“0-9”和“A-Z”(字母“I”和“O”除外)顺序编码。
比如,某省地税局公交客运定额发票,有0.5元、1元、1.5元、2元、2.5元、3元和4元七种面额,发票联次为1联,规格“125mm×70mm”,同时,l元面值还存在“175mm ×70mm”的规格。
发票种类代码举例如下:
五、企业冠名定额发票特殊规格或特殊金额处理
(一)特殊规格类企业冠名定额发票
特殊规格的企业冠名定额发票编制码值时,代码中不考虑规格问题,不使用第12位“扩展位”进行区分,一般情况,统一使用税务总局编制的代码;对于不同规格,在企业需要印制时,通过发票代码对应的发票属性进行区分。
如果税务总局编制的代码不能满足管理需要,各省可按规则自行编制代码。
代码举例如下:
(二)特殊金额类企业冠名定额发票
特殊金额的企业冠名定额发票,第11位“金额版代码”均使用特殊金额代码“Z”标识,不同金额的不使用第12位“扩展码”进行区分。
一般情况,统一使用税务总局编制的代码;对于不同金额,在企业需要印制时通过发票代码对应的发票属性进行区分。
如果税务总局编制的代码不能满足管理需要,各省可按规则自行编制代码。
代码举例如下:
(三)特殊规格且特殊金额类企业冠名定额发票
规格和金额都不在标准范围内的企业冠名定额发票,第6、7位“发票类别版式代码”均使用“6B”,第11位“金额版代码”均使用特殊金额代码“Z”标识,不同规格或金额的不使用第12位“扩展码”进行区分。
一般情况,统一使用税务总局编制的代码;对于不同金额,在企业需要印制时通过发票代码对应的发票属性进行区分。
如果税务总局编制的代码不能满足管理需要,各省可按规则自行编制代码。
代码举例如下:
六、特殊规格类企业冠名普通发票
(一)机打平推式普通发票
特殊规格的企业冠名机打平推式普通发票,在编制代码时,一般不考虑规格问题,不使用第12位“扩展码”进行区分。
一般情况,统一使用税务总局编制的代码;对于不同规格,在企业需要印制时通过发票代码对应的发票属性进行区分。
如果税务总局编制的代码不能满足管理需要,各省可按规则自行编制代码。
1~5位:一般使用“00000”,不能满足各省需要的,各省可使用本地税务机构代码前5位代码值;
6~7位:发票类别版式代码,使用“69”代码值;
8~9位:特定行业代码,一般使用“00”,不能满足需要可根据各省情况在规定码值范围内设置;
10位:联次代码,按照“联次代码表”对应代码值编制;
11位:金额版代码,按照“金额版代码表”(“Z”除外)对应代码值编制;
12位:扩展码,一般使用“0”,不能满足需要可根据各省情况在规定码值范围内设置。
代码举例如下:
(二)机打卷式普通发票
特殊规格的企业冠名机打卷式普通发票,在编制代码时,一般不考虑规格问题,不使用第12位“扩展码”进行区分。
一般情况,统一使用总局编制的代码;对于不同规格,在企业需要印制时通过发票代码对应的发票属性进行区分。
如果税务总局编制的代码不能满足管理需要,各省可按规则自行编制代码。
1~5位:一般使用“00000”,不能满足各省需要的,
可使用各省税务机构代码前5位代码值;
6~7位:发票类别版式代码,使用“79”代码值;
8~9位:特定行业代码,一般使用“00”,不能满足需要可根据各省情况在规定码值范围内设置;
10位:联次代码,按照“联次代码”对应代码值编制;
11位:金额版代码,按照“金额版代码”(“Z”除外)对应代码值编制;
12位:扩展码,一般使用“0”,不能满足需要的可根据各省情况在规定码值范围内设置。
代码举例如下:
(三)手工普通发票
特殊规格的企业冠名手工普通发票,在编制代码时,一般不考虑规格问题,不使用第12位“扩展码”进行区分。
一般情况,统一使用税务总局编制的代码;对于不同规格,在企业需要印制时通过发票代码对应的发票属性进行区分。
如果税务总局编制的代码不能满足管理需要,各省可按规则自行编制代码。
1~5位:一般使用“00000”,不能满足各省需要,可使用各省税务机构代码前5位代码值;
6~7位:发票类别版式代码,使用“6A ”代码值;
8~9位:特定行业代码,一般使用“00”,不能满足需要可根据各省情况在规定码值范围内设置;
10位:联次代码,按照“联次代码”对应代码值编制;
11位:金额版代码,按照“金额版代码”(“Z”除外)对应代码值编制;
12位:扩展码,一般使用“0”,不能满足需要可根据各省情况在规定码值范围内设置。
代码举例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