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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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的流程

刑事诉讼法的流程

刑事诉讼法的流程刑事诉讼法是规范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其目的是为了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权。

下面就刑事诉讼法的流程进行详细介绍。

一、立案立案是刑事诉讼的开端程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以及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或者当事人向司法机关提出控告,根据各自的管辖范围,将案件材料移送司法机关部门审查处理的过程。

在立案阶段,刑事诉讼法要求侦查机关应当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查,区别情况分别处理。

只有经过立案,才能够进入刑事诉讼的侦查、起诉、审判等阶段。

二、侦查侦查是刑事诉讼的一个重要阶段。

在此阶段,侦查机关依照法律程序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调查、收集证据、采取强制措施等。

在侦查过程中,侦查机关有权采取各种侦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询问证人、被害人、犯罪嫌疑人,勘验、检查物证、书证等。

在侦查结束后,侦查机关应当将案件移送至检察院审查起诉。

三、审查起诉审查起诉是刑事诉讼的另一个重要阶段。

在此阶段,检察院对侦查机关移送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将案件提起公诉或者不起诉。

检察院在审查起诉过程中,会对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事实是否成立、定性是否准确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

在审查起诉阶段,当事人有权委托律师进行辩护。

四、审判审判是刑事诉讼的最后阶段,在此阶段,法院会对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理,确定被告人的罪责,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做出判决。

在审判过程中,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律师的帮助和代理。

法院在审判过程中会遵循法律程序,保障被告人的各项权利。

除了以上四个主要阶段外,刑事诉讼还包括其他一些阶段和程序,如强制措施、取保候审、刑事和解等。

这些程序和阶段都是为了保障刑事诉讼的公正、合法和有效性。

总之,刑事诉讼是一个复杂而严谨的过程,需要遵循法律程序和规定。

了解并遵守刑事诉讼法的流程对于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审理刑事案件的流程(3篇)

法律审理刑事案件的流程(3篇)

第1篇一、引言刑事案件的审理是司法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在我国,刑事诉讼遵循法定程序,确保公正、公平、公开。

本文将详细阐述法律审理刑事案件的流程,以期为相关人员提供参考。

二、立案1. 立案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2. 立案程序(1)报案:当事人或其他知情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报案。

(2)审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报案材料进行审查。

(3)决定: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

三、侦查1. 侦查机关侦查机关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军队保卫部门、监狱等。

2. 侦查程序(1)立案侦查:侦查机关根据立案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侦查。

(2)收集证据:侦查机关依法收集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

(3)强制措施:对犯罪嫌疑人采取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

(4)侦查终结:侦查机关对案件进行侦查,收集到足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证据后,侦查终结。

四、起诉1. 起诉机关起诉机关包括人民检察院、自诉人。

2. 起诉程序(1)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机关移送的案件进行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提起公诉。

(2)起诉书: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书。

(3)自诉: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刑事诉讼程序流程

刑事诉讼程序流程

刑事诉讼程序流程一、立案阶段1.接受报案:当发生刑事案件时,公安机关接受报案并登记立案。

2.初步核实:公安机关对被告人的身份、案发地点、犯罪时间、违法事实等进行初步核实,确定是否立案。

3.确定案情:公安机关收集相关证据,进行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等工作,进一步了解案情。

4.作出立案决定:公安机关根据初步核实和案情调查结果,决定是否立案,并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或取保候审。

二、侦查阶段1.侦查活动:公安机关负责对案件进行侦查,包括审讯犯罪嫌疑人、调取证人证言、搜集、固定、鉴定物证等。

2.制作侦查笔录:在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需要对犯罪嫌疑人、证人等进行询问,并制作侦查笔录。

3.侦查结束:公安机关在完成被侦查对象的讯问和调取证人证言等工作后,侦查活动结束。

4.侦查结论: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结果,对案件进行分析评估,并作出侦查结论。

5.移送审查起诉: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结论,决定是否移送审查起诉,如果决定不起诉,应当及时通知相关当事人。

三、审查起诉阶段1.受理起诉书:检察机关收到公安机关移送的刑事案件材料后,受理起诉书。

2.审查起诉: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材料进行审查,包括案件事实、证据等。

3.起诉决定:检察机关根据审查结果,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并向人民法院提起起诉书。

四、审判阶段1.受理起诉书:人民法院对检察机关提起的起诉书进行受理,并组织依法进行审判。

2.开庭审理:人民法院组织开庭审理,听取公诉人、辩护人的意见,进行庭审过程,并出具判决书。

3.判决公告:人民法院对判决结果进行公告,并根据判决书对被告人进行执行。

五、执行阶段1.判决执行:公安机关根据判决书的要求,对被告人进行刑罚执行。

2.缓刑考验:判决书中如有缓刑的情况,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内必须履行判决书中的罚金、赔偿金等责任。

3.申诉阶段:对未服刑生效的刑事判决不满意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法院提起申诉。

4.审核刑满释放:被判处有期徒刑的被告人,在刑满的前6个月,公安机关依法对其适用刑满释放。

刑事案件起诉流程

刑事案件起诉流程

刑事案件起诉流程
刑事案件起诉是指检察机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要求对
犯罪嫌疑人进行审判的程序。

刑事案件起诉流程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确保司法公正和法律适用的合理性。

下面将详细介绍刑事案件起诉
的流程。

1. 接收案件材料。

一般情况下,刑事案件的起诉程序是由检察机关负责的。

检察
机关在接收刑事案件材料后,首先进行案件审查,对案件的立案条件、证据是否充分等进行认真审查,确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

2. 提起公诉。

经过案件审查后,检察机关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便向人
民法院提起公诉。

在提起公诉之前,检察机关会对起诉书进行认真
准备,确保起诉书的内容准确、完整,符合法律规定。

3. 确认起诉。

人民法院收到检察机关提起的公诉后,会对起诉书进行审查,确认起诉书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如果起诉书内容不完整或有其他问题,法院会要求检察机关进行补充或修改。

4. 开庭审理。

经过确认起诉后,法院会依法组织开庭审理。

在开庭审理过程中,法院会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审查案件证据,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最终依法作出判决。

5. 审判结果。

经过开庭审理后,法院会根据案件的事实、证据和法律规定,作出判决。

判决书将对被告人的罪名、刑罚等进行明确规定,并依法送达给当事人。

以上就是刑事案件起诉的基本流程。

在整个起诉过程中,检察机关、法院和相关当事人都需要严格遵守法律程序,确保司法公正和合法权益的保障。

希望以上内容能够对刑事案件起诉流程有所帮助。

刑事诉讼程序从立案到审判的全流程解析

刑事诉讼程序从立案到审判的全流程解析

刑事诉讼程序从立案到审判的全流程解析在刑事案件中,诉讼程序的完整性对于确保司法公正至关重要。

从立案到审判,刑事诉讼程序涉及多个环节,每个环节都有其特定的目的和程序要求。

本文将全面解析刑事诉讼程序的全流程。

一、立案阶段立案是刑事诉讼的起点,也是对犯罪事实进行初步审查和确认的重要环节。

在立案阶段,以下是程序的主要步骤:1. 报案:犯罪发生后,受害人、证人或其他人员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公安机关收到报案后,会对案件进行初步登记,记录案件基本情况。

2. 立案审查:公安机关对报案内容进行核实与审查,以确定是否构成犯罪。

在此过程中,公安机关会收集相关证据和调查材料,并进行必要的取证、勘验和实验等工作。

3. 立案决定:经过审查,公安机关将根据事实和证据认定是否予以立案。

如果认定存在犯罪事实,公安机关将立案,并出具立案决定书。

二、侦查阶段侦查是为了收集证据、查清犯罪事实及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背景等信息而进行的调查阶段。

在侦查阶段,以下是程序的主要步骤:1. 勘验、检查:公安机关会进行现场勘验、检查相关物证,收集可能与案件有关的证据。

2. 监听、拍摄:如有必要,公安机关可以采取监听、拍摄等方式收集证据。

3. 盘问、询问:公安机关有权对犯罪嫌疑人、证人等进行盘问或询问。

在盘问或询问过程中,相关人员应如实陈述。

4. 搜查、扣押:公安机关如果有充分理由相信某处可能有与案件相关的物品,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搜查,并在必要时扣押相关物品。

5. 鉴定:公安机关可以委托专门机构对犯罪事实进行鉴定。

这些鉴定可能包括物证、书证、鉴定意见等。

三、起诉阶段起诉是指检察机关对侦查到的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的阶段。

以下是程序的主要步骤:1. 受理案件: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的犯罪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起诉。

如果决定起诉,将会制作起诉书。

2. 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会对公安机关移送的犯罪嫌疑人及起诉材料进行审查。

审查结果包括:a) 不起诉:如果认为证据不足或者没有犯罪事实,将不予起诉。

刑事诉讼的详细流程

刑事诉讼的详细流程

刑事诉讼的详细流程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被告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罪名、罪责及刑事责任进行审理的过程。

下面是刑事诉讼的详细流程。

一、案件立案阶段:1.接警或侦查阶段:当发生一起犯罪行为后,警方会接到报警并开始调查和侦破案件。

2.侦查取证:警方会进行现场勘查、询问证人、收集相关证据等工作。

3.案件线索报告:侦查机关经过初步调查,会将案件报请上级机关审查批准立案。

二、审查起诉阶段:1.审查逮捕:侦查机关根据证据,确认犯罪嫌疑人有立案追诉必要,可以采取逮捕措施。

2.案件移送:侦查机关将侦查终结后的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3.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检察机关对移送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

如果认为不应提起公诉,则决定不起诉。

4.提起公诉:检察机关根据审查情况,决定提起公诉,并提交人民法院。

三、审判阶段:1.开庭审理: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出庭参加审判。

法庭根据法定程序进行庭前准备、开庭宣布、认罪认罚、质证、辩论、发表意见等环节,并对证据进行审查。

2.法庭辩论:检察机关和辩护人在庭审过程中,进行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等方面的辩论。

3.审判判决:法庭在庭审完毕后,对案件进行法律判决,并宣判刑罚。

四、执行阶段:1.刑罚执行:根据判决书确定的刑罚,进行刑罚执行。

如果被判处有期徒刑,被告人将被关押在监狱中;如果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被告人将被暂缓执行刑罚。

2.平反冤错案件:如果被告人在判决被执行后确实是错误的,可以向上级法院或其他有关部门申诉,要求重新审判、修正或撤销判决。

以上是刑事诉讼的主要流程。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诉讼流程在不同国家和地区可能会有所差异,此处所述主要参考的是中国的刑事诉讼程序。

在实际操作中,各个阶段的具体步骤和细节也可能因案件的性质和特点而有所差异。

刑事诉讼的完整流程图

刑事诉讼的完整流程图

刑事诉讼的完整流程图刑事诉讼是指国家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进行侦查、起诉和审判的司法活动。

刑事诉讼程序是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手段。

下面将详细介绍刑事诉讼的完整流程图。

一、立案阶段。

1. 接到报案。

当发生刑事案件时,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立即展开调查工作。

报案可以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刑事案件的事实和证据。

2. 立案侦查。

公安机关在接到报案后,依法立案侦查,对案件进行初步审查,确定案件的性质和侦查方向。

3. 确认犯罪嫌疑人。

在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通过调查取证等方式,确认犯罪嫌疑人,并对其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

二、侦查阶段。

1. 侦查取证。

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通过勘验现场、调查取证等方式,收集、固定、审查证据,查清案件事实。

2. 询问犯罪嫌疑人。

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询问,了解其犯罪事实和情节。

3. 鉴定、检验。

在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可能会委托相关部门对案件中的物证、文书等进行鉴定、检验,以确定其真实性和证据价值。

三、审查起诉阶段。

1. 移送检察机关。

公安机关在侦查工作结束后,将侦查文件移送检察机关,由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

2. 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进行审查,确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决定是否提起公诉。

3. 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将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起诉犯罪嫌疑人。

四、审判阶段。

1. 开庭审理。

人民法院在受理检察机关提起的公诉案件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开庭审理,听取公诉机关、辩护人和被告人的意见,审查证据,调查事实。

2. 宣判。

经过充分的审理和辩论后,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对被告人进行定罪量刑。

3. 上诉抗诉。

被告人对判决不服,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检察机关对判决不服,也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五、执行阶段。

1. 刑罚执行。

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的判决生效后,相关部门依法执行判决,对被告人进行刑罚执行。

2. 刑罚变更。

刑事诉讼程序流程

刑事诉讼程序流程

刑事诉讼程序流程刑事诉讼程序是指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审判的一套规范化程序。

它主要包含着从立案到判决的一系列环节,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下面将详细介绍刑事诉讼程序的流程。

一、立案阶段立案是刑事诉讼的起点,是指公安机关接到犯罪案件的报案或发现犯罪线索后,经过初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并将立案决定书送达给犯罪嫌疑人。

立案包括立案登记、案件登记和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告知。

二、侦查阶段侦查是刑事案件审查的过程,主要包括收集证据、进行调查、抓捕犯罪嫌疑人等活动。

在这个阶段,公安机关负责展开对案件的全面侦查,并在必要时使用侦查措施,以获取更多的证据。

同时,犯罪嫌疑人享有随时请求律师参与的权利。

三、起诉阶段起诉是指检察机关在侦查终结后,认为犯罪嫌疑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过程。

检察机关应当依法对案件进行审查,保障起诉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一旦检察机关决定起诉,便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并将副本送达被告人。

四、审判阶段审判是指法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开庭审理并判决的过程。

在刑事审判中,法院将听取公诉人、辩护人及犯罪嫌疑人的陈述和辩护意见,并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进行审判。

审判结果将由合议庭作出判决,并会对判决结果进行宣告。

五、上诉阶段如果当事人对法院的判决结果不满意,他们可以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上诉期限一般为10日至15日。

上级法院将对上诉案件进行审查,如果发现原判有错误,将予以纠正,并作出新的判决。

上级法院对上诉案件作出的判决是终审判决,具有法律效力。

六、执行阶段执行是指判决的实际执行过程,包括罚金的缴纳、刑罚的执行等。

执行过程中,公安机关负责对被判处刑罚的人员进行监禁、缓刑或社区矫正等措施。

同时,法院还会对被告人的财产进行执行,以实现赔偿和罚金的收缴。

总结起来,刑事诉讼程序涵盖了立案、侦查、起诉、审判、上诉和执行六个阶段。

每个阶段都有着严格的程序要求,旨在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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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相关程序刑事诉讼程序刑事诉讼主要包括五个阶段: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

1.立案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犯罪人的自首等方面的材料进行审查,判明是否有犯罪事实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决定是否作为刑事案件交付侦查或审判的诉讼活动;2.侦查指由特定的司法机关为收集、查明、证实犯罪和缉获犯罪人而依法采取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3.起诉有两种,包括公诉和自诉;4.审判是指人民法院在控、辩双方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于依法向其提出诉讼请求的刑事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的诉讼活动;5.执行则指刑事执行机关为了实施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所确定的内容而进行的活动,在我国,刑事执行的主体主要是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和监狱等。

刑事诉讼证据刑事诉讼证明,是指侦查、检察和审判人员运用依法收集的证据,为确定案件中某些待证事实所进行的活动。

证明的基础是证据,没有证据的证明,只能是一种主观臆断。

证明是查清案件事实的基本方法。

证明在刑事诉讼中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刑事诉讼的二审目前,大多数国家的刑事案件的审级都是“三审定谳”,俗称“三审终审”。

根据我国自身的法律传统和特色,从1979年起,我国的刑事案件审级确定为“两审终审”。

但是,民盟成都市委在调研中了解到,在司法实践中,只有极少数的二审案件开庭审理。

民盟成都市委分析《刑事诉讼法》上规定的“两审终审”制度,难以在审判实践中得到落实的原因有:司法观念落后;《刑事诉讼法》本身存在缺陷,《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合议庭阅卷和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确定事实清楚的案子可以不开庭审理,这使得在开庭问题上法官有绝对的“自由心证”权力,而不受任何限制;司法资源短缺,法院尤其是基层法院审判人员严重缺乏,而上诉案件又多,造成二审法院审理刑事案件一般都不开庭。

民盟成都市委建议:将修改《刑事诉讼法》作为制定《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内容之一。

为了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防治法官滥用“自由心证”权力,建议将《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一款修改为: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对事实清楚的,可以不开庭审理,但是,对于被告人、诉讼代理人要求开庭审理的,应当开庭审理。

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

刑事诉讼程序一:立案社会上出现了涉嫌犯罪的事件,侦查机关可能是基于有关单位或个人报案、控告、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自首等原因而介入,进行初步的调查后,如果认为这一事件中存在犯罪事实并应该对犯罪人追究刑事责任,则予以立案,从而启动了刑事诉讼程序。

这里的侦查机关,一般指公安机关。

刑事案件主要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另外,检察院负责侦查涉及国家工作人员的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国家安全机关负责侦查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军队保卫部门负责侦查涉嫌军职犯罪案件;监狱内的犯罪案件,由监狱负责侦查。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些案件只有当事人直接到法院起诉法院才处理,公安机关和检察院都不直接介入,这也就是上面图示中所谓的自诉案件。

它包括侮辱、诽谤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件、虐待案件、侵占案件。

如果被害人及其家属认为侦查机关系应该立案而不立案,怎么办?见“刑事诉讼过程中被害方的权利”栏目。

刑事诉讼程序二:侦查侦查机关立案以后,开始进行侦查。

侦查的目的有两个,一是找到犯罪人,一是收集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经过侦查,对有证据证明存在犯罪嫌疑的人为了防止其阻碍诉讼的正常进行,如防止犯罪嫌疑人串供、毁灭证据、逃跑、自杀等情形,可以采取强度不同的强制措施,常见的如取保候审、拘留、逮捕等。

为了弄清事实真相和收集证据,公安机关有权采取讯问犯罪嫌疑人和询问证人,进行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物证、书证,组织鉴定、发布通缉令等侦查措施。

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此阶段律师可能起到的作用,见“刑事诉讼过程中辩护律师的作用”栏目。

侦查机关经过一系列侦查活动,对于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撤消案件的决定,并制作《撤消案件决定书》,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

认为案件事实已经基本查清,证据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认定正确,依法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会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认为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处罚的,公安机关在移送审查起诉时,可以注明具备不起诉的条件,由检察院审查决定起诉或者不起诉。

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此阶段辩护律师的作用,见“刑事诉讼过程中辩护律师的作用”栏目。

刑事诉讼程序三:审查起诉检察院接到侦查机关移送的案件以后,案件进入到审查起诉阶段。

在这一阶段,检察院会对《起诉意见书》以及全部案卷材料和证据进行全面审查,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的意见,听取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人的意见,调查核实其他证据,认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需要对案件作进一步侦查时,可以决定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

除上述退回补充侦查,由侦查机关作出撤消案件处理的以外,检察院审查后,在案件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的前提下,会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对于依法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向人民法院起诉;二是对于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或者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免除处罚的,或者补充侦查的案件证据仍然不足的,不将案件交付人民法院审判,即不起诉。

如果被害人及其家属认为检察院应该起诉而不起诉,怎么办?见“刑事诉讼过程中被害方的权利”栏目。

刑事诉讼程序四:审判阶段法院在收到并审查检察院移送起诉的案件后,除涉及国家秘密或个人隐私的案件,一般会公开开庭审理。

法庭审理后,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作出有罪判决;(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作出无罪判决;(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判决宣告后,如被告人和检察院不提出上诉或抗诉,则该判决在10日后生效并交付执行。

被告人如果对判决不服,可以在10日内以口头或书状形式提出上诉。

检察院不服判决可以提起抗诉。

二审法院接到上诉或抗诉后,可能开庭审理,也可能只是进行书面审理。

其如果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的,维持原判;认为原审法院认定事实正确但适用法律错误的,撤消原判,直接改判;原审法院审判过程中违反程序的,撤消原判,发回重审。

二审法院作出的判决是终审判决,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程序到此终结。

判决作出以后,检察院或者被告人如有异议,可以依法抗诉和申诉,但上诉和申诉并不必然启动再审程序。

刑事诉讼程序五:执行执行则指刑事执行机关为了实施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所确定的内容而进行的活动,在我国,刑事执行的主体主要是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和监狱等。

刑事诉讼法第二章第一审程序第二节自诉案件第一百七十条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第一百七十一条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二)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

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对证据有疑问,需要调查核实的,适用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的规定。

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

本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第一百七十三条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

反诉适用自诉的规定。

【名词解释】刑事诉讼:自诉自诉(private prosecution)刑事案件中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向法院直接提起的刑事诉讼。

公诉的对称。

这类案件属于告诉乃论的和其他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以及公诉转自诉的案件。

“告诉才处理”指侮辱罪、诽谤罪、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罪、虐待家庭成员罪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指轻伤害罪、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或裁定罪、重婚罪、拒绝抚养罪等。

“公诉转自诉案件”即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三项的规定:“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在中国,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被害人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被害人如果是未成年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自诉。

被害人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自诉的,其近亲属也可代为自诉。

自诉有提交诉状和口头自诉两种方式。

口头自诉的,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

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和解或撤回自诉,人民法院也可进行调解,被告人还可以对自诉人提出反诉。

自诉案件由审判员一人审理,人民检察院一般不出席审判。

自诉可以采取书面或者口头两种形式。

书面自诉应提交诉状,并按被告人的人数提交诉状副本。

口头自诉的,人民法院应制作笔录,经自诉人核对无误后签名或者盖章。

不管是书面自诉还是口头自诉,其内容均应包括:自诉人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和其他身份事项;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能够证明犯罪的证据和证据来源;提出的诉讼请求等。

自诉一经提出,人民法院就应当进行审查,根据其是否符合受理条件作不同的处理:1、对于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2、对于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3、对于超出了自诉案件的范围,应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检察院处理西方多数国家实行公诉而没有自诉,如日本、美国、法国等。

德、俄等国除公诉外,对极少数案件实行自诉。

英国在法律上依照历史传统实行私诉,即任何公民、企业、机关、团体、警察机关,对一切刑事案件都有权直接向法院起诉。

实际上,绝大多数刑事案件被害人无力自行调查,向法院起诉,而是由警察机关侦查后,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起公诉。

1986年英国颁布新法律,设立各级检察官办事处,代替警察机关担负公诉职权,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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