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知识及实务培训-课件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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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基础与实务企业培训课件PPT(律师精讲)

合同法基础与实务企业培训课件PPT(律师精讲)
部分条款无效 (二)合同可变更、可撤销 (三)合同效力待定
(一)合同无效或部分条款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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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无效: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
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
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当事人只以口头约定的作为意思表示订立合同。
推定形式:当事人不直接以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意思表示,而是直接通过实施 某种行为来进行意思表示。
默示形式:当事人既不用书面形式表示,也不用语言或行为表示,完全以沉默 的方式进行意思表示。
(三)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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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原则
公平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
平等原则
公序良俗原则
(二)合同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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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第十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 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
当事人以合同书、或电报、电传、电子邮件等各种可以有形的表现所载内容的 形式订立合同。
口头形式 其他形式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 订立的合同;
(2)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 (3)无处分权的人订立的处分他人财产 的合同。
案例三
金某与张某系夫妻关系,双方于1975年12月 份登记结婚,婚后两人共同购买了溧水区永阳镇中 山路某小区的房屋一套,登记在张某名下。2017 年2月15日,张某与杨某(系张某亲戚)签订存量 房交易合同一份,约定由杨某购买张某坐落于溧水 区永阳镇中山路某小区的房屋,房屋转让价款为48 万元。之后,张某和杨某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了该 房屋的过户手续,金某对此并不知情。

合同法实务培训课件

合同法实务培训课件

合同法实务培训课件一、合同法的基本概念1.1 合同法的定义合同法是指对合同的成立、履行和终止等方面进行规定的法律体系。

合同是民事法律行为的一种,双方当事人通过约定形式达成一致意见,建立起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 1.2 合同法的立法目的合同法的立法目的主要是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 1.3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 平等自愿原则: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是平等地参与,并且是自愿的。

- 自主约束原则: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 诚实信用原则: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交易,不得有欺诈、强迫等行为。

- 公平交易原则:合同的成立、履行和终止应当维护公平交易的原则。

二、合同的成立条件2.1 合同的基本要素•合同当事人:合同当事人必须是具有法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合同目的:合同目的必须是合法的、可能的,而且不违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合同形式:合同形式一般不受限制,但某些特殊合同需要符合法定形式。

2.2 合同的成立流程1.协商讨论:合同各项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

2.写作合同文本:将协商结果书面化,并明确记载合同各项事项。

3.签署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盖章。

4.生效及履行:合同在达成协议并签署后即生效,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三、合同的履行与违约3.1 合同的履行义务•按时履行:当事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履行义务,如果对履行时间没有约定的,应当在合理时间内履行。

•完全履行:当事人应当全部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得有任何拖延或部分履行的行为。

•资金支付:当事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货款、服务费等款项。

•提供质量标准:当事人应按合同约定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或者提供合格的服务。

### 3.2 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种类:违约方应承担违约金、赔偿损失、履行义务等违约责任。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一定金额的违约金,用以作为对方违约时的赔偿。

合同法基础知识培训(实务)

合同法基础知识培训(实务)
行的请求
• 3、依据法律和合同的性质能够履行 • 4、实际履行在事实上是可能的和在经济上
是合理的
二、损害赔偿
• (一)、概念:指违约方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
合同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依法和依据合同的 规定应承担的赔偿损失的责任。
• (二)合同法规定的赔偿归则: • 1、完全赔偿归则(113条) •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
存在合法债务
债权人
债务人
第三人
存在债务且怠于行使
(二)撤销权
• 撤销权: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为的危害
债权人的行为,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的
权利。 存在合法债务
债权人
债务人
第三人
免除债务低价销售等损害 债权人
注: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
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 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三、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 平等原则 • 自愿原则 • 公平原则 • 诚实信用原则 • 合法原则和公序良俗原则
第二章 合同法
• 内容概要: • 第一节 合同的订立 • 第二节 合同的效力 • 第三节 合同的履行 • 第四节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和终止 • 第五节 违约责任
第一节 合同的订立
• 一、合同的形式
• 书面形式 (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
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 口头形式 (当面谈判、电话) • 其他形式 (行为,默示等)
《合同法》第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 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 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 形式。
•二、合同的主要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仲裁与诉讼)

合同法实务培训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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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实务培训
制作人:krisven
目录
1 合同概述 2 合同主体 3 合同标的 4 合同权利义务 5 合同履行 6 合同违约
1 合同概述
合同内涵
合同特点 合同主要 风险点
合同概述
(一)合同内涵: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
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调整的是动态财产关系。
(三)合同履行常见问题及案例分析
4、债权转让(合同法第80条)
✓ 『案例四』债权转让未通知债务人,该转让不对债务人产生效力
2008年5月,某进出口公司A与某干花生产厂B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2008年12月 25日前,A向B购买干花6000箱,每箱价格300元。合同签订后,A即向B支付了全部货 款180万元。2008年8月1日,A致函B,希望B能提前交货,以便A赶在圣诞节旺季销售 干花。2008年8月3日,B复函拒绝了A的请求。此后,A从其他渠道购得干花6000箱, 就将其与B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转让给了C,但未通知B。由于正逢市场干花价格上涨, C以每箱350元的价格支付给了A公司210万元。2008年12月23日,C前往B公司处提 货,但B拒绝发货。为此,C向法院起诉,要求B在原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C交付干花。 法院未支持C的请求。
合同权利义务审查要点
交易内容
险点
及案例分析
(一)合同权利义务—具体交易内容
当事人双方应明确自身的权利和义务,以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
合同权利义务是互相对应的,特别是在强调等价有偿的买卖合同中,买方和卖方的权利义务相 对平衡。比如买卖合同中卖方的义务有: ✓ 交付标的物的义务
实际交付 标的物
交付提取 标的物的
(三)合同履行常见问题及案例分析

合同法培训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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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的最基本内容一般是指足以确定合同 法律关系的性质以及当事人基本法律关系 的条款,也称为合同的要素。
• 《司法解释二》第一条 当事人对合同是 否成立存在争议,人民法院能够确定当事 人名称或者姓名、标的和数量的,一般应 当认定合同成立。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 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当事人合意的范围必须包括标的和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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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学校向乙公司发出要约,要定作一批桌椅, 要约中表明了桌椅的样式,甲要约中提出:“
双方发生争议,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乙公司回信接受甲公司的一切条件,但在回
信中指出,双方发生争议,任何一方有权向
法院起诉,根据已知条件,判断下列选项:
()
A.甲、乙之间合同成立,因已经达成合意。
B.甲、乙之间合同成立,因为乙的变更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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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④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 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 开始计算。
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
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
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11
• 甲于3月1日向乙发出一商业要约普通信函, 要以优惠价格买乙的某种商品。3月5日到达 乙处,恰巧乙外出办事,3月7日回来后才发 现该要约函。问:该要约何时生效?
12
(二)要约对要约人的拘束力 • 要约对要约人原则上无拘束力,在例外情况下
13
• 四、要约的撤回和撤销 • (一)要约的撤回 • 撤回是指在要约发生法律效力之前,要
约人作出的取消要约的意思表示。 • 第十七条: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
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 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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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要约,欲向其出售一批货 物。要约发出后,甲公司因进货渠道发生困难 而欲撤回要约。甲公司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

合同法理论与实务培训课件

合同法理论与实务培训课件

合同法理论与实务培训课件1. 引言本课程旨在介绍合同法的相关理论和实务知识。

合同法是一门重要的民商法学科,对商业活动和民事关系有着重要影响。

本课程将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展开讲解:•合同法的基本概念和原则•合同法的主要内容和要素•合同法的签订和解除•合同法的纠纷解决方式2. 合同法的基本概念和原则2.1 合同的定义和特点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自愿订立的具有民事法律效力的协议。

合同的特点包括自愿性、平等性、相对性和约束力。

在本部分,我们将详细介绍合同的定义和特点,并分析其在民商法中的地位和作用。

2.2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合同法有一些基本原则,如自由原则、平等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等。

本部分将重点介绍这些原则的内涵和作用,并分析其在合同法适用中的影响。

3. 合同法的主要内容和要素3.1 合同的订立和内容合同的订立包括要约和承诺的表达、合同的形成和生效等。

在合同的内容方面,合同应当具备明确的约定和法律规定等要素。

本部分将详细介绍合同的订立和内容的相关知识。

3.2 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合同的履行是指当事人按照约定履行其在合同中的义务。

合同的变更是指当事人通过协商一致对合同内容进行修改。

本部分将介绍合同履行和变更方面的内容,并分析与之相关的问题和实务操作。

3.3 合同的解除和违约责任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也可以因违反合同约定解除合同。

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因违反合同约定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

本部分将重点介绍合同的解除和违约责任的相关内容,并分析实际案例。

4. 合同法的签订和解除4.1 合同的签订程序和要点合同的签订程序包括要约、承诺和接受等环节。

要点是指在签订合同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的关键问题。

本部分将详细介绍合同的签订程序和要点,并给出实务中的案例分析。

4.2 合同的解除方式和程序合同的解除方式包括协商一致解除和法定解除等。

解除程序是指当事人解除合同所需按照的具体法定程序。

本部分将介绍合同的解除方式和程序,并针对解除中可能遇到的问题给出实务解决方法和建议。

合同法基础知识及实务指南PPT.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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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缺少当事人、标的、数量等要素,一般认 为当事人间的合同并未成立。
合同成立需具备的条件
合同的内容具体明确 合同的内容具体明确。应该从以下三方面了解:合同的当事人 、合 同的标的 、标的数量。这三个条件缺一不可。
▪ 如: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购销合同,双方对合同的标的、质量、交货 时间、违约责任等进行了约定,但就是未对合同标的数量达成一致, 双方在协议中未进行约定。此合同尽管双方已经签字或盖章,但合同 本身并未成立。
合同的形式
▪ 合同的形式主要包括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 ▪ (1)书面形式 ▪ A、优点:内容明确,易于证明 ▪ B、书面形式主要包括: ▪ 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电
子数据交换等 ▪ (2)口头形式:缺点是取证困难。
合同的内容
▪ 我国《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 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合同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 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 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式;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 容。” 实务中的合同,当事人还可以约定包装方式、 运输方式等。
▪ 当事人意思表示的一致:当事人意思表示的一致,常具体表现为在合 同书上的签字或盖章、口头上的承诺、行为上的履行接受
▪ 标的可能、合法。
合同成立的时间
▪ 书面形式: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 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为合同成立的时间。 当事人未在同时签字或盖章的,最后一位当事人 签字或盖章的时间为合同成立的时间。
第一章:合同与合同法
【案例1】 甲企业(本题下称"甲")向乙企业(本题下称"乙")发出 传真订货,该传真列明了货物的种类、数量、质量、供货时间、交货 方式等,并要求乙在10日内报价。乙接受甲发出传真列明的条件并按 期报价,亦要求甲在10日内回复;甲按期复电同意其价格,并要求签 订书面合同。乙在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按甲提出的条件发货,甲 收货后未提出异议,亦未付货款。后因市场发生变化,该货物价格下 降。甲遂向乙提出,由于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买卖关系不能成立, 故乙应尽快取回货物。乙不同意甲的意见,要求其偿付货款。随后, 乙发现甲放弃其对关联企业的到期债权,并向其关联企业无偿转让财 产,可能使自己的货款无法得到清偿,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法实务培训课件

合同法实务培训课件

同时履行抗辩权
《合同法第六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 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 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 拒绝其相应的条:当事人互负债务 ,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 ,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 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 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谢谢观赏
4、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 5、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 6、主合同和从合同 7、本合同和预约合同 8、为订约人自己订立的合同和为第三人订 立的合同(限于权利)
(四)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1、合同的成立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又称:发盘、出盘、发价 、报价 要约邀请: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又称:引诱要约 。 如: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商业广告。 例外:《合同法》15条: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的解释》第3条: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 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 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 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 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合同主体——当事人
1、合同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 其他组织
2、合同相对性,即合同只约束签订 合同的双方
(二)合同主体法律风险点
1、合同相对人不具备相应资信、能力 2、合同相对人为法人的职能部门、未办理营业执照
的分支机构或直属机构,缺乏履约能力 3、合同相对人无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过期 4、我方代理人未经授权或授权终止后仍进行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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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知识及实务培训-课件 (一)
合同是在日常生活中不可避免的一种约定,无论是在工作还是家庭中,人们都会签署或接受合同。

然而,由于涵盖范围广泛且内容复杂,许
多人对合同法知识不熟悉,容易在此方面面临风险和困难。

因此,合
同法知识及实务培训变得越来越重要。

首先,合同法的基本概念和原则是了解合同法的必要前提。

在合同法
的培训过程中,首要任务是理解合同的概念和意义,明确其法律效力
和约束力。

其次,需要重点掌握合同法的一些重要原则,例如自由意思、平等协商、诚实信用、保护当事人的知情权等。

只有对这些基本
概念和原则有全面深入地了解,才能避免在实际签订或执行合同时出
现错误和风险。

其次,在培训中应该注重掌握合同的各种类型和形式,了解不同类型
的合同的特点、签订和履行过程中的注意事项以及争议解决方式。

例如,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劳动合同等,每一种合同都有自己独
特的特点和适用规则,学员需要深入了解其内涵和外延。

在实际的培训中,应该注重实战操作,例如培训过程中提供真实的案例,让学员围绕这些案例进行讨论和分析。

这种方式可以锻炼学员的
分析思考能力,让他们在掌握理论的同时熟悉实际操作。

最后,应该注重强调合同法的要点和注意事项,避免在签订和执行合
同时出现不必要的误解和风险。

例如,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应该注重协
商中的诚实信用原则,重视交流和沟通,防止签订过程中遗漏重要条
款和承诺。

此外,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了解各项规定,防止因为缺乏
必要的知识而受到不必要的损失。

总之,在现代社会中,合同法的知识已经成为每个人必须掌握的基础知识。

因此,针对合同法的知识及实务培训需要注重基础性和实操性相结合,重点关注合同法的重点和要点,让学员在学习过程中全面掌握合同法的知识和实务操作技巧,进一步提高其在实际工作和生活中的法律意识和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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