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优区域合作治理机制的选择
我国区域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我国区域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摘要:当前,在区域行政的强大惯性、地方“分权”利益等诸多因素影响下,区域治理缺乏超越各地方政府的区域权力,导致区域经济发展和公共治理呈现权力真空,阻隔了市场要素的自由流动,难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资源流动无界化的要求。
为此,树立“整体政府”的理念,打破既有行政区行政的制度安排,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官员素质,建立良好的信息沟通以及双边或多边协商机制,是我国区域治理优化落实的重要选择。
关键词:区域治理;区域行政;区域一体化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际国内经济社会发展呈现新的特点:国际上,随着国际贸易竞争的加剧,经济一体化步伐逐步加快。
这期间,区域主义和新区域主义逐步兴起。
在区域主义思潮的影响下,各经济体推动了生产组织结构的重组和区域治理的施行。
欧洲、非洲等国家通过区域内各种政治经济集团的对话、协调和合作,构建了大都市区的各种制度、政策和管治方法、机制,以达到最大程度地动员和利用区域资源,最终实现区域治理的目标。
在国内,随着改革的深入,区域间竞争日益加剧,区域公共问题也不断凸显,这种状况促发了彼此的合作需求。
因此,建构各地政府和非政府组织的协同合作结构,推动现代化区域治理模式的运行,统筹共治、协调推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成为迫切的现实需要。
一当前区域治理的问题及原因随着改革的逐渐深入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加快,资源、人口流动越来越频繁,各地、各领域加快自身发展的同时,相互合作、共同协调以推动区域治理和解决区域间的共同问题成为必然选择和重要趋势。
20世纪90年代末以来,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京津塘三大城市集群的协调发展,印证了这样的选择。
随后,武汉城市群、山东半岛经济圈、长株潭城市群区、东北区域经济一体化以及正在稳步推进的京津冀一体化,进一步将我国的区域发展和治理推向纵深。
可以看出,区域竞争合作协调发展已经成为我国区域经济共同发展的重要特征。
但长期以来,在行政区划基础上形成的行政区行政和经济管理体制是按行政条块为域来组织经济的,这种刚性和闭合式的行政管理已经成为一种惯性管理模式。
长吉图区域合作下地方政府治理创新机制探析

无序竞争是导致长吉 图地 区政府治理创新机制 流动 , 区域 内统 一 市 场 的形 成 就成 为一 纸 空文 。 由
长吉 图先 导 区位 于 吉林 省 中东 部 地 区 , 是 中 国 河和永吉 ; 延边等市县, 涵盖三个地区。经济区面积 3 0 0 0 平 方公 里 , 占吉林 省 总 面积 的 3 9 %; 经 济 区 唯一的沿边近海地区。从 区位空间来看 自然条件优 约 7 0 9 5 万, 占全省 总人 口的 4 0 %; 经济 区G D P占 越, 地 理位 置 极 其重 要 。它位 于新 欧 亚 大 陆桥 的 中 人 口 1 5 %以上 。大型城 市 2 个, 9 个 中小 城 心, 同时也是东北亚区域的核心 , 同时长吉图开发开 全省 的百 分之 5
No. 2 Ma r . 201 4
d o i : 1 0 . 3 9 6 9 / j . i s s n . 1 0 0 7 — 5 6 7 4 . 2 0 1 4 . 0 2 . 0 2 2
长 吉 图 区域 合 作 下
地 方政 府 治理 创 新机 制探 析
常志军
(吉林 师范大 学 管理 学 院 , 吉林 四平 1 3 6 0 0 0 )
第 2期
2 0 1 4年 3 月
吉林师范大学学报 ( 人文社会科学版 )
J o u r n a l o f J i l i n N o r m a l u n i v e r s i t y ( H u m a n i t i e s &S o c i a l S c i e n c e E d i t i o n n )
[ 摘 要] 新经济条件 下 , 在东北老工业基地建设 取得可喜成果 的时候 , 2 0 0 9 年, 国务 院批复 了《 中国图们江区
区域治理的机制

区域治理的机制随着社会的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社会问题的增多,区域治理成为了一个重要的议题。
区域治理是指在一个特定的地理区域内,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通过合作和协商解决共同面临的问题,实现社会治理的目标。
区域治理的机制是指在实施区域治理过程中所采用的各种制度和方法。
区域治理的机制应该建立在多元共治的基础之上。
多元共治是指政府、市场、社会组织和公众等多个主体共同参与,共同决策、共同实施和共同监督。
通过多元共治,可以充分发挥各方的优势,形成合力,提高治理效果。
区域治理的机制应该强调信息共享和协同合作。
在区域治理过程中,各方需要共享信息,了解问题的全貌和各方的需求。
同时,各方之间需要协同合作,形成合力,共同解决问题。
信息共享和协同合作可以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执行的有效性。
第三,区域治理的机制应该注重权力的制衡和监督。
在区域治理过程中,各方都会涉及到权力的行使。
为了避免权力滥用和不当行为,需要建立有效的制衡和监督机制。
政府应当依法行使权力,社会组织和公众可以通过舆论监督和参与监督来约束政府的行为。
第四,区域治理的机制应该注重法治的建设。
在区域治理过程中,需要依靠法律和规章制度来规范各方的行为。
法治是保障区域治理顺利进行的基础。
政府和社会各界应当遵守法律,依法行事,同时,需要完善相关法律和规章制度,为区域治理提供法律依据和合理的制度安排。
第五,区域治理的机制应该注重公众参与和民主决策。
区域治理是为了解决社会问题和满足公众需求的过程,因此,公众的参与和民主决策是非常重要的。
政府应当积极倾听公众的声音,充分调动公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治理的民主化和人民的主体地位。
区域治理的机制是在实施区域治理过程中所采用的一系列制度和方法。
在区域治理中,应该建立多元共治、信息共享和协同合作、权力制衡和监督、法治建设、公众参与和民主决策等机制,以实现社会治理的目标。
只有建立科学合理的机制,才能够有效解决社会问题,实现社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区域环境合作与资源共享的机制与模式

区域环境合作与资源共享的机制与模式在当今世界,全球化的进程使得各国之间的联系日益紧密,区域间的环境问题也变得日益突出。
为了应对环境挑战,各国纷纷加强区域环境合作与资源共享的机制与模式,以实现可持续发展和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目标。
本文将探讨一些常见的区域环境合作与资源共享的机制与模式,并对其优劣势进行评估。
一、联合研究与科研合作联合研究与科研合作是一种常见的区域环境合作与资源共享的机制。
各国可以共同设立科研项目,共享研究成果,并将其应用于环境保护和资源管理。
通过合作研究,各国可以共同探索解决环境问题的有效途径,提高环境治理水平。
例如,欧洲联盟在环境领域设立了多个研究项目,通过共享科研成果,提升了欧洲环境保护的整体水平。
然而,联合研究与科研合作也存在一些挑战。
首先,各国在科研投入和研究方向上存在差异,合作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合作伙伴之间的利益冲突。
其次,合作项目需要长期投入,时间周期长,各国需要共同维持利益平衡,才能确保合作项目的顺利进行。
二、资源共享与交流平台资源共享与交流平台是促进区域环境合作与资源共享的另一种机制。
通过这种机制,各国可以共享环境治理和资源管理的最佳实践经验,并从中汲取灵感。
资源共享与交流平台有助于各国在环境治理和资源利用方面相互学习,促进合作与创新。
例如,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设立了全球环境信息平台,供各国共享环境数据和信息,以推动全球环境合作。
然而,资源共享与交流平台也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信息共享需要保护知识产权和保护个人隐私。
其次,各国的环境情况和资源利用状况差异较大,因此,在资源共享和交流过程中需要考虑不同国家的特殊需求和实践经验,确保资源共享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三、合作机构与协议建立合作机构和签署合作协议是推进区域环境合作与资源共享的重要手段。
各国可以共同设立合作机构,制定合作协议,共同应对环境挑战。
合作机构和协议可以提供一个框架,规范各国的合作行为,促进信息共享和资源利用。
例如,上合组织成员国签署了《关于环境保护合作的协定》,共同致力于推动区域环境合作。
环境治理的区域合作与共享机制

环境治理的区域合作与共享机制近年来,环境问题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等问题日益严重。
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各国之间的合作,并建立区域合作与共享机制,以共同推动环境治理的进程。
一、区域合作的重要性1.1 全球环境问题的共同面对环境问题具有全球性的特点,不论是气候变化、水资源短缺还是生物多样性的减少,都对全球范围内的国家和地区产生着影响。
因此,各国之间的区域合作显得尤为重要。
1.2 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资源禀赋和环境状况存在差异。
通过区域合作,可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避免资源的浪费和过度开发,进而实现可持续发展。
1.3 促进经济发展环境问题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
通过区域合作,不仅可以解决环境问题,还可以促进经济发展。
例如,各国可以共同投资环保技术研发和推广,促进环保产业的发展,为经济发展提供新的增长点。
二、区域合作的形式2.1 跨国合作机制各国可以在全球层面建立合作机制,例如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世界自然基金会等国际组织可以促进各国之间的环境合作。
此外,各国之间也可以通过签订环境合作协议、共同承担环境保护责任等方式展开合作。
2.2 地区合作机制在地区层面上,各国也可以建立合作机制,共同解决区域内的环境问题。
例如,亚洲国家可以借鉴欧洲的经验,建立亚洲环保合作机制,通过经验交流和技术合作,共同推进亚洲地区的环境治理工作。
三、区域合作的共享机制3.1 知识共享在环境治理的过程中,知识的共享起着重要的作用。
各国可以通过建立知识共享平台,将环境治理的最佳实践和先进技术进行分享,提高各国的环境治理能力。
3.2 资金共享环境治理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
通过建立资金共享机制,各国可以共同筹集环境治理所需的资金,用于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
此外,国际金融机构和发达国家也可以向发展中国家提供环境治理的资金支持。
3.3 数据共享环境治理需要大量的数据支持。
各国可以共享自己的环境数据,建立起共享的数据库,以便更准确地分析和预测环境问题,为环境治理提供科学依据。
区域协调共享治理措施

区域协调共享治理措施引言在当前全球化与城市化的浪潮下,区域治理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传统的单一城市治理模式已经无法应对复杂的社会和经济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区域协调共享治理措施应运而生。
本文将介绍区域协调共享治理的概念、重要性,并探讨一些实施该措施的方法和步骤。
区域协调共享治理的概念区域协调共享治理是指各个区域或城市在解决共同问题时,通过合作与协调,共同制定和实施一系列政策和措施,以实现区域资源的有效利用、可持续发展和公平共享。
该治理模式旨在促进不同区域的协作,消除不同区域之间的利益冲突,实现整体利益最大化。
区域协调共享治理的重要性1.资源优化利用区域协调共享治理可以使不同区域之间的资源得到优化利用。
通过合作与协调,可以实现资源的整合和互补,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减少资源的浪费。
2.问题解决的综合性复杂的社会和经济问题往往跨越不同区域和城市,单一城市的治理难以解决这些问题。
通过区域协调共享治理,可以充分利用各个城市的资源和优势,形成合力,共同解决各类问题,提升整个区域的发展水平。
3.公平共享与共同发展区域协调共享治理可以促进资源的公平共享,避免资源不均衡和不公平现象的产生。
通过合作与协调,可以实现各个区域的共同发展,提高整个区域的生活水平和人民的福祉。
区域协调共享治理的实施方法和步骤1.建立联盟和合作机制首先,各个区域需要建立联盟和合作机制,形成协调共享治理的合作平台。
可以通过签订合作协议或建立联合机构来加强合作与协调。
2.制定共同目标和政策在建立联盟和合作机制的基础上,各个区域需要制定共同的发展目标和政策。
这些目标和政策应该符合各个区域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以共同推动区域的可持续发展。
3.资源整合和共享为了实现资源的优化利用,各个区域可以对资源进行整合和共享。
可以通过资源交易市场、资源共享项目等方式,促进资源的流动和共享。
4.信息共享和协作信息共享和协作是区域协调共享治理的重要环节。
各个区域可以建立信息交流平台,共享信息资源,加强协作与合作。
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实施方案

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实施方案一、背景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城乡发展差距的增大,区域协调发展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问题。
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的发展目标。
其中,形成以中心城市为主导、多极支撑、区域协调发展的新格局成为了首要目标之一。
从2016年至今,我国一直在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的建立。
二、问题分析目前,我国尚未建立较为完善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财政体制不完善。
地方政府不具备独立的财政收入和支出权,导致政府间横向合作和纵向协调能力不强,资源配置不够合理。
2.产业结构单一。
一些地区依赖单一产业,导致经济发展缺乏多元性与韧性,区域发展不均衡。
3.城乡发展不平衡。
城市化进程过快,导致第三产业过度扩张,农村地区发展滞后,城乡差距拉大。
4.地理区位条件差异大。
不同地区地理环境和资源条件差异很大,难以实现资源协调和优化配置。
以上问题阻碍了区域协调发展的实现,需要采取相应的对策。
三、实施方案1.加快财政体制改革。
推进地方政府财政收入与支出权的改革,实施中央和地方财政合力扶持地方经济发展。
2.多元化产业结构。
鼓励本地区优势资源与现有产业深度结合,发展多元化经济。
3.城乡发展统筹。
加强城乡规划能力,优化城乡发展布局,实现城乡协调发展。
4.优化资源配置。
通过由地方政府牵头的区域合作机制,实现跨地区资源整合和优化配置。
4.1推进跨地区基础设施联通和信息通信技术建设,实现跨区域优势资源共享。
4.2完善飞地经济体制,优化资源配置。
5.建立区域发展评价机制。
建立定期评估机制,对区域发展进行定期评估与监测。
6.建立区域协调治理机制。
加强政府部门协调合作,建立区域协调治理机制,推进区域协调发展。
四、结论我国的区域协调发展需要一个更加有效的机制来确保其顺利进行。
通过财政体制改革、多元化产业结构、城乡发展统筹、资源优化配置、建立区域发展评价机制和建立区域协调治理机制等措施,可以逐步实现区域协调发展目标,构建多极支撑、以中心城市为主导的新发展格局。
区域治理的机制

区域治理的机制区域治理是指在特定的区域范围内,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安排和管理措施,实现对该区域的社会、经济、文化、环境等方面进行有效管控和协调的过程。
区域治理的机制包括制度安排、政策配套、组织协调等方面。
首先,区域治理的机制在制度安排方面,需要建立协调一致的法律法规体系。
这些法律法规应包括区域规划、土地利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确保对区域发展的各项要素进行规范和约束。
此外,还需要建立区域性的机构和管理体系,如区域发展委员会、区域环保局等,负责制定和执行相关政策,监督区域内各项工作的实施。
其次,区域治理的机制需要建立政策配套体系。
各级政府应根据区域发展的实际需要,制定专门的政策措施,以激励和引导各方面的行为。
这些政策包括经济发展、环境保护、人才引进等方面的政策。
比如,对于经济发展较为滞后的区域可以推出有利于招商引资、减税降费的政策,以促进其经济快速发展;对于环境污染较为严重的区域可以推出限制性政策,以减轻环境负担。
在组织协调方面,区域治理机制需要建立各级政府间的合作机制。
由于区域发展往往涉及到不同级别政府的协调与合作,因此需要建立政府间的沟通和协调机制。
这些机制可以是跨级联席会议、区域合作组织等形式,通过各级政府间的互动和合作,共同制定和实施区域发展的政策和计划。
此外,还可以建立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参与的机制,让他们参与到区域治理中来,为区域发展的决策和执行提供力量支持。
区域治理的机制还包括专家咨询和公众参与的机制。
专家咨询机制是保证区域发展决策科学性和合理性的重要环节,通过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评估和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参考。
公众参与机制是保证区域治理决策公开透明的重要手段,通过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使公众参与到决策过程中来,增强决策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综上所述,区域治理的机制是指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安排和管理措施,实现对特定区域的社会、经济、文化、环境等方面进行有效管控和协调的过程。
这些机制包括制度安排、政策配套、组织协调、专家咨询和公众参与等方面,通过建立协调一致的法律法规体系、制定政策措施、建立政府间合作机制、引入专家咨询和公众参与,来促进区域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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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优区域合作治理机制的选择
2014-10-29 04:14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我有话说
作者:中央财经大学科研处邢华
区域合作是地方政府为实现共同利益而采取的合作行为。
共同利益是区域合作的前提。
没有共同利益,地方政府就没有合作的动力,也就谈不上区域合作。
然而,即使存在共同利益,区域合作也很难达成。
这种情况称为“制度性集体行动困境”(Institutional Collective Actio n,以下简称“ICA困境”)。
ICA困境是指这样一种情形,即在分散化权威情况下,一方的决策会对另一方产生影响,或者一方的决策取决于另一方的行动。
此时,如果地方政府追求自身短期利益最大化,那么就有可能会采取有损于区域整体利益的行动,导致区域合作无法达成。
“制度性”是与“个体性”相对而言的,它表明集体行动的参与方不单纯是某一个体行为人,而且是具有特定的制度供给能力、由不同个体所组成的集合体。
有个典型的例子是“囚徒困境”:如果参与方进行合作,就会得到更好的结果,但由于参与方往往只考虑自身利益,所以就无法达成最优结果。
ICA困境表明了地方政府的个体理性与区域整体最优结果之间的内在矛盾,其实质在于行政区之间的利益冲突。
由于存在这种内在矛盾性,区域合作往往只是“看上去很美”,而在实际运行中却经常是“议而不决、决而不行”,使区域合作陷入停滞。
美国学者费沃克将现实中存在的ICA困境划分为四种情形。
一是由于无法协调利益而产生的ICA困境。
如果集体行动参与方具有互补性的资源,那么最优的方案是各方交换资源,以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
但如果双方无法就利益协调达成一致,那么合作所带来净收益就无法实现。
二是由于基础设施的规模经济性所导致的ICA困境。
基础设施的规模经济性要求地方政府开展合作,以实现规模收益,降低平均成本。
此时,如果地方政府以邻为壑,只考虑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就会导致各方成本提高。
三是在共有产权情况下出现的ICA困境。
当存在“公共池塘”等问题时,如果各方都只是按照自身短期利益最大化采取行动,就会导致资源的过度使用等问题,出现“公用地的悲剧”。
四是由于外部性所带来的ICA困境,包括正外部性和负外部性。
如果不能有效实现外部性的内部化,就会引发地方政府之间的矛盾和纠纷。
当存在ICA困境时,就需要设计某种机制加以解决,这种机制称为“区域合作治理机制”。
区域合作治理机制的类型非常多样,最简单的是地方政府官员之间的非正式网络,最复杂的是由权威机构直接干预区域合作的情形,例如行政区合并等。
介于其中的类型包括:地方政府之间的行政协议、具有广泛代表性的区域管理委员会、省部际联席会议、由中央授权的权威性区域管理机构等,由此形成了一个庞杂的区域合作治理机制的谱系。
不同类型的治理机制所面临的交易成本是不同的,交易成本最小的机制被称作“最优区域合作治理机制”。
影响交易成本的因素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其一,区域合作性质。
区域合作性质表明该合作包括哪些参与者、需要解决什么样的问题以及采取什么样的治理方式,由两个维度构成。
一是区域合作的复杂性。
一般而言,参与者数量越多,所要解决的问题
越复杂,交易成本就越高。
二是外部权力介入的程度。
网络嵌入依赖参与者的社会人际网络来缓解ICA困境,法律和契约依赖参与者的自愿性协议,政治权力介入则需要第三方加入。
仅从治理机制自身设计角度来看,网络嵌入等横向机制的交易成本较低,而政治权力介入等纵向机制的交易成本较高。
其二,区域合作风险。
当存在ICA困境时,尽管区域合作的收益大于个体收益的加成,但是由于区域合作的风险比较高,合作也有可能无法达成。
区域合作风险主要源于三个方面,分别是沟通协调方面的风险、利益分配方面的风险以及监督执行方面的风险。
当所要解决的问题关联性很高时,沟通协调的风险很大;当很难进行利益的合理分配时,就会存在利益分配风险;而当存在专用性投资以及机会主义等行为时,监督执行的成本就变得很高。
在不同的合作风险情况下,同一种类型的治理机制的交易成本会存在较大差异。
例如当合作风险较小时,采用横向机制交易成本较小,但是当合作风险变大时,横向机制的交易成本会迅速提高。
相应的,当合作风险较小时,采用纵向机制的交易成本会比较高,但是当合作风险变大时,纵向机制的交易成本提高速度则会比较慢,因此在面临较高的合作风险时,纵向机制的交易成本反而会低于横向机制。
其三,区域差异特征。
如果目标区域具有较高的同质性,治理机制的交易成本就会比较小;如果区域内部辖区之间的差异比较大,则会导致交易成本提高。
因此共同的战略使命和目标是地方政府协作的重要前
提。
区域差异化特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地方政府所在辖区的特征,包括该辖区的管辖范围、辖区人口统计特征、经济发展水平、资源环境状况等。
如果辖区管辖范围、经济发展水平和资源环境状况相近,则交易成本就会比较小。
二是地方政府的级别和地位高低。
在我国的单一制政府结构中,地方政府之间有着严格的层级,在同样的合作风险情况下,不同层级之间的地方政府合作的交易成本会更高。
另外,地理位置的接近性也是影响地方政府偏好分布,进而影响区域合作治理机制交易成本的重要因素。
其四,地方政府自主权。
地方政府的分权特征在不同的政府体制下是不同的,单一制政府体制强调中央对地方的控制,而在联邦制体制下,地方政府享有更多的自治性权力。
在同样类型的政府体制下,地方政府分权的程度也会受到辖区人口数量等因素的影响。
一般而言,具有更高自治权的地方政府合作的交易成本相对较低。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我们不可能找到一种适合所有区域合作情形的治理机制,最优治理机制的产生是一个选择的过程,要综合权衡治理机制本身的成本与区域实际需求。
当前,我国区域合作以地方政府的自主性协作为主要形式,在实践中面临许多问题,要拓宽视野,推动纵向方面政府与社会组织的积极参与,通过横向协作与纵向嵌入的有机结合,来应对我国区域合作的复杂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