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
辽宁省创业优惠政策是怎样的

辽宁省创业优惠政策是怎样的辽宁省创业优惠政策:四类人创业免收部分费用为了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条例》中明确规定对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军队退役人员、残疾人等自主创业的,有关行政部门应带放宽市场准入条件,简化审批手续,并在信贷支持、经营场地、税费等方面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优惠,免除管理类、证照类、登记类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
对劳动者在创业孵化基地创业的,按照国家和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减免场租等费用。
为鼓励大学生到基层就业,《条例》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学费及助学贷款代偿、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户籍迁移等优惠政策。
辽宁省创业优惠政策:农民工将享受平等权利为了加大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扶持力度,《条例》规定,农村劳动者进程就业,享有与城镇劳动者平等的权利,其中包括:免费获得公共就业服务;获得职业培训,按照有关规定享受政府补贴;自主创业、自谋职业人员按照规定享受优惠待遇等,另外政府部门还要完善农村户籍管理、子女就学、公共卫生、住房租购和社会保险等制度。
辽宁省创业优惠政策:就业困难人员优先安置工作为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条例》中规定,机关、事业单位的工勤服务岗位;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设施管护岗位;政府及其部门组织社会公益活动所需的岗位;政府及其部门实施社会管理需要的非执法性质的辅助岗位;政府及其部门开发的适合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其他岗位要有限安置就业困难人员。
对于就业困难人员范围、岗位补贴办法和标准由辽宁省人民政府制定。
辽宁省创业优惠政策:企业招聘私设门槛属违法“招男不招女,大龄不要”等在国家统一规定实行职业资格和就业准入制度外,企业私自设置的限制性规定,从12月1日之后将属于违法行为。
为维护劳动者的公平就业权,《条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服务,在国家统一规定实行职业资格和就业准入制度外,企业不得私自以性别、年龄、体貌、户籍、民族、种族、宗教信仰、婚姻状况等为由拒绝招用能够满足工作需要并且具有同等工作能力的求职者。
大连创业有哪些优惠政策

大连创业有哪些优惠政策1办工商执照有哪些优惠政策?答:根据《关于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的实施意见》大政发〔2021〕18号规定,毕业3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首次从事个体经营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行业除外的,自其在工商部门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登记费。
2创业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政策?答: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21〕16号文件规定,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企业吸纳人员就业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政策?答:根据《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公告》2021年第8号规定,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外、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800元。
4从事节能环保项目有何优惠政策?答:根据《关于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的实施意见》大政发〔2021〕18号文件规定,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国家限制和禁止发展的项目除外,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
关于实施辽宁省大学生创业工程的意见

【辽宁】关于实施辽宁省大学生创业工程的意见辽教发[2007]052号为深入实施科教兴省和人才强省战略,加快实现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18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7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辽政办发[2007]40号)和200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创业工作,实施“辽宁省大学生创业工程”(以下简称大学生创业工程)提出如下意见:一、实施大学生创业工程的重要意义(一)实施大学生创业工程,有利于创新型社会建设。
实施大学生创业工程,鼓励高校毕业生创业,有利于在全社会营造科技创新的氛围,增强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有利于我省创新型社会的建设。
(二)实施大学生创业工程,有利于加快老工业基地振兴。
实施大学生创业工程,鼓励高校毕业生创业,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催生一批科技含量较高的中小企业,有效促进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产业结构升级,促进非国有经济快速发展,对于加快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实施大学生创业工程,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
就业问题关系国计民生,关系构建和谐社会大局。
从2007年起,我省就业工作的重点是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问题。
实施大学生创业工程,鼓励高校毕业生创业,不仅可以解决其自身的就业问题,更能创造新增就业岗位,实现就业的倍增效应。
二、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引领全局,以设立创业资金、构建孵化体系和开展创业教育为主要途径。
各级政府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发挥高校基础性作用,积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为构建创新型社会、建设和谐辽宁和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多做贡献。
三、主要内容和目标(一)设立创业资金。
省政府设立“辽宁省大学生创业资金”5000万元,专项用于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
辽创业补贴制度

辽创业补贴制度
辽创业补贴制度据辽宁省政府介绍,针对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军队退役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低保户、低保边缘户等首次自主创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正常纳税经营1年以上的,可给予2000元至4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此外,创业推荐机构推荐的创业项目,如果被创业者采纳并付诸实施的,财政部门按每吸纳一名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人,给予项目推荐机构200元的一次性创业推荐补贴。
在这次辽宁省政府出台的政策中,对于个人创业贷款方面也给予了诸多便利。
据介绍,凡是个人创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每人可以得到最高额度为5万元的贷款。
另外,对大学生和科技人员在高新技术领域实现自主创业的,每人可得到最高额度为10万元的贷款;对当年新招用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将得到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的贷款。
据了解,个人创业在税收方面,创业者也会得到多方面的优惠。
比如,营业税按月纳税的起征点由月营业额2000元提高至5000元。
对符合税法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收按20%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对商贸企业小规模纳税人按4%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对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经认定后,减收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此外,凡是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以及毕业两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关于大学生自主创业优惠政策

关于大学生自主创业优惠政策减免政策施行时间: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时间,毕业年度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创业,可向所在高校申领《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
离校创业:(1)学生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
毕业生凭毕业证直接向创业地县以上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县以上人社部门在对提交申请相关情况审核认定后,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相应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并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
(2)学生享受收受政策,税收优惠政策。
在校创业(1)学生网上申请。
注册登录教育部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按要求在网上提交《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申请。
(2)高校网上初审。
所在高校对毕业生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审核,通过后注明已审核,并在网上提交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3)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复核。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毕业生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并确认。
(4)高校发放《高校毕业自主创业证》。
复核通过后,由所在高校打印并发放《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相关部门和学生本人都可随时查询。
(5)学生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
毕业生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向创业地县以上人社部门提出《就业失业登记证》认定申请,由创业地人社部门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一并作为当年及后续年度享受税收扶持政策的管理凭证。
(6)学生享受税收优惠。
内容同“离校创业”。
(7)《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发放对象。
毕业年度内在校期间创业的高校毕业生。
其中,高校毕业生是指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毕业的学生;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具体内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政策的具体内容是,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辽宁 对就业创业的政策和措施

辽宁对就业创业的政策和措施
辽宁省近年来实施了一系列针对就业创业的政策和措施,旨在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就业机会,降低失业率。
以下是其中的几个主要政策和措施:
1. 就业优先政策:辽宁省将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首要位置,将就业优先作为区域经济发展的导向,鼓励各类企事业单位增加就业岗位并提供更多职位。
2. 创新创业支持政策:为了鼓励创新创业,辽宁省提供了一系列的支持政策,包括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补贴和扶持基金等,以便帮助创业者顺利开展业务。
3. 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针对高校毕业生,辽宁省出台了一系列的就业政策,包括加大就业招聘力度、设立专门的就业推荐服务站点和开展创业培训等,以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创业就业。
4. 劳动力转岗培训政策:辽宁省通过实施劳动力转岗培训计划,为失业人员提供培训和再就业援助,帮助他们通过学习新的职业技能,顺利实现再就业。
5. 吸引外资引进项目政策:辽宁省积极引进国内外投资,鼓励外资企业在辽宁设立工厂和办公室,推动经济发展和增加就业机会。
以上是辽宁省针对就业创业推出的一些主要政策和措施,通过这些举措可以促进就业增长,提高就业率,带动经济发展。
辽宁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及贷款优惠政策详解

辽宁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及贷款优惠政策详解一、工商优惠政策2021年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物价局在《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有关人员实行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中规定: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复转军人,以及毕业3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交有关省政府及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设立的登记类、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具体项目包括:1.卫生部门收取的中医西医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2.公安部门收取的特种行业许可证工本费、印章防伪网络登记费;3.旅游部门收取的导游人员资格报名考试费;4.建设部门收取的城市占道费;5.国土资源部门收取的城市私房占地费、城市临时占地费;6.省政府及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设立的涉及个体经营的其他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收费项目。
二、税费优惠政策《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做好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对于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企业,将其营业税按月纳税的起征点由月营业额2000元提高至5000元。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稳定就业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初期,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对该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按实际招用人数每人每年4800定额依次扣减其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做好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要进一步扩大小额担保贷款扶持范围,将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军队退役人员、军人家属、残疾人、低保人员、外出务工返乡创业人员纳入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范围。
对符合条件人员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每人最高额度为5万元。
对大学生和科技人员在高新技术领域实现自主创业的,每人最高为10万元。
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届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届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1.01.06•【字号】辽教电〔2021〕1号•【施行日期】2021.01.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届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省内各高等学校: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2021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网络视频会议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就业保就业的要求,实施好“2021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行动”,促进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积极拓展政策性岗位1.用足用好促进就业政策。
各高校要与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协同发力,推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各项政策落实落地,配合做好招录工作安排,吸纳更多高校毕业生在辽就业创业。
2.加大毕业生基层就业引导力度。
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辽委办发〔2017〕47号),积极鼓励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农村教师特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落实好学费补偿、升学等优惠政策。
鼓励采用市场化社会化办法,给予更多政策支持,引导毕业生围绕城乡基层社区各类服务需求就业创业。
3.继续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
各高校要配合兵役机关落实“两征两退”改革新要求,实施一年两次大学生征集工作,分别安排在2—3月、8—9月,预征工作提前2个月进行,第一批重点动员征集高校毕业生。
实施更大力度激励政策,认真落实学费资助、复学升学、就业创业等优惠政策。
加强征兵动员,重点宣传新激励政策和新体检标准,提高大学生征集规模特别是毕业生征集比例。
4.扩大科研助理招录规模。
各高校要落实科技部、教育部等部门相关文件要求,把开发科研助理岗位作为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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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
辽宁省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
九部门联合发布的文件中,首次提出各高校要在年底前做好创业课程安排,创业教育将要纳入学分管理,创业导师将提供3年陪伴
式服务。
创业导师将一对一辅导3年
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孵化服务
全省每年至少为1000名大学生创业项目提供孵化服务,对达到
省规定条件且吸纳大学生创业企业达到入驻企业户数40%以上的创
业孵化基地,省财政在原有基地运营费用补贴基础上给予适当增加,省市有关部门要积极基于对口支持和业务指导。
对没有进入到孵化
基地或创业园的大学生,各地要按国家规定给予3000-6000元的经
营场所租金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具体标准和办法由各市确定。
开网店将获小额贷款支持
我省将建立健全青年创业辅导制度,选拔和培养一批创业导师,为创业大学生提供有针对性的创业辅导。
要充分利用网络资源优势,开发校园创业网,开设大学生创业论坛。
建立创业大学生俱乐部、
创业大学生联谊会等大学生创业交流平台。
进一步完善青年创业项
目库,定期开展项目对接服务。
将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上注册“网店”的创业大学生纳入创业扶持范围,并提供小额担保贷款的支持。
辽宁省大学生自主创业优惠政策
二、税费优惠政策
三、小额担保贷款政策
辽宁大学生创业最高可享受20万元贷款
在辽宁创业,网络创业者也能贷款了!据了解,在辽宁开网店,
最高可享受10万元的创业贷款。
而辽宁大学生在高新技术领域自主
创业,更可享受最高20万元的贷款。
近日,辽宁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对首次自主创业、创业担保贷款等多个方面给予扶持。
对没有进入孵化基地(园区)、租赁场地进行首次自主创业(指首
次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高校毕业生(毕业3年内)、退役士兵及就业
困难人员等群体,各地将按照该意见规定给予每年3000元至1万元
的创业场地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对符合补贴申领条件的困
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按上限给予补助。
该意见支持创业担保贷款发展。
凡在辽宁省以个体、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含网络创业),且已办理就业创业证的城乡劳动者以
及吸纳就业人数达到规定数量的小微企业,均可享受创业担保贷款
扶持政策,贷款最高额度为10万元。
大学生在高新技术领域实现自
主创业的,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20万元。
为了吸引“东南飞”的人才回流,该意见还规定,全省各级财政可对省、市、县三级农村电商创业孵化园给予相应补助。
对企业开
展的面向在岗技术工人中级工、高级工技能培训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知识更新培训,由政府按照一定比例予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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