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如何传承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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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发展中的问题与策略

浅谈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发展中的问题与策略

浅谈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发展中的问题与策略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智慧和创造力的结晶,是世界文化多样性的珍贵遗产。

它是人类文化传承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承载着丰富的历史、传统和价值观念,体现着人类社会的多样性和创造力。

随着现代化的深入和文化全球化的影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发展面临着诸多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就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发展中的问题与策略进行探讨。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中的问题1. 传统技艺和技能的丧失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在传承过程中逐渐失传,传统的手工技艺和技能面临消失的风险。

在现代工业化和技术发展的冲击下,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面临着经济压力和生存困境,导致他们不愿意传承和传授技艺,后继者匮乏,技艺丧失。

2. 传承环境的变迁城市化和现代化的影响导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环境发生了变化。

原本传承于乡村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由于人口外流和城市化趋势,传承环境发生了变迁,传承人和传承环境的不稳定性导致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困难。

3. 传承人口老化和后继者匮乏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传承人都是年迈的长者,随着时间的推移,传承人口的老龄化问题愈发突出,年轻一代对传统文化的兴趣不足,缺乏足够的后继者,导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4. 市场化与商业化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商业化文化的影响,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在传承过程中面临着商业化的困扰。

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被商业化包装和变革,导致了原本纯粹的传统文化受到了伤害,丧失了原有的文化特质。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发展的策略1. 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意识政府、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意识,通过宣传和教育活动,引导公众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树立传承的意识和责任感。

2. 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政策政府应当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政策支持,加大对传承人的资金和技术支持,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提供政策保障和资源支持。

关于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发展的建议

关于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发展的建议

关于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发展的建议如下:
强化保护意识:提高全社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非遗)重要性的认识,通过教育、宣传等方式,使公众了解非遗的文化价值和历史意义,形成全民参与非遗保护的良好氛围。

完善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非遗保护的法律法规,明确非遗的定义、范围、保护原则和责任主体,为非遗的传承和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建立非遗数据库:对非遗项目进行全面普查和登记,建立非遗数据库,实现非遗资源的数字化保存和共享,便于后续的研究、展示和传承。

加强传承人培养:重视非遗传承人的培养和保护工作,设立专门的非遗传承人认定制度,提供培训、资助等支持,鼓励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确保非遗技艺的延续。

创新传承方式:结合现代科技手段,如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等,创新非遗传承方式,让传统技艺和文化与现代科技相结合,提高传承效果和吸引力。

促进产业发展:将非遗与文化产业、旅游业等相结合,开发非遗相关产品,如工艺品、文创产品等,推动非遗的产业化发展,实现非遗的经济价值和文化价值的双重提升。

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加强与国际非遗保护组织的合作与交流,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和技术手段,提升我国非遗保护工作的水平和影响力。

建立监测与评估机制:定期对非遗保护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确保非遗保护工作取得实效。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推动非遗的传承和发展,保护我们的文化根脉,让非遗在新的时代焕发出更加璀璨的光彩。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和传承发展工作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和传承发展工作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和传承发展工作(原创版)目录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与重要性二、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现状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措施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与利用五、结论正文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被各社区群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社会实践、观念表达、表现形式、知识、技能及相关的工具、实物、手工艺品和文化场所。

非物质文化遗产源于各族人民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是中华民族保持对先祖的记忆和历史延续的独特展现,是我国民族文化的精华,也是中华民族的智慧结晶。

因此,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传承文化、增强民族认同感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拥有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近年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如《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等,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

同时,各地区也积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申报、保护和传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然而,随着现代化、城镇化的加速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一些传统技艺因失去市场需求而逐渐消失,传承人老龄化、传承难度加大等问题也日益突出。

因此,如何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了亟待解决的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有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首先,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力度,摸清家底,为保护和传承提供基础数据。

其次,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分级保护,重点支持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保护和传承。

此外,通过开展传承人培训、组织非遗文化活动、推动非遗与旅游、文化产业等融合发展,来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能力和社会影响力。

总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和传承发展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社会、民众共同努力。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发展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发展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发展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和意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口头传统、表演艺术、社会实践、仪式节庆、知识技艺、自然界和宇宙中的自然现象,以及与这些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体(如乐器、服装等)等非物质文化资产。

它们是一个社群或群体的传统性文化表达方式,是人类智慧的结晶,以其独特性和不可替代性,对人类自身的自觉认识、文化智慧的传承与发展、和谐社会的构建、国家的文化软实力、世界文化多样性的维护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命力得到了多元的保护与传承。

传承的重要手段是口接口传统、徒弟制、社区传承、家庭传承、学校和资源库传承。

而如今,除了以上的传承方式外,科技与互联网的发展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了新的方式。

首先,现代科技可以通过现场录音、录像等手段记录下文化背景和艺术表现形式,使这些表現形式充分展示出来,这种方式保障了信息的传递和保存,也方便了人民的了解和学习。

其次,在全球化发展的背景下,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需要审视文化的作用与价值,处理本土与全球化相互关联的关系,通过创新方式和形式,使文化传承具有持续性和共同性,以实现文化传承、保护和创新的双重目标。

最后,文化产业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以文化普及和传统文化创新为主要任务,为传承和创新提供了助力。

三、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状与发展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文化繁荣的国家,其非物质文化遗产体量巨大、类型丰富。

《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中国的申遗项目已名列世界之最,其展示了中国文化的深厚底蕴。

但由于人口城镇化、青少年接收的文化转型、全球化等多个方面的影响,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正面临着严重的保护和传承困境。

首先是保护不到位。

因缺乏专业团队、资金、管理机制等方面的原因,民间传承者身份匿名、档案记录缺失,非物质文化遗产遭受了不同程度的威胁,缺乏有效的救援、保护和传承手段。

其次是传承困难。

在现代社会变化的震荡下,信息传递和受众交流的方式发生了根本变化,民间收录资料缺乏集中(只分散地保存在各级领导机构、团体、档案馆、博物馆、文化中心等地方),因此经常发生失传现象。

非遗文化的传承与发展

非遗文化的传承与发展

承传非遗,让传统之美绽放
非遗,即非物质文化遗产。

它是指人类历史长河中的文化遗产,
是传承和表现人类智慧、信仰、价值和生活方式的精神世界。

非遗文
化是中华民族宝贵的文化资源和精神财富,具有极高的历史价值、文
化价值和社会价值。

随着现代化的快速发展,非遗文化的传承已面临重大挑战。

因此,为了让非遗文化得以完整地传承下去,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
一、强化非遗意识。

让人们意识到非遗是国家宝贵的文化遗产,
可以通过丰富多彩的手工艺术、音乐、舞蹈等形式,传承中华传统文
化的精髓。

二、加强非遗保护。

针对不同的非遗项目,制定不同的保护政策
和措施,加强传统工艺技术研究和挖掘,以便更好地传承和发展非遗
文化。

三、探索非遗发展之路。

非遗文化是中华民族文化的精髓,可以
通过创新,将其与现代社会结合,开拓非遗文化市场,推动非遗文化
的发展和繁荣。

非遗文化是中华民族历史的见证和珍贵遗产,是我们中华民族宝
贵的文化资源和精神财富。

只有通过积极采取措施,将其传承下去,
才能让我们的传统之美得以绽放,让中华文化独特的魅力在世界文化
的舞台上展现出来。

非物质文化遗产如何传承与发展

非物质文化遗产如何传承与发展

非物质文化遗产如何传承与发展什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艺术方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我们该如何保护、发展、传承?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的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

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人类创造力。

参见: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a.口头传统和表述;b.表演艺术;c.社会风俗、礼仪、节庆;d.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e.传统的手工艺技能。

非物质文化遗产由人类以口头或动作方式相传,具有民族历史积淀和广泛、突出代表性的民间文化遗产,它曾被誉为历史文化的“活化石”,“民族记忆的背影”。

1998年通过决议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评选。

这个项目的申报有三个基本条件,一个是艺术价值,一个是处于濒危的状况,还有一个是有完整的保护计划。

而每两年才审批一次,每次一国只允许申报一个。

从2001年开始,该评选已进行了两次,共批准了47项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其中包括我国的昆曲和古琴。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点:不脱离民族特殊的生活生产方式,是民族个性、民族审美习惯的“活”的显现。

它依托于人本身而存在,以声音、形象和技艺为表现手段,并以身口相传作为文化链而得以延续,是“活”的文化及其传统中最脆弱的部分。

因此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过程来说,人就显得尤为重要。

保护:一要开展普查工作、认定和登记工作,全面了解和掌握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状况、生存环境、保护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及时向社会公布普查结果。

二要采取有效措施,抓紧征集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物和资料,完善征集和保管制度。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库、博物馆或展示中心。

非遗文化传承与发展

非遗文化传承与发展

非遗文化传承与发展一、概念解释非遗,全称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在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中创造的,以非物质形式存在的文化遗产,包括口头传统、表演艺术、社会实践、知识与实践、民间文艺、民间传说、手工艺等多个方面。

非遗文化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代表了一定历史时期、一定社会群体在文化思想、艺术创作、生产生活等方面的独特表达和思考。

二、非遗文化的传承问题1、非遗文化的遗失和衰亡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速,城市化、工业化、信息化的快速发展,许多传承非遗文化的传统手工艺以及口头传统文化逐渐消失。

许多传承者退休离世、没有继承人而逐渐停运。

另外,一些非遗文化的传承者不愿意将自己掌握的技艺传授给别人,也加速了非遗文化的流失和衰亡。

2、非遗文化的传承方式和方法文化传承需要传承者、受承者和专家学者的共同努力。

传承方式多种多样,可以采用口口相传、传统学徒制、搭配现代科技手段等方式对非遗文化进行传承。

在当下,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也为非遗文化的传承和发展带来了新的契机。

如借助网络在线直播的形式,让饱经实践的传承者和乐于学习的传承寻找到了最佳结合点。

通过网上视频的形式,使得年轻人即使不在现场也能够接触到国宝级的传统工艺,了解传统文化。

这种传承方式消除了时间、空间的限制,让更多人能够接触它、受益它、爱上它。

三、非遗文化的发展问题1、非遗文化的商业化非遗文化的发展离不开商业运作,但是,过分的商业化会导致非遗文化的质量下降、历史文化价值被漠视甚至失去原来的意义。

非遗文化的开发要站在一个平衡点上,既要保留原有的非遗文化内涵,又要探索新的商业渠道,将非遗文化有机地融入到现代商业体系中去,实现非遗文化的经济和文化的双赢。

2、非遗文化的现代创新随着社会科技的迅速发展,非遗文化的传承和发展也需要与时俱进,创新传承方式和方法。

新一代的年轻人对于非遗文化会产生一定的距离感,他们更熟悉互联网时代的新型文化、新型艺术,非遗文化如何适应年轻一代的需求,如何在现代要素中融合、创新和发展成了新的问题。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和传承发展工作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和传承发展工作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和传承发展工作介绍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智慧的结晶,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独特标识和精神财富。

保护利用和传承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维护人类多样性、促进文化交流与对话的重要任务。

本文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和传承发展工作进行全面、详细、完整且深入地探讨。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性传承文化记忆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历史、文化和传统的活态载体,是连接过去、现在和未来的纽带。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帮助人们保留和传承文化记忆,使下一代能够了解和继承自己的文化根源。

促进文化多样性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了不同地区、不同民族的独特文化表达方式和生活方式。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促进文化多样性的发展,减少文化的同质化趋势。

同时,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也可以促进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流与对话,增进相互理解与尊重。

促进可持续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地域环境、社会经济发展密切相关。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增加就业机会,改善当地居民的生活条件。

同时,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有助于推动可持续发展,促进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策略立法和政策保障政府应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责任与义务。

同时,制定相应政策,鼓励社会各界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和技术支持。

文化资源调查和登记开展全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和登记工作,建立健全的文化资源数据库。

通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科学分类和研究,可以更好地了解和保护这些文化遗产,为其传承和利用提供可靠的依据。

保护与传承相结合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仅是保护其物质形式,更重要的是保护其传承的方式和技艺。

应通过培训、传帮带等方式,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核心技艺和知识,确保其能够得以延续和发展。

利用与传承相统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旨在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化利用,提升其社会和经济价值。

应通过开展文化旅游、文化创意产业等活动,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现代社会相结合,实现其传承和发展的可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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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如何传承与发展什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艺术方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我们该如何保护、发展、传承?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的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

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人类创造力。

参见: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a.口头传统和表述;b.表演艺术;c.社会风俗、礼仪、节庆;d.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e.传统的手工艺技能。

非物质文化遗产由人类以口头或动作方式相传,具有民族历史积淀和广泛、突出代表性的民间文化遗产,它曾被誉为历史文化的“活化石”,“民族记忆的背影”。

1998年通过决议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评选。

这个项目的申报有三个基本条件,一个是艺术价值,一个是处于濒危的状况,还有一个是有完整的保护计划。

而每两年才审批一次,每次一国只允许申报一个。

从2001年开始,该评选已进行了两次,共批准了47项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其中包括我国的昆曲和古琴。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点:不脱离民族特殊的生活生产方式,是民族个性、民族审美习惯的“活”的显现。

它依托于人本身而存在,以声音、形象和技艺为表现手段,并以身口相传作为文化链而得以延续,是“活”的文化及其传统中最脆弱的部分。

因此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过程来说,人就显得尤为重要。

保护:一要开展普查工作、认定和登记工作,全面了解和掌握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状况、生存环境、保护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及时向社会公布普查结果。

二要采取有效措施,抓紧征集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物和资料,完善征集和保管制度。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库、博物馆或展示中心。

我们应该怎样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我国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国。

五千年的古老文明,漫长的农耕文化历史,以及56个民族多元化的文化生态,显现了中华民族民间文化艺术资源十分丰富及天才的艺术创造,有极高的历史价值,许多种类或世界独有,或世界第一。

然而,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速,受许多条件因素影响,我国原本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正遭受着猛烈的冲击。

一、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境堪忧按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界定,人类文化遗产可概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物质文化遗产,包括文化遗址、遗存、文物、文献等;一类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是指以语言、文学、音乐、舞蹈、游戏、神话、礼仪、习惯、手工艺、建筑术、技艺、技巧和瞬间表现形式传承的文化遗存,是民俗文化、民间文化、民族文化的重要传承方式。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最大特点是口耳相传,诉诸视听而疏于记录和固态化。

因而常常是转瞬即逝的,不可再生的。

一旦消亡或流失,在落后的记录手段和技术条件下,基本无法恢复或再生。

这就意味着民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虽然丰富,但也很脆弱。

目前,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发掘整理和保护行动落后于它的消亡速度,呈现出岌岌可危的现状,如民间戏曲、戏剧在衰落,年画、剪纸、皮影正在逐渐消失。

而与此同时,中华民族文化的独特性和不可替代性正吸引着世界目光。

无论是“中国京剧欧洲行”的顺利开展,昆曲和古琴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人类口头文化遗产”名录,还是《卧虎藏龙》获奥斯卡奖项,都说明了中华民族文化的魅力所在。

但是就在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得到越来越多世界认同的同时,许多的国家将许多本属于我国的文化遗产纳入本国家的文化产业战略,对这一宝贵资源进行开发利用。

从已经久远的“敦煌”艺术的流失,景泰蓝、宣纸技术被窃,到近年来美国《花木兰》的高上座率,韩国的皇家音乐“申遗”(韩方入选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时,明确说明该项艺术源自中国),以及韩国欲夺我们的“端午节”申请世界文化遗产,少林商标在美国抢注等事件屡屡发生,这在说明中国非物质文化独特地位的同时,也向我们敲响了警钟:如果我们行动迟缓,一些优秀的文化遗产将被他人“端走”,我国优秀的文化将被肢解。

二、在抢救非物质文化遗产中遇到的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确定了对重要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优秀的民间艺术工作给予扶持的方针。

各地政府对保护、抢救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积极行动,并取得了很大的成绩。

近些年,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已经开展起来。

但也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种类繁多,普查力度不大。

由于民间文化历史悠久、种类繁多,加上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长期不被重视,政府部门的普查工作力度不大,至今对于我们民间文化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体状况、存在种类数量和消失的状况等认识不清,缺乏深入和广泛的了解。

二是保护文化遗产的观念滞后,资金技术贫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缺乏正确的开发利用。

如由于得不到政府的支持,资金不足,一些小规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类的文化产业,在艰难的环境中自生自灭。

旅游市场对民间艺术遗产庸俗化的廉价开发,对社会造成文化误导和原生态破坏。

三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缺乏法律保护依据。

如对古代的科技、工艺、音乐、舞蹈、历史声音、历史图像、民族文物、民俗文物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既没有科学的界定和权威的说明,也未能列入《文物保护法》的保护之下。

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已不能适应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开展。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之辩2007-7-4 阅读1287次本站网友李晨发表李晨专栏【字体:大中小】上一篇<<>>下一篇“我们搞文化遗产保护的人最怕听到的两个词就是打造和开发……”这是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家委员会副主任乌丙安先生在中国艺术研究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生班开班式上的一句坦言。

如乌先生所述,博大精深的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正面临着来源于不当开发的巨大威胁。

这样的忧虑不仅来源于乌丙安先生,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副主任田青老师和著名博物馆学专家苏东海先生也都在不同的场合表现出了十分相似的担忧。

田青老师在其《传统与现代化》主题学术讲座中谈到:“中国的现代化是在对传统的极度憎恶中开始的,所以中国的现代化进程也是在对传统严酷破坏的基础上开始的。

”苏东海先生更是在城市文化研讨会上明确指出:“城市的高速建设将会导致文化遗产的快速消失”。

面对诸位先生前辈的担忧和感叹,作为一名文化遗产工作者,我们不得不十分谨慎的重新审视各种形式的“打造”、“开发”与文化遗产特别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之间的关系,我们也不禁要问一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真的形成了一对不可调和的矛盾吗?一、不同角度的不同观点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在历史上创造并传承至今的,具有重要历史价值、艺术价值、科学价值、文化价值的具有知识性、技艺性和技能性的文化事项。

比如民间文学、表演艺术、传统节日、传统仪式和生产生活知识等都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漫长的历史给我们留下了丰富的遗产,面对这笔巨大的文化财富站在不同的角度往往会有不同的认识。

站在遗产工作者的角度上看: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先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延续,妥善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客观认识历史、开展文化创新、保护文化多样性、重建社会秩序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具有实物形态,使其较之有形的文物(可移动文物和不可移动文物)在识别、保护方面都有一定的难度;同时又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的特性,也使其在历史变革与时代冲击时比有形文物更加脆弱,比有形文物更容易消逝。

正是因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保护上的这种困难性和其本身的这种脆弱性,对它的保护才显得更加的急需和紧迫。

站在旅游和经济工作者的角度上看: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先民留给今人和后人的一份宝贵财富,其中蕴藏着丰富的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过程中,应当鼓励各方对非物质遗产的活用,从民俗表演到旅游开发,从工艺品销售到文化创意发展,多手段全方位的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弘扬传统文化、振兴民族艺术的同时也为开发人文旅游景观、刺激地方经济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开发破坏和保护桎梏前文的两种观点看似有较大的分歧,但细细想来却各有其合理之处。

笔者认为站在一个客观的角度上,以上两种观点都是正确的,保护遗产与开发遗产同样都可以对遗产传承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但是在实践中基于不同的认识往往会引发不同的行动,对遗产、对社会、对国家都会产生不同的结果。

不论是遗产工作者还是经济工作者,面对祖先遗留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只要我们心态正常、方法得当,不论是保护行动还是开发行动都会是对遗产有利的活动,但如果不能端正心态或使用不正常的方法则往往会给珍贵的文化遗产造成一些不良影响有些甚至是不可消除的。

1、开发破坏损害遗产开发活用非物质遗产本无可厚非,但是在最近我们却总能听到因为开发活用不当给遗产造成不良影响的例子。

从民乐改良增加交响乐指挥,到邦子演员穿上歌剧演出服,我们不难发现由于开发者热情过高,又不了解遗产的文化内涵,在开发的过程中盲目的追大求全,导致经过“开发”的文化遗产已经失去了应有的韵味。

民间小戏像京剧大戏,民族音乐像西方交响乐。

本来极具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正在快速的向主流文化和西方文化趋同,而文化趋同的过程往往正是文化遗产消失的过程。

从云南石林的天天“三月三”,到民俗村里的随意“拉郎配”,我们又发现一些开发者只看到了遗产之中的经济价值,对于文化遗产背后的文化价值缺乏应有的重视,导致开发过后的文化遗产形式与内涵分离,文化遗产中蕴藏的风俗、信仰反而在文化遗产保护大潮中快速消失,如此一来经济开发也就成了经济糟蹋。

2、过度保护桎梏社会经济开发可能给遗产造成开发性的破坏,这一点也许不难理解。

但是仅仅按照遗产保护的工作规范对遗产进行保护就完全利于遗产发展吗?我想这个问题的答案也不尽然。

文化遗产是一种活态的遗产,它需要由传承人代代相传,随着时代的变迁,传承人所生活的社会也不断发展,遗产也会发生变化。

如果遗产工作者仅是教条、机械的对遗产进行保护,不注意随着社会发展改变保护手段,并且总是希望遗产处于一个历史的时间点,与遗产有关的一切都一承不变,那么这种保护就成为了一种过渡的保护。

过渡的保护是不现实的,比如我们不能为了保护一个民族地区的民族习俗就让当地的女孩子不去上学,比如我们不能为了保护船工号子就让河流上的航运交通停止使用机械动力而恢复拉纤。

像这样的过渡保护往往会桎梏经济甚至是社会的发展,并且也往往不会被社会所接受。

三、合理利用与传承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种文化事项,它也要尊重事物的发展规律。

不论是开发还是保护,只要违背了事物的发展规律,也总会变得不切合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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