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第五部分桥式和门式起重机)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4 机构及零件
4.3.2 卷筒
➢ 钢丝绳在卷筒上的固定压板螺栓应牢固,卷筒轴承应牢
固可靠,运转正常
➢ 出现下述情况之一时,应报废:
1、影响性能的表面缺陷(如裂纹); 2、筒壁磨损达原壁厚的20%。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4 机构及零件
4.3.4 制动器
制动器零部件出现下述情况时,其零件应更换或者制动器报废;
1、驱动装置 1)磁铁或者电动机绕组烧损; 2)推动器推力达不到松闸要求或 者无推力。
2、制动弹簧 1)弹簧出现塑性变形且变形量达 到了弹簧工作变形量的10%以上; 2)弹簧表面出现了20%以上的锈蚀 或有裂纹等缺陷的明显损伤。
制表面温度保护的电气设备 ➢ GB12476.2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选型和安装 ➢ GB 1502 起重机 安全标志和危险图形符号 总则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GB/T 20303.5 起重机 司机室 第5部分:桥式和门式起重机 ➢ GB/T 20776 起重机械分类 ➢ GB/T 20878 不锈钢和耐热钢 牌号及化学成分 ➢ GB/T 27546 起重机械 滑轮 ➢ JB/T 6406 电力液压鼓式制动器 ➢ JB/T 7020-2006 电力液压盘式制动器 ➢ JB/T 8110.2 起重机 橡胶缓冲器 ➢ JB/T 9008(所有部分) 钢丝绳电动葫芦 ➢ JB/T 10559 起重机械无损检测 钢焊缝超声检测 ➢ JB/T 10883 起重机用聚氨酯缓冲器
3.6.2 吊运熔融金属或炽热物品的起重机(以下翼缘作为运行轨
道的起重机除外)直接受辐射的主梁、起重横梁底部应设防辐射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85)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85国家准标局1985-06-06发布,1986-04-01实施为保证安全生产,本规程对起重机械的设计、制造、检验、报废、使用与管理等方面的安全要求,作了最基本的规定。
起重机的强度、刚度、稳定性、结构件在腐蚀性工作环境下的最小尺寸、抗倾覆稳定性等,一般应满足 GB3811-83《起重机设计规范》的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桥式起重机(包括冶金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桥、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具。
本规程不适用于:浮式起重机、矿山井下提升设备、载人起重设备。
1 金属结构1.1结构件的布置应便于检查、维修和排水。
1.2结构件焊接要求1.2.1主要受力构件,如主梁、端梁、支腿、塔架、臂架等,其对接焊缝质量不得低于JB928-67《焊缝射线探伤标准》中二级焊缝,或 JB 1152-81《锅炉和钢制压力容器对接焊缝超声波探伤》中一级焊缝的规定。
1.2.2焊条、焊丝和焊剂应与被焊接件的材料相适应。
1.2.3焊条应符合 GB 981-76《低碳钢及低合金高强度钢焊条》的规定;焊缝应符合GB 985-80《手工电弧焊焊接接头的基本型式与尺寸》与GB986-80《埋弧焊焊接接头的基本型式与尺寸》的规定。
1.2.4焊接工作必须由考试合格的焊工担任。
主要受力构件的焊缝附近必须打上焊工代号钢印。
1.3高强度螺栓连接必须按设计技术要求处理并用专用工具拧紧。
1.4司机室1.4.1司机室必须安全可靠。
司机室与悬挂或支承部分的连接必须牢固。
1.4.2司机室的顶部应能承受2.5KN/m2(250kgf/m2)的静载荷。
1.4.3在高温、有尘、有毒等环境下工作的起重机,应设封闭式司机室。
露天工作的起重机,应设防风、防雨、防晒的司机室。
1.4.4开式司机室应设有高度大小1050mm的栏杆。
并应可靠地围护起来。
2023年起重检验师理论知识考核试题及答案

起重检验师理论知识考核一、选择题1.起重机上吊运熔融金属的电动葫芦,当额定起重量大于5t且小于或者等于16t时应在钢丝绳卷筒上应设置()制动器。
[单选题]*A.工作B.防爆C.附加D.安全√2.钢丝绳变幅的履带起重机不需要安装()装置。
[单选题]*A.运行行程限制√8.起升限位C.防止臂架向后倾翻D.作业报警3.实施首次检验的起重机械,其()应当在使用前向产权所在地的检验机构申请首次检验。
[单选题]★A.产权单位√B.安装单位C.维保单位D.制造单位4.流动作业的起重机械异地使用时,使用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的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定期检验,并将检验结果报登记部门。
[单选题]*A.使用√B.注册登记C产权D.制造5.《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规定,()高度大于50m的塔机,应配备风速仪。
[单选题]*A起升B.塔顶C.起重臂根较点√D.平衡重6.机械式停车设备紧急停止开关,应能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切断()电源。
[单选题]*A.动力回路√B.控制回路C.总回路D.照明回路7.起重机抗风防滑锚定装置时,该装置应能独立承受起重机()下的风载荷。
[单选题]*A.试验载荷状态8.1.25倍额定载荷C.工作状态D.非工作状态√8.《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第5部分:桥式?口门式起重机》(GB6067.5-2014)规定,对采用电动葫芦为起升机构的起重机,换向接触器之间应设置(I[单选题]*AtnM联锁B.连接装置C机械?□电气联锁D.电气联锁√9.《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第1部分:总则》(GB6067.1-2010)规定,臂架防后倾翻装置是保证当变幅机构的()失灵时,能阻止臂架向后倾翻。
[单选题]*A.幅度指示器B.减速开关C.急停开关D.限位器√10.《起重机设计规范》(GB/T3811-2008)规定,额定起升载荷是指起重机起吊额定起重量时()的重力。
[单选题]*A.平均的有效起重量11最小的有效起重量C.最大的有效起重量D.总起升量√11.桥式起重机主要参数有:额定起重量、(\起升高度、运行速度、轮压等。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第五部分桥式和门式起重机)

平台的布线部位应设置防火板。
3.6.7吊运熔融金属或炽热物品的起重机,应对直接受辐射热的
电气设备采取防护措施。
3 金属结构
3.7 司机室
3.7.1 司机室应符合GB/T20305.5的规定。
3.7.2 司机室的设置使司机便于操作,应保证司机在面向吊具服 务区域或面向司机室走形方向时,所有操作手柄均在司机的操控 范围内。
5、制动轮 1)影响性能的表面裂纹或缺陷; 2)起升机构的制动轮厚度磨损达 原厚度的40%; 3)其他机构的制动面磨损厚度达 原厚度的50%; 4)轮面凹凸不平度达1.5mm时, 如能修理,修复后轮缘厚度应符 合上述要求。
3 金属结构
3.1 基本要求
应符合GB 60671.1-2010中第3章的有关规定。
起重机械金属结构设计时,应合理选用材料、结构 形式和构造措施,满足构建在使用过程中的强度 (含疲劳强度)、稳定性、刚性和有关安全性方面 的要求,并符合防火、防腐蚀要求。
设计文件中,应注明钢材牌号、连接材料的型号, 对重要的受力构件还应注明对钢材所要求的力学性 能、化学成分、及其他的附加保证项目。另外,还 应注明所要求的焊接形式、焊缝质量等级。
3.7.3 司机室的布置应保证吊具在服务区域内任何位置均可被司 机看到,如果司机看不到位于特定设计位置的吊具时,应采取辅 助措施让司机间接看到或了解到吊具位置。
3 金属结构
3.7 司机室
3.7.4 司机室应设门锁、灭火器和电铃(或报警器),必要时还 应设置通信联络装置。
3.7.5 司机室不宜安装在振动较大的地方。
4 机构及零件
4.2 机构
4.2.4 吊运熔融金属的起重机,主起升机构的钢丝绳应满足下列 条件之一:
门式、桥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门式、桥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1.开车前应认真检查并确认,机械结构外观正常,各连接件不得松动,钢丝绳、链条、吊钩、安全限位装置、缓冲器等情况应良好,电气部分完好可靠,接地装置良好。
2.操作人员必须在确认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开车前应先鸣铃。
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试运转,检查并确认机构运转正常,制动可靠,限位开关灵敏有效。
3.门式起重机吊运高大物件妨碍操作人员的视线时,应设专人监护和指挥。
4.吊运路线不得从人员、设备上面通过;空车行走时,吊钩应离地面2m以上。
运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时应鸣铃警告。
行驶时,吊物离周围障碍物距离必须大于0.5m。
停歇作业时,不得将吊物悬在空中。
5.吊运重物应平稳、慢速,不得突然变速或倒退。
两台起重机同时作业时,应保持5m以上距离,不得用一台起重机顶推另一台起重机。
两台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必须统一指挥,每台起重机的起重量不得超过其额定起重量的80%。
6.运行时,不同层高轨道上的起重机错车时,上层起重机应主动避让。
7.当吊装的重物接近限位器,大车临近终端,大车临近其他起重机时,应减速慢行。
严禁用反向操作代替制动、用限位开关代替停车操作。
严禁用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8.起重机吊装的重物重量接近额定载荷时。
应先吊离地面进行试吊,确认吊挂平衡、制动良好、机构正常后,再缓慢提升、运行。
严禁同时操作三个控制手柄。
9.起重机行走时,两侧驱动轮应保持同步,发现偏移应停止作业,调整修理后继续使用。
门式、桥式起重机的主梁挠度超过规定值时,应修复后使用。
10.操作人员应在规定的安全通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或上下。
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得行走。
严禁在小车轨道上行走。
严禁从一台起重机跨越到另一台起重机上。
操作人员进入桥架前应切断电源。
11.起重机运行时,严禁人员上下和检修设备。
起重机运行中突然停电时,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到“0”位。
吊物未放至地面或索具未脱钩前,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作室。
12.桥式起重机的行走机构上不得堆放物品和工具。
起重机 历年考试题 16年闭卷

2016年闭卷单项选择题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特种设备在出租期间的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义务由特种设备c单位承担,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A、制造单位B、承租单位C、出租单位D、安装单位2、根据《特种设备目录》(2014年第114号),不纳入特种设备管理的是A 〇A、额定起重量为400kg的施工升降机B、额定起重量为3吨的电动单梁起重机C、额定起重量为63fm的塔式起重机D、层数为3层的机械停车设备3、从事起重机械改造活动,应当具有相应的类型和级别的起重机械C能力。
A、维修B、安装C、制造 D设计4、持证代号为“QZ-1”的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能从事起重机械A工作。
A、定期检验B、监督检验C、型式试验D定期检验和监督检验5、《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TSG Z7003-2004)规定,检验检测机构在处理来自客户的投诉和抱怨时,应当保存所有投诉和抱怨的记录,以及针对其所开展的调查和采取 C的记录。
A、控制措施B、预防措施C、纠正措施D、处理决定6、《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TSG Q7015-2016)规定,D定期检验周期为每年一次。
A、通用桥式起重机B、轮胎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C、机械停车设备D、施工升降机7、《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TSG QTO15-2016)规定,不实施首次检验的是D 。
A、电动单梁起重机B、轮胎起重机C、整机滚装出厂的装卸桥D、架桥机8、对于吊运熔融金属或者发生事故后可能造成重大危险或者损失的起重机械起升机构,检查电动机是否设置 C 异常失电保护功能,当调速装置或者正反向接触器故障导致电动机失控时,制动器是否能够立即上闸。
A、正向B、反向C,定子 D、转子9、《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TSG Q7015-2016)规定,C不需要安装安全监控系统。
A、额定起重量为200吨的通用桥式起重机B、额定起重量为100吨的通用门式起重机C、额定起重量为32吨吊运熔融金属的通用桥式起重机D、60吨门座起重机10、《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TSG Q7015-2016)规定,额定起重量为75吨以上(含75吨) 吊运熔融金属起重机,主起升机构两套驱动装置在输出轴上无刚性连接,或者主起升机构只设置一套驱动装置的,在钢丝绳卷筒上应设置D制动器。
起重机 控制装置布置形式和特性 第5部分:桥式和门式起重机-最新国标

起重机控制装置布置形式和特性第5部分:桥式和门式起重机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由按ISO 4306-1和ISO 4306-5定义的所有司机室操纵的桥式和门式起重机的大车运行、小车横移、回转、司机室移动以及载荷起升和下降操作的基本控制装置的布置、要求和动作方向。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ISO 4306-1 起重机术语第1部分:通用术语(Cranes-Vocabulary-Part 1:General)注:G B/T 6974.1-2008 起重机术语第1部分:通用术语(ISO 4306-1:2007, IDT)ISO 4306-5 起重机术语第5部分:桥式起重机和门式起重机(Cranes-Vocabulary-Part 5: Bridge and gantry cranes)注:G B/T 6974.5-2008 起重机术语第5部分:桥式起重机和门式起重机(ISO 4306-5:2005, IDT)ISO 7752-1 起重机控制装置布置形式和特性第1部分:总则(Cranes-Control layout and characteristics-Part 1: General principles)注:G B/T 24817.1-2016 起重机控制装置布置形式和特性第1部分:总则(ISO 7752-1:2010, IDT)3 术语和定义ISO 4306-1、ISO 4306-5和ISO 7752-1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一般要求起重机控制装置应符合ISO 7752-1的规定。
注:附录A给出了基本控制装置布置的示例。
附录A(资料性)基本控制装置布置示例司机室控制装置、远程控制装置与无线电遥控装置(如适用),宜布置在操作员周围和前方,如图A.1至图A.10所示。
门式、桥式起重机、起重吊车安全操作规程(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门式、桥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一、作业人员必须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二、起重机路基和轨道的铺设应符合出厂规定,轨道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三、使用电缆的门式起重机,应设有电缆卷筒,配电箱应设置在轨道中部。
四、用滑线供电的起重机,应在滑线两端标有鲜明的颜色,滑线应设置防护栏杆。
五、轨道应平直,鱼尾板连接螺栓应无松动,轨道和起重机运行范围内应无障碍物,门式起重机应松开夹轨器。
六、门式、桥式起重机作业前的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一)机械结构外观正常,各连接件无松动;(二)钢丝绳外表情况良好,绳卡牢固;(三)各安全限位装置齐全完好。
七、操作室内应垫木板或绝缘板,接通电源后应采用试电笔测试金属结构部分,确认无漏电方可上机,上、下操纵室应使用专用扶梯。
八、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运转,在确认各机构运转正常,制动可靠,各限位开关灵敏有效后,方可作业。
九、开动前,应先发出音响信号示意,重物提升和下降操作应平稳匀速,在提升大件物品时不得用快速,并应拴拉绳防止摆动。
十、吊运易燃、易爆、有害等危险品时,应经安全主管部门批准,并应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十一、重物的吊运路线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亦不得从设备上面通过。
空车行走时,吊钩应离地面2m以上。
十二、吊起重物后应慢速行驶,行驶中不得突然变速或倒退。
两台起重机同时作业时,应保持距离3~5m。
严禁用一台起重机顶推另一台起重机。
十三、起重机行走时,两侧驱动轮应同步,发现偏移应停止作业,调整好后方可继续使用。
十四、作业中,严禁任何人从一台桥式起重机跨越到另一台桥式起重机上。
十五、操作人员由操纵室进入桥架或进行保养检修时,应有自动断电联锁装置或事先切断电源。
十六、露天作业的门式、桥式起重机,当遇六级及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并锁紧夹轨器。
十七、门式、桥式起重机的主梁挠度超过规定值时,必须修复后方可使用。
十八、作业后,门式起重机应停放在停机线上,用夹轨器锁紧,并将吊钩升到上部位置,桥式起重机应将小车停放在两条轨道中间,吊钩提升到上部位置,吊钩上不得悬挂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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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机构及零件
4.2 机构 4.2.7 吊运立式井淬火热处理工艺的起重机,起升机构制动器应 设有紧急松闸装置。 4.2.8 锻造起重机吊运物品放置在支撑面上,承受有规律的冲击 载荷并产生垂直方向的位移,相应的起升机构应设置缓冲装置和 松闸装置。 4.2.9 有防爆要求的起重机运行机构和小车运行机构,在起动和 制动过程中应平稳,应能避免车轮打滑及产生目视可见的火法。 车轮和轨道接触面应保持不锈蚀,接触良好,避免因锈蚀而产生 火花。
4
机构及零件
4.3.4 制动器 制动器零部件出现下述情况时,其零件应更换或者制动器报废;
1、驱动装置 1)磁铁或者电动机绕组烧损; 2)推动器推力达不到松闸要求或 者无推力。
2、制动弹簧 1)弹簧出现塑性变形且变形量达 到了弹簧工作变形量的10%以上; 2)弹簧表面出现了20%以上的锈蚀 或有裂纹等缺陷的明显损伤。
4
机构及零件
4.3.4 制动器 制动器零部件出现下述情况时,其零件应更换或者制动器报废; 5、制动轮 1)影响性能的表面裂纹或缺陷; 2)起升机构的制动轮厚度磨损达 原厚度的40%; 3)其他机构的制动面磨损厚度达 原厚度的50%; 4)轮面凹凸不平度达1.5mm时, 如能修理,修复后轮缘厚度应符 合上述要求。
3
金属结构
3.2 金属结构 以承载结构件的下翼缘作为起重小车轨道,厚度降至翼缘厚 度设计值的10%时,如不能修复,应予以报废。
上翼板 腹板 走台
下翼板
筋板
3
金属结构
3.3 材料 起重机承载构件的钢材选择应符合GB/T 3811-2008中5.3的规定。
3.4 通道与平台 3.4.1 室外工作的起重机,通道与平台上应采取防水技术措施。 3.4.2 通道与平台踏板应具有防滑性能。 3.5 斜梯 斜体高度大于10m时,应每隔5m-10m应设休息平台。
4
机构及零件
4.3 零部件 4.3.1 钢丝绳 4.3.1.1 起升机构采用多根(偶数根)钢丝绳时,宜选用旋向对 称的钢丝绳,并对称布置。 4.3.1.2 吊运熔融金属的起重机,应采用性能不低于GB 8918规 定的金属绳芯或金属股芯的耐高温钢丝绳。 4.3.1.3 吊运熔融金属的起重机,安全系数应符合GB/T 38112008中表44的相关规定,对于额定起重量不大于16t的起重机,其 安全系数不应小于5.6。 4.3.1.4 有防爆要求的起重机应采用性能不低于GB8918规定的 钢丝绳,钢丝绳安全数比GB/T 3811-2008中表44规定的安全系数 高一级。 4.3.1.5 用于多层卷绕时,应采用性能不低于GB8918规定的钢芯 钢丝绳。
4.2 机构 4.2.4 吊运熔融金属的起重机,主起升机构的钢丝绳应满足下列 条件之一: a)双吊点应采用四根钢丝绳缠绕系统; b)单吊点至少采用两根钢丝绳缠绕系统; c)安全系数应符合GB/T 3811中的相关规定,对于额定起重量大 于16t的起重机,其安全系数不应小于5.6。 4.2.5 吊运熔融金属的起重机,主起升机构的钢丝绳缠绕系统不 应采用平衡滑轮。
4.1 基本要求 应符合GB 60671.1-2010中第4章的有关规定。 4.2 机构 4.2.1 地面有线控制的起重机,大小车运行机构运行速度不应大 于50/min。 4.2.2 应采取措施,保证在车轮、车轮轴承发生破裂或车轮轴发 生断裂的情况下,小车架和桥架跌落举例不超过0.025m。
4
机3.7.8 有绝缘要求的起重机,当存在氟化氢气体腐蚀玻璃影响司 机视线的情况时,司机室的玻璃应便于更换。 3.7.9 吊运熔融金属或者炽热物品的起重机,应采取封闭式司机 室,并设有有效的隔热层,隔热层应为阻燃材料。 3.7.10 自行式移动司机室应设置极限限位开关。
4
机构及零件
滑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 废:
形象性能的表面缺陷(如裂 纹); 轮槽不均匀磨损达3 mm; 轮槽壁厚磨损达原壁厚的20%; 因磨损使轮槽底部直径减少量 达钢丝绳直径的50%;
4
机构及零件
4.3.4 制动器 4.3.4.1 有防爆要求的起重机应采用防爆型制动器,除以电动 葫芦为起升机构的防爆型起重机外,其它防爆型其中机构应设 置两套制动器。 4.3.3.2 用于腐蚀性环境的制动器应采用防腐性制动器,防腐 技术条件不应低于JB/T 6406及JB/T 7020-2006中的5.5.1.2b规 定的防腐要求。
3
金属结构
3.1 基本要求 应符合GB 60671.1-2010中第3章的有关规定。
起重机械金属结构设计时,应合理选用材料、结构 形式和构造措施,满足构建在使用过程中的强度
(含疲劳强度)、稳定性、刚性和有关安全性方面 的要求,并符合防火、防腐蚀要求。 设计文件中,应注明钢材牌号、连接材料的型号, 对重要的受力构件还应注明对钢材所要求的力学性 能、化学成分、及其他的附加保证项目。另外,还 应注明所要求的焊接形式、焊缝质量等级。
4
机构及零件
4.3.2 卷筒 钢丝绳在卷筒上的固定压板螺栓应牢固,卷筒轴承应牢 固可靠,运转正常 出现下述情况之一时,应报废: 1、影响性能的表面缺陷(如裂纹); 2、筒壁磨损达原壁厚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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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及零件
4.3.3 滑轮 4.3.3.1 吊运熔融金属的起重机不得采用灰铸铁滑轮。 4.3.3.2 冶金起重机推荐采用轧制滑轮。采用铸造滑轮时,应 符合GB/T 27546的规定。 4.3.3.2 滑轮槽应光洁平滑,不应有损坏钢丝绳的缺陷。
3
金属结构
3.6 防辐射装置及防火板 3.6.1 吊运熔融金属及炽热物品的起重机直接受辐射的司机室底 部应设防热辐射板。 3.6.2 吊运熔融金属或炽热物品的起重机(以下翼缘作为运行轨 道的起重机除外)直接受辐射的主梁、起重横梁底部应设防辐射 热装置。 3.6.3 以下翼缘作为运行轨道的,且吊运熔融金属或炽热物品的 起重机,应在起重小车底部设防辐射热装置。 3.6.4 防辐射热板应设置可靠的防坠落措施。 3.6.5 受火焰直接影响的起重机(如钢厂加料跨铸造起重机), 宜在火焰直接灼烧主结构部分设置防火板。 3.6.6吊运熔融金属或炽热物品的起重机直接受热辐射的通道与 平台的布线部位应设置防火板。 3.6.7吊运熔融金属或炽热物品的起重机,应对直接受辐射热的 电气设备采取防护措施。
4
机构及零件
4.2 机构 4.2.10 防爆起重机防爆分类为ⅡC、ⅢB、 ⅢC级时,起重机大 小车运行速度不应超过16m/min,其它防爆分类的起重机大小车运 行速度不应超过25m/min;起重机起升速度不应超过8m/min,钢丝 绳卷入速度不应超过28m/min。防爆梁式起重机大车运行速度不 应大于25m/min。 4.2.11 有防爆要求的起重机卷筒及吊钩滑轮组的设计,应使钢 丝绳绕进或绕出卷筒时,钢丝绳偏离螺旋槽两侧的角度不应大于 3度。 4.2.12 防爆等级为ⅡC、ⅢB、 Ⅲ的起重机,如果采用开式齿轮 传动,则应采用无火花材料。
3
金属结构
3.7 司机室 3.7.1 司机室应符合GB/T20305.5的规定。 3.7.2 司机室的设置使司机便于操作,应保证司机在面向吊具服 务区域或面向司机室走形方向时,所有操作手柄均在司机的操控 范围内。 3.7.3 司机室的布置应保证吊具在服务区域内任何位置均可被司 机看到,如果司机看不到位于特定设计位置的吊具时,应采取辅 助措施让司机间接看到或了解到吊具位置。
3
金属结构
3.1 基本要求 应符合GB 60671.1-2010中第3章的有关规定。
制造单位或安装施工单位,对首次采用的钢材型号、焊接材 料、焊接方法、焊接形式、焊接位置、、焊后热处理以及焊 接参数、预热或后热工序等各种组合条件,应进行焊接工艺 评定。 1级焊缝应进行100%检验。。采用超声波检验时其评定合格等 级应达到JB/T10559中1级焊缝的验收准则。采用射线检验时 应达到GB/T3323的规定,其评定合格等级不应低于2级。 2级、3机焊缝根据情况进行抽检。
3
金属结构
3.7 司机室 3.7.4 司机室应设门锁、灭火器和电铃(或报警器),必要时还 应设置通信联络装置。 3.7.5 司机室不宜安装在振动较大的地方。 3.7.6 移动司机室应设置安全钩或者其他防坠落安全装置。 3.7.7 取物装置和司机室的外轮廓间距,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小 于0.4m,且当起重吊具与司机室底部可能碰撞时,起升机构应设 置减速装置,在减速停止后起重吊具与司机室的安全距离不应小 于起升机构最低档速下的2.5s行程。。
起重机安全规程
第5部分:桥式和门式起重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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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 围
规定了桥式和门式起重机(以下简称起重机)的设 等方面的基本安全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GB/T20776中确定的桥架型起重机。 如不涉及安全的特殊问题,部分不分也可直接供其 他起重机械参考。
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查、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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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及零件
4.2 机构 4.2.6 吊运熔融金属的起重机,额定起重量不大于16t时,可采 用电动葫芦作为起升机构,电动葫芦应满足JB/T 9008(所有部 分)的规定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a)当额定起重量大于5t,电动葫芦除设置一个工作制动器外, 还应设置安全制动器。安全制动气设置在电动葫芦的低速级上, 当工作制动器失效或者传动部件破断时能够可靠支撑额定载荷; b)当额定起重量小于或等于5t时,电动葫芦除设置一个工作制 动器外,也宜在低速级上设置安全制动器,否则电动葫芦应按 1.5倍额定起重量设计; c)选用具有高温功能的电动葫芦; d)电动葫芦的工作级别不应低于M6。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 1591-2008 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 GB 2970-2004 厚钢板超声波检测方法 GB/T 3323 金属熔化焊焊接接头射线照相 GB/T 3805-2008 特低电压(ELV)限值 GB/T 3811-2008 起重设计规范 GB 3836.1 爆炸性环境 第1部分:设备通用要求 GB 6067.1-2010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第1部分:总则 GB 8918 重要用途钢丝绳 GB12476.1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用外壳和限 制表面温度保护的电气设备 GB12476.2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选型和安装 GB 1502 起重机 安全标志和危险图形符号 总则